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之一 育婴 内容: 凡受胎三月,禀气未定,逐物变化。 故娠妊者,欲观犀象、鸾凤、珠玉、钟鼓、俎豆、军旅陈设之类。 欲闻贤人君子,盛德大师,嘉言善行。 焚烧名香,诵读诗书,居处简静。 调心神,和性情,谨嗜欲,节饮食,慎起居。 庶事清净,则生子端正寿考,忠孝仁义,聪慧无疾,盖文王胎教也。 凡妊娠临月,预备好甘草,如中指许,一节,擘碎,用水一蚬壳,以绵蘸令儿吮之,若吐出恶汁为佳。 次用好朱砂,加大豆许,细研,水飞过,炼蜜和朱砂成膏,旋抹小儿口中,镇心安神,免痘疮之患。 凡小儿初生,急以绵裹指,拭尽口中恶血,若不急拭,啼声一出,即入腹成百病矣。 亦末可与乳,且先与擘破黄连,浸汤取浓汁,调朱砂细末,抹儿口中,打尽腹中旧屎,方可与乳。 又看舌下,重舌有膜,如石榴子,若啼声不出,速以指抓或针微刺舌线,有血出即活,取桑汁调蒲黄涂之。 若血出多者,烧发用猪脂涂之。 凡断脐不可用刀,须隔衣咬断,兼以热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上。 若短则中寒,或成内吊。 若先断脐而后浴,则水入脐中,后必有患。 其脐断讫,脐中多有虫,宜急去之。 断脐后用软绵缚之,宜紧,免脐风也。 凡解脐,须闭户下帐,冬间令火温,若脐不干,烧帛末敷之。 初生之儿,全在乳哺得法。 乳者,奶也。 哺者,食也。 乳后不得与哺,哺后不得与乳。 益小儿脾胃怯弱,乳食相并,难以克化,始则成呕,小则成积,大则成癖,疳气自此始也。 凡乳儿不可过饱,满而必溢,则成呕吐。 乳或来猛,当取出,少挼后再乳。 凡乳时,须常捏去宿乳,然后乳之。 儿若卧乳,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头平,令儿不噎。 母欲睡,即夺其乳,唾着不知饥饱,即成呕吐。 儿啼未定,气息未调,乳母遽以乳饮之,致不得下,停滞胸膈,而成呕吐。 初生小儿,慎不宜针,针反为害也。 婴儿乳母,须每三时,摸儿项后风池,若壮热即须熨之,使微汗即愈。 凡小儿莫抱于檐下澡洗,当风解衣,及神物之前,驴马之畔,各房异户之亲,诸色秽恶异物,并不得触犯,切宜忌之。 凡儿春夏间有疾,不可乱用动下之药,使下焦虚,上焦热,变成大病。 小儿缺乳,吃物太早,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疳积,赢瘦腹大,发竖痿黄。 凡小儿匍匐以后,遣物便吃,父母喜之,或饮食而以口物饲之,此非爱惜,乃成害一端,食癖疳积,腹痛而黄,肚大颈细,皆由于此。 凡小儿皆阳气有余,阴气不足,故多患惊风痰热之疾。 若父母恣其食肉,及诸厚味,必助火益阳,消竭阴气,鲜不为患。 其有痘方出,而发紫泡以死者,何哉? 正以厚味积热,触其相火故耳。 切宜戒之! 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衣新绵过暖,当以故絮衣之。 况筋骨痿弱,宜时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牢密耐风寒,不致疾病。 若藏在帏帐中,重衣温暖,不见风日,则其肌肤脆软,便易中伤矣。 凡婴儿三、五月,必待人襁褓,贵顺适其宜。 如春夏乃万物生长之时,宜时时放令地卧。 如秋冬万物收藏之时,宜就温和之处。 使不逆岁气,然后血宁气刚,百病无由而入。 小儿睡,忌母鼻中吹风及囟门处,成疯疾。 交合之间,儿卧于侧,或惊哭,便不可乳儿。 小儿不宜令指月。 母泪不可滴入儿眼中。 儿未能行,母便有娠,儿犹食乳,必黄瘦立骨,发热发落。 小儿食鸡鸭卵、鱼子之类,长而多忘。 食鲟鱼,结癥瘕咳嗽。 食鸡肉生蛔虫。 食生瓜生疳虫。 粟子饲之,生齿迟,肾气弱。 黍米饭并蕨食之,脚无力。 食荞麦发落。 羊肝同椒食损儿。 幼女食鱼鲀助则拙。 吃热莫吃冷,吃软莫吃硬,吃少莫吃多。 婴儿之流,天真未剖,禁忌饮食,又无所犯,至有夭折者,此父母之过也。 为父母者,或阳盛阴亏,或阴盛阳亏,或七情郁于内,或六淫袭于外,或母因胎寒而饵暖药,或父因阴痿而饵丹药,或产元既充,淫欲未已,如花伤蒂,结子不实,既产之后,禀赋怯弱,调养又失其宜,骄惜太过,睡思既浓,尚令咀嚼,火阁既暖,犹厚实衾重覆,抚背拍衣,风从内作,指物为虫,惊因戏谑,危坐放手,欲令喜笑,肋胁指龊,雷鸣击鼓,且与掩耳,眠卧过时,不令早起,饮食饱〖食於〗,不与戒止,睡卧当风,恐赫神鬼,此等不一,父母因是而鉴之,则后嗣流芳而同寿矣! 恶可忽诸? 治婴孩于其始,有知不可不使知尊卑长幼之礼。 若侮詈父母,殴击兄妹,父母不加呵禁,反笑而奖之,彼既未辨好恶,谓礼当然,及其既长,性习已成,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于是父母疾其子,子怨其父母,残忍悖逆,无所不至。 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遂养成其恶,故如此也。 谚有云“桑条趁小压旨哉”言矣。 教子斋:一曰学礼,凡为人要识道理,识礼数,在家庭事父母,入书院事先生,并教恭敬顺从,遵依教诲与之言,则应教之事,则行,毋得怠慢,自任己意。 二曰学坐,凡坐要定身端坐,齐脚敛手,毋得伏盘靠背偃仰倾侧。 三曰学行,凡行要笼袖徐行,毋得掉背跳足。 四曰学立,凡立要拱手正身,毋得跛倚攲斜。 五曰学言,凡言语要朴实,语事毋得妄诞,低细出声,毋得叫唤。 六曰学揖,凡作揖要低头屈腰,出声收手,毋得轻率慢易。 七曰学诵,凡读诵专心,看字断句,漫读须要分明,不可一字放过,毋得目视东西,手弄他物。 八曰学书,凡写字专志把笔,字要整齐圆净,毋得轻易糊涂。 《产书》云:—月足厥阴肝养血,不可纵怒,疲极筋力,冒触邪风。 二月足少阳胆合于肝,不可惊动。 三月手心主右肾养精,不可纵欲悲哀,触冒寒冷。 四月手少阳三焦合肾,不可劳逸。 五月足太阴脾养肉,不可妄思饥饱,触冒卑湿。 六月足阳明胃合脾,不可杂食。 七月手太阴肺养皮毛,不可忧郁叫呼。 八月手阳明大肠合肺,以养气勿食燥物。 九月足少阴肾养骨,不可怀恐房劳,触冒生冷。 十月足太阳膀胱合肾,以太阳为诸阳主气,使儿脉缕皆成,六腑调畅,与母分离,神气各全,候时而生。 不言心者,以心为五脏之主故也。 凡妇人妊娠,切忌饮酒叫怒,恐产时心神昏乱。 凡妇人妊娠之后,以至临月,脏腑壅塞,关节不利,切须时时行步,不宜食粘硬之物,不可多饮酒,不可乱服药,亦不可妄针灸,须宽心减思虑,不得负重涉险,防诸不测。 如此爱护,方保临产无虞。 仍不欲见丑恶之物,食当避异味,不然有损无益。 凡妊六七月后,须常服益母丸。 凡遇临产时,少见不顺当,服柞枝汤一二服,能使横者宜,而逆者直。 方用柞枝四两,甘草五钱,好酒三碗,煎去半,频服之即效。 服至二服,永保无虞。 鸡肉与糯米同食,令子生寸白虫。 食羊肝,令子多厄。 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鲤鱼与鸡子同食,令子成疳多疮。 食犬肉,令子无声音。 食茨菰,能消胎气。 食麋脂及梅、李,令子青盲。 食兔肉,令子缺唇。 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疮。 鳝鱼、田鸡同食,令子喑哑。 鸭子与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食鳖令子项短,及损胎。 食螃蟹,令子横生。 食雀脑,令子雀目。 食雀肉饮酒,令子无耻多淫。 雀肉、豆酱同食,令子面生黑痣皯斑。 豆酱与藿同食,堕胎。 食水浆绝产。 食浆水粥,令子骨瘦不成人。 食骡驴马肉,过月难产。 妊妇不可沐头,沐之则横生逆产。 欲分娩者,先取酽醋涂口鼻,仍置醋于旁,使闻其气,兼细细饮之,此为上法。 如昏晕即以醋喷面,甦来,即饮醋以解之。 凡生产毕,不可因男女辄喜怒,不得便卧,且宜闭目而坐须臾,方可扶上床,宜盘膝而坐,未可伸足,高倚床头,时令人以手从心擀至脐下,使恶露不滞,如此三日方止。 不可令多卧,多卧频要唤醒。 或烧干漆器,并醋气蒸熏口鼻,以防血逆、血迷、血晕之患。 夏月仍于房门外烧砖,以醋沃之,置于房中,房中不得放火,以煮粥煎药。 或有临产,母肠先出者,甚可惊恐,即以盆盛温水,浸其肠,入香油一盏,令产母仰卧,以言语安慰其心,却用好米醋半盏,和新汲水七分,搅均忽噀于产母面,或背微以手拊之,则肠渐收,儿即产矣。 分娩后须臾,食白粥一味,勿太饱,频频少与之,仍时与童便一盏,温饮之。 才产不得与酒,产母脏腑方虚,热酒入腹,必致昏闷。 七日后方进些酒,可以辟风邪、养血气、下恶气、行脉气也。 未满月不宜多语笑,惊恐忧惶,哭泣思虑恚怒,强起离床,行动久坐,或作针线用力,恣食生冷、粘硬、肥腻之物,及不避风寒,脱衣洗浴,或冷水洗灌,当时虽未觉大损,后即成蓐劳。 满月之后,尤忌任意饮食,触冒风寒,恣意喜怒,梳头用力,高声作劳。 尤忌房欲之类,若不依此,必成大患。 产后忌食热药热面,且不可见狐臭人。 未满月饮冷水,与血相聚,令腹胀痛。 若恶露未止而食酸咸之物,遍体无血色,腹痛发寒热。 新镌厚生训纂卷之一终 发布时间:2025-06-22 10:36:1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6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