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包络火篇 内容: 少师曰:心包之火无异心火,其生克同乎? 岐伯曰:言同则同,言异则异。 心火生胃,心包之火不止生胃也。 心火克肺,心包之火不止克肺也。 少师曰:何谓也? 岐伯曰:心包之火生胃,亦能死胃。 胃土衰得心包之火而土生,胃火盛得心包之火而土败。 土母既败,肺金之子何能生乎! 少师曰;同一火也,何生克之异? 岐伯曰:心火,阳火也。 其势急而可避,心包之火,阴火也。 其势缓而可亲。 故心火之克肺一时之刑,心包之克肺,实久远之害。 害生于刑者,势急而患未大害。 生于思者,势缓而患渐深也。 少师曰:可救乎? 岐伯曰:亦在制火之有余而已。 少师曰:制之奈;何? 岐伯曰:心包阴火窃心之阳气以自养之,必得肾之阴气以自存。 心欲温肾,肾欲润心,皆先交心包以通之,使肾水少衰,心又分其水气,肾且供心火之不足,安能分余惠以慰心包。 心包干涸,毋怪其害胃土也。 补肾水之枯,则水足灌心而化液,即足注心包而化津,此不救胃,正所以救胃也。 少师曰:包络之火可泻乎? 岐伯曰:胃土过旺,必泻心包之火。 然心包之火可暂泻而不可久泻也。 心包逼近于心,泻包络则心火不宁矣。 少师曰:然则奈何? 岐天师曰:肝经之木,包络之母也。 泻肝则心包络之火必衰矣。 少师曰:肝亦心之母也,泻肝而心火不寒乎? 岐天师曰:暂泻肝则包络损其焰,而不至于害心。 即久泻肝则心君减其炎,亦不至于害包络,犹胜于直泻包络也。 少师曰:诚若师言,泻肝经之木,可救急而不可图缓,请问善后之法? 岐伯曰:水旺则火衰,既济之道也。 安能舍补肾水别求泻火哉。 少师曰:善。 陈士铎曰:包络之火为相火,相火宜补不宜泻也。 宜补而用泻必害心包矣。 发布时间:2025-06-07 10:07:5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3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