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易生行譜例言 内容: 一、生行不同《大傳》云:「居而觀者,易之序也。」是無文字之先,别有要義。 舊説生卦者皆草率粗野,堆垜分合,近於兒戲,求之經傳,毫無依據。 按易孳乳相生,宗支長少,最爲森嚴。 經有祖妣、婚構 注 之名,傳有父母、男女之説。 考一卦生三子,三子生九孫,一圖三十六:内卦主生孫九、孫客九;外卦客生九孫、又客九卦。 生之謂易,本謂所生九卦也。 「憧憧往來」,即謂爲客之二十四卦也。 又易由下生上,周譜旁行斜上,本法於易。 今《史記》改爲由上而下,不可解矣。 分三十六卦爲四隅,以四聲名之。 去九卦爲孫,入九卦爲孫中客,上九卦爲客中孫,平九卦爲客中客。 此指下行譜而言,合生與行,爲生行圖譜。 一、爻變卦變之説,後儒多有異議,以無依據,近於附會故也。 考乾變三女,初巽,二離,三兑。 坤變三男,初震,二坎,三艮。 上下相應,變則兩爻俱變。 圖中兩隅相同之三卦,即古旁通之實。 據一卦由三卦合成,變之三卦,而往來三十六變,父子孫相生,出於經文爻變。 自來講卦變與旁通者,皆杜撰肊測。 今取每卦六爻變出之卦,由子生孫,合之祖父,成大衍之數,祖孫昭穆,支派分明。 今卦爲一圖,共六十四圖。 先圖後書,取合古法,經文多由此取義,相得益彰,易道思過半矣。 此君子居則觀象之功,在文字先者也。 一、一卦生三卦就祖宗而論,似乎每卦皆合三卦二爻而成,皆變三卦二爻而往。 乾初、四震,二、五坎,三、上艮,由三男陽爻而成。 變則初、四巽,二、五離,三、上兑,由三女陰爻而往。 坤卦仿此。 中以奇耦分昭穆,如八正卦所統之二十四身卦,必取昭,奇卦三卦六爻而成變之六子,則又奇卦。 祖孫同昭穆,而六子之三十六孫又爲穆,與本身之祖同。 但經只云一卦生三卦,今訂爲一卦生内三卦。 外三卦爲客來,非本卦之外三爻變也。 内爲兄弟,外爲朋友,外三爻,下卦之三卦,於本卦已爲孫矣。 此本卦正體也。 一、純錯宗朋諸卦相生之例,卦變以外無專書,此如數典忘祖,子孫繁衍,而譜帙不修,非敬宗收族之義。 今考八宫及方圖,三世與八正卦相比,考諸卦變爻,昭穆攸分,辨别最嚴。 緣因經卦訂爲二宗,正者乾坤六子,負者泰否六子。 乾坤各生三卦, 皆一陽五陰,一陰五陽。 取三變爻合爲泰否六子,各生三卦,取三變爻變爲損、益、咸、恒、二濟。 負卦八卦内爻三變成錯,又合爲正八純卦。 皆三陽三陰。 泰否如乾坤,共生六卦, 四陽二陰,四陰二陽。 咸、恒、損、益、既濟、未濟各生三卦,共成二十四卦,正朋皆爲三十二卦。 凡宫卦變皆以一爻變爲例,以示限制。 朋變爲正,正變爲負,如環無端。 陽變陰、陰變陽爲正,陽變陽、陰變陰爲負。 此皆諸卦自然而生,諸爻明文朗載,編纂而成,毫無加損。 至於正卦三人行往負卦,負卦三人行往正卦,三人行損一人,考之譜中,明如指掌。 今訂純卦所統爲純,錯卦所統爲錯,内卦三人爲宗卦,外卦三人爲朋卦。 一、六爻内外分應二卦一卦六爻,以一爻變而言,八純卦當生四十八卦,而生卦只二十四,故生卦專取内卦三爻。 内三卦爲同姓,爲兄弟,外卦三爻皆從别卦而來,爲僚壻,爲賓客。 故二十四卦兩見,一爲本身,一爲行往。 行往者,皆以三卦一爻獨行,至彼卦分居三爻,爲一人行得友。 今考身卦圖譜,每卦必見祖宗,分内外,一卦有二卦之用,故二十四可作四十八卦之用。 如漸二巽、五艮,歸妹二震、五兑,是漸内屬巽、外屬艮,歸妹内屬震、外屬兑。 爻變自有明文,又考父於某爻生某卦,其子卦生孫即於其爻見祖之體。 故二十四身分内外以配八祖宗,半爲子孫,半爲賓客也。 一、卦爻以彙祖宗所生身卦又自以類分,此如既别姓氏,又論宗支。 六爻之中,以二五 生在二者往必五。 爲貴,三上 生三者往必上。 次之,初四 生初爻,往必四。 又次之。 又自分門别户,自相儕偶。 如乾坤坎離四正卦,二爻所生之四卦,皆往五爻。 大有、比、師、同人最爲尊貴,專言諸侯會同,助祭征伐連縱。 震、艮、巽、兑四長少卦,二變之四卦皆往五爻,爲隨、蠱、漸、歸妹。 漸言君臣,蠱言父子,隨言兄弟,歸妹言夫婦。 四正卦言制度,四朋卦言倫常。 泰、否、兩濟二爻所生之頤、大過、中孚、小過,以明時中正直。 咸、恒、損、益二生之需、訟、晉、明夷, 往必五爻。 則教養賞罰之事。 又四四一十六卦爲一宗,乾、坤、巽、震初爻生四卦 往必在四。 小畜、復、豫、姤。 小畜養,豫封建,與姤、復以明治亂之機。 坎、離、艮、兑之初爻四卦 往必四。 生旅、賁、節、困四卦。 四卦取錫命,旅爲旗,賁爲車馬,困爲衣服,節爲符印。 乾、坤、艮、兑之三爻生夬、履、剥、謙 往必上。 四卦。 專詳守盈保泰治亂之機。 坎、離、震、巽之三爻所生噬嗑、豐、井、涣 往必上。 四卦。 豐言授時,井言九州建牧,噬嗑燕享,涣言號令。 否、泰、恒、益初爻所生大壯、升、无妄、觀。 四卦休隆,大壯陽盛,升乃上升,无妄即觀爲行迪,觀風無羊。 兩濟、咸、損初爻生革、蹇、蒙、睽。 四卦皆有艱難之意,蹇爲跛,睽爲眇。 泰、否、咸、損三爻生萃、遯、大畜、明夷。 萃、大畜隆盛,遯、明夷休四。 兩濟、恒、益三爻生屯、家人、鼎、解。 四卦屯言芽萌,家人齊家,鼎養,解赦罪。 其大綱如此,其中又兼有别義,不能一端而盡。 一、身卦六爻引申首卦二爻十六首卦生四十八身。 祖宗如經,身卦如傳。 祖宗爲總綱,身卦爲節目。 祖宗如典謨,身卦則分其事以爲一篇。 如乾、坤生六卦之三爻,乾坤六爻如經,而所生六身卦專以發揮乾、坤内三爻。 如復卦專詳潛龍之勿用,姤以詳履霜之堅冰。 坤三爻爲謙,乾九三「君子終日乾乾」,謙卦内三爻專以明乾九三爻辭。 乾之六爻辭乃陽方生,坤之六爻乃陰方生,故二卦當反觀乃得。 乾九五爲離專卦,二爻變乾。 乾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專詳離卦之義。 故《文言》詳離之炎上,以見飛龍在天,皆離之性情也。 正卦四十八爻,二十四身卦分應之。 内外生成行往宜詳推之。 每一身卦又變還祖宗二爻,以明其例。 祖宗爲綱,身卦爲目,一爻爲三爻所化,三爻又一爻還原,亦「三人行則損一人」之意。 一、二首六身屬比《春秋》屬辭比事,《易》簡略,尤賴屬比以見意。 觀此上下前後糾連,無一相同之局,而彼此出入大旨相彙。 蓋不同則非簡之道,不異則失精微之旨。 同則極其同,異則極其異,非合而考之,不見屬比之例。 經本次序,别有精義,而屬比之迹,學者昧於求之。 今别爲編次一卷,以八卦爲綱,一宗卦統三身卦,二首六身。 如乾爲首,統姤、同人、履;否爲首,統无妄、訟、遯。 凡天在内外卦者聚於一處,以考其往來相比之迹,其文義多略於此,詳於彼,互文相起,諸例皆以顯著。 《左傳》之説,亥有二首六身,乃《易》之爲説,而乾坤生六子,亦二首六身之説也。 一、六爻變往别卦一卦六爻,人所知也,六爻又往别卦見本卦名,合之本卦,共十二爻辭。 《左傳》歸妹上九之睽,兼引睽上九之歸妹,所謂「睽弧」、「先張之弧」是也。 又復言「同復于父,敬如君」,則所指蠱卦所變之復卦一爻,非指本卦而言,足見本卦、外卦,古法並重。 如乾初爲姤,而姤初即乾,二同人,而同人二即乾,三履,而履三即乾,四小畜,而小畜之四即乾,五、上大有、夬,而大有、夬之五、上即乾。 一卦六爻往六卦,各依爻次而見,一毫不紊。 此一卦有居六爻、行六爻,而一爻自與六卦交涉,諸爻本卦所略者,占法則於往卦詳之,彼此互文相起,故不嫌其脱缺,即圖證經,文義多由此出。 舊説節外生枝,由此可以删削,而一爻所以來往六卦者,以其義與外卦相交也。 又《左傳》引本傳多及變爻,如歸妹之睽,引睽之歸妹,言復引明夷之復,可見古法彼此同重也。 一、宗支長少譜帙之學,以宗支長少分房爲要,即禮之嫡庶與伯仲叔季之説也。 生行譜之於卦,亦如人之宗譜。 今考每卦六子,分長、中、少。 内卦長、二、三,外卦四、五、六,於受氏分支之爻,必見祖卦之名,以定長少,而三十六孫亦分六房,各按其次見祖卦之名,分支别派,必見祖宗相應。 又單卦三爻,重卦六爻,長占一、四,中占二、五,少占三、六。 如乾變三女,姤、小畜合爲巽,同人、大有合爲離,履、夬合爲兑。 此數術分房,長應一四七,少應三六九,中應二五八之義也。 編爲譜帙,明白顯易,妙合自然,此固天地妙義。 一、昏禮外男内女《易》男外女内爲定位。 以乾坤而言,外爲夫,内爲婦。 婦統於夫,用夫之名,所以乾坤各生三卦也。 此專以内外分夫婦,不再計男女。 乾坤合爲父母,分而言之,則各立家室,所生六子各爲一家。 又以内外分男女,此草昧之初,禮儀不備之世也。 至於六子二十四身,則可知辨姓。 内外卦不同,立爲二十四姓,分别内外男女,此春秋以前之制也。 至於負卦,昏禮乃嚴,以外卦爲綱,著夫家之姓,夫爲妻綱也。 内卦必取與外卦錯者,男女辨姓,以異遠爲主,恐其近於同族也。 取正卦之錯體以相嫁娶,齊大非耦,門户相當之説也。 乾以内女嫁坤成否,坤以女嫁乾成泰,三男以女嫁三女,三女以女嫁三男成咸、恒、損、益、二濟。 推之二十四卦皆然。 此三十二負卦外取正、内取正之錯,此男女辨姓,夫婦之大例也。 諸卦之言婚媾,皆從此取義焉。 一、京氏八宫之誤八卦變六十四卦,莫古於京氏,八宫之説,皆由此出。 《易緯》亦有其義。 自漢至今,言八卦統宗者,莫能外焉,其實非也。 今考其一世八卦,豫、賁、節、姤、復、旅、小畜、困,爲正八卦初、四兩爻所生。 五世之八卦井、履、剥、豐、夬、涣、噬嗑、謙,爲正八卦之三、上二爻所生。 所稱歸魂八卦隨、漸、師、大有、比、同人、蠱、歸妹,爲正八卦之二、五兩爻所生。 三世之八卦恒、損、既濟、否、泰、未濟、益、咸,爲錯,負卦之父母六子。 所稱游魂之八卦大過、中孚、明夷、晉、需、訟、頤、小過,爲負卦之二、五爻所生。 三世之八卦解、大畜、屯、遯、臨、鼎、家人、萃,爲負卦之初、四二爻所生。 所稱四世之八卦升、睽、觀、萃、大壯、蒙、无妄、蹇,爲負卦上、三二爻所生。 按六十四爲八八乘數,説者動以爲一卦生八卦。 京氏不求經傳,私以己意,用乘法以堆垛,編爲八宫,閉户造車,近於兒戲。 今考《説卦》乾生三男,坤生三女,是一卦只生三卦。 自經下六爻變六卦,蓋重三爲六,仍是一卦生三之義。 經傳有生三、生六之明證,絶無一卦生八卦之説,其誤一也。 考身卦六爻分應兩卦,一卦爲兩卦所生,四十八身卦當爲九十六。 京氏僅據卦名,屬之一卦所生,其誤二也。 又經下六爻變六卦,合之本卦皆爲一爻變,京氏所列有從二爻變至五爻者,經無其例,其誤三也。 卦分正負,各以父母生六子,二十四身卦,六子爲父母所生,泰否爲錯卦自成之卦,不由乾坤而生。 其六子由泰否而生,亦不由正卦六子所生。 經下爻變,明證具在,京氏混而同之,其誤四也。 又每卦二、五爻居中,最爲尊貴。 京氏以正卦之二、五爻爲歸魂,負卦之二、五爻爲游魂。 考歸魂、遊魂乃神游六虚之説,並非重卦名號。 二、五爻其六卦,《大傳》既以歸魂、遊魂名之,餘卦之名何以不見? 以二、五尊貴之卦列之於末,強以歸魂、遊魂目之,其誤五也。 又諸卦祖父子孫、同姓異姓、宗支長幼,界畫甚嚴,觀其次序,君子樂觀,不必繫辭,易道已著。 京氏僅卦畫強爲連貫,致使天倫次序,無復可尋文字之先名義,其誤六也。 又卦分正負三十二,祖宗一卦,明生三卦,暗爲六卦。 祖宗爲身卦之總綱,身卦爲祖宗之傳説,天然互見,相得益彰,合璧連珠,無待繁説。 自京氏八宫之説盛行,先入爲主,雖經文明著,不復推尋,易道晦蝕,職此之由,其誤七也。 又考正負身卦四十八,分内外爲九十六,其名皆見於祖宗九十六爻之下。 至正身卦每卦六爻,見負卦祖宗二爻,又身卦四爻,負卦六爻,見正卦祖宗二爻,正身四爻,彼此往來,絲毫不亂。 又每卦本卦六爻,往别卦六爻,合爲十二爻。 其往别卦六爻,依六爻次序,見本卦名目,參伍錯綜,以成變化之妙,全經綱領,其在於此。 使非京氏八宫之説煬灶,則其義已顯著。 且推衍京氏説者造爲飛符、納甲、世應、六親等説,支外生支,誤中生誤,全於經學無關,其誤八也。 又諸卦孳生統屬,當於經傳中細心推考。 其京氏舍經立説,後來如邵子先天圖,各就己意排纂八卦爲六十四卦,甚至造爲一卦變六十四卦,與焦氏六爻之上又重六爻爲四千零九十六卦,其誤九也。 按《大傳》:「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所謂兩儀,陰陽也,四象,爲天地生物,所謂仰觀俯察,近取遠取是也。 先有天地,而後萬物生,仍是乾坤生六子之説。 京氏八宫以六子與乾坤並列,有如弟兄,乾坤不生六子,六子亦不由乾坤而生,故後來説者以兩儀爲奇耦二畫,四象爲老陰、少陰、少陽 注 四畫,六子之身與乾坤同等,六子統於陰陽,不統於乾坤,其誤十也。 總之,説經當就經文傳例細爲推詳,亦如測天必憑實據。 京氏之説,以推挅之法排比諸卦,小慧可觀,致遠則泥矣。 一 注 、十有八變而成卦卜筮之法,十八變而成卦。 此譜每卦十有八變而往,十有八變而還,合爲三十六卦。 十八爲群經要例。 《詩》之十五《國風》,參之三《頌》爲十八。 《易》之乾坤合十八。 六三坤乘數,乾九倍數,皆十八。 凡上下經綜卦皆十八,此圖亦取十八之倍數也。 又考圖三十六卦,本卦六見,餘皆删除。 本卦外三十卦合爲十五卦,是《詩國風》之數。 《春秋》之二伯、八伯、一王後、三卒正、一附庸,亦爲十五,合本卦十六,參之本卦六爻,爲二十二。 故一圖除重複,爲二十二卦,三圖,而《易》之卦全見也。 一 注 、二首四身二首六身爲八卦變卦之法,而一卦六爻又有二首四身之法。 祖宗卦雖爻中無首卦,然其列於卦中,每卦二爻,是仍爲二首四身也。 每卦内外各一首,以一統二。 凡看爻辭,皆以卦變首卦爲主。 一 注 、行龍支脈經以乾六爻爲龍,言入穴出穴,又言左股右肱。 今以《葬書》之法説此圖。 一圖三十六變,合之本卦六爻,爲七七四十九。 大衍之用四十九,取此義。 以脈絡支幹言之,則每一爻爲一節,每一節皆開支護衛,而本卦從中而行,如《葬書》之龍行支帳斷落,本卦爲穴脈,餘卦爲護沙,初爻初度,六爻而山窮水盡。 有祖宗,有餘氣,二、五爲正穴,三、四亦爲正穴,左右護送,卦名全同。 此自然之妙,非人力所能到也。 一、歸盡經文諸卦脈絡,就此圖考之,子孫各奉祖父之一爻,以自立門户。 乾之六爻,内卦三爻,姤、同人、履,用乾三卦爲生。 外三卦小畜、大有、夬爲三客。 三客之外卦,用乾外三爻,姤、同人、履往外卦,則往巽之四、離之五、兑之上。 此乾六爻六卦分十二卦以應經文者也。 坤仿此。 離爲主,用離彖辭内三爻應旅、大有、噬嗑之内卦,外三爻應賁、同人、豐之外卦。 此離彖六爻之分也。 旅、同人、噬嗑各自爲主,用離三爻爲主,而加以本卦之彖辭所有六爻之卦,則自用本卦之六爻辭,每卦圖用身卦之六爻。 以下三十六卦統於六爻,而六爻繫於六卦,則又以變還祖卦者爲主。 如旅初離,離初還旅,二鼎,鼎二還旅,三晉,晉三還旅。 其爻辭於還原之卦,以卦六爻當分應六卦也。 一 注 、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得臣無家損上九言「得臣無家」,與三得友相起。 漢儒引此説,以帝王化家爲國,以天下爲家,二卦來爲之臣,得友即得臣。 損上臨,臨爲主卦,爲獨行,師、復往歸之,爲得友,因其賓主多爲君臣,故得臣無家,即此以發「得」之義。 一人獨往爲君,義爲一朋。 十六卦合爲三十二朋,一朋三卦,循環無端。 如乾内卦姤、同人、履爲一朋,小畜、大有、夬爲一朋。 正朋往負卦,負朋往正卦,一朋三往,輪次爲首。 如朋卦除泰、否以外,乾在内者三卦,在外者三卦。 乾内卦之朋往否卦,乾在外三卦;外卦之朋往乾,在内之三卦。 行必相連,故曰三人行。 舉乾爲例,諸卦皆同。 所謂「損一人」者,三卦三次往外,按長、中、少之次,必有一卦内卦與所往内卦相錯,不能變爲此卦。 三卦之中損去一卦不用,長即損長,中即損中,少即損少,故曰「三人行,則損一人」。 師卦爲主,所行二卦爲從。 如王者出,二公從,與一君二民之説相似。 如謙爲坤内少局,謙爲主,泰之内爻三卦明夷、升來臨不來臨是也。 臨爲泰少局,正卦坤、復、師、謙往附之。 謙以内艮與臨内澤相錯,不用,謙損臨、臨損謙是也。 所謂「一人行則得其友」者,謂三人同往,一人見收納,則必自立門户,而正朋相對,所行之二卦同聲相應,必相倚附奉以爲主,彼此往來,各成一局。 同行者爲臣,獨行者爲君。 如坤内三卦復、師、謙三卦同行往泰、臨,謙以内錯見損,而自立門户。 臨卦同行之升、明夷,以聲氣之共,附往之謙,一人獨行,自爲主,而得升、明夷之友,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也。 易之獨行、同行、得朋、喪朋,皆取此例。 正往負、負往正,獨行爲君,同行爲臣,爲君者一,同行者二,諸卦皆然,按之圖譜,瞭如指掌。 一 注 、正負名義六十四卦,正負各得其半。 正之祖父八卦皆純體,負之祖父八卦内外相錯。 正八卦孤陰孤陽,所統二十四身卦陰陽配合,奇耦皆不可稱,名之曰正,取其與負卦相對而已。 負卦爲首八卦之母,男女内外相錯,所生二十四卦孤陰孤陽。 經有「得朋」、「係朋」之文,名之曰朋,取其祖父卦與正卦相併耳。 一 注 、往來乾坤各生六子,六子生四十八爻,合乾坤二爻成子卦,合六子,二爻不能下生。 所有錯卦,專以往來而成卦。 使無往來,則易卦盡於八卦而已。 天地定位,風雷相薄,山澤通氣,水火相射,專爲錯卦往來立例。 八卦相錯成否、泰以下,八卦因而變爲六十四卦。 按《大傳》,八正卦曰重,八負卦曰錯。 除八卦以下皆以來往而成,蓋正負八卦四十八爻,重爲九十六爻,諸卦形體名目均已具焉。 以下四十八卦,名爲祖父之二爻,内外獨往得朋,自立門户,遂成六十四卦之局。 舊説以爲一卦生八卦,一卦生六爻 注 ,於諸卦往之際不細推行,概以六九六位爲説,而各爻自爲一卦之義遂以蒙蝕。 經中所言來往、居行、得喪之文,皆從憑虚之説,毫無依據。 今推行經旨爻卦,列申來往之義,庶不流於空虚。 一、以三輔一,單重相同一卦生三,乾、坤生六子。 就三爻言之,重卦之乾、坤各生六卦,合爲十二,似生三卦之義矣。 不知乾、姤、小畜合爲巽,同人、大有合爲離,夬、履合爲兑, 履之睽曰「夬履,貞厲」,專爲此例而發,明夬 注 、履二卦合爲兑卦,重卦六爻仍作三爻也。 坤、復、豫合爲震,師、比合爲坎,謙、剥合爲艮。 合二爲一,仍同單卦之生六子。 推之諸卦,莫不相同。 惟六子離初四成艮,二五成乾,三上成艮;坎初四成兑,二五成坤,三上成巽;巽初四成乾,二五成艮,三上成坎;震初四成坤,二五成兑,三上成離;兑初四成坎,二五成乾,三上成震;艮初四成離,二五成坤,三上成巽。 六子除還父母二爻外,與六子自相推蕩,不能自卦。 以六子爲宗,六爻各生一卦,自當就所生之卦爲説。 合以内三爻三卦屬之六子,以合三輔一之制,三六十八,合之乾坤爲二十四卦, 負卦同。 凡百十二官,百十二女,皆用此法以相配。 故六爻仍有以三起數之法也。 一、身卦伏兄弟鄰朋祖宗卦十六,六爻惟見所生卦。 至於身卦,每卦二爻見父,四卦見子,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一定之例也。 不知六爻之中既伏三身卦自相往來,一身三卦來,一身又往三卦。 以身卦比魯,上承天子二伯,下統率正連帥,而自與平等之相往來。 如姤之初四小畜、二五旅、三上困,復之初四豫、二五節、三上賁,伏潛爻中,不見明文,與飛伏之説相同。 以正二十四卦論,上承乾、坤八卦,下統負身二十四卦,伏正二十三身卦。 以身卦論,上承泰、否八卦,下統正身二十四卦,伏交負身二十三卦。 惟其伏藏,故不見身卦自相往來明文。 此又按之圖譜,如指諸掌者也。 一 注 、上下行卦經由下生上,萬物本乎地,由地上生,草木之類皆上行,故六爻自下而上。 周譜用此法,故史云旁行斜上也。 今故爲上行,但卦行有順逆,親上親下,爲《易》大例,此説久已蒙蝕。 今於此譜兼用上下、順逆二體,以顯明其例。 乾、離、震、巽四卦上行,以天屬也。 坤、艮、兑、坎下行,以地屬也。 否、未濟、恒、益上行,天屬也。 泰、既濟、咸、損下行,地屬也。 今分上下爲二,上天屬,上行,下地屬,下行,正負八卦相比見例,同聚一處,而後比屬之例大顯也。 一 注 、主客内外凡卦以内三爻爲主,外三爻爲客。 内爲自生,外爲行來。 内爲同宗共祖,骨肉之親;外爲鄰里朋黨,結交之卦。 祖宗内三爻,一人獨往各卦之外爻,正負往來,則三人同行,内者常在内,外者常在外。 無内往外、外來内之事,則變爻之分畫最嚴。 要之自然合矩,並非造作於其間,亦如天不言,四時行,百物生,然其既成之後,爲之推考其迹,各有所以然之故。 其説如此。 又諸卦内爻易明,外爻難記。 今别爲一表以明之,然後知身卦四十八卦内外分别最嚴,無一相混者也。 一 注 、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此以上下例爲主。 天之屬從天,地之屬從地。 離炎上從天,水流下從地。 家人爲二卦同從上,同志同心;睽一上一下,志不同。 諸凡言情性、好心志之説,皆以此爲宗主。 其中又以陰應陽、陽應陰爲主,變通交互,往來不窮。 若同類相見,則以水濟水,以火濟火,其道窮矣。 一 注 、不速之客三人來《損》言「三人行則損一人」,是客指二人言,無所謂三人也。 而《需》言「不速之客三人來」者,蓋《損》明卦例,指六爻而言,《需》明爻例,指内外三爻之卦而言。 考六爻六卦,内外十二單卦,一卦十二卦,而變者六卦,不負者六卦。 内三爻三重卦,内卦變外卦静;外卦三爻三重卦,外卦變而内卦静。 内不動之外三卦即外本體,外内三不動之卦即内卦本體。 如水天需内三卦井、既濟、節,下卦多巽、離、兑,而外卦之三坎不動。 外三卦夬、泰、小畜,上卦變兑、坤、巽,而下之三乾不動。 十二卦半静半動,半居半行,動静剛柔之義也。 内三卦不動之坎,謂外卦之來内者;外不動之三乾,即内之往於外者也。 需上所謂不速之三客,即指由内至外不變之三乾言者。 内卦上行,外卦下行,内外各自爲主人,有彼此往來之義。 外爲主,故以内往外者爲客。 「不速」,即謂不變動也。 需爲坎、乾二卦,在需,其動静如此,其在别卦亦如此。 八卦之變,亦莫不如此。 此謂全經内外卦發例,非僅爲需卦而説也。 一 注 、得喪遇亡《易》言得失存亡,非空説其理,皆就卦變實象言之。 如三人同行,如三卦相連,本有之物也。 因變往别卦,限於爻内,有所去取,遂爲喪亡,本非所有之物。 卦變出其爻,遂爲得遇。 所有遇而得妻朋之喪、車得輿獲取,舊説以有無立例,《春秋》得獲例,即此例也。 一 注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鶴鳴在二,二爲陰,正中美善之位。 陰居六二,所謂「止於至善」,九五在外和之。 陰以二爲中,五爲和;陽以五爲中,二爲和。 《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謂陽五陰二;「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則陰之五、陽之二也。 和與利通。 「利者義之和」,經之利皆由和出。 元爲本,利爲用,元利即中和也。 一 注 、一卦周流六爻一卦,本卦六爻往别卦者。 六爻在内者三爻,在外者三爻,各依其次。 祖父與子孫卦皆同。 祖父卦全見於子孫,如乾、坤各生六卦,六卦於其分支受姓之爻則還見祖宗卦名。 如姤爲初爻見乾,同人二爻見乾,履爲三爻見乾,小畜四爻見乾,大有五爻見乾,夬上爻見乾。 「周流六虚」,如大乙下行九宫之法。 至於升卦,則爲祖父卦見二爻,其四爻則弟兄。 三人同行,見於所朋之卦。 如正卦往 注 ,負卦往正,一卦三爻,三朋所往之卦,一爻迴避,明見者二,以祖父一爻補之或三。 内外合爲六,全經共三百八十四爻,一卦見六爻而數,《大傳》所謂「周流六虚」是也。 一 注 、一卦自爲祖孫例按一卦六爻變,舊説輪班遍次如算子。 今以八負卦推之,知外卦爲根,必不可變,而一卦之中有父有子,有祖有孫,由始反終,祖孫同氣,祖之子、孫之父二見焉。 在内爲子,在外爲父。 以乾而論,外三卦爲主,内生三女,此内變外不變之説也。 至於外卦例,三女各生一孫,長女初變爲乾,中女二變爲乾,三女三變爲乾。 外三卦爲三女,生欲還原。 三女外不變,而乾爲三女内變,亦如内卦之兩三爻,皆變外卦,乃外卦來居,非本卦之變,固爲客。 正卦之例皆如此。 至於身卦,仍以上卦爲姓,生三男,以内卦爲孫,所生三卦不必同於所來三卦,合二卦而成,不必同也。 一、重卦外爲主重卦以外卦爲主。 外卦爲姓氏,内卦爲其小名。 如乾八以在外之乾爲主,重卦乾生姤、同人、履三卦,合三變爻爲否,否又生大壯、訟、遯三卦,合三變爻爲重乾,周而復始,二綱六目,合爲八卦,亦似乾、坤之生六子。 餘卦仿此。 故但觀外卦,即知所統屬。 陽見陰、陰變陽爲正。 男變男、女變女者爲負。 一卦正生三卦,負生三卦。 一正首,一負首,故變卦以三爲斷。 凡在下之卦,皆爲變出之卦。 如子孫支庶,繁衍孳乳,而姓氏則百世不改,一望而知。 總六十四卦,其姓氏十六而已。 注  婚構:當作「婚媾」。 《周易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 匪寇,婚媾。」注  「少陽」前當有「老陽」二字。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六爻:原作「爻爻」據文意改。 注  夬:原本作「夫」,據前後文意改。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注  「往」後當脱一「負」字。 注  一:原無,據前文例補。 发布时间:2025-08-09 12:26:4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5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