食物利害
2025-09-27 11:17
读医
盖食物有利害者,可知而避之。
面有?气,不可食。生料色臭,不可食。浆老而饭馊,不可食。煮肉不变色,不可食。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诸肉臭败者,不可食。诸脑,不可食。凡祭肉自动者,不可食。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曝肉不干者,不可食。马肝、牛肝,皆不可食。兔合眼,不可食。烧肉,不可用桑柴火。獐、鹿、麋,四月至七月勿食。二月内,勿食兔肉。诸肉脯,忌米中贮之,有毒。鱼馁者,不可食。羊肝有孔者,不可食。诸鸟自闭口者,勿食。蟹八月后可食,余月勿食。虾不可多食,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腊月脯腊之属,或经雨漏所渍、虫鼠啮残者,勿食。海味糟藏之属,或经湿热变损,日月过久者,勿食。六月、七月,勿食雁。鲤鱼头,不可食,毒在脑中。诸肝青者,不可食。五月勿食鹿,伤神。九月勿食犬肉,伤神。十月勿食熊肉,伤神。不时者,不可食。诸果核未成者,不可食。诸果落地者,不可食。诸果虫伤者,不可食。桃杏双仁者,不可食。莲子不去心,食之成霍乱。甜瓜双蒂者,不可食。诸瓜沉水者,不可食。蘑菇勿多食,发病。榆仁不可多食,令人瞑。菜着霜者,不可食。樱桃勿多食,令人发风。葱不可多食,令人虚。芫荽勿多食,令人多忘。竹笋勿多食,发病。木耳色赤者,不可食。三月勿食蒜,昏人目。二月勿食蓼,发病。九月勿食着霜瓜。四月勿食胡荽,生狐臭。十月勿食椒,伤人心。五月勿食韭,昏人五脏。
《饮膳正要》为元忽思慧所撰营养学专著,成于元朝天历三年(公元1330年),全书共三卷。该书记载药膳方和食疗方非常丰富,特别注重阐述各种饮撰的性味与滋补作用,并有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等内容。它从健康人的实际饮食需要出发,以正常人膳食标准立论,制定了一套饮食卫生法则。书中还具体阐发了饮食卫生,营养疗法,乃至食物中毒的防治等。附录版画二十余幅,文图并茂,为我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饮食卫生和食疗专书,也是一部颇有价值的古代食谱。 忽思慧,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营养学家,他写的《饮膳正要》一书,是我国甚至是世界上最早的饮食卫生与营养学专著,对传播和发展我国卫生保健知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饮膳正要》是一部专讲饮食和营养的书籍。我国周代时期,政府里就设有“食医”,专管与饮食有关的医药问题。以后历代都有关于用饮食做为治疗手段的材料及专书出现,即所谓“食疗”。但是,从健康人的立场出发,讲究饮食营养,滋补身体,以达到强身养生的目的的书籍,当以《饮膳正要》为最早。 该书的名称虽为《饮膳正要》,但内容包括了医疗卫生,以及历代名医的验方、秘方和具有蒙古族饮食特点的各种肉、乳食品,甚至明代名医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也引用了该书的有关内容。所以,《饮膳正要》-一书,对于研究我国的医药和蒙古民族的医药科技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饮膳正要》共分三卷,卷一讲养生避忌、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和聚珍异馔等;卷二讲原料,饮料和食疗,即包括诸般汤煎、神仙服饵、四时所宜、五味偏走、食疗诸病、食物利害、食物相反、食物中毒等内容;卷三讲粮食、蔬菜、各种肉类和水果等。 《饮膳正要》,当时虽是为皇帝延年益寿所编的专著,但对人民百姓也起了很大作用。正如该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中宫览焉念,祖宗卫生之戒,知臣下陈义之勤思,有以助呈上之诚身而推其仁民之至,意命中政院使臣拜住刻梓而广传之。兹举也,盖欲推一人之安而使天下人举安,推一人之寿而使天下之人皆寿,恩泽之厚,岂有加于此者哉,书中之既成大都留守臣金界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