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十一 武成第五 内容: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往诛纣克定,偃武修文,归马牛于华山桃林之牧地。 ○兽,徐始售反;本或作兽,许救反。 识其政事,记识殷家政教善事以为法。 作《武成》。 武功成,文事修。 [疏]“武王”至“武成”○正义曰:武王之伐殷也,往则陈兵伐纣,归放牛马为兽,记识殷家美政善事而行用之。 史叙其事,作《武成》。 ○传“往诛”至“牧地”○正义曰:此序于经“于征伐商”,是“往伐”也。 “归马”、“放牛”是“归兽”也。 故传引经以解之,《尔雅》有《释兽》、《释畜》,畜、兽形相类也,在野自生为兽,人家养之为畜。 归马放牛,不复乘用,使之自生自死,若野兽然,故谓之“兽”。 兽以野泽为家,故言“归”也。 ○传“记识”至“为法”○正义曰:纣以昏乱而灭,前世政有善者,故访问殷家政教,记识善事以为治国之法,经云“列爵惟五,分士惟三”是也。 武成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成于克商。 [疏]“武成”○正义曰:此篇叙事多而王言少,惟辞又首尾不结,体裁异于馀篇。 自“惟一月”至“受命于周”,史叙伐殷往反及诸侯大集,为王言发端也。 自“王若曰”至“大统未集”,述祖父以来开建王业之事也。 自“予小子”至“名山大川”,言己承父祖之意,告神陈纣之罪也。 自“曰惟有道”至“无作神羞”,王自陈告神之辞也。 “既戊午”已下,又是史叙往伐杀纣,入殷都布政之事。 “无作神羞”以下,惟告神,其辞不结,文义不成,非述作之体。 案《左传》荀偃祷河云:“无作神羞,具官臣偃,无敢复济,惟尔有神裁之。 ”蒯聩祷祖云:“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 ”彼二者于“神羞”之下皆更申己意,此经“无作神羞”下更无语,直是与神之言犹尚未讫。 且冢君百工初受周命,王当有以戒之,如《汤诰》之类。 宜应说其除害与民更始,创以为恶之祸,劝以行道之福,不得大聚百官,惟诵祷辞而已。 欲征则殷勤誓众,既克则空话祷神,圣人有作,理必不尔。 窃谓“神羞”之下,更合有言,简编断绝,经失其本,所以辞不次耳。 或初藏之日,已失其本;或坏壁得之,始有脱漏;故孔称五十八篇以外,错乱磨灭,不可复知。 明是见在诸篇亦容脱错,但孔此篇首尾具足,既取其文为之作传,耻云有所失落,不复言其事耳。 ○传“文王”至“克商”○正义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诗》之文也。 彼言“武功”,谓始伐崇耳。 殷纣尚在,其功未成,成功在于克商,今武始成矣,故以“武成”名篇,以《泰誓》继文王之年,故本之于文王。 郑云:“着武道至此而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 此本说始伐纣时。 一月,周之正月。 旁,近也。 月二日,近死魄。 ○旁,步光反。 魄,普白反,《说文》作霸,匹革反,云:“月始生魄然貌。 ”近,附近之近。 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 翼,明。 步,行也。 武王以正月三日行自周,往征伐商,二十八日渡孟津。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 其四月。 哉,始也。 始生明,月三日,与死魄互言。 ○哉,徐音载。 丰,芳弓反,文王所都也。 乃偃武修文,倒载干戈,包以虎皮,示不用。 行礼射,设庠序,修文教。 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 山南曰阳。 桃林在华山东。 皆非长养牛马之地,欲使自生自死,示天下不复乘用。 ○华,胡化、胡瓜二反;华山在恒农。 长,丁丈反。 复,扶又反。 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 四月丁未,祭告后稷以下、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 骏,大也。 邦国甸侯、卫服诸侯皆大奔走于庙执事。 ○骏,荀俊反。 豆,本又作梪。 笾,音边。 上,时掌反。 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 燔柴郊天,望祀山川,先祖后郊,自近始。 [疏]“惟一”至“武成”○正义曰:此历叙伐纣往反祖庙告天时日,说武功成之事也。 “一月壬辰,旁死魄”,谓伐纣之年周正月辛卯朔,其二日是壬辰也。 “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谓正月三日发镐京始东行也。 其月二十八日戊午渡河。 《泰誓》序云“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泰誓》中篇云“惟戊午,王次于河朔”是也。 二月辛酉朔,甲子杀纣,《牧誓》云“时甲子昧爽,乃誓”是也。 其年闰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谓四月三日,月始生明,其日当是辛卯也。 “丁未,祀于周庙”,四月十九日也。 “越三日庚戌,柴望”,二十二日也。 正月始往伐,四月告成功,史叙其事,见其功成之次也。 《汉书·律历志》引《武成》篇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 若翼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 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 惟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 翼日辛亥,祀于天位。 越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于周庙。 ”与此经不同。 彼是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 汉世谓之“逸书”,其后又亡其篇。 郑玄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 ”谓彼伪《武成》也。 ○传“此本”至“死魄”○正义曰:将言武成,远本其始。 ”此本说始伐纣时。 一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殷十二月也。 此月辛卯朔,朔是死魄,故“月二日,近死魄”。 “魄”者,形也,谓月之轮郭无光之处名“魄”也。 朔后明生而魄死,望后明死而魄生。 《律历志》云:“死魄,朔也。 生魄,望也。 ”《顾命》云:“惟四月哉生魄。 ”传云:“始生魄,月十六日也。 ”月十六日为始生魄,是一日为始死魄,二日近死魄也。 顾氏解“死魄”与小刘同。 大刘以三日为始死魄,二日为旁死魄。 旁死魄无事而记之者,与下日为发端,犹今之将言日,必先言朔也。 ○传“翼明”至“孟津”○正义曰:“翼,明”,《释言》文。 《释宫》云:“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 ”彼相对为名耳。 散则可以通,故“步”为行也。 周去孟津千里,以正月三日行自周,二十八日渡孟津,凡二十五日,每日四十许里,时之宜也。 《诗》云:“于三十里。 ”《毛传》云:“师行三十里。 ”盖言其大法耳。 ○传“其四”至“互言”○正义曰:“其四月”,此伐商之四月也。 “哉,始”,《释诂》文。 《顾命》传以“哉生魄”为十六日,则“哉生明”为月初矣。 以三日月光见,故传言“始生明,月三日”也。 此经无日,未必非二日也。 “生明”、“死魄”俱是月初,上云“死魄”,此云“生明”,而魄死明生互言耳。 ○传“倒载”至“文教”○正义曰:《乐记》云,武王克殷,“济河而西。 车甲衅而藏之府库,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 散军而郊射。 左射,《貍首》。 右射,《驺虞》。 而贯革之射息也”。 是“偃武修文”之事,故传引之。 郊射是礼射也。 《王制》论四代学名云:“虞谓之庠,夏谓之序。 ”故言“设庠序,修文教”也。 ○传“山南”至“乘用”○正义曰:《释山》云:“山西曰夕阳,山东曰朝阳。 ”李巡曰:“山西暮乃见日,故曰夕阳。 山东朝乃见日,故云朝阳。 ”“阳”以见日为名,故知“山南曰阳”。 杜预云:“桃林之塞,今宏农华阴县潼关是也。 ”是在“华山东”也。 指其所往谓之“归”,据我释之则云“放”,“放牛”、“归马”互言之耳。 华山之旁尤乏水草,非长养牛马之地,欲使自生自死。 此是战时牛马,故放之,示天下不复乘用。 《易·系辞》云:“服牛乘马。 ”“服”、“乘”俱是用义,故以“服”总牛马。 ○传“四月”至“执事”○正义曰:以“四月”之字,隔文已多,故言“四月丁未”。 此以成功设祭,明其遍告群祖,知告“后稷以下”。 后稷则始祖以下,容毁庙也。 天子七庙,故云“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 见是周庙皆祭之,故经总云“周庙”也。 “骏,大”,《释诂》文。 《周礼》六服侯、甸、男、采、卫、要,此略举邦国在诸侯服,故云“甸、侯、卫”,其言不次。 《诗·颂》云“骏奔走在庙。 ”故云:“皆大奔走于庙执事”也。 ○“越三日庚戌”○正义曰:《召诰》云“越三日”者,皆从前至今为三日,此从丁未数之,则为四日,盖史官不同,立文自异。 或此“三”当为“四”,由字积与误。 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 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诸侯与百官受政命于周。 明一统。 ○暨,其器反。 [疏]传“魄生”至“一统”○正义曰:月以望亏,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为多,通率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 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也。 “丁未,祀于周庙”,已是此月十九日矣,此“受命于周”,继生魄言之,则受命在祀庙之前,故祀庙之时诸侯已奔走执事,岂得未受周命,已助周祭? 明其受命在祀庙前矣。 史官探其时日,先言告武成既讫,然后却说受命,故文在下耳。 诸侯与百官,旧有未属周者,今皆受政命于周,于此时始天下一统也。 顾氏以既生魄谓庚戌已后,虽十六日始生魄,从十六日至晦皆为生魄,但不知庚戌之后几日耳。 王若曰:“呜呼! 群后,顺其祖业叹美之,以告诸侯。 惟先王建邦启土,谓后稷也。 尊祖,故称先王。 [疏]传“谓后”至“先王”○正义曰:此“先王”文在“公刘”之前,知“谓后稷也”。 后稷非王,尊其祖,故称先王。 《周语》云“昔我先王后稷”,又曰“我先王不窋”,韦昭云:“王之先祖,故称王。 ”《商颂》亦以契为“玄王”。 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后稷始封于邰,故言“建邦启土”。 公刘克笃前烈,后稷曾孙。 公,爵。 刘,名。 能厚先人之业。 [疏]传“后稷”至“之业”○正义曰:《周本纪》云:“后稷卒,子不窋立。 卒,子鞠陶立。 卒,子公刘立。 ”是公刘为后稷曾孙也。 《本纪》云,公刘之后有公非、公祖之类,知“公”是爵。 殷时未讳,故称刘名。 先公多矣,独三人称“公”,当时之意耳。 《本纪》云:“公刘复修后稷之业,百姓怀之,多徙而归保焉。 ”周道之兴,自此之后,是“能厚先人之业”也。 至于大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 大王修德以翦齐商人,始王业之肇迹王季缵统其业,乃勤立王业。 ○大音太。 肇音兆。 王迹,于况反,又如字,注“王业”、“王功”同。 [疏]传“大王”至“王家”○正义曰:《诗》云:“后稷之孙,实惟大王。 居岐之阳,实始翦商。 ”是大王翦齐商人,始王业之兆迹也。 《周本纪》云:“王季修古公之道,诸侯顺之。 ”是能缵统大王之业,勤立王家之基本也。 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 言我文德之父,能成其王功,大当天命,以抚绥四方中夏。 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 言天下诸侯,大者畏威,小者怀德,是文王威德之大。 [疏]“大邦”至“其德”○正义曰:大邦力足拒敌,故言“畏其力”,小邦必畏矣。 小邦或被弃遗,故言“怀其德”,大邦亦怀德矣。 量事为文也。 惟九年,大统未集。 言诸侯归之,九年而卒,故大业未就。 [疏]传“言诸”至“未就”○正义曰:文王断虞芮之讼,诸侯归之,改称元年。 至九年而卒,故云“大业未就”也。 文王既未称王,而得辄改元年者,诸侯自于其国各称元年,是己之所称,容或中年得改矣。 《汲冢竹书》魏惠王有后元年,汉初文帝二元,景帝三元,此必有因于古也。 伏生、司马迁、韩婴之徒不见此书,以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故郑玄等皆依用之。 予小子其承厥志,言承文王本意。 厎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致商之罪,谓伐纣之时。 后土,社也。 名山,华岳。 大川,河。 ○厎,之履反。 [疏]传“致商”至“川河”○正义曰:“致商之罪,谓伐纣之时”,欲将伐纣,告天乃发,故文在“所过”之上。 《礼》天子出征,必类帝宜社。 此告皇天后土,即《泰誓》上篇“类于上帝,宜于冢土”,故云“后土,社也。 ”昭二十九年《左传》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是也。 僖十五年《左传》云,戴皇天而履后上。 彼晋大夫要秦伯,故以地神后土而言之,与此异也。 自周适商,路过河华,故知所过名山华岳、大川河也。 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 《周礼·大祝》云:“王过大山川,则用事焉。 ”郑云:“用事,用祭事告行也。 ”曰:‘惟有道曾孙周王发,将有大正于商。 告天地山川之辞。 大正,以兵征之也。 [疏]“曰惟有道曾孙周王发”○正义曰:自称“有道”者,圣人至公,为民除害,以纣无道,言己有道,所以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也。 称“曾孙”者,《曲礼》说诸侯自称之辞云:“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 ”哀二年《左传》蒯聩祷祖亦自称曾孙,皆是言己承藉上祖奠享之意。 今商王受无道,无道德。 暴殄天物,害虐烝民,暴绝天物,言逆天也。 逆天害民,所以为无道。 ○烝,之承反。 [疏]“暴殄”至“烝民”○正义曰:“天物”语阔,人在其间,以人为贵,故别言害民。 则“天物”之言,除人外,普谓天下百物、鸟兽草木皆暴绝之。 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 逋,亡也。 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窟聚渊府薮泽。 言大奸。 ○萃,在醉反。 薮,素口反。 魁,苦回反。 窟,口忽反。 [疏]传“逋亡”至“大奸”○正义曰:“逋”亦逃也,故以为亡。 罪人逃亡,而纣为魁主。 “魁”,首也,言受用逃亡者,与之为魁首,为主人。 “萃”训聚也,言若虫兽入窟,故云“窟聚”。 水深谓之“渊”,藏物谓之“府”。 史游《急就篇》云:“司农少府国之渊。 ”“渊”、“府”类,故言“渊府”。 水锺谓之“泽”,无水则名“薮”。 “薮”、“泽”大同,故言“薮泽”。 “萃渊薮”三者各为物室,言纣与亡人为主,亡人归之若虫之窟聚,鱼归渊府,兽集薮泽,言纣为大奸也。 据传意,“主”字下读为便。 昭七年《左传》引此文,杜预云:“萃,集也。 天下逋逃悉以纣为渊薮,集而归之。 ”与孔异也。 予小子既获仁人,敢祇承上帝,以遏乱略。 仁人,谓大公、周、召之徒。 略,路也。 言诛纣敬承天意以绝乱路。 ○遏,乌末反。 召,上照反,本又作邵。 华夏蛮貊,罔不率俾。 恭天成命,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及四夷皆相率而使奉天成命。 ○貊,亡白反。 俾,必尔反。 [疏]传“冕服”至“成命”○正义曰:“冕服采章”对被发左衽,则为有光华也。 《释诂》云:“夏,大也。 ”故大国曰“夏华”。 “夏”谓中国也。 言“蛮貊”则戎夷可知也。 言华夏及四夷皆相率而充己,使奉天成命,欲其共伐纣也。 肆予东征,绥厥士女。 此谓十一年会孟津还时。 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 言东国士女筐篚盛其丝帛,奉迎道次。 明我周王为之除害。 ○篚音匪。 为,于伪反。 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 天之美应,震动民心,故用依附我。 ○应,应对之应。 惟尔有神,尚克相予,以济兆民,无作神羞。 ’”神庶几助我渡民危害,无为神羞辱。 ○相,息亮反。 既戊午,师逾孟津。 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 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日而至。 赴敌宜速,待天休命,谓夜雨止毕陈。 ○逾,亦作踰。 陈,直刃反,计同,徐音尘。 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 旅,众也。 如林,言盛多。 会,逆距战。 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 纣众服周仁政,无有战心,前徒倒戈,自攻于后以北走,血流漂舂杵。 甚之言。 ○倒,丁老反。 漂,四妙反,徐敷妙反,又四消反。 杵,昌吕反。 [疏]“既戊午”至“我师”○正义曰:自此以下皆史辞也,其上阙绝,失其本绝,故文无次第。 必是王言既终,史乃更叙战事。 于文次当承“自周,于征伐商”之下,此句次之,故云“既戊午”也。 史官叙事,得言“罔有敌于我师”,称“我”者,犹如自汉至今,文章之士,虽民论国事,莫不称“我”,皆云“我大随”,以心体国,故称“我”耳,非要王言乃称“我”也。 ○传“自河”至“毕陈”○正义曰:“出四百里”,验地为然。 戊午明日犹誓于河朔,癸亥已陈于商郊,凡经五日,日行八十里,所以疾者,“赴敌宜速”也。 《帝王世纪》云:“王军至鲔水,纣使胶鬲候周师,见王问曰:‘西伯将焉之? ’王曰:‘将攻薛也。 ’胶鬲曰:‘然,原西伯无我欺。 ’王曰:‘不子欺也,将之殷。 ’胶鬲曰:‘何日至? ’王曰:‘以甲子日,以是报矣。 ’胶鬲去而报命于纣。 而雨甚,军卒皆谏王曰:‘卒病,请休之。 ’王曰:‘吾已令胶鬲以甲子报其主矣。 吾雨而行,所以救胶鬲之死也。 ’遂行,甲子至于商郊。 ”然则本期甲子,故远行也。 《周语》云:“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 ”是“雨止毕陈”也。 “待天休命”,雨是天之美命也。 韦昭云:“雨者,天地神人和同之应也。 ”天地气和乃有雨降,是雨为和同之应也。 ○传“旅众”至“距战”○正义曰:“旅,众”,《释诂》文。 《诗》亦云:“其会如林。 ”言盛多也。 《本纪》云:“纣发兵七十万人以距武王。 ”纣兵虽则众多,不得有七十万人,是史官美其能破强敌,虚言之耳。 ○传“纣众”至“之言”○正义曰:“罔有敌于我师”,言纣众虽多,皆无有敌我之心,故“自攻于后以北走”。 自攻其后,必杀人不多,“血流漂舂杵,甚之言”也。 《孟子》云:“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 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 ”是言不实也。 《易·系辞》云:“断木为杵,掘地为臼。 ”是“杵”为臼器也。 一戎衣,天下大定。 衣,服也。 一着戎服而灭纣,言与众同心,动有成功。 乃反商政,政由旧。 反纣恶政,用商先王善政。 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 皆武王反纣政。 囚,奴,徒隶。 封,益其土。 商容,贤人,纣所贬退,式其闾巷以礼贤。 [疏]传“皆武”至“礼贤”○正义曰:纣囚其人而放释之,纣杀其身而增封其墓,纣退其人而式其门闾,皆是“武王反纣政”也。 下句散其财粟,亦是反纣,于此须有所解,因言之耳。 上篇云“囚奴正士”,《论语》云:“箕子为之奴”,是纣囚之,又为奴役之。 《周礼·司厉职》云:“其奴男子入于罪隶。 ”郑玄云:“为之奴者,系于罪隶之官。 ”是“囚”为奴,以徒隶役之也。 “商容”,贤人之姓名,纣所贬退,处于私室。 “式”者,车上之横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则俯而凭式,遂以“式”为敬名。 《说文》云:“闾,族居里门也。 ”武王过其闾而式之,言此内有贤人,式之礼贤也。 《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非也,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 ’见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非也,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当敌将众,威怒自倍,见利即前,不顾其后,故君子临众,果于进退。 ’见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非也,视其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贼,是非天子,则周之相国也,故圣人临众知之。 ’见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然,圣人为海内讨恶,见恶不怒,见善不喜,颜色相副,是以知之。 ’”是说商容之事也。 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纣所积之府仓,皆散发以赈贫民。 ○散,西旦反。 [疏]传“纣所”至“贫民”○正义曰:藏财为府,藏粟为仓,故言“纣所积之府仓”也。 名曰“鹿台”,“巨桥”则其义未闻。 “散”者言其分布,“发”者言其开出,互相见也。 《周本纪》云:“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命南宫括散鹿台之钱,发钜桥之粟以赈贫弱也。 ”然则武王亲式商容之闾又表之也。 《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其高千尺”,则容物多矣。 此言“鹿台之财”,则非一物也。 《史记》作“钱”,后世追论,以钱为主耳。 《周礼》有泉府之官,《周语》称景王铸大钱,是周时已名泉为钱也。 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 施舍已债,救乏周无,所谓周有大赉,天下皆悦仁服德。 ○赉,力代反,徐音来。 已音以。 债,侧界反。 周音周,本亦作周。 [疏]传“施舍”至“服德”○正义曰:《左传》成十八年,晋悼公初立,“施舍,已责”。 成二年楚将起师,“已责,救乏”。 定五年“归粟于蔡,以周急,矜无资也”。 杜预以为“施恩惠,舍劳役”也,已责,“止逋责”也。 皆是恤民之事,故传引之以证“大赉”。 “所谓周有大赉”,《论语》文。 孔安国解《尧曰》之篇,有二帝三王之事,“周有大赉”正指此事,故言“所谓”也。 “悦”是欢喜,“服”谓听从,感恩则悦,见义则服,故“天下皆悦仁服德”也。 《帝王世纪》云:“王命封墓释囚,又归施鹿台之珠玉及倾宫之女于诸侯,殷民咸喜曰:‘王之于仁人也,死者犹封其墓,况生者乎? 王之于贤人也,亡者犹表其闾,况存者乎? 王之于财也,聚者犹散之,况其复籍之乎? 王之于色也,见在者犹归其父母,况其复徵之乎? ’”是悦服之事也。 列爵惟五,即所识政事而法之。 爵五等,公侯伯子男。 分土惟三。 列地封国,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为三品。 [疏]传“列地”至“三品”○正义曰:爵五等,地三品,武王于此既从殷法,未知周公制礼亦然以否。 《孟子》曰:“北宫锜问于孟子曰:‘周之班爵禄如何?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矣,尝闻其略。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汉书·地理志》亦云:“周爵五等,其土三等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汉世儒者多以为然,包咸注《论语》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谓大国惟百里耳。 ”《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 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 ”盖是周室既衰,诸侯相并,自以国土宽大,皆违礼文,乃除去本经,妄为说耳。 郑玄之徒以为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制礼大国五百里,《王制》之注具矣。 建官惟贤,立官以官贤才。 位事惟能。 居位理事,必任能事。 重民五教,所重在民及五常之教。 [疏]“重民五教”○正义曰:以“重”总下五事,民与五教,“食丧祭”也。 “五教”所以教民,故与“民”同句。 下句“食”与“丧”、“祭”三者各为一事,相类而别,故以“惟”目之,言此皆圣王所重也。 《论语》云:“所重民食丧祭。 ”以《论语》即是此事,而彼无五教,录《论语》者自略之耳。 惟食丧祭。 民以食为命,丧礼笃亲爱,祭祀崇孝养,皆圣王所重。 ○养,羊亮反。 惇信明义,使天下厚行信,显忠义。 崇德报功,有德尊以爵,有功报以禄。 垂拱而天下治。 言武王所修皆是,所任得人,故垂拱而天下治。 ○任,而鸩反。 治,直吏反。 [疏]“垂拱而天下治”○正义曰:《说文》云:“拱,敛手也。 ”“垂拱而天下治”,谓所任得人,人皆称职,手无所营,下垂其拱,故美其“垂拱而天下治”也。 发布时间:2025-06-06 18:07:2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3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