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五 内容: 拔業因種住心第五拔業因種心者。 麟角之所證部行之所行。 觀因緣於十二厭生死乎四五。 見彼華葉覺四相之無常。 住此林落證三昧於無言。 業惱株杌猶此而拔。 無明種子因之而斷。 爪犢遙望不近。 建聲何得窺窬。 游泳湛寂之潭優遊無為之宮。 自然尸羅無授而具。 無師智慧自我而獲。 三十七品不由他悟。 蘊處界善不待藍色。 身通度人不用言語。 大悲闕無方便不具但自盡苦證得寂滅。 故經云。 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生十二因緣。 又云。 是中辟支佛復有小差別。 謂三昧分異淨除於業生。 釋云。 謂十二因緣者。 守護國界經云。 復次善男子。 如來於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伏滅煩惱生起因緣皆如實知。 佛云何知謂知眾生煩惱生起。 以何因生以何緣生。 滅惑清淨何因能滅何緣能滅。 此中煩惱生因緣者。 謂不正思惟。 以此為其因無明為緣。 無明為因行為緣。 行為因。 識為緣。 識為因名色為緣。 名色為因六處為緣。 六處為因觸為緣。 觸為因受為緣。 受為因愛為緣。 受為因取為緣。 取為因有為緣。 有為因生為緣生為因老死為緣。 煩惱為因業為緣。 見為因貪為緣。 隨眠煩惱為因現行煩惱為緣。 此是煩惱生起因緣。 云何眾生滅諸煩惱所有因緣。 有二種因有二種緣。 云何為二。 一從他聞種種隨順法聲。 二者內心起於正念。 復次有二種因有二種緣。 能令眾生清淨解脫。 謂奢摩他心一境故。 毘缽舍那能善巧故。 復次有二種因有二種緣。 不來智故如來智故。 復有二種因緣。 微細觀察無生理故近解脫故。 復有二種因緣。 具足行故智慧解脫現在前故。 復有二種因緣。 謂盡智故無生智故。 復有二種因緣。 隨順覺悟真諦理故。 隨順獲得真諦智故。 此是眾生除滅煩惱清淨因緣。 如來悉知。 復次善男子。 煩惱因緣無有數量。 解脫因緣亦無有數量。 或有煩惱能與解脫以為因緣。 觀實體故。 或有解脫能與煩惱以為因緣。 生執著故。 又云。 緣覺觀察因果。 住無言說法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 釋云。 業者惡業。 因則十二因緣。 種者無明種子。 如聲聞極觀察智解了唯蘊無我。 以厭怖心重故。 疾斷煩惱自證涅槃不能分拆推求十二因緣實相。 辟支佛智慧深利故。 能以總別之相深觀察之。 見一切集法皆是滅法。 此與聲聞異。 又辟支佛觀一切集法皆悉如涅槃相。 於種種有為境界中。 皆亦戲論風息能證此二種三昧。 故拔業煩惱株杌及無明種子。 是則辟支佛學處證處。 此拔業因種一句中。 悉攝辟支佛乘盡。 故緣覺乘名拔業因種住心。 華嚴經云。 上品十善自利清淨。 不從他教自覺悟故。 大悲方便不具足故。 悟解甚深緣生法故。 大乘同性經云。 辟支佛有十種地。 一者苦行具足地。 二者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 三者覺了四聖諦地。 四者甚深利智地。 五者八聖道地。 六者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 七者證寂滅地。 八者六通地。 九者徹祕密地。 十者習氣漸薄地。 是名十種辟支佛地。 瑜伽論第三十四云。 云何獨覺地。 當知此地有五種相。 一者種性二者道三者習四者住五者行。 云何獨覺種姓謂由三相應正了知。 一者本性獨覺。 先未證得彼菩提時有薄塵種姓。 由此因緣於憒鬧處心不愛樂。 於寂靜處深心愛樂。 二者本性獨覺。 先未證得彼菩提時有薄悲種姓。 由是因緣。 於說正法利有情事心不愛樂。 於小思務寂靜住中深心愛樂。 三者本性獨覺。 先未證得彼菩提時有中根種姓是慢行類。 由是因緣深心希願無師無敵而證菩提。 云何獨覺道。 謂由三相知正了知。 謂有一類安住獨覺種姓。 經於百劫值佛出世。 親近承事成就相續。 專心求證獨覺菩提。 於蘊善巧於處善巧。 於界善巧於緣起善巧。 於處非處善巧於諦善巧勤修學故。 於當來世速能證得獨覺菩提。 如是名為初獨覺道。 復有一類值佛出世。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於先所未起順決擇分善根引發令起。 謂煖頂忍。 而無力能即於此生證法現觀得沙門果。 復修蘊善巧修處善巧。 修界善巧修緣起善巧。 修處非處善巧修諦善巧故。 於當來世能證法現觀得沙門果。 是名第二獨覺道。 復有一類值佛出世。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 證法現觀得沙門果。 而無力能於一切種至極究竟畢竟離垢。 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 復修蘊善巧修處善巧。 修界善巧修緣起善巧。 修處非處善巧修諦善巧故。 依出世道於當來世至極究竟畢竟離垢。 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 是名第三獨覺道。 云何獨覺習。 謂有一類依初獨覺道。 滿足百劫修集資糧。 過百劫已出無佛世。 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證法現觀得獨覺菩提果。 永斷一切煩惱成阿羅漢。 復有一類或依第二或依第三獨覺道。 由彼因緣出無佛世。 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或證法現觀乃至得阿羅漢果。 或得沙門果。 至極究竟畢竟離垢。 畢竟證得梵行邊際。 證得最上阿羅漢果。 當知此中由初習故成獨覺者名麟角喻。 由第二第三習故成獨勝者名部行喻。 云何獨覺住。 謂初所習麟角喻獨覺。 樂處孤林樂獨居住。 樂甚深勝解。 樂觀察甚深緣起道理。 樂安住最極空無願無相作意。 若第二第三所習部行喻獨勝。 不必一向樂處孤林樂獨居住。 亦樂部眾共相雜住。 所餘住相如麟角喻。 云何獨覺行。 謂一切獨覺。 隨依彼彼村邑聚落而住。 善護其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 隨入彼彼村邑聚落。 或為乞食或濟度他下劣愚昧。 以身濟度不以語言。 何以故。 唯現身相為彼說法不發言故。 示現種種神通境界。 乃至為令心誹謗者生歸向故。 又彼一切應知本來一向趣寂。 或云。 明獨覺者此有二種。 一者麟角喻獨覺。 二者部行獨覺。 麟角喻者。 曾於百劫以修因行。 於自乘解脫深種善根。 最後身時出無佛世。 但觀世間所有草木春生夏榮秋衰冬落。 而悟無常便成無學。 猶麟之角獨一無二故也。 故瑜伽釋云。 常樂善寂不欲雜居。 修加行滿無師自悟。 永出世間故名獨覺。 部行者。 是人本是緣覺種姓。 常樂觀察十二緣法。 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緣法而得悟道。 故法華云。 從佛世尊聞法信受。 慇勤精進求自然慧。 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 是名辟支佛乘。 此有眾多部類。 而行故名部行。 此二成覺斷見修惑都有一百六十心。 諸緣覺乘法爾皆於凡夫位時。 無所有處已下諸惑先已斷竟。 後入見道有十六心如前說。 但法忍法智不斷惑可知。 斷修所斷惑。 上之八地每地九品各有二心。 合有一百四十四心。 通前見位總有一百六十心耳。 次明大覺者。 小乘成佛總有四階。 一於三無數劫修行有漏四波羅蜜。 除禪定般若為種智因。 二於百劫中修相好因。 三最後身出家已後。 修有漏四禪四無色定。 斷非想已下所有諸惑。 四菩提樹下三十四心斷惑成佛(云云)對法論第十三卷云。 獨覺乘補特伽羅者。 謂住獨覺法性若定不定性。 是中根自求解脫發弘正願。 修厭離貪緣解脫意樂。 及修獨證菩提意樂。 即聲聞藏為所緣境。 精進修行法隨法行。 或先未起順決擇分。 或先已起順決擇分。 或先未得果。 或先已得果。 出無佛世唯內正思惟聖道現前。 或如麟角獨住。 或復獨勝部行得盡苦際。 若先未起順決擇分。 亦不得果。 如是等方成麟角獨住。 所餘當成獨勝部行等(云云)或云。 先未起順決擇乃至先已得果。 下云未起決擇分未得果。 此二迴心成麟角所餘成眾出者。 此中已得順決擇分與未得果何異。 法師云。 今大乘云。 未得決擇分迴心者唯此成麟角。 餘三句成眾出。 何已決未得果言已對句成故。 此義不然如下解。 又從聲聞迴心入緣覺。 從煖頂忍迴心不至世第一法位。 以前三位有多剎那。 世第一法唯一剎那故不得轉勝。 若如毘婆沙使揵度。 又如俱舍論偈曰。 轉三餘。 釋曰。 轉聲聞三善根。 成異正覺獨覺乘。 不世第一法。 只一剎那不迴心故。 此小乘義。 今大乘不然。 義曰。 世第一法亦多剎那。 何以得知。 即此前論文云世第一法即此生故。 非剎那剎那。 若以此義四位俱得迴心。 又世第一法不得出觀。 唯在觀中云何得迴心。 亦不得也唯前三位。 又以不定性人各有三乘種子。 若迴心已即獨覺種子生獨覺果。 以羅漢等迴心亦成獨覺故。 若已聲聞六十劫修習。 解脫分迴心入獨覺時成眾出。 若至獨覺解脫分等善根位等中。 更四十劫練者成麟角此。 大智度論云。 言已得決擇分成眾出者。 約不練根入涅槃語。 此中言未起決擇分及未得果迴心成麟角者。 此中有義。 大義曰若未起決擇至迴心者皆成麟角。 大小乘咸然此義決定。 疑曰。 若已六十劫未迴心時修習。 及迴心已更四十劫修習可爾。 若雖已六十劫修。 迴心已更不四十劫練根。 又先非六十劫人但三生人等迴心後不修習。 雖未起決擇分。 已不多修習故此人成何者。 義曰。 此人一向利根。 先未修習已迴心。 及未迴心時已六十劫修習迴心。 必經獨覺位。 或百劫或四十劫修習必成麟角。 無異文故。 如決擇分六十四文解。 其已入決擇分位。 迴心者有二人。 一已經六十劫修習及未修習。 迴心已更四十劫及百劫練根此人定成麟角。 故論云復未得果者有成麟角。 二經六十劫已迴心及未六十劫已迴心迴心已不經四十劫乃至百劫修習者。 此人成眾出。 故論云已起決擇分者成獨勝部。 故論云。 有已起決擇分成眾出未得果者成麟角。 有此二文不同。 非餘三果向迴心成麟角。 由已得果故。 其迴心時。 三乘各於何位等者。 大義曰。 若二乘人迴心向大者。 從初發心乃至得二乘無學已來皆得。 其有成果不同如前釋。 若大乘獨覺退等者。 至下退中釋。 又其迴心時至所。 迴心取果處何位。 釋曰。 大乘并至初行位。 其有迴心取獨覺者。 以緣境位行與聲聞相似故。 隨何位解脫分迴心。 即次第至獨覺此位。 又還至獨覺初行位。 以根性異故不可超位。 若已得決擇分善及果已去者。 皆隨次第至獨覺此位。 問其取獨覺果時刻。 須取那含果後方取獨覺果。 以非想地非有漏心所厭故。 廣如前釋。 龍猛菩薩菩提心論云。 又二乘之人。 聲聞執四諦法。 緣覺執十二因緣。 知四大五陰畢竟磨滅。 深起厭離破眾生執。 勤修本法剋證其果。 趣本涅槃以為究竟。 真言行者當觀。 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但淨意識不知其他。 久久成果位以灰身滅智。 趣其涅槃如太虛空湛然常寂。 有定性者難可發生。 要待劫限等滿方乃發生。 若不定性者無論劫限。 遇緣便迴心向大。 從化城起以為超三界。 謂宿信佛故。 乃蒙諸佛菩薩加持力。 而以方便遂發大心。 乃從初十信下遍歷諸位。 經三無數劫難行苦行然得成佛。 既知聲聞緣覺智慧狹劣亦不可樂。 十住論云。 復有二過應疾遠離。 一貪聲聞地。 二貪辟支佛地。 偈云。 若墮聲聞地 及辟支佛地是名菩薩死 亦名一切失雖墮於地獄 不應生怖畏若墮於二乘 畢竟遮佛道佛說愛命者 斬首則大畏如是欲作佛 二乘應大畏喻曰。 此乘有二種意。 一淺略二祕密淺略意如前已說。 祕密義者。 大日經有緣覺真言。 此一字真言攝一切緣覺乘法盡。 彼真言曰。 ^b□^b□^h□^b□^h□^h□^e□^h□^b□□字門顯一切諸法無言說義。 是則緣覺所證之極也。 若有眾生從此法門應得度者。 即便誦持此真言法。 得入法界胎藏。 亦是法佛一體萬德之一。 不知此義深可哀愍。 胎藏曼荼羅所以置聲聞緣覺。 良有深意。 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五(終) 发布时间:2025-06-25 15:58:4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6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