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三 三之三 内容: 《氓》,刺时也。 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 华落色衰,复相弃背。 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 美反正,刺淫泆也。 ○氓,莫耕反,民也。 《韩诗》云:“美貌。 ”别,彼列反。 华,户花反,或音花。 复,扶又反。 背音佩。 丧,息浪反。 妃音配。 风,福凤反。 泆音逸。 [疏]“《氓》六章,章十句”至“淫,佚”。 ○正义曰:言男女无别者,若“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是有别也。 今交见往来,是无别也。 奔诱者,谓男子诱之,妇人奔之也。 华落、色衰,一也,言颜色之衰,如华之落也。 或乃困而自悔者,言当时皆相诱,色衰乃相弃,其中或有困而自悔弃丧其妃耦者,故叙此自悔之事,以风刺其时焉。 美者,美此妇人反正自悔,所以刺当时之淫泆也。 “复相弃背”以上,总言当时一国之事。 “或乃困而自悔”以下,叙此经所陈者,是困而自悔之辞也。 上二章说女初奔男之事,下四章言困而自悔也。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是其困也。 “躬自悼矣”,景亦已焉哉”,是自悔也。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氓,民也。 蚩蚩,敦厚之貌。 布,币也。 笺云:币者,所以贸买物也。 季春始蚕,孟夏卖丝。 ○蚩,尺之反。 贸,莫豆反。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笺云:匪,非。 即,就也。 此民非来买丝,但来就我,欲与我谋为室家也。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丘一成为顿丘。 笺云:子者,男子之通称。 言民诱己,己乃送之,涉淇水至此顿丘,定室家之谋,且为会期。 ○顿,都寸反。 称,尺证反。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愆,过也。 笺云:良,善也。 非我以欲过子之期,子无善媒来告期时。 ○愆,起虔反,字又作“諐”。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将,原也。 笺云:将,请也。 民欲为近期,故语之曰:请子无怒,秋以与子为期。 ○将,七羊反。 语,鱼据反。 [疏]“氓之”至“为期”。 ○毛以为,此妇人言己本见诱之时,有一民之善蚩蚩然颜色敦厚,抱布而来,云当买丝。 此民于时本心非为来买丝,但来就我,欲谋为室家之道,以买丝为辞,以来诱己。 我时为男子所诱,即送此子涉淇水至于顿丘之地,与之定谋,且为会期。 男子欲即于夏中以为期,己即谓之:非我欲得过子之期,但子无善媒来告其期时,近恐难可会,故原子无怒于我,与子秋以为期。 ○郑唯以“将为”、“请为”异。 其以时对面与之言,宜为请。 ○传“氓,民”至“布,币”。 ○正义曰:氓、民之一名,对文则异,故《遂人》注云:“变民言甿,异内外也。 甿,犹懵懵无知貌。 ”是其别也。 其实通,故下笺云“言民诱己”,是也。 《论语》及《灵台》注皆云:“民者,冥也。 ”此妇人见弃,乃追本男子诱己之时,己所未识,故以悠悠天子之民言之,不取于冥与无知。 既求谋己与之相识,故以男子之通称言之,“送子涉淇”、“将子无怒”是也。 既因有廉耻之心,以君子所近而讬号之,“以望复关”是也。 以妇人号夫为君子,是其常称,故传曰:“复关,君子之所近。 ”又因男子告己云“尔卜尔筮”,己亦答之云“以尔车来”也。 三章言士、女者,时贤者所言,非男女相谓也。 士者,亦男子之大号,因贤者所言,故四章言“士贰其行”也。 以蚩蚩言民之状,故云“敦厚貌”。 谓颜色敦厚,己所以悦之。 《外府》注云:“布,泉也。 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 ”《檀弓》注云:“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 泉亦为布也。 ”知此布非泉,而言币者,以言抱之,则宜为币,泉则不宜抱之也。 《载师》郑司农云:“里布者,布参印书,广二寸,长二尺,以为币贸易物。 ”引《诗》云“‘抱布贸丝’,抱此布也”。 司农之言,事无所出,故郑易之云“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也。 此布币谓丝麻布帛之布。 币者,布帛之名,故《鹿鸣》云“实币帛筐篚”,是也。 ○笺“季春”至“卖丝”。 ○正义曰:《月令》季春云:“后妃齐戒以劝蚕事。 ”是季春始蚕。 孟夏云:“蚕事既毕,分茧称丝。 ”是孟夏有丝卖之也。 欲明此妇人见诱之时节,故言卖丝之早晚。 以男子既欲为近期,女子请之至秋,明近期不过夏末,则卖丝是孟夏也。 ○传“丘一成为顿丘”。 ○正义曰:《释丘》云:“丘一成为敦丘,再成为陶丘,三成为昆仑丘。 ”孙炎曰:“形如覆敦。 敦器似盂。 ”郭璞曰:“成犹重也。 ”《周礼》曰:“为坛三成。 ”又云:“如覆敦者敦丘。 ”孙炎曰:“丘一成之形象也。 ”郭璞曰:“敦,盂也,音顿。 ”与此字异音同。 ○笺“子者”至“会期”。 ○正义曰:子者,有德之名。 此男子非能有德,直以子者男子之通称,故谓之为子也。 上云“来即我谋”,男就女来与之谋也。 今此送之,故知至此顿丘定室家之谋。 又下云“匪我愆期”,则男子于此与之设期也,故知且为会期。 言且者,兼二事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垝,毁也。 复关,君子所近也。 笺云:前既与民以秋为期,期至,故登毁垣,乡其所近而望之,犹有廉耻之心,故因复关以讬号民,云此时始秋也。 ○垝,俱毁反。 垣音袁。 所近,附近之近。 乡,许亮反,本又作“向”。 [疏]传“复关,君子所近”。 ○正义曰:复关者,非人之名号,而妇人望之,故知君子所近之地。 笺又申之犹有廉耻之心,故因其近复关以讬号此民,故下云“不见复关”、“既见复关”,皆号此民为复关。 又知此时始秋者,上云“秋以为期”。 下四章“桑之落矣”为季秋,三章“桑之未落”为仲秋,故知此时始秋也。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言其有一心乎君子,故能自悔。 笺云:用心专者怨必深。 ○涟音连,泣貌。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笺云:则笑则言,喜之甚。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龟曰卜。 蓍曰筮。 体,兆卦之体。 笺云:尔,女也。 复关既见此妇人,告之曰:我卜女筮,女宜为室家矣。 兆卦之繇,无凶咨之辞,言其皆吉,又诱定之。 ○筮,市制反。 体如字,卦兆之体也,《韩诗》作“履”。 履,幸也。 咎,其九反。 蓍音尸。 繇,直又反,卦兆之辞也。 [疏]传“体,兆卦之体”。 笺“兆卦”至“定之”。 ○正义曰:传以经卜、筮并言,故兼云“兆卦之体”谓龟兆、筮卦也。 《左传》云:“其繇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是龟之繇。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 ”是卦之繇也。 二者皆有繇辞。 此男子实不卜筮,而言皆吉无凶咎者,又诱以定之。 前因贸丝以诱之,今复言卜筮以诱之,故言又也。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贿,财。 迁,徙也。 笺云:女,女复关也。 信其卜筮皆吉,故答之曰:径以女车来迎我,我以所有财迁徙就女也。 ○贿,呼罪反。 径,经定反。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桑,女功之所起。 沃若,犹沃沃然。 鸠,鹘鸠也。 食桑葚过则醉而伤其性。 耽,乐也。 女与士耽则伤礼义。 笺云:桑之未落,谓其时仲秋也。 于是时,国之贤者刺此妇人见诱,故于嗟而戒之。 鸠以非时食葚,犹女子嫁不以礼,耽非礼之乐。 ○沃,如字,徐于缚反。 葚,本又作“椹”,音甚,桑实也。 耽,都南反。 鹘音骨。 乐音洛,下同。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笺云:说,解也。 士有百行,可以功过相除。 至于妇人无外事,维以贞信为节。 ○行,下孟反。 [疏]“桑之”至“不可说”。 ○毛以为,桑之未落之时,其叶则沃沃然盛,以兴己色未衰之时,其貌亦灼灼然美。 君子则好乐于己,己与之耽乐。 时贤者见己为夫所宠,非礼耽乐,故吁嗟而戒己,言“吁嗟鸠兮,无食桑椹”,犹“吁嗟女兮,无与士耽”。 然鸠食桑椹过时则醉而伤其性,女与士耽过度则淫而伤礼义。 然耽虽士、女所同,而女思于男,故言士之耽兮,尚可解说,女之耽兮,则不可解说。 己时为夫所宠,不听其言,今见弃背,乃思而自悔。 ○郑以为,男子既秋来见己,己使之取车。 男子既去,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仲秋之时。 国之贤者刺己见诱,故言:吁嗟鸠兮,无得非时食椹;吁嗟女兮,无得非礼与士耽。 士之耽兮,尚可解说,女之耽兮,则不可解说。 已时不用其言,至季秋乘车而从之,故今思而自悔。 ○传“桑女”至“礼义”。 ○正义曰:言桑者,女功之所起,故此女取桑落与未落,以兴己色之盛衰。 毛氏之说,《诗》未有为记时者,明此以为兴也。 言“鸠,鹘鸠”者,《释鸟》云:“鹘鸠,鹘鸼。 ”某氏曰:“《春秋》云‘鹘鸠氏司事’,春来冬去。 ”孙炎曰:“一名鸣鸠。 ”《月令》云:“鸣鸠拂其羽。 ”郭璞曰:“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 ”“宛彼鸣鸠”,亦此鸠也。 陆机云:“班鸠也。 ”《尔雅》鸠类非一,知此是鹘鸠者,以鹘鸠冬始去,今秋见之,以为喻,故知非馀鸠也。 鸠食椹过时者,谓食之过多,故醉而伤其性。 经直言“无食桑椹”,而云“过时”者,以“与士耽”相对。 耽者过礼之乐,则如食桑椹过时矣。 女与士耽以过礼,故为伤礼义,则时贤者戒女之过礼,谓己为君子所宠过度,不谓非礼之嫁为耽也。 ○笺“桑之”至“之乐”。 ○正义曰:以上章初秋云“以尔车来”,始令男子取车,下章季秋云“渐车帷裳”,谓始适夫家,则桑之未落为仲秋明矣。 言“士”、“女”则非自相谓之辞,故知国之贤者刺其见诱而戒之。 其时仲秋则无椹,贤者禁鸠食之,由当时无也。 假有而食之,为非时。 以非时之食椹,以兴非礼之行嫁,故云耽非礼之乐。 《郑志》张逸问:“笺云‘耽非礼之乐’,《小雅》云‘和乐且耽’,何谓也? ”答曰:“礼乐者,五声八音之谓也。 《小雅》亦言过礼之盛。 和乐,过礼之言也。 燕乐嘉宾过厚,贤也。 不以礼耽者,非礼之名,故此禁女为之。 《小雅》论燕乐,言作乐过礼,以见厚意,故亦言耽,而文连和乐也。 ”○笺“士有”至“为节”。 ○正义曰:士有大功则掩小过,故云可以功过相除。 齐桓、晋文皆杀亲戚篡国而立,终能建立高勋于周世,是以功除过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陨,惰也。 汤汤,水盛貌。 帷裳,妇人之车也。 笺云:桑之落矣,谓其时季秋也。 复关以此时车来迎已。 徂,往也。 我自是往之女家。 女家乏穀食巳三岁,贫矣。 言此者,明己之悔,不以女今贫故也。 帏裳,童容也。 我乃渡深水,至渐车童容,犹冒此难而往,又明己专心于女。 ○陨,韵谨反。 汤音伤。 渐,子廉反,注同,渍也,湿也。 帷,位悲反。 隋字又作“堕”,唐果反。 冒音墨。 难,乃旦反。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爽,差也。 笺云:我心于女,故无差贰,而复关之行有二意。 ○行,下孟反,注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极,中也。 [疏]“桑之”至“其德”。 ○毛以为,桑之落矣之时,其叶黄而陨坠,以兴妇人年之老矣之时,其色衰而彫落。 时君子则弃己,使无自以讬,故追说见薄之渐。 言自我往尔男子之家,三岁之后,贫于衣食而见困苦,已不得其志。 悔己本为所诱,涉汤汤之淇水,而渐车之帷裳而往,今乃见弃,所以自悔也。 既追悔本之见诱,而又怨之,言我心于汝男子也不为差贰,而士何谓二三其行于已也? 士也行无中正,故二三其德,及年老而弃已,所以怨也。 ○郑以为,妇人言已本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之时,当季秋之月,我往之尔家。 自我往汝家时,已闻汝家三岁以来乏于穀食,已贫矣。 我不以汝贫之故,犹涉此汤汤之淇水,渐车之帷裳,冒难而来。 言已专心于汝如是。 今而见弃,所以悔也。 馀同。 ○传“帷裳,妇人之车”。 ○正义曰:传以大夫之车立乘,有盖无帏裳。 此言帷裳者,妇人之车故也。 传于上章以桑为女功所起为兴此,桑落黄陨亦兴也。 其黄而陨既兴颜色之衰,则食贫在已衰之后。 言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谓至夫家三岁之后,始贫乏于衣食,渐不得志,乃追悔本冒渐车之难而来也。 故王肃曰:“言其色黄而陨坠也。 ”妇人不慎其行,至于色衰无以自讬。 我往之汝家,从华落色衰以来,三岁食贫矣。 贫者乏食,饥而不充,喻不得志也。 ○笺“桑之”至“于女”。 ○正义曰:《月令》季秋草木黄落,故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其时季秋也。 上使“以尔车来”,不见其迎之事,此言渐车涉水,是始往夫家,故知复关以此时车来迎已也。 此始乡夫家。 已言“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故以为自我往之汝家之时,汝家乏穀食已三岁,贫矣,我犹渡水而来。 此妇人但当悔其来耳。 而言穀食先贫者,于时君子家贫,恩意之情遇已渐薄,已遭困苦,所以悔。 言已先知此贫而来,明已之悔不以汝今贫之故,直以二三其德,恩意疏薄故耳。 帏裳一名童容,故《巾车》云:重翟、厌翟、安车皆有容盖。 郑司农云:“容谓襜车,山东谓之裳帏,或曰童容。 ”以帏障车之傍,如裳以为容饰,故或谓之帏裳,或谓之童容。 其上有盖,四傍垂而下,谓之襜,故《杂记》曰:“其輤有裧。 ”注云:“裧谓鳖甲边缘”,是也。 然则童容与襜别。 司农云:“谓襜车者,以有童容,上必有襜,故谓之为襜车也。 ”此唯妇人之车饰为然,故《士昏礼》云“妇车亦如之,有襜”,是也。 帏裳在傍,渡水则湿,言已虽知汝贫,犹尚冒此深水渐车之难而来,明已专心于汝,故责复关有二意也。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 笺云:靡,无也。 无居室之劳,言不以妇事见困苦。 有舅姑曰妇。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笺云:无有朝者,常早起夜卧,非一朝然。 言已亦不解惰。 ○解音懈。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笺云:言,我也。 遂犹久也。 我既久矣,谓三岁之后,见遇浸薄,乃至见酷暴。 ○浸,子鸩反。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咥咥然笑。 笺云:兄弟在家,不知我之见酷暴。 若其知之,则咥咥然笑我。 ○咥,许意反,又音熙,笑也。 又一音许四反,《说文》云:“大笑也”,虚记反,又大结反。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悼,伤也。 笺云:静,安。 躬,身也。 我安思君子之遇已无终,则身自哀伤。 [疏]“三岁”至“悼矣”。 ○正义曰:妇人追说已初至夫家,三岁为妇之时,颜色未衰,为夫所爱,无室家之劳,谓夫不以室家妇事以劳于己。 时夫虽如此,己犹不恃宠自安,常自早起夜卧,无有一朝一夕而自解惰。 我已三岁之后,在夫家久矣,渐见疏薄,乃至于酷暴矣。 我兄弟不知我之见遇如此,若其知之,则咥咥然其笑我矣。 我既本为夫所诱,遇己不终,安静而思之,身自哀伤矣。 ○笺“有舅姑曰妇”。 ○正义曰:《公羊传》曰:“称妇,有姑之辞。 ”传以国君无父,故云有姑。 其实妇亦对舅,故《士昏礼》云“赞见妇于舅姑”,是也。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笺云:及,与也。 我欲与女俱至于老,老乎汝反薄我,使我怨也。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泮,坡也。 笺云:泮读为畔。 畔,涯也。 言淇与隰皆有厓岸,以自拱持。 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 ○泮音判。 坡本亦作“陂”,北皮反。 《泽陂》诗传云:“障也。 ”吕忱北髲反,云:“陂,阪也,亦所以为隰之限域也。 ”本或作“破”字,未详。 观王述意,似作“破拱”,俱勇反,本又作“共”,音同。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信誓旦旦,总角,结发也。 晏晏,和柔也。 信誓旦旦然。 笺云:我为童女未笄结发宴然之时,女与我言笑晏晏然而和柔,我其以信,相誓旦旦尔。 言其恳恻款诚。 ○宴,如字。 本或作“丱”者,非。 旦,《说文》作“{且心}{且心}”。 恳,起很反。 恻,本亦作“{则心}”,楚力反。 不思其反。 笺云:反,复也。 今老而使我怨,曾不念复其前言。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笺云:已焉哉,谓此不可奈何,死生自决之辞。 [疏]“及尔”至“已焉哉”。 ○正义曰:言男子本谓已云:与汝为夫妇,俱至于老,不相弃背。 何谓今我既老,反薄我,使我怨? 何不念其前言也? 然淇则有岸,隰则有泮,以自拱持。 今君子反薄而弃己,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 言淇隰之不如。 本我总角之宴然幼稚之时,君子与已言笑晏晏然和柔而相亲,与已为信誓,许偕至于老者,旦旦然恳恻款诚如是。 及今老而使我怨,是曾不思念复其前言,而弃薄我。 我反复是君子不思前言之事,则我亦已焉哉,无可奈何。 ○笺“我欲”至“我怨”。 ○正义曰:以下云“不思其反”,责其不念前言,则男子之初与妇人有期约矣,则此“及尔偕老”,男子之辞,故笺述之云:我欲与汝俱至于老,老乎汝反薄我,使我怨也。 言反薄我,明“及尔偕老”,男子之言也。 老者,以华落色衰为老,未必大老也。 ○传“泮,坡”。 笺“泮读”至“拘制”。 ○正义曰:以隰者下湿,犹如泽,故以泮为陂。 《泽陂》传云“陂,泽障”,是也。 笺以泮不训为陂,故读为畔,以申传也。 但毛氏于《诗》无易字者,故笺易之,其义犹不异于传也。 畔者,水厓之名,以经云“有岸”、“有泮”,明君子之无也,故云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则非君子。 ○传“总角”至“旦旦然”。 ○正义曰:《甫田》云:“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是男子裛角未冠,则妇人裛角未笄也。 故笺云“我为童女未笄”,《内则》亦云:“男女未冠笄者,总角,衿缨。 ”以无笄,直结其发,聚之为两角,故《内则》注云:“故发结之。 ”《甫田》传云:“总角,聚两髦也。 ”《释训》云:“晏晏,柔也。 ”故此云:“晏晏,和柔。 ”又曰:“晏晏,旦旦,悔爽忒也。 ”谓此妇人恨夫差贰其心,变本言信,故言此晏晏、旦旦而自悔。 解言此之意,非训此字也。 定本云“旦旦”犹“怛怛”。 ○笺“我为”至“款诚”。 ○正义曰:笺言结发宴然之时,解经“总角之宴”。 经有作“丱”者,因《甫田》“总角丱兮”,而误也,定本作“宴”。 传直云“信誓旦旦然”,不解旦旦之义,故笺申之言,旦旦者,言恳恻为信誓,以尽己款诚也。 ○笺“曾不复念其前言”。 ○正义曰:今定本云“曾不念复其前言”,俗本多误。 “复其前言”者,谓前要誓之言,守而不忘,使可反复。 今乃违弃,是不思念复其前言也。 《氓》六章,章十句。 《竹竿》,卫女思归也。 适异国而不见答,思而能以礼者也。 籊々竹竿,以钓于淇。 兴也。 籊々,长而杀也。 钓以得鱼,如妇人待礼以成为室家。 ○籊,他历反。 钓音吊。 杀,色界反。 岂不尔思? 远莫致之。 笺云:我岂不思与君子为室家乎? 君子疏远己,己无由致此道。 ○远如字,又于万反,注同。 [疏]“籊々”至“致之”。 ○正义曰:籊々然长而杀之竹竿,以钓于淇,必得鱼,乃成为善钓,以兴妇人嫁于夫,必得礼,乃成为室家。 今君子不以礼答己,己岂不思与尔君子为室家乎? 但君子疏远于己,己无由致此室家之道耳。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 泉源,小水之源。 淇水,大水也。 笺云:小水有流入大水之道,犹妇人有嫁于君子之礼。 今水相与为左右而已,亦以喻已不见答。 [疏]传“泉源”至“大水”。 ○正义曰:泉源者,泉水初出,故云小水之源。 淇则卫地之川,故知大水。 笺申说之,言小水有流入大水合为一之道,犹妇人于君子有相亲幸之礼。 今淇水与泉源左右而已,不相入,犹君子与已异处,不相亲,故以喻己之不见答。 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笺云:行,道也。 女子有道当嫁耳,不以不答而违妇礼。 ○远,于万反。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 巧笑之瑳,佩玉之傩。 瑳,巧笑貌。 傩,行有节度。 笺云:己虽不见答,犹不恶君子,美其容貌与礼仪也。 ○瑳,七可反,沈又七何反。 傩,乃可反,《说文》云:“行有节也。 ”恶,乌路反。 淇水滺滺,桧楫松舟。 滺滺,流貌。 桧,柏叶松身。 楫,所以棹舟也。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男女相配,得礼而备。 笺云:此伤己今不得夫妇之礼。 ○浟,本亦作“滺”,音由。 桧,古活反,又古会反,木名。 楫,本又作“檝”,子叶反,徐音集,《方言》云:“楫谓之桡,或谓之棹。 ”《释名》云:“楫,捷也,拨水舟行捷疾也。 ”桡音饶。 棹,直教反。 [疏]传“桧,柏叶”至“而备”。 ○正义曰:《释木》云“桧,柏叶松身”。 《书》作“栝”字。 《禹贡》云:“杶榦栝柏。 ”注云:“柏叶松身曰栝。 ”与此一也。 言楫所以棹舟,以喻女所以配男。 此不答之诗,以舟楫喻男女,故反而为兴,言舟楫相配,得水而行,男女相配,得礼而备。 驾言出游,以写我忧。 出游,思乡卫之道。 笺云:适异国而不见答,其除此忧,维有归耳。 ○乡,本又作“向”,同,许亮反。 [疏]传“出游,思乡卫之道”。 ○正义曰:今定本“思”作“斯”,或误。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兰》,刺惠公也。 骄而无礼,大夫刺之。 惠公以幼童即位,自谓有才能而骄慢。 于大臣但习威仪,不知为政以礼。 ○芄音丸,本亦作“丸”。 芄兰,草名。 [疏]“《芄兰》二章,章六句”至“刺之”。 ○正义曰:毛以为,君子当柔润温良,自谓无知。 今而不然,是为骄慢,故二章章首一句及第四句是也。 下二句言有威仪,是无礼也。 次二句言佩觿、佩韘,明虽幼而行成人之事,不当骄慢。 郑以为,幼而行成人之事,当任用大臣,不当骄慢,上四句是也。 刺之,亦下二句是也。 ○笺“惠公”至“以礼”。 ○正义曰:经言童子,则惠公时仍幼童。 童者,未成人之称,年十九以下皆是也。 闵二年《左传》曰:“初,惠公之即位也少。 ”杜预云:“盖年十五六。 ”杜氏以传言“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娶之。 生寿及朔。 ”言为之娶于齐,则宣公己即位也。 宣公以隐四年冬立,假令五年即娶齐女,至桓十二年见经,凡十九年,而朔尚有兄寿,则宣公即位三四年始生惠公也,故疑为十五六也。 且此自谓有才能,则非身幼也。 经云“能不我知”,是自谓有才能。 刺之而言容璲之美,故知但习威仪,不知为政以礼。 芄兰之支,兴也。 芄兰,草也。 君子之德当柔润温良。 笺云:芄兰柔弱,恒蔓延于地,有所依缘则起。 兴者,喻幼稚之君,任用大臣,乃能成其政。 ○恒蔓于地,蔓音万,本或作“蔓延于地”者,后人辄加耳。 童子佩觿。 觿,所以解结,成人之佩也。 人君治成人之事,虽童子犹佩觿,早成其德。 ○佩,蒲对反,依字从人。 或玉傍作者,非。 觿,许规反,解结之器。 虽则佩觿,能不我知。 不自谓无知,以骄慢人也。 笺云:此幼稚之君,虽佩觿与,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知为也。 惠公自谓有才能而骄慢,所以见刺。 ○与音馀,下“佩韘与”同。 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容仪可观,佩玉遂遂然垂其绅带,悸悸然有节度。 笺云:容,容刀也。 遂,瑞也。 言惠公佩容刀与瑞及垂绅带三尺,则悸悸然行止有节度,然其德不称服。 ○悸,其季反,《韩诗》作“萃”,垂貌。 绅音身。 称,尺证反。 [疏]“芄兰”至“悸兮”。 ○毛以为,言芄兰之支性柔弱阿傩,以兴君子之德当柔润温良。 今君之德何以不温柔而为骄慢? 以君今虽童子,而佩成人之觿,则当治成人之事,当须温柔。 何为今虽则佩觿,而才能不自谓我无知以骄慢人也? 君非直骄慢,又不知为政当以礼,而徒善其外饰,使容仪可观兮,佩玉璲々兮,垂其绅带悸悸兮,而内德不称,无礼以行之。 ○郑以为,言芄兰之支以柔弱恒延蔓于地,有所依缘则起,以兴幼稚之君,以幼时恒闇昧,于政有所任用,乃能成其德教。 君今幼弱,何以不任用大臣? 君虽童子,佩成人之觿,则当治成人之事。 君虽则佩觿,欲治成人之事,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知,何故不任大臣,而为骄慢矣! 不知为政以礼,徒善其威仪,佩容刀与瑞玉及垂绅带,使行止有节度悸悸兮,而内无德以称之。 ○传“芄兰”至“温良”。 ○正义曰:《释草》云:“雚,芄兰。 ”郭璞曰:“蔓生,断之有白汁,可啖。 ”陆机《疏》云:“一名萝摩,幽州人谓之雀瓢。 ”以此草支叶柔弱,序刺君骄慢,故以喻君子之德当柔润温良。 ○笺“芄兰”至“其政”。 ○正义曰:以此大夫刺之,而下云“能不我知”,则刺其骄慢自专,故易传取其有所依缘,以兴幼稚当须任用大臣也。 ○传“觿所以”至“其德”。 ○正义曰:《内则》云:“子事父母,左佩小觿,右佩大觿。 ”下别云“男女未冠笄者”,故知成人之佩。 《内则》注云“觿貌如锥,以象骨为之。 ”是可以解结也。 又解童子而得佩成人之佩者,由人君治成人之事,故使得佩,以早成其德故也。 《尚书》注云:“人君十二而冠佩为成人。 ”则似十二以上。 要人君虽未十二,亦治成人之事,不必至冠也。 此解觿以成人自当佩之,不必国君,为父母在乃服也。 下章韘亦佩时有之,举以言焉,不必国君常佩。 ○传“不自谓无知”。 ○正义曰:传以此直责君骄慢,言君于才能不肯自谓我无知。 ○笺“此幼”至“见刺”。 ○正义曰:笺以此大夫刺之,云“能不我知”,则大夫自我也。 以君才能不如我所知,因解其见刺之意,由自谓有才能而骄慢大臣,故刺之。 ○传“容仪”至“节度”。 ○正义曰:传以此三者皆言兮,故各为其状。 《孝经》曰:“容止可观。 ”《大东》云:“鞙鞙佩璲。 ”璲本所佩之物,因为其貌,故言佩玉璲々然。 带之垂者,唯有绅耳,故知垂其绅带也。 “悸悸然有节度”,总三者之辞。 ○笺“容刀”至“不称服”。 ○正义曰:笺以容及璲与带相类,则皆指体言也,故为容刀与瑞。 知绅带垂三尺者,《礼记·玉藻》云“绅长,制三尺”,是也。 “行止有节度”,亦总三者之辞也。 定本云“然其德不称服”。 芄兰之叶,笺云:叶犹支也。 童子佩韘。 韘,玦也。 能射御则佩韘。 笺云:韘之言沓,所以彄沓手指。 ○韘,夫涉反。 玦,本又作“决”,音同。 沓,徒答反。 彄,苦侯反。 [疏]传“韘,玦”。 笺“韘之言沓”。 ○正义曰:传云玦者,以《礼》及《诗》言决拾。 《车攻》传曰:“决,钩弦也。 ”《缮人》注云:“玦,挟矢时所以持弦饰也,着右手巨指。 ”引《士丧礼》曰:“玦用正,玉棘若择棘。 ”则天子用象骨为之,着右臂大指以钩弦闿体。 《大射》、《士丧》注皆然。 以士用棘,故推以上用骨。 《大射》注“诸侯亦用象骨”,以大夫用骨,不必用象。 彼注云“钩弦”,与《车攻》传同,则一也。 拾,一名遂,以韦为之,着于左臂,所以遂弦,与玦别。 郑以《礼》无以韘为玦者,故易之为沓。 《士丧礼》曰:“纩极二。 ”注云:“极犹放弦也。 以沓指放弦,令不挈也。 生者以朱韦为之而三,死用纩又二,明不用也。 ”知生用朱韦而三者,《大射》云:“朱极三。 ”注云:“以朱韦为之,食指、将指、无名指。 小指短,不用。 ”此是彄沓手指也。 《车攻》云:“决拾既佽。 ”笺云:“手指相比次。 ”亦谓巨指既着玦,左臂加拾,右手指又着沓而相比次也。 虽则佩韘,能不我甲。 甲,狎也。 笺云:此君虽佩韘与,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狎习。 ○甲如字,《尔雅》同,徐胡甲反,《韩诗》作“狎”。 狎,户甲反。 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芄兰》二章,章六句。 《河广》,宋襄公母归于卫,思而不止,故作是诗也。 宋桓公夫人,卫文公之妹,生襄公而出。 襄公即位,夫人思宋,义不可往,故作诗以自止。 [疏]“《河广》二章,章四句”至“是诗”。 ○正义曰:作《河广》诗者,宋襄公母,本为夫所出而归于卫。 及襄公即位,思欲乡宋而不能止,以义不可往,故作《河广》之诗以自止也。 序言所思之意,经二章皆言义不得往之事。 ○笺“宋桓”至“自止”。 ○正义曰:《左传》云“公子顽烝于宣姜,生文公及宋桓夫人”,故知文公之妹。 襄公,桓公之子,故知襄公之母。 今定本无“襄公之母”四字,然子无出母之道,故知当桓公之时,生襄公而出。 今系之襄公。 言母归者,明思而不止,当襄公时,故云“襄公即位,夫人思宋”也。 所以义不得往者,以夫人为先君所出,其子承父之重,与祖为一体,母出与庙绝,不可以私反,故义不得也。 《大戴礼》及《家语》皆云:“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出,为逆;无子出,为绝人世:淫佚出,为其乱族;疾妒出,为其乱家;有恶疾出,为其不可供粢盛;多口出,为其离亲;盗窃出,为其反义。 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于今令犯七出,虽在三不去之中,若不顺父母与淫、无子亦出。 虽古亦应然,以其终不可绝嗣与勃德故也。 诸侯之夫人,虽无子不出,以嫔妾既多,不为绝嗣。 故《易·同人》注云“天子诸侯后夫人不出”,是也。 知者,以《春秋》鲁夫人无子多矣,皆不出。 若犯馀六出则去,故《杂记》有出夫人礼。 又《春秋》杞伯姬来妇,及此宋桓夫人,皆是也。 王后犯出,则废之而已,皆不出,非徒无子,故《易·鼎卦》注云:“嫁于天子,虽失礼,无出,道远之而已。 ”以天子天下为家,其后无所出故也。 谁谓河广? 一苇杭之。 杭,渡也。 笺云:谁谓河水广与? 一苇加之则可以渡之,喻狭也。 今我之不渡,直自不往耳,非为其广。 ○苇,韦鬼反。 杭,户郎反。 与音馀,下“远与”同。 狭音洽。 为,于伪反。 [疏]笺“一苇”至“喻狭”。 ○正义曰:言一苇者,谓一束也,可以浮之水上而渡,若桴筏然,非一根苇也。 此假有渡者之辞,非喻夫人之乡宋渡河也。 何者? 此文公之时,卫已在河南,自卫适宋,不渡河。 谁谓宋远? 跂予望之。 笺云:予,我也。 谁谓宋国远与? 我跂足则可以望见之。 亦喻近也。 今我之不往,直以义不往耳,非为其远。 ○跂,丘豉反。 [疏]笺“谁谓”至“亦喻近”。 ○正义曰:宋去卫甚远,故杜预云:“宋,今梁国睢阳县也。 ”言跂足可见,是喻近也。 言“亦”者,以喻宋近,犹喻河狭,故俱言“亦”。 定本无“亦”字,义亦通。 谁谓河广? 曾不容刀。 笺云:不容刀,亦喻狭校船曰刀。 ○刀如字,《字书》作“舠”,《说文》作“”,并音刀。 [疏]笺“小船曰刀”。 ○正义曰:上言一苇桴筏之小,此刀宜为舟船之小,故云“小船曰刀。 ”《说文》作“”。 ,小船也,字异音同。 刘熙《释名》云:“二百斛以上曰艇,三百斛曰刀。 江南所谓短而广、安不倾危者也。 ”○谁谓宋远? 曾不崇朝。 笺云:崇,终也。 行不终朝,亦喻近。 《河广》二章,章四句。 《伯兮》,刺时也。 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焉。 卫宣公之时,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伯也为王前驱久,故家人思之。 ○为,于伪反,又如字。 注下“为王”并同。 “从王伐郑”,读者或连下“伯也”为句者,非。 [疏]“《伯兮》四章,章四句”至“不反焉”。 ○正义曰:此言过时者,谓三月一时。 《穀梁传》“伐不逾时”,故《何草不黄》笺云“古者师出不逾时,所以厚民之性”,是也。 此叙妇人所思之由。 经陈所思之辞,皆由行役过时之所致。 叙言“为王前驱”,虽辞出于经,总叙四章,非指一句也。 ○笺“卫宣”至“思之”。 ○正义曰: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春秋》桓五年经也。 时当宣公,故云“卫宣公之时”。 服虔云:“言人者,时陈乱无君,则三国皆大夫也,故称人。 ”《公羊传》曰:“其言从王伐郑何? 从王,正也。 ”郑答临硕引《公羊》之文,言诸侯不得专征伐,有从天子及伯者之礼。 然则宣公从王为得其正,以兵属王节度,不由于卫君。 而以过时刺宣公者,诸侯从王虽正,其时天子微弱,不能使卫侯从己,而宣公自使从之。 据其君子过时不反,实宣公之由,故主责之宣公,而云“刺时”者也。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 伯,州伯也。 朅,武貌。 桀,特立也。 笺云:伯,君子字也。 桀,英桀,言贤也。 ○朅,丘列反。 桀,其列反。 [疏]传“伯州伯”至“特立”。 ○正义曰:言为王前驱,则非贱者。 今言伯兮,故知为州伯,谓州里之伯。 若牧下州伯,则诸侯也,非卫人所得为诸侯之州长也。 谓之伯者,伯,长也。 《内则》云“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彼州伯对闾史、闾府,亦谓州里之伯。 杰者,俊秀之名,人莫能及,故云特立。 ○笺“伯,君子字”。 ○正义曰:伯、仲、叔、季,长幼之字,而妇人所称云伯也,宜呼其字,不当言其官也。 此在前驱而执兵,则有勇力,为车右,当亦有官,但不必州长为之。 朅为武貌,则杰为有德,故云英杰。 杰亦特立,与传一也。 伯也执殳,为王前驱。 殳长丈二而无刃。 笺云:兵车六等,轸也,戈也,人也,殳也,车戟也,酋矛也,皆以四尺为差。 ○殳,市朱反。 长如字,又直亮反。 轸,本亦作“”,之忍反。 酋,在由反,发声。 矛音谋。 [疏]传“殳长丈二而无刃”。 ○正义曰:《考工记》云:“殳长寻有四尺。 ”寻八尺,又加四尺,是丈二也。 冶氏为戈戟之刃,不言殳刃,是无刃也。 ○笺“兵车”至“为差”。 ○正义曰:因殳是兵车之所有,故历言六等之差。 《考工记》曰:“兵车六等之数:车轸四尺,谓之一等。 戈祕六尺有六寸,既建而迤,崇于轸四尺,谓之二等。 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谓之三等。 殳长寻有四尺,崇于人四尺,谓之四等。 车戟常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 酋矛常有四尺,崇于戟四尺,谓之六等。 ”是也。 彼注云:“戈、殳、戟、矛皆插车輢。 ”此云执之者,在车当插,用则执之,此据用以言也。 又《庐人》先言戈、殳、车戟、酋矛、夷矛之长短,乃云“攻国之兵”。 又云:“六建既备,车不反覆。 ”注云:“六建,五兵与人也。 ”则六建于六等不数轸而数夷矛。 不引之者,因六等自轸历数人殳以上为差之备故。 引之六等者,自地以上数之,其等差有六,故注云“法《易》之三才六画”,非六建也。 建者,建于车上,非车上所建也。 凡兵车皆有六建,故《庐人》先言戈、殳、车戟、酋矛、夷矛,乃云“攻国之兵”,又云“六建既备”,六建在车,明矣。 但记者因酋矛、夷矛同为矛称,故自轸至矛为六等,象三材之六画,故不数夷矛。 其实六建与六等一也。 若自戈以上数为六等,则人于六建不处其中。 故郑云“车有天地之象,人在其中焉”,明为由此,故自轸数之,以戈、轸为地材。 人、殳为人材,矛、戟为天材,人处地上,故在殳下。 如此则得其象矣。 或以为,凡兵车则六建,前驱则六等。 知不然者,以《考工记》“兵车六等之数”,郑云“此所谓兵车也”,明兵车皆然,非独前驱也。 前驱在车之右,其当有勇力以用五兵,不得无夷矛也。 《司兵》云“掌五兵”,郑司农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 ”又曰:“军事,建车之五兵。 ”注云:“车之五兵,司农所云者是也。 ”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则前驱非步卒,必有夷矛明矣。 知步卒五兵与在车不同者,《司右》云:“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 ”注云:“勇力之士属焉者,选右当于中。 ”《司马法》云弓矢、殳、矛、戈、戟相助,“凡五兵,长以卫短,短以救长”。 以《司兵》云“建车之五兵”,则步卒五兵与车兵异矣。 夷矛长,非步卒所宜用,故以《司马法》五兵弓矢、殳、矛、戈、戟当之。 车之五兵云“建”,与“六建”文同,故以司农所云戈、殳、戟、酋矛、夷矛当之。 勇力之士属司右,选右当于中,则仍是步卒,未为右也,故以步卒五兵解之。 步卒无夷矛,数弓矢为五兵,在车则六建,除人即五兵。 以弓矢不在建中,故不数也。 其实兵车皆有弓矢,故《司弓矢》云:“唐大利车战、野战。 枉矢、絜矢用诸守城、车战。 ”又《檀弓》注云:“射者在左。 ”又《左传》曰:“前驱歂犬,射而杀之。 ”是皆有弓矢也。 自伯之东,[疏]“自伯之东”。 ○正义曰:此时从王伐郑,郑在卫之西南,而言东者,时蔡、卫、陈三国从王伐郑,则兵至京师乃东行伐郑也。 上云“为王前驱”,即云“自伯之东”,明从王为前驱而东行,故据以言之,非谓郑在卫东。 首如飞蓬。 妇人,夫不在,无容饰。 岂无膏沐? 谁适为容! 适,主也。 ○适,都历反,注同。 为,于伪反,或如字。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 杲杲然日复出矣。 笺云:人言其雨其雨,而杲杲然日复出,犹我言伯且来,伯且来,则复不来。 ○杲,右老反。 出如字,沈推类反。 复,扶又反,下同。 原言思伯,甘心首疾! 甘,厌也。 笺云:原,念也。 我念思伯,心不能已。 如人心嗜欲所贪,口味不能绝也。 我忧思以生首疾。 ○厌,于艳反,下同。 嗜,市志反。 忧思,息嗣反。 [疏]“原言思伯,甘心首疾”。 ○毛于《二子乘舟》传曰:“原,每也。 ”则此“原”亦为“每”。 言我每有所言,则思念于伯,思之厌足于心,由此故生首疾。 ○传“甘,厌”。 ○正义曰:谓思之不已,乃厌足于心,用是生首疾也。 凡人饮食口甘,遂至于厌足,故云“甘,厌也”。 ○笺“如人”至“不能绝”。 ○正义曰:笺以甘心者,思之不能已,如口味之甘,故《左传》云“请受而甘心焉”。 始欲取以甘心,则甘心未得为厌,故云“我念思伯,心不能已”。 如人心嗜欲,甘口不能绝。 “甘与子同梦”,义亦然。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 谖草令人善忘,背北堂也。 笺云:忧以生疾,恐将危身,欲忘之。 ○焉,于虔反。 谖,本又作“萱”,况爰反,《说文》作“藼”,云“令人忘忧也”,或作“蕿”。 背音佩,沈又如字。 令,力呈反。 忘,亡向反,又如字。 原言思伯,使我心痗! 痗,病也。 ○痗音每,又音悔。 [疏]“焉得”至“心痗”。 ○毛以为,君子既过时不反,己思之至甚,既生首疾,恐以危身,故言我忧如此,何处得一忘忧之草,我树之于北堂之上,冀观之以忘忧。 伯也既久而不来,每有所言思此伯也,使我心玻○郑以“愿”为“念”为异。 ○传“谖草”至“北堂”。 ○正义曰:谖训为忘,非草名,故传本其意,言焉得谖草,谓欲得令人善忘忧之草,不谓谖为草名,故《释训》云:“谖,忘也。 ”孙氏引《诗》云“焉得谖草”,是谖非草名也。 背者,乡北之义,故知在北。 妇人欲树草于堂上,冀数见之,明非远地也。 妇人所常处者,堂也,故知北堂。 《士昏礼》云“妇洗在北堂”,《有司彻》云“致爵于主妇,主妇北堂”,注皆云:“北堂,房半以北为北堂。 堂者,房室所居之地,总谓之堂。 房半以北为北堂,房半以南为南堂也。 ”《昏礼》注云:“洗南北直室东隅,东西直房户与隅间。 ”谓在房室之内也。 此欲树草,盖在房室之北。 堂者,总名,房外内皆名为堂也。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刺时也。 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 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 育,生长也。 ○狐音胡。 丧,息浪反,下注同。 妃音配,下注同。 杀,所戒反,又所例反。 “所以育人民也”,本或作“蕃育”者,非。 长,张丈反。 [疏]“《有狐》三章,章四句”至“人民”。 ○正义曰:作《有狐》诗者,刺时也。 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昏,至使卫之男女失年盛之时为昏,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 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 刺今不然,男女失时,谓失男女年盛之时,不得早为室家,至今人而无匹,是丧其妃耦,非先为妃而相弃也。 与《氓序》文同而义异。 《大司徒》曰:“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十曰多昏。 ”注云:“荒,凶年也。 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 ”是凶荒多昏之礼也。 序意言古者有此礼,故刺卫不为之,而使男女失时。 非谓以此诗为陈古也,故经皆陈丧其妃耦,不得匹行,思为夫妇之辞。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 兴也。 绥绥,匹行貌。 石绝水曰梁。 ○绥音虽。 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之子,无室家者。 在下曰裳,所以配衣也。 笺云:之子,是子也。 时妇人丧其妃耦,寡而忧是子无裳。 无为作裳者,欲与为室家。 ○无为,于伪反[疏]“有狐”至“无裳”。 ○正义曰:有狐绥绥然匹行,在彼淇水之梁,而得其所,以兴今卫之男女皆丧妃耦,不得匹行,乃狐之不如。 故妇人言心之忧矣,是子无室家,已思欲与之为室家。 裳之配衣,犹女之配男,故假言之子无裳,已欲与为作裳,以喻巳欲与之为室家。 ○传“绥绥,匹行貌”。 ○正义曰:序云“丧其妃耦”而言,故知绥绥是匹行之貌。 ○传“之子”至“配衣”。 ○正义曰:以此称妇人之辞。 言之子无裳,则谓男子为之子也,故言“之子,无室家者”。 直指言无裳,则因事见义,以喻己当配夫,故云“裳,所以配衣”。 二章传曰“带,所以申束衣”,则传皆以衣喻夫,以裳带喻妻,宜配之也。 故笺云是子无裳,欲与为室家之道,申说传“裳所以配衣”之义。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 厉,深可厉之旁。 ○厉,力滞反。 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带,所以申束衣。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 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言无室家,若人无衣服。 《有狐》三章,章四句。 《木瓜》,美齐桓公也。 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 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瓜,古花反。 遗,唯季反,下注同。 [疏]“《木瓜》三章,章四句”至“是诗”。 ○正义曰:有狄之败,懿公时也。 至戴公,为宋桓公迎而立之,出处于漕,后即为齐公子无亏所救。 戴公卒,文公立,齐桓公又城楚丘以封之。 则戴也、文也,皆为齐所救而封之也。 下总言遗之车马器服,则二公皆为齐所遗。 《左传》:“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以戍漕。 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又鸟)狗皆三百,与门材。 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是遗戴公也。 《外传·齐语》曰:“卫人出庐于漕,桓公城楚丘以封之。 其畜散而无育,齐桓公与之系马三百。 ”是遗文公也。 系马,系于厩之马,言遗其善者也。 器服,谓门材与祭服。 传不言车,文不备。 此不言羊豕(又鸟)狗,举其重者言。 欲厚报之,则时实不能报也,心所欲耳。 经三章皆欲报之辞。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木瓜,楙木也,可食之木。 琼,玉之美者。 琚,佩玉名。 ○琼,求营反,《说文》云:“赤玉也。 ”琚音居,徐又音渠。 楙音茂,字亦作“茂”,《尔雅》云:“楙,木瓜也。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笺云:匪,非也。 我非敢以琼琚为报木瓜之惠,欲令齐长以为玩好,结已国之恩也。 ○为好,呼报反,篇内同。 [疏]“投我”至“为好”。 ○正义曰:以卫人得齐桓之大功,思厚报之而不能,乃假小事以言。 设使齐投我以木瓜,我则报之而不能,乃假以琼琚。 我犹非敢以此琼琚报齐之木瓜,欲令齐长以为玩好,结我以恩情而已。 今国家败灭,出处于漕,齐桓救而封我,如此太功,知何以报之。 ○传“木瓜”至“玉名”。 ○正义曰:《释木》云:“楙,木瓜。 ”以下木桃、木李,皆可食之木,则此木瓜亦美木可食,故郭璞云“实如小瓜,酸可食”,是也。 以言琼琚,琚是玉名,则琼非玉名,故云:“琼,玉之美者。 ”言琼是玉之美名,非玉名也。 《聘义》注云:“瑜,玉之美者,亦谓玉中有美处谓之瑜。 ”瑜非玉名也。 《有女同车》云“佩玉琼琚”,故知“琚,佩玉名”。 此言“琚,佩玉名”,下传云“琼瑶,美石”,“琼玖,玉石”。 三者互也。 琚言佩玉名,瑶、玖亦佩玉名。 瑶言美石,玖言玉名,明此三者皆玉石杂也,故《丘中有麻》传云:“玖,石次玉。 ”是玖非全玉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琼瑶,美玉。 ○瑶音遥,《说文》云:“美石。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琼玖,玉名。 ○玖音久,《书》云:“玉黑色。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孔子曰:“吾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 ”笺云:以果实相遗者,必苞苴之。 《尚书》曰:“厥苞橘柚。 ”○苴,子馀反。 橘,均栗反。 柚,馀救反。 [疏]传“孔子”至“礼行”。 ○正义曰:《孔丛》云:孔子读《诗》,自二《南》至于《小雅》,喟然叹曰:“吾于二《南》,见周道之所成。 于《柏舟》,见匹夫执志之不易。 于《淇奥》,见学之可以为君子。 于《考槃》,见遯世之士而无闷于世。 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 于《缁衣》,见好贤之至。 ”是也。 传于篇末乃言之者,以《孔丛》所言,总论一篇之事,故篇终言之。 《小弁》之引《孟子》亦然。 ○笺“以果”至“橘柚”。 ○正义曰:笺解于木瓜所以得见苞苴之礼者,凡以果实相遗者,必苞苴之。 此投人以木瓜、木李,必苞苴而往,故见苞苴之礼行。 知果实必苞之者,《尚书》曰:“厥苞橘柚。 ”橘柚在苞,明果实皆苞之。 《曲礼》注云:“苞苴裹鱼肉。 ”不言苞果实者,注举重而略之。 此苞之所通,《曲礼》注云:“或以苇,或以茅。 ”故《既夕礼》云“苇苞二”,《野有死麕》“白茅苞之”,是或苇或茅也。 《木瓜》三章,章四句。 卫国十篇,三十四章,二百四句。 发布时间:2025-06-05 17:23:0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3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