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亦有病初愈而不可骤补者 内容: 凡泻病、痢病、虫病、疳病、水病、酒病、疸病于初愈时,不可骤服滋补之药。 盖此数病,以湿热为原。 滋补之药,乃助湿热之尤者,骤而服之,鲜不致害。 《言医》泻痢亦有宜滋补者,但须佐以坚阴清热之品,不可甘温腻补耳。 《王孟英》 发布时间:2025-08-15 10:36:1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6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