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内传卷四上·下经起革讫旅 内容:  革  离下兑上革。 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巳读如辰巳之巳。 革者,治皮之事,渍诸泽而加之火上,内去其膜,外治其毛,使坚韧而成用。 此卦内《离》外《兑》,既有其义,《离》之中虚,有炉灶之象;四、五二阳,皮之坚韧者也,覆于灶上,而阳为文,阴为质,上六减其文而昭其质。 皆革象也。 其义为改也,变也。 兽之有皮,已成乎固然之文质,而当其既杀而皮欲敝坏,乃治之而变其故,质虽存而文异,物之不用其已然而以改革为用者也。 故曰革故也。 卦自《离》而变,明至再而已衰,故《离》五有泣涕戚嗟之忧。 《革》阳自外而易主于中,以刚健胜欲息之明,五阴出而居外,寄于无位以作宾,故殷周革命有其象焉。 然惟其在下也,有文明顺正之德,而刚之来为主也,阳道相孚,故卒成乎《兑》,而天下悦之。 商、周之革命也,非但易位而已,文质之损益俱不相沿,天之正朔,人之典礼,物之声色臭味,皆惩其敝而易其用,俾可久而成数百年之大法。 若其大本之昭垂者,百王同道,则亦皮虽治而仍其故之理,所易者外,而内无改也。 革者,非常之事,一代之必废,而后一代以兴;前王之法已敝,而后更为制作。 非其德之夙明者,不敢革也,故难言其孚,而悔未易亡也。 道之大明,待将盛之时以升中,于时为巳。 日在禺中而将午,前明方盛,天下乃仰望其光辉而深信之,六二当之。 故三阳协合,以戴九五于天位,而受命摈阴,改其典物,故曰巳日乃孚,非如日之加巳,未足以孚,言时之难也。 元亨利贞,《乾》之四德,自三至五,《乾》道已成,然后虎变,而小人莫不悦顺,悔乃可亡,德之难也。 有其德,乘其时,以居其位,而后可革。 非大明于内,众正相孚,德合于天,而欲遽革,王莽篡而乱旧章,众叛亲离,虽悔何及乎? 先言悔而后言亡,固有悔而能亡之,亦所谓有惭德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变泽言水者,泽非能息火,泽中之水乃息之也。 然两间固有之水火,日流行而不相悖害,惟泽之所潴, 之以息火,而火之所熯乾之水,亦人所挹于泽之水也。 二女之志不同与《睽》同,但《睽》止相背,《革》则相争,以少加长,故不但睽而必争。 不相得者,争也。 争则有不两存之势,非但桀、纣之惎汤、武;逢、比欲存夏、殷而伊、吕欲亡之亦不相得之甚矣。 有道者胜焉,则革。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 天下信之,惟其大明之德已盛于内也。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 革而当,其悔乃亡。 说,弋雪反。 文明者,其德也。 说者,人信而说之,时可革也。 大亨以正,不言利者,正而固者必合义之利,故《彖传》每统利于正。 备天地之全,道可革也。 如是而革,则当矣。 乃者,其难之辞。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革之时大矣哉! 四时之将改,则必有疾风大雨居其间,而后寒暑温凉之候定。 元亨利贞,化之相禅者然也。 汤、武体天之道,尽长人、合礼、利物、贞干之道以顺天,文明著而人皆说以应乎人,乃革前王之命。 当《革》之时,行《革》之事,非甚盛德,谁能当此乎!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泽,因自然之高下,濬治其条理,而后疏通不滞。 火,以烛乎幽暗者也。 泽通而火照之,知其敝而改之,不恃成法也。 治历者因历元而下推,若川之就下,理四时之轨度,幽微未易测者,而显著其定候。 天之有岁差,七政之有疾徐盈缩,不百年而必改,此不可不革者,非妄乱旧章以强天从己也。 君子当治平之代,非创制之时,而可用《革》者,唯此。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巩,固守也,固守其素而不革也。 黄,中色;牛,顺物;《离》之德也,六二以之。 初九之德未著,且宜固守为下不悖之义,以坚贞定志,待六二顺天应人之道,文明已著,而后革之。 其巩也,乃所以革也。 有文王之服侍,而后武王可兴。 修德以俟命,无容心焉。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时未可为,虽盛德,能亟于求革乎?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二为《离》明之主,虽未登乎天位,而已宅中当位,此正所谓禺中之日也。 乃革之,统其后而言之。 既为巳日,光耀昭著,而方升乎中,从此而革,其往必吉,吉斯无咎矣。 《革》之美,必备四德,而以明为本。 知之明,然后行之备善,所谓大明终始,然后利贞也。 故《汤》曰懋昭,文王曰克明。 有天锡之智,然后有日跻之圣,乃可以顺天应人而行非常之事,得无咎焉。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大明乎理,而后天下皆嘉尚之。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就,成也。 革之不可轻试也,以九三刚而当位,大明已彻,然且不可自谓知天人之理数而亟往以革,征则必凶,道虽正而犹危也。 所谓巳日可革者,言乎知已明而行必尽善。 《乾》德之成,自三而四而五,三爻纯就,四德皆备,仁义中正交协乎天人,然后可以为孚于下土,而人说从之。 今此方为《乾》道之始,虽从其终而言之,可就可孚,而固未也。 九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故先戒以凶危,而后许其有成,以使知徐待焉。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之,往也。 革以言乎三就之后,则当三阳未就之初,又何可轻往乎?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四当文明已著之后,而于三阳为得中,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剂,道足以孚信天下。 两阳夹辅于上下,成大有为之业,于时即未遑制作,而燮伐以改命,天与人归,宜其功成而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改命者,圣人不得已之事,于天下为变。 当泽、火相接之际,不能无争,非吉道也。 惟自志足信其刚健无私,而天下皆信之,则顺天者本乎应人,而宜其吉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此则革命而且改制矣。 自《离》而变者,阳自上而来,正天中之位,承天之佑,而为建极之大人矣。 虎变,亦于《革》取象。 治虎皮者,振刷其文而宣昭之。 阳为文,文敷于天下矣。 变则损益前制而救其敝也。 未占者,不待此爻之既验乎占,自九三以来,知明行美,《乾》德已纯,内信诸己,外信诸人,本身征民,则裁成百王,更无疑也。 若此类爻动应占,非夫人之所可用;筮而遇此,为世道文明、礼乐将兴之象。 占者决于从王可也。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炳者,光辉盛著,人所共睹,所谓考三王,俟百世而成一代之美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阴自五而迁于上,时已革矣。 其君子虽修先代之事守,而其文物非时王之所尚,不足以为法于天下。 豹之为兽,隐于雾以濡其毛,其文较虎为暗。 二王之后,所以虽善而无征也。 若其在下之小人,则已改面异向,而从虎变之大人,不可使复遵故国之典物矣。 为君子者于此而不安于已废,欲有所行则凶,武庚之所以终殄;惟知时而自守其作宾之正,则微子之所以存商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蔚,纡勿反。 蔚,盛而不舒也,与郁同义。 君,谓九五。 变《离》而《兑》,君子之文抑而不宣,小人之情从时,而悦,不可以征,而惟宜居贞,明矣。 君子小人以位言,然此仅为商、周之际言也。 韩亡而张良必报,莽篡而翟义致死,岂以居贞为吉哉! 鼎  巽下离上鼎。 元吉亨。 《鼎》以卦画取象,则初为足,二、三、四为腹,五为耳,上为铉。 以《巽》《离》二体言之,则木下火上,为烹饪以登于鼎之象,而义因以立焉。 阴之德主养,柔居五而以养道抚群阳;初阴在下,效所养以奉主,五资之以养阳。 君之所以养圣贤,亨上帝者,固无不取之于民。 民非能事天养贤者,从君而养也。 其所致养者,有得有失。 而卦之诸爻,惟三为得位,则拣别所宜养而不失者,恃《离》明在上之举错得宜。 五柔为《离》主,而不自用,则资于上之阳刚外发以达其聪明,故五丽之而不滥于所施;如鼎之有铉,举而升之,以登堂载俎而致养者,其功大矣。 卦以柔居尊而抚刚,与《大有》略同,故《彖辞》亦同。 特《鼎》得初六之柔,承上意而效其养,于事为顺,故加吉焉。 卦以阴为主,而二阴皆失其位,自《巽》变者,柔离其本位而登于尊,二、四、上皆非位而不安,为天下未宁、君臣易位之象。 时未可以刚道莅物而息其争,故养之所以安之,而取新凝命之义存焉矣。 然柔道行,而抑必资于刚,乃克有定,则卦德之美,在阳之元,而以上之刚以节柔为亨,亦与《大有》上九之佑同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亨与烹同。 为足,为腹,为耳,为铉,其象也。 《巽》,入也。 火然而益以木,烹乃熟。 备此二义,故兼言之。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养,去声。 郊用特牛,故不言大,享宾之礼,牛羊豕具焉。 故曰大,言圣人者,惟德位俱隆,乃可以享帝;而养贤以定阴阳失位之世,非圣人莫能。 君子以名世自期,不可以食爱虚拘也。 六五上养上九,享帝之象,下养三阳,养贤之象。 巽而耳目聪明。 《巽》以入人之情而达之。 目明而聪达。 夫人之情,虽君子亦岂能违养乎? 此释内卦。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巽》敌应而不相与、变而柔进居中,以与刚相应,志通而养道行矣。 此释外卦。 是以元亨。 具上二义,故阳之元德伸而吉;刚柔相应,则志通而亨。 不言吉者,文略尔。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火者,两间故有之化,而遇木则聚,木在下而火然于上,火聚而得其炎上之位也。 《巽》为命令,位正则命凝矣。 正位凝命,以柔道绥天下,而静以安之。 不言大人,不言后,而言君子者,天下初定,弭失位之乱而大定之,以文明巽顺为君国子民之道也。 此类专以贞 二卦相配取象,义不系于卦名,不必强为之说。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否,部鄙反。 颠,覆也。 颠趾,倒持其足而倾之也。 否,实之积于内者也。 以其,相助也。 初六卑柔居下,为民致养于上之象。 颠趾而尽出其所积以奉上,为养贤之具。 民贫而吝,其中固有否塞不乐输之情,而能捐私竭力以致养,如妾之贱而能佐主以辅助其子,谁得以其卑屈也而咎之!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 下奉上,力竭而义不悖也。 从贵,从九五养贤之志也。 言从贵,则得妾以子之义亦明矣。 在下而柔,令无不从,故五乐得之以从己之用。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二以刚中之德,六五应之,五择其贤而输诚以享之,鼎有实也。 怨耦曰仇。 四与二均为阳之同类,而四比附于五,擅为己宠,与二相拒,乃以折足致凶。 则为有疾,而不能就我以争,二可安受五之鼎实矣,故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之,往也;往而授人也。 五之有鼎实,必慎所授,四安能与二争哉? 二固可安享而无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卦惟此爻为得位,刚正之才,可以有为,而受上之礼享者也。 三为进爻,则固有进而受享之意。 乃以卦变言之,柔自四进而居五,改革《巽》体,为鼎耳,阴阳不相比。 而志不相通,四又怙贪以间阻之,则五烹雉膏以待士,而三不得与。 时易世迁,刚正道塞,而君侧有媢疾之臣,贾生所以困于绛、灌也。 但三与上为应,而上以刚柔有节为道,则释疑忌而伸三之直,其悔可亏,故终获其吉。 雉,《离》之禽也。 《礼》,陪鼎有雉腒。 既雨者,阴阳之和;上以刚居柔,故曰方雨。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刚正,本持义以自居,而鼎耳既革,则不与时遇而义不伸,故终言亏悔。 特亏之耳,末能无悔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 覆,芳服反。 覆,倾也。 公 ,上之所储于民以足国者。 渥,沾濡污秽之貌。 四下应于初,而忘其上,取养于贫弱之民,民不堪命,折其足矣。 病民者,病国者也。 民贫而贫不止,污秽露著,所谓害于而国,凶于而家者也。 占者遇此,当速远言利之人,以免于祸。 《象》曰覆公 ,信如何也! 信,果然之辞,小人之使为国家也,以利为利,菑害并至,无如之何矣。 言当远之于早。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为耳。 黄,中色。 黄耳,以黄金饰耳也。 金铉,谓上九。 于上言玉,而此言金者,自五之柔视上之刚,则金之坚而胜举鼎之任者也。 五惟中正而柔,以虚中待贤,故得九二之大贤以力任国事,于义合而情亦正。 具此二德,吉可知矣。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阴本虚也,得中位而虚以待阳,则出于诚而实矣。 信贤而笃任之,故金铉之利贞,皆其利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文明外发,力任国事,而成君之美;贵重华美,师保之德,宜受大烹之养,吉矣。 利于国,利于民,无不利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以其刚节,九五之柔,乃能举大器而成其美,君所敬养而在上,宜矣哉! 震  震下震上震。 亨,震来 ,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哑,乌客反。 丧,息浪反。 震,雷声也。 雷之用在声,声动而振起乎物也。 阴性凝滞而居其所,喜于敛而惮于发,非有心于锢阳,而得其类以凝聚,则遏阳而不受施。 于时为春气方萌之际,阳欲起而阴 于其上,阳不能散见,则聚于一而奋以求出,乃以无所待而骤发。 阴愈凝,则阳愈聚以出,故雷恒发于阴云寒雨之下,而将霁,则出之和而不震。 其出而有声也,非阳气之声也。 两间之见为空虚者,人目力穷于微渺而觉其虚耳,其实则 缊之和气,充塞而无间。 阳气既聚而锐以出,则划破空中 缊之气。 气与气相排荡,以裂而散,于是乎有震之声。 凡声,皆气之为也,故雷始从地出,地中无声,而地上有声。 阳之锐气,既划裂空中 缊之气而散之,于是阴阳之怙党以相持者,失其党而相和以施,故动植之物受之以发生而兴起焉。 阴曀之日,非无阳也,而近乎地之上,则阴之凝结也为甚。 阳出而未及散,因急聚而成形,故或得物如斧如椎者焉,阴急受阳施而成于俄顷者也。 万物之生,无不以俄顷之化而成者,人特未之觉尔。 故或惊以为异,而不知《震》体之固然也。 其或震而杀人物者,当其出之冲也,出不择地,而人之正而吉者,若或佑之而不与相值,此抑天理之自然。 阴之受震,和则为祥,乖则戾也。 此卦二阴凝聚于上,亢而怠于资生。 阳之专气,自下达上,破阴而直彻于其藏,以挥散停凝之气,动阴而使不即于康。 阴愈聚则阳愈专,阳愈孤则出愈烈,乃造化生物之大权,以威为恩者也,故其象为雷。 而凡气运之初拨于乱,人心之始动以兴,治道之立本定而趋时急者,皆肖其德焉。 凡此,皆亨道也。 不待详其所以亨,而但震动以兴,则阴受震而必惧,阴知戒,则阳亨矣。 然阴方积而在上,其势不易动也。 虽刚直锐往之气无所阻挠,而抑岂恣睢自任者之足以震之哉? 固必有竦惕而惟恐不胜之情,则震之来,阴 也。 物无不 也,阳亦未尝不 也。 乃阳之震阴,非伤阴也,作其惰归,使散蔽固以受交,成资生之用也,则阳之志得,阴之功成,物之生以荣,而笑言哑哑,二阴之所以安于上而无忧也。 凡雷声之所至,其气必摇荡,而物之有心知者必惊。 雷之砉然而永者,则闻于百里,其殷殷而短者,不能百里,卦重二《震》,内卦迅起,外卦继之以永,故百里皆惊焉。 《震》道之盛者也。 匕,以升肉于鼎而载之俎。 鬯,秬黍酿酒以和郁而灌者。 天子、诸侯祭则亲执匕载牲而奠鬯。 不丧者,一阳初起,承《乾》而继祚,首出以为人神之主,受天命以奠宗社也。 其德则震动恪共生于心,而以振起臣民怠滞之情,交于鬼神,治于民物,莫不奋兴以共赞敉宁也。 《震》之为象,德本于此。 以筮者言之,则时方不宁,而得主以不乱,虽惊惧而必畅遂,当勿忧其可惧之形声,而但自勉于振作。 以学《易》者言之,《震》《巽》者,天地大用之几也,君子以之致用;《艮》《兑》者,天地自然融结之定体也,君子以之立体。 人莫悲于心死,则非其能动,万善不生,而恶积于不自知。 欲相昵,利相困,习气相袭以安,皆重阴凝滞之气,闭人之生理者也。 而或以因而任之,恬而安之,谓之为静,以制其心之动,而不使出与物感,则拘守幽暧而丧其神明,偷安以自怡,始于笑言而卒于恐惧,甚哉! 致虚守静之说,以害人心至烈也! 初动之几,恻隐之心,介然发于未有思、未有为之中,则怠与欲划然分裂,而渐散以退。 繇是而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怵惕交集,而无一念之敢康,鸡鸣而起,孳孳以集万善,而若将不逮。 其情 也,则其福笑言也,其及者远也,则其所守者定也。 王道尽于无逸,圣学审于研几。 《震》之为用,贤智所以日进于高明,愚不肖所以救牿亡而违禽兽,非《艮》之徒劳而仅免于咎者所可匹矣。 《彖》曰:震亨。 《本义》云《震》有亨道,是也。 天下之能亨者,未有不自震得,而不震则必不足以自亨也。 震来 ,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恐者,非有畏于物,使人恐者,亦非威以慑之。 但专气以出,惟恐理不胜欲,义不胜利,敬不胜怠,发愤内省,志壹气动,而物自震其德威之道也,有则者,如其震动恪共之初几以行之,自不违于天则。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所惊者及远,而非务远也。 惟恐惧之心,不忘于几席户牖之间,自足以震动天下。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此释不丧匕鬯之义。 《程传》云:有脱文。 出,言其动而不括也。 凡人之情,怠荒退缩,则心之神明闭而不发,自谓能保守其身以保家、保国,不知心一闭塞,则万物交乱于前,利欲乘之,而日以偷窳。 惟使此心之几,震动以出,而与民物之理,相为酬酢而不宁,然后中之所主,御万变而所守常定。 孟子之以知言养气不动其心者如此。 嗣子定阼,而孽邪之党自戢。 乃保其国而为人神之主,亦此道也。 卦一阳上承二阴,故有主祭之象。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洊,频仍也。 君子之震,非立威以加物,亦非张皇纷扰而不宁,乃临深履薄,不忘于心,复时加克治之功,以内省其或失,震于内,非震于外也。 内卦始念之忧惕为恐惧,外卦后念之加警为修省,象洊雷之叠至。 初九,震来 ,后笑言哑哑,吉。 初九为《震》之主,故象占同《彖》。 言后者,非此爻有笑言之喜,通二、三言之,而初已裕其理也。 变亨言吉者,此但具吉理,待成卦而后亨通也。 《震》初与四同,而初吉,四泥,《艮》三与上同,而三厉,上吉。 盖人心初动之几,天性见端之良能,而动于后者,感物之余,将流于妄。 若遏欲闭邪之道,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别为体,则当其始而遽为禁抑,则且绝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必有非所止而强止之患,逮乎阴柔得中之后,内邪息而外未能纯,乃坚守以止几微之过,乃吉。 此《震》《艮》之所以异用也。 《象》曰震来 ,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后有则,亦通二、三言之;后之则,初定之矣。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丧,息浪反。 初六震来者,言其震而来也。 二、三震来者,言初之来震乎己也。 初与四之震,自震也。 四阴之震,为阳所震也。 始出之动,几甚锐,厉言其严威之相迫也。 十万曰亿,大也。 阴主利,故曰贝。 阳刚之来,甚锐以严,使阴大丧其所积,而无宁处,远跻于至高之地,以避其锐。 以雷言之,出于地上,而驱迫阴气之 缊者,直上而达于青霄,势所激也。 其在人心,一动于有为,而前此之怀来之蕴积者,一旦尽忘而不知其何往,亦此几也。 乃以雷言之,既震之余,阳气渐弥漫散人于寥廓,与阴相协,则 缊之气仍归其所。 其在人心,震动之后,天理仍与人情而相得,则日用饮食,声色臭味还得其所欲,而非终于枵寂,以远乎人情。 乃若天下治乱之几,当戡乱之始,武威乍用,人民物产必有凋丧,而乱之已戡,则财固可阜,流散者可还复其所,皆勿逐自得之象也。 逐之,则逆理数之自然,而反丧矣。 七日,与《复》同。 《震》《复》皆阳生之卦。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二居刚柔之冲,首受震焉,故见初之威严,而不无自危之心,然而无庸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苏,柔草也。 苏苏,荏苒缓柔之貌。 三去初远,情渐懈散,虽受震而犹苏苏,柔而不可驱策也。 但所居之位,本刚而居进,则固可以震行者。 若因震以行,则无眚矣。 盖震之忽来,在怠缓者,见为意外之眚,而有与震俱动之情,则见其本非眚而勉于行,所谓闻雷霆而不惊也。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位刚而反柔,非能因震而动者也。 九四,震遂泥。 泥,乃计反。 泥,滞弱而不能行也。 迅雷之出也甚厉,后渐苏苏以缓,及当将散之际,又有爆然之声,而渐以息,不能及远矣。 九四,震后复震之象也,不出于地,而震于空,其震既妄,故不能动物而将衰。 人心一动,而忽又再动,是私意起而徒使心之不宁。 其于事,则汉高帝之困于平城、唐太宗之败于高丽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动不以诚,私意妄作,而志不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前震已往,后震复来,虽若严厉,而威已黩,不能挠散乎阴,而阴可安于尊位,大无丧也。 乃六五居中,非无能为者,必有所兴作,以尽阴之才,而致于用以见功。 不言吉者,视其事之得失而未定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而不已,虽无丧而行犹危,居中尽道,而有为以应之,则阴不待丧其积,而自居成物之功矣。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 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 婚媾有言。 震索索,受震而神气消沮也,矍矍,惊视貌。 上六阴居散位,不能有为,受震而欲妄行,必失措而凶。 顾其所受震者,抑有辨矣。 上与四合,为外卦之体,躬之震也,初九则其邻也。 四之震乃无端之怒,可勿以为惊惧,初之震则君子之德威,不容不竦惕者。 能不为四所摇而凛承乎初,则无咎矣。 柔而得位,故可不至于征凶,而免于咎。 四与上,阴阳合体,又有夫妇之象,故曰婚媾。 不为四动而为初动,故四有相责之言,虽然,可弗恤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远于阳而无兴起之情,受震而自失,心不能自得矣。 戒者,君子之以名义相警责,初九严厉,震以其道之谓也。 艮  艮下艮上艮其背 句 ,不获其身 句 ,行其庭不见其人 句 ,无咎。 艮者,坚确限阻之谓。 四阴已长,居中乘权而日进,阳乃止于其上以遏之,使不得遂焉,以是为守之坚,而阻其泛滥之势,为颓流之砥柱也,是之谓《艮》。 夫天地之化机,阴资阳以荣,阳得阴而实,于相与并行之中即有相制之用,无有阴气方行,忽亟遏之之理。 故五行、四序、六气,百物皆无《艮》道,而惟已成之形象有之,则山是已。 水之向背,云日之阴晴,草木之异态,风俗之殊情,每于山画为两区,限之而不逾于其域。 人之用心有如是者,不为俗迁,不为物引,克伐怨欲,制而不行,同室乡邻,均之闭户,亦可谓自守之坚,救过之强,忍而有力矣。 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艮其背者,卦以内向者为面,外向者为背,背者,具以成生人之体,而非所用者也。 卦之初爻,几之动也;其中爻,道之主也;三与上在外,以成乎卦体而无用。 阳峙乎上,仅以防阴之溢,而阳成乎外见,故其卦曰艮其背。 艮非必于背也,此卦则《艮》背之艮也。 夫处于阴盛之余,而欲力遏之以使之止,是以无用而制有情,则必耳不悦声,目不取色,口绝乎味,体废其安,有身而若无身,抑必一家非之而不顾,一国非之而不顾,傲然立于物表,有人而若无人,而后果艮也,果艮其背也,则不见可欲,使心不动,而后可以无咎矣。 《艮》之善,止于此矣。 虽然,既有身矣,撼一发而头为之动,何容不获? 既行其庭矣,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则何容不见? 吾恐不获者之且获,而不见者之终见也,则以免咎也难,而况进此之德业乎! 故《震》《坎》《巽》《离》《兑》,皆分有《乾》之四德,而《艮》独无。 夫子以原思为难,而不许其仁,盖此意也。 后世老庄之徒,丧我丧耦,逃物以止邪,而邪益甚,则甚哉艮而无咎以自免于邪,而君子为之惧焉。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此通论行止之道,以见《艮》之一于止而未适于时也。 身世之有行藏,酬酢之有应违,事功之有作辍,用物之有丰俭,学问之有博约,心意之有存察,皆繇乎心之一动一静;而为行为止,行而不爽其止之正,止而不塞其行之几,则当所必止,一念不移于旁杂,而天下无能相诱。 当其必行,天下惟吾所利用,而吾心无所或吝,行止无适,莫之私意,而天下皆见其心,非独据止以为藏身之固,而忘己绝人,以为姑免于咎之善术矣。 艮其止,一止其所也。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此言艮其背,非时行时止之道,必内不得己,外不见人,而后仅以无咎也。 凡言无咎,皆有咎而免者尔。 背止体,故变背言止。 止其所者,据背以为可止之地而止之,以止为其所安也。 《乾》《坤》六子,皆敌应之卦,独此言敌应者,以其止而又相敌,则终不相应也。 夫行止各因时以为道,而动静相函,静以养动之才,则动不失静之体,故圣人之心万感皆应,而保合太和,阴阳各协于一。 今以止为其所,而与物相拒以不相入,则惟丧我丧耦,守之不移,而后成乎其止而无咎。 呜呼! 难矣! 万缘息而一念不兴,专气凝而守静以笃,异端固有用是道者,而不能无咎,惟不知动之不可已,而阴之用为阳之体,善止者之即行而止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崇山相叠,而终古有定在,其位也。 山以蕴酿灵气,积之固而发生无穷,在人则为心之有思。 然思此理,则即此理而穷之。 而义乃精;思此事,则即此事而研之,而道始定;不驰骛于他端以相假借,君子体《艮》以尽心者如此,非绝物遗事,以颓然如委土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初与二,为三所止者也。 而初在下为趾。 阴之初生而不得其位,故止之于早,则妄动之失免矣。 利永贞者,戒之之辞。 止邪于始易,而保卿终也难。 未见异物,则意不迁,恐其既感于外则且变,得位以行则自恣。 常若此受止而不妄,乃永贞而利。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三虽止不以道,而当方动之初,劝之进不如沮之止,固可踌躇审虑,以得行止之正。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腓居下体之中,随股以动而不躁,顺乎行止之常者也。 六二阴当位而得中,比于九三,固愿随阳以行,而得刚柔之节;三不拯恤其情而固止之,失所望而不快,必矣。 人之有情、有欲,亦莫非天理之宜然者,苟得其中正之节,则被袗鼓琴,日与万物相取与,而适以顺乎天理。 不择其善不善而止之,则矫拂人情,虽被裁抑而听其强禁,安能无怼心哉! 甚矣,三之违物而逞私意也。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本志随三而顺理以行,不拯而止之,势必不能安心退听。 骐骥岂终困于盐车哉!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居上下分界之,所谓腰也。 列,横陈于中。 夤,脊也。 九三居四阴之中,隔绝上下,横列其间,为腰不能屈伸而脊亦受制之象。 厉,危也。 欲止邪者,必立身于事外,耳目清而心志定,乃察其贞淫,而动静取舍惟吾所裁,而不为邪所困。 今乃置身于阴浊繁杂之中,横施裁抑,抑之太甚而上下交逼,则危其身,所见所闻无非柔暗,孤立不能而将为所移,则危其心。 危心之害,甚于危身。 一尺之练,受无穷之烟尘,欲以不丧其洁也,不亦难乎!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所止非其时地,如人腰脊之气梗塞,其病曰:关格。 许衡、姚枢讲性学于非□元,受薰而为□之□,似此。 六四,艮其身,无咎。 四与五,受上止者也。 自腰以上为身,身者,心之舍,所繇以发五官之灵,制言行之枢者也。 有所受制,而静以驭动,异乎腓足之职司动而被锢者。 柔而当位,乐听裁抑,上以其道止之,慎于自持,则繇是以行焉,可无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身之自任也,曰躬。 反求自尽,躬行君子之道,知止我者之以善吾行,无不快之心也。 四于《咸》为心,于《艮》为身,一也。 《艮》以止外诱之私,则曰身;《咸》以应群动之变,则曰心。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辅,口辅也。 言则辅动。 五位在上,而为外卦之枢机,言所自出也。 言刚厉则简而当。 柔则为甘言,为巧说,上亟止之,则所言者皆当乎事之序,而悔亡。 五本有悔,上止之乃亡。 《咸》上为辅,《艮》以五当之者,阳为德性,阴为形体,故《艮》之取象于身,极于五,而上乃止德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本义》云:正字,羡文。 六五不当位,非正故也。 中虚而受止,故有慎言之德。 《艮》止之道,莫善于言。 惟口兴戎,言之不怍则难于行。 老子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艮》道于此宜矣。 上九,敦艮,吉。 凡止之道,能终于止者,必其当止而可终不行者也,然而难矣。 无静而不动,无退而不进,天之理数,人心自有之几也。 故必熟尝乎变化之途,而审其或行或止之几,以得夫必不可行之至理,而后其止也历万变而不迁,上九立乎四阴之上,物情事理,皆有以察其贞淫,而力遏非几于毫厘之得失,则其确然而不移也,止于至善之定静,而非强为遏制者也。 于是而止,纯乎正而无妄矣,以修己治人而莫不吉矣。 故克己之学,惟颜子而后可告以四勿之刚决,而非初学之所可与,止之急,则必不能敦。 异端之所以无定守,而为陆王之学者终于无忌惮,皆未历乎变而遽求止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成德者,加谨之功也。 渐  艮下巽上渐。 女归吉,利贞。 水所润渍曰渐;相近而密相入,循次以相浃之谓也。 卦因《否》卦之变而立义。 《否》阳上阴下,各据其所而不交。 《渐》则《坤》上之阴,上乎四以相入,《乾》下之阳,下乎三而止焉,阴阳于是乎得交以消否塞,而阴之进,阳之退,以其密迩者潜移于中,易相就而徐相浃,故其卦为《渐》。 《渐》以消《否》,而刚柔交,化凶为吉矣。 然交道之大正者,近不必比,远不必乖,尤必居尊而为主者,以诚相感,迹若疏而情自深。 今此就近潜移,以情相洽而互相受,二之阴,五之阳,居中自如,无相就之志,则其道惟女归为得而吉焉。 阳下于三,男下女也。 阴上于四,妇人以外为归也。 婚姻之事,地相邻,爵相等,族相若,年相均,知闻已夙,而后媒妁以通。 其事在内而不及于外。 女外归,男下达,各得其正,以渐而吉也。 吉止于女归者,君以渐道而交臣,则浸润之小人承宠;士以渐而交友,则沉溺之损友相狎。 皆非吉也。 女归,先言女而后言归,女往而归男,嫁娶之谓也;异于《归妹》之先言归而后言妹,为男反归女之辞。 故《渐》吉而《归妹》凶。 卦中四爻,阴阳各当其位,贞也。 而功在四往者,消之位也。 阴之为性,安于内而难于出外,四往而后三来,四放道以抑情而顺其正,虽离群外出而不恤。 二五乃以各奠其中位而无不正,则合义而利,永固其贞矣。 故近而相亲,未免于嫌,而要归于善终,异于《归妹》之渎乱远矣。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进,阴进,谓六四也。 《渐》之进,惟女归为吉,有不可他用之意焉。 阳上阴下,各怙其所安,阴进而后阳下之,故有女归之义而吉。 盖虽有男下女之道,而阳刚终无先自卑屈之情,必阴先往,而后刚柔各得其位,消《否》之功,在阴之往也。 虽仅为女归之吉,而阳不亢,阴不贼,宜家之化,施于有国,亦治平之要,王化之基矣。 其位,刚得中也。 其位,犹言以位言之。 九五虽以六四上进而《乾》道损,然不失其中,则位固正也,所以利贞。 止而巽,动不穷也。 以二体之卦德言之,有《艮》止之德,而后《巽》以入焉。 居安资深而左右逢源也,《渐》之所以利也。 世之为学者不知此义,灭裂躐等,而鄙盈科之进为不足学。 自异端有直指人心见性之说,而陆子静、王伯安附之,陷而必穷,动之不善宜矣。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别言木者,山上之风,动物而长养之,验于木也。 《艮》止以居德,《巽》风以善俗,止而不遽,入而不迫,君子体德于身,居之安而自得敷教于俗,养以善而自化,皆繇浸渐而深。 《渐》者,学、诲之善术也。 世岂有一言之悟而足为圣之徒,俄顷之化而令物皆善哉! 异端之顿教所以惑世而诬民也。 《本义》云:贤字疑衍。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卦之诸爻,皆取象于鸿者,鸿飞以渐,不迫而不息也。 卦爻之位,外高而内下,内阳南而外阴北。 鸿自北而南曰阳鸟,《禹贡》所谓阳鸟攸居也。 三自外而内,渐下向于南,鸿之来宾也,于秋冬也。 四自内而外,渐上往于北,鸿之北乡也。 三阳下,则五与上有且来之势,四阴上,则初与二有且往之势;而固未来未往也,近者先移焉,故曰:渐也。 曰干,曰磐,曰陆,皆下也;南方之地,水石平旷之地也,陆则近于北者也。 曰木,曰陵,曰逵,皆高也,北方水涸风高之地也。 阳则渐以下,阴则渐以上,而来南之时寒,下二阴方冱之象,往北之时暑,上二阳方炎之象,其飞也密移,其往来也阴阳均,故于鸿而得天化物情渐进之理焉。 暑则北,寒则南,常得中和之气,《渐》之所以贞而利也。 干,水之涯也。 南方水草之地,鸿之所安,进而于此,有徘徊不欲更进之情。 初六柔而居下,故有其象。 而柔弱为小子,时方进而迟回不敏,群将孤矣,故厉。 四其同群而相应者,四往而初止,四不能不相责也,故有言。 然《渐》之为道,以不迫为美,则时尚未至,姑止而待焉。 安安而后能迁,故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小子者,未可急于行者也。 则虽以不敏而危,自循其分义。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磐,大石平而固者,鸿渐进而止于此,尤可以安矣。 二柔当位而中,故有此象。 衎衎,和乐貌。 居之安则自得也,故吉。 《渐》卦阴阳之交,近而相比,非交道之盛,故皆以止而不躁为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饮食而吉者,岂以安居宴乐为宜乎? 必有中正柔顺之德,以靖共于位,则虽不急于进,而非无事而食也。 以学问言之,则造以道而居安自得,非遽望有成于坐获。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初、二、四,鸿之渐而往也。 三则其渐而来也。 陆,中原平旷之地。 鸿之南征,近南者先焉,而早至于中原矣。 虽渐也,而实遽也。 三,男下女;四,女外适,故为夫妇。 阴方上交,而阳相背以下,无反顾之情,征不复也。 妇虽孕,而无与恤之,不育也。 迁之遽,交之浅,则其情不固,所以凶。 卦德虽为渐进,而三、四动见于占,则未能渐。 凡此类,以蓍策九、六之动而言,故与卦之全体有异,所谓惟其时也。 三既下,无可复上之理,则与初、二合而止于内。 以御寇而消《否》,捐其生,不恤其家可也。 刚当其位,故得有此利。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 妇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丑,类也。 五上与三,同类之阳也。 二阳安居,未有行志,而三遽下移,独往不反,则虽四阴上交,而不能相聚以成生化之美,惟退而与六二相比,而二乐得之以相保,则利。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桷,横枝平出如椽者。 鸿趾有幕,不可木栖,惟得桷则可暂安。 四就近而进,无所择而辄往,与三同其遽动,故有此象。 以其当位也,故或得其桷。 或者,不必得之辞,而亦理之可得者也。 阴进而往外,以顺承乎五,上之刚,变而不失其正,故贤于三而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柔顺以巽入于二阳之下,虽离群孤往而可安。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脞,音升。 鸿之南也,经雁门之塞,所谓陵也。 前者已至于陆,而后者尚集于陵,居高而不遽下,得《渐》之正者也。 九五居尊而得位,故有此象。 妇谓四也。 四出归于外,五为之主,其正配也。 四欲上进,五远引而不相狎,有不即相交而不孕之象。 不孕,不相接也。 然四之情既笃,五安能终拒之哉? 惟不听其遽于求好,而渐乃相接,则《彖传》所谓进以正,可以正邦者也,故不胜其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连吉为文,谓不胜其吉也。 得所愿者,阴之外适,固乐得君子而事之。 谑浪笑傲,庄姜不得其愿,知狎昵之不可恃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陆,读如逵。 陆,旧说以为逵字之讹,韵与义皆通,谓云路也。 上处至高之位,而乘巽风之上,乃翱翔云际而不欲下之象。 羽,所以飞者。 仪,法也。 三、四交移,以密迩之情为进退,上去之远,止于最高而不下。 盖鸿之南也,违寒就暖,适水草稻粱之乡,有希荣之情焉。 翔云路而不屑,君子爱身以爱道,扬雄所谓鸿飞冥冥,弋者何篡也。 砭顽起懦,可以为百世师矣。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志不降,身不辱,孰得而乱之? 急于消《否》者,志士之情,三、四所以为女归之吉。 安于下而不妄者,贞人之守,初之所以虽危而免咎,尊德乐义而不轻于动者,大人之操,上九所以为法于天下。 可进可退而不失其正者,君子之度,二、五所以和乐而得愿。 六爻异用,而各有其道,《渐》之所以利贞,而上九其尤矣。 归妹  兑下震上归妹。 征凶,无攸利。 征而即之以为家曰归。 女归者,女外适而以夫家为归也。 归妹者,男舍其家,出而就女以为归也。 卦自《泰》变,阴阳本有定交,而《乾》上之阳,出而依阴,《坤》下之阴,反入而为主于内,就近狎交,不当其位,男已长,女方少,相悦而动以从之,卦德之凶甚矣。 故无所取象,无所取德,而直就其占言凶,言无攸利,与《剥》卦同而尤凶。 但举卦名,已知为不祥之至,勿待更推其所以凶也。 征凶者,以往而凶。 阳不往,则阴不入而干阳。 妇之不顺,皆夫轻就之情导之也。 既言凶,又言无攸利者,往归之意,以为利存焉,而不知适以贻害。 君子之屈于小人,中国之折于夷狄,皆见为利,而自罹于害。 失其位,而利可徼乎? 然惟征斯凶,则初之得位而安于下,二、五之居中而不动,固可以免。 所以《彖》凶,而《爻》或有吉存焉。 不征,则不凶矣。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 归妹,人之终始也。 说以动,所归妹也。 说,戈雪反。 上古之世,男女无别。 黄帝始制婚姻,而匹耦定。 然或女出适男家,或男就女室,初无定制。 故子、姒、姬、姜,皆以女为姓。 迨乎夏、殷,虽天子诸侯且有就女而婚者,《易》两言帝乙归妹是已。 周之兴,惩南国之淫乱,始为画一之婚礼,自纳采以至亲迎,略放古者阳就求阴之意,而必女归,而无归妹之事,然后氏族正,家道立,而阳不为阴屈,天经地义,垂之万世。 孔子曰周监于二代,吾从周,此周道宜从之大经大法也。 故施及秦、汉,等赘婿于罪人,有谪戍之法焉。 后世非贫贱无赖之野人,未有以妹为归者矣。 此《传》缘其始而言之,当匹耦未定,典礼未定之先,亦未大拂乎天地之大义。 盖阴之情与,然内乐于与而外吝于与,抑以存其耻心,故必阳往而动之,然后悦而生化兴焉,则男就女以为家亦可矣。 然人道之正,正于始,始于此则终于此。 阳一屈而就阴,则阴入而为主于内,阳反宾焉,终其身受制而不能自拔。 故先王于此,慎其始以防之。 乃如此卦之象,所以为归妹者,不恤礼制之既定,苟且便安,规小利,说焉而动者也。 始不正而终为人道之大患,自非帝乙,鲜有不丧国亡家而陷于恶者,所以凶而无攸利也。 征凶,位不当也。 三、四失位,二、五因之。 无攸利,柔乘刚也。 外卦二阴乘一阳,内卦一阴乘二阳。 阳妄动而为阴所乘,则败于家,凶于国,惟阴之制而莫如之何。 隋文帝之刚,为独孤所乘,而身杀国亡,况唐高、宋光之未能刚者乎!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泽流下,雷终奋出而不为衰止。 男已长,女方少,不忧其不偕老而说从之。 推此志也,贫贱、夷狄、患难,皆可以永焉者也。 天下无不可终之交,无不可成之事。 君子明知事会之有敝,而必保其终,情不为变,志不为迁,盖象此以为德,庸人不知敝而妄觊其终之利,智士知其敝而为可进可退之图以自全。 孔子曰: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文信国曰:父母病,虽知不起,无不药之理。 圣人之仁所以深,君子之志所以不可夺也。 《大象》此类皆与《彖》殊指,不可强合者也。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归妹以娣,谓当归妹以娣之世也。 此句统下九二言之。 娣,少女,谓三也。 跛能履眇能视分言之,而固相联以成文,二爻之德相肖也。 阳之往出而归阴,得其娣以归,而为主于内,乱道也。 初九刚而居下,不随四以行,跛象也。 惟守正而不妄动,则如跛者之行,畏仆而必慎。 以此道而正四之不正,往而吉矣。 《履》与《归妹》,内卦皆《兑》,而上承《乾》《震》之刚,故皆有跛眇之象。 而《履》孤阴妄进,故自谓能而非其能;《归妹》四轻往而过不在三,则初与二能保其正,而与《履》之素履往,坦坦幽贞,德固相若,皆处浊世而有孤行之操者也。 《易》之文简,故词同而意异。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与九二《象传》,文皆相承。 当归妹以娣之时,世已变,而初能守其恒,故跛而能履,上承九二之刚,足以知敝,与同道而免于污,故吉。 阳以不归阴为恒理。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二刚非其位,而上为六三之阴柔所掩,有眇象焉。 然天下贞邪治乱之辨本易晓了,而柔不自振者,诱之以动则迷。 二以刚中之德,无欲而清,则五之为君,三之为娣,从违自审,而弗复如四之失所归。 此乃《柏舟》之妇、《麦秀》之老,理明而义自正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以其近三,而为《兑》说之体,疑于变,故言未变,常亦恒也,谓阴阳之正理。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须,给使之人,女之贱者也。 古者天子诸侯,媵用侄娣,侄贵而娣贱。 阳舍其位,离其类以外归,志行之卑贱,适足与须女相配而已。 反归,谓旋归于夫家,阴来就阳,六之来三也。 六五中正,不轻就匪人而与相说,惟《坤》下之阴,卑贱而就之,先得其宠;内志不修,自此始矣。 干君而仅得合于权佞之臣,亦此象也。 进不以正,则不正者应之。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当,谓当位。 四失其位,三因失焉。 言未者,过不在三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此正征凶无攸利之爻。 不再言占者,《彖》已决言之,于此原其致妄之繇,而设戒以导之于正。 圣人不轻绝人之情,抑以上古旧有此理,虽足致乱,而固可教以正也。 不待女之归,而男反归女者,以三十而娶,不可过期。 《乾》三之阳已老,《坤》四之阴方稚,六五中正,待礼成而后行,故阳屈己而往从之,不以贱辱为耻。 乃为之戒曰,虽其归之迟,而自有时,何至卑屈失身,以召柔之乘己哉! 词之婉,讽之切,周公当婚礼初定之时,曲体人情而救之以正,故其辞温厚而动人。 若后世淫色吝财之夫,则固不足与言也。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待年待礼,阴之志本正,而未尝不欲行。 九四急于往,而不姑为待,何也? 男择配,臣择君,士择友,岂有定期哉! 急于立身,缓于逢时,则己不往而物可正。 推而上之,圣人之养晦以受命,待贾而沽玉,亦此而已矣。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帝乙归妹,归而逢其吉者,故此爻当之。 君,女君。 帝乙所归之妹,谓五;娣,谓三也。 三阴稚,而以色悦人,阳所狎也。 言袂良者,君子辞尔。 六五柔顺得中而应以正,贵德而不以色为良,阴德之盛者也,故曰月几望。 五惟有待而行,不与四俱乱,故帝乙归之,虽失正而可宜家。 然惟有帝乙之德,而遇恭俭自持之贤配,乃能获吉。 使其为悍煽之妻,而自不免于狎溺,则征凶而无攸利也,必矣。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以色言之,不如娣矣。 德称其位,故贵为天下之母,而帝乙亦蒙其吉,所遇之幸也。 娄敬不遇汉高帝,马周不遇唐太宗,则与苏秦同其车裂矣。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女,谓上六。 士,九四也。 筐,《礼》所谓笄。 实,榛栗枣脯以见舅姑者。 刲羊无血,自毙之羊也。 吝于六礼,苟简以成事,故女不归士而士归女。 包死麇以诱女,末俗之恶,吝而已矣。 士吝则女愈骄,乃以无实之筐,见舅姑而不怍,上六之阴亢,九四自贻之辱也。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承虚筐者,不以礼意相接也夫。 四之屈辱往归,岂无觊利之心哉? 乃此以吝往,彼以骄报,所必然者。 故先王之用财也俭,而独于宾嘉之礼,重费而不恤,所以平天下之情,而使相劝于君子之道,其意深矣。 夷风乱华,人趋苟简,而伦常以 ,可不鉴哉! 丰  离下震上丰。 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假,自伯反。 丰者,盛物于器,满而溢于上之谓。 此卦一阳载一阴于下,二阳载二阴于上。 阴,有形质者也,得中而加于阳上,盛满而溢于所载,故谓之《丰》。 以其自《泰》之变言之,阴入而为主于二,其明乃盛,阳出而动于外,动以满盈,亦《丰》象也。 而丰于外者蔽其中,丰于上者蔽其下。 在二体,则阳虽动于外,而阴留不去,尚掩其《离》明。 以卦画言之,则阳受蔽于阴,为重叠覆障之象。 在阴则势处其盛,在阳则载阴而大有事焉。 非易处之卦也。 以其阳虽受蔽,而为方生之爻,明之发而动之始也,故亨。 然而非有其位,非有其德者,未易亨也。 惟王者抚有天下而载万民,富贵福泽,过量相益而不必辞;处于深宫,而臣民之情伪相积以相蒙覆,皆其所容受以待治,则固不能离彼而炫其孤清。 故至于丰,不当以为忧,而必拒之撤之,以自碍其有容之度。 夫王者既有其位矣,而抑必有其德。 惟大明丽中,尽察于物情之微暖,则可任其丛杂相掩而不为之乱。 若非王者之位,则一受习俗柔暗之蔽,百炼之刚且化为绕指之柔。 若非日中之德,则肘腋之下,蒙蔽所积,而况四海之遥,兆民之众,一叶蔽目,不见泰岱矣。 故《丰》者,忧危之卦也,非德位兼隆,固当以为忧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亨。 阴盛而阳皆载之,故曰大。 蔽盛则不得通,然而亨者,六二阴得其位,而阳相与丽以发其明;二阴积上,而九四震起以动之,使勿怙其柔暗,故亨。 明之所以不掩者,皆九四之能拔出于外,导宣其幽滞,而明乃上行。 非然则《明夷》矣,何易言亨乎! 王假之,尚大也。 惟王者之道,以广大而遍载天下之繁杂为尚,下此者不能也。 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能如日之中,遍照天下,无幽不彻,乃可勿以丰蔽为忧。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 况于鬼神乎? 此言阴盛之不足忧,而惟日中之不易得也。 日中则昃,明以动而犹恐其失也。 月盈则食,阴虽中而固有其可亏者也。 人则有邪正之消长,鬼神则有祸福之倚伏,邪可使悔而之正,祸固为福之所倚,而何忧乎! 而不能以明照天下,则吉且召凶,善且流而之恶;消息盈虚,听乎时而不审其变,人且荧之,鬼神且伤之,而何易言勿忧乎! 苟非尧、舜、禹之相继以治天下,则共、 顽谗之覆蔽以成阴暗者,自相乘以乱。 苟非文王之不遑暇食,卫武之耄而好学,则方其明而若或障之,方其动而若或掣之矣。 故曰:《丰》,忧危之卦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电始出而雷即发,其雷必迅,所谓雷电皆至也。 惟重阴覆蔽,故阳之出也必怒。 致,致之于市,与甸人行辟也。 折狱既明,刑即决焉,奸人无可容其规避,雷电迅疾之象。 《噬嗑》之明罚敕法,已断而必更察之,立法之慎,先王详刑之典,君道也。 《丰》之折狱致刑,已明则断,君子用法之严,吏治也。 君子,谓守法之嗣君与听狱之卿士。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配主谓四,自下匹上谓之配。 主者,卦以下画为基;初为《离》主,四为《震》主。 十日曰旬,《春秋传》曰:天有十日。 自甲至癸,旬数也。 九四当《离》体已成之后,日之数已盈,而遇之者以其大明,生其善动,虽有日中则昃之忧,而自可无咎。 往,则为四之所嘉尚矣。 阴盛,非刚不能致察;初与四相资以成日中之治,所以善处丰也。 初不言丰者,二虽蔽初,而柔得其位,居中以为明主,无相蔽之情也。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虽旬无咎,言即至于旬而尚无咎,则其不可过可知,初与四遇,当《离》之已成,则两刚相得;过此则五,上之阴且蔽之矣。 五能蔽四,不能蔽初,以其远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蔀,编草为藩蔽,日中见斗,日食而星见也。 六二上应五,而五以阴掩阳,故为丰于障蔽,为日食昼晦之象。 二不容不疑其蔽己之明,疑甚而疾矣。 乃二以柔中当位,虚中而信物,以与五相孚,则五且感发而与之同志,弃暗求明,吉矣。 《丰》非刚不能撤蔽,而二以柔能感五者,丽于刚以为明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能信诸己,则足以发人之志也。 阳实阴虚,以实之谓信。 而《易》每于阴言孚者,人之怀疑,必先有成见于中,窒而不通,则遇物皆见其乖异;虚以受之,自能择善而笃其信。 实以言信之用,虚以言信之体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 沛,旧说以为幡幔。 沬,小星也。 日中见沬,日食既而昼晦极矣。 右肱谓四,九三之所以资动者也。 九三处明之终,日中而昃矣,而上应上六之极幽极暗,故为幔障天而日昼晦之象。 上之蔽也厚,三与应而受其蔽,虽有九四之刚,可资其动以撤蔽,而弗能用也。 汉元受石显之蔽,而萧望之不能抒其诚;唐德宗受卢杞之蔽,而陆贽不能效其忠;盖此象也。 亦无咎者未详,程子以为无所归咎亦通。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丰》,惟王假之,必将大有所为。 受蔽于上,不足以照天下,而何大事之可为! 终不可者,奸蔽贤,则贤终不为之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夷,等夷也。 在上而交下曰夷。 四虽不应五,而与五相比,故与二同象,而受蔽更切焉。 赖其下与初应,两刚相得,明以济动,而阴弗能终掩之,故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吉 句 ,行也。 象虽与二同,而受蔽更深,故于此发不当不明之义。 四虽为《震》主,而以刚居柔,与五相比,则所处之地危矣。 非《离》体,则明不足以烛幽,独阳不足以胜众阴,必行而下就乎初以相辅,乃得吉焉。 《丰》之所以能明以动者,功在四,而四又资初。 当昏昧之世,求贤自辅为善动之要术。 四之吉,惟其为退爻,而不自怙其刚以轻试于障蔽之中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五以阴暗居尊位,力足以障蔽乎阳,本无吉道。 惟其得中,为六二之所仰而求孚者;而阴尚未盈,能下受之,故二来而施之以明,弥缝其不善而著其善,乃有庆誉而吉。 有者,本非所有而有之辞。 庆,福自外来也。 誉,名自外成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本非吉,以得二来章之吉而庆。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上恃二、五之阴皆得中,而己又居于其上,骄盈而重蔽阳刚,其德凶矣。 蔽人者先以自蔽,阳刚方明以动,安能蔽之? 徒重屋厚障,不能见远而已。 明之所不照,处于幽暗之室,有人若无,而人亦终无欲见之者,见绝于有道而凶矣。 占此者,遇如此暗傲之人,绝之可也。 五可孚,而上不可化也。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丰满盈溢,充而自骄,高居而绝物,明者不施以照,终于自藏而已。 其愚若此,不足以为日中之忧。 旅  艮下离上旅。 小亨,旅贞吉。 相从而行曰旅。 古者卿行旅从,故曰行旅。 以二体之象言之,火在山上,野烧也,前焰后焰,相踵竞进而不留,若行者之在途,相蹑而遄征。 以卦画言之,三阳皆在阴上,往也;阳为客,阴为主,阳之旅也。 自《否》变者,五阳去位而止于三,虽止而非其居;三固进爻也,则亦姑寓而欲行者也。 旅者阳也,乃阳倡则阴必随,阴无阳以立其不易之基于下,则虽得中而非其安居,阳旅而阴从之以旅矣。 一阳往而一阴从之,二阳往而二阴从之,阴随阳行,若卿行之有旅从,阴亦旅矣。 六五居中,非其位也,虽有文明之德,而《艮》止阻之以不下,逮阳已往而明王不作,己亦不得安于上位,故先儒谓仲尼为旅人,小享,小者阴也,阴得二中,故亨。 旅贞吉者,《旅》之贞,《旅》之吉也。 上不当位而下止,本非正而不吉,乃时当其止,道不足以行,而文明不息,以明道为己任,随所寓而安焉,为旅之正,而乐天安土,得其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得中乎外,不能得其正位,而在事之外也。 阴下阳为顺乎刚,虽柔而放道以行也。 止矣,而必丽乎明以不息,故即此而志无不通,道无不正,居无不吉也。 阳君阴臣,阳见阴隐,虽德备文明若仲尼,亦但谓之小,以位言也。 夫子之志,于《彖传》自道之。 旅之时义大矣哉! 非其人,则失正而不能亨。 因其时,合其义,居不安而道不废,隘与不恭,俱不足以当之,故极叹其大。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离》火,明也。 《艮》止,慎也。 既明且慎,则速断之,而不淹滞以滋扰,如山上之火,过而不居。 君子之于民,教之治之,皆迟久而不迫,惟用刑则非君子之本心,不得已而寄焉耳,留之则证佐待理而久淹,枝叶旁生而蔓引,胥吏仇奸而迭为舞易,其殃民也大,而奸人得以规避,故以不留为贵。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彖传》取六五立义,爻则各以其得失言之。 《旅》之时义虽大,然非六五文明之德,则其得失亦微,所谓苟非其人道不虚行也。 琐琐,细小貌。 初六卑柔无远志,而随阳为旅,则鄙屑而为裹粮结屦之谋,灾之至若出意外,而不知务小忘大,正其所自取也。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穷者,自窘于微细之中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二柔得中位,旅得所安之次舍矣。 阴为资粮。 童仆谓初也。 琐琐在旅人则取灾,在童仆则为正,以柔怀童仆而使效其贞,小之亨也。 《旅》初与二所取象占皆小节尔,而《易》犹为告之,苟非不义,亦日用之常,圣人详著之以前民用,而学《易》者慎微之道在焉。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怀其资,未免非尤,惟得童仆贞,则免于咎。 怀资而失童仆之心,斯寡助而途穷矣。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丧,息浪反。 阴爻之旅,皆从人以旅者也。 阳爻之旅,则自欲旅者也。 旅者行而不留,君子之仕止久速,因时制义,无悻悻穷日之心。 九三以刚居刚,不中而为进爻,急于去而不留,无反顾之情。 焚其次,誓不复返,徒众解散,不可复收,虽使其去合于正,而亦危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 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伤,谓伤于君子不轻绝人之义。 以旅与下,谓既悻悻以去,使初,二之心解体,导之离散,不能复合,介然之义,其终必穷。 好勇而不知所裁,将与鸟兽同群乎!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处,羁旅所处之国也。 斧者,行而携以备樵采椓杙之用者。 三去而迫于去,四则刚失位而居退爻,义未可留而姑留者也。 留则得其资斧,而四志本刚,非以资斧为念者也,故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 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四非阳刚宜居之位,故虽得资斧而不快,若孟子于齐、梁是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雉,文明之禽。 六五,《离》之主,欲丽乎阳以发其光辉,而得中于外,不能乘权以有为,则不得雉,而并其所以射者亡之,所谓道之将丧也。 然虽为旅人,而道赖以明,则人之所与,天之所笃,又岂能去之哉! 止而丽乎明,此爻当之。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上无明王,则天人之所宗仰者在己也。 周公心仪其人,而孔子自当之。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易,与埸通。 上九居《离》体之终,阳已亢极,火炎于山上而不息,鸟有巢而被焚之象。 盖时有灾危,去以避害者也。 免于祸则笑,而贪生悻免,为人所不礼,无可再栖之枝,将号咷而悲思其故处矣。 牛,顺物。 易,疆场也。 居其国,有其家,则无可去之理,顺道也,子思所以遇寇而守也。 丧其贞顺于国,而越疆外出,道失而身必危,故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 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闻,亡运反。 闻,名誉也。 既居高位,则义在同其灾患,而以旅道自处,违其义矣。 不终不顺,人皆贱之,虽有阳刚之才,无德而称焉。 《周易内传》卷四上终 发布时间:2025-08-11 12:22:1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5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