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庄子解卷三十·杂篇 内容: 说剑赝编不置释,说见篇首。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 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 音悦。 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 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 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 使臣上说 音悦。 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 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 吾王所见,惟剑士也。 庄子曰:诺。 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 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鬓垂冠,曼 莫干反。 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 音悦。 之。 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说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挍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 然臣有三剑,惟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 音寻。 韩魏为夹; 音铗。 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 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此天子之剑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 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此诸侯之剑也。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 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其处也。 曼胡,粗缨无文理也。 锷,剑刃也。 镡,剑口也。 铗,把也。 一云:镡从棱向背,铗从棱向刃也。 三环,闻义而愧,绕馔三周,不能坐食也。 服毙,谓忿不见礼,皆自杀也。 脱,刀出鞘也。 《庄子解》卷三十终 发布时间:2025-08-09 14:51:5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5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