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附录旧作:驳袁子才《论语解》 内容: 古文简略,不易得解。 后人每以臆见解书,各执一说,几成聚讼,而卒不得一真解。 遂使学者转无所宗向,而文义益晦矣。 尝读袁子才《论语解》,谓:孔子仅许颜子以三月不违仁,其他如陈文子、令尹子文皆不许也。 至于管仲而曰:如其仁,如其仁。 乃又有器小、不俭、不知礼之诮。 乃以臆见解之曰:使管仲而果仁矣,天下有仁而器小、不俭且不知礼者乎? 天下之知礼、能俭且器不小者,或未必仁也。 腾口说而持之过坚,使前后不合。 后世之慎言语、少许可者且不然,而谓圣人然乎? 然则何以有此? 曰:《论语》有齐论、鲁论之分。 齐人最重管仲,以管仲为仁者,齐之弟子记之也;鲁人素薄管仲,以管仲为无一可者,鲁之弟子记之也。 诚如所言,则直以伪书目《论语》矣。 违背师训,私出己见,矫言立说,驯谨弟子且不为,而谓孔门弟子为之乎? 矫言立说,非伪书而何? 袁氏此言,亦太小之夫视诸贤矣。 然则当作何解? 曰:仁之道大,夫子所以罕言也。 而其间有体、用之别,德、术之分。 仅许颜子以三月者,许其仁之体也,仁之德也。 故陈文子、令尹子文无与焉。 许管仲而曰如其仁,如其仁者,许其仁之用也,仁之术也。 不观孔子之言乎? 曰:相桓公,霸诸侯,民受其赐。 曰:不以兵车,管仲之力。 则许其为仁术也明矣。 夫仁术者,功泽足以被斯民之谓耳,固与仁之体、仁之德判然分为两途者也。 如是,而管仲诚器小、不俭、不知礼,又与其仁术何害焉? 大圣人就事论事,非若后世儒者之动辄求全责备,其许管仲以仁也,宜矣。 而何有于齐论、鲁论之分也哉? 商鞅论王者治天下以道,霸者治天下以术,道与术均归之于法,是故无法不足以为治。 春秋之世,齐桓崛起,管仲辅之,一变三代之道,以归于法。 惜乎管仲、齐桓相继以死,而齐难作,后起无人。 不然,由管仲之法,以复归于王道之治,犹反手也。 战国之世,秦孝公恃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公孙鞅辅之,一变先王之道,内立法度,务耕织,修战守之具,外连横以斗诸侯,唾手而取西河之外。 当是时,诸侯恐惧,相与合纵以谋弱秦,而终不可得。 至于始皇吞周室,并诸侯,废封建,夷天下,为郡县,是犹鞅之余绪也。 鞅之有功于秦大矣,然卒不免作法自毙者,则精刻之为害也。 使非为众怨所归,公子虔之徒何由而告反? 魏更何为而内之秦? 此徒事精刻而不知济以仁慈之过也。 虽然,吾犹有论焉。 鞅之精刻,鞅之忠也。 以忠而自毙,则不得不原之矣。 吾何以见之? 吾于今之沽恩者见之。 今之沽恩者借朝廷之法,营一己之私,门生故吏盈天下,一旦得罪,犹不失所庇护。 而犹诩诩然曰:此明哲保身之道,忠厚待人之极也。 是则吾知其为不取于商君者矣。 荆轲论荆轲,一伧父耳。 田光不知而误荐之,燕丹不知而误信之,樊於期不知而误借之以头,于是所图不成而然,事转以日亟。 甚矣! 伧父之足以误人家国事也。 然而知人之难,亦于此可见矣。 当其默然避道,非不类夫涵忍也;交屠狗,击筑歌泣于市,非不类夫狂士有所寄托也。 此田光、燕丹、樊於期之终为所蒙也。 不然,图穷而匕首见,左手把王袖,右手把匕首,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直一腾击事耳,乃计不出此。 事败,且自为解嘲曰: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契约以报太子。 汝谁欺,自欺乎? 故鲁句践曰:惜乎! 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是犹原之之词也。 夫当其默然避道,怯也;歌泣于市,不安其怯,欲自炫也;必欲生劫秦王,非有爱于秦王也,非必有契约始可以报太子也,欲生劫之,将以自存也。 吾故曰:荆轲,伧父也。 孔子曰:为君难,为臣不易。 知为君难之一言,可以兴邦。 燕丹蹈不知为君难之言,其所以致败乎? 夫为君之难非他,知人而已。 尧知舜,舜知禹,垂拱而天下平。 为臣不易非他,图所以酬知而已。 舜举禹,禹举稷、契,以上佐垂裳之治,此唐虞之所以为盛也。 燕之败,不败于荆轲,而败于田光;不败于田光,而败于燕丹。 呜呼! 以燕丹之贤,而自误于不知人,以致覆亡其家国。 千古下,犹不能不为之痛惜也,荆轲何足论哉! 曹参论继萧何以相汉者,曹参也。 参之于汉,功不及何,然终参之世,汉室宁谧,百姓无扰,不可谓非参之贤也。 当参之被召去齐,语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 此则参终身所恃以为治者耳。 其相悼惠王也,召长者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俗。 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致无所适从,乃求治道于黄老。 此其清静无扰之所由来乎? 观其语惠帝之言曰: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 则其所秉可知矣。 虽然,非即此即可以致治也。 参承萧何之后,何佐汉高,手定天下,除秦苛政,定为汉制,务极宽大,百姓安之。 当参之世,秦之遗民犹有存者,故以雍容遵守为治。 处参之际,居参之地,舍是更无他术也。 不然,夫乌有专事清静而可以为治者哉? 降及孝武之世,治狱务极惨急刻深,司农立均输、平准诸法,而狱市互扰。 后世儒者益取证以贤参,不知终汉之世,遵参之法,亦必不足以为治也。 使参而处孝武之世,亦必不以清静为治也。 因时制宜,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参特承萧何之后,为一时法耳,夫岂欲为万世法哉? 刘晏论经曰:治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 孟子之说时君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昔者窃读之而疑焉。 夫义与利,显然判为两途,而不容并立者也。 必曰以义不以利,则国何由富? 食何由足? 国不富,食不足,覆亡之不暇,更何以图治? 乃读唐臣《刘晏传》,而始释然于以义为利之说也。 当肃宗时,安史为乱,天下户口十亡八九,兵戈遍地。 晏以一身当度支、转运、盐铁等使,布置裕如。 首疏浚汴水,以使转运;置递相望,以报四方。 物价、食货,轻重之权皆在掌握。 诸道置知院官,藉报旱潦丰歉。 丰则贵籴,歉则贱粜,以谷易货,以供官用。 盖由是而国、民交得其利。 而考其为政之初,曾无一事不以养民为首务也。 民有所养则货财足,货财足则赋税增,知所务哉。 其言曰: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无荣显,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其出纳之事虽至细,必委之于士,是又知人善任,无异夫其措施易于藉手,而事易于致治也。 若刘晏者,是殆圣人之徒,王道之佐欤? 后世之人徒以理财称刘晏,失刘晏矣。 异端辨佛、老非异端也,异端非邪道也。 孟子曰: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 是善取譬夫端者也,犹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为仁、义、礼、智之端也。 若夫荀、庄、杨、墨之流,则舍是而不言,必矜奇炫异,恣其诙诡之辩。 故或言性恶,或主汩智,或为我,或兼爱。 其发端也如此,而观其指归,则又曰必止于仁、义、礼、智也,貌为圣人而行实诡异。 战国之世,纵横舌辩之士盈天下,而此辈厕焉。 其足为人心世道之害,每被其蛊惑而不知,盖德之贼也。 孟子生际其时,惧其为害,故距杨、墨放淫词,惟恐不力。 杨氏为我,是无君也。 杨氏立论,固未尝建无君之言也,使昵信之而不疑,不沦于无君不止。 墨氏兼爱,是无父也。 墨氏立论,亦未尝以无父为教也,使沉迷之而不返,必沦于无父而后已。 此异端之可惧,孟子之所以深恶而痛绝之,曰:能言拒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自孟子拒之之后,杨、墨之书虽尚传于世,而儒者莫不知为异端,而不敢近之,周孔之道乃昌明于天下,孟子之功伟矣。 至若佛、老之辈,侈谈虚无寂灭之不足,又加以断绝情欲,澌灭五伦,借鬼神诞妄之辞,以蛊惑愚夫愚妇,是直持邪魔之说以自成一教者。 非独三代无是说,汉以前亦无是说也。 然则孔孟所恶之异端,其非佛、老可知也。 后世儒者欲自附于圣人之徒,而无从得其门径,因读孟子能拒杨、墨一语,遂妄欲借此以觇圣道。 而后世杨、墨之说久已不行,拒无可拒,适佛、老之教流入中国,遂指为异端,而力与之争。 不知弃父母,绝妻子,明恣其无父无君之言,以行其邪教,非愚而不肖者不为所愚;虽杨、墨见之,亦且不齿,置而勿论。 已尽处之之法,乃必欲夸张圣道而与之争,是非独圣人之罪人,抑亦杨、墨之罪人也。 发布时间:2025-06-18 15:43:0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5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