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八 五行、八卦 内容: 古代有所谓术数之学,注意于天人之际,以为天道人事互相影响。 及乎战国,人更将此等思想,加以推衍,并将其理论化,使成为一贯的宇宙观,并骋其想象之力,对于天然界及人事界,作种种推测。 此等人即汉人所称为阴阳家者。 此派在战国末年之首领为邹衍。 邹衍有大九州之说,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又有五德转移之说,其说大概以水、火、木、金、土之五行为五种天然的势力,即所谓五德也。 每种势力,皆有盛衰之时。 在其盛而当运之时,天道人事,皆受其支配。 及其运尽而衰,则能胜而克之者,继之盛而当运。 木能胜土,金能胜木,火能胜金,水能胜火,土能胜水。 如是循环,无有止息。 所谓自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也。 吾人历史上之事变,亦皆此诸天然的势力之表现,每一朝代,皆代表一德,其服色制度,皆受此德之支配焉。 依此观点,则所谓天道人事,打成一片。 历史乃一神圣的喜剧(Divine Comedy),汉人之历史哲学,皆根据此观点也。 与五行说相对待者为八卦说。 《易》之八卦,相传为伏羲所画。 六十四卦,或云为伏羲所自重(王弼等说),或云为文王所重(司马迁等说)。 卦辞爻辞,或云系文王所作(司马迁等说),或云卦辞文王作,爻辞周公作(马融等说)。 《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即所谓十翼者,相传皆孔子作。 然此等传说,倶乏根据。 商代无八卦,商人有卜而无筮。 筮法乃周人所创,以替代或补助卜法者。 卦及卦爻等于龟卜之兆。 卦辞爻辞等于龟卜之繇辞。 繇辞乃掌卜之人,视兆而占者。 此等临时占辞,有时出于新造,有时亦沿用旧辞。 如有与以前所卜相同之事,卜时又有与以前相同之兆,则占辞即可沿用其旧;如前无此兆,则须新造。 灼龟自然的兆象,既多繁难不易辨识,而以前之占辞,又多繁难不易记忆。 筮法之兴,即所以解决此种困难者。 卦爻仿自兆而数有一定,每卦爻之下又系有一定之辞。 筮时遇何卦何爻,即可依卦辞爻辞引申推论。 比之龟卜,实为简易(自商代无八卦以下至此,余永梁先生说,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份)。 《周易》之名,或即由此起。 因其为周人所作,故冠曰周;因其用法简易,故名曰《易》。 周人为八卦,又重之为六十四卦,以仿龟兆。 其初八卦本不必有何意义,及后日益附演,八卦乃各有其所代表之事物。 如《说卦》云: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 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 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 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坤为地,为母震为雷巽为木,为风坎为水,为月离为火,为日艮为山兑为泽《说卦》、《序卦》、《杂卦》三篇,在所谓十翼中,尤为晚出。 然据《左传》、《国语》所记,春秋时人亦已以乾为天,坤为土,巽为风(见《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离为火,艮为山(见《左传》昭公十五年),震为雷,坎为水(见《国语晋语》);又以震为长男,坤为母(同上)。 可见《说卦》所说,亦本前人所已言者而整齐排比之耳。 八卦已有此诸种意义时,讲《周易》者之宇宙论,系以个人生命之来源为根据,而类推及其他事物之来源。 《易系辞》云: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男女交合而生人,为类推而以为宇宙间亦有二原理。 其男性的原理为阳,其卦为乾;其女性的原理为阴,其卦为坤。 而天地乃其具体的代表。 乾坤相交:乾一之坤为震,为长男,而雷为其具体的代表;坤一之乾为巽,为长女,而风为其具体的代表;乾二之坤为坎,为中男,而水为其具体的代表;坤二之乾为离,为中女,而火为其具体的代表;乾三之坤为艮,为少男,而山为其具体的代表;坤三之乾为兑,为少女,而泽为其具体的代表。 总之,宇宙间之最大者为天地,天上之最惹人注意者为日月风雷,地上之最惹人注意者为山泽,人生之最切用者为水火,古人以此数者为宇宙之根本,于是以八卦配之;而又依人间父母子女之关系,而推定其间之关系焉。 此以八卦所代表者为宇宙之根本。 此八卦说与前所述之五行说,在先秦似为两独立的系统。 其时讲五行者不讲八卦,讲八卦者不讲五行。 至汉,此二说始相混合。 汉人称邹衍为阴阳家。 其实阴阳乃八卦说之系统中所讲,邹衍等不讲八卦也。 所谓十翼,盖战国秦汉时人就《易》推衍之著作。 其中之宇宙论皆以个人生命之来源为根据,类推万物之来源。 以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之事实,类推而定为天地氤氲,万物化醇之原理。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益彖》),天地即乾坤阴阳之具体代表也。 此二原理,一刚一柔,一施一受,一为万物之所资始,一为万物之所资生。 (《彖辞》)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 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 (《系辞》上)皆根据男女两性对于生殖之活动,以说明乾坤。 因乾坤之交感,而乃有万物,而乃有发展变化。 《系辞》上云: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 宇宙间诸事物时时革新,时时变化,所谓日新之谓盛德(《系辞》上)也。 宇宙间诸事物之变化,皆依一定之秩序,永久进行。 故云: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豫彖》)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彖》)惟其如此,故宇宙演化,永无止期,故《序卦》云:物不可以终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宇宙间事物时时变化,其变化是循环的,故云: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泰象》)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复彖》)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系辞》下)反复其道,无往不复,宇宙间事物之往来、屈信,皆如日月寒暑之循环往来,此所谓复。 此为宇宙间事物变化所依之一大通则。 故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惟其如此,所以宇宙间任何事物,若发展至一定程度,则即变而为其反面。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乾卦六爻,以九五为最善。 至于乾之上九,则为亢龙有悔,有穷之灾矣。 孔子于此云: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其唯圣人乎! 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 、物极必反,此《易》理,亦《老子》所持之理也。 依《序卦》所解释,六十四卦之次序,亦表示物极必反之义。 故相反之卦,常在一处。 昔人谓《易》、《老》相通,盖就此等处说也。 汉代阴阳家之言最盛。 依当时经师之说,则阴阳五行为天道运行之支配者。 如董仲舒(西历纪元前一七九? 前一〇四?)论五行云:五行之随,各如其序;五行之官,各致其能。 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 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杀;火主暑而水主寒。 土居中央,谓之天润。 土者,天之股肱也。 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木、火、金、水,各主四时之一气,而土居中以策应之。 因四时之气代为盛衰,所以有四时之循环变化;四时之气之所以代为盛衰,则因有阴阳以使之然。 董仲舒曰: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从阴阳,相与一力而并功。 其实非独阴阳也,然而阴阳因之以起助其所主。 故少阳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 太阳因火而起助,夏之养也。 少阴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 太阴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 (《天辨在人》)故四时之变化,实因阴阳消长流动之所致也。 阳盛则助木火为春夏,而万物生长;阴盛则助金水为秋冬,而万物收藏。 阴阳五行不惟为天道运行之支配者,并为人事界中各种制度道德所取法。 如对于社会伦理,董仲舒有三纲五纪之说(见《深察名号篇》),所谓三纲者,董仲舒曰: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 夫为阳,妻为阴。 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 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 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 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基义》)此于儒家所说人伦之中,特别提出三伦为纲。 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说,在中国社会伦理上,尤有势力。 依向来之传统的见解,批评人物,多注意于其忠孝大节:若大节有亏,则其余皆不足观。 至于批评妇人,则只多注意于贞节问题,即其对于夫妇一伦之行为。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苟一失节,则一切皆不足论矣。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于是臣、子、妻,即成为君、父、夫之附属品。 董仲舒以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盖《易》本以当时君臣、男女、父子之关系,类推以说阴阳之关系;及阴阳之关系如彼所说,而当时君臣、男女、父子之关系,乃更见其合理矣。 《白虎通义》更引申以为社会上一切制度,皆取法于五行。 《白虎通义》曰:行有五,时有四,何? 四时为时,五行为节。 故木王即谓之春,金王即谓之秋,土尊不任职,君不居部,故时有四也。 子不肯禅何法? 法四时火不兴土而兴金也。 父死子继何法? 法木终火王也。 兄死弟及何法? 夏之承春也。 (《白虎通义五行》)易学中之象数一派,亦发达于汉,如《易纬》中所讲之易理,即宋儒所谓象数之学之发端。 《左传》僖公十五年,韩简曰:龟,象也;筮,数也。 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此谓先有物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此乃与常识相合之说。 上所讲《易》亦言象,如《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以制器者尚其象。 亦言数,如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但彼系以为有物而后有象。 八卦之象,乃伏羲仰观俯察所得。 既有此象,人乃取之以制器。 故象虽在人为的物之先,而实在天然的物之后也。 此后八卦之地位日益高。 讲《易》者,渐以为先有数,后有象,最后有物。 此点汉人尚未明言,至宋儒始明言之。 故所谓象数之学,发达于汉,而大成于宋。 所谓象数之学,初视之似为一大堆迷信,然其用意,亦在于对于宇宙及其中各方面之事物,作一有系统的解释。 其注重数、象,与希腊之毕达哥拉斯学派,极多相同之点。 毕氏举出各种物之数,并以小石排为某种形式以表示之。 所谓以数入象。 中国易学之讲象、数,正是如此。 毕氏以为天是一个和声,在天文与音乐中,最可见数之功用。 中国自汉以后讲律吕与历法者,皆以《易》之数为本。 此仅举中国易学与毕氏学派大端相同之点,然即此亦足令人惊异矣。 阴阳家之学,虽杂有许多迷信,而中国科学萌芽,则多在其中。 盖阴阳家之主要的动机,在于立一整个的系统,以包罗宇宙之万象而解释之。 其方法虽误,其知识虽疏,然其欲将宇宙间诸事物系统化,欲知宇宙间诸事物之所以然,则固有科学之精神也。 秦汉之政治,统一中国,秦汉之学术,亦欲统一宇宙。 盖秦汉之统一,为中国以前未有之局。 其时人觉此尚可能,他有何不可能者。 故其在各面使事物整齐化、系统化之努力,可谓几于热狂。 吾人必知汉人之环境,然后能明汉人之伟大。 上文谓中国之讲历法音乐者,大都皆用阴阳家言。 此外如讲医学及算学者亦多用阴阳家言。 试观《黄帝内经》及《周髀算经》等书,即可知之。 阴阳家在此各方面之势力,直至最近,始渐消灭。 发布时间:2025-05-30 17:39:5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1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