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十三 十三之二 内容: 《鼓锺》,刺幽王也。 [疏]“《鼓锺》四章,章五句”至“幽王”。 ○正义曰:毛以刺鼓其淫乐,以示诸侯。 郑以为作先王正乐于淮水之上。 毛、郑虽其意不同,俱是失所,故刺之。 经四章,毛、郑皆上三章是失礼之事,卒章陈正礼责之。 此刺幽王明矣。 郑于《中候》、《握河》注云“昭王时,《鼓锺》之诗所为作”者,郑时未见《毛诗》,依三家为说也。 鼓锺将将,淮水汤汤,忧心且伤。 幽王用乐,不与德比,会诸侯于淮上,鼓其淫乐,以示诸侯。 贤者为之忧伤。 笺云:为之忧伤者,嘉乐不野合,牺、象不出门。 今乃于淮水之上,作先王之乐,失礼尤甚。 ○将,七羊反。 汤音伤。 比,毗志反。 为,于伪反。 下同。 牺象,素何反,皆樽名,王音羲。 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笺云:淑,善。 怀,至也。 古者,善人君子,其用礼乐,各得其宜,至信不可忘。 [疏]“鼓锺”至“不忘”。 毛以为,言幽王会诸侯于淮水之上,鼓其淫乐以示之。 鼓击其锺而声将将然,其傍淮水之流汤汤然。 于淮上作乐,以示诸侯,而其乐不与德比,故贤者为之忧结于心,且复悲伤,伤其失所也。 故相念古人,言古之善人君子,其用礼乐得宜者,至实信然不忘也。 “至信”俱言其实然耳。 郑唯以为正乐为异,其文义则同。 ○传“幽王”至“忧伤”。 ○正义曰:王者象功成以作乐,其意与道德和比。 今幽王用乐,不与德比者,正谓鼓其淫乐是也。 毛直言淫乐,不知以何为淫乐。 王基曰:“所谓淫乐者,谓郑、卫桑间濮上之音,师延所作新声之属。 ”王肃云:“凡作乐而非所,则谓之淫。 淫,过也。 幽王既用乐不与德比,又鼓之于淮上,所谓过也。 桑间濮上,亡国之音,非徒过而已。 ”未知二者谁当毛旨也。 言会诸侯淮上者,以淮远于京师,非王常行之处,不应远适淮上,独自作乐。 明其有会聚而作之,故知会诸侯也。 ○笺“为之”至“尤甚”。 ○正义曰:“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定十年《左传》孔子辞也。 服虔云:牺、象,飨礼牺尊、象尊也。 嘉乐,锺鼓之乐也。 引此者,以野尚不可,今乃于淮水之上作先王之乐,失礼尢甚大也。 与彼文倒者,以证乐事,故先言乐也。 传言“淫乐”,笺易之为“先王之乐”者,以卒章所陈是先王正乐之事,举得正以责王,明是王作之失所耳,非有他乐也,故孙毓云:“此篇四章之义,明皆正声之和。 ”“钦钦”,人乐进之善。 “同音”,四县克谐。 “以雅以南”,既以其正,且广所及。 “以籥不僣”,又为和而不僣差。 皆无淫乐在其间也。 则未知幽王曷为作先王之乐于淮水之上耳。 二者之说,笺义为长。 如毓此言,不信毛为会诸侯也。 笺于上下皆不言诸侯,或亦以如毓不知何为如此作,故不言也。 鼓锺喈喈,淮水湝湝,忧心且悲。 喈喈,犹将将。 湝々,犹汤汤。 悲,犹伤也。 ○喈音皆。 湝,户皆反。 淑人君子,其德不回。 回,邪也。 ○邪,似嗟反。 鼓锺伐鼛,淮有三洲,忧心且妯。 鼛,大鼓也。 三洲,淮上地。 妯,动也。 笺云:妯之言悼也。 ○{鼓咎},古毛反,长丈二尺。 妯,敕留反,徐又直留反,郭音《尔雅》卢叔反,又音迪。 淑人君子,其德不犹。 犹,若也。 笺云:犹当作瘉。 瘉,病也。 ○犹如字,郑改作“瘉”,羊主反。 [疏]“鼓锺”至“不犹”。 毛以为,幽王会诸侯而示之淫乐,鼓击其锺,伐击其{鼓咎},于淮水有三洲之地。 由此失所,贤者为之忧结于心,且为之变动容貌也。 念古之善人君子,其用礼乐,当得其宜,其德不肯若今之幽王失所也。 郑以为,幽王作先王正乐,击锺伐{鼓咎}于淮上。 贤者为忧心,且悼伤。 思古之善人君子,其德不于礼法为病者。 类上“不忘”、“不回”,故以“犹”为“瘉”。 瘉是病名,与上相类。 《角弓》云“不令兄弟,交相为瘉”,《斯干》云“兄及弟矣,无相犹矣”,以彼二文,知犹、瘉相近而误。 ○传“鼛大”至“上地”。 ○正义曰:鼛即皋也,古今字异耳。 《韗人》云:“皋鼓寻有四尺。 ”长丈二,是大鼓也。 三洲系淮言之,水中可居曰洲,故知淮上之地。 ○笺“妯之言悼”。 ○正义曰:以类上伤、悲,故为悼也。 鼓锺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 钦钦,言使人乐进也。 笙磬,东方之乐也。 同音,四县皆同也。 笺云:同音者,谓堂上堂下八音克谐。 ○乐音岳。 县音玄。 以雅以南,以籥不僣。 为雅为南也。 舞四夷之乐,大德广所及也。 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南,西夷之乐曰朱离,北夷之乐曰禁。 以为籥舞,若是为和而不僣矣。 笺云:雅,万舞也。 万也、南也、籥也,三舞不僣,言进退之旅也。 周乐尚武,故谓万舞为雅。 雅,正也。 籥舞,文乐也。 ○籥,以灼反,乐器。 僣,七心反,沈又子念反,又楚林反。 韎,本又作“昧”,音昧,又莫戒反。 禁,居荫反。 [疏]“鼓锺”至“不僣”。 ○毛以为,幽王既作淫乐失所,故言其正者。 言善人君子皆鼓击其锺,则其声钦钦然,人闻而乐进其善。 又鼓其瑟与琴,又击其堂下东方之笙磬,于是四县之乐皆得和同其音矣。 琴瑟,堂上也;笙磬,堂下也,是上下之乐得所,以为王者之雅乐,以为四方之南乐,又以为羽舞之籥乐,如是音声舒合,节奏得所,为和而不参差,此正乐之作也。 王何为不如此作之,乃鼓其淫乐于淮水之上,以示诸侯乎? 郑以为,上三章言幽王作正乐于淮水之上,失其处,故此言其正乐,鼓其锺钦钦然,又鼓其瑟与琴,吹匏竹之笙与玉石之磬,于是堂上之琴瑟,与堂下之磬锺,皆同其声音,不相夺伦。 又以为雅乐之万舞,以为南乐之夷舞,以为羽籥之翟舞,此三者,皆不僣差,又作不失处,故可为美,王今何故于淮水而作之乎? ○传“钦钦”至“皆同”。 ○正义曰:此钦钦亦锺声也。 云“使人乐进”者,以陈先王之正乐正声之美,使人乐心于善。 《乐记》说乐之和,感动人之善心而已。 是闻乐而进于善也。 以锺在前,故先言其状,云“钦钦”,明下琴瑟等亦得所也。 以鼓瑟、鼓琴类之,故鼓锺为击锺也。 乐器多矣,必以锺为首而先言之者,以作乐必击锺。 《左传》谓之“金奏”,是先击金以奏诸乐也。 言“笙磬,东方乐”者,以东方物生之位,故谓其磬为笙磬也。 《大射》“乐人宿县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锺,其南鑮,皆南陈”,注云:“笙,犹生也。 东为阳中,万物以生。 ”是东方为笙磬。 举磬则锺鑮可知矣。 以笙磬之下,即言“同音”,故知四县皆同也。 《小胥》云:“王宫县。 ”郑司农云:“宫县,四面县。 ”是也。 以东为始,举笙磬则四方可知故也。 ○笺“同音”至“克谐”。 ○正义曰:以上言锺及琴瑟,是琴瑟为堂上,锺为堂下,故为笙与磬俱在堂下,以配锺而同音。 堂下既同,则堂上亦同,故云八音克谐。 “八音克谐”,《尚书》文,言其能相谐和也。 八音者,《春官·太师》云:“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注云:“金,锺也。 石,磬也。 土,埙也。 革,鼓也。 丝,琴瑟也。 木,柷敔也。 匏,笙也。 竹,管也。 ”此经言锺、琴、笙、磬,是金、石、丝、匏四者矣。 举此明土、革、竹、木亦和同可知。 ○传“为雅”至“僣矣”。 ○正义曰:以三者舞名,故与上异其文。 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故舞在后也。 传言“为雅为南”者,明以为此舞。 以“籥”属下句,故别言之云“以为籥舞”,明其上皆为矣。 若是和者,若,如也,谓此三舞与上琴、瑟、笙、磬节奏齐同,如是乃为和也。 此三者虽是舞,包上琴、瑟谓之乐。 笺“周乐尚武,故谓万舞为雅”,是以先言雅也。 南先籥者,进之以韵句。 以上下类之,则知南亦舞也。 以四夷之乐,所取者不尽取其乐器,唯取舞耳,故言“舞四夷之乐”。 美大王者德广能所及,故舞之也。 《白虎通》云:“王者制夷狄乐,不制夷狄礼何? ”以为均中国也,即为夷礼,恐夷人不宜随中国礼也。 四夷之乐,唯为舞以使中国之人,是夷乐唯舞也。 《明堂位》曰:“昧,东夷之乐也。 任,南蛮之乐也。 纳夷蛮之乐于大庙,言广鲁于天下也。 ”是广所及也。 鲁下天子,因在东南,用二方耳。 《旄人》云:“舞四夷之乐。 ”故此传广言四方以明之。 经独举南,可以兼也。 《孝经·钩命决》云:“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任,西夷之乐曰株离,北夷之乐曰禁。 东方之舞,助时生也。 南方,助时养也。 西方,助时杀也。 北方,助时藏也。 ”然则言“昧”者,物生根也。 “南”者,物怀任也。 秋物成而离其根株,冬物藏而禁闭于下,故以为名焉。 以“南”训“任”,故或名“任”,此为“南”,其实一也。 定本作“朱离”,其义不合。 于此言“南”而得总四夷者,以周之德先致南方,故《秋官》立“象胥”之职,以通译四夷,是言“南”可以兼四夷也。 然则舞不立“南师”,而立“昧师”者,以象胥曲以示法。 昧,四夷之始,故从其常,而先立之也。 若然《虞传》云:“东岳阳伯之乐舞株离。 ”注云:“株离,舞曲名。 言象物生株离也。 ”彼虽中国之舞,四岳所献,非四夷之舞。 要名与此东西反者,以物生与成,皆有离其根株之义,故两有其言也。 以为籥舞,谓吹籥而舞也。 《简兮》曰:“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以翟,或谓之羽舞也。 “若是为和而不僣差”,结上三舞之辞。 ○笺“雅万”至“文乐”。 ○正义曰:以干戚而言“万”者,举本用兵人众之大数为舞以象之,故言万舞也。 万即武舞,故云“周乐尚武,故谓万舞为雅”,以对籥为文乐也。 “言进退之旅”者,谓此三舞进退皆旅众齐一。 郑意直据三种之舞进退齐一,不包上经琴、瑟,与毛意异。 必异毛者,以不僣谓行列不有参差,故特谓为舞也。 故《乐记》云:“古乐之发,进旅退旅。 ”注云:“言其齐一。 ”是为不僣也。 《鼓锺》四章,章五句。 《楚茨》,刺幽王也。 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馑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 田莱多荒,茨棘不除也。 饥馑,仓庾不盈也。 降丧,神不与福助也。 [疏]“《楚茨》六章,章十二句”至“思古焉”。 ○正义曰:作《楚茨》诗者,刺幽王也。 以幽王政教既烦,赋敛又重,下民供上,废阙营农,故使田莱多荒,而民皆饥馑。 天又降丧病之疫,民尽皆弃业,流散而逃亡。 祭祀又不为神所歆飨,不与之福。 故当时君子,思古之明王,而作此诗。 意言古之明王,能政简敛轻,田畴垦辟,年有丰穰,时无灾厉,下民则安土乐业,祭祀则鬼神歆飨。 以明今不然,故刺之。 田废生莫谓之莱,自然多荒,而并言之者,《周礼》以田易者为莱,若使时无苛政,则所废年满亦当垦之,今乃与不易之田并不艺种,故言多荒也。 既言降丧,而又言流亡者,明死者为天灾所杀,在者又弃业而逃也。 降丧流亡,由祭祀不飨所致,而后言祭祀不飨者,欲明丧亡亦由饥馑,以见人神相将也。 经六章,皆陈古之善,以反明今之恶,故笺每事属之。 言田莱多荒,茨棘不除,则首章上四句是也。 饥馑,仓庾不盈,首章次四句是也。 降丧,神不与福助,首章下四句,尽于卒章言古之享祀,神锡尔福,反明今之不飨,神不祐助也。 政烦赋重,则于经无所当,而下篇有其事耳。 此及《信南山》、《甫田》、《大田》四篇之诗,事皆陈古,文指相类,故序有详略,以相发明。 此序反经以言今,《信南山序》据今以本古,《甫田》直言思古,略而不陈所由,《大田》言“矜寡不能自存”,又略而不言思古,皆文互见。 《大田》曰“曾孙是若”,言成王止力役以顺民,是政不烦也。 《甫田》云“岁取十千”,言税有常法,是赋不重,明幽王政烦赋重也。 《信南山》经云“信彼南山,维禹甸之。 畇畇原隰,曾孙田之”,而序云“不能修成王之业,以奉禹功”,是曾孙为成王矣。 而《甫田》、《大田》皆言“曾孙”,则所陈古皆为成王时也。 此经无曾孙之言,而周之盛王致太平者莫过成王,则此思古者,思成王也。 此篇思古明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首章言民除草以种黍稷,收之而盈仓庾,王者得为酒食,献之宗庙,总言祭祀之事,其享妥侑,皆主人身之所行也。 二章言助祭者各供其职,爰及执爨有俯仰之容,君妇有清浊之德,俎豆肥美,献酬得法,以事鬼神。 鬼神安之,报以多福。 四章言孝子恭敬无愆,尸嘏以福。 五章祭事既毕,告尸利成。 卒章言于祭之末,与同族燕饮。 六章共述祭事,而其文皆次。 唯三章“献酬”、“笑语”,事在祭末,当处嘏辞“工祝致告”之下。 文在先者,以献酬是宾客之事,因说群臣助祭而言之耳。 三章传曰:“绎而宾尸及宾客。 ”或以为三章则别陈绎祭之事。 知不然者,以此篇所陈,上下有次,首章言酒食,二章言牛羊,三章言俎豆燔炙,四章言神嗜饮食,共论一祭,首尾接连,不得辄有绎祭厕之也。 案三章传曰“燔,取脺膋也”。 礼,燔燎报阳,乃是朝事之节,绎祭事尸而已,无求阳燔燎之事。 若传以三章为绎祭,安得以燔为膟膋也? 三章传又曰:“豆谓内羞、庶羞。 ”案《有司彻》“陈羞豆”之下注云:“此皆朝事之豆笾,大夫无朝事而用之宾尸。 ”然则天子有朝事则此豆当朝事用之矣。 作者何得舍正祭而不述,越言之绎祭之末礼乎? 又绎祭主于事尸,而事神礼简,三章言神保、报福,与二章正同,岂礼简之谓? 以此知三章所陈非绎祭矣。 然则传言绎而宾尸及宾客者,正以经言“孔庶”。 其豆既众,则所用必广,故因分之以为宾,谓绎日敬尸为客,谓正祭所荐,见用豆处广之意,其文不主绎也。 笺易传以庶为,自然无绎祭之事矣。 楚楚者茨,言抽其棘。 自昔何为? 我蓺黍稷。 楚楚,茨棘貌。 抽,除也。 笺云:茨,蒺藜也。 伐除蒺藜与棘,自古之人,何乃勤苦为此事乎? 我将得黍稷焉。 言古者先生之政以农为本。 茨言楚楚,棘言抽,互辞也。 ○抽,敕留反,徐直留反。 蓺,鱼世反。 蒺音疾。 藜音梨,一音梨。 我黍与与,我稷翼翼。 我仓既盈,我庾维亿。 露积曰庾。 万万曰亿。 笺云:黍与与,稷翼翼,蕃庑貌。 阴阳和,风雨时,则万物成。 万物成,则仓庾充满矣。 仓言盈,庾言亿,亦互辞,喻多也。 十万曰亿。 ○与音馀。 注同。 积如字,又子赐反。 蕃音烦,庑音无,又音武。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 以妥以侑,以介景福。 妥,安坐也。 侑,劝也。 笺云:享,献。 介,助。 景,大也。 以黍稷为酒食,献之以祀先祖。 既又迎尸,使处神坐而食之。 为其嫌不饱,祝以主人之辞劝之,所以助孝子受大福也。 ○妥,汤果反。 侑音又。 坐,才卧反。 为其,于伪反。 [疏]“楚楚”至“景福”。 ○毛以为,彼明王之时,有楚楚然者,茨棘也。 我明王之时,民皆除去其茨棘焉。 自古昔之人,何为乃勤苦为此事乎? 言我蓺黍与稷也。 既种而值阴阳和,风雨时,万物蕃盛,我所种之黍与与然,我所种之稷翼翼然蕃茂盛大,皆得成就。 及秋收而治之,我仓之内既得满矣,我庾之大维积一亿也。 明王乃以黍稷为酒之与食,以献祀其先祖也。 谓郁鬯之酒以灌,朝践酌醴馈熟酌盎以献,比至于尸酳以酢,诸臣皆为用酒也。 当馈献,又迎尸于室以拜安之,乃设食以进。 为尸嫌不饱,祝以主人之辞侑劝之。 由祭祀以礼,神所歆享,故以得大大之福也。 今王不能然,故举以刺之。 ○郑唯以介为助。 馀同。 ○传“楚楚,茨棘貌。 抽,除也”。 ○正义曰:经言“楚楚者茨”,并言棘者,以茨言楚楚,须抽之,棘言抽,明楚楚,故笺云“互辞也”。 ○笺“茨蒺”至“互辞”。 ○正义曰:“茨,蒺藜”,《释草》文也。 郭璞曰:“布地蔓生,细叶,子有三角刺。 ”是也。 其古者,先王之政,以农为本。 《太宰》九职,“一曰三农,生九穀”。 《洪范》八政,“一曰食”。 是也。 ○传“露积曰庾”。 ○正义曰:《甫田》言“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此聚稼也。 又曰“曾孙之庾,如坻如京”,是积粟也。 下言“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欲以万箱载稼,千仓纳庾,是庾未入仓矣,故曰“露积”,言露地积聚之。 《九章算术》“平地委粟”是也。 《周语》云:“野有庾积。 ”韦昭引唐尚书云:“十六斗曰庾。 ”昭谓“此庾,露积穀也”,引《诗》云“曾孙之庾,如坻如京”,是取此传为说也。 且言野有,则非仓之类,亦露积之验也。 ○笺“黍与与”至“喻多”。 ○正义曰:与与、翼翼,黍稷之状,故言蕃庑貌。 《释诂》云:“庑、茂,丰也。 ”谓黍稷之苗蕃殖而茂盛也。 既言露积为庾,则庾在于空,非有可满之期。 言“互辞”者,庾举亿为多,以至亿为满也。 仓无一亿者,假令一亿十万斛,依《九章算术》,古粟斛方一尺,长二尺七寸,是一亿之积,方一尺,而长二十七万尺也。 立方开之,几六十五尺,虽则高大之仓,未有能容此者。 知其不相通也。 明在地则一亿,入仓则盈仓,宜以庾至于亿,仓至于满,为相互耳。 笺言“喻多”,明非实然也。 若然《丰年》曰“亦有高廪,万亿及秭”,廪亦仓之类,而得万亿及秭者,彼论天下之粟,非据一廪所容,故得及亿秭也。 ○传“妥,安坐也。 侑,劝也”。 ○正义曰:“妥,安坐也”,《释诂》文。 又云:“侑,报也。 ”传以为劝者已饮食而后劝之,亦是重报之义。 ○笺“享献”至“大福”。 ○正义曰:酒是大名。 其郁鬯、五齐、三酒,总名皆为酒也。 《月令》命大酋为酒云“秫稻必齐”,则为酒非直黍也。 又天子之祭,其祭当用黍稷稻粱,然则为酒食者,非独黍稷而已。 以黍稷为国之主,故举黍稷以总众穀。 顺上我黍稷之文,上言黍稷,乃是天下民田税以充仓庾耳。 以为酒食,文承其下,则以税得之粟为酒食矣。 案《祭义》“君亲耕,以供粢盛”,则当用积田黍稷。 而此文势得用税物者,亲耕示其孝敬之心以劝民耳,非必祭祀所用皆所亲为。 《信南山》云:“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 ”是用税物之明文也。 言献之祀先祖者,此总辞也。 终祭皆是祀事,因献之于神以成祭祀,故并言享祀以便句也。 言先祖者,以经云“先祖是皇”,故据而言也。 下章云“以往烝尝”,则时祭也。 时祭当自祢以上,而言“先祖”者,据远可以兼近。 言“既又迎尸,使处神坐”者,解妥侑之意。 文承享祀之下,而享祀虽总于祭,因在其前,则为灌及朝践矣。 妥侑当馈食之节,故云“又迎尸,使处神坐而食。 于时拜以安之,是妥也。 为其嫌不饱,祝以主人之辞劝之,是侑也。 “又”者,亚前灌献之辞。 初,尸入,祝延之入庙奥而行灌礼,至朝践。 《祭统》注云:“天子诸侯之祭,延尸于户外。 ”《郊特牲》注云:“朝事,延尸于户西南面。 ”注又云:“至荐熟,乃更延主于室之奥。 尸来升席,自北方升坐于主北焉。 ”即《郊特牲》曰“举斝角,诏妥尸”。 注云“妥,安坐也。 尸始入,举奠斝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拜安尸,使之坐。 尸即至尊之坐。 或时不自安,则以拜安之”。 是又迎尸使处神坐也。 言“嫌”者,以天子使公卿为尸,尸为天子所尊,已有为臣之嫌,故言“嫌不饱,祝以主人之辞劝之”。 知祝者,以今少牢、特牲之礼,主人及尸之言,皆祝之所传故也。 案《凫鹥》云:“公尸来燕来宁。 ”注云:“尸来燕也,其心安,不以己实臣之,故自嫌。 ”则尸意安而不嫌。 云嫌者,此据正祭,彼论绎祭,故尸安也。 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 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济济跄跄,言有容也。 亨,饪之也。 肆,陈。 将,齐也。 或陈于与,或齐其肉。 笺云:有容,言威仪敬慎也。 冬祭曰烝,秋祭曰尝。 祭祀之礼,各有其事。 有解剥其皮者,有煮熟之者,有肆其骨体于俎者,或奉持而进之者。 ○济,子礼反,大夫之容也。 跄,七羊反,士之容也。 亨,普庚反。 注同。 肆音四。 饪,本又作“腍”,而甚反。 齐,才细反。 下“或齐”同。 解剥,上佳买反,下邦角反。 有肆,他历反,解肆也。 奉,芳勇反,又如字。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 祊,门内也。 笺云:孔,甚也。 明,犹备也,絜也。 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故使祝博求之平生门内之旁,待宾客之处,祀礼于是甚明。 ○祊,补彭反,《说文》作“{彭示}”,云:“门内祭先祖,所彷徨也。 ”处,昌虑反。 先祖是皇,神保是飨。 皇,大。 保,安也。 笺云:皇,暀也。 先祖以孝子祀礼甚明之故,精气归暀之,其鬼神又安而享其祭祀。 ○暀,于况反。 下篇同。 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笺云:庆,赐也。 疆,竟界也。 ○竟音境。 [疏]“济济”至“无疆”。 ○毛以为,古之明王,其助祭之臣大夫士,其义济济然、跄跄然,甚皆敬慎。 乃鲜絜尔王者所祀之牛羊,以往为冬烝、秋尝之祭也。 于周礼祭祀之联事,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六牲各有司也。 既絜此牲,其理治之,亦各有职,或解剥之者,或亨煮之者,或陈其肉于牙之上者,或分齐其肉所当用者。 于是之时,祝则博求先祖之神,祭于门内之祊,既,群臣恪勤,各司其职,祭祀之事于是甚絜明矣。 以此知先祖之精灵,于是美大之,其神安而,于是歆飨之。 既为所飨,故令孝孙有庆赐之事,报之以大夫之福,使孝孙得万年之寿,无有疆境也。 由臣助得礼,令王受介福。 今幽王之时,非徒王不敬神,臣又废职,故神所不歆,降之丧祸,故刺焉。 ○郑唯“或肆或将”、及“是皇”为异。 既或亨而煮之,匕载而出。 或有肆其骨体于俎者,或有奉持而进之者。 为事之次,又先祖之神,以孝子祀事孔明,故于是精气归暀之。 馀同。 ○传“济济”至“其肉”。 ○正义曰:《曲礼下》曰:“大夫济济,士跄跄,是有容也。 ”祭祀之礼,主人自悫而趋,其宾客则有容仪,故济济跄跄也。 亨谓煮之使熟,故云“亨,饪之也”。 《行苇》云“肆筵设席”,肆是设之言,故为陈也。 “将,齐”,《释言》文。 郭朴曰:“谓分齐也。 ”《地官·牛人》云:“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 ”注云:“互若今屠家县肉架。 ”则肆谓既杀乃陈之于互上也。 “齐其肉”者,王肃云:“分齐其肉所当用。 ”则是既陈于牙,就牙上而齐之也。 或肆或将,其事俱在或亨之前。 以二者事类相将,故进或亨于上,以配或剥耳。 ○笺“冬祭”至“进之者”。 ○正义曰:据四时则尝先于烝,经先烝后尝,便文耳。 不言祠礿者,王肃云:“举盛言也。 ”然则以此二礼备于春夏,故特言之耳。 祭祀各有其事者,解其每事言,或由名有所司故也。 《礼运》曰:“腥其俎,熟其殽。 ”注云:“腥谓豚解而腥之,熟谓体解而爓之。 ”豚解腥之,是解剥其肉也。 定本、《集注》皆云“解剥其皮”。 体解爓之,是煮熟之者。 《礼运》又曰:“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 ”注云:“谓分别骨体之贵贱,以为众俎也。 ”是肆其骨体于俎也。 《特牲》、《少牢》之礼每云“佐食奉俎肉”,是奉持而进之。 定本“持”作“将”。 此说天子之祭,群臣各有所司。 于《周礼》则《内饔》云:“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则解剥其肉,是内饔也。 《亨人》云:“掌供鼎镬,以给水火之齐,职外、内饔之爨亨煮。 ”则煮熟之者,是亨人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供其脯脩,刑抚,陈其鼎俎实之牲体。 ”则肆其骨体于俎,是外饔也。 《大司徒》云:“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亨先王亦如之。 ”注云:“肆进所解骨体。 ”又《小子职》云:“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 ”则奉持进之,是司徒、小子之类也。 然群臣助祭,各有所掌,故称奔走在庙,奉持进之,非独此二职而已。 易传者,以祭虽有互,不施于既亨之后,非文次也。 孙毓云:“此章祭时之事,始于絜牛羊,成于神保享,各以次第也。 既解剥,则当亨煮之于镬。 既煮熟,当陈其骨体于俎,然后奉持而进之为尸羞。 不待既亨熟,乃分齐所当用也。 笺义为长。 ”○传“祊,门内”。 ○正义曰:《释宫》云:“閍,谓之门。 ”李巡曰:“閍,庙门名。 ”孙炎曰:“《诗》云‘祝祭于祊’,祊谓庙门也。 彼直言门,知门内者,以正祭之礼,不宜出庙门也。 ”而《郊特牲》云:“直祭祝于主。 ”注云:“直,正也。 谓荐熟时也。 祭以熟为正。 ”又曰:“索祭祝于祊。 ”注云:“庙门外曰祊。 ”又注:“祊之礼,宜于庙门外之西室。 ”与此不同者,以彼祊对正祭,是明日之名。 又彼《记》文称祊之于东方为失明,在西方与绎俱在门外,故《礼器》曰:“为祊于外。 ”《祭统》曰:“而出于祊”,对设祭于堂为正,是以明日之绎故皆在门外,与此不同。 以庙门谓之祊,知内外皆有祊称也。 ○笺“明犹”至“甚明”。 ○正义曰:以此“祀事孔明”之言,总“济济跄跄”以下,故言“明,犹备也,絜也。 ”博求其神是备也。 絜尔牛羊是絜也。 所以于此而祝祭于祊者,以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故使祝博求之平生门内之傍,待宾客之处也。 每处求之,是“祀礼于是甚明”也。 明此祊庙门之名,其内得有待宾客之处者,《聘礼》、《公食大夫》皆行事于庙,其待之迎于大门之内,则天子之礼焉。 其迎诸侯之臣,或于庙门内也。 绎祭之祊在庙门外之西,此正祭之祊或在庙门内之西,天子迎宾在门东,此祭当在门西,大率系之门内,为待宾客之处耳。 ○笺“皇暀”至“祭祀”。 ○正义曰:《信南山》笺云:“皇之言暀也。 ”《泮水》笺云:“皇当作暀,犹往也。 ”不同者,注意趋在义通,不为例也。 先祖与神,一也。 本其生存谓之祖,言其精气谓之神。 作者因“是皇”、“是享”异事变其文耳。 笺易传以皇为暀者,以论祭事宜为归暀。 孙毓云:《孝经》称:“宗庙致敬,鬼神着矣。 ”《礼》曰:“圣人为能享帝,孝子为能享亲。 ”故此章云“神保是享”,下章称“神保是格”,皆取之往安来为义。 笺说为长。 执爨,为俎孔硕,或燔或炙。 爨,饔爨、廪爨也。 ,言爨灶有容也。 燔,取膟膋。 炙,炙肉也。 笺云:燔,燔肉也。 炙,肝炙也。 皆从献之俎也。 其为之于爨,必取肉也、肝也肥硕美者。 ○爨,七乱反。 注唯“言爨灶”一字七端反,馀并同。 ,七夕反,又七略反。 燔音烦。 廪,力甚反。 膟音律。 膋音寮,脂膏。 肝炙,之赦反。 君妇莫莫,为豆孔庶,为宾为客。 莫莫,言清静而敬至也。 豆,谓肉羞、庶羞也。 绎而宾尸及宾客。 笺云:君妇,谓后也。 凡适妻称君妇,事舅姑之称也。 庶,也。 祭祀之礼,后夫人主共笾豆,必取肉物肥美者也。 ○莫音麦。 内羞如字。 内羞,房中之羞,或作“肉羞”,非也。 适音的。 称,尺证反。 ,字又作“侈”,昌纸反,何、沈都可反。 共,亦作“供”,音恭。 献醻交错,礼仪卒度,笑语卒获。 东西为交,邪行为错。 度,法度也。 获,得时也。 笺云:始主人酌宾为献。 宾既酌主人,主人又自饮酌宾曰醻。 至旅而爵交错以徧。 卒,尽也,古者于旅也语。 ○醻,巿由反,又作“酬”。 度如字,沈徒洛反。 邪,似嗟反。 徧音遍。 下同。 神保是格,报以介福,万寿攸酢! 格,来。 酢,报也。 [疏]“执爨”至“攸醣。 ○毛以为,当古明王祭祀之时,其当执爨灶之人,皆然敬慎于事,而有容仪矣。 其为俎之牲体甚博大,言肥腯而得礼也。 或燔烧膟膋以报阳者,或炕炙其肉以荐献者。 君妇之后,又复莫莫然清净而敬慎,以至其为荐豆甚众多,非直以之荐神,又为释而宾敬其尸,及令为宾客所用,是其众多也。 既有此豆以荐宾客,故令宾客于祭口饮酒行献酬之礼,旅而交错,以至于徧也。 其宾客礼仪尽依法度,其为笑语尽得其时,是得万国之欢心,恭敬事其先王,故神安而,于是来归之,报以大大之福,以万年之寿,所用报孝子也。 今王君臣不能然,故举以刺也。 ○郑以为,“俎孔硕”谓为从献之俎,必取肉及肝甚肥大而美者。 或加火燔烧之,谓燔肉也。 或炕火贯炙之,谓炙肝也。 以从于献酒之用也。 “为豆孔庶”,谓于先为豆实之时,必取肉物肥美者。 既以朝献,为宾客以为荐,故宾客用而献酬。 馀同。 ○传“爨饔”至“炙肉”。 ○正义曰:以祭祀之礼,饔爨以煮肉,廪爨以炊米。 此言臣各有司,故兼二爨也。 《少牢》云:“雍人摡鼎匕俎于雍爨,雍爨在门东南北上。 廪人摡甑献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 ”故知有二焉。 爨灶有容者,谓执爨之有容仪也。 燔取膟膋,王肃云:“取膟膋燔燎报阳也。 ”案《祭义》曰:“君牵牲既入庙门,丽于碑。 卿大夫执鸾刀以刲之,取膟膋。 ”注云:“膟膋,血与肠间脂也。 ”《郊特牲》曰:“取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 ”《礼器》曰:“君亲制祭。 ”注云:“亲制祭,谓朝事进血膋时也。 ”如是,则当朝事之时,取牲膟膋燎于炉炭,是燔膟膋也。 既以燔为膟膋,故以炙为炙肉焉。 传以炙为炙肉,则是荐俎非从献也。 从献之俎,炙用肝。 ○笺“燔燔肉”至“美者”。 ○正义曰:郑以上“或肆”为陈其骨体于俎,则此非尸宾常俎,故为从献之俎。 既以为从献之俎,明燔炙是从献之物,故为燔肉、炙肝也。 言从献者,既献酒,即以此燔肉从之,而置之在俎也。 于此言之者,以其为之于爨,故就爨文言之。 以其俎之常者,随体所值,此特言孔硕,故云“必取肉也、肝也。 肥而硕美者”也。 知燔肉炙肝者,《特牲》:“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兄弟以燔从。 ”彼燔与此燔同,则彼肝与此炙同,故云“炙,肝炙也”。 炙既用肝,明燔用肉矣。 故《行苇》笺亦云“燔用肉,炙用肝”也。 《特牲》先言肝,此后言炙者,便文耳。 《夏官·量人》云:“凡祭祀,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 ”是从献之文也。 然燔者,火烧之名;炙者,远火之称。 以难熟者近火,易熟者远之,故肝炙而肉燔也。 《生民》传曰:“传火曰燔。 ”《瓠叶》传曰:“加火曰燔。 ”对遥炙者为近火,故云“傅火”、“加之”。 留其实亦炙,非炮烧之也。 故《量人》注云:“燔从于献酒之肉炙。 ”《特牲》云:“燔,炙肉。 ”是燔亦炙也。 且燔亦炙,为脔而贯之,以炙于火,如今炙肉矣,故《量人》制其数量。 注云:“数多少,量长短。 ”若非脔而炙之,何有多少长短之数量乎? 故知燔亦脔而贯炙之。 易传者,以燔燎报阳,祭初之事,君亲为之。 此文承“为俎”之下,言执爨有容,则序助祭之人,非君亲之也。 且膟膋燎之于炉,此燔炙为之于爨,礼有燔肉、炙肝从献所用,以此知非报阳燎荐之事,故易之也。 此“为豆孔庶”,若正祭则先荐豆然后献,绎祭则先献后荐。 知者,《少牢》正祭云:“主妇荐韭菹醓醢”,主人乃献尸。 案《有司彻》大夫宾尸礼云“主人献尸”,乃始云“主妇荐韭菹”。 是以郑注《祭义》云:“君献尸,夫人荐豆,谓绎日也”。 ○传“莫莫”至“宾客”。 ○正义曰:毛以孔庶为甚众,故云“莫莫,清静而敬至”。 由后能清静恭敬又至笃,故能为豆甚多。 若简躁不恭,则不能也。 此豆实则菹醢也。 《周礼·醢人》注云:“凡醢者,必先膊乾其肉乃莝之,杂以粱麹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百日则成矣。 ”然则为豆先祭而豫作。 此本而言之,非当祭时也。 豆内羞、庶羞者,以言“孔庶”则非一,故为兼二羞也。 《有司彻》云:“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 司士羞庶羞于尸侑,主人主妇皆左之。 ”注云:“二羞所以尽欢心。 房中之羞,其笾则糗饵粉糍,其豆则酏食糁食。 庶羞,羊臐豕膮皆有胾醢。 房中之羞,内羞也。 内羞在右,阴也。 庶羞在左,阳也。 ”是有二羞之事也。 彼大夫宾尸尚有二羞,明天子之正祭有二羞矣。 天子庶羞百有二十品,明内羞亦多矣。 毛又以豆言甚众为过常之辞,而云为宾为客,则所为有二事也。 然则非但正祭所用,至绎又用之,故云“绎而宾尸及宾客也”。 言于绎祭可以此宾敬于尸而荐之,解“为宾”也。 又今正祭宾用之为荐,是为客也。 绎虽在后,而尸尊于宾客,故先言为宾也。 ○笺“君妇”至“美”。 ○正义曰:凡适妻称君妇,故妾称之为女君也。 妇有舅姑之称,《公羊》、《穀梁传》文也。 “庶,也”,《释言》文。 舍人曰:“庶,众也。 ,炙也。 ”孙炎曰:“庶,丰也,多云。 ”然则丰亦肥多之义。 《尔雅》既有此释,且以“为俎孔硕”类之,宜为肉甚肥,故易传也。 《天官·九嫔职》曰:“赞后荐彻豆笾。 ”是后、夫人主供笾豆。 此论天子之事,言后足矣。 兼云夫人者,以诸侯夫人于其国与王后同,故连言之。 由后主供笾豆,故为豆实,必命有司,令取肉物肥美者。 言物者,笾豆有非肉者也。 若枣栗及菹与糗粉之属不用肉,故言肉物也。 后、夫人所主笾豆,唯有朝事馈食之笾豆后荐之耳。 于《周礼》,加笾则内宗荐之,内羞、庶羞则世妇荐之。 而此言君妇为豆、为宾、为客者,以后、夫人总主之故也。 ○笺“始主人”至“旅也语”。 ○正义曰:此《特牲》、《少牢》咸有其事。 献酬据其初,故依彼节而言也。 交错言其末,故云“至于旅而爵交错以徧也”。 “古者于旅也语”,《乡射记》文,引之者,证笑语得时。 我孔矣,式礼莫愆。 工祝致告:“徂赉孝孙,,敬也。 善其事曰工。 赉,予也。 笺云:我,我孝孙也。 式,法。 莫,无。 愆,过。 徂,往也。 孝孙甚敬矣,于礼法无过者。 祝以此故致神意造主人使受嘏。 既而以嘏之物往予主人。 ○,而善反,又呼但反。 赉如字,徐音来。 嘏,古嘏反。 苾芬孝祀,神嗜饮食。 卜尔百福,如几如式。 几,期。 式,法也。 笺云:卜,予也。 苾苾芬芬有馨香矣,女之以孝敬享祀也,神乃歆嗜女之饮食。 今予女之百福,其来如有期矣,多少如有法矣。 此皆嘏辞之意。 ○苾,蒲蔑反,一音蒲必反。 下篇同。 芬,孚云反。 嗜,巿志反,徐云:“又巨之反。 ”下章同。 几音机。 予,羊汝反。 下同。 歆,喜今反。 女音汝。 下同。 既齐既稷,既匡既敕。 永锡尔极,时万时亿。 ”稷,疾。 敕,固也。 笺云:齐,减取也。 稷之言即也。 永,长。 极,中也。 嘏之礼,祝遍取黍稷牢肉鱼擩于醢以授尸,孝孙前就尸受之。 天子使宰夫受之以筐,祝则释嘏辞以敕之。 又曰:长赐女以中和之福,是万是亿。 言多无数。 ○齐,王申毛如字,整齐也。 郑音资,一音才细反,谓分之齐也。 筐,本亦作“匡”,丘方反。 擩,而专反,又音芮,又而纯反,何耳谁反。 醢音海。 [疏]“我孔”至“时亿”。 ○毛以为,上三章既言孝子助祭之人皆得其礼,为神飨报,故此承而结之。 言我孝子甚能恭敬矣,其于祭祀之法,与礼仪无过差者。 孝子既能如此,工善之祝以此之故,于是致神之意以告主人,令之受嘏。 既而因以所嘏之物,往与主人孝孙也。 神本所以与孝孙嘏福者,能苾苾芬芬有馨香,乃汝以孝敬享祀,故鬼神忻说,乃歆嗜汝之饮食。 今所以与汝百种之福,其来早晚,如有期节矣。 其福多少,如有法度矣。 我孝子既能整齐矣,既能极疾矣,既能诚正矣,既能慎固矣,于祀之礼无所失,是知神永赐汝中和之福,于是得万,于是得亿。 言多无数。 此即报以介福之事也。 今王不能然,故以刺之。 郑唯“既齐既稷,既筐既敕”二句为异。 以徂赉孝孙,言以嘏之物往予主人也。 次四句乃本所以嘏之意。 “既齐”以下,陈为嘏之礼。 祭有黍稷牢肉鱼,祝就中齐减取其物以擩于醢以受尸矣。 孝子既就尸而受之矣。 既得,乃使宰夫受之以筐矣。 既得,尸令祝释嘏辞以敕之。 “永锡尔极”,即嘏辞之略也。 ○传“敬”至“赉予”。 ○正义曰:“,敬”,《释诂》文。 以工者巧于所能,《论语》曰“工欲善其事”,故云“善其事曰工”。 “赉,予也”,《释诂》文。 ○笺“我我孝”至“主人”。 ○正义曰:以上章说臣事既然,此总结之,故知“我,我孝孙也”。 《特牲》、《少牢》荐献礼终,尸皆命祝以嘏于主人,故知“工祝致告”是致神意告主人使受嘏也。 告之下即云“徂赉孝孙”,故知以嘏之物往与主人。 其嘏之物,即下笺云“黍稷牢肉”是也。 此及下章再言“工祝致告”,笺以此章祝以神意告主人使受嘏,下章祝以主人之意告尸以利成。 知者,此致告之下即云“徂赉孝孙”,以物予主人,明是告之使受嘏也。 下章乃云“工祝致告”讫,即云“皇尸载起”,明致孝子之意以告尸也。 又《特牲》、《少牢》皆受嘏在前,告利成在后,以此知之,二者皆祝传其辞,故并称工祝致告。 ○笺“苾苾”至“之意”。 ○正义曰:以其馨香,宜重言,故云“苾苾芬芬有馨香矣”。 汝以孝敬祭祀,曰孝子能尽其诚信,致其孝敬,故馨香也。 由饮食馨香,故神歆嗜之,而予之百福,其来如有期矣。 言须而即来,不迟晚也。 多少如有法矣,谓来必丰足,不乏少也。 嘏辞予主人以福,此说得福之事,故云皆嘏辞之意。 言嘏辞之意耳,此非嘏辞。 ○传“稷,疾。 敕,固也”。 ○正义曰:王肃云:“执事已整齐,已极疾,已诚正,已固慎也。 ”传意或然。 ○笺“齐减缺至“敕之”。 ○正义曰:齐与资,古今字异。 资训取,齐为减取,非训齐为减取也。 以上言嘏之意,此言嘏之事,参之以《特牲》、《少牢》而事有似,故说为嘏之礼也。 其不同者,天子与大夫尊卑既殊,故礼数有异耳。 《少牢礼》曰:“二佐食各取黍于一敦。 上佐食兼受抟之以授尸。 尸执以命祝,率命祝。 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曰。 ”既称嘏辞,“主人坐奠爵,兴受黍,坐振祭齐之,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 执爵以兴,出。 宰夫以笾受啬黍。 主人尝之,纳诸内”。 是大夫受嘏之礼也。 《特牲礼》曰:“佐食抟黍授祝,祝授尸,尸受以菹豆,执以亲嘏主人。 主人左执角,再拜稽首,受。 复位,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卒角拜。 尸答拜。 主人出写啬于房,祝以笾受。 ”是士受嘏之礼。 二礼皆取黍而已。 《特牲》注云:“独用黍者,食之主也。 ”又云:“变黍直言啬者,因事讬戒,欲其重稼啬。 ”此言遍取黍稷牢肉鱼者,以齐者是减取诸物,故知遍减取也。 知祝取之者,嘏礼祝所主,又《特牲》言“佐食博黍授祝,祝授尸”,准此故为祝也。 知擩于醢者,以醢亦宜在遍取之中,而《少牢礼》云“尸取韭菹辩擩于三豆”,有擩醢之事。 此既遍取以嘏天子,天子当尝之,故知擩于醢以授尸也。 既以授尸,故孝子前就凡受之。 《特牲》“尸亲嘏”,《少牢》“命祝嘏”,此言既,即是孝子自就取,则亦尸亲嘏,不嫌与士同也。 言天子使宰夫受之以筐者,以《少牢》宰夫受之,故知此亦宰夫。 《特牲》、《少牢》皆受以笾,此经云“既筐”,故知受之以筐也。 以《少牢》“主人受之出,以授宰夫”,此初即宰夫受之,不至于出,故言“天子使宰夫”,以为别异之文也。 定本、《集注》“天子宰受之”,无“使夫”两字。 “祝则释嘏辞以敕之”,《少牢》嘏辞云:“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 于汝孝孙,来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以之。 ”是亦大夫之嘏辞也。 天子嘏辞,无以言之。 此“永锡尔极,时万时亿”,是其辞之略。 以《少牢》嘏辞准之,知天子嘏辞必多于是。 彼先设嘏辞,乃嘏以黍;此先以嘏予之,乃释辞者,亦天子之礼,大节文之数,与大夫异也。 易传者,以“徂赉孝孙”是嘏之事也,“永锡尔极”是嘏之辞也,则此章唯说受嘏之礼耳,不得有执事于其间。 若不指执事,则极疾固慎文无所主,故易之以为受嘏之礼。 礼仪既备,锺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致告,告利成也。 笺云:锺鼓既戒,戒诸在庙中者,以祭礼毕,孝孙往位堂下西面位也,祝于是致孝孙之意,告尸以利成。 ○“祭礼毕”,“礼”或作“祀”。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鼓锺送尸,神保聿归。 皇,大也。 笺云:具,皆也。 皇,君也。 载之言则也。 尸,节神者也。 神醉而尸谡,送尸而神归。 尸出入奏《肆夏》。 尸称君,尊之也。 神安归者,归于天也。 ○谡,所六反,起也。 夏,户雅反。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笺云:废,去也。 尸出而可彻,诸宰彻去诸馔,君妇笾豆而已。 不迟,以疾为敬也。 ○废,方吠反。 彻,直列反。 去,起吕反。 下同。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燕而尽其私恩。 笺云:祭祀毕,归宾客之俎,同姓则留与之。 燕所以尊宾客,亲骨肉也。 [疏]“礼仪”至“燕私”。 ○正义曰:此受嘏之后,言祭毕之事,故云祭祀之礼仪既毕备矣,锺鼓之音声既告戒矣。 谓击锺鼓以告戒庙中之人,言祭毕也。 主人孝孙于此之时,则往于堂下西面之位。 工善之祝,则从西堂下,致孝孙之意,告尸言利养之成也,于时神皆醉饱矣。 故皇尸则起而出也。 尸以节神,尸毕而神醉,故神醉而尸起也。 乃鸣锺鼓以送尸,谓奏《肆夏》也。 神安而遂归于天也。 尸已出矣,而诸宰及君妇肃敬于事,其彻去俎豆皆不迟矣。 于是之时,宾客归之俎,其诸父兄弟留之,使皆备具,我当与之燕而尽其私恩也。 今王不能然,故举以刺之。 ○笺“锺鼓”至“利成”。 ○正义曰:以礼仪既毕,而击锺鼓以戒知。 戒诸在庙中者,告以祭礼毕也。 祭礼毕,即礼仪既备是也。 孝孙往位堂下西面位,知者,以言往而自此适彼之辞,而《特牲》告利成之位,云“主人出立于户外西面”,《少牢》告利成之位,云“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是尊者出稍远也。 此云“徂位”,明远于大夫,故知至堂下也。 《特牲》、《少牢》皆西面,故知天子之位亦西面也。 既言“徂位”,即云“致告”,故云于是致孝子之意,告尸以利成也。 《少牢》“主人立于阼阶,祝立于西阶上,告利成。 ”此孝孙在堂下西面,则祝当以西阶下告利成也。 若然,《特牲》告利成,即云“尸谡祝前,主人降”,《少牢》祝告利成,即云“祝入尸谡,主人降”,此二者皆祝告主人以利成,是致尸意也。 此言致孝子之意告尸者,以孝子之事尸,有尊亲及宾客之义,命当由尊者出,让当从宾客来。 礼毕,义由于尸,非主人所当先发,故知彼二礼皆言祝告主人以利成也,则天子弥尊,备仪尽饰,盖有节文。 准彼二礼祝告主人,则此以祝先致尸意告主人,乃更致主人之意以告尸,故云“告尸以利成”也。 此云“皇尸载起”,即彼“尸谡”也,但此举主人之报告,则得尸告而可知矣。 必知然者,以彼大夫与士尊卑而俱告主人,明亦有告主人矣。 其告主人则同,主人报告则有差。 彼士礼告主人利成,尸即谡,大夫则祝入乃尸谡,明天子则祝人又报以利成,然后尸乃起。 准彼为差,故知然也。 言利成者,《少牢》注云:“利,犹养也。 成,毕也。 孝子之养礼毕。 ”○传“皇,大也”。 ○正义曰:笺依《释诂》,以皇为君称,君尊之。 《少牢》亦云“皇尸命工祝”,传皇为大,言尊大之,尸亦君义。 ○笺“具皆”至“于天”。 ○正义曰:言皆醉者,所祭群庙非止一神故也。 又解神尸相将之意,故云“尸,节神者也”。 《郊特牲》云:“尸,神象也。 ”此诗所陈,言神醉而尸谡,送尸而神归,是尸与神为节度也。 神无形,故尸象焉。 《特牲》、《少牢》注皆依《释言》,云“谡,起也”。 又解以鼓锺送尸,由尸出入奏《肆夏》故也。 尸出入奏《肆夏》,《春官·大司乐职》文也。 《祭义》云:“乐以迎来,哀以送往。 ”此鼓锺送尸者,以哀其享否不可知,自孝子之心耳,其送尸犹自作乐也。 神者,魂魄之气。 《郊特牲》云:“魂气归于天。 ”故言神安归于天也。 ○笺“尸出”至“为敬”。 ○正义曰:案《特牲》、《少牢礼》尸出之后乃飨,乃阳厌,寻亦彻之,故此系于尸起也。 而诸宰彻去诸馔,君妇笾豆而已者,以《周礼·九嫔》云“凡祭祀,赞后荐彻豆笾”,知君妇笾豆而已,馀馔诸宰彻之也。 《周礼·宰夫》无彻馔之文。 《膳夫》云:“凡王祭祀,宾客则彻王之胙俎。 ”注云:“膳夫亲彻胙俎,胙俎最尊也。 其馀则其属彻之。 ”然则彻馔者,膳夫也。 言诸宰者,以膳夫是宰之属官,宰、膳皆食官之名,故系之宰。 言诸者,《序官》“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故言诸也。 祭末嫌其惰慢,故言以疾为敬。 ○笺“祭祀”至“骨肉”。 ○正义曰:《祭统》曰:“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 ”《论语》曰:“祭于公,不宿肉。 ”《特牲》、《少牢》皆曰“祝执其俎以出”。 是祭祀毕,宾客归之俎也;其同姓则皆留之与燕,而尽其私恩也。 《特牲》云:“祝命彻胙俎豆笾,设于东序下。 ”注云:“胙俎,主人之俎。 设于东序下,亦将私燕也。 ”是祭末而燕私之事。 归之俎,所以尊宾客。 留之燕,所以亲骨肉也。 《大宗伯》云:“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 ”注云:“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 ”《春秋》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 ”同姓得肉者。 彼谓不助祭者不得与燕,故归之也。 乐具入奏,以绥后禄。 尔殽既将,莫怨具庆。 绥,安也。 安然后受福禄也。 将,行也。 笺云:燕而祭时之乐复皆入奏,以安后日之福禄。 骨肉欢而君之福禄安。 女之殽羞已行,同姓之臣无有怨者,而皆庆君,是其欢也。 ○复,扶又反。 既醉既饱,小大稽首。 “神嗜饮食,使君寿考。 笺云:小大,犹长幼也。 同姓之臣,燕已醉饱,皆再拜稽首曰:神乃歆嗜君之饮食,使君寿旦考。 此其庆辞。 ○长,张丈反。 孔惠孔时,维其尽之。 子子孙孙,勿替引之。 ”替,废。 引,长也。 笺云:惠,顺也。 甚顺于礼,甚得其时,维君德能尽之,愿子孙勿废而长行之。 ○替,天帝反。 [疏]“乐具”至“引之”。 ○正义曰:以上章云“备言燕私”,故此即陈燕私之事。 以祭时在庙,燕当在寝,故言祭时之乐皆复来入于寝而奏之,以安其从今以后之福禄。 言骨肉欢乐,然后君之福禄安也。 其燕之时,非直以鼓锺乐之,又尔之殽羞既行之,长幼皆遍,故同姓之臣莫有嗟怨,而皆庆君,是其骨肉欢矣。 于是之时,既醉于酒矣,既饱于食矣,其同姓小大长幼皆再拜稽首,而共庆君曰:由君明德馨香,神乃嗜君饮食,使君得寿考之福也。 祭甚顺于礼,甚得其时,唯君德其能尽此顺时之美,愿君之子孙世世勿废而长行之。 欲使长行此礼,常得福禄,此即所谓具庆也。 今王不能然,故举以刺之。 ○笺“燕而”至“其欢”。 ○正义曰:案前文而言入奏,故知祭之乐复皆入也。 燕、祭不得同乐,而云皆入者,歌咏虽异,乐器则同,故皆入也。 后日,从今以后之日也。 宗族不亲,则公室倾危,故骨肉欢而君之福禄安。 同姓无怨而皆庆,是其欢矣。 神嗜饮食以下,是庆辞也。 ○传“替,废。 引,长”。 ○正义曰:“替,废”,《释言》文。 “引,长”,《释诂》文。 《释训》云:“子子孙孙,引无极也。 ”舍人曰:“子孙长行美道,引无极也。 ”郭璞曰:“世世昌盛,长无穷,是勿废长行之。 ”《楚茨》六章,章十二句。 《信南山》,刺幽王也。 不能修成王之业,疆理天下,以奉禹功,故君子思古焉。 [疏]“《信南山》六章,章六句”至“思古焉”。 ○正义曰:作《信南山》诗者,刺幽王也。 刺其不能修成王之事业,疆界分理天下之田亩,使之勤稼,以奉行大禹之功,故其时君子思古成王焉,所以刺之。 经六章,皆陈古而反以刺今。 言成王能疆理天下,以奉禹功,而幽王不能修之。 经先云禹功,乃言曾孙,见成王能远奉禹功。 今幽王不能述修成王之业,非责幽王令奉禹功也,故笺云:“言成王乃远修禹之功,今王反不修其业乎? ”是思古之内,直思成王耳,而成王又有所奉,故经言禹焉。 首章言“我疆我理”,是疆理天下也。 “维禹甸之”,是禹功也。 以下言云雨生穀,乃税以祭祀,鬼神降福,皆由疆理使然,故序者略之也。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 畇畇原隰,曾孙田之。 甸,治也。 畇畇,垦辟貌。 曾孙,成王也。 笺云:信乎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 今原隰垦辟,则又成王之所佃。 言成王乃远修禹之功,今王反不脩其业乎? 六十四井为甸,甸方八里,居一成之中,成方十里,出兵车一乘,以为赋法。 ○甸,毛田见反,郑绳证反。 畇音匀,又作“”,苏遵反,又音旬。 垦辟,上苦很反,下婢亦反。 佃音田,本亦作田。 乘,绳证反。 我疆我理,疆,画经界也。 理,分地理也。 南东其亩。 或南或东。 [疏]“信彼”至“其亩”。 ○毛以为,信乎彼南山之傍,田野得成平田可种殖者,维本禹所治之。 又此地今畇畇然成其垦辟之原隰者,由曾孙成王所田之。 又正我天下经界之疆,又分我天下土宜之理,而随事之便,使南东其亩。 成王能疆理天下,奉禹之功,而幽王不能修之,故以刺焉。 ○郑唯甸之为丘甸之为异。 馀同。 ○传“甸治”至“成王”。 ○正义曰:此及《韩奕》之传皆言“甸,治”,则训甸为治,不为丘甸之异于郑也。 “垦辟貌”者,谓垦耕其地,辟除草莱,以成柔田也。 《释训》云:“畇畇,田也。 ”注引此“畇畇原隰”,与匀音同也。 知曾孙是成王者,序言成王奉禹之功,此言曾孙田禹之地,故知曾孙与序成王,一人也。 成王而谓之曾孙者,以古者祖有德而宗有功,因为之号。 文、武为受命伐纣,定天下之基,以为祖宗。 《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 ”是也。 成王继文、武之后,为太平之主,特异其号,故《诗经》通称成王为曾孙也。 不继于文王,不直言孙者,盖周虽文王受命,而大王亦有王迹,所起见其王业之远,故继而称曾孙。 不言玄孙者,玄孙对高祖为定名,世数更多,则不得称玄孙矣。 曾者,重也,自曾祖以至无穷,皆得称曾孙,故《维天之命》笺云:“自孙之子而下,事先祖皆称曾孙。 ”是为远辞。 明周德之隆久,故继大王而不称玄也。 毛以此及《维天之命言》曾“孙笃之亦”,为成王。 郑以礼非一人所行,唯彼不从之耳。 ○笺“信乎”至“赋法”。 ○正义曰:言信乎者,文通于下。 言禹治南山,成王田之,皆信然矣。 上云“南山”,下云“原隰”,皆南山之傍,见禹之所甸、成王所修为一处,互其文以相晓也。 笺云“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即云“今原隰垦辟,则又成王之所田。 言成王乃远修禹之功。 今王反不脩其业乎? ”言修禹功而文相因,明南山、原隰二者为一处。 成王之修禹功,实天下尽然,而独言南山者,作者指一处以表之,其意通及天下也。 故序言“疆理天下”,下注言“上天同云”,是非独南山之傍修禹功也。 独举原隰以为言者,郑《驳异义》引此诗以尽三章。 此诗之意,以原隰生生百穀,原隰之功,于人尤大,故独言也。 甸之为字,既训为治,音又为乘,以治其地使平成田则训为治,以方十里出兵车一乘故又音为乘也。 《韩奕》笺云:“禹甸之者,决除其灾,使成平田,定贡赋于天子。 ”是亦以治为义也。 《地官·小司徒》云:“四丘为甸。 ”注云:“甸之言乘也,读如中甸之甸。 ”《稍人》云:“掌令丘乘之政令。 ”注云:“丘乘,四丘为甸,甸读与‘维禹陈之’之陈同。 其训曰乘,由是改云。 ”《郊特牲》云:“丘乘共粢盛。 ”注云:“甸或谓之乘,以其于车赋出马四匹,长毂一乘。 ”是以乘为义也。 知六十四井为甸者,《小司徒》云:“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 ”如数计之,丘十六井,甸六十四井也。 知方八里者,以《孟子》云:“方里为井。 ”计之则邑方一里,丘方四里,甸方八里也。 又解方八里名为甸之意,以其居一成之中,成方十里,出兵车一乘,以为赋法,故谓之甸。 甸,乘也。 “十里为成”,《冬官·匠人》文也。 知甸居一成之中者,以《匠人》既云“十里为成”,即云“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 是当甸在其中,傍一里以治洫。 故彼注云:“方十里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税,缘边一里治洫。 ”是也。 《论语注》引《司马法》云:“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出革车一乘。 ”是据成方十里,出车一乘也。 成元年《左传》服注引《司马法》云:“四邑为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 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 ”是据甸方八里,出车一乘也。 二者事得相通,故各据一焉。 若然,成出兵车一乘,为七十五人耳。 而哀元年《左传》说夏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十里有五百人者,计成方十里,其地有九百夫之田也。 授民田有不易、一易、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有四百五十人矣。 其中上地差多,则得容五百人也。 其出兵夫,则众不尽行,故一车士卒唯七十五人。 传说少康言有众一旅,尽举大众,故与出赋异也。 笺以此“维禹甸之”为“丘甸”。 孙毓云:“禹平治水土,以除洪水之灾。 ”当此之时,未及丘甸。 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于周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 今以周之法为虞、夏之说,又谓禹治水土皆丘甸之,非其义也。 然则郑为禹亦丘甸之者,《礼运》说“大道既隐”,而曰“以立田里”,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 《论语》说“禹尽力乎沟洫”,与《匠人》“成间有洫”同也。 《皋陶谟》“畎氵会距川”,与《匠人》“同间有氵会,专达于川”同也。 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 《左传》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于是则十里为成,非周之赋法也。 禹之治水既平,乃任土作贡,有何不暇,而云未及丘甸之也? 故郑以为禹治而丘甸之。 ○传“疆画”至“地理”。 ○正义曰:《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 经界不正,井田不均。 ”赵岐注云:“经亦界也。 ”然则经界者,地畔之名也。 疆谓正其封疆,故云画经界。 襄四年《左传》曰:“茫茫禹迹,画为九州。 ”九州尚画其界,是田之经界须画之也。 分地理者,分别地所宜之理,若《孝经》注云“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麦”,是也。 ○传“或南或东”。 ○正义曰:成二年《左传》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 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是于土之宜,须纵须横,故或南或东也。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 雰雰,雪貌。 丰年之冬,必有积雪。 ○雨,于傅反,崔如字。 雰,芳云反。 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小雨曰霡霂。 笺云:成王之时,阴阳和,风雨时,冬有积雪,春而益之以小雨,润泽则饶洽。 ○霡,亡革反。 霂音木。 优,《说文》作“瀀”,音忧。 渥,乌学反。 既霑既足,生我百穀。 [疏]“上天”至“百穀”。 ○正义曰:言成王时,在上天同起其云,正于冬月雨下此雪雰雰然多而积也。 至于春日,又益之以小雨而霡霂然,以接冬泽,既已优洽,既已饶渥,既已沾润,既已丰足,是以故得生我之众穀也。 今王不能然,故举以刺之。 言“上天同云”,明泽之遍也,以云在于天上,雨从上下,故云上天,非有义例。 ○传“丰年”至“积雪”。 ○正义曰:谓明年将丰,今冬积雪为宿泽也。 然则积雪是年之前冬,而言丰年之冬,必有积雪者,以此章言穀之生,下章言其成熟,举一年之生成,以为首尾之次,非复言岁初岁末,限以同年。 传达经意,故言丰年冬耳。 ○传“小雨霡霂”。 ○正义曰:《释天》文也。 李巡曰:“水雪俱下。 ”案彼文上有暴雨,下云久雨,于间无雪事。 而李巡云“俱下”,妄矣。 此传有云小雪者,误。 今定本云“小雨”。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 场,畔也。 翼翼,让畔也。 彧彧,茂盛貌。 ○埸音亦。 下同。 彧彧,于六反。 曾孙之穑,以为酒食。 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笺云:敛税曰穑。 畀,予也。 成王以黍稷之税为酒食,至祭祀齐戒则以赐尸与宾。 尊尸与宾,所以敬神也。 敬神则得寿考万年。 ○畀,必寐反。 注同。 齐,侧皆反。 [疏]“疆埸”至“万年”。 ○正义曰:上既言百穀以生成,故此云税取供祭也。 言所生百穀之处,其农人理之,使疆埸之上翼翼然闲整让畔。 今黍稷之苗彧彧然茂盛而成长。 至秋收刈,则曾孙成王之所税敛,而以为酒之与食也。 既为酒食,于祭前齐戒之时,乃赐我尸之与宾以尊养之。 尸实未至,祭时而豫赐之酒食,为敬神故也。 神既为王所敬,故令王得寿考万年之福也。 今王不能然,故举以刺之。 ○传“埸畔”至“盛貌”。 ○正义曰:以田之疆畔至此而易主,名之为埸。 翼翼是间暇之名,故举让畔之敬,以明其田事之理也。 上言“生我百穀”,此独言黍稷者,黍稷为穀之长,故特言之也。 ○笺“敛”至“万年”。 ○正义曰:上言黍稷,或是天下民田也。 “曾孙之穑”,文承其下,故知税敛曰穑也。 宾之与尸,祭时所有,经云“畀我尸宾”,何知不指谓祭时予之? 而笺以为斋戒则以赐尸宾者,以此诗陈事而有次序,五章、卒章始言祭时之事,清酒、骍牡享于祖考,则此未祭而言“畀我尸宾”,明祭前矣。 又不言享祀,而云“畀我”,是赐下之辞,故为祭祀齐戒以赐尸宾也。 《祭义》云:“祭前十日,散齐七日,致齐三日。 ”《周礼》所谓“前期十日”,是也。 于齐之时,官当与之酒食。 而笺云赐者,以其未祭,则尸犹臣道,故言赐也。 经言敬事尸宾,而令神降福者,以其尊尸与宾,即所敬神也。 由能敬神,则寿考万年也。 神与寿考,祭时嘏辞,与卒章“万寿无疆”,明其同时也。 以宿敬于神,以及尸宾,于后得福,故此致其意而逆言之耳。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 是剥是菹,剥瓜为菹也。 笺云:中田,田中也。 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 于畔上种瓜,瓜成又入其税,天子剥削淹渍以为菹,贵四时之异物。 ○庐,力居反。 剥,邦角反。 菹,侧居反。 便,毗战反。 削,思约反。 淹,英钳反。 渍,子赐反,淹也。 献之皇祖。 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笺云:皇,君。 祜,福也。 献瓜菹于先祖者,顺孝子之心也。 孝子则获福。 ○祜音户。 [疏]笺“中田”至“异物”。 ○正义曰: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故言中田,谓农人于田中作庐,以便其田事。 于田中种穀,于畔上种瓜,亦所以便地也。 于畔上种瓜,广谓天下民田瓜成,又入其税。 民以瓜新熟,献于天子。 天子得之,乃剥削淹渍以为菹,欲以供祭祀,贵四时之异物故也。 遍检《书传》,未见天子税民瓜以供祭祀者,故《地官·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 凡祭祀,共其果蓏瓜瓠之属。 ”《郊特牲》曰:“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 ”是则天子之瓜,自令有司供之,不税于民。 此言瓜成,入其税于天子者,《周礼》言其正法,瓜不税民。 此述成王之时,民尽力于农业,故畔上种瓜,献诸天子。 天子得为菹以祭,欲见天子孝于亲,而下民爱其主。 反以刺今幽王也。 笺以对前“曾孙之穑”为正税,故云又入其税耳。 非谓正法所当税也。 ○笺“献瓜”至“获福”。 ○正义曰:《周礼·场人》“祭祀供其果蓏”,是祭必有瓜菹矣。 《醢人》豆实无瓜菹者,主说正豆之实,故文不具耳。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 周尚赤也。 笺云:清,谓玄酒也。 酒,郁鬯五齐三酒也。 祭之礼,先以郁鬯降神,然后迎牲。 享于祖考,纳亨时。 ○骍,息营反,《字林》许营反。 享,许两反,徐许亮反。 注及下同。 郁,雍勿反。 齐,才细反。 亨,普庚反。 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鸾刀,刀有鸾者,言割中节也。 笺云:毛以告纯也。 膋,脂膏也。 血以告杀,膋以升臭,合之黍稷,实之于萧,合馨香也。 ○膋音聊。 中,丁仲反。 臭,昌救反。 [疏]“祭以”至“血膋”。 ○正义曰:此章陈正祭之事。 古者成王为祭之时,祭神以清与酒。 清谓玄酒也。 酒谓郁鬯与五齐三酒也。 先以郁鬯祼而降神,乃随从于后,以骍牡之牲迎而入于庙门,以献于祖考之神。 既纳以告神,乃令卿大夫执持其鸾铃之刀,以此刀开其牲之皮毛,取牲血与脂膏之膟膋,而退毛以告纯,血以告杀,膋以升臭,合馨香以荐神。 各有其人,皆肃其事。 今王不能然,故刺之。 ○传“周尚赤也”。 ○正义曰:《地官·牧人》云:“阳祀,用骍牲毛之。 ”注以阳祀为宗庙。 似由阳祀,故用骍。 此云尚赤者,《牧人》以周尚赤,故郊庙用骍,为阳以相对。 其实由所尚,故曰“白牡,周公牲。 ”三代祭其庙,各用其所尚之毛色也。 ○笺“清谓”至“亨时”。 ○正义曰:《礼运》说祭之礼云:“玄酒在室。 ”是祭祀有玄酒也。 《春官·郁人》:“掌祼器。 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 ”《司尊彝》四时之祭,皆祼用彝。 是祀祼用郁鬯也。 《天官·酒正》云:“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 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 ”《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供奉之”。 是祭祀有五齐三酒也。 《酒正》郑注云:“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如今宜成醪矣。 醴,犹体也。 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 盎,犹翁也。 成而翁翁然葱白色,如今酂白矣。 缇者,成而红赤,如今下酒矣。 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清酒矣。 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也。 ”又云:“事酒,酌有事者之酒,其酒则今时醳酒也。 昔酒,今之酋久白酒,所谓旧醳者也。 清酒,今之中山冬酿接夏而成者是也。 ”郑解五齐三酒之事也。 此言“祭以清酒”,广言祭用酒事,则文当总摄诸酒,故笺分而属之。 清谓玄酒也。 酒谓郁与五齐三酒也。 玄酒,水也,故以当清。 五齐三酒,则酿而为之,故以当酒。 然《郁人》注云:“郁金,香草也。 ”则郁非酒矣。 亦以为酒者,祭之用郁煮之以和鬯,《郊特牲》所谓“臭郁合鬯”,是也。 《鬯人》注:“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于上下者也。 ”然则祼之有郁和秬鬯而用之,故郁亦为酒也。 此言清酒,笺既辨之。 《旱麓》云:“清酒既载,骍牡既备。 ”笺直言祭祀先为清酒,其次择牲。 不复曲辨清酒之名者,此下有鸾刀,谓杀牲。 祭时则骍牡在其上,据迎牲时。 清酒又在其上,明据灌时。 今经直云清酒,恐不兼郁鬯,故笺备解之。 彼《旱麓》泛说,未是祭时,故注与此不同。 《烈祖》云:“既载清酤。 ”笺云:“既载清酒于尊中,酌以祼献。 ”以《周礼》言之,祼献所用,则郁鬯与醴齐也。 清酤之言,亦总诸酒,与此同也。 案三酒之名,三曰清酒。 何知清酒非三酒之清酒者,以言祭以清酒,则以清酒祭神也。 三酒卑于五齐,非祼献所用,故《司尊彝》“凡六尊之酌,郁齐献酌,醴齐缩酌,盎齐涚酌,凡酒脩酌”。 郑注差次之云:“凡祭酒三酒也。 四者,祼用郁齐,朝用醴齐,馈用盎齐,诸臣自酢用凡酒。 ”然则三酒乃是诸臣之所酢,不用之以献神,故知《诗》之清酒,非三酒之清酒也。 《司尊彝》又注云:“唯大事于太庙,备五齐三酒。 ”此不必大事,言五齐三酒者,以献馈必醴盎,在五齐之中,诸臣所酢,必当用酒,故因言五齐耳,不必此祭备三五也。 笺又以经先言“祭以清酒”,乃云“从以骍牡”,言从,是相亚之辞。 《郊特牲》曰:“既灌然后迎牲。 ”是先用酒,后用牲,故云“祭之礼,先以郁鬯降神,然后迎牲。 ”《郊特牲》又曰:“灌用鬯臭,郁合鬯。 臭阴达于渊泉。 ”是以郁降神也。 又言“享于祖考”谓纳亨时者,《大宰》云:“及纳亨,赞王牲事。 ”注云:“纳牲将告杀,谓向祭之晨。 既杀,以授亨人。 ”然则纳亨者,谓牵牲入庙,将杀,授亨人,故谓之纳亨也。 亨于祖考知是纳亨时者,《祭义》云:“君牵牲入庙门,丽于碑。 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之。 ”此下文乃言“执其鸾刀”,故知是纳亨时也。 纳亨而谓之献于祖考者,《地官·充人》云:“硕牲则赞。 ”注云:“赞,助也。 ”助君牵牲入告肥,是献之也。 ○传“鸾刀”至“中节”。 ○正义曰:鸾即铃也,谓刀环有铃,其声中节,故《郊特牲》曰:“割刀之用,而鸾刀之贵,贵其义也。 声和而后断,是中节也。 ”《祭义》曰:“卿大夫鸾刀以刲之,取膟膋。 ”则此亦卿大夫也。 ○笺“毛以”至“馨香”。 ○正义曰:经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据文言之,直开毛取血,不似取毛。 笺言“毛以告纯”者,以祭礼用毛,不言启皮。 而云启毛,明是取毛用之。 《郊特牲》曰:“毛血告幽全之物,贵纯之道也。 ”《楚语》观射父云:“毛以示物。 ”韦昭曰:“物,色。 ”是毛以告纯。 膋者,肠间脂也。 脂释者曰膏,故云“膋,脂膏也”。 “血以告杀”,亦《楚语》文也。 若不杀则无血,故以血告杀也。 韦昭曰:“明不因故是也。 ”“膋以升臭”,谓烧其脂膏,升其臭气,使神闻之。 又申明升臭之事。 以此脂膏,合之黍稷,置之萧,乃以火烧之,合其馨香之气,是升臭也。 知者,《郊特牲》曰:“取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 ”又曰:“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 故既奠然后爇萧合馨香。 ”注云:“萧香,蒿染以脂,合黍稷烧之。 ”是合馨香之事也。 定本及《集注》皆以此注为毛传,无“笺云”两字。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 烝,进也。 笺云:既有牲物而进献之,苾苾芬芬然香,祀礼于是则甚明也。 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笺云:皇之言暀也。 先祖之灵归暀是孝孙而报之以福。 ○疆,居良反。 [疏]“是烝”至“无疆”。 ○皇、介二字别。 毛以先祖之精魂于是美大之,报以大大之福。 郑以先祖之神灵于是归往之,报之所以助受大福禄。 馀同。 ○笺“既有牲物”。 ○正义曰:上章骍牡是牲也,酒及血膋是物也。 以承上文而言“是烝是享”,故云“既有牲物而进献之”也。 《信南山》六章,章六句。 《谷风之什》十篇,五十四章,三百五十六句。 发布时间:2025-06-06 13:10:1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3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