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的“话” 内容: 二十岁以前,我说纯粹的北平话。 二十岁以后,糊口四方,虽然并不很热心去学各地的方言,可是自己的言语渐渐有了变动:一来是久离北平,忘记了许多北平人特有的语调词汇;二来是听到别处的语言,感觉到北平话,特别是在腔调上,有些太飘浮的地方,就故意的去避免。 于是,一来二去,我的话就变成一种稍稍忘记过、矫正过的北平话了。 大体上说,我说的是北平话,而且相当的喜爱它。 三十岁左右的五年中,住在英国。 因为岁数稍大,和没有学习语文的天才,所以并没能把英语学习好。 有一个时期,还学习了一点拉丁和法文,也因脑子太笨而没有任何成绩。 不过,我总算与外国语言接触过了。 在上一段中,我说明了怎样因与国内的方言接触,而稍稍改变了自己的北平话;在这里,就是与外国语接触之后,我便拿北平话因为我只会讲北平话去代表中国话,而与外国话比较了。 最初,因英语中词汇的丰富,文法的复杂,我感到华语的枯窘简陋。 在偶尔练习一点翻译的时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当的字啊! 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毁了啊! 我鄙视我的北平话了! 后来,稍稍学了一点拉丁及法文,我就更爱英文,也就翻回头来更爱华语了,因为以英文和拉丁或法文比较,才知道英文的简单正是语言的进步,而不是退化;那么以华语和英语比较,华语的惊人的简单,也正是它的极大的进步。 及至我读了些英文文艺名著之后,我更明白了文艺风格的劲美,正是仗着简单自然的文字来支持,而不必要花枝招展,华丽辉煌。 英文《圣经》,与狄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简劲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 这时候,正是我开始学习写小说的时候;所以,我一下手便拿出我自幼儿用惯了的北平话。 在第一二本小说中,我还有时候舍不得那文雅的华贵的词汇;在文法上,有时候也不由得写出一二略为欧化的句子来。 及至我读了《艾丽司漫游奇境记》等作品之后,我才明白了用儿童的语言,只要运用得好,也可以成为文艺佳作。 我还听说,有人曾用基本英文改写文艺杰作,虽然用字极少,也还能保持住不少的文艺性;这使我有了更大的胆量,脱去了华艳的衣衫,而露出文字的裸体美来。 在当代的名著中,英国写家们时常利用方言;按照正规的英文法程来判断这些方言,它们的文法是不对的,可是这些语言放在文艺作品中,自有它们的不可忽视的力量,绝对不是任何其他语言可以代替的。 是的,它们的确与正规文法不合,可是它们原本有自己的文法啊! 你要用它,就得承认它的独立与自由,因为它自有它们的生命。 假若你只采取它一两个现成的字,而不肯用它的文法,你就只能得到它的一点小零碎来作装饰,而得不到它的全部生命的力量。 因此,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平话的血汁,不想借用别人的文法来装饰自己了。 我不知道这合理与否,我只觉得这个作法给我不少的欣喜,使我领略到一点创作的乐趣。 看,这是我自己的想像,也是我自己的语言哪! 避免欧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 我们自己的文法是那么简单,简直没有法子把一句含意复杂的话说得圆满呀! 可是,我还是设法去避免,我会把一长句拆开来说,还教它好听,明白,生动。 把含意复杂的一个长句拆开来说,恐怕就不能完全传达那个长句所要表现的意思了,句子的形式既变,意思恐怕也就或多或少总有些变动;即使能够不多不少的恰如原意,那句子形式的变动也会使情调语气随着改变。 于此,欧化的语句有时候是必不能舍弃的,特别是在说理的文章里。 不过,我自己不大写说理的文章,我所写的大多数是诗歌小说之类的东西。 这类的东西需要写得美好,简劲,有感动力。 那么,语言之美是独特的无法借用,有不得不在自己的语言中探索其美点者。 谈到简劲,中国言语恰恰天然的不会把句子拉长;强使之长,一句中有若干底,地,与的,或许能于一句中表达迂回复杂的意念,有如上述;但在文艺作品中这必然的会使气势衰沉,而且只能看而不能读,给诗歌与戏剧中的对话一个致命伤。 在一个哲学家口中,他也许只求他的话能使人作深思,而不管它是多么别扭、生硬、冗长,文艺家便不敢这么冒险,因为他虽然也愿使人深思细想,可是他必定是用从心眼中发出来的最有力、最扼要、最动人的言语,使人咂摸着人情世态,含泪或微笑着去作深思。 他要先感动人。 这从心眼中掏出来的言语,必是极简单、极自然、极通俗的。 媳妇哭婆婆,或许用点儿修辞;当她哭自己的儿女的时候,她只叫一两声我的肉,而昏倒了! 文字的感动力是来自在某个场合中必然的说某种话这个话是最普遍常用的,绝难借用外国文法的。 一个哲学家,与一个工友,在他痛苦的时节,是同样的只会叫妈的。 我明白了上述的一点道理对不对,我可不敢说我就决定放弃了翻译工作。 这工作是极要紧的,但是它使我太痛苦顾了自己,便损害了别人;顾及别人,便失落了自己。 言语的不同没法使彼此尽欢而散。 同时,我写作小说也就更求与口语相合,把修辞看成怎样能从最通俗的浅近的词汇去描写,而不是找些漂亮文雅的字来漆饰。 用字如此,句子也力求自然,在自然中求其悦耳生动。 我愿在纸上写的和从口中说的差不多。 到了这个地步,有时候我颇后悔我曾经矫正过自己的北平话了:有许多好的词汇,好的句法,因为怕别人不懂而不用,乃至渐渐的忘记了。 是的,中国话确是太简单了,词与字真是太不够用了;把文言与白话掺合起来用,或者还能勉强应付;可是我立志要写白话,不借助于文言,岂不是自找苦吃? 况且,我又忘了许多北平话呢! 我要恢复我的北平话。 它怎么说,我便怎么写。 怕别人不懂吗? 加注解呀。 无论怎说,地方语言运用得好,总比勉强的用四不像的、毫无精力的、普通官话强得多。 至于借用外国文法,我不反对别人去试验,我自己可是还无暇及此,因为我还没能把自己的语言运用得很好哇! 先把握住自己的话,而后再添加外来的材料,也许更牢靠一些。 近来有件伤心的事:我练习着写诗,把自己憋得半死! 我知道,诗是语言的结晶。 我写的是白话诗,自然须是白话的结晶。 可是,这结晶不成;知道的白话是那么少啊! 而且所知道的那一些,又运用得那么拙笨啊! 我还是不敢多向外国语求救,可是文言不住的对我招手。 我本想置之不理,给它个冷肩膀吃。 但是,没了米,也只好吃面粉了,还能饿着吗? 唉,对白话我有点不忠之罪! 是白话不够用吗? 是白话不配上诗的园里去吗? 都不是! 是自己无才,而且有点偷懒啊! 我以为,从诗的言语上说,假若刁骚,歧路,原野,涟漪等无聊的词汇不被铲除了去,白话诗或者老是一片草地,而排列着许多坟头儿,永远成不了美丽的林园。 不过,近来也有桩可喜的事:我在练习写话剧。 话剧太难写了,我当然不会一蹴而成功。 但是,且不管剧中旁的一切,单就对话来说,实在使我快活。 我没有统计过,在一出三幕或四幕剧中,用过多少个字。 我可是直觉的感到,我用字很少,因为在写剧的时节,我可以充分地去想像:某个人在某时某地须说什么话,而这些话必定要立竿见影的发生某种效果;用不着转文,也用不着多加修饰,言语是心之声,发出心声,则一呼一嗽都能感人。 在这里,我留神语言的自然流露,远过于文法的完整;留神音调的美妙,远过于修辞的选择。 剧中人口里的一个哪或吗,安排得当,比完整而无力的一大句话,要收更多的效果。 在这里,才真真的不是作文,而是讲话。 话语的本来的文法,在此万不能移动;话语的音节腔调之美,在此须充分的发扬。 剧中人所讲的是生命与生活中的话语,不是在背诵文章。 我没有学习语言的天才,故对语言的比较也就没有任何研究。 我也没研究过文法,而只知道自己口中所说的话自有文法,很难改创。 对语文既无所知,可是还要谈论到它们,不过是本着自己学习写作的经验说说实话而已,说不定就是一片胡言啊! 原载1941年6月16日《文艺月刊》第11年6月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16:22:3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4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