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相反
2025-09-27 11:24
读医
盖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
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马肉不可与苍耳、姜同食。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羊肝不可与椒同食,伤心。兔肉不可与姜同食,成霍乱。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羊肉不可与鱼脍、酪同食。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马奶子不可与鱼脍同食,生症瘕。鹿肉不可与 鱼同食。麋鹿不可与虾同食。麋肉脂不可与梅、李同食。牛肝不可与 鱼同食,生风。牛肠不可与犬肉同食。鸡肉不可与鱼汁同食,生症瘕。鹌鹑肉不可与猪肉同食,面生黑。鹌鹑肉不可与菌子同食,发痔。野鸡不可与荞面同食,生虫。野鸡不可与胡桃、蘑菇同食。野鸡卵不可与葱同食,生虫。雀肉不可与李同食。鸡子不可与鳖肉同食。鸡子不可与生葱、蒜同食、损气。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野鸡不可与鲫鱼同食。鸭肉不可与鳖肉同食。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野鸡不可与 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癞疾。鲫鱼不可与糖同食。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黄鱼不可与荞面同食。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虾不可与糖同食。虾不可与鸡肉同食。大豆黄不可与猪肉同食。黍米不可与葵菜同食,发病。小豆不可与鲤鱼同食。杨梅不可与生葱同食。柿、梨不可与蟹同食。李子不可与鸡子同食。枣不可与蜜同食。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葵菜不可与糖同食。生葱不可与蜜同食。莴苣不可与酪同食。竹笋不可与糖同食。蓼不可与鱼脍同食。苋菜不可与鳖肉同食。韭不可与酒同食。苦苣不可与蜜同食。薤不可与牛肉同食,生症瘕。芥末不可与兔肉同食,生疮。
《饮膳正要》为元忽思慧所撰营养学专著,成于元朝天历三年(公元1330年),全书共三卷。该书记载药膳方和食疗方非常丰富,特别注重阐述各种饮撰的性味与滋补作用,并有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等内容。它从健康人的实际饮食需要出发,以正常人膳食标准立论,制定了一套饮食卫生法则。书中还具体阐发了饮食卫生,营养疗法,乃至食物中毒的防治等。附录版画二十余幅,文图并茂,为我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饮食卫生和食疗专书,也是一部颇有价值的古代食谱。 忽思慧,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营养学家,他写的《饮膳正要》一书,是我国甚至是世界上最早的饮食卫生与营养学专著,对传播和发展我国卫生保健知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饮膳正要》是一部专讲饮食和营养的书籍。我国周代时期,政府里就设有“食医”,专管与饮食有关的医药问题。以后历代都有关于用饮食做为治疗手段的材料及专书出现,即所谓“食疗”。但是,从健康人的立场出发,讲究饮食营养,滋补身体,以达到强身养生的目的的书籍,当以《饮膳正要》为最早。 该书的名称虽为《饮膳正要》,但内容包括了医疗卫生,以及历代名医的验方、秘方和具有蒙古族饮食特点的各种肉、乳食品,甚至明代名医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也引用了该书的有关内容。所以,《饮膳正要》-一书,对于研究我国的医药和蒙古民族的医药科技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饮膳正要》共分三卷,卷一讲养生避忌、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和聚珍异馔等;卷二讲原料,饮料和食疗,即包括诸般汤煎、神仙服饵、四时所宜、五味偏走、食疗诸病、食物利害、食物相反、食物中毒等内容;卷三讲粮食、蔬菜、各种肉类和水果等。 《饮膳正要》,当时虽是为皇帝延年益寿所编的专著,但对人民百姓也起了很大作用。正如该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中宫览焉念,祖宗卫生之戒,知臣下陈义之勤思,有以助呈上之诚身而推其仁民之至,意命中政院使臣拜住刻梓而广传之。兹举也,盖欲推一人之安而使天下人举安,推一人之寿而使天下之人皆寿,恩泽之厚,岂有加于此者哉,书中之既成大都留守臣金界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