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内传卷三上·下经起咸讫解 内容:  咸  艮下兑上咸。 亨利贞。 取女吉。 取,七句反,下同。 《咸》《恒》二卦,皆自《否》《泰》之变而言,是阴阳之动几也。 夫欲效阴阳之动以消《否》而保《泰》,则必相入以为主而效其匡济,则《未济》之以拨乱,《既济》之以反正是也。 又其不然,则阳居外以章其用,阴敛而内以守其虚,庶几天包地外以运行之几,则《损》《益》是也;而《咸》《恒》异是。 《咸》以《坤》三之六,往乎上而成悦,以《乾》上之九,来乎三而苟安以止;三、上者,浮动之几,阴阳相感,而遂相易以往来,所谓物至知知而与物俱化者尔。 四之与初,退而自立之位也。 《恒》潜移于下,以相入而相动,进则可以为,而退抑可以守,以是为久而固存之道,而不知所迁之失其位,则相持而终不足以为功矣。 此二卦者,阳皆内 ,而阴皆外著,阴得见其功,而阳反藏于内,求以消《否》而保《泰》,难矣哉! 时中之道,进以礼,退以义。 浮动而进,进不以礼也;潜移而退,退不以义也。 故二卦皆无吉爻,而《咸》之三、上,《恒》之初,为尤凶吝焉。 即二卦而较之,《咸》为愈者,九之居三,六之居上,感而犹不自失者也;《恒》初与四,则尤偷安而失其正矣。 是以《咸》固亨,而于物不伤其利,于己不丧其贞,《恒》则亨乃无咎,利贞而后利有攸往也。 《咸》之亨者,已成乎《否》,则不得不动以感,感虽浅而志亦自此而通。 若夫感之得失,视乎其后,而已非否塞之故矣。 利贞者,阳下而止阴之逼,阴上而悦阳以不流,固合于义,而二、五之中得其位,固保其贞也,故视《恒》为愈。 取女吉者,两少相得,初不必有深情至理以相与,然刚下而不离其类,则男道不渎,柔上而之于外,则女子远父母兄弟之道,故吉也。 虽然,于取女之外,无取焉矣。 君子择君而事,输忱以致身,谋道以交,尽忠而竭信,非夫妇之礼,仅因媒妁而通者也。 《彖》曰:咸,感也。 咸,皆也。 物之相与皆者,必其相感者也。 咸而有心则为感。 咸,无心之感也。 动于外而即感,非出于有心熟审而不容已之情,故曰咸。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说,弋雪反。 下女之下,胡嫁反。 感应以相与,谓随感随应,不必深相感而已应之。 然而阳得位以止阴之滥,阴得位以饰阳而说之。 有此德,故其占能亨利贞,而为取女之吉。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凡推言卦德而极赞之者,皆卦之情才本有所不足,而圣人穷理通变,以达天则,见阴阳之变化为两间必有之理数,初无不善之几,而但在观察之审,因而善用之尔。 夫受物之感而应之,与感物而欲通者,必繇其中,必顺其则,必动以渐。 而《咸》之无心,一动而即应,此浅人情伪相感之情,君子之所弗取也。 然而天地有偶然之施生,圣人有泛应之功化,道大而无忧,则几甫动而无择于时位,故阴阳一相接而万物怒生,无所待也。 圣人触物而应,仁义沛然,若决江河,深求之者固感之以深,浅求之者即感以浅,从其所欲,终不逾矩,天下乃以不疑圣人之难从,而和平旋效,则在天地圣人无心以感而自正。 《咸》之为道,固神化之极致也。 乃善观之者,于此而见道之至足,有触而必通,天地之情,不倦于屈伸。 故顽灵淑慝,生成肃杀,甫有所遇,即以其流行之几应之,而灾祥寒暑各得其理。 万物之情,著见而易动,甫与御之而即止,甫与绥之而即说,一如男女相感于一旦,初不必有固结之情,而可合以终身。 圣人见此情也,则知感以贞而贞即应,感以淫而淫即应,性不知捡其心,天下易动而难静,则外之所感,即为中之所说而安,而天地万物屈伸之几,情伪之变,在乍动之几,勿忽为无关于神理,则天地变而时中之道即因以成能,万物兴而得失之应即决于一念,此乃以善用夫《咸》而不忧其德之不固者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山至高也,而上有泽,不恃高也。 君子德厚于己,而受人以虚,则天下无感而不通矣。 然为山上之泽,非卑屈也,非中枵也。 君子之虚异于老氏之虚,久矣。 初六,咸其拇。 阴阳交感,三与上尔,而六位皆言感者,天地万物之情,感于外则必动于内,故不感则已,一感则无有能静者。 故君子慎其所感于利害情伪之交,恐一触而不能自持也。 爻之取象于人身者,阴阳感而物生。 阳成乎《艮》,而《乾》道成男,阴成乎《兑》,而《坤》道成女。 形之已成,形开神发而情生焉。 感之所生,一因乎成形以后,物之生也类然。 独取象于人身者《易》之有占,为人告而使人反求诸身,以验所感也。 内卦之感者,股也;外卦之感者,口也。 股,屈伸之机;口,情伪之所出也。 拇与腓皆随股而动者也。 初去三虽远,而俱为阳爻,股动而拇必感之象,居下而柔不能自主。 占此者,受制于人,而得失亦浅。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谓三,就内卦言之,分内外也。 志在外,己不能有志也。 六二,咸其腓 句 ,凶居 句 ,吉。 凶居,谓所处之不吉也。 腓,不能自动而听股之动者。 二比于三,随三所感而受之,屈伸者必然之理势,则吉凶皆其固有。 六二柔中当位,而无心以待感,则所处即凶,而亦理数之恒有。 贫贱患难,素位也;寿夭,正命也,皆莫不吉。 凶居而吉,则吉居可知矣。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顺受其正,如腓之顺股,则亦何害之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股,下体屈伸之所繇,以感腓,拇而使动者也。 阳自上而来三,以变《否》而使通,乃位刚志进,上与两阳为类,有随阳而往之象。 盖偶然以感,而相感之情不固,虽为《艮》之主,而无止道。 使终下感二阴,则亨矣;乃情终欲随阳以往,无固合之志,吝道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 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不处,言无深结二阴,与之终止之意。 所执下者,感下则为二阴之主,随上二阳则为三阳之卑役尔。 吝于厚施,依人而动,小人之道也。 九四,贞吉,悔亡。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自股而上,心也。 不言心者,府藏之宫,神志魂魄之舍,下自丹田,上至咽,大体之官,皆灵明之府;其言心者,言其会通之牖耳。 四超出于屈伸之上,而灵明受感,去上远而不易动,所以贞吉,虽若有悔,而非其固有也。 心者,万感之主,贞淫判于一念之应,故又戒以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言天下之动,吉凶得失相感者无穷,而心以灵而善动,易为往来所摇,则能贞吉而无悔者,未易也。 其义《系传》备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感于害固害,感于利亦害也。 未感者,心之本体,可以感而不妄感者也。 往来无定,而憧憧然以不定之情,则没于感而志不光大矣。 两设言之,以示得失系于一念,所谓人心惟危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居外而易以感者,上六也。 五与相比,不能不为之感。 然刚中得位,如背肉之安而不妄动,则亦可以免于悔矣。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末,谓上六。 谓之末者,为感尤浅,脢可不为之动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一口耳,而殊言之,谓之辅颊舌者,动则俱动,形其躁也。 天下之物有理,而应之也以心。 上最居外,易以受感,阴舍三而上,不繇中而驰骛于外,此道听途说所以弃德也。 不言凶咎者,得失无常,吉凶无据,《易》不为之谋。 占者遇此,勿听焉可耳。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滕,水流滕涌貌。 一感而即言,贱可知矣。 《兑》为口舌,又为悦。 佞人之言,令人可悦,非智者必为之感动。 《书》戒无稽之言,以此。 恒  巽下震上恒。 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咸》者,易动之情,感焉而即动也。 《恒》者,难动之志,相持而不相就也。 《否》《泰》《咸》《恒》《损》《益》《既济》《未济》,相综之间,相反甚焉。 《咸》之欲消《否》也迫,浮动于上,不待筹度于中而即感。 《恒》之欲保《泰》也坚,一阴已起于下,一阳已动于四,而二、五犹坚处于中以抑之。 初之阴,四之阳,各以阴降阳升之常理,植根深固而处于内,虽相应而无相应之情;其应也,皆以位之所固然而相应,非有情焉以相接,雷欲出而风欲入,虽会于一时,不相谋也。 且阴入于阳之内而干其化,阳微动于中而袭阴之藏,自恃也固,则于物有所不恤。 斯道也,非天地之不与圣人同忧,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恭己无为,听物之自成而不求近功者,未足以与于斯焉。 不动心之道,惟能知天下之言以通天下之志,则虽恒而亨也而可无咎,不然,则自恃坚者必忤于物,而忧疑生矣;惟持大正而不恤不足虑始之人情,义之与比而阴益乎物,罔违道以干誉而与物以大正,则虽恒而利有攸往,不然,则刚愎自用以远于人情,而行焉皆窒矣。 故必亨而后无咎,必利贞而后利有攸往。 《咸》以易感而难乎贞,《恒》以难迁而难乎利,非谓消《否》之道不在感,保《泰》之道不须久也。 视所以用之者何如耳。 德合于天地,道至于圣人,则感而遂通,悠久无疆,皆至德矣。 然而非希天之圣,终未易言也。 《易》不言二卦之失,而但言其所以得,盖物无可绝之情,而人不可以无恒,不容遽斥其所不足,以启拒物丧耦、徇物失己之弊,故但示以释回增美之道,与不可轻用之意。 圣人之修辞所以尽诚,而为化工之笔也夫! 《彖》曰:恒,久也。 执所安居以为可久之道。 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上,时掌反。 下,胡嫁反。 阳自初往四曰上,阴自四来初曰下。 雷动风兴,气以时至,各行其化,而自然相与。 阴入阳以求合,阳出乎上以动阴,此天地所固有之常理而非其变。 若此者,固将以为可恒久之道也。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要岂无道而可以恒哉? 阴阳之相袭,以时而应,势之恒也。 安而不迁,顺以动而用其正,道也。 无道而持久不移,咎之所积,据为利而害随之矣。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天地之道所以恒久者,以其不已也。 寒暑生杀,随时合义,而各以其正,则利有攸往。 非以是始,即以是终,终而不可更始。 据位于退藏之地,恃为不易之主,而能利攸往邪?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得天,合天运行之常度也。 变化而能久成,因时而变,而不爽也。 圣人之道,所存诸中者大正,则天下之风俗万变而卒成其化,未尝不以潜运于内者为可久之理,而要未有不循物之义以为大正者也。 若以密藏执滞为恒,贞淫未审,而皆据之,是天地以疾风迅雷为常,非天地之情矣;万物以发而不敛,枯而不荣为恒,非万物之情矣。 以其执而易毁者,知其贞而常存,君子之不谅而贞,知此而已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动而不可遏,风行而不可反,惟其立于内者定也。 君子之行于世也,因时顺应而不执,惟其所以自立者,持其志而不迁,故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而不为,物岂能移之哉!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浚,深入也。 以《泰》之变言之,初以阴自外来,入于二阳之下,而欲持根深固以为恒,故曰浚恒。 初与四,《恒》之主,而初尤其求恒之始志,僻尤甚焉。 虽上承乎刚,有贞顺之象,而凶德以之而成,行焉未有能利者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者,非一旦而可恒也。 深者,非一旦而可深也。 求之有序,则深造有渐,治道学术,未有不然者。 阴阳之交方《泰》,而于立卦之始,怙其《巽》入之巧,即求入阳之下,以据为安,人情不宜,天理不顺,自谓得深,以讥人之浅,而执以为恒。 陋儒涉猎《诗》《书》,即欲试之行事,以立不易之法,而乱天下,异端以顿悟为宗,持为密印而牿人心,皆此爻之象。 九二,悔亡。 初以浚为恒,二与之比,听其入而与之相保,悔道也。 然居得其中,虽不当位,能守其素,不求恒而未变,是以悔亡。 《泰》《否》《咸》《恒》《损》《益》《既济》《未济》,自然相应之卦,应所不论,故爻以相比取义。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能久者中也,异于求深于始者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卦惟三与上为当位,而其占凶吝者,《恒》者变而能常者也。 三与上恃其位之正,见一时之可安而不久以其道,则不能恒必矣。 初方入以求恒,三刚而求进,不忧其相迫,适以召初之耻辱耳。 或者,倘至之辞。 初与三非相应之爻,不期而受其辱,故曰或。 自下来曰承。 得位故贞,承羞故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在变,而变即其常。 天时人事,皆已异志,不随时以尽大常,而恃位为安,物不能容之矣。 九四,田无禽。 刚自下来而处于四,非所安而安焉,欲以动而有功,所谓守株待兔者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阳往交阴,进不得天位,退失其本基,以隐伏相机为可久之术,隗嚣、公孙瓒之所以亡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六五与四相比,听九四之动,不与俱动,任阳之动而静以相保,妇人之恒,妇人之贞也。 四亦以其柔而易亲,相与为保,遂见为可恒而退听焉,失丈夫之义矣。 吉在五,凶在四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一谓九四,五得中而从乎四,无易志,故吉。 从妇者,匿于其下以求安。 四虽为《震》主,而失位浮寄,其刚不正,近比乎阴,故有从妇之象。 凡从妇者,始未尝不暴,而终屈也。 上六,振恒,凶。 振如玉振之之振,收也。 上柔得位,阴阳方相入相动,己恃其居高得位,欲苟且柔和,以收拾为可久,凶之来,无以御之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上之于初、四,远矣。 以柔道收已变之局,不足以立功,则害且及之矣。 天道久而不已,惟终而有始也。 据其恒以为恒,凶必乘之。 《恒》卦六爻皆不吉,久不以道也。 二、五差能自安,而非变化以久成;三、上则无而为有,虚而为盈者也。 天地风雷之变而不失其常,岂人事之易及哉! 德非圣人,怙中藏之密用以终身,凶其免乎! 遁  艮下乾上遁。 亨,小利贞。 尊者出而在外曰遁。 《书》曰遁于荒野,犹《春秋》君奔称孙也。 立卦之体,下二爻为地位。 地位者,阳之所以藏于深,而植根以起用者也。 阴长而居二,阳退于虚矣。 虽下卦之三阳犹在焉,而三为进爻,且进而与三阳连类以往,故曰遁。 遁亨者,君子进则立功,退则明道,明哲保身,乐在疏水,于己无不亨;而息玄黄之战,以勿激乱,且立风教于天下,而百世兴焉,于天下亦亨矣。 小,阴也。 阴未失其居下之义,故利。 阳遁而与相应,故贞。 《遁》,阴长矣,而初、二无凶咎者,二得下之中也。 位莫美于中。 《临》,阳已得乎下之中,故阴爻皆蒙之而吉。 《遁》,未逾乎下之中,故阴爻无伤阳之慝。 《观》,犹得乎上之中,故爻多美辞。 《大壮》未得乎上之中,故辞多危。 以三画之重为三才之位言之,则二出乎地上,为人用之大美;五居天位而近于人,为人承天而天佑人。 以内外贞悔言之,初、四者退爻也。 三、上者进爻也。 进则过,退则不及,刚柔皆有过不及之失。 二、五酌其宜以立为定位,而居之安,故位莫美于中也。 阴利贞而无逼阳之过,阳之遁所以益亨。 阳亨,则阴过亦泯,而不丧其利贞矣。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四阳合志,上无阴以为之掩沮,志得而道亦伸矣。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当位谓九五,刚当位,则道无所屈。 应,二应五也,阴无拒之之情,而有挽留之志,礼意未衰,从容以去,《遁》之美莫尚焉,故曰好,曰嘉。 小利贞,浸而长也。 长,上声。 浸,渐也。 阴虽长而以渐,得中而止,未失乎正,而于义亦合。 遁之时义大矣哉! 遁非其时,则巢、许之逃、尧、舜,严光、周党之亢光武也;非其义,则君臣道废,而徒以全躯保妻子为幸,孟子所谓小丈夫也。 非精义乘时者,无繇以亨。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远、恶,皆去声。 山自以为高,而欲逼近于天;天覆帱之,而终不可逾,惟绝远之而不与相狎也。 不恶者,不屑与之争。 严者,虽求合而必不受,惟超然遁于其外,小人自伏处于下,君子之遁以自洁也,非若汉末党锢诸贤,处草野而与小人相触者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遁尾,为遁之尾也。 尾者,系于后而可曳者也。 初与四应,阳欲遁,而初以渺小之才,欲以柔道牵曳之,必蒙其严厉斥绝矣。 勿用有攸往者,戒其听阳之遁,而勿强往曳止之。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柔而在下,本无逼阳之嫌,而位卑力弱,不能作留行之客,但安处而勿与其事,自不见绝于君子。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胜,平声。 说,吐活反。 黄,中色,牛,顺物,阴道之正也。 革,坚韧之物。 胜,能也。 六二柔得中而当位,其情顺矣。 比近乎阳,而与五应,见阳之遁,坚欲留之,故阳欲去而情不能忘。 乃阳决遁而不可挽,不能吉,而其志可嘉,则远于凶咎矣。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非其志之固,则虚拘君子,所谓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者矣。 六二顺应于五,故其志可深信。 九三,系遁,有疾厉。 畜臣妾,吉。 三与二阴合为《艮》体,《艮》有止道,二执之固,而三为其所系,进退不能自决,心战而疾危矣。 斯道也,惟以之畜臣妾则可耳。 臣妾情顺乎己,与之近而抚之而不失其刚,则既无不孙之忧,而能容以使无怨。 畜者,止而养之,《艮》道也。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惫,谓志衰而气亦馁。 进退者君子之大节,故曰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好,去声。 否,如字。 九四有初六之正应,故得全其交好以去,而不出恶声。 君子引身而退之,吉道也。 小人恃不见恶于君子,而冒昧依附以有为,凶矣。 初六之所以灾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虽好而遁矣,岂小人之可徼以求福! 九五,嘉遁,贞吉。 二固志以执五,五得雍容成礼而退,遁之嘉者也。 然其吉也,以其贞也,非以其嘉也。 五岂邀二之执以为荣者哉!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嘉则嫌于不正,而刚中得正,道固不屈,所以吉。 上九,肥遁,无不利。 上九去阴远,而无应于下,则其遁也,超然自遂,心广而体胖矣。 夫往者所以来也,屈者所以伸也。 或屈于暗而伸于明,太公辟纣而终以开周,或屈于一时而伸于万世,孟子去齐而为百世师,无不利也。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四、五皆有应,则进退未免疑,而上独否。 大壮  乾下震上大壮。 利贞。 大,谓阳也。 壮者,极其盛之辞。 阳道充实而向于动,志盈气盛而未得天位,则为强壮有余而未乘乎时之象,故仅言其壮,若有勉之惜之之辞焉。 《乾》之四德,《大壮》所可有,不言元亨者,以未得天位,尚不足以统天,而达其云行雨施之大用也。 利贞者性情也,性情则已足矣。 美利足于己,可以美利天下,而纯阳无杂,则正而固也。 阴尚据其上,疑于相应,而贞则必利,其利以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嫌于言壮之太甚,故释。 刚以动,故壮。 阳德刚健而动,为天地之大用。 乾德已成,因时震起,以感二阴而动之;阴虽据尊位,莫能御也。 直为壮,曲为老。 积刚以摈阴,理直而壮,非但阳盛之谓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纯刚则尽自强之道,无阴私之累,而震阴以使知退。 刚以养成,动以时兴,皆正也。 正则无不合义而利矣。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正大,正其大也。 此言人能正其大者,则可以见天地之情,而不为阴阳之变所惑也。 天地之化,阴有时而乘权,阳有时而退听。 而生者,天地之仁也;杀者,物之量穷而自槁也。 大体者,天地之灵也;小体者,物欲之交也。 君子者,受命而以佑小人者也;小人者,违命以干君子者也。 人惟不先立乎其大者,以奋兴而有为,则玩生杀之机,以食色为性,以一治一乱为数之自然,则阴干阳,欲戕理,浊溷清,而天地之情晦蒙而不著。 惟君子积刚以固其德,而不懈于动,正其生理以止杀,正其大体以治小体,正君子之位以远小人,则二气 缊不已,以阳动阴,生万物而正其性者,深体其至大至刚不容已之仁,而灼见之矣。 故《大壮》之壮,惟其利贞,而二阴据上,不足为之累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地以上皆天也,故有雷在天上之象。 雷本阳气之动,亲乎天,非但震物。 君子之壮,壮于己,非壮于人也。 积自强之道以动而不馁者,惟体而已。 孟子谓之集义。 礼者,义之显于事物者也。 道义充而节文具,浩然之气自塞乎两间,如雷上于天,阴不能遏。 若助长以凌人,其壮必槁,非《大壮》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大壮》,大自壮也。 刚德已固,而以动则壮。 初以四与己同道,遂感之而与俱动,壮以趾而已。 妄动必折,故凶,惟其恃四之孚也。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二、三皆与阴应,初独与阳孚,宜其吉,而反凶者,德薄位卑,九四奋兴以往莅于阴,而不恃初以为援,则所孚者志不相通也。 九二,贞吉。 阳刚得中,为《乾》之主。 大之正,正以此也。 故直言其吉而辞简。 辞有险易,此易辞也。 阳不当位,而不言悔亡无咎者,《乾》道浑成,凡位皆其位。 故凡卦有《乾》体者,九二皆无悔咎之戒。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中则正也。 所谓中者,对外而言。 九二以庸德为健行,内修之尽,非施健于外,以凌物为壮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 羝羊触藩,羸其角。 罔与网通。 羝羊,壮羊也。 九三与上六相应。 小人见君子之壮而欲用之,而九三因欲网罗之以为己应,虽不自失,亦危矣。 羝羊本刚,以求牝故,急于前进,而九四以震动之才当其前,限之而困其角,乃反而不前,幸得保其贞耳。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因其有见用之情,遂欲网之,亦过矣。 杨龟山之于蔡京,唐应德之于严嵩是已。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 。 九四为《震》动之主,前临二阴,无所系应,阳实阴虚,以至实驰,骋乎至虚,无所阻蔽,为藩决不羸之象。 ,车箱也。 三阳在下,积实已盈,故壮莫盛焉。 《震》之壮,《乾》壮之也,大正而吉,虽不当位,固无悔也。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阴尚据天位,贵于往以治之。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此立乎卦外以说卦之全象也。 四阳类进,至此忽变而阴,丧羊之象。 易,《本义》云或作疆场之场是也,两相交界之地也。 《春秋传》云:疆场之事,一彼一此。 无悔者,言既壮以其贞,则虽未得天位而阴据之,亦可无悔也。 不以六五之得失为占者,为阳慰,不为阴危,君子辞也。 屡言羊者,朱子谓《大壮》卦体似《兑》,亦一义例,筮者偶用为占亦可。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此位非阴所宜居,故为羊叹其丧。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阳长,阴将退矣。 上六恃六五之得尊位,而己思藉之以安,有不欲去之象,而下望九三之应己。 乃三既为触藩之羊矣,上系恋观望而不能退,阳已壮,而四方尚往,固不能遂其固位之志,无攸利矣。 惟其柔而不争,知艰难以决于退,则可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 艰则吉,咎不长也。 不详,谓不审时度德。 咎不长者,退而不犯难也。 晋  坤下离上晋。 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晋,延而进之也。 《需》与《晋》同道而德异。 《需》三阳欲进,为阴所阂,而九五居尊以待其来,阴不能蔽之。 《晋》三阴欲进,为阳所限,而六五居尊以延之上,阳不能止之。 刚之相《需》,以道相俟也。 柔之相《晋》,以恩相接也。 康,安抚之也。 三阴分土而为主于下,有诸侯之象焉。 六五柔以抚之,使安其位,其所用锡者,马之蕃庶,马以行地而《坤》主利也。 昼日三接者,既锡之,又屈体以下延之。 昼日,《离》明之象。 三接者,天揖同姓,时揖异姓,土揖庶姓,遍晋三阴也。 《易》之为教,扶阳抑阴,而于《观》、于《晋》、于《鼎》,无恶阴之辞,于《晋》尤若与之者,阴阳刚柔皆天地之大用,有时而柔道贵焉,则亦不废其用。 然《彖》辞类有四德,而《观》《晋》无之,则阴之不足于德,亦可见矣。 不言吉者,王者之待诸侯,恩威并用而天下宁。 有大明之君,有至顺之臣,则可厚锡车马,隆礼延接以怀柔之。 不然,则锡以富而尾大不掉,谦以接而且有下堂见诸侯之渐,固不如《遁》与《豫》之利建也。 《彖》曰:晋,进也。 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明出地上,天子临诸侯之象。 顺而丽乎大明,诸侯承事天子之象。 柔进而上行,阴离四而进乎五,为柔之主,以延三阴。 《本义》谓自《观》变者,亦通。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明德者,无私无欲,可大白于天下之德也。 日出地而物皆照,非欲人之见之,明盛则自不可掩耳。 君子之明德,晓然使天下共喻而无所隐,取象于此。 自明对莅众而言。 卦与《明夷》相综,自待重以周,待人轻以恕,明晦异用之道如此。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初居下而不能即进,有摧如之象。 然柔进以安下位,其进不迫,是以贞吉。 阴自应阴,阳自应阳,道同相信之谓孚。 初与四应,以柔遇刚,罔孚也。 四罔与孚,将止其进,而初无急于求进之心,处之裕如,则虽见摧而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 裕无咎,未受命也。 行,去声。 独行,幽独之行,见摧而不失其柔静之操,故正。 未受命者,进阴者五也。 居尊制命,而应在二,初未受其登进之命,故当隐居自适以待时,所谓硕人之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 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愁字,古无音锄侯反者,《礼乡饮酒义》秋之为言愁也,音揫,此当同之。 愁,固也。 介,大也。 王母,谓六五。 阴居尊位,乃王母之象。 六二正应六五,坚固其柔顺之节以承上,故能受锡马三接之大福。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居中以守侯度,当位而得顺正。 六三,众允,悔亡。 众谓初、二二阴。 三当进爻,连类以进,众所信从,首受六五之延接,故虽以柔居刚,上碍于九四,而协心效顺,故悔亡。 《象》曰:众允之 句 ,志上行也。 众志皆欲进而受五之三接,故六三进而众从之。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鼫与硕通,大鼠也。 鼠之行,且前且郤,所谓首鼠两端也。 三阴志在上行,五方延而晋之,四以阳处退位,横亘其间,使三阴之行疑忌前却,不得速进,如鼫鼠然,虽以阳止阴,为得其贞,而亦危矣。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居非其位,徒以增人之疑,故危。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 往吉,无不利。 以阴居尊,一于柔以待下,宜有悔也。 然丽于二阳之间,而以虚明照下,下皆顺之,率此以往,延三阴而进之,虽有九四之沮,使欲进者首鼠两端,其失其得为未可知,而一意怀柔,劳来不倦,则安其位而吉,宜于物而无不利矣。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怀柔得其道,物自顺之。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角者,在上而触物者也。 晋其角,物方进而此为角,触而御之,不使其进之已过焉。 《晋》以柔进柔,柔过则上下无章而失制。 上九以刚居上,节柔之过,三阴方顺,无可用威,惟取私邑之不率者伐之,以建威销萌。 能如是,则吉而无咎。 若守其柔道之常为正,则法令不行而吝矣。 《离》以丽乎刚而得明,故可厉而吉,而上为柔爻,又下奉六五之阴为主,故有贞吝之戒。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柔道方行,阳施未能光大,故仅可伐邑以示威。 明夷  离下坤上明夷。 利艰贞。 夷,伤也。 《离》为大明,岂有能伤之者哉? 惟时处乎地下,为积阴幽暗之所掩,光晖不得及物,则其志伤矣。 君子之所谓伤者,非伤其身之谓,德不施于物,则视民之伤如己之伤也。 文王当纣之时,盖如此。 利艰贞者,二以柔居中得位,而养其明,以上事暗主,所合之义,在艰难而不失其贞,盖文王之志也。 文王于《明夷》而言贞,周公于《明夷》而言拯、言狩,各以其时,可以见《易》之为道,变动不居,然而文王之德至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难,乃旦反。 明谓日也,非地之能加于日上,日未升而入于地中也。 日固出于地以照天下,而时方在夜,则入地中,安以受其伤。 内,谓自修其德也。 外,出而事上也。 或以为中藏智而外示柔,则王莽之奸,岂文王之德哉! 《明夷》本以明而受伤,象大明为地所掩,而夫子即象以推德,则《坤》不为幽暗而为柔顺,若与卦义不相通。 然两间之启闭有其象,则天下有其时,而君子即可体之以为德。 夷者,时之变也,而君子之常也。 故死生祸福皆天之道,即皆圣人之德,非穷神达化者,其孰能知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 内艰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晦其明,安于下而受晦也。 内难,居于晦而不得出,以受暗主之辱也。 正其志,不失其柔顺中正之德也。 夫子两取文王、箕子之德,以言能体《明夷》之道者,惟文王、箕子足以当之,与周公备言殷、周兴丧之事异,盖亦有武未尽善之意与?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有夜之晦以息,乃有旦之明以作。 君子自昭之德,无物不彻,无时或息,而其莅众,则有所不察察于幽暖,而小人之情伪自无不昭彻于君子之心。 用晦者,所以明也。 《坤》为众,盖统贵贱贤不肖之杂处而言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周公于《明夷》之后,极其变而著之于爻,以为明之有晦,晦之复明,乃理数之自然,以见文王艰贞之德,必终之以燮伐之事,而周之革商为顺天之举。 爻动而变,变而情生事起。 故《爻》与《彖》,或道同而事不嫌于异焉。 初九,则太公之象也。 二阳为明所丽,周公自当九三,太公当初九,以夹辅清明之运也。 初去三阴也远,疏远在外,故宜避地远去。 飞,去之速也。 垂其翼,困穷之象。 君子于行,言其怀君子之道,往之海滨也。 三日不食,穷已至矣。 有攸往,往而丽乎六二,以昭明德,归周之象也。 主人有言者,殷之余民,固讥其异志,所勿恤也。 阳刚之才,既可以大有为,而分位不亲,去暗即明,出困而兴,义士虽曰薄德,而志得道行矣。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非其亲昵之臣,避无道而去,不食其禄,义也。 夫子但释此为义者,盖亦不取其攸往而有言,惟伯夷能终其于飞之义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此象文王之事也。 伤于左股,不能大行也。 言左股者,于足尚右,伤其左,尚未大伤,象羑里之得释。 马行地,《坤》象也。 马壮,阴盛,象纣恶盈也。 拯马之壮,救殷民以冀全殷祀,所谓虽则如毁,父母孔迩也。 终以受命于天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柔则顺,中正则道明于天下而可为则,有其德,故能救民之伤而吉。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此象周公相武王伐纣之事。 南狩以明治暗。 得其大首象诛纣。 疾,速也。 不可疾者,养晦待时,必天命既固、人心既顺之后,则事虽非常而固正。 九三与上六相应,以明之盛,进而克柔暗之将消,其时矣。 言贞而不言吉,期于合道之正,非谋利计功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太得也。 乃云者,时至而功乃就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此象商容、胶鬲之事。 左腹者,肝居左而主谋,预闻其惎周之谋也。 明夷之心,乃殷民被伤而望周之心。 于出犹言爰出,出门庭,输于周而劝其伐也。 六四与《坤》为体,盖居于暗邦者,四为退爻,下就内卦之明,故有此象。 不言吉利者,非人臣之常道,不轻奖其功。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苟暗极矣,则肘腋之臣,且窥短长以外交矣。 可不惧哉!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上为暗主,而五近之,相比于同昏之廷,不显其明以自晦,故为箕子之象。 然必如箕子之贞而后合于义。 不然,则其去飞廉、恶来也无几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箕子以宗臣而抑,非如微子之处嫌疑,既无去国之道,欲继比干以死,而君侧无亲臣,故佯狂为奴,而晦已甚。 然于艰难备极之日,彝伦攸叙之道未尝一日忘之,则迹自晦而道自明,是以利贞。 然则箕子怀道以待武王之访乎? 非也。 箕子无待武王之心,而访不访,存乎人者不可期也。 君子虽际大难,可辱可死,而学道自其本务,一日未死,则不可息于一日,为己非为人也。 怀道以待访,则访不可必,而道息矣。 志节之与学问,合于一而事分为二,遇难而恣情旷废,无明道之心,志节虽立,独行之士耳,非君子之所谓贞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此则纣之象也。 不明晦者,君昏而天下皆为之暗也。 初登于天,谓先王之克配上帝。 后入于地,殷后王之丧师也。 五,君位而上为《明夷》之主者,天位已去,寄居天位之上,将消亡之象。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 后入于地,失则也。 四国,四方之国。 照,明德被之也。 昏暗丧亡,仅云失则者,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失尧、舜之则,则为桀、纣也。 《爻》辞专象商、周兴丧之事,盖周公因文王艰贞之德而推言之,以见周之革商,乃阴阳理数之自然,而非武王之弋命,且以垂戒后世,为意深切,玩其辞以谨其动,而天命人事昭然矣。 《易》兴神物以前民用,而若此之类,专指兴亡得失之大故,若不切于民用者,以义类求之,则身之荣辱,家之成毁,初无异理,筮者皆可推理以利用。 而先王卜筮之设,原以国有大事,乃决于神,君子以占世道之污隆,进退之大节,故一可以商、周兴亡为鉴。 初非若《火珠林》之类,为市井屠贩之人谋锱铢之利、挟策干进之夫求诡遇之名也。 家人  离下巽上家人。 利女贞。 《家人》《睽》《蹇》《解》四卦,互相错综,而卦之名义见矣。 中四爻者,卦之定体也。 初、上者,卦之所始终,御体以行,而成乎象以起用者也。 《家人》中四爻皆得其位,而初、上以刚闲之,阳之为德充足而无间,御其浮游而闲之之象也,故化行于近,而可及于远。 《蹇》中四爻亦得其位,而初、上以柔载之,柔者不健于行,而滞于其方,足弱之象也,故外见阴而止不往。 《睽》中四爻皆失其位,既失位而乖矣,初、上又以阳束之于外而数动,故愈束之合而愈离,貌相应而情相猜。 《解》中四爻亦失其位,乃初、上以柔调和之,无所闲束,则静以居动,故危疑不安之意渐以解散,而阴阳之搏击以平。 《家人》闲各正之人情以聚。 《睽》束不正之意志则离。 《蹇》可行而养以柔,泉之育于山也。 《解》非所安而柔以缓之,雷之已出而释以雨也。 观其画,体其象,审其错综之异,而四卦之德与其爻之险易可见矣。 《家人》者,一家之人聚顺之象也。 各正其位以尽其道,而以刚严统之,无不利矣。 阴阳各得,而独言利女贞,归美二、四者,圣人曙于人情世变,而知齐家之道,惟女贞之为切也。 阳之德本和而健于行,初无不贞之忧,所以不贞者,阴杂其间,干阳之位,而反御阳以行,是以阳因失其固有之贞而随之以邪。 岂特二女之嫔虞,太姒之兴周,妹喜、妲己、褒姒之亡三代,为兴丧之原哉! 即士庶之家,父子兄弟天性之合,自孩提稍长而已知爱敬,其乖戾悖逆,因乎气质之凶顽者,百不得一也。 妇人一入而乱之,始之以媚惑,终之以悍鸷,受其惑而制于其悍,则迷丧其天良,成乎凶悖,而若不能自已。 人伦 ,天理灭,下沦胥于禽兽,而不知其造端于女祸。 圣人于此惧之甚,戒之甚,而曰利女贞,言女贞之不易得也。 女德未易贞,而繇不贞以使之贞,惟如《家人》之严君以闲之,绝其媚而早止其悍,使虽为哲妇艳妻,而有所制而不得逞,则言物行恒之君子,正己而崇威,其道尚矣,然则利女贞者,初、上之功大矣哉!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此就中四爻而言之也。 先言女者,二阴之卦,以阴为主,亦《彖》辞利女贞之意。 正位,刚柔各循其道,内外各安其职也。 女与梱外之事以妄动,固家之索,男子而问及酒浆、瓜果、丝枲、鸡豚之事,以废人道之大,家亦自此衰矣。 天包地外,以运化理,地在天中,以待天施,内外正位,天地之大义固然,人不得而违,故惟贞乃利。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此言初、上二爻也。 严者,刚之德。 君者,为之纲而治之也。 上为父,初为母,天尊地卑、父尊母亲之道也。 母道慈,而亦云严者,父之严,言物行恒,以示德威而已,故上九但言反身而威自孚。 家人之道始于纤细,而放乎淫辟惰窳,起居饮食,衣裳容止之节,皆贞妄之原,父道不渎,闲而正之者母也。 故凡子妇之不类,兄弟之不若,皆母不严而纵之,于父所不及知之地,习气已溺,父虽欲施教而反相夷。 故闲家亡悔之道,责之于初九,母尤不可不严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父父,不言母者,统母于父也。 初、上之刚严,父父也。 中四爻之得位,子子也。 三、四相追随,兄弟也。 兄以慈爱为友,故柔。 弟以庄敬为恭,故刚。 夫夫,五正位于外也。 妇妇,二正位于内也。 原本其功,父道之严为本,故《家人》之德,成于初、上。 天下定者,风化自近而及远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行,去声。 风自火出,和煦而不务远及。 有物者,切于事理。 有恒者,修其常度。 君子取法于风火,言行平易近情,无速于致远之心,而自足以致远,家修之道然也。 初九,闲有家,悔亡。 闲者,御其邪而护之使正也。 家人本无不正,尤必从而闲之。 谨之于微,母教也。 虽若过于刚严,而后悔必亡。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中四爻本各得其正,未有变也。 及其未变而防之,养蒙于早,以定其志,母教之功大矣哉!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无攸遂者,不遂其志欲。 妇人之志不可遂,甚于欲也。 馈者,《祭礼》主妇亲馈敦黍。 在中者,自房中入室设之;敬慎从夫以奉祀事,修妇职也。 六二柔顺得中而当位,得妇道之正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顺,故无攸遂。 巽者,入也,而有撰具之意。 在中馈以求歆于寝庙,其宜家必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 妇子嘻嘻,终吝。 嗃嗃嘻嘻皆火声。 《诗》:多将嗃嗃。 《春秋传》: 出出。 嗃嗃,火之烈;嘻嘻,火余焰之声也。 九三以刚居刚而不中,故为严厉太过之象。 未能和洽,故悔,然终正家而吉。 乃三为《离》火之余,其炎且殚。 严太甚者威且穷,则悔其严而不终其厉,是以有终吝之戒。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虽嗃嗃而固未失正家之道。 悔而弛其严,则失节矣。 六四,富家,大吉。 阴主利,六四以阴爻居阴位,故富。 富非大吉之道,惟柔顺静退而不骄,可以长保其富而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居柔退之位,不贪进而溢于非分。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古伯反。 假,至也,犹《诗》至于兄弟之至,德足以及之也。 九五刚中得位,与二正应,以德相感,格正其家,而家正矣;则化未及远,不足为忧,而风教所被,邦国天下自化。 言王者,惟圣王之德足以当之。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刚正嫌于失欢,乃德自足以相感,而有六二之配,乐而不淫,则家自宜。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有孚,谓与初九之刚德合也。 初九以刚严闲之于内,上九复刚正以莅其上,威不渎而家自正。 终吉者,非谓初不吉而后乃吉,言永保其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父道尊而不渎,身正而威自立,《家人》男女各正其位,又有初九之闲,则所谓威者,不在挞责,反身尽道而教自行矣。 睽  兑下离上睽。 小事吉。 睽,乖异也。 中四爻皆失其位,初、上以刚强束合之,而固不亲,故成乎《睽》。 此卦与《噬嗑》相似,而九二以刚居中,尤为难合,故虽应而应不以理,下交而上疑,是以其爻多险异之辞焉。 夫人居不安之位,而欲相与交,其志之不固,所必然也。 柔静以俟其定则自释,刚动以制其争则愈离,此《睽》与《解》之所繇异,道在初、上也。 《睽》之于吉,难矣。 小事者,阴事也,《周礼》所谓阴礼,宫中妇人之治也。 前朝后市,后市为阴。 近利之事,亦阴事也。 宫中合诸国之媵、群姓之女,本不相亲,市杂五方失居之民,亦不相信;而刚以束之,合其不合者,则吉。 柔道方行,应刚而得制,故能吉焉,外此者无吉矣。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睽》《蹇》《解》三卦,《彖传》释卦皆以化迹之象言之,不详其六爻之画,爻辞抑又不取于此。 此夫子引伸观物,而见阴阳之有其变者,必征于两间物化人情已然之迹,补文王、周公之所未言,而理固一致也。 动亦以初、上二爻之阳言。 二女之志不同者,二阴以居皆非位,不循其分,则志趣乖异,《兑》阴竞进,而《离》安于所丽以自尊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说非君子之道,而丽乎明,则亦察于事情矣。 柔进上行者,与《家人》皆二阴用事之卦,而阴自二上三,自四上五,虽不当位,而渐以升,且五阴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 睽之时用大矣哉! 推言《睽》之为道,若乖而不适于用而善用之,则天地之化,人物之情理,皆可因异而得同。 因其时,善其用,亦大矣哉! 固非特小事之吉;而初、上之合异为同者,未为不允,故爻辞多得无咎,本非有咎也。 天地睽,清浊异也。 男女睽,刚柔异也。 万物睽,情形异也。 事同谓变化生成之事。 事类谓相聚以成一类之用,如水土合而成坯、筋漆合而成弓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火炎上,泽流下,火不熯泽,泽不息火,不相害也,而各成其用。 君子之与人也,同为君子,则以异相切磋,而不雷同以相袭,故异而不伤其和;若非其类,而与之立异以明高,则水火交争,孤立无与而危矣。 善用《睽》者,用之所同,不党也;不用之于所异,则不争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 见恶人,无咎。 丧,息浪反。 《睽》之所以为乖异者,阴亢乘刚,居尊位,处进爻,而终不自安,阳抑而承阴,志在求阳以自辅,而不顺乎阴,故貌虽相应,而情固离。 初之与四不相应,疑有悔,而有丧马不能行之象。 然此卦惟此爻为当位,上不为柔所乘,而四以同德相感,闲勒在手,不忧物之难制,故勿逐自得而悔亡。 且初岂徒恃四之同志而得所御哉? 凡中四不正之爻,虽皆恶人,而刚果自任,出而见之以遏其乱,矫志裁物而自处无过,固可以闲人之邪。 如狄仁杰孤立于淫秽之廷,其用大矣。 《睽》以初九为功,《解》以上六为得,以刚御乖违者,当坚立而制之于早,以柔解纷乱者,当待时而救之于终。 《睽》初、《解》上,又皆得位,故《睽》初贤于上,《解》上贵于初。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辟,必益反。 辟,除也。 中四爻,咎之徒也。 见之为辟除之。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巷,宫中甬道。 六五以柔居尊,下临九二之刚中,心有嫌焉,不能自安于斧扆之间,以接二。 二虽刚,而得中不亢,就巷以见而遇之,与之相应,此如晋文召王见之于温,《春秋》原情而许之,故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当危疑之际,不失臣节。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睽》之用爻,皆失其位,而三以柔居刚,志在躁进,其乖异尤甚。 方急于行;下二阳,其所乘之舆也,不与之同心,则见舆之被曳,而欲急鞭其牛,乃柔不堪任,而牛又掣矣。 上九见其乖躁,张弧而欲射之,三乃顺而与应,于是施以髡劓之薄刑,惩其不恪,而三乃知惩,则是能改过以服善,故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 无初有终,遇刚也。 位皆不当,而独于三言之者,阳之不当位,惟阴亢而乘其上,故被抑而屈于阴之下,以失其所。 卦以阴为主,其责在阴。 《家人》所以独言女贞,得失不系乎阳也。 五亦不当位,而免责者,居中也。 遇刚者,上九以刚临之,三不敢不顺应。 《家人》以下四卦,得失皆成乎初、上,亦可见矣。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四以失位之阳,三与五乘权得中,或迫进相干,或据尊相乘,睽而孤矣。 元夫,刚之长也。 四与初相应而道合,恃之以自辅而交孚,处势虽危,能与刚正者合志,故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四有不平于五之志,得初阳而志行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厥者,在彼之辞。 厥宗,彼所依以为主者,谓二以初为依也。 肤,易噬者。 卦与《噬嗑》相类,故言噬肤,亦有啮合之象焉。 六五柔居尊而非其位,遇九二之刚,疑其伤己,而不欲下往以交,故二有不能廷见而在巷之象。 乃二所依以辅其刚者,初也,则固以刚束异以为同者也。 既与二志合而相入,必噬二与五使相应以不终乖,则五往而应二,抑何患焉! 故无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非所期而得合,庆自外来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说,吐活反。 六五方以阴居尊,而上九以失位之阳寄处其上,孤矣。 乃上九之志欲治《睽》,与初同道者也,故任刚而欲惩其乖异以使安,而所正应者,失位阴浊躁突之三,若豕之溷于泥涂,遍而视在下之爻,阴阳错乱,盈车皆鬼也。 于是愤其不戢,张弧而欲射之。 三乃畏服,不敢为寇而求婚,因说弧以与之相应。 三无异志,则阳可不争,而阴志亦敛,若晴霾不定之宇,而得雨以解,可以吉矣。 言遇雨则吉者,遇不遇,未可定之辞。 治杂乱之道,终不如解之上六,以柔待其自散而射之,为无不利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则阴之气泄,而阳亦舒矣。 蹇  艮下坎上蹇。 利西南,不利东北。 利见大人,贞吉。 不速于行之谓蹇,为卦中四爻皆得其位,道可以行矣,而初、上皆柔,有始终畏慎,不欲遽行之象,故为《蹇》。 柔居下而为《艮》止,不然,则《既济》之涉也。 柔在上而知天下之险,不然,则《渐》之进也。 《家人》既正,而犹闲之以刚,行于近者,昵而弛则懈。 《蹇》得正,而犹需之以柔,将有为于天下以消其险,健而迫则危。 故彼为闲家之象,而此为蹇于行之道,各有所宜,存乎学《易》者善用之尔。 蹇者非不行也,行而后见其蹇焉;择利而蹈,在平而若陂,惟恐其颠越也。 西南,高山危滩之乡,行者必畏慎;若蹇以此道行之,则利东北,青、兗衍博之地,可以快行,将忘其蹇,故不利。 大人谓九五,阳刚得中,以居天位,而有柔以相辅,以敬慎柔和之道,使各正者不忘险阻之戒,见之则沐其德教而利,故为天下所利见也。 贞吉又统一卦而言,当位得正,虽无急见之功,自有誉问而充硕,蔑不吉也。 《彖》曰:蹇,难也。 难如字,旧读乃旦反者非是。 难与《论语》先难后获之难同。 不恃其道之正,行而且止,其难,其慎也。 险在前也。 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知,去声。 此赞卦德之美也。 以《艮》《坎》二象释卦名义,补《彖》之未及,而意亦相通。 险在前者,以上之柔,故阳遂陷于阴中,欲畅遂坦行而不得也。 险者天下之必有,以刚果之气临之,则虽有险而不见其险,以柔慎之心处之,则集木临渊,常存乎心目之间,于是始终于柔,止而不迫,则天下之情理无不得,大知之所以善用其正也。 抑为当位而贞,则本无乖异危疑纷乱之境,须急于拯救,故可以见险而遂止。 为汉文帝之抚南粤,而不为唐太宗之征高丽;为窦融之束身归汉,而不为马援之据鞍上马,斯以为知。 若时在阴阳交战倾危之际,畏难而不敢进,则为宋高宗之称臣于女真,与持禄全身保妻子之张禹、胡广;又其下者,闭户藏头,祸将自至,下愚不肖之尤者,何称知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 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往得中者,未尝不行,而自中其节,不失其刚中之正。 其道穷者,恃正而忘险,道必有所穷矣。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 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柔嘉惟则,大人之所以为天下利见,而见之者可与图功矣。 位皆当可,施之邦国而咸正。 邦国之治,惟正己而徐待民之自化,与齐家之尚刚严,其正同,而道不可同也。 蹇之时用大矣哉! 当其欲行未行之际,以熟审天下之机宜,斟酌百年之治忽,君子之大用,正于此而定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上之水,幽细渟凝,旋以润山,而不急于流行。 君子之修德,取法于此。 为之难,言之讱,阙疑而慎言其余,阙殆而慎行其余,欿然若不足,意诚而身自润矣。 初六,往蹇来誉。 出而行于天下曰往,退而自正曰来。 初、上之柔不欲行,《蹇》之所以为道也。 三、四、初、上之出,蹇之而始出者也,故皆曰往蹇。 旧说以为往则入于险中者,未是。 如上六已出乎险,何亦云往蹇乎? 往蹇来誉者,能蹇于往,则来自得誉也。 初六柔静而退居下,无行之意,以静俟其正,则中四爻之美皆归之,不期誉而誉自至矣。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人之亟于行者,欲以邀誉,而不知静以居正,不邀誉而誉自可待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蹇蹇,蹇而又蹇,慎之至也。 六二遇九五刚健中正之君,可以大有为,而犹有谦让不遑之德;若恃当位得中,而急于自试,则爱君之诚皆虚矣。 柔静以与初六合德,靖共详密,其难其慎,思补过而无邀功求名之志,斯以为《蹇》道之纯也。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时已正而欲速于行,则成乎过。 李沆以不用梅询、曾致尧为报国,盖得此意。 九三,往蹇来反。 九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非无志于往者,乃与上六相应,上以柔道抚之,则反而与二阴相合,以成乎《艮》止。 故其往也,亦能蹇也。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初、二二阴,志在柔静,三刚而能止,故喜其反,而相与慎持。 六四,往蹇来连。 六四柔当位,而以静退为德,能蹇于往,则安于其位,与二阳相协而不自失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自二以上皆当位,而独赞四之当位,四以柔居柔,安于蹇之至者也。 实,谓养育其德,令笃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 大,谓阳也。 九五以刚健之德,居中正之位,阳道之盛者也。 德与位皆可以大有为矣,而居二阴之中,蹇而不速于行,审之愈固,居之愈谦,智、名、勇、功,皆所不尚,以深体天下之险阻,而凛匹夫胜予之惧,是贤人君子所乐就以相益者也。 盖人君位居人上,已为下之所惮,而况才美道正,则天下之欲效忠也愈难。 恃强知多闻,以敏速刚断自用,则谗谄面谀之人至,而善者退。 君无为而善与人同,相无技而实能容,惟大蹇而后朋来,朋来而道愈盛矣。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居中得位,而资于初、上以节其刚,故大而能蹇,以致朋来之盛。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上六当阴阳各正之余,尤以柔道慎其终,斟酌饱满,以释回增美,其道充实而博大,无不吉。 以是而见九五之大人,凡以经纶天下者,皆取诸怀而行之裕,无不利也。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 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志在内者,中四爻各得其正,而相与弥缝其美也。 从贵,谓上六之德已纯乎吉,而资九五之尊以行之,往无不蹇,则行无不利,推之天下国家,施之后世而皆正,故曰:蹇之用大矣哉! 解  坎下震上解。 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 有攸往夙吉。 解者,解散其纷乱也。 中四爻阴阳各失其位,而交相间以杂处,于是而成乎疑悖。 解之之道,使阴阳各从其类以相孚,而君子小人各适其所欲,则虽杂处而不争。 如雷动而兴,阳虽在下而升,阴虽上凝而降,则阴阳交战之患息矣。 以刚治之,则愈睽。 《睽》虽治,而阴有丧马之忧,阳有张弧之战。 《解》以柔抚之,加意拊循,矜其不正之过,而小人乐得其欲,君子乐得其道,则阳不忿而阴不疑,待其自相解散,而治之也有余。 故上六可以射隼,而夫子曰待时而动也。 利西南者,西南山川砢磊不平之地,以《解》道行之,则利也。 不言不利东北者,《蹇》有平坦之道,故以为防,而《解》无之也。 无所往,以柔道安之,则止而不争,而自求其类以相孚,初之所以无咎而吉也。 有攸往,则解之四已豫,待其自散而因治之,上之所以射隼,获之而吉也,贤于《睽》之迫于治而望遇雨之吉远矣。 夫上下阴阳各失其道,固宜刚以治之,以清流品而定名分。 《解》以柔道静听其自释,近于茸 而莫能理。 然而《解》之往来皆吉者,阴阳虽失,而犹相为应,则上下犹和,而君子小人不相争竞,故阚止、陈恒皆小人,而争于国,则齐乱不已;洛、蜀之党皆君子,而争于廷,则宋乱乃生。 敛骄气以从容,俟其以类相从,而后徐施其治,贤于迫束以激乖离者,不亦远乎! 以六三之不与上应,而孤立必罹于灾,上亦以柔道制之,而隼为我获,况其他乎! 此《解》之所以利而夙吉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此以《震》《坎》之象言之,然惟初之柔,故知其险而不敢以易心临之;惟上之柔,则动而无所窒以相竞,故能免乎险;则与卦画之义亦相通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 以《解》之道而行乎人情险陂之中,众自悦而从之。 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以柔待之而不激,故二、五各安其位。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上之欲治其纷乱也夙矣,而柔以俟时,则收功易。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时大矣哉! 阴亢而乘刚,故难结而不解。 其在天地之化,则阴凝于上,而阳伏不兴,结为寒冻曀霾,而草木不足以生。 乃柔和之气动于上下,雷乃以升,雨乃以降,晦蒙之气消,阴阳各从其类,则百果草木之函锢者皆启,《解》之功大矣,惟其时也。 不言义用者,《解》以无用为用,而不执乎义也,待其时而自解焉。 惟圣人为能因时。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赦,纵释之。 宥,宽之,薄其刑。 过,误犯。 罪,故犯也。 雷雨之作,以释蕴结凝滞之气而苏物。 然疾雷间作而不恒;君子非常之恩,间一用而已。 五阴乘阳而居中,未至于邪,有过之象;三阴乘刚而陷阳,则其罪也。 初六,无咎。 《解》之为道,以近相解。 如解结者,先于其绪;先其近而后其远,先其易而后其难,则以渐而解矣。 故初以解二,上以解五。 初应四,而解之者必待朋至之孚;上与三同道,而解之者必有乘高之射。 初六柔以承刚,静以待动,则二可安于中而不疑,虽未有功,自无咎矣。 占此者,自省无过,顺以受物,则吉。 道在无咎,故其辞简。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际,交也,遇也。 以柔遇非正之刚,自静处以寡过,义当然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狐之为兽,邪而善疑。 自三以上三爻,皆失位而不安,其象也。 九二刚中自任,因险立功,有田而获之之象。 得狐则且委其矢,乃初以柔解之,故不急于杀,而矢不失。 黄,中色也。 有获狐之才,而能听解以不自丧,则不失其贞而吉。 《睽》《解》中四爻之失位,阴之僭以成乎阳之不平,故于阳无过责之辞。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获之而又不穷其杀,居中之道得矣。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睽》《解》失位之爻,惟三为尤妄。 上承九四之刚,本屈居卑贱,而下乘九二之刚,躁进凭陵,是担负之役人而乘轩矣。 兵自外至曰寇。 居非所得,寇必夺之。 道宜凶,而仅曰贞吝者,有上六高墉之射解其悖,故可悔过以保,然而已吝矣。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 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承上六之解,将不咎人而自咎,犹得为贞。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拇,足大指,谓初也。 四与初为正应;四刚失其位,有逼五之嫌,初以柔解之,而卑柔居下,力弱而情殊,固未能解,如解结者不以手指而以足拇矣。 但二近初,二听解于初;二本与四同道为朋而相待者也,两阳交孚,二解而四亦渐解,势不容以终自怙也。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未当位之文与位不当异,言解之者之未当位,故如拇也。 《解》之不当位者五,独言初未当位者,惜其解之情得而权不足也。 如上六则当位而有高墉之势矣。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 有孚于小人。 君子小人以位言。 五居尊为君子,三则负且乘之小人也。 五以柔居尊,道不足,而二以婞直自用,则其忧疑不释,将激而与小人党,以犯上丑正。 幸上之柔和不迫,从容而解之;维其有解,是以吉。 君子既得解,则且以道感孚小人,而小人亦化矣。 五孚于三、四孚于二,阳不畸而阴不戾,初、上之为功大矣。 萧望之惟不知此,恃其刚以与柔懦之元帝争得失,而弘恭、石显之忿媢愈烈。 郭子仪之处程、鱼,庶几得之。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有解,有解之者也。 退,退听命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公,三公;坐而论道,师保之尊,临君之上,以解君子之眩惑者也。 隼,鸷戾之鸟,高墉,居上之辞。 上以柔解纷,而岂忘情于去阴慝以安善类乎! 就密勿之地,解君子之惑;君子听其解,而以治小人也易矣。 以刚治者,始于刚而后且柔,《睽》上之所以说弧也。 以柔治者,藏用于柔而乘时以行断,《解》上之所以射而获也。 六三飞扬攫击之志戢,则阴阳之争不兴,无不利矣。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射之,但以解其悖耳。 小人孚,则不射可也。 《周易内传》卷三上终 发布时间:2025-08-11 12:09:2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5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