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内传卷二下·上经起噬嗑讫离 内容:  噬嗑  震下离上噬嗑。 亨,利用狱。 《噬嗑》之义,《彖传》备矣。 为卦,一阳入于三阴之中,而失其位,不与阴相合也;三阴欲连类,而为一阳所间,不能合也。 《颐》之为道,虚以受养,而失位之阳,以实碍之,不能合也。 自《否》而变,以交阴阳而合之,而阳下阴上,皆不当位,其交不固,不能合也。 积不合之势,初、上二阳,以其刚制之才,强函杂乱之阴阳于中,而使之合,是啮合也。 亨者,物不合则志气不通,虽曰啮合,而亦合矣,是《噬嗑》之亨也。 然犹得中,而为《离》明之主,具知啮合者之矫乱而不固,则且施刑以惩其妄,而不至如六国之君,昏暗傲狠,听说士之诬,以连异志之诸侯,斯亦可远于害。 故惟用狱,而其邪妄可息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物者,非所固有之物,谓失位之九四。 颐中岂可有物哉! 又从而噬以嗑之,增其妄也。 噬嗑而亨。 强噬之而合,亦足为亨矣,明者所不以为亨,而恶之者也。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 自《否》之变而言之,《否》之阴阳聚,而此卦分之。 分而下者,不无躁动;分而上者,则为《离》明之主。 雷起于不测,而电章之,则明足以烛动而止其妄矣。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不当位,谓六五也。 变否塞之道,柔自初而上行以得中,照其妄而治以刑,合于义矣。 故利。 两造曰讼,上察下恶而治之,曰狱。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雷电,《本义》云:当作电雷。 中溪李氏曰:蔡邕石经本作电雷。 《离》明以明罚,雷动以敕法,所以制疑叛之人心而合之也,故为噬嗑。 禁令悬于上,不率者则谨持而决之。 此定法律于未犯之先,故既明则必断,与《丰》殊用。 《丰》者折狱于已犯之后,法虽定而必详察以下求其情,故既断而必明。 《噬嗑》,先王之道;《丰》,司寇之道。 法定于一王,狱成于良有司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屦校,施械于足也。 灭,掩也,没也。 械其足,见械而不见足也。 初与上为颐体,啮合阴阳之杂而不恤其安,其罪也,故用狱者施以刑焉。 然初九虽刚以动,而处于卑下,无坚于妄动之力。 《否》五之阳,自上而下,屈己以合物,未有利焉。 二又以柔乘己,有可噬之道,议刑者所不加以重刑,械其足而已。 薄惩之则恶且止矣,故可无咎。 戒用狱者,知其恶之可改,早为惩创,斯得免民于咎之道也。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戒其妄行,则不行矣。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初、上,噬者也;中四爻,受噬者也。 大脔无骨曰肤。 灭鼻者,捧大脔而噬。 上掩其鼻而不见,噬之刚躁者也。 噬而合之,刚以制物,挟威以强物,而有难易之分焉。 二以柔居柔,而近初易噬。 若肤者,初之上噬,先噬乎二,故迫而有灭鼻之象。 然初方动而二遽掩之,有取噬之道焉,则噬之者亦可无咎。 此初之罪所以轻,而可薄罚以止之者也。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以其乘刚,故可恣意噬之。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干兔曰腊。 三以柔居刚,体虽小而坚,不易噬者也;强欲噬之,则不听命而必相害。 彼噬而此拒之,三亦吝矣。 小谓阴也。 然《噬嗑》之义,以不受噬为正,则相持而不从,固无咎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以柔居刚,而不受噬,故噬之者遇毒。 若二之柔,则噬之易矣。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干,古寒反。 肉带骨曰胏。 骨横亘于颐中,所谓颐中有物也,噬之最难者。 金矢,金镞之矢,伤人者也。 初、上不审势度德,强欲折服之,四必亢而与之争,操矢相加,所必然矣。 不受噬者,正也。 孤立于中,上下交噬,非艰而无以保其贞。 四不恤其艰而贞不听命,故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四以一阳介于群阴之中而失位,则似有求合于阴之情,故初、上乘而噬之。 其不欲合之意,未得昭著,非艰以保贞,无繇致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黄金,金之贵者。 五为《离》主,而得尊贵之位,故为黄金。 《离》之六二为黄离,其义也。 干肉虽较胏无骨,然亦坚韧而不易噬。 六五居中,为《离》明之主,乃上九以与近而欲噬之,见其位尊而柔,觊得邀宠而分其利。 而五以大明中正之德,灼见其情,守贞不惑,严厉以行法,则上且蒙罪而不敢犯,虽立威已过,而非咎也。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明以察之,柔而能断,持法得其当矣。 上九,何校灭耳,凶。 负何之何本音河,俗读上、去声者非是。 何校灭耳,械其项而掩其耳也。 六五贞厉,施刑于上九,已何校矣,犹灭耳不听,而强欲噬之以求合。 噬之不仁,合之不义,不自罹于死亡不止也。 初与上皆噬者也。 而凡噬物者,下颔虽任动,而犹知坚脆,以有所避就。 上颔坚立于上,物至则折,而无所择,其为贪狠倍甚。 且二乘刚,有可噬之道,五虚中明照,非可噬者,惩而不知戒,恃刚强制,故罪烈于初,而允为凶人,用刑者所宜加以怙终之贼刑也。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聪,耳官之司听者。 何校而犹不听命,必欲啮合,故其恶甚。 贲  离下艮上贲。 亨,小利有攸往。 天地之大文,易知简能,而天下之理得。 故纯《乾》纯《坤》并建以立《易》体,而阴阳刚柔各成其能;上清下宁,昼日夕月,水融山结,动行植止,不待配合而大美自昭著于两间。 圣人体天之不贰以为德之纯,极变蕃之用而皆贞夫一,而盛德之光晖,自足以经纬乎万物。 若其疑此之有余,忧彼之不足,一刚而即闲以一柔,组五色以成章,调五味以致和,美不足而务饰之,饰有余则诚愈不足矣。 词赋,小技耳。 司马相如非知道者,且以一经一纬、一宫一商为非赋心之所存,况君子以建中和之极者乎! 《贲》之为卦,一阳甫立,即间以一阴,至于五而又改其常度,一阴而间以一阳,萋斐以成贝锦,人为之巧毕尽,阴阳之变至此极矣,是不足与于天地之大文,而徒为贲饰也。 阳为性,为德,阴为情,为养。 以阴文阳,则合乎人情而可亨;以阳文阴,则虽顺人情以往,而缘饰之以不诡于道,则小利有攸往。 小谓阴也。 虽亨虽利,非大始自然之美利,而不足于贞。 《彖》于四德,有亨利而无元贞。 夫子筮得《贲》而惧,以此也夫!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 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贲》亨,言《贲》之所以亨者,阳之亨,小利有攸往,阴之利,非阳之利也。 自上接下来。 一阳之上,一阴即至,以相错而文之。 阳道本质实而刚正,阳甫动而阴即来,虚柔以适于人情,刚不戾物,而贵贱灵蠢皆乐观而就之,阳道亨矣。 分谓《泰》之变,从三阳之中,分而往上也。 柔在上而易流,或至泥于情欲而违于理;刚舍中位,离其类而上,以止阴之过,则声色臭味皆有节而不拂于理,阴之往乃以利焉。 文刚以宣阳于有余,文柔以节阴之不足,斯亦天理之节文,而止于亨利者。 君子之道,时行时止,即质即文,而斤斤然周密调停,以求合于人情事理,则抑末而非本也。 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义》云:先儒说天文上当有刚柔交错四字。 愚按:其为阙文无疑,但未定其为刚柔交错否耳。 此言天道人情,故有《贲》之理势也。 文明者,《离》一阴内涵,二阳外见,有文而必著于外。 止者,《艮》阴长而阳限其上,有所限而不能逾也。 人之有情必宣,有志欲见,而风气各殊,止于其所,习而不迁,此古今之异趣,五方之别俗,智愚之殊致,各有其美,犁然别白,而自止其所安,均为人文而相杂以成章者也。 《贲》之文饰,非天地自然易简之大美,然天人亦固有之,所以阴阳之变必有《贲》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此言圣人用《贲》之道也。 刚柔杂糅,交错以致饰,既为天道人情之所固有,圣人观而知其必然,而所以用之者,则不因天之变而易其纯一之道,不随人之变而伤其道一风同之至治。 故天人虽《贲》,而圣人之治教自纯。 天合四时而一致,而当寒暑相授之际,则一雨一霁,一温一凉,与夫日月五纬之交错于黄道内外,圣人观而察之,以审时之变,节宣以行政令,乃以当变而不失其常。 人之风气习尚,粲然殊致,而各据其所安;圣人观风施化,因其所长,济其所短,不违其刚柔之则,而反之于纯。 自非圣人,因《贲》而与之俱《贲》,则随化以流,而与人争美于小节,《贲》之所以可惧也。 夫子既释《彖》义,而引伸以言。 《贲》虽非大美之道,而圣人善用之,则治教资焉,特非大贤以下所可庶几耳。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山下有火,明有所止;不及高远而照近,则纤悉皆见。 庶政,事物之小者,如《周官》翨、庶、赤犮、服不之类,明察其理,而制为法以授有司,使详尽而不敢欺。 无敢折狱者,赦小过,而得情勿喜,以矜全民命也。 使饰法以文致之,则人无以自容矣。 《大象》皆取法卦德之美,独于《贲》《夬》二卦有戒辞焉。 智、仁、勇皆天德,而非仁以为之本,则智伤于察,勇伤于傲,自恃为德而以损天下,故君子慎德,尤于此致警焉。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初九以刚居下,介然独立,二来饰己,而己无所施饰于人,则修其践履,淡泊明志,虽锡以车,不受而安于徒步。 《礼》:大夫不徒行。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非无饰己者,以方在潜处,义不得邀贲以为荣。 六二,贲其须。 《贲》有颐之象。 须,绕颐而生者也。 二以阴饰初、三之阳,三亦以阳饰二,上下交受饰焉。 饰于物而徒为美观,其为文也抑末矣。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上,谓九三。 兴,动也。 二与初犹为交饰,于三则受饰而已。 柔不能自明,因阳而显,则亦随物而动尔。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三下饰二而上饰四,二、四亦交饰乎三;阴有润物之能而未免于相染,故有濡如之象,必永贞而后吉。 所以可有永贞之吉者,以阳刚得位,即受其润,而可不受其染。 若六二虽当位,而柔之文刚,徇情贬道,以取悦于人为美,不如刚之文柔,以道饰情为有节也。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柔而资饰于人,则物必陵之。 刚虽与柔交饰,自可不失其正,阴其能陵之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皤,老人发白貌,无文者也。 翰如,疾走如飞也。 《贲》卦俱阴阳交错,而四承六五,纯而不杂,虽下饰三而贲如,上固无饰于五而皤如也。 言白马者,五无所施饰于四,以素相接也。 翰如,五疾走以合于四也。 于阴阳杂糅之世,初得此相承之爻,故相就速也。 五受饰于上而不我饰,故疑于为寇,而同类相求,保其贞素,则固与相和合矣。 非阴阳交而言婚媾者,相错之世,则以合德为相好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 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自四以下,阴阳各得其位以相饰,至于四,而所望于五者,阳之来饰;乃五与上交饰,而于四则两阴相若,无所于贲,四之所以疑为寇也。 既相比合,以留未散之朴,又何尤焉!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戋戋,帛幅狭小貌。 邱园,抱道隐居之地。 六五居中静正,有其德而上贲之,欲其抒所藏以光济于下,而五柔退无外饰之情,俭以待物,故吝。 然时方竞于交饰之文,文有余则诚不足,固不如敦尚俭德者之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乐其道,则物自宜之。 上九,白贲,无咎。 上分刚以文柔,而不受物之贲,盖率其诚素,以节柔之太过,而无求荣之心者也。 虽不得位,固无咎。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居上则身处事外,得行其志,不借外物之相饰。 剥  坤下艮上剥。 不利有攸往。 自外割削残毁,以及于内,曰剥。 此卦阴自下生,以迫孤阳之去。 害自内生,而谓之剥者,主阳而客阴,君子辞也。 不利有攸往者,阳也。 阴柔之凶德,于时方利,即恶极必倾;而《易》不为之谋,惟戒阳之往而已。 有所行,皆谓之往。 《艮》以止为德,处阴盛已极之世,止而不行,犹免于害;害即不免,犹不自失;若更有攸往,不但凶危,尤义之所不许也。 义之所不许者,不足以利物矣。 《彖》曰:剥,剥也。 柔变刚也。 重言剥也者,言阳之剥丧,阴剥之也。 变者,阳退而之幽,阴进而之明,变易其幽明之常。 初、三、五皆刚爻,而柔居之,甚言阴之乘权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长,上声。 小人长,利在小人矣。 利在小人,则害在君子,道宜止而不宜行。 顺而止之,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观,音灌。 卦象极于凶矣,而君子当其世以图自处,抑自有剥而不剥之道焉。 阴长之卦,自《姤》而《遁》、而《否》,早为君子道消,至于《观》而益迫矣,顾不以为君子危,而奖众阴以仰观在上之阳;又极于《剥》,阳已失其尊位,为君子谋者,视阴之极盛,勿以其不利为虑,而取《坤》之顺德,顺而受之,止于上而不妄动,亦有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之象焉。 故视五为贯鱼之宠,犹《观》之宾王也。 上自以为舆,犹《观》之观民也。 世自乱而己自治,横逆自加而仁礼自存,盖时未可与论得失、顺逆之常理,而因其消而息之,方虚而盈者不失,修身以立命,则昼夜屈伸、运行不息之道在己矣。 虽不利于攸往,而非无可合之义,特非达天者不能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此全取山、地之象,而不依卦名立义者也。 言上者,非先王盛世之事,抑非君子尚志不枉之义。 一阳孤立,仅有高位,保固图存,则用此象为得也。 厚下,取《坤》之载物,养欲给求以固结人心;安宅,取《艮》之安止,以自奠其位也。 民依于君,君亦依于民,则虽危而存矣。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床,所安处者。 以,犹及也。 所见不明,不知有而藐忽之曰蔑。 阴以载阳,使安居于上,阴之正也。 初六,卑下柔暗,沉溺于积阴之下而不能自振,虽力不足以剥阳,实陷于邪,以倾阳者深矣。 迷于贵贵尊贤之义,藐大人而不知畏敬,自为凶人,天下亦受其凶危矣。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灭,沉没也。 暗为阳害于下,以其沉没于幽暗之中,而不知奉阳之为正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床干也。 较足而近矣,其不知有正犹初也,故凶亦如之。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与,音预。 自恃其居中得位,为群阴之主,而与阳若不相与,然则剥之而无忌。 夜郎王岂知汉之大哉! 六三,剥之无咎。 谓于《剥》之世,独能无咎也。 与群阴居,不能拔出自奋,以拯阳而定其倾,而心不忘于贞顺,与上相应,如狄梁公之事女主,关公之为曹操用者,君子曲谅其志。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各二阴,三不与之相得,志在上九。 六四,剥床以肤,凶。 四近阳而与《艮》为体,非不知有贞,而茫昧以自沉溺者,爻值退位,下而与群阴相比,以迫阳而剥之,此华歆、崔胤外交贼臣以丧国者,其志惨,其祸深矣。 凶,谓上九受剥而凶也。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为上九危之。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天子进御之制,王后当夕于月望,初自御妻、嫔、夫人而渐进。 贯鱼,自上而下之序也。 以犹率也。 六五柔,居中位尊,以上承乎阳,阳一而阴众,有后率群妾以分君宠之象。 五阴,盛之极矣,乃独以切近剥肤,归恶于四,而五不言剥者,不许阴之僭天位以逼孤阳,因其得中而密近于上,节取其善焉。 圣人不得已之深情也。 无不利者,所以奖阴之顺承,而歆之以利也。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能率群阴以承事乎阳,可无尤矣。 阴虽处极盛之势,固有救过之道。 后唐明宗焚香祝天,愿中国早生圣人,庶几此义焉。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群阴极盛,一阳仅存于上,硕果也。 不食,不为人所食。 言不用于世也。 当《剥》之世,功无可与立,道无可与行,上高蹈远引,安止而不降其志,虽不食,而俯临浊世,其可以驾驭之道,自在得舆矣。 彼小人者,虽朋邪以逞,徒自剥其庐而已。 庐,所以荫己而使宁居者。 一阳覆上,本阴之所藉荫者;君子不屑与施治教,则庐剥矣。 群邪得志,君子方超然卓立于其外,不歆其富贵,不屈其威武,虽无拨乱反正之功,而阴以留正气于两间,则名义不亡于人心,当时之小人不被其荫,而终不能掩其扶持世教之道,然则攸往不利,而亦何不利哉!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无君子则世无与立,阴虽盛,不能不载君子。 小人剥庐,亦何所用乎? 徒自失其依止而已。 郑忆翁云:天下皆秋雨,山中自夕阳。 复  震下坤上复。 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还归其故曰复。 一阳初生于积阴之下,而谓之复者,阴阳之撰各六,其位亦十有二,半隐半见,见者为明,而非忽有,隐者为幽,而非竟无,天道人事,无不皆然,体之充实,所谓诚也。 十二位之阴阳,隐见各半,其发用者,皆其见而明者也。 时所偶值,情所偶动,事所偶起,天运之循环,事物之往来,人心之应感,当其际而发见。 故圣人设筮以察其事,会情理之相赴,而用其固有之理,行其固然之素位,所谓几也。 几者,诚之几也,非无其诚而可有其几也。 是则爻见于位者,皆反其故居,而非无端之忽至矣。 然《姤》一阴下见,不可谓之复者,阳位乎明,阴位乎幽,阳以发,阴以居,道之大经也,则六位本皆阳位,阴有时践其位,而固非其位,故阳曰复,而阴不可曰复。 且初、三、五,本阳位也,积阴犹盛,而阳起于初,得其所居,亦有复之义焉。 阳一出而归其故居,则不可复御,阴得主而乐受其化,故亨。 自幽而出见曰出;入乎积阴之下,而上与阴相感曰入。 疾,患也。 一阳初发,为天心始见之几,致一无杂,出无疾也;一阳以感群阴,阴虽暗昧,而必资阳以成化,情所必顺,入无疾也。 朋,谓五阴相连而为党也。 来,下相接也。 阴犹极盛,疑有咎焉,而阳震起于下,以受阴而入与为主,则朋阴之来,非以相难,而以相就,固无咎也。 以人事言之,在事功,则王者不易民而治,而圣作于创业之始,多士多方,虽繁有其徒,皆抚之以消其疑贰;在学术,则君子不绝欲以处,而仁发于隐微之动,声色臭味,虽交与为感,皆应之以得其所安,不患朋之来,而特在初几之贞一尔。 反复其道者,言有反有复者,其道也。 诚之所固有,几之所必动也。 七者,少阳之数。 数极于六,不可复减,必上生至于七,而阳复萌也。 天道之固然,即人事之大顺。 繇此以往,愈引愈出,而阳益生,皆一阳震起之功也。 率此而推行之,世无不可治,而人无不可为尧舜也。 《彖》曰:复亨,刚反。 《复》之亨,以刚之反于位也。 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以动而行乎顺之中,则于己无患其孤,而物虽赜,不足以相碍。 故特患其不动耳,无忧物之不顺也。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天之运行恒半隐半见。 日过一度,周而复出于地,于此可想阴阳具足,屈伸于幽明,而非有无也。 七日者,数极则反之大概。 旧说谓自《姤》至《复》,于《易》卦、天数俱不合,今不从之。 利有攸往,刚长也。 长,知雨反。 不动则渐向于消,动则必长。 往而进焉,继起之善,相因必至,故虽一阳乍生,而可谓之长。 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此推全体大用而言之,则作圣合天之功,于《复》而可见也。 人之所以生者,非天地之心乎? 见之而后可以知生;知生而后可以体天地之德;体德而后可以达化。 知生者,知性者也。 知性而后可以善用吾情;知用吾情,而后可以动物。 故圣功虽谨于下学,而必以见天地之心为入德之门。 天地之心不易见,于吾心之复几见之尔。 天地无心而成化,而资始资生于形气方营之际,若有所必然而不容已者,拟之于人,则心也。 乃异端执天地之体以为心,见其窅然而空、块然而静,谓之自然,谓之虚静,谓之常寂光,谓之大圆镜,则是执一嗒然交丧、顽而不灵之体以为天地之心,而欲效法之。 夫天清地宁,恒静处其域而不动,人所目视耳听而谓其固然者也。 若其忽然而感,忽然而合,神非形而使有形,形非神而使有神,其灵警应机,鼓之荡之于无声无臭之中,人不得而见也。 乃因其耳目之官有所窘塞,遂不信其妙用之所自生,异端之愚,莫甚于此。 而又从为之说,曰:此妄也,不动者其真也。 则以惑世诬民,而为天地之所弃,久矣。 故所贵于静者,以动之已亟,则流于偏而忘其全,故不如息动而使不流,而动岂可终息也哉! 使终息之,而槁木死灰之下,心已丧尽。 心丧而形存,庄周所谓虽谓之不死也,奚益,而不知自陷其中也。 程子曰:先儒皆以静为见天地之心,不知动之端乃天地之心。 非知道孰能识之! 卓哉其言之乎! 自人而言之,耳目口体与声色臭味,皆立于天地之间,物自为物,己自为己,各静止其域而不相摄,乃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各自为体而无能相动,则死是已。 其未死而或流于利欲者,非心也。 耳目口体之微明浮动于外,习见习闻,相引以如驰,而反诸其退藏之地,则固顽静而不兴者也。 阳之动也,一念之几微发于俄顷,于人情物理之沓至,而知物之与我相贯通者不容不辨其理,耳目口体之应乎心者不容于掩抑,所谓恻隐之心是已。 恻者,旁发于物感相蒙之下;隐者,微动而不可以名言举似,如痛痒之自知,人莫能喻也。 此几之动,利害不能摇,好恶不能违,生死不能乱,为体微而为用至大;扩而充之,则忠孝友恭、礼乐刑政,皆利于攸往而莫之能御。 则夫天地之所以行四时、生百物,亘古今而不息者,皆此动之一几,相续不舍,而非窅然而清、块然而宁之为天地也,审矣。 邵子之诗曰: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其言逆矣。 万物未生处,一阳初动时,乃天地之心也。 然非特此也。 万物已生,而一阳之初起,犹相继而微动也。 又曰玄酒味方淡,是得半之说也。 淡可以生五味,非舍五味而求其淡也。 又曰大音声正希,则愈非矣。 希声者,声之余也,是《剥》上之一阳也。 金声而后玉振之,帝出乎《震》,声非希也,限于耳官之不闻而谓之希也。 其曰天心无转移,则显与反复其道之旨相违矣。 天地之心,无一息而不动,无一息而非复,不怙其已然,不听其自然。 故其于人也为不忍之心,欲姑置之以自息于静,而不容已。 而岂大死涅槃、归根复命、无转无移之邪说所得与知哉! 是则耳目口体止其官,人伦物理静处其所,而必以此心恻然悱然,欲罢不能之初几,为体天地之心而不昧。 自其不流于物也,则可谓之静,而固非淡味希声以求避咎也。 是心也,发于智之端,则为好学;发于仁之端,则为力行;发于勇之端,则为知耻;其实一也。 阳,刚之初动者也;晦之所以明,乱之所以治,人欲繁兴而天理流行乎中,皆此也。 一念之动,以刚直扩充之,而与天地合其德矣,则出入无疾,朋来无咎,而攸往皆利。 故曰:作圣合天之功在下学,而必于此见之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至日,冬至也。 后,谓诸侯。 省方,行野而省民事也。 雷在地中,动于内以自治,而未震乎物。 民以治其家,君以治其朝,而无外事焉,所以反身自治而立本也。 言至日者,自至日为始,尽乎一冬之辞。 若云但此一日,则商旅暂留于逆旅,愈羁縻而不宁;后之省方,岂旦出暮归,而但此一日之不行乎? 民则至日以后,寒极而息,以养老慈幼,而勤修家务,后则息民于野,而修明政事,俟始和而颁行之,皆动于地中之象也。 自京房卦气之说,以冬至一日当《复》之初爻,限十二卦为十二月之气,拘蔽天地之化于十二卦之中,既无以安措余卦,则又强以六日一爻文致之,说愈不通。 使其果然,则冬至后之六日,何以为迷复之凶邪? 又云七日来复,自《姤》数之,则十二日而卦变尽,又自相戾背矣。 以冬至一日闭关为义,谓应时令,《观》值八月,阴气方盛,又何以独宜省方,《姤》当夏至阴生,又何宜施命哉? 天之有四时十二中气,自其化之一端,而八卦之重为六十四卦,又别为一道,相错而各成其理,并行而不相袭,自不相背,造化之神所以有恒而不可测也。 京房者何足以知此哉! 其说行,而魏伯阳窃之以为养生之术,又下而流为炉火,彼家之妖妄,故不可以不辨。 初九,不远复,无只悔,元吉。 不远,速而近也。 只,语助词,言不至于悔也。 初爻为筮之始画,一成象而阳即见,故曰不远。 推之于心德,一念初动,即此而察识扩充之,则条理皆自此而顺成,不至于过而有悔,此《乾》元刚健之初几,以具众理,应万事,而皆吉矣。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身者,最其不远者也。 乃动而出以应物,得失休咎,听之物而莫能自必,虽刻意求善,而悔亦多矣。 何也? 待物感而始生其心,后念之明,非本心之至善也。 方一起念之初,毁誉吉凶,皆无所施其逆亿,而但觉身之不修,无以自安,则言无过言,行无过行,卓然有以自立矣。 以诚之几,御官骸嗜欲而使之顺,则所谓为仁繇己不下带而道存也。 六二,休复,吉。 人依树荫以息曰休。 六二柔而得中,下近于阳,乐依其复,所谓友其士之仁者,与吉人居,则吉矣。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屈意而乐亲之曰下。 不远复以修身,仁人也。 下与之依,故吉。 凡阴居阳上,类以乘刚为咎,此独言下而非乘者,一阳下动,以资始之德震动群阴,非阴之敢乘,而五阴顺序以听其出入,无相离以相亢,静以待动,其德不悖也。 《易》之不可以典要求也,类然。 六三,频复,厉无咎。 频与濒通,字从涉、从页,隶文省水尔,近而未即亲之辞。 六三去初较远,不能如二之下仁,而与《震》为体,进而临乎外卦,其于《复》道不远矣。 然必严厉自持,不与上六相应,而后无咎。 以柔居刚,非一于柔者,故可有厉之象焉。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义不得与阴相昵,而上应迷复也。 六四,中行独复。 就五阴而言之,四为中矣。 处上下四阴之中,四阴环拱,欲奉之为主,几于不能自拔。 乃柔而得位,又为退爻,舍同类而下应乎初,乐听其复。 不言吉者,卓然信道,非以谋利计功,不期乎吉者也。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初之德仁,而又其正应,道所宜从也。 六五,敦复,无悔。 六五居尊位,疑可以与阳相亢,不听其复,乃为《坤》之主,厚重自持,则阳方长而己不拒,静以听动,无悔之道也。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考,省察也。 位虽居中,而度德相时,自省其不足,而顺静以退听,熟审于贞邪以待治,何后悔之有!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 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四处群阴之中而退听,五履至尊之位而大顺,皆不禁阳之来复。 上六远阳已甚,恃其荒远,欲为群阴之长,亢而不屈,不度德,不相时,迷而凶矣。 初方奋起,震群阴而施化,朋来无咎,固无所猜疑于上六而惩创之。 而上六既反天道,人不致讨,天且降以水旱之灾,薄蚀之眚,乃亢极而无自戢之情,怙其阴险,复行师以与初争胜败,师丧而命之不保,必矣。 上六非天子之位,故称国君,诸侯之负固不服者也。 至于十年不克征,谓初九荡平之难也。 隗嚣死而陇右不下,陈友谅殪而武昌未平,其象也。 以学者之治身心言之:仁之复也,物欲之感皆顺乎理,而余习存于几微,不易消除,非义精仁熟,仍留未去,故程子有见猎心喜之欢,克之之难如此,特为初九重戒之。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非君道而欲为之君,群阴且不从,况阳之震起者乎! 无妄  震下乾上无妄。 元亨利贞。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无妄云者,疑于妄而言其无妄也。 若非有妄,则不言无妄矣。 时当阴积于上,阳秉天化,以震起而昭苏之,则诚所固有之几也。 乃此卦天道运于上,固奠其位,二阴处下,非极其盛,而初阳震动,非以其时,理之所无,时之或有,妄矣。 然自人而言则见为妄,自天而言,则有常以序时,有变以起不测之化,既为时之所有,即为理之所不无。 理,天理也。 在天者即为理,纵横出入,随感而不忧物之利,则人所谓妄者,皆无妄也。 君子于天之本非有妄者,顺天而奉天时,于妄者深信其无妄,而以归诸天理之固有,因时消息以进退,而不敢希天以或诡于妄。 故天道全于上,天化起于下,元亨利贞,四德不爽。 而其动也,非常正之大经,于人或见为眚。 若日月之运行,自有恒度,诚然不相凌躐,而人居其下,则见为薄蚀,必退而自省,不敢干阴阳之变,以成事之愆,所以不利有攸往。 言其匪正者,未尝非元亨利贞之道,而特非人所奉若之正也。 故曰无妄,灾也;非天有灾,人之灾也。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外卦皆阳,阳与阳为类,而一阳离其群,间二阴而在下,以主阴而施化。 又自《遁》之变言之,九三之阳,入而来初,于将遁之世,返归于内,以主二阴。 其来也,欲以为主,非无情也。 有情,则虽不测之变,而固非妄矣。 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其动也,承健而动。 五刚中而二应之,不失其正,则非无所禀承而动者。 虽非时序,而承天固有之四德,惟其所施而可矣。 天道有恒而命无恒,故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者,存乎君子尔。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 天命不佑,行矣哉! 其匪正者,即此大亨以正之命,而有时不循其常,人不与之相值,则于人非所应受之命也。 夷、齐不遇虞、夏之世,孔子不与三代之英,天命自成其一治一乱之恒数,而于君子则为变。 日月之眚,当其下者不利,亦此理也。 昧其变而不知止,谓天命实然,或随时以徼利,或矫时而冥行,则违人情,悖物理,所往必穷矣。 天之命本非佑己,而可行矣哉? 盖天之大命,有千百年之大化,有数十年之时化,有一时之偶化,有六合之大化,有中土之时化,有一人一事之偶化。 通而计之皆无妄,就一时一事而言之,则无妄者固有妄也。 有所佑,有所不佑者,圣人不能取必于天,况择地相时以自靖之君子乎! 人子之于父母也,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命之以非己所当为,则夫已多乎道。 非是则不足以事亲,亦此道尔。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盛也。 对犹应也。 雷承天而行发生之令,不必有定方定候,而要当物生之时。 物与之无妄者,物物而与之,启其蛰,达其萌,灵蠢良楛无所择,而各如其材质,皆不妄也。 以无择为盛,以不测为时,此其为无妄者,虽若有妄,而固无妄也。 先王不以此道用之于威福,恐其刑已滥而赏已淫,虽自信无妄,而必有妄矣。 惟因万物之时,天所发生之候,行长养之令,金、木、水、火、土,谷惟修,草木、鸟兽咸若,使之自遂其生,则道虽盛而无过。 然所谓对时者,因天、因物以察其变,非若吕不韦之《月令》,限以一切之法也。 初九,无妄,往吉。 《无妄》之不利有攸往者,业已成乎无妄之世,更不可往也。 往吉者,以其无妄而往也。 初九承天之命,以其元亨利贞之德信诸心者,动而大有为,立非常之功,如伊尹之放太甲,孔子以匹夫作《春秋》,行天子之事,则先天而天弗违,往斯吉矣。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心安而人莫不服。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田间岁而垦曰菑。 岁耕成熟曰畬。 不耕而获,不垦而熟,有代之于先者也。 初九为《震》之主,以其不妄之诚,创非常之业;二柔得位而居中,虽与《震》为体,而动不自已,静听以收其成,则往而利。 言则者,戒占者之勿效人动而亦动也。 无妄之为,非诚信于己者,不可躬任其事。 自初而外,皆以安静为得。 不然,则虽合义守贞,而固匪其正也。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不言菑畬者,义同则举一而可括也。 不耕而获,其所收者亦薄矣。 惟不贪功利,故能以静御动而往利。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此以《遁》之变而言也。 或系之牛,《遁》之所谓巩用黄牛之革也。 行人谓初九,邑人则三固居其位者也。 二欲系阳于三,而阳来居初,为初所得,三以柔不当位,而外卦之健行且责其不敏,故灾。 灾,自外至者也,非三之自取,初使之然,程子所谓无妄之祸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邑人之有罪而蒙灾,妄也。 然失牛于其邑,不责其人而谁责? 则亦非妄也。 灾既非妄,安受其咎可矣。 故不言凶。 九四,可贞,无咎。 四与初相应,以刚济刚,非能静以处无妄者。 然动以诚动,有唱必有和,有作之者必有成之者,谅其诚而与同道,亦不失其正而得无咎。 可者,仅可之辞。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动而无妄,固有其事,则抑固有其理。 谅其非妄而与之相济可尔。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天位至尊,而初拥震主之威,以立非常之功,五之疾也。 然五中正得位,坦然任之,而不疑其妨己,而亟于施治。 初九之志,本非逼上,功成而坐受其福矣。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疑之则姑试之,不知其疾固无妄者,可勿药也。 成王之于周公,始试药之而四国乱,终勿药而王室安。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初以阳刚震起,代天而行非常之事,上九晏居最高之地,处欲消之势,不能安靖以抚驭之,而亢志欲行,则违时妄动,自成乎眚而无攸利矣。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时已过,位已非其位,权已归下,恃其故常而亢志以行,高贵乡公之所以自毙也。 大畜  乾下艮上大畜。 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大,阳也。 《大畜》,以阳畜阳也。 《艮》者,《乾》道之成,以止为德,以一阳止二阴于中,而因以止《乾》,其用虽柔,而志则刚,用柔以节《乾》之行于内,所以养其德而不轻见,待时而行,则莫之能御矣。 《乾》畜美于内,精义以尽利,敦信以保贞,备斯二德,皆《艮》止之功也。 不及元亨者,止而未行,长人之德未施,云雨之流形有待也。 不家食者,受禄而道行也。 以刚健大有为之才,止而聚于内,以不苟于行,家修之事也;而止之者,将以厚其养而大用之,待其汲引以进,与《艮》之一阳,志道合而利见,受禄不诬矣。 利涉大川者,健于行而姑止,止之者又其同志,以之涉险,蔑不济矣。 《小畜》,畜之者之志异,故相持而不解。 《大畜》,畜之者之道同,故相待而终行。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赞《大畜》之德,其美如此其至也。 刚健,《乾》之德也。 笃实辉光,《艮》之德也。 《艮》所以为笃实者,阴道敛而质,静而方,止于内而不亢,则务本敦信之道也。 《乾》之刚健,力行不倦,而《艮》以静敛之,又以光昭之志,著见于外,使《乾》信其诚,而益务进修,日畜而日新矣。 《乾》之六爻,外三爻,其功化也;内三爻,进德修业也。 畜其德业,而不急于功化,则学问益充,宽仁益裕,德自日新而盛,其资于养者深矣。 君子之自修,则韫玉以待沽,明王之造士,则誉髦以成德也。 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 尚,进也。 刚出乎二阴之上,居高以倡,引阳而进之,以进之道止之,诱掖奖进,使精其义,故利。 健行者恐过于敏,以止之道进之,使敦厚其德,非大正者不能,故贞。 不家食吉,养贤也。 养其德而使日新,则受以禄,而位与德相称而吉矣。 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有《艮》上一阳与《乾》合志,则踌躇以涉险,自有同心之助。 《乾》秉天德,易以知险,有应则弥利矣。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识,式吏反。 行,去声。 天者,资始万物之理气也。 山虽地之形质,而出云蒸雨,生草木,兴宝藏,皆天气沦浃其中以成化。 故天未尝不在山中,岂徒空虚上覆者之为天哉! 山之广大,其畜天之气以荣百昌者,厚矣。 君子安安而能迁,聚而能散,不欲多畜也。 惟学问之事,愈多而愈不厌,皆足以养德,故取象焉。 前言往行,亦人之美尔,而人受天之灵以生,言行之善,皆天理之著见,因其人而发也。 能知人之善皆天之善,则异端忘筌蹄,离文字,以求合于虚寂,其邪妄,明矣。 初九,有厉利已。 三阳具而后成《乾》,《艮》体具而后畜之也,涉险皆利。 在一爻言之,则刚健欲行而不受止,此《爻》与《彖》之所以小异也。 乃以止道养人之德者,施于刚躁之动,自未能遽受,故日新之德,亦必抑志受止而后成,非骤止之而即受,则于三阳有戒辞,与《彖》义亦不相悖。 初九阳刚始进,而四以柔止之于早,固有危厉不安之意,而戒之以利于已。 已亦止也。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刚得其位,可以自信无害,乃出而有为,则物之险阻固不可知,见止而止,然后无伤。 九二,舆说 。 说,吐话反。 车,所载以健于行者,故取象焉。 《大畜》之《乾》专言行者,对《艮》止而言,因时立义也。 ,车轴缚也。 说 ,解其轴之缚。 本不欲行,与《小畜》之说辐,欲行而车败异。 九二居中,无躁进之心,遇六五之止而遂止,乃静退修德之象。 不言吉凶者,力务畜德,志不存于利害。 若占得者,虽于事觉无害有利,而意不欲行,则止之。 《象》曰舆说 ,中无尤也。 居得所安,但求无过,不以进取为念。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 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曰,《本义》云当作日,今按文义,读如字。 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有良马之象。 上九与合德而尚贤,养其才于已裕而延之进,可以骋矣。 而四、五二阴居中为碍,未可遽以得志,故必知难而守正乃利。 曰,戒令之辞。 舆,谓舆人。 卫,从行者。 九三进,初、二两阳且从之,其舆卫也。 闲,防制之,使守其职也。 己既艰贞,尤必申其戒令,使舆卫各有敬忌,而不失其度,乃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爻有以阴阳相应为合者,有以同类相得为合者,各因其卦。 此谓上九与《乾》合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施木于牛角以禁触,曰牿。 初九始出之刚,而位乎下,故为童牛,及其童而牿之,《本义》谓禁于未发之谓豫是也。 元吉者,吉在事先也。 四应初而止之,故有是象。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施德教于初九,非豫期于获福,乃养士而收百年之用。 小学而得上达之理,创业而致兴王之功,皆喜也。 喜庆皆自外至之辞,而喜乃中心之所悦,庆犹一时之嘉会尔。 六五,豮豕之牙,吉。 豕去势曰豮。 豮则驯而牙不妄噬。 六五应九二而畜之,九二刚不当位,有妄躁噬物之防,五豮之以制其暴,则刚柔相得而安,故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豕,不易制者也。 《春秋传》曰:封豕长蛇,荐食上国。 制其躁而使顺,应不期而至之庆也。 上九,何天之衢,亨。 何,负也。 路四达曰衢。 何天之衢,庄周所谓负云气,背青天也。 《艮》之畜《乾》,非抑遏之也,止其躁,养其德,以使裕于行也。 至于上九,尚贤而与阳合德,《乾》德已固,引而上升,则三阳依负之以翱翔,左宜右有,惟所往而无不通矣。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道,谓阳刚健行之道。 颐  震下艮上颐。 贞吉。 观颐,自求口实。 《颐》之为卦,以卦画之象而立名。 上下二阳,上腭下颔之象也。 四阴居中,齿象也。 颐之为体,下颔动以啮,上龈止而断之。 《震》动于下,《艮》止于上,亦颔象也。 颐所以食,而生人之养赖此为用,故为养也。 贞吉正乃吉也。 天生百物五味以养人,非有不正者也。 人之有唇舌齿颊以受养,亦岂有不正者哉? 滋其生,充其体,善其气,凝其性,皆养之功也。 《颐》卦之象,中虚而未有物,静以待养,初无纵欲败度之失,因乎其所必养,亦何患乎无饮食之正? 而小体为大体之所丽,养小体者忘其大体,养大体者初不废小体,《颐》之贞何弗吉也? 乃以其虚以待养,在可贞可淫之间,故戒之曰。 所谓贞者,存乎观与求而已。 观所可养而养之以养人,于可求而求之为口实以自养,则贞也,贞斯吉也。 非是弗贞,而何易言吉也?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养其所当养则正,正则遍给天下之欲而非滥,以天下养一人而非泰,咸受其福矣。 观颐,观其所养也。 君子以养人为道者也,然岂以徇人之欲哉! 既不吝于养人,而养君子,养小人,养老,养幼,人有等,物有宜,人子不以非所得奉之亲,人臣不以非所得奉之君,鼎肉不以劳贤者之拜,秉粟不以为继富之施,远宴乐之损友,惩淫酗之恶俗,食以时,用以礼,审察观度,而正不正见矣。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君子谋道不谋食,非求口实者,然养资于天下之物,岂有不求而自至者哉! 求之有道,则谋食即谋道矣。 自其小者而言之,如《乡党》《内则》所记烹割调和之皆有则,不以取一时之便而伤生,即不使不醇不适之物暴其气,而使沉溺粗悍以乱其性,则虽小而实大。 自其大者而言之,九州之贡,可供玉食,而箪食豆羹,乞人不屑。 故伯夷、叔齐饿于首阳,而孔子疏食饮水,乐在其中,禹疏仪狄而为百世师,桓公亲易牙而国内乱,所系者大,而必慎之于微,审察观度,贞不贞,吉不吉,于斯辨矣。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颐之时大矣哉! 此又推明《颐》之为道,本无不正,善观之,则因其时,合其宜,不必如异端之教,日中一食,矫廉之操,死于嗟来,而后为贞。 而民物之生皆厚,德皆正。 与天地养物之理通,而圣人之为元后父母亦即此以咸得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山下之雷,山上闻之,其声不正。 古云:衡岳峰顶闻下雷声如婴儿。 愚尝验之,隆隆隐隐,方动即止,信然。 饮食言语皆繇于口,言欲出而慎之,食欲入而节之,不宣志而导欲,常使如山下之雷,不迫不滥,枢机谨而心存,嗜欲制而理得,皆所以养德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以全卦立言,谓初为尔,我谓二上四阴也。 灵龟,所从问得失者。 初九,动之主,得失之几在焉。 本灵龟也,乃躁动而望四阴以垂颐,不自观而侈于物,宜其凶也。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观人之朵颐,贱甚矣,而云亦不足贵者,《易》不为贱丈夫谋。 若嵇、阮之流,以沉醉相尚,自谓为贵,而岂知其事止饮食,亦不足贵哉! 王融云为尔寂寂,令邓禹笑人,则尤朵颐之凶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阳求,阴与。 凡物之养人者,皆地产也;故初为自求养,二以上四阴为养人。 颠,逆也。 野人养君子,下养上,顺也;自上养下,逆也。 拂,违也。 经,上下相应之常理。 邱,高也,谓五也。 二与五为正应,义当上养,即使下养小人,亦必承君命以行而不敢专;今见初之贪求,就近与之相感,拂君臣令共之大义,不奉命而市私恩,行必凶矣。 陈氏厚施于民以夺齐,其免于凶,幸也。 汲黯矫诏发粟,史氏侈为美谈,揆之孟子搏虎之喻,则固人臣之所不得为,亦凶道也。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掠美市恩,上且为君所恶,下且为同事所侧目矣。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拂颐,拂人待养之情而不养也。 六三与《震》为体,初之所望养者也,乃位刚志进,而与上九之尊严静止者相应,拂初而不与之颐。 当多欲之世而吝于与,虽异于二之市恩徇物,为得其贞,亦凶道也。 小人之欲不可徇,亦不可拂,上既刚正不受其养,又拂小人之情欲,绝物以居,无用于世,故无攸利,不能利物,不合义矣。 《易》屡言十年,要皆终竟之辞。 仅言十年者,《春秋传》谓蓍短龟长,以此。 圣人不终绝人,而天道十年一变,得失吉凶,通其变而使民不倦。 筮不占十年以后,其意深矣。 蓍之短,愈于龟之长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颐》以养人为道,拂而不养,悖于观颐之道。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 六四正应乎初而施之养,以上养下,亦颠颐也。 当位而养其所应养,故吉。 虎视,谓初九。 耽耽,垂耳貌。 虎怒噬则耳竖,耽耽,顺而有求也。 初九刚躁,本虎也,以有逐逐之欲,媚养己者。 四以养抚之,疑于徇小人之欲,然居其位,而以君子畜小人之道使之驯服,则固无咎。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上谓四居上而临初也,光者,君子有养民之道,非以徇小人,其志光明。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六五不与二应,拂上养下之常经,而比于上九,以成止体,以之处常得正而吉。 然不厌小人之欲,则缓急无与效力,以之涉险,危矣哉! 武王伐殷,散巨桥之粟;汉高推食解衣,而韩信效死。 饮食之于人,大矣。 勿以己之居贞而强人同己,君子达人情,而天下无险阻矣。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能顺乎上,则可以安其居矣。 上九,繇颐,厉吉,利涉大川。 人知下颐之动,以啮物而效养,不知非上颐之止,则动者无所施。 故《颐》之为功,必繇乎上。 上九以刚居高,为《艮》止之主,静正无欲,止动于发。 其以自养者正,则德威立而人不敢妄干之。 所施养于人者罔非其正,吉道也。 以之涉险,正己无私,不贪利而妄动,则无不利,涉险者虽务得小人之情,而必端严以自处,诸葛孔明所谓宁静可以致远也。 《象》曰繇颐厉吉,大有庆也。 不期人之顺己而人自服。 大过  巽下兑上大过。 栋桡,利有攸往,亨。 卦之六位,初在地下,潜藏未见,有体而不能用;上既居天位之上,不近于人,有用而体托于虚,皆物之所不乐居也。 中四爻出于阴上,人效其能,而登天位,固为阳之所宜处;而天之化、人之事、物之理,无阳不生,无阴不成,无理则欲滥,无欲则理亦废,无君子莫治小人,无小人莫事君子,而《大过》整居于内,既据二、五之中,复据三、四人位以尽其才,摈二阴于重泉之下,青霄之上,岂非阳之过乎! 《大过》《小过》之象,皆以三、四为脊,中竦而两迤于下。 拟之以屋,三、四其栋,初、上,下垂之宇也。 阳之性亢,栋竦而高,上下柔弱,故为栋桡。 恃其得位乘权,为可久居,则终于桡。 利,宜也。 宜往交于阴以相济而后亨。 二、五利而无咎,往之利也。 《乾》之积阳,甚于《大过》,而非过者,十二位之在幽明,各司其化,奠阳于明,奠阴于幽,阴不自失其居,故阳可无过。 《大过》业延阴以效用,而又置之疏远,故过也。 《夬》之所以非过者,阳方盛长,阴留不去,非阴方出而厄之也。 《姤》之所以非过者,阴起干阳,阳有往势,非据止天位而不思迁。 所以惟此一卦为大之过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 栋桡,本末弱也。 初、上皆下垂者,而上有末之象焉。 又自下承上则谓之本,自上垂下则皆谓之末。 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说,弋雪反。 二、五中位正,而与初、上相比,下交成《巽》,以受其入;上交成《兑》,而相说以行,则可节其过而亨。 非然,未有能亨者也。 大过之时大矣哉! 独言其时大者,谓其时为成败兴衰所难必之时,不易处也。 君子居得为之位,小人失职而远出,非甚盛德,鲜不激而成害也。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灭,湮而欲沉之也。 泽欲灭木,木性上浮,终不可抑。 君子之行,独立于流俗之表,世不见知而不惧、不闷,抑之而愈亢,晦之而弥章,不嫌于过刚。 若处得为之时,交可与之人,则不可过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白茅,茅之秀也,柔洁而朴素。 古者祀上帝于郊,扫地而祭,以茅秀藉俎笾,所以致慎,而不敢以华美加于至尊。 初六承积阳于上,卑柔自谨,有此象焉。 君子守身以事亲,如仁人之享帝,求无咎而已。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位在积刚之下,故以柔为美。 则栋之桡,非己不克承之咎,过在大也。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杨,阳木,阳亢则枯。 稊,根下旁出之白荄。 女妻,室女也。 阳刚虽过,而二得中居柔,以下接于初之稚阴,故有此象。 生稊则再荣,得女妻则可以育嗣。 当过之世,而能受阴之巽入,故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自虑其太过,因而下交初柔而乐承之,刚柔调矣。 九三,栋桡凶。 三、四皆凸起而为栋者。 三以刚居刚,躁于进而不恤下之弱,下必折矣。 包拯用而识者忧其乱宋,不顾下之不能胜任,其能安乎!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民者,上之辅也。 过刚则人疑惧,事不立而怨作,谁与辅之!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四以刚居柔,虽隆而不亢;二、三两阳辅而持之,可保其隆。 然外卦之体,以上爻为藉,上弱不足以胜任,亦不能有为矣。 四退爻就内,故以上为它。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不桡乎下,所吝在上耳。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阳过已极,亢居尊位,下无相济之阴,惟上六与比而相悦,一时之浮荣也。 故为枯杨生华,老妇士夫之象。 五为主,以比于上,不言士夫得老妇,而言老妇得士夫者,五无就阴之志,上为《兑》主,悦而就之也。 五得位得中,亦未有咎,而时过昵于非偶,则讪笑且至,必无誉矣。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 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下无辅而求荣于上,终必危矣。 亢极而屈于失所之孤阴,自辱而已。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过涉,谓阳已过,而己涉之以出其上,如水盛涨而徒涉,必至于灭顶之凶。 然过者阳也,非阴之咎也。 上欲以柔济刚,而刚不听,反摈抑之于外。 进柔和之说于刚严之主,以此获罪者多矣,其心可谅也。 言灭顶者,卦以三、四为脊,覆乎上爻之上也。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志在济刚,道之所许。 坎  坎下坎上习坎。 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伏羲之始画卦也,三画而八卦成。 及其参两而重之,阴阳交错,分为贞、悔二卦之象,以合于一,而率非其故。 然交加屡变,固有仍如《乾》《坤》六子之象者。 《震》得《震》,《巽》得《巽》,《坎》得《艮》,《离》得《兑》,《艮》得《坎》,《兑》得《离》,贞、悔皆为六子之象,与他卦异。 盖他卦为物化人事之变,随象而改。 而雷、风、水、火、山、泽,易地易时,大小殊而初无异也,重者仍如其故。 有以源流相因成象者,《坎》也;以前后相踵成象者,《震》也,《巽》也,《离》也;以上下相叠成象者,《艮》也;以左右相并成象者,《兑》也。 相因、相踵、相叠、相并,而其形体、性情、功效无异焉,故即以其三画之德拟之,而仍其名以名之。 此成象以后,见其不贰之物,变而必遇其常也。 习,仍也。 重卦八而独加习于《坎》者,举一而概其余也。 《坎》内明而外暗,体刚而用柔,藏刚德于至阴之原而不可测,故为坎坷不平之象,而效于化者为水。 自其微而言之,则呵嘘之蒸为湿者,气甫聚而未成乎涓滴,皆含《坎》之性,而依于阴以流荡于虚,固不测也。 及其盛大,则江海之险而难逾,亦此而已。 若其流行之处,则地之不足而为泽以受水,犹其有余而为山以积土,故《坎》《兑》分配焉。 阴之凝也,坚浊以静,而为地之形。 阳之舒也,变动不居,而为天之气。 故曰阴静而阳动。 阳非无静,其静也,动之性不失。 阴非无动,其动也,静之体自存。 水亦成乎有形者矣,而性固动;静则平易而动则险,已成乎形而动者存,是静中之动,几隐而不易知者也。 《坎》之德亦危矣哉! 而阴阳必有之几,天地所不能无,虽圣人体易简以为德,亦自有渊深不测、静以含动之神,则亦非但机变之士,伏刚于柔中以为陷阱者然也。 《坎》而又《坎》,其机深矣。 而圣人于《易》,择取元化之善者以为德,而不效其所不足,故特于刚中之象,著其有孚,谓其刚直内充,非貌柔以行狙诈,而易以溺人者之足贵也。 若老氏曰上善若水,则取其以至柔驰骋乎至刚,无孚之《坎》,为小人之险,岂君子之所尚哉! 维心亨者,外之柔不足以亨,而中之刚乃亨也。 以刚中惇信之心行乎险,而变动不居者皆依有形之静体而不妄,则行可有功而足尚。 君子所贵乎《坎》者,此也,孟子所谓有本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 重,直龙反。 重险则嫌于不诚,故以下文释之。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此释有孚之义。 水之性险,故专以水言。 自其著者而言之,所以见《坎》固天地自然之化,非人为机诈之险也。 水有流有止,坎者其所止也,而洊至于重坎,则流也。 流则易淫泆而逾其所居,变诈之所以叵测也。 而水不然,虽流而必依其所附,在器止于器,在壑止于壑,不逾其涯量,以凭虚而旁溢,是阳之依阴以为质也。 行险者,性虽下,而迂折萦回于危石巨碛以必达,乃至高山之伏泉,渴乌之吸漏,不避难而姑止,而往者过,来者续,尽其有以循物不违,此水之有孚者也。 善体此者以为德,则果于行而天下谅其诚矣。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心者,函之于中以立本者也。 言乃者,明非外见之柔,可以涉险而得亨。 行有尚,往有功也。 不终陷于二阴之中,行而必达,润物而必济,故天下尚之。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此又推言险亦自然不可废之理,而必因乎险之时,善其险之用,非凭险以与物相难也。 天以不可升为险而全其高,非以绝人自私。 地以山川邱陵为险而成其厚,非以阻人于危。 王公以城郭沟池为险而固其守,非以负险而肆虐。 用险者非其人,不可也。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此专取重险为水洊至之象,而取义也。 凡相仍而至者,必有断续,而水之相沓以至,盈科而进,不舍昼夜,君子之学诲以之,则不厌不倦。 常德行者,月勿忘其所能。 习教事者,温故而知新。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据全卦已成之象,以言一爻之得失,此类是也。 当习坎已成之世,而以阴柔入于潜伏之地,将以避险,而不知其自陷也。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险已频仍,道在刚以济之;而卑柔自匿,不能忘机,葸畏已甚,必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二以刚居柔,虽中而未能固有其刚,诚信未笃,所行不决,如水之在源,有远达之志,而仍多迂阻,足以自保,而忧危亦甚矣。 《坎》之内卦皆失位,故二虽中而未亨。 《离》之外卦皆失位,故五虽中而多忧。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未离乎中,故可以小得。 而前有险而未能出,无以及物,故所得者小。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之,往也。 坎坎,坎而又坎也。 险且枕,下之险承之。 入于坎窞,上且进而入于险也。 当二险相仍之际,柔不能自决,波流来往于险中,徒劳而无能为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陷阳者阴也。 阴之乘阳,三与上当之。 乃三以柔居刚,而为进爻,志不在于陷二,故异于上六之陷人而因以自陷。 然徒怀济险之志而不能自拔,则固无功之可见矣。 六四,樽酒簋贰 句 ,用缶 句 ,纳约自牖,终无咎。 贰字,《本义》从晁氏连用缶为句。 今按:连上读为簋贰,自通。 樽以盛酒,燕礼也。 簋以盛黍稷,食礼也。 贰,间也。 陈樽酒而又设簋食,合而相间,非礼,而急于乐宾,情之迫也。 缶,陶器,有虞氏所尚,器古而质朴,谓樽与簋皆瓦也。 缶制下平而博,盛物能不倾者。 纳物必于户,迫于纳而嫌其约,乃自牖焉。 古之牖无棂,故可纳。 柔乘刚,则陷阳而险;承刚,则载阳而使安。 六四,柔居柔而当位,上承九五,故其象如此。 以水言之,则溪涧仰出,合流于大川之象;相孚而合,则且出险而夷。 夫惟其情之已笃,则虽俭不中礼,而江海不择细流,是以终得无咎。 《坎》之内卦言险,而外卦不言者,水险于源而流则平,故四、五为美,异于《离》火之下灼而上且灭也。 方技家以言心肾之交,本此。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际,相交接也。 柔居柔,以接当位得中之刚,故情迫而输诚恐后也。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 九五刚中得位,而处洊至之下游,所谓江海为百谷王者,流盛而不盈溢,此当之矣。 既有盛大流行之德,则危石巨碛,皆所覆冒,而险失其险,至于平矣。 虽疑于为阴所乘,而不得外见,然持之有道,进而有功,何咎之有!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大者,自肆之意。 刚中以动,而在二阴之中,含明内蕴,故无盈满自大之咎。 上六,系用徽 ,真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凭高以陷阳,障洪流而终决。 世既平,而己犹险,刑必及之。 徽 ,系罪人之墨绳。 丛棘,狱也。 三岁,古者拘系罪人,以三岁为期。 不得,不见释也。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较初之失道为甚,故其凶为尤长。 离  离下离上离。 利贞亨,畜牝牛,吉。 阴本柔暗,而附丽乎阳以得居乎中,则质之内敛者,固而发于外者,足以及物,故其化为火。 火之气,日在两间,不形而托于虚,丽于木而炎以成熟,光以照耀,乃成乎用。 外景者,阳之发也,阴固在内者也。 得所利以成其用,则利,居得其所而正,则贞;能知所附丽而得中,美不必自己,而大美归焉,则亨,皆言阴也。 畜,聚而养之也。 牝牛,顺之至者,谓阴也。 畜,阳畜之也。 阳任于外,以为阴所丽,以保阴而使不滥,则成阴之美而阴信任之,故吉,言阳吉也。 阴静正居中,任阳以发舒其美;阳尽其才以施光晖于上下,而保阴以成不动之化,两善之道也。 人君虚顺以任贤,而化隆俗美,天下文明,此成王附丽周公以兴礼乐,而周公养冲人之德,以成大勋之道也。 其在学者,虚中逊志,常若不足,而博学多通,强行不倦,则文著而道明,亦此理焉。 反是者,刚愎中据,而溺于私利,《坎》之所以陷与! 《彖》曰:离,丽也。 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地,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丽,吕支反,丽乎地地字,从《集解》本。 此广言丽之义,以赞卦德也。 丽者,依质而生文之谓。 日月附天气以运,百谷草木依地德以荣,未有无所丽而能奠其位,发其美者也。 《离》之德重明,而惟柔中以丽乎刚之正,故明不息。 人君以此道,不据尊以孤立,而行依乎道,治依乎贤,则礼乐文章效大美于天下,而化成矣。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柔而丽乎刚之正,则奠位乎中,而自通天下之志,故君道以之而亨。 上既虚己以任贤,则贤者亦尽其发挥,而道行志得,无疑沮之忧,惟尽其才以养君于善,顺而吉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谓日也。 不取象于火,而取象于日者,火相迫则在上者灭,若其已息而更然,有异火矣。 日则今日已入地,明旦复出,不改其故。 言两作者,以卦体言尔,实则相续无穷也。 大人,德位俱尊之称。 非其德,无其位,施明不已,则文有余而实不足。 惟大人德盛而道在。 照四方,事日变,道日新,明不继,则自以为无不知明,无不处当,而固有不明不当者矣。 求人之情,通物之理,岂有穷哉!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履,始践其境也。 错然,经纬相间、文采杂陈之貌。 《离》体已成,而初九动于其下,忽睹此物理错陈之大观,以刚而有为之才,为二所任,则为物所眩而急于自见,咎道也。 乃位在潜退,有敬慎而不敢尝试之心焉,所以无咎。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辟,必益反。 刚明可试,而急于自见,则咎。 敬慎以辟除之,乃可以无浮明不终之害。 娄敬脱挽辂,马周被召于逆旅,为时所倚重,骤著其聪明以求饰治道,而一用不能再用,终以不显。 太祖善解缙庖西之书而不用,使老其才,教以敬也,惜乎缙之不自知敬也。 六二,黄离,元吉。 黄之为色,近白而不皎,近赤而不炫,与青黑居而不相掩,能酌文质之中,以丽物采而发其文者也。 元吉,吉于始也。 水之相承,源险而流平。 火之相继,始盛而终烬。 故《坎》道盛于五,《离》道盛于二。 人之有明,待后念之觉者;牿亡之余,仅存之夜气,终不可恃也。 若昭质之未亏者,一念初发,中道灿然于中,自能虚以受天下之善,而不蔽于固陋;迨其已知,更求察焉,则感于情伪而利害生,私意起,其所明者非其明矣。 故愚尝有言,庸人后念贤于前念,君子初几明于后几。 天理在人心之中,一丽乎正,而天下之大美全体存焉,夫子所以讥季孙之三思也。 其在治天下之理,则开创之始,天子居中而丽乎刚明之贤,以尽其才,则政教修明而中和极。 建若中叶以后,更求明焉,虽虚己任贤,论治极详,且有如宋神宗之只以召乱者。 此六二之吉,所为吉以元也。 占者得此,当以始念之虚明为正。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二、五皆中,而二得其道矣。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前明垂尽,不能安命自逸,而怀忿忮以与继起争胜,不克则嗟,所谓日暮途穷、倒行逆施者也。 生死者屈伸也,乐以忘忧,惟知此也。 卫武公耄而好学,非自劳也,有一日之生,则尽一日之道,善吾生者,善吾死也,乐在其中矣。 大耋之嗟,岂以忧道哉! 富贵利达,名誉妻子之不忍忘而已。 马援跂足于武溪,卒以召光武之疑怒而致凶,况其下焉者乎!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知不可久,则鼓缶而歌可矣。 少而不勤,老而不逸,谓之下愚。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前明甫谢,余照犹存,而失位之刚遽起而乘之,羿、莽是也。 占此者,小人虽盛,可勿以为忧。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前明之余焰,犹足以灼始然之浮火而灭之。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后明继前明而兴,以柔道居尊,高宗宅忧而三年不言,成王即政而嬛嬛在疚,尽仁孝以慕先烈,知艰难而戒臣工,商、周之所以复明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离,谓丽乎其位也。 仰承先烈,而欲嗣其耿光,非忧危以处之,不胜其任矣。 元祐诸贤,辅其君以解熙、丰之政而求快一时,无恻怛不得已之情,未能无过。 若曹丕定嗣而抱辛毗以称快,魏之不长,妇人知之矣。 此专为嗣君而言。 然君子守先待后,亦可以此通之。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王用,王命之也。 有嘉,叹美其功之辞。 折首,罪人斯得也。 俘馘生死皆曰获。 丑,小类。 获匪其丑,胁从罔治也。 当嗣王之初,必且有不轨之奸,乘之妄动,六五之忧危所以不释也。 上九为五所附丽以求明者,而在外,盖胤后徂征,周公东征之象。 诛其首恶而兵刑不滥,虽刚过而疑于亢,实所不得而辞。 仅言无咎者,所谓周公且有过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言非穷兵黩武,以天下未定,不容不正也。 孟子承先圣而惧,辟邪说以正人心,归斯受之,亦此二爻之义。 读《易》者以义类求之,无不可占,无不可学也。 《周易内传》卷二下终 发布时间:2025-08-11 12:02:4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5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