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集量论略解卷六 内容: 观反断品若量唯二种,唯应说量,何故亦说似量缺减性等? 曰:诸说似量者  显非如理分宗成就相同  故说缺减等有诸唯善语言,於如说实成就宗之能立,欲说为似成就,谓是他性非彼能立。 为破成就宗故,说缺减等成就过失。 (此说诸敌人,对於无过之能立量,欲妄出缺减等过失,说宗不成也。 对於无过之能立量,妄断为有过。 故名反断,或反决。 即似破名。)为显彼性故  及说彼似故  此答说应理  反断是似答(信慧译为:故为显示彼  言说应理答  言说彼相似  似答是反断)此说立者成就,此中应答无缺减等。 为显缺减等故所说应理。 故反断者是有过答,以彼不能知立者之能立过失。 彼无失故。 彼中会不会三时  说因非所乐说会不会因  缺减因相同如举因之喻云:「勤勇所发性故,声是无常。」敌难云:若此因与所立会合,能成立者,则与所立应无差别,如河水与海会合。 非未成就。 若与已成会合者,所立已成,此是谁因? 若不会者,由不会合,则与诸非因无差别故,亦非能立。 如是会与不会相同。 於三时中亦说非乐。 若於所立前,因能立者(因在宗前),所立未成,此是谁因? 若於後成者(因在宗後),未成就故,则非是因。 若谓同时是因者(因宗同时),如因已有则不须成,如牛左右二角。 如是非因相同。 此等与缺减因相同(相似)。 何以故? 以不具正理,一切有喻之因皆遣除故。 若於此中唯以不会合之同法,便说因相相同,岂应道理? 即使应理,亦说非是因。 如是,若因先能立者,唯名不可得故,便说非能立者亦尔。 应成自害之过失,此中破亦相同故。 (此三段文,信慧译为:「若由唯不会同法於具因相,而云:当成非因。 如是唯於所立前,而云不可得故,此有何理? 破相同故,当成自害之过失。」意谓以会与不会,及三时之理,观察能破与所破。 汝自宗亦同犯过也。)如是且说,觉为所立,其因具三相。 言彼缺减是相似过。 (信慧译为:「如是且说言说为因,觉是所立。 三相之因,是似缺减。」当知所立有二:一、所生谓觉,即比量智;二、所知谓义,如无常性。 因亦有二:一、能诠语;二、义,如所作性。 此处且约所立觉与能立言。)义因似不成若时以义为因,尔时由於语言未破除故,说彼义不成,是相似性。 以非理破一切法之因故,如前。 (此说以义为因。 敌谓因不成者,此因乃宗法性。 宗既成就,其法即成。 故言因不成者是相似性,即似能破。 因非不成故。)如二种因(言说及义),於所立义,彼非因果事故(非是能生所生,乃能知所知、能立所立)。 彼等非理(彼等谓由不会故,及於所立前故,便非是因。 皆不应理)。 以理遣除为性,应即能破。 (以上似说缺减过性之似破)说常无常随  彼非能无常  说宗过随顺如说声是无常,敌难云:应与彼无常之常结合,以诸法所得自性永不舍故。 以是应成常性。 彼是常相同之似破。 此亦相似宗过。 此中坚着无常性故,非离无常,有余常转。 诸事从未起而起(所无而有),当说是无常。 即彼分位,亦以事缘(事缘是声明中词),当说是无常性。 如说果性等。 (此中意说,外人执无常异於诸法,即於法上增益无常。 实非离法别有无常。 是说诸法从无而有,有已还无,名为无常。 即在现有之分位,亦是无常。 言如果性者,谓诸法自体成就,观待前因之作用,而名为果,非离法体别有果性。 如是说声无常,亦非离声外,别有常恒不变之无常性也。)先说由无因  应无有所立  未说同喻说如前(如说:勤勇所发性故,声是无常)。 敌难云:若由此因,是无常者,前未说彼因。 由无因故,不能成立无常。 是未说相同(未说相同,是敌人所出过)。 对彼曰:增益  说者语能立  似不成若於某义,说者先知自所比,引生定智。 次欲今他引发定解,故将彼义向他宣说。 彼义若无,则犯不成。 他人由说者语,增益宣说,成立彼义。 於未说前则无彼义,而诤彼义不成,故是不成相似之似破。 (此二段,似是说出立宗过性之似破。)似少  若说前能立若於言说之前,增上增益是能立故,是缺减因相似(似缺因之似破)。 於成立时,若不说因,尚成缺因。 此於未说之前,则更非能立也。 此中诤论无一切因义故,当知亦是喻缺减相似(似缺喻之似破)。 说前非因故  不成相违语  未生同(信慧译作:生前非因故)喻例如前。 敌难云:言说之前,声应非勤勇无间所发性。 非勤勇所发故,亦应是常。 如是所说,即不生相同(是敌所出过)。 如是亦有:二种  许由二增益其中由增益说前为能立故,是不成相似。 诸已生声,由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成立为灭性。 彼於尔时亦是有性。 诸非勤勇所发性者,以义增上,增益为常性。 故是不定相似。 (此说二种似破)果由他性分  显不成所立  彼果同喻如说云:声是无常,以是果故,如瓶。 敌难云:若由余瓶之果性,所作是无常者,何成此声之无常? 是果相同(敌所出过)。 如是  说者欲三种若诤云:若说者说瓶之果性,则於声非有。 尔时是不成相似。 若诤云:若说声之果性,则於瓶等之无常非有。 是相违相似。 若诤云:彼(声之果性)於常性亦非有者,是不共故。 是不定相似。 又显示同法故,亦是喻过相似。 何以故? 是取总法比度,非取别法。 以彼义各别决定比量应无故(若取别相则无正因,故不能比度决定诸义也)。 所说诸异品  同法喻成他  为同法相同言成他者,谓成反义,为能作因。 喻如说云:声是无常,勤勇所发性故,异法喻如虚空。 敌难云:所说虚空,亦与无质碍等为同法故,能成立为常。 如是此等因中,以瓶为同法,与彼异品虚空亦说为同法。 如是为同法相同(敌所出过)。 余异法言由所说异品,成立余者,二喻如前。 与瓶为异法喻。 (如云: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以瓶为同法喻。 敌难云:若由与所说瓶为同法故,由勤勇无间所发性,声是无常。 由与瓶喻是异法,由无质碍性故,则应是常。 如是又如: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异法如虚空。 敌难云:由异品喻与瓶是异法,无质碍故,则应是常。 是约异法相同为难。)如是等之。 相同  显余不成故  共似有二种若谓此由与无质碍等同法异法相同故,对余诤论不成者云:如吾等唯由同法异法,不成。 汝亦如是。 彼是共不定相似。 然於前宗,如无质碍性,勤勇无间所发性则不定非有。 (意谓:如於後宗,无质碍性,於同法性及异法性,是不决定。 而於前宗,勤勇无间所发性,则非不定。 故不相同。 此是共不定相似。)乐成相同故  如相违决定若作是思,如汝唯由同法,而乐成者,吾亦如是。 故是相违决定(不定过)相似。 (以上是似因过之似破)。 此无随行故  说是似喻过二种俱是不定相似,以未显示於有因处宗随行故,及未显示无所立处因不有故。 如後宗义,前宗亦尔。 喻相似之诤,亦配无随行。 由随行颠倒  喻所立合杂多唯由恶分别,而相比喻。 如云:声是如瓶,声非虚空。 彼中如是合杂,虽是颠倒,然有随行。 如云:诸无常者皆勤勇所发。 及云:诸非勤勇所发见彼是常。 如是作已,应结云如是,及非如是。 如後宗义,前宗亦如是。 应相同故。 彼是相似亦应道理。 唯显譬喻,则前後二宗,随行颠倒相同。 如於瓶二法皆应理,如是於虚空亦尔(二法,谓所立能立)。 如是亦由因体差别  似错乱二种因一向决定  前量式非有如是吾等随世间量式转,显示同法异法相同。 勤勇无间所发性,许为一向决定事因。 说为似颠倒决定。 於前宗中,未有如吾等量式显示一向决定。 如是作同法相同,亦唯是他性无系属故。 说别於同法  分别同喻如前。 敌难云:由瓶同法而说无常者,其中纵有同法,然由是所烧及眼所取等差别,唯瓶是无常。 声非如是(非所烧等),唯声应常,以非所烧,及是所闻性等故。 由违所立而分别,故是分别相同。 或除譬喻,如余法虽亦是所作性,然有是所烧与非所烧等。 如是亦分别说是常、无常(声常、瓶无常)。 故名分别相同。 此中  由错乱差别  应常彼相似  由不共亦尔此中由有错乱及不共因,如是应常,或应能破。 (此即是说:由非所烧性等差别,或由所闻性等不共法,应是常故。 彼是相似,似能破。)如自宗不成,显示他不成故,应是能立。 若是能破,则是共或不共不定之相似。 若是能立,则是相违决定诤之相似。 余相亦是不定相似(如外道计非实非业之声,亦是不定相似)。 若说与所烧并存之勤勇无间所发性是无常之因者,则单独现事与非眼所取性,由实性等,成为不定。 此并存决定之因,亦非如是。 以单独勤勇无间所发性亦具因相,故是不定相似。 (敌谓必须二法相合乃是因,单独一法则非因。 如单以现事,或非根所取,则非是因。 以实性等成不定过。 曰:非如是。 以单独勤勇所发性,亦是正因。 故彼所说不定过,是似能破。)应成一无别以是说同法时故,彼等应成一性(彼等指所立与同法喻)。 敌对(非所立法)非所闻故,如其无有,由何了解为所立(此句尚须研究)? 言无别者,谓应无差别。 何法与何法无差别? 由无差别故与一切无别。 喻如由显示同法喻瓶故,与诸余法亦皆无别。 故瓶上所有一切诸法,声上亦皆应得。 由是一切诸法互为同法故,皆应成一性。 此中亦应无差别故,如瓶,而显声差别性故。 由分别相同,非有极大差别。 故是不定相似。 於前宗中,非唯由同法说为无常,及非唯无差别而说无常。 唯由不见无别,而能遮返,故是不定相似。 宗因无别故  亦许似不成为显异於前说无别相同,故说亦字。 其中除与分别相同无差别外,当说其余无别相同。 谓由宗因之义无差别故,喻例如前。 敌难云:由非毕竟生故,所立与因之义非有差别。 结彼曰:如是亦是不成相似,以於先无而生,增益为所立性,遂说宗因无差别故。 成者,谓先有已灭,当成为无。 复应说为无差别相同,谓勤勇无间所发性既成立无常,复能成余法,是无差别。 如是亦是妨害所立之能立,即相违相似。 所烧性等是不定故,於一向决定,相违诤者,当说若见则非能害。 又曰:法能害所立  亦相同无别因过似相违  非有过後宗彼等谓同法相同等为後宗。 若由後宗於一向决定,由同法等一向决定,应成相违。 若於前宗,由所说不定,彼由破门及立门,以相违及不定妨害所立而相诤故,彼等是余能破。 若见不能害,如有相违者,勤勇无间所发性,於无常性是不错乱。 如是非所闻性亦尔。 如是亦应说声非所闻。 如是此中现见能害所闻性,而不见声常性。 由何能得无常性之比量能转? 由立宗过性,於前非所闻性不成。 於何若见一向决定则无违害? 如说第二尘,必是一尘为先,是粗色故,犹如瓶等。 如诸极微,亦能成立为粗色,以瓶等诸法必以粗尘为先故。 於彼当有何解答? 成害所立故  无害则相违於所立者,此中於法或有法皆可。 若於彼成害,彼即相违性。 宗由余因显  是可缘相同若所立宗,亦由余因显示者,彼是可缘相同。 喻例如前,成立无常。 敌难云:此因於电等非有。 此外由现量等亦成无常。 若彼无而仍有,则彼非彼因。 除彼之外,以余比量,此非无常之因,无遍相故。 如由林树夜眠,而成立有心也(敌所出过)。 对此亦云:列众多所立  因与彼随顺若以余因成立为常,如是无常则成错乱。 故以余因成立,则非是因。 彼於无、无常不见。 若能作因,成立余果,则不成为彼之因故,非能了因。 故是不定相似。 因虽不能遍  达所立事故似不成住声  非成立一切诸说不遍,非能立者,彼无无常复无余因,於声亦非无。 假立为无故,是似不成。 唯於所立无故,是为能破。 彼因於声非无。 於声有故,亦非一切皆能立所立。 如以蛇等所有夜间睡眠,便以成立林中所住皆有心思。 由疑说义异  於因起疑诤若由假立宗义,因错乱故,说为犹豫。 因义於常,亦犹豫相同,是为反断。 喻例如前。 敌难云:勤勇无间所发性,现见有显有生,故成犹豫。 此为说所显,抑说所生耶? 此不应理。 若由彼因言无常者(为生无常者)。 增宗似不定若见此勤勇无间所发性,成立灭性,如是增益无常生起。 彼不定故而起疑惑。 谓有由勤勇无间所显,如草、水等。 是似不定。 以坏灭是所立故。 诸所显者,亦有灭性。 故是不定相似。 因则似不成当知说增益因。 若增益因勤勇无间所发故,生而破除者,是不成相似。 以是见为勤勇无间所发,而说为因。 非是勤勇无间所生故。 非义许异品  说成义解同如云:若勤勇所发是无常者,则以义说非勤勇所发之电等即应是常。 如是为义解相同(敌所出过)。 此由余错乱  成所立彼似本由勤勇所发性成立无常性。 敌以非勤勇所发性增益常义。 彼是增益不定,前已说。 故是不定相似。 彼亦非成立常住之因,由何於所立当成不定。 又由勤勇所发性故,成立为无常性。 敌诤云:即无彼勤勇所发等,电等亦成立为无常故。 彼亦是不定相似。 彼於常住亦非有故。 许应成相同  二俱是因道喻例如前成立时。 敌难云:且此中言唯瓶无常,此有何因? 彼犹如似喻彼如现见瓶无常成立,犹相诤者,谓是无所立随行之似喻故。 即彼相似。 前於果相同中,已说无因随行(喻过相似)。 此等是:诸反断方隅如彼诸反断中,由缺减等相似性,非理而答。 如是其余相同等(增相同、减相同、响相同、非响相同、道理相同、对喻相同、分位相同),亦尔(亦皆非理,皆是似破)。 彼等唯由量式少许差别,便成无边(非由义理差别)。 其中吾等说为缺减相似,不成相似等者,是於能诠立所诠名。 否则应说为缺减诤相似(似缺减诤)、不成诤相似(似不成诤)等。 如是其文太繁,谓有处以不解反断而显示者,是由彼与反断相系属故。 有处以不定相(中性)显示者,是由与彼答相系属故。 言相同之声,是一切之结句,当知成反断相同也。 如是吾等且说诸反断中缺减相似、不成相似等。 论轨说反断  颠倒与虚妄相违性三过  非表三各异《论轨》中说:「有颠倒性、不真实性、及相违性答说过失。」其中「颠倒」者,谓同法、异法、分别、无差别,会与不会等中,有因可得。 果相同等,说为犹豫。 其中四种颠倒性者,谓於一向决定因所比而言不定者,谓由同法等说相违性。 一向决定者,如与不定成颠倒,亦是相违,是不共住故。 如一向决定量,虽是真实,而言不定,则是虚妄。 然能说为分别相同。 此不应理。 非无所烧性等便不见无常,以扇风等无常性故。 他是以非所烧性及非眼所取性等,说声为常。 非以所烧性等,成立瓶无常性。 对彼应作是说:非所烧等,非唯於常乃见,然於无常亦见。 此是说他宗不定过失。 此於前者能遍,若不能遍即非是因。 他非於声以勤勇所发性故比度为非所闻,而是以所闻性故,说声应常。 其答非与前宗相属。 若谓:以同法宣说实尔,然以异法,是显由无所立则定无因,非说若无所立,便无非所烧性。 曰:纵然如是,然由随行与倒返,显二种喻,《论轨》中无。 如说:无所闻性,无见常性,非所闻性亦不决定,故非是常(此数句尚须研究)。 诸以同法及异法,比度为常。 彼於此中若异法有性为喻者,则见所闻性为无常性也(似应是:则见所闻性为常性也)。 若如此作异法喻量者,则云:电是常,非勤勇所发性故。 应无过失。 非勤勇所发之虚空是常,及勤勇所发性是无常,亦见一向决定。 他说:第二无差别相同,是诤无因。 彼中无颠倒故,是说余过。 如是以会不会非因相同等,总遣一切因故。 又此非以能生宗义门宣说因过,是以能了。 以彼与会不会之过失相系,故非颠倒因。 所缘相同,亦非颠倒因。 以他亦非作如是诤论。 是说无常另有余因。 然彼等是以不成所立故亦非是因,若法虽无(而彼能有),则此法非彼之因。 如是当成此答,否则前宗当说余事。 第二、非能遍故,非颠倒因过。 疑因相同,亦非颠倒因。 谓是增益所立与因义。 若由立宗颠倒,而计为所说颠倒故,则一切因应皆成颠倒。 未说相同,亦非说为颠倒因。 他非以能灭为因,是说於前已有说。 亦非说时,得声无常,已灭坏故。 果相同亦非说颠倒因,是以总内所摄之差别说故。 是故彼诸反断,未见为颠倒因。 「非真实」者,谓应成相同与义解相同等。 其中且说应成相同,非是真实。 以未见义因,而说所立故。 此中亦能说为颠倒与相违,以是未见言见之颠倒与相违故。 如是义解相同亦尔。 如未缘所立无,而得缘无,即非真实。 如是亦是颠倒与相违。 「相违」者,谓未生相同与常相同等。 其中由无先生声性,故成相违。 若言无亦无常,亦是相违。 如是亦非真实。 有是常故,无则常性,无故,亦是颠倒故。 常相同亦知其相违,亦能说是颠倒与虚妄,以无常与常相违故。 如是亦是颠倒与不真实,以说无常为常故。 是故诸反断中,颠倒、非真实、及相违性,皆相合杂,故不能说无有过失。 反断相难答  微理亦应知理观察亦尔  余反断少分微细道理,谓同法异法相违而住。 由观察彼反断,亦当成众多反断。 由彼行相与会不会因,及异法相同等,皆非是有。 於此喻中,无有同法异法相违而住。 未说反断等,如说是牛故。 牛实不成而谓成等,一切皆应广以理观察而了知。 如是诸余反断,此说彼等少分。 谓诸余师若立若破若彼相似,仅略显彼少分过失。 其各别广破及各别广破所量者,於观察胜论派理及足目派理中应知。 了知一切外道之所量,唯是分别。 彼所遍计诸事,非现量境故,如彼所计不堪观察。 问:此由何义破其所量? 曰:为显此所量能量难以成立之外道宗无心要故,及为遮止彼乐着故,而造此论。 非唯由此能入如来圣教。 以佛正法非分别境故。 若弃舍彼,听闻大师法性,无大劬劳当能获得。 远隔离故。 又曰:分别力外道  彼相未显示  亦违自量式  非能成乐义由分别道引法性  远离失坏能仁教  如是如来诸法相  若趣余义当观察广显量蕴诸德失  此中所集诸福善  生生知灭无德宗  愿给众生真解脱集量论略解卷六终※附注:本论藏文有二种译本:一是持财护论师与雅玛参贾译本(德格版论藏本),二是金铠论师与信慧译本(北京版论藏本)。 今依前本,参考後本译成汉文。 该二本出入亦多,尚难定孰正。 复有多处难以理解,尚企贤者更加研讨,诸有误译亦盼校正。 发布时间:2025-06-26 18:55:1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16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