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隣水縣志卷之二 内容: 目錄食貨志:田賦、戶口、鹽法、茶法、積貯、蠲賦、歲支、物產風俗志:風俗、鄉飲酒禮、喪禮、家祭禮學校志:學官學額、書院、義學、試院武備志:兵額、舖遞食貨志田賦則壤成賦,古之制也,鄰邑多山,田惟下上,仰蒙我朝輕徭薄賦,畸零磽确,永不陞科,而又疊奉恩旨蠲免,故邇來民氣和樂,自二月開征,輸將者惟恐或後,迨午節方屆,而已如數收解矣,夫糧輸兩季,我朝原有成規,而鄰民獨踴躍爭先,半季全完,豈蒞斯土者之深仁厚澤與征收科則自順治十八年奉文清查起中田每畝載糧一升一合六勺下田每畝載糧一升一合四勺水鄉地每畝載糧六合六勺山鄉地每畝載糧二合每糧一石徵糧銀一兩一分二釐七毫,徵條銀五錢五分九釐九毫原載稅糧八百六十九石五斗三升六合一抄原載條糧銀一千六百六十八兩五錢二分六釐四毫康熙九年奉文:遇閏加徵每兩一分八釐三毫雍正七年奉文:經丈合併積算,按畝征糧,陸續首報,至乾隆十五年止,除籍田四畝九分不計丁糧外,新舊承糧花戶胡啟志等五千八百九十戶墾輸中下水山鄉田地共三千一百六十頃七十三畝二分三釐,共徵條糧銀六千一百一十一兩七錢七分九釐一毫乾隆三十一年奉文清查,里內民包鶬藩等首出中下水鄉田地共三千二百九十二頃一十畝七分七釐三毫,共徵條糧六十一兩三錢五分四釐四毫,連前共徵丁條糧銀六千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三分三釐三毫以上俱照舊志錄,以後雖不時奉文清查,並無報墾田地,其數照舊徵輸戶口戶口與錢糧相表裏,伊古來,丁與地分即租庸法,合面爲一即兩稅法,惟前明萬曆年間將丁銀派於地銀,口有常算,計畝均輸,名曰條糧,其法甚善,惜乎行之不力也,我朝康熙五十二年續生人丁永不加賦,又於雍正四年將人丁攤入地畝條編,寬仁厚澤古所未有,所以生齒日繁,共享太平之福與康熙六十一年編審冊報五千一百四十二戶,一萬一百二十四丁雍正元年至乾隆十五年冊報凡戶七千六百八十八,口一萬七千一百二十五乾隆十七年,冊報戶二萬六千五百二十七,口五萬八千九百一十,與十五年多冥則迥異矣嘉慶十六年,冊報戶二萬七千七百四十一,口六萬九百三十鹽法自黃帝之臣夙沙氏煮海爲鹽,而其用遂達於朝野上下而無或外。 自漢武帝元封元年,從桑宏羊之請,置鹽官,而私鬻者於是乎有禁。 歷唐、宋、元、明,或奪竈而官煮,或奪商而官賣,或弛其例禁而聽商轉運,皆有流弊,罕盡善者。 我朝自雍正年間,配引招商,設官稽察,商買於竈而鬻於民,竈與商各納其稅於官,夫然後政得其平,而鹽法肅清矣。 邑原額射洪縣水引三十張,蓬溪縣陸引八百五十九張。 雍正十一年並乾隆元年,二次請將陸引八百五十九張改爲水引七十二張,連射洪水引三十張,共行射蓬水引一百零二張。 至乾隆四十四年並四十六年,二次請將射蓬水引一百零二張改配犍爲縣買鹽回鄰行銷,每引徵銀三兩四錢五釐,共徵稞銀三百四十七兩五錢一分。 又分認蓬溪縣積滯陸引五百張,每張徵稞銀二錢七分二釐四毫,共徵銀一百三十六兩二錢,每年徵水陸銀四百八十三兩七錢一分,又羡截銀七百七十六兩七錢七分。 以上水陸引共徵正課羡餘截角銀一千二百六十兩四錢八分。 道光十年,因生齒日繁,引不敵配,請增犍爲縣水引一百二十張,運縣銷售,接濟民食。 其稅自犍爲批解。 茶法邑茶課,原額腹引四十三張。 每張榷課銀一錢二分五釐,共徵銀五兩三錢七分五釐。 每張徵稅銀二錢五分,共徵銀十兩七錢五分。 以上共徵銀一十六兩一錢二分五釐。 本縣買茶,本縣發賣,魚法邑魚課,每年徵銀一兩一錢五釐。 積貯積貯者,生民之大命也。 常平倉,官爲貯之,社倉民自理之,皆所以恤貧苦,賑囏阨,然行之均不能無弊,總在慈惠之宰,實心愛民,剔奸懲宄,則可垂久遠,而陰功亦甚浩大矣。 常平倉,在縣署右,倉廒六間,共貯穀倉斗二千二百七十八石六斗六升,如遇大歉,報明上司出糶平價,俟豐年填補。 監倉,在縣署右,倉廒四間,共貯穀倉斗一千五百二十三石三斗四升。 濟倉,在縣署右,倉廒三間,每年貯穀三百四十三石。 社倉,乾隆元年起至二十一年,官民捐輸穀一千七十餘石,分貯城鄉,逐年捐輸,交與社首,春放秋還。 每年歲㡳,將出貯數目自造冊結報官,申報上司咨部。 嘉慶年間,經藩司董通飭將條糧最多之戶編爲一冊,按年挨次承充社首,一年一換,以免互相推諉。 惠社首亦無賠累之數。 况前川北道黎詳請各州縣照糧攤買濟產,以爲荒歲之資,意美法良,本爲民起見,而民究未食其福,何也? 濟產行年所出之穀,詳有倉正、附二人管收,年中有入無出,積累一千有奇,於例存三百四十三石之數多贏餘矣。 道光六年,奉布政司扎飭,將濟倉餘穀照市變價,批解存庫,俟有荒歉,再請賑救。 夫以良法美意而令民所出以自濟者,反而求乞於上,且自隣至省,多一往返,殊爲多事。 脫令爲大吏者悉此情形,因民之利而利之,洵仁心仁政之一端云蠲賦蠲免錢糧,乃盛世之曠典。 我朝深仁厚澤,自古無比,民所不能忘也。 特稱之爲政,則非著爲常令可比。 至若西蜀,素稱魚米之鄉,雖有𤯝災,仍係年清年款,從不辦賑,於是視爲尋常,雖遇旱既太甚,鮮能虔誠祈雨,設法賑救者,以致道殣相望,閤家餓莩,其情殊堪憫惻。 似可加添《荒政》一條,勸捐施粥,亦仰體皇仁之一端也。 康熙二十六年,困四川地方昔年爲賊竊踞苦累,及三十三年、四十三年因係邊省,又五十年特沛恩施,所有應徵地丁錢糧,四次恭奉恩旨蠲免。 雍正八年額征丁銀,因西藏寧謐,恭奉恩旨蠲免。 乾隆十一年,四川、雲南、貴州等省恭奉恩旨蠲免。 三十五年,恭逢聖母八旬大慶,及四十二年推廣慈恩,俱全行蠲免四十年錢糧。 以勦辦大小金川,恭奉恩旨,緩征十分之五。 四十三年錢糧,以金川平定,恭奉恩旨,蠲免五十六年錢糧。 恭逢八旬萬壽,蠲免嘉慶元年錢糧,因舉行歸政典禮,恭奉恩旨,蠲免,次年再寬免十分之二。 又三、四、五、六年錢糧,因白蓮教匪滋擾,恭奉恩旨蠲免。 又於四年,恭奉恩旨,發帑銀六千餘兩,麥四千一百三十四石五斗四升,賑濟被賊蹂躪難民。 二十五年,欽奉恩旨,蠲免十分之二。 歲支國家經費有常,而蜀之田賦往往入不敷出。 自屢次裁汰以後,無溢無苛,定限制即宏體恤,故羣情洽而財用亦於是乎不匱。 知縣俸銀四十五兩,養廉銀六百兩。 捕役三名,四季工食共銀十八兩;仵作三名,正一名,六兩、副二名,各三兩;禁卒八名,共銀四十八兩;更夫五名,共銀三十兩;快役八名,共銀四十八兩;皂隸十四名,共銀八十四兩;轎傘扇夫七名,共銀四十二兩;民壯十名,共銀八十兩。 斗級一名、倉夫二名,共銀十八兩。 教諭俸銀四十兩;膳夫、門斗工食銀十二兩。 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養廉銀八十兩。 衙役六名,內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共銀三十六兩。 外委餉廉銀五十四兩。 戰兵二名,每名四季關餉米銀二十兩四錢六分三釐。 守兵十三名,每名四季關餉米銀十四兩八錢三釐二纖。 舖司兵十二名,共銀七十二兩,遇閏每名加增銀五錢。 廩膳生二十名,每名銀三兩二錢,共銀六十四兩,遇閏加銀二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塵四纖,於地丁扣留。 文廟、武廟及山川、社稷各壇,於康熙十一年請給春秋祭祀銀十六兩,均在縣地丁錢糧扣留。 雍正十三年,文廟加增銀十二兩,山川、社稷二壇酌增銀八兩。 乾隆二年,奉文在於兩廟祭祀銀兩酌撥二兩祭厲壇。 文武會試盤費,每科例給銀四兩六錢一分三毫三絲三忽四微六塵。 旌表節孝節烈,每名建坊銀三十兩。 養濟院孤貧口糧,每名每日各給銀一分。 會試以下三款,歲無定額,隨時酌定扣支。 物產天施地生,萬物並育,雖《爾雅》《山海經》不能盡詳也。 而其最切於民者,土宜有辨,職方之所掌宜知;其有害於民者,不若勿逢,鑄鼎之所象可溯。 至於多識其名,亦足以增張茂先博物之譽。 而形形色色,何莫非悠久所以成物,何莫非山之廣大,水之不測乎? 穀之屬早粘,晚粘,百日早,紅邊早,貴陽粘,麻粘,大白粘,白峰粘,大葉粘,毛香晚,柳條糯,紅邊粘,矮子粘,響殻糯,紅糯,稑穀,包穀,粟穀,黍子穀,高梁,大麥,小麥,晏麥,鵝掌稗,紅荍,苦荍,甜荍,脂麻,蘓麻。 豆之屬黃豆,綠豆,黑豆,青皮豆,白毛豆,飯豆,胡豆,豌豆,紅豆,四季豆,蛾眉豆,刀豆,豇豆,扁豆。 菜之屬青菜,白菜,芥菜,油菜,甜菜,菠菜,莧菜,苦麻菜,同蒿菜,萵苣菜,芹菜,韭菜,灰條菜,蘿蔔,山藥,芋頭,茄子,分葱,火葱,大蒜,藠頭,薑,藕,香椿芽,木耳,竹笋,茱茰菜,瓮菜,高笋,菇菌子,蕨,苔,龍鬚菜,陽合,馬齒莧,香薷,椇椇菜,狗豆牙,苦齋公。 瓜之屬王瓜、西瓜、絲瓜、南瓜、甜瓜、苦瓜、冬瓜、菜瓜、木瓜、金瓜、葫蘆、瓠子菓之屬櫻桃,核桃,香櫞,梅子,梨子,桃子,李子,枇杷,柑子,橘子,柚子,栗子,榛子,石榴子,棗子,白果,瓜子,蓮子,菱角,荸薺,山楂,葡萄,甘蔗,落花生。 藥之屬麥門冬,天門冬,赤芍藥,白芍藥,何首烏,香附子,車前子,牛膝,萆蔴子,山梔子,五棓子,牽牛子,益母草,宜男草,地骨皮,桑白皮,五加皮,薏苡仁,當歸,川芎,枳殻,葛根,柴胡,蓽薢,旱蓮草,蒼耳子,仙茅,紫蘓,菖蒲,瓜蔞,常山,半夏,金櫻子,荊芥,枸杞,木通,薄荷,烏藥,巴豆,南星,青蒿,穀精草,黃精,厚朴,皂角,黃荊子,大黃,淫羊藿,細辛,蒼朮,陳皮,牛旁子,兔耳峯,五皮峰。 花之屬見於果者不贅牡丹花,海棠花,芙蓉花,芍藥花,鳳仙花,秋海棠,石竹花,嬾夾園,菊花,蘭花,蕙花,萱草花,雞冠花,水仙花,金桂花,銀桂花,薔薇花,紫荊花,繡毬花,玉簪花,金銀花,木槿花,蓮花,葵花,紫微花,映山紅,月季花,紅刺花,白刺花,郁李花,茉莉花,指甲花,夜來香,茶花,梔子花,迎春柳。 竹之屬斑竹,水竹,慈竹,筋竹,紫竹,苦竹,刺竹,棕竹,白甲竹,鳳尾竹,樓梯竹,菉竹。 木之屬松樹,柏樹,柳樹,楓樹,棕樹,檀樹,樟樹,椿樹,樗樹,杉木,梧桐樹,白楊樹,青剛樹,槲栗樹,冬青樹,夜合樹,蒙子樹,柞子樹,麻柳樹,紅豆樹,皂角樹,漆樹。 草之屬浮萍,荇藻,蕭艾,蒿,枝蓼,莎,芭蕉,仙人掌,斑茅,瓦松,黃枸頭,見面草,排芳藤,椇椇藤,兔耳草,浮指甲。 羽之屬雞,鴨,鵝,雁,鷂,燕,老鸛,竹雞,野雞,錦雞,野鴨,翡翠,畫眉,鷺鶿,白鷴,鴉,鵲,斑鳩,瓦鵲,麻鵲,鴛鴦,啄木,百舌,黃鸝,杜鵑,鴝鵒。 毛之屬豬,牛,羊,馬,犬,騾,驢,貓,虎,豹,豺,鹿,猴,山羊,土豬,野豬,箭豬,兔子,九節狸。 鱗之屬鯉魚,鯽魚,鯖魚,鱓魚[2],鰍魚,金魚,白甲魚,黃顙魚,石砭頭。 介之屬龜,鱉,螺斯,𧉻蛤,螃蠏,蝦子。 蟲之屬蛇,川山甲,𧎉螂,蚯蚓,蝦蟇,百節,蜈蚣,蛙,水蛭,魚肚,螞蟻,蜂子,蚊子,蒼蠅,螢火,蟬,蟋蟀,蜥蜴,螟蛉,青蜓,蝴蝶,蜘蛛,飛蛾。 貨之屬麻油,菜油,桐油,𣗪油,黃蠟,白蠟,煙葉,生漆,棉花,煤炭,木炭,蜂蜜,蔗糖,花椒,茶葉,醬油,酒,醋,竹紙,苧麻,火麻,大布,竹𥱊,藍靛,石灰,木器,竹器,土器,磁器,鐵礦。 風俗志風俗太平人仁,崆峒人知,鄒魯髦俊,吳越秀良,地使之然也,齊尚功利,秦侈戎兵,唐魏勤儉,鄭衛淫靡,習使之然也,而風以是感俗因而成,則尤賴乎教化之力,鄰邑向來近古,自遭兵燹之後,頗事奢靡,近又差能復古矣,若從此返樸還淳,其庶幾婣睦任恤,德行道藝可上,和親康樂爲一書乎民務耕鑿而性質直,士習詩書而氣勇健〔通志〕俗尚儉樸,不事奢靡〔舊志〕士多秀良,力學者眾,文風興起,學使每稱爲八屬之魁〔重修〕環邑多山,土薄民瘠,農人惟力田,急公逐未者少〔以下皆就兩志所紀增減〕婦女勤於紡織,寒暑無間,並能手自製衣,供一家之用,衣兼黃潤,不以錦繡害女紅,食佐青蔬,不以膏梁輕農粟婚姻:媒妁成言,六禮必周,衣飾敉奩,從不計較厚薄,門戶不分貧富,惟求清白相對喪事:衣衾棺槨,稱家有無,停柩中堂,先設靈屋牌位,朝夕上食,夜行朱文公家禮,哭泣盡哀,大事畢,乃除靈另製木主,延請官紳以孝子所刺指血和入銀朱,濡筆穿神字直畫點主字一點,祀於龕,其發引出柩,歸山告土,均以儒生贊祭,極其安靜,並無凶星惡煞之說,間有用僧人超度者,秉禮家多不以爲然,惟不論親疏,皆散白布纏頭,謂之孝帕,則與袒免親盡禮制異矣祭禮:清明各備牲醴赴塋祭掃,回家乃於龕堂合祭後飲福受胙,不惟墦間並無乞人,且並無看花踏青之人,中下元節設祭於家,孟冬送寒衣,除夕設饌,俱燒賻子鄉飲酒禮歲孟春望日,孟冬朔日,舉鄉飲酒之禮於學宮。 京師禮部侍郎一人監其禮,順天府尹爲主人。 以鄉之年六十以上有德行者一人爲賓,其次一人爲介,又其次爲眾賓。 以博士一人爲司正,以博士弟子習禮者二人、司爵二人贊禮,一人讀律令,僚佐皆與。 前期戒賓,戒,猶言通知也。 賓禮辭許,戒介亦如之〔俱用全柬帖〕。 先期一日,司正率執事者詣講堂肄儀,陳設布席。 屆日質明,執事者具饌,設尊,實酒,奉律令。 主賓各就位。 司正揚觶而語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 非爲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 爲臣盡忠,爲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語畢,讀律令,曰:律令,凡鄉飲酒禮,序長幼,論賢良,高年有德者居上,其次序齒列坐,有過犯者不得干預,違者以違制失儀論,揚觶者以禮責之。 讀畢,主賓皆坐,設饌,主人酌酒献賓,賓酢正人。 酒數行,工升,歌詩鹿鳴之章,笙奏御製補南陔詩曰:我遊南陔,言陟其岵。 昔我行役,瞻望有父。 欲養無由,風木何補。 我逝南陔,言陟其屺。 今我行役,瞻望有母。 母也倚廬,歸則寧止。 南陔有筍,籜實勹之。 孱孱孩提,孰噢咻之。 慎爾溫清,潔爾旨肴。 今日不養,日月其慆。 間歌詩魚麗之章。 笙奏御製補由庚詩曰:由庚便便,東西朔南。 六符調夑,八風節宣。 王庚容容,朔南西東。 維敬與勤,百王道同。 王庚廓廓,東西南朔。 先憂而憂,後樂而樂。 王庚恢恢,南朔東西。 皇極孰建,惟德之依。 乃合樂,歌詩《關睢》之章。 卒歌,工告備。 主賓飲無算爵,徹饌,送賓至州縣。 鄉飲酒之禮,以守牧令爲主人,餘同前。 官員喪禮〔民公諸伯視一品子男各視其等〕初終有疾居正寢〔女居內寢〕,疾草遺疏〔三品以上〕,遺言皆書之。 既終,子號哭躃踊,去冠,被髪,徒跣。 諸婦女子去笄,期功以下丈夫素冠,婦人去首飾,皆易素服。 男哭牀東,女哭牀西,異向。 作魂帛〔結白絹爲之〕。 爲位於尸東,前設案,奠闇餘〔生前食飲所餘〕脯醢酒果,用吉器。 立喪主〔以適長子,無則長孫承重〕。 主婦〔以亡者之妻。 無妻及母之喪,則以喪主之妻當之〕。 護喪司賓、司書贊祝,諸執事人治棺及儿喪具,護喪者使人上遺疏,計於有司及親屬僚友。 右初終襲越日小殮,侍者於寢室施幃,設浴牀於尸牀前,牀束置案,陳沭、浴巾、櫛、含具。 三品以上含用小珠玉五,七品以上用金玉屑五。 襲牀在浴牀西,襲事陳其旁。 常服一稱,朝衣冠帶各以其等。 侍者遷尸浴牀,南首。 諸子哭踊,婦人出,女喪則男出。 乃去尸衣,覆以殮衾。 侍者奉湯入,哭止,沐髪櫛之,晞以巾,束之枕衾而浴,拭以巾訖,結襲衣,縱置於牀,南領。 舉尸易牀,徹浴牀浴具,埋巾櫛及餘水於屏處。 乃去衾,襲常服朝服加面巾。 喪主以下爲位而哭。 喪主及諸子坐於牀東奠北。 同姓丈夫以服爲序,坐諸子後,西面。 主婦及諸婦女子坐於牀西,同姓婦女以服爲序,坐諸婦後。 婢妾又在其後,東面,均南上。 尊行丈夫坐東北壁下,西上;尊行婦女坐西北壁下,東上;異姓丈夫坐於幃外之東,西上;異姓婦女坐於幃外之西,東上。 若內喪,則同姓丈夫皆坐幃外之東,異姓丈夫皆坐幃外之西。 執事者執含具前,喪主起盥,親含尸訖,哭復位。 右襲小殮是日,執事者帷堂如寢。 陳殮牀於堂東,加殮衣三品以上五稱,複三、禪二;五品以上三稱,複二、襌一;六品以下二稱,複一、襌一,皆以繒複。 衾一,二品以上色絳,四品以上色緇,五品色青,六品色紺,七品色灰絳。 絞皆素帛。 既辦,廼遷尸牀於堂中,行殮事畢,喪主曁諸子括髪,加首絰、腰絰皆以麻,婦麻髽,餘同。 右小殮大殮三日大殮,執事者以棺入,承以兩凳,棺內奠七星版,藉茵褥,施綿衾,垂其裔於四外。 屆時奉尸入棺,實生時所落齒髪,卷衣以塞空處,令充實平滿。 喪主以下憑棺哭踊盡哀,乃蓋棺,加錠施漆。 三品以上比葬,每月三漆,五品以上月再桼,七品以上月一桼。 徹殮牀,遷柩其處。 柩東設靈牀,施幃帳、枕衾、衣冠帶屨之屬,設頮盆帨巾於靈牀側,皆如生時。 柩前設靈座,奉魂帛,几筵供器具,以絳帛爲銘旌,三品以上長九尺,五品以上八尺,七品以上七尺。 題曰某官某公〔內喪書某封某氏〕之柩,懸於竹杠,依靈右。 執事者陳饌案,食品用素器,啟幃行殮奠禮,內外就位如寢。 司祝焚香奠酒,喪主以下哭盡哀畢,下幃〔每奠皆同〕。 及夜,奉魂帛復牀,諸子次於中門之外,寢苫枕塊,不脫絰帶。 諸婦、女子次於中門之內,帷幔枕衾皆布素。 哀至則哭,畫夜無時。 右大殮成服是日成服。 五服各以親疏爲等。 斬衰三年。 子爲父母。 爲繼母、慈母〔妾子無母,父命他妾養之者〕。 養母〔自幼出繼與人者〕,子之妻同。 庶子爲嫡母所生母,庶子之妻同。 爲人後者爲所後父、母,爲人後者之妻同。 女在室及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爲父、母。 嫡孫承重爲祖父母〔若祖父俱亡,爲高、曾祖,後者同〕,承重者之妻同。 妻爲夫、妾爲家長服生麻布,旁及下際不緝。 麻冠、絰,菅屨,竹杖,婦人麻屨不杖,餘同。 齊衰杖期。 嫡子、眾子爲庶母〔謂父妾有子者〕,嫡子、眾子之妻同。 子爲嫁母〔親生母,以父卒而改嫁者〕。 出母〔親生母爲父所出者〕。 嫡孫祖在爲祖母承重。 夫爲妻服熟麻布,旁及下際緝之。 麻冠、絰,草屨,桐杖〔父母在,夫爲妻不杖〕,婦人麻屨。 餘同。 齊衰不杖期:爲父卒繼母改嫁而己從之者爲改嫁;繼母;爲同居繼父兩無大功以上親者;爲伯、叔父、母及姑在室者;爲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祖爲嫡孫,父、母爲嫡長子、眾子及嫡長子之妻;爲女在室者;爲子之爲人後者;繼母爲長子、眾子;孫爲祖父、母;孫女在室、出嫁同;女出嫁爲父、母;爲人後者爲本生父、母;女在室及雖適人而無夫無子者,爲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與兄弟之女在室者;女適人爲兄弟之爲父後者;婦爲夫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妾爲家長之父、母,家長之妻;家長之長子、眾子與其所生子冠、絰、屨同上。 齊衰五月。 孫及女孫爲曾祖父母服熟桐麻布,冠絰如其服,草屨,婦人麻屨。 齊衰三月。 爲繼父先同居後不同居者,爲同居繼父兩有大功以上親者,孫及女孫爲高祖父母,冠絰屨同上。 大功九月:爲從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爲姑及姊妹已嫁者;爲人後者爲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爲兄弟之子爲人後者;祖爲眾孫及孫女在室者;祖母爲嫡孫、眾孫;父、母爲眾子婦及女之已嫁者;伯叔父母爲從子婦及兄弟之女已嫁者;婦爲夫祖父母、本生父母、伯叔父母;女出嫁爲本宗伯叔父母、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服粗白布,冠絰如其服,繭布緣屨。 小功五月:爲伯叔祖父、母,爲從伯叔父、母及從姊妹已嫁者;爲再從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爲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爲祖之姊姑在室者;爲父從姊妹在室者;爲兄弟之妻;爲兄弟之孫及兄弟之孫女在室者;爲外祖父、母,爲母之兄弟及母之姊、妹;爲姊妹之子;祖爲嫡孫之婦;爲人後者爲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婦爲夫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爲夫之姑、姊妹、兄弟及夫兄弟之妻;爲夫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女出嫁爲本宗從兄、弟及從姊妹之在室者。 服稍細白布冠絰如其服,屨同上。 緦麻三月:爲乳母。 爲曾祖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爲曾祖從兄弟及祖從兄弟之妻;爲父再從兄弟及再從兄弟之妻;爲三從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爲曾祖之姊妹在室者;爲祖之從姊妹在室者;爲父之再從姊、妹在室者;爲兄、弟之曾孫及曾孫女之在室者;爲兄弟之孫女已嫁者;爲從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爲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爲祖之姊妹;父之從姊妹及己之再從姊妹已嫁者爲從兄弟之女已嫁者;爲父姊妹之子。 爲母兄弟、姊妹之子。 爲妻之父、母。 爲女之夫、女之子若女爲兄弟孫之妻。 爲從兄弟子之妻。 爲從兄弟之妻;祖爲眾孫婦;祖母爲嫡孫、眾孫婦;曾祖父、母爲曾孫,高祖父、母爲元孫婦。 爲夫高、曾祖父、母。 爲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祖姑在室者;爲夫之從伯、叔父、母及夫從姑在室者;爲夫之從兄、弟、姊、妹〔在室、出嫁同〕及從兄弟之妻;爲夫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爲夫從兄弟之女已嫁者;爲夫從兄弟子之妻;從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爲夫兄、弟孫之妻,兄弟之孫女已嫁者;爲夫兄、弟之曾孫及曾孫女之在室者;女出嫁爲本宗伯、叔祖父、母及祖姑之在室者;爲本宗從伯、叔父、母及從姑在室者;爲本宗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服細白布絰帶如其服,素屨無飾。 凡喪三年者百日。 矱髪在喪,不飲酒,不食肉,不處內,不入公門,不與吉事。 期之喪二月,矱髪在喪,不昏嫁。 九月五月者踰月,矱髮三月者踰旬,矱髪在喪,均不與燕樂。 右成服。 朝夕奠大殮翼日,喪主以下夙興,侍者設頮水櫛具於靈牀側,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就位。 侍者收頮櫛具,奉魂帛出就靈座。 朝奠眾哭。 執事者設果蔬洒饌如生時。 祝焚香斟酒,點荼,喪主以下詣案前再拜,哭盡哀,各以其服爲序,皆男先女後。 宗親先,外姻後,復位,哭止。 日中設果筵奠酒,及夕又奠,均如朝奠儀。 侍者詣靈牀,舒衾枕,奉魂帛於牀上,退。 諸子哭盡哀乃止。 夕奠皆如之。 朔望則殷奠,具盛饌,於朝奠行之。 遇新物則薦,如朝奠儀。 右朝夕奠親賓弔奠賻親賓聞計,告弔於喪主之家。 未殮至者,入門易素服,司賓待於廳事,以贈賻儀物投司書入,臨尸哭,盡哀,遂弔。 喪主持哭,喪主以下哭,稽顙,無辭。 賓出,司賓送。 成服。 以後至者,各以其服弔,具酒果香燭,厚則加貨財,皆書於狀。 先使從者持狀通名,司書籍記之。 以禮物入陳靈前,喪主以下就位哭,司賓出迎。 賓入,詣靈座前舉哀,哀止,跪焚香酧酒,再拜興。 喪主出帷,稽顙哭謝,賓答拜。 慰唁出,喪主哭入。 司賓延客待茶。 賓退,司賓送於門外。 右親賓弔奠賻〔待茶,賓退一層,京師官員皆然。 若遠來之客,則與司賓者皆具酒席待之〕治葬具三月而葬,營葬地及葬具。 凡墳塋,一品九十步〔五尺爲步〕;二品八十步,封皆丈有四尺。 三品七十步,封皆丈有二尺,石獸皆六。 四品六十步,五品五十步,封皆八尺,石獸四。 六品、七品四十步,封皆六尺。 墓門勒石,書某官某公之墓〔婦人則書某封某氏。 若合葬,則並書之〕。 五品以上用碑,龜趺螭首。 六品、七品用碣,方趺圓首。 刻壙誌用石二,一書如碑碣,一詳記姓諱、謚字〔無謚則止書字〕,州邑里居、服官選次及其生卒年月日時,葬處坐向,所造子女,石字內向,以鐵合而束之,作神主及主櫝製。 柩轝下爲方牀,上編竹格爲蓋,四出檐,垂流蘇,繒荒繒帷。 五品以上畫雲氣爲飾,六品、七品素繒無飾。 五品以上障柩。 畫翣四,六品、七品畫翣二,皆引布二,功布一,靈車一。 埏土爲明器,罏、缾、燭、檠,五事儀從,各從其品。 右治葬具開兆祀土神擇日開兆,喪主率諸子適兆所,以宗親或姻賓一人告於土神。 執事者設案兆左,陳酒饌,置祝文。 告者吉服至盥,詣案前立。 執事者二人奉香執壺琖,隨立左右。 告者跪,上香,再拜酧酒如儀。 祝奉祝文跪於告者之左,讀曰:惟某年月日,某官某,敢告於司土之神。 今爲某官某營建宅兆,神其保佑,俾無後艱。 謹以清酌庶羞,祇薦於神,尚饗。 讀畢,興,退。 告者俯伏,興,復再拜,退。 遂開壙,隨地所宜,使子弟幹事者一人留視之。 喪主以下還。 右開兆祀土神遷柩朝祖葬有日,預以啟期告於親戚僚友。 發引前一日厥明,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就位哭。 朝奠訖,祝跪告於殯前曰:今以吉辰遷柩,敢告。 俯伏興。 喪主以下哭盡哀,再拜。 役人徹㡩遷柩,障以翣。 侍者移靈柩於堂正中,靈座几筵仍設。 祝奉魂帛前柩,喪主以下哭從。 及外堂,布席置柩,祝奉魂帛跽告曰:請朝祖。 俯伏,興。 執事者布席於廟兩楹間,祝奉魂帛詣廟,喪主以下哭從。 及門,哭止,入,序立階下。 祝奉魂帛置席北正中,再拜興,奉魂帛還靈座,喪主以下從出廟門,哭從如初。 右遷柩朝祖〔有廟則朝於廟,無廟則朝於堂〕祖奠日夕祖奠,設饌如朝奠儀。 喪主以下舉哀,祝盥詣靈座前,喪主以下止哀。 祝焚香奠酒畢,告曰:永遷之禮,靈辰不留,今奉靈車,式遵祖道。 俯伏興。 喪主以下再拜哭盡哀。 親賓致奠行禮,如成服致奠儀。 賓出,喪主以下代哭,如在殯時。 右祖奠遣奠發引厥明,五服之人會葬者畢會。 執事者陳明器、吉凶儀從於大門外,納靈車於門內之右。 役人舉轝入,設於堂上,喪主以下哭踊,乃載。 喪主輟哭視載,周維以絙,令平正牢實。 執事者設遣奠於庭,如祖奠儀。 祝跪告曰:靈輀既駕,往即幽宅。 載陳遣禮,永訣終天。 俯伏興,徹。 役人舁轝,祝奉魂帛就靈車,奉主櫝設魂帛後。 柩出大門,施幃蓋,屬引遂發。 前儀從,次明器,次銘旌,次靈車,次功布,次轝外親分挽引布在前。 喪主以下絰杖哀服,男在柩旁步從,女在柩後輿從,哭不絕聲。 尊行者皆乘車馬,出城門若里門。 親賓不至墓者,於前途立,向柩再拜。 役人權停,轝乘者皆下。 喪主哭謝,賓退,柩行如初。 若墓遠,主人以下皆乘素車從,望塋而下,道中哀止則哭。 每宿設靈座,置奠如在殯儀。 次日啟柩,亦如之。 右遣奠發引窆葬之日,執事者預張靈幄於墓道右,中置几一,設藉柩席薦於壙外,鋪陳壙中之事。 設婦人行幄於羡道之右。 靈車至幄外止。 祝奉魂帛置几上,奉主櫝置魂帛側,設奠如儀。 柩車至壙前,役人帨載,去帷蓋方牀,下於藉席。 祝取銘旌去杠,縱加柩上,喪主以下憑棺哭踊盡哀。 親賓送者再拜辭歸,喪主及諸子稽顙謝,賓退。 屆時將窆,內外五服之親以次再拜辭訣。 丈夫哭羡道東,婦人哭羡道西,躃踊無算,遂窆,喪主輟哭臨視。 執事者整銘旌,藏誌石,設明器,掩壙復土。 喪主以下哭盡哀,退就靈幄序立。 右窆祀土神題主是日,祀土神於墓左,如開兆祭儀〔惟祝辭營建宅兆,改爲窆兆〕,擇宗親善書者一人題主。 執事者設題主案於靈座東南,西向,筆墨具對案設盥二〔一祝盥,一題主者盥〕。 喪主以下序哭於靈座側。 祝盥,啟櫃,出木板,臥置案上。 題主者盥,就位,書某封謚某官顯考某公〔母則稱顯妣某氏〕。 神位訖,祝奉木主置靈案上,焚香奠酒,喪主以下再拜。 祝跪讀告詞於靈座之石曰:哀子某謹告於先考某官封謚府君〔母則稱先妣某封氏〕。 形歸窀穸,神返堂室。 神主既成,伏惟精靈,舍舊從新,是憑是依。 讀畢,興,復於案。 喪主以下再拜,哭盡哀。 祝焚告詞,奉魂帛埋墓側,奉主納櫝,置靈車而還。 在途不驅。 喪主以下哭從如來儀。 右祀土神題主〔按題主之儀,今行文公家禮者,與此微有不同,雖京師亦然〕反哭虞靈車至家,喪主以下哭從,入大門及庭止。 祝奉木主出車,並櫝奉之,設几上,南向。 喪主及諸子在寢東,西向。 視屬以服輕重爲序,在諸子後。 婦人哭於房中,有弔者如在殯儀。 乃修虛事。 執事者具牲饌,品數各視其等,陳設如祭禮〔見吉禮官員家祭〕,祝啟櫝,陳主於靈座,主人以下就位哭。 哭止,贊參神,主人盥洗,詣香案前跪。 執事者二人,一奉香盤,一挹尊酌酒,詣主人左右跽。 左進香,主人三上香,右晉爵,主人酧酒於地,以爵奠於案,退復拜位,及諸子親屬行一跪三叩禮。 贊初獻,主婦率諸婦出於房,薦七箸醢醬於几前案北,跪,一叩,興,退入於房。 庖人解牲醴實於俎,執事者奉以升,薦於供案。 執爵者奉爵,主人獻爵於正中,跪,叩,興,復拜位。 贊讀祝,主人以下跪,祝詣祝案之左,跪讀文曰:維某年月日朔,孤子某敢告於先考某官〔妣稱先妣某封某氏〕,日月不居,奄及初虛,夙興夜處,哀慕不寧。 謹以潔牲庶羞,粢盛醴齊,哀薦虛事,尚饗。 讀畢,興,復於案,退。 主人以下哭,一叩,興。 贊亞獻,主婦率諸婦和羹實於鉶,實飯於敦,出薦於案及腊肉炙胾,叩,興,退如初。 主人獻爵於左。 贊三獻,主婦率諸婦出於房,薦餅餌果蔬,叩,退。 主人獻爵於右,如初獻儀。 贊送神,主人以下一跪三叩,興,哭。 祝焚祝文,主人奉神主納櫝,徹,哭止。 至夕,奉神主於靈牀,朝奉諸靈座。 朝、夕朔、望奠如初。 遇柔日再虛,遇剛日三虛,如初虞禮〔祝文易初字〕。 右反哭虞百日後百日卒哭,儀同虞祭。 祝文改虞事爲成事。 次日具饌,陳設亡者案於祖考神案,東面。 主人率眾哭。 奉主詣廟,告祖躋袝,仍奉主復寢廟。 護喪者代喪主爲書,使人遍謝親賓弔賻者。 期而小祥,於忌日行事。 再期大祥,遷主入廟。 應祧神主藏於夾室,乃徹寢室靈牀、靈座,罷朝夕奠,徹几筵,斷杖棄之。 中月而禫。 二十七月既周之日行事,始服常服。 忌日奠。 士喪禮〔八九品〕疾革以下,與官員相同,惟含用金銀屑三,襲事陳其旁。 常服一稱,冠及禮服各以其等,帶鞾皆備。 朝服改禮服,加面巾,即牀前爲位。 殮衣複一,襌一,紟、絞皆備。 銘旌長五尺,題曰某官封,未仕則否。 顯考某府君之柩,婦則書顯妣某氏,微有不同。 又墳塋周三十步,封高六尺。 墓前石碣,圓首方趺,勒曰某官某之墓,無官則書庶士某之墓。 婦則稱某封氏,無則稱某氏。 無翣引布二,靈車一。 若遷柩,奉魂帛辭於祖襧,復於靈座。 大祥,奉祧主於墓,而埋於側。 庶人喪禮與士喪禮相同,惟含以銀屑三。 既襲,幃堂,設殮牀於堂東,加殮衣複衾一,皆以絹,絞衾皆備。 踰月而葬,墳塋周十八步,封四尺,有誌無碣。 備靈車一,柩轝一,別製布衾衣柩,不施帷蓋。 靈車既載,衣以大衾。 奉祧主於墓側,如庶士。 品官家祭禮廟制祭期品官於居室之東立家廟。 一品至三品官廟五間,中三間爲堂,左右各一間,隔以牆,北爲夾室,南爲房。 堂南檐三門,房南檐各一門,階五級。 庭東西廡各三間,東藏遺衣物,西藏祭器。 庭燎以垣,南爲中門,又南爲外門,左右各設側門。 四品至七品官廟三間,中爲堂,左右爲夾室,爲房階三級,東西廡各一間,餘制與三品以上同。 八、九品廟三間,中廣,左右狹,階一級,堂及垣皆一門。 庭無廡,以篋分藏遺衣物、祭器,陳於東西房,餘與七品以上同〔在籍進士、舉人視七品,恩、拔、歲、副貢生視九品〕。 堂後楣北設四室,奉高、曾、祖、禰四世,皆昭左穆右。 妣以適配,南向。 高祖以上,親盡則祧。 由昭祧者,藏主於東夾室,由穆祧者,藏主於西夾室。 遷室祔廟,均依昭穆之次,東序西序爲祔位。 伯叔祖之成人無後者,伯叔父之成人無後及其長殤〔十六歲至十九〕者,兄弟成人無後及其長殤、中殤〔十二歲至十五〕者妻先歿者,子姓成人無後及其長殤、中殤、下殤〔九歲至十一〕者,皆以版按行輩墨書,男統於東,女統於西,東西向。 歲以春、夏、秋冬仲月擇吉致祭,戒子弟讀祝一人,贊禮一人,執爵,每案二人,分薦祔位東西各一人。 凡在廟所出子孫年及冠以上者,皆會行禮。 右廟制祭期致齋具牲饌先祭,三致齋。 具牲饌日,主人及在事者咸致齋。 前一日,主人率子弟盛服入廟,視潔除拂拭畢,執事者於各室前設几,几前供案,堂南總香案一,罏檠具。 祔位東西各統設一案,設祝案於香案之西,設尊爵案於東序,設盥盤於東階上。 視割牲,一品至三品官,羊一、豕一;四品至七品,特豕;八品以下,豚肩不特殺。 視滌祭器,三品以上,每案俎二,鉶二,敦二,籩六,豆六;七品以上,籩四、豆四;八品以下,籩二、豆二,皆俎一。 鉶、敦數同〔代以時用槃椀者聽〕。 辦祭器之實,俎實牲體,鉶實羹,敦實飯。 籩實時果、餅餌、魚腊、獸腊之屬,豆實炙胾、時蔬之屬。 右致齋具牲饌。 祭儀屆日五鼓,主人朝服與祭執事盛服入廟,主人竢於東階下,族姓竢庭東西,以昭穆世次爲序。 執事者陳罏鐙於供案南,陳尊爵於東序,案〔代以壺琖者聽〕,陳祭文於祝案,實水於盥槃,加巾。 主婦率諸婦盛服入詣爨所,視烹飪。 羹定,入於東房,治籩豆之實,陳鉶敦七,箸醢醬以竢。 質明,子弟之長者盥,詣各室前跪,一叩,興,啟室奉主,以次設於几,昭位考右妣左,穆位考左妣右,分薦者設東西祔位畢,贊禮立堂東檐下西面,諸執事分立東西序端相向。 贊就位,主人升自東階,盥,詣中檐拜位立。 族姓行尊者立於東西階上,卑者立於階下,皆重行北面。 贊參神,主人入堂左門,詣香案前跪。 執事二人〔司爵者充〕,一奉香槃,一挹尊酌酒,詣主人左右跪。 左進香,主人三上香,右進爵,主人酧酒於地,以爵奠於案,興,退出右門,復拜位,及族姓行一跪三叩禮。 贊初獻,主婦率諸婦出於房,薦七箸醯醬於几前案北,跪,一叩,興,遍及祔位,退入於房。 庖人解牲醴實於俎,執事者奉以升,各薦於供案。 主人詣高祖考案前,執爵者奉爵,主人獻爵,奠於正中,跪,叩,興。 以次詣曾祖、祖、禰案前,獻爵如前儀。 分薦者遍獻祔位酒訖,退立於拜位。 贊讀祭文,主人跪,族姓皆跪。 祝詣祝案之左,跪讀祭文曰:維某年月日,孝孫某謹告於某考某官府君、某妣某氏之靈曰:氣序流易,時維仲春夏秋冬,追感歲時,不勝永慕。 謹以潔牲庶品,粢盛醴齊,敬薦歲時,以某親某氏等祔食,尚饗。 讀訖,興,以《祭文》復於案,退。 主人以下一叩,興。 贊亞獻,庖人納羹飯於東房,主婦率諸婦和羹實於鉶,實飯於敦,出薦於案,及腊肉炙胾,遍,跪,叩,興,退,如初禮。 主人獻爵於各位之左。 贊三獻,主婦率諸婦出於房,薦餅餌果蔬,叩,退。 主人獻爵於各位之右。 分薦者遍獻袝位酒,均如初獻儀。 贊受嘏,祝取高祖供案酒饌,降至香案旁。 主人詣香案前跪,祝代祖考致嘏於主人,主人啐酒,掌食反器於祝,接以興,主人一叩,興,復位。 贊送神,主人以下一跪三叩。 贊望燎,祝取祭文由中門出,送燎。 主人退避東階下,行輩長者咸降階。 王人詣燎位,視燎畢,與祭者出。 主人率子弟納神主,上香行禮。 徹祭器,傳於燕器,潔滌謹藏之。 闔門,各退。 右祭儀。 餕日中乃餕。 三品以上時祭遍舉。 四品至七品,春秋二舉;八品九品,春一舉。 庖人熱酒饌,僕人布餕席於地堂東西,北上,陳醯醬於席四隅,琖碟匙箸之屬皆辦。 與祭者尊卑咸在。 從曾祖諸父居東第一席,從祖諸父居西第一席,諸父次東一席,諸昆弟次西一席,諸子諸孫在東西之末,各一席。 序定,主人肅尊者入席,從曾祖諸父即席,從祖諸父東向,尊者肅揖,就位。 諸父東向揖,西向揖,就位,諸昆弟揖如之,復揖諸父,就位,諸子揖如諸父,復揖諸昆弟,諸孫揖如諸子,復揖諸子皆就位。 主人離席,僕執壺實酒從,主人酌諸尊長酒,每酌一人,肅揖,尊長答揖,遍就位。 子弟之長者離席,僕人執壺從,敬酌主人,諸子弟咸避席揖,主人答揖,復位。 主人命諸子弟遍酌酒席中,少者舉壺,各酌於其長者。 既遍,皆坐。 主人興,舉酒請於尊長坐,尊長乃嘗酒,卒爵。 眾嘗酒,卒,僕人進食,主人興,請於尊長坐。 尊長舉箸嘗食,乃皆食。 每進食,子弟間行酒三巡,長幼獻酬交錯,飲無算爵湯。 飯畢,長者起,主人請留長者告飽,遂離席。 諸子弟咸隨離席,以次出。 主人送長者於門外,入命徹席餕,庖人僕人皆盡右餕。 焚黃告祭焚黃告祭之禮制書至,主人以黃紙恭繕一通,奉於廳事正中。 諏吉日,擇同姓或戚屬已仕者一人,宣制戒子弟。 引贊二人,通贊二人,遍戒族姓。 屆期會行禮。 前一日,齊戒,備告文、祝文、牲饌,視新贈之爵爲等。 至日,夙興,灑掃堂宇,供張設饌案,以追贈所及世數爲凖,香案施架如儀。 設改題神主案於堂東,西向,使人宿宣制者,主人朝服,率子弟盛服入廟,諸與親者皆會。 主人詣贈主室前,啟靈焚香跪。 子弟一人奉告文跪於主人之左,讀誥文,辭曰:維某年月日,孝子某或稱孝孫,隨宜謹告於某考某官府君、某妣某封某氏之靈曰:某幸得列於位,恭逢恩命,贈及先人,敬請神主,祗受制書,改題奉祀,謹告。 讀訖,興,主人叩,興。 奉考主,子弟奉妣主及族姓出廟門,竢於道左。 宣制者奉制書前引,二人導行至廟,眾跪接制書,入中門,升中階,南向立。 眾皆隨入,至階下序立。 王人奉考主在東,子弟奉妣主在西,族姓重行立其後,皆北面。 通贊分立東面柱前贊宣制,主人以下皆跪。 聽宣畢,奉主行三跪九叩禮,眾隨行禮畢,宣制官以制書供香案架上,王人奉主置改題案上,揖勞宣制者,宣制者答揖,復揖。 辭,降自西階,主人從至廟大門外,揖送入,改題神主爵位訖,奉主復位,序立。 參神讀祝,三獻洒,如時祭之儀。 祝辭曰:維某年月日,孝子某謹告於顯考某府君、顯妣某氏之靈曰:恭承庭訓,列位於朝,仰荷皇仁,推恩所生,贈考爲某銜,妣爲某銜。 感念先澤,祿弗逮養。 茲以焚黃,讙備牲醴,用申薦告。 尚饗。 祭畢,焚黃,並祝文奉主復於室,闔室出。 主人以下皆退。 頒胙於宣制者,餕族姓如儀。 右焚黃告祭。 庶土家祭禮庶士〔貢監生員有頂帶者〕家祭之禮,於寢室之北爲龕,以版別爲四室,奉高曾祖禰,皆以妣配,位如前儀,南向。 前設香案,總一服親男女成人無後者,按輩行書紙位祔食,男東女西,相向,事至則陳,已事焚之,不立版。 歲以春夏秋冬,即日出主而薦粢盛二槃,肉食果蔬之屬四器,羹二飯二。 前期,主人及與祭者咸致齋薦之。 前夕,主婦盛服治饌於房中。 厥明夙興,主人吉服,率子弟設香案於南,然燭置祭文。 堂北設供案二,昭東穆西,均以妣配,位均南向。 設袝案於兩序下各一,男東女西,東西向。 主人以下盥,奉木主設於案,設袝位於兩序案訖,主人東階下立,各依行輩東西序立。 主人詣香案前上香畢,率在位者一跪三叩,興。 主婦率諸婦出房中,薦匕箸醯醬,跪叩如儀,退。 子弟奉壺,主人詣神案,以次斟酒薦熟訖,皆就案南跪,叩,興。 子弟薦袝位畢,主人跪,在位者皆跪。 祝進至香案之右,讀祭文〔辭見品官祭禮,減潔牲二字,餘同〕。 訖,興,退。 主人以下叩,興。 再獻,主婦薦羹飯。 三獻,主婦薦餅餌時蔬。 主人斟酒,跪叩均如初儀。 畢,主人率族姓一跪三叩,興。 祝取祭文及袝食紙位焚於庭。 眾出,主人納木主,徹,退。 日中而餕。 春一舉,布席於堂東西北,上陳倚琖匙箸,如其人數。 傳祭食於燕器,熱酒饌。 族姓至,主人肅入序位,以行輩年齒爲等,旅揖即席,進酒饌,酬酢如禮。 湯飯畢,長者離席告退,主人送於門外,諸子弟皆隨以出。 徹僕人餕餘食皆盡。 庶人寢薦庶人家祭之禮,於正寢之北爲龕,奉高曾祖襧神位。 歲逢節序,薦果蔬新物,每案不過四器,羹飯具。 其日夙興,主婦治饌,主人率子弟設案,然燈啟室,奉神主於案上,以昭穆序。 主人立於香案前,家眾序立於主人下,以行輩爲先後。 主人上香,一跪三叩,興。 主婦陳匕箸醯醬,薦羹飯果羞,跪叩如儀。 主人酌酒進於各位前,凡三次,皆跪一叩,興,畢,主人率眾一跪三叩,興。 納主於室,徹,退。 日中,眾餕神食,歲一舉行,論行輩先後,同行序齒列坐。 酒行飯已,肅揖以退。 餘均與庶士儀同。 按以上儀節,亦有宜從俗而不必過拘者,以得其中道爲貴也。 學校志學校頌賡泮水,風咏子衿,傳言鄉校,孟子言庠序學校,蓋自虞時已然矣。 漢武帝時,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 明帝時,始詔學校皆祀周公、孔子。 至唐高祖,乃周、孔各廟,而廟與學亦未合而爲一。 至宋乃因廟爲學。 歷元至明,夫然後一州一邑無不廟祀孔子,無不立學。 且鄉里又有社學,仿鄉舉里選之遺意,可謂盛矣。 鄰邑學署,仍與廟分限於地耳。 特紀學官、學額及書院、義學,而試院附焉,皆所以造就人才也。 學官學額《漢書》叔孫通傳:願徵魯諸生,與臣共起朝儀。 循吏傳:文翁爲蜀郡守,起學宮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爲學官弟子,明經飭行,使傳教令,由是大化,蜀地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 至武帝時,乃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置弟子員,皆文翁爲之始也。 今成都錦江書院,謂之文翁石室。 後魏獻文帝置郡學生,大郡百人,次郡八十人,中郡六十人,下郡四十人。 唐開元,上縣四十人,中縣、中下縣各三十五人,下縣二十人。 宋景祐四年,詔藩鎮始立學。 元縣置教諭一人,直學一人,其盛也,至五十人食餼於學。 明洪武二年,令郡縣皆立學校,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四,州三,縣二。 生員之數,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 師生月廩食米,人六斗,有司給以魚肉,仍免差役二丁,學官月俸有差,生員專治一經。 十五年頒《學規》於國子監,又頒禁例十二條於天下,鐫立臥碑。 宣德中,定增廣之額,在京府學六十人,在外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不給廩膳。 其後增廣既多,於是初設食廩者,謂之廩膳生員,增廣者,謂之增廣生員。 及其既久,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未,謂之附學生員。 凡初入學者,止謂之附學。 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分爲六等,先試歲考。 凡一等前列者,視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 一、二等皆賞給,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廩、增遞隆一等,附生降爲青衣,六等黜革。 一爲科考,取一、二等爲科舉,俾應鄉試。 其充補廩、增及賞給降榮,悉如歲試。 廩生久次者,得充歲貢,遇覃恩者爲恩貢,遇酉年選取拔貢一人,寧缺無濫。 每科考取優貢中副榜者,謂之副貢。 然嘉靖十年,嘗下沙汰生員之令,御史楊宜爭之而止。 神宗時,張居正當國,核減天下生員,督學奉行太過,童生入學,有一州縣僅錄一人者。 國朝設教諭、訓導各一員。 至康熙六十年,將訓導裁撥岳池縣。 順治初,生員無定額。 十六年,額取府學二十名,大學十五人,中學十二名,小學八名。 康熙二十八年,定額府學二十五名,大學二十名,中學十六名,小學十二名。 雍正二年,定額,人文最盛之地,大學照府學,中學照大學,小學照中學。 川省仍舊。 邑學額,歲、科兩考俱八名,武童歲考如之。 廩生二十名,拔貢逢酉科一名,增廣生二十名。 府學先係十屬,共二十名,後撥渠縣、大竹縣歸綏定府屬,止有十五名。 邑每次撥府二三名不等。 優貢生,各府、縣學於科場前保送,通省共取四名,邑有得取者。 歲貢生兩年一人,恩貢生遇覃恩一人,皆由廩生資深者挨次充補。 書院書院之設由來久矣,我朝崇文重道,於府州縣學之外所在有之,凡生童皆得肄業,延師訓課,人文於是蔚起焉,蓋家有塾,黨有庠,學以致道,猶工之居肆成事也,若夫無田則學易廢,從前建置之功不可冺没,故併記之鄰山書院,舊址在文昌宮右側,康熙元年知縣李時亨建,四十二年知縣徐枝芳增修,乾隆十二年知縣袁鍾秀移修於北街,十四年知縣程英銘補修,道光十二年知縣余紹元增修入項一召家壩學田,每年收租銀十四兩六錢五分〔載糧三錢五分四釐二毫〕一冷家坪學田,每年收租銀十三兩六錢七分七釐〔載糧銀三錢二分三釐〕以上二處知縣徐枝芳置,冊名鄰山書院一廣興寺學田,每年收租銀二十一兩八錢七分七釐〔載糧銀六錢二分三釐〕一華頂寺學田,每年收租銀十二兩九錢一分八釐三毫八系,山租錢七百二十文〔載糧銀四錢八分一釐〕一緣咸菴學田,每年收租銀三十八兩二錢九分七釐〔載糧銀一兩七錢二釐〕一寂堂菴學田,每年收租銀二兩一錢三分,租錢八百文〔載糧銀二錢七分〕一西天寺學田,每年收租錢十五千四百文〔載糧銀三錢七分五釐〕一九峯寺學田,每年收租銀八錢,租錢十千零九十五文〔載糧銀一錢三分〕一佛巖寺學田,每年收租錢十二千三百七十五文〔載糧七錢五分〕一窑冲壪學田,每年收租錢二千四百文〔載糧四分二釐〕一龍呤菴學田,每年收租銀六兩八錢二分〔載糧一錢七分八釐〕一倒流寺學田,每年收租銀四兩九錢六釐〔載糧五錢九分四釐〕一高櫈山學田,每年收租銀一錢六分以上十一處知縣袁鍾秀充入,冊名鄰山書院一樊家漕學田,每年收租錢四十千文〔載糧一兩二錢七分七釐〕此一處運使廖寅捐置,冊名鄰山書院支項一山長每年聘金四兩,修金一百二十兩,端午中秋節禮各四兩,火夫銀六兩,看司銀六兩一肄業生童每年考校,正課文生七名每名膏火錢二千文,正課童生三十名每名膏火錢一千二百文一學田十四處,共完納錢糧七兩零九分九釐二毫,每年收租銀一百一十六兩二錢三分五釐五毫,收租錢八十一千七百九十文典籍粵自河圖洛書,肇開千古文字,湯盤禹鼎,闡明百代淵源,六經首出,日月經天,三傳繼成,江河行地下逮春秋戰國秦漢魏晉以來,百家諸子著作如林,國史家乘集帙成海,秘瑤函以五千不數曹倉鄴架,懸卷軸之三萬何止綠字丹文,是以茂先博聞,尚媿偶遊福地,安世強識,都緣夙究酉山,生今之世,而欲上論古人,慱觀往事,舍典籍其奚從乎,鄰邑地處偏隅,向乏書籍,啟空櫥之蠹簡,三絕難窺,搜敝簏之毛詩,四始莫辨,士林既多遺憾,斯文爲之減色,則夫購縹緗而公士類,集錦帙以佐寒氈,洵足光增邑乘,功隆學校者也,爰作典籍志宗經書室在城內武廟,藏書數千軸,凡士子有志讀書者,許之借抄,此原任兩淮都轉廖復堂設也,茲將書目列後計開聖諭廣訓、欽定全唐詩、欽定佩文韻府、御選古文淵鑑、御製數理精蘊、御製歷象考成、欽定熙朝雅頌集、欽定全唐文、太平御覽、欽定念三史、史記、蜀吳志、前後漢書、魏志、魏書、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北齊書、陳書、隋書、周書、舊唐書、唐書、五代史、宋史、南史、北史、金史、遼史、元史、明史、十三經注疏經翼:易林、易略例、韓詩外傳、漢武內傳、易傳、三墳書、春秋繁露、飛燕外傳、詩傳、白虎通、竹書紀年、詩說、小爾雅、穆天子傳、忠經、越絕書、吳越春秋、孝經、羣輔錄、西京雜記、獨斷、英雄記、雜事秘辛、方言、高士傳、華陽國志、博雅、神仙傳、草木蟲魚疏、釋名、汲冢周書、十六國春秋、元經、大戴禮記、蓮社高賢傳子餘:新語、法言、中說、心書、新書、申鑒、新論、孔叢子、新序、論衡、家訓、淮南子、說苑、中論、素書、鹽鐵論、潛夫論、陰符經、參同契、人物志、風俗通、風后握奇經載籍:詩品、古今注、十洲記、書品、拾遺記、枕中書、尤射、神異經、刀劍錄、星經、洞冥記、文心雕龍、禽經、佛國記、續齊諧記、鼎錄、博物志、神搜神記、水經、述異記、三輔皇圖、竹譜、搜神記、洛陽伽藍記、外史、還冤記、荊楚歲時記冊府元龜、文獻通考、歷代大儒詩鈔、昭明文選、王海、函海、四種遺規、太平寰宇記以上各書今多遺失義學古者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 其建置,虞曰上庠,夏曰東序,記云在公宮之東,皆大學也。 虞下庠,夏西序,記云在公宮之南,皆小學也。 後世則太學即國子監,惟京都有之,外省則立學宮,皆本大學之教以爲設,而小學無聞。 今之義學,蓋即小學也,亦曰社學,不分城鄉,亦無定數。 興書院不同,向係隨地方官及士民捐設,並籌備延師修脯。 凡貧家童蒙無力赴塾者,皆得各就近處從師課讀,其意甚善,而創始實難。 今經戴制軍札令勸捐,士民樂從,共設三十二處。 繼自今小子有造,何幸如之! 但所慮者,善始不必善終,名存而實或亡耳。 夫捐貲者不必有讀書之子弟,有讀書之子弟者,未必其能捐貲,此亦事勢使然。 顧今日無子弟讀書,異日則有矣;今日不能捐,異日則能矣。 傳云行道有福,所願實力奉行,期於培成有益耳。 一在本城文昌宮一在石稻場文昌宮一在感應山一在雙河場一在王家場一在緣咸菴一在召家坡一在古家場一在天華寨一在雙龍場一在多來寺一在踏泥橋一在觀音溝一在東香寺一在九龍場文昌宮側一在杜家場一在腰灘場文昌宮一在牟家坪一在合流水一在罈子壩一在鹿池壩一在樂遊廟一在廻龍寺一在高灘場一在先農壇一在金銀巖一在馮家𡎚一在余家嘴一在金臺寺一在柑子舖一在雙龍寨一在高歇子試院曩者科歲兩試,諸童就縣署各備坐具以入,肩有荷,手有挈,攢簇門側,偶有擊觸,譁噪駭人,出必擕之,不則爲無行者攘去矣。 且關防亦難嚴密。 今經邑令主張,照糧攤派,閤邑踴躍樂從。 得前都轉廖公住宅,改易添修,期年而成。 其規模氣象,鞏固恢宏,甲於諸邑焉。 試院在文昌宮左側,道光十一年知縣余紹元建。 入項一石子灘置買公產,每年收租穀四十擔。 一杜添瓊捐冷水埡當產,每年收租穀十貳擔。 支項一、歲科縣試,幫禮房棚費錢每次肆拾千文。 一、武棚幫兵房稻穀每年八擔。 一、每年看司工食錢拾陸千文。 武備志兵額邑之兵僅十五名耳,稱爲兵制,殊無可紀。 然統兵有官,練兵有時,自昔將材多由行伍,果能教以坐作進退之法,明乎尊君親上之旨,則干城腹心亦將有所寄焉,詎以少而忽之乎? 邑向係順慶營撥兵防守,以時代更,未有專員。 康熙五十七年八月,設分防千總一員,帶領馬步戰守兵十六名。 雍正元年,設把總一員,駐防廣安,往來邑地。 厥後或外委,或把總,迄無定員。 乾隆十二年,始定把總一員,帶兵十名,由廣安汛移駐城內。 十七年,議再設外委一員,帶兵三十名,駐蔣家塘,以時巡查。 今城內額設戰兵二名,守兵十二名。 舖遞《周禮遂人氏》量道里而分遠近,此舖遞之始也。 厥後隋置傳舍,奉簡書,其法益備。 隣雖僻壤,然西達巴渝,北通果郡,亦星軺所經由,羽檄所必達也,因考而紀之〔原論〕底塘舖前在北門外,今在縣城。 舖遞南路至碑子舖三十里,石嶺舖三十里,紅巖舖三十里,交長壽界。 北路自底塘舖至梅子舖十五里,凌雲舖十五里,廣安天池舖三十里。 以上六舖,每舖召舖司兵二名,共十二名,全年工食銀七十二兩,遇閏每名加增五錢。 東大道自底塘歷長安、桂林、嘉會、天皇、鼓響、風門六舖,共一百三十里,交墊江界。 東南大道自底塘歷南獅埡、巴蕉河、板橋、石嶺、讀書、紅巖、杉樹七舖,共一百二十里,交長壽界。 北大道自底塘歷梅子、鑼鍋、凌雲三舖,至楠木頂,共五十里,交廣安界〔以上山路崎嶇〕。 東北大道,自底塘歷長嶺、觀音、長冲、柑子、雲池、普興六舖,共八十里,交大竹界。 西大道自底塘歷牟家坪,合流水、高灘至大面坡,共一百五十里,交江北界〔以上山路稍平〕。 按舖司兵惟南北二路設置,餘俱無。 道光二年,奉文將舖司改用輪差遞送公文,而年底詳報,仍以舖遞名之。 兵燹紀蜀多割據,亦多寇盜。 鄰邑介居川東北之間,爲全省腹地,故戎馬蹂躪,往往難免。 第相去久者,邑中景象無從追溯。 茲就稍近,揭而書之,《望古遙集》,其亦考鏡之林乎? 元末湖廣紅巾賊徐壽輝稱帝於蘄水,鄉勇明玉珍引眾降,以元帥守沔陽,率斗船五十艘,掠糧川、陝間,乘虛襲重慶。 壽輝復遣將倪文俊取成都,令玉珍守之。 嗣聞壽輝爲其將陳友諒弒,遂自稱隴蜀王,旋稱帝,國號大夏,紀元天統。 玉珍卒,子昇立。 洪武四年正月,命湯和等討之,昇降。 計自入蜀共十一年。 今合邑祖籍,多係明初入蜀,謂之老民,則是時土著者殆靡有孑遺矣。 明正德四年,保寧山中有劉烈爲盜,所至人皆驚。 烈死,藍廷瑞等旋起。 廷瑞自稱順天王,鄢本恕稱刮地王,其黨廖惠稱掃地王,眾十餘萬,置四十八總管,蔓延陝西、湖廣之地。 廖惠轉掠兩川,官軍不敢擊,躡賊後,馘良民爲功。 土兵虐尤甚,時有謠曰:賊如梳,軍如箆,土兵如鬀。 至九年,乃討平。 時邑中多盜,崇正七年,流賊張獻忠犯蜀。 九年,土賊姚天動、黃龍聚黨刼掠。 十年,李自成犯蜀。 十二年,獻忠與羅汝才人寇,督師楊嗣昌驅賊入蜀,川撫邵捷春令女將秦良玉守重慶,張令守夔。 良玉以張令力不能守,夔失則渝亦難保,難之,言於捷春,不能用,張令果戰歿。 獻賊自開縣趨達州,既渡,陷劍州,趨廣元,爲賀人龍所拒,走巴西。 十七年春正月,陷夔州,三月破涪州。 是月,闖賊陷京師,莊烈殉國。 五月,國朝定鼎,是爲順治元年。 六月,獻賊破江津,順流而下,奪佛圖關,穴重慶城,而置大礟爲火攻,城遂陷。 旋進取成都,僭號大西,改元大順,名成都曰西京,養子孫可望、劉文秀等皆爲將軍,分狥府州縣,竊據全蜀之地。 是年,明裔福王命大學士王應熊總督川、湖軍務,與總督樊一蘅自遵義會師大舉,起甘良臣爲總統。 明年二月攻敘州,游擊馬應試先登,參將楊展等繼至,遂取之。 副將朱化龍等復連敗賊。 一蘅乃命楊展取嘉定、邛、眉,徵諸將刻期並進。 獻忠懼,盡屠境內民,沉金銀江中,大焚宮室,將棄成都走川北。 三年,展盡取上川南地,賊勢益蹙。 冬十二月,獻賊至順慶西充之金山舖,爲我師肅王所誅。 四年正月,我師引還,以吳三桂專閫,駐師保寧。 於時孫可望等走重慶,陷綦江、畢節,盤踞滇、黔,常入寇。 又有諸賊,或稱四家,或稱十三家。 又川東北有土暴子,豎柵標旗,攻刼鄉里,甚於流賊。 又李自成爲湖廣村農擊死,其妻高氏及其姪率眾降於明裔,高氏封忠順夫人,其姪賜名赤心。 赤心死,子來亨展轉竄川東,與自成餘黨連結十三家,出入巴、渠、夔、巫一帶地方,所謂西山寇也。 楊展爲人謀殺一蘅、應熊,先後卒。 五年,巡撫李國英破姚天動等於遂寧。 六年,破賊李大定於廣元,破盧名臣於重慶。 而吳三桂七年無功,且縱兵焚掠,陰蓄異志,無何敗衂,退走漢中,經巡按郝浴檄回固守。 九年,李國英擒明將趙榮貴、朱化龍及安綿道唐天顏斬之。 十年,大破劉文秀於保寧,賊黨李來亨等遁走巫夔。 康熙元年,李國英統領湖廣、陝西、河南、四川兵會勦,於次年八月,將獻、闖二賊餘孽及十三家俱討平盡凈。 檢查《縣志》,崇禎十五年,知縣李國華到任,十六年,城郭廟舍盡爲灰燼。 至順治十八年,乃有知縣李時亨蒞鄰,是邑中無宰已歷十七八年之久。 傳聞夏姓有不才子,爲族所逐,往投獻賊,引姚、黃二將至縣報復,夏姓紳士具衣冠以迎,仍被殺戮幾盡,邑人亦罹害逃遁,有「爬樹精,鑽洞怪,緣山緣嶺依然在」之謠。 至乾隆三、四十年間,尚有以「姚黃來了,嚇止兒啼」者,可見其爲禍甚烈也。 又聞有陳常道霸佔一方,經其族兄誘至其家奕棋,乘間用斧砍斃。 甘明昌在八耳灘大寺院,用銀管插入小沙彌心坎,吸飲其血,致死者多,被寺僧乘其睡熟,連房焚燬,故有「斧劈陳常道,火燒甘明昌」之謠。 當時強暴,諒亦不少。 又《藝文記》內有「十里無人,百里無煙」等語,其爲轉徙死亡可知也。 今山居祖籍,多係康熙年間入蜀,謂之「新民」,大抵平地老民亦甚少矣。 康熙十三年甲寅,吳逆叛,賊眾據成都,僞經畧王平藩據保寧,僞總督王公良率僞將軍王鳳岐、劉之衡等據夔州。 十八年,勇畧將軍趙良棟以偏師由陰平間道直抵成都,賊眾奔潰,郡邑大定。 先是,奮威將軍王進寶與王平藩相持,至是亦奏捷,良棟遂乘勢恢復全川。 總督楊茂勳復由楚江峽逆流而上,羣逆遁去,川省平定。 舊《志》「邑重建之四門復燬於兵」,亦可見其禍亂矣。 乾隆六十年冬,白蓮教匪首逆劉之協令其黨於河南、湖北、陝西、四川等處煽惑作亂。 嘉慶元年九月,達州奸民徐添德與其弟徐添壽及王登廷、張泳壽、趙麻花、汪瀛、熊翠、熊方青、陳侍學作亂於亭子舖,東鄉縣奸民王三槐、冷添祿與張子聰、庹向瑤、符曰明、劉朝選、湯思蛟、張簡作亂於達之豐城。 十月,徐添德之弟添富作亂於太平之城口。 十二月,巴州奸民羅其清與弟其書及苟文明、鮮大川作亂於方山坪,通江則有阮文燾與姪添元、添泗及王士虎、陳朝觀、李彬、楊步青、蒲添寶、景英作亂於王家寨,太平則龍紹周、徐萬富、龔建、唐大信、王國賢作亂於南津關。 二年四月,大寧縣奸民陳崇德作亂於老木園。 於時賊以黃、白、藍、青等號爲記,又設掌櫃、元師、先鋒、總兵、千總等僞號。 而楚省齊王氏、姚之富亦入川,與王三槐等黨合匪逆響應。 雲陽縣奸民林亮功姪定相及張長更、包正洪等據開縣白巖山,核其情形,與明時藍廷瑞等無異也。 嘉慶二年,達匪王三槐等由廣安州歷縣北境楠木頂而下,圍攻邑城,稱眾數萬。 先是,知縣楊爲龍札調鄉勇救援,一面督率城中紳民預備守具。 迨賊圍攻,或飛礟石,或擲灰罐,或施鳥鎗,趁勢擊打,多所殺傷。 夜則燃紙墜照,防其偸掘,賊不敢逼,乃據城外之玉屏山,憑高放鎗,砂子飛集城內,非背雉蝶房廊不敢行走。 楊令乃於城內銀鼎山建炮臺以禦之。 賊又取民房檁柱製造木簰,外用木板遮護,內置層梯,名曰木城,下用圓木如輪可轉,意欲攆貼城垣,蠭擁直上,如墻而進,俾莫能禦。 城內望之,莫不恇懼。 自知縣以及士民,皆各懸繩室內,一俟城破,即行殉難,蓋危如累卵,人人皆無生氣矣。 於時賊梯尚未製成,忽有居人赴署擊鼓,瞋目而語曰:「我仲夫子也。 今夜城西北隅謹防賊攻,可用青布爲旗,畫七星於其上,豎城垜間,守至明日,則救援者至,圍可解矣」。 語畢而臥,喚醒問之,茫然弗省,於是如其言而行。 後被褁受掠之人云是夜仰觀城上,矛戟森然,故不敢攻,意殆有神助也。 次日,有鄉勇包順之、甘景清、僧廣志等率四百餘人奉札救援。 薄暮,行至距城裡許之延福寺,見有賊人在內,遂奮勇殺入。 維時王三槐正在聚飲,望而驚覺,乘間躍至佛殿天花板上藏躱,鄉勇未之見也,僅殺其妻僞娘娘及其弟等數十人。 賊眾聞之,撤圍還救,橫截僧廣志百餘,在後陣亡者七十餘人。 包順之手執大旗前行,眾隨後入城,得免者不過十分之一,而賊亦死傷甚眾,銳氣大挫。 初,教匪攻城,天色陰霾,晝暝如夜,連日皆然。 是夜,守城之人偵知賊眾撤退,遂乘黑暗募敢死王羊子、毛鳳楊等五人縋城而下,隨帶火藥數包,運至簰邊,夾以火繩。 賊亦有守簰者,遭其睡也,五人仍□繩而上。 未幾火發,簰遂成燼。 詰朝,王三槐撤圍而去。 賊解圍後即在郊坰肆行焚掠,夜則拆房而燒,謂之號火,歷南絲埡、芭蕉河、板橋子、臥龍坡、袁市場、九龍場、大石橋,達於長境,被害者極其傷慘,長邑知縣率勇至其境堵禦,見賊氛甚惡,喊令眾民逃避,賊漫山遍野而行,一人傳呼,萬口響應,聲震山谷,聞者莫不奪氣,知寡不可以敵眾也。 賊未入境之先,邑人議立三十六團遍守四境,使賊不能八,以武舉甘玉爲總團首,而曠日持久,運糧難繼,乃各分守近地,有據山埡者,有倚河橋者,有恃山間林莽者,有云「賊來則躱,賊去則歸」者,或議築寨,則譁然𠷣之,其他州縣大槪如是,詎知賊之來也,如魚貫如蠭屯排列擁擠,毫無斷續,倚埡倚橋所殺幾何手力綿而不及殺者已跟蹤直過轉爲所殺矣,其伏於林莽者,賊或從山下或從山後兠住掩殺,遇有茅叢則以見其動搖有人藏匿之言恐嚇非聞嚇不動則不得免焉,至於來躱去歸,習以爲常,賊匪知之,每於已去八九十里之遙,忽然折回,疾馳掩殺,謂之回馬鎗,鮮得免者,夫然後知其皆不足恃,而築寨之議以行。 甫立團時,頗覺威嚴,幾遇經過之人,擅行殺戮,有火炎崑岡之勢。 蓋團首之權不能自專,人數既眾,良莠不一,其間洩忿圖財,何所不有,無辜被戮,又不知凡幾,是不死於賊而死於團也。 語云:「寧爲太平犬,無作離亂人。」其斯之謂與! 於時過隘者,見團眾兇惡,持刀怒睨,聲稱一語不合,立斃刀下,皆忍氣吞聲,婉言懇求,乃得免死。 其心甚願賊來,迨賊來而團散矣。 築寨必須倚險,並須可以汲水;防守必須嚴密,並須徹夜周巡。 聞有一寨,因賊匪將𥱊捲裹,形似大炮,令數人摃擡,聲稱轟打,而即畏懼出降者,以其不險也。 又有一寨,夜間鬭牌,被賊混入,立於其後,令以天牌打九點。 其人笑曰:「打不得」。 賊曰:「打不得,卻殺得」。 即用刀亂扎而破其寨者,以其不密也。 寨太窄則難容,太闊則難守。 房係竹草所就,則火燭宜防;人祗隔壁而居,則規矩宜肅。 故爲寨首者,端方服眾,然後莫不聽命。 顧犬牛畢集,雞豚雜處,寒無板屋可避,熱無陰涼可乘,實有難乎爲情者。 共後賊匪將至,先期夜間從寨邊而望,則有燐燐綠火數百點,從遠道而來。 意者受害之遊魂,先幾而示以預防與? 賊裹有十餘歲之幼孩,則給以竹柄小刀,逢人即殺,縱長跪求饒,無得免者。 窺其情形,似以殺人爲樂,容遂垂帶,毫無人心,習與性成與? 抑迫之使然與? 第匪黨雖亦嗜殺,然或裹令人夥,或縱令逸去,或縶赴寨前索馬贖回,則猶有一綫生機焉,未必獨於童子迫之盡殺乃止,而竟如此,其慘殆戾氣之所鍾也。 又聞,太平一帶官兵,黑夜搜山,賊皆遁去,僅有婦女數百人,皆裸身露體,寸絲不留,相挨而坐,自稱無臉,止求速死。 官兵從之,用矛亂扎悉斃。 同一遭難,而幸不幸懸殊若此,茫茫天數未可知已。 至所燒房屋,有全燼者,有半燬者,余宅幸巋然,雖板壁無存,而泥壁仍舊,上寫「好箇甘翰林,躱在重慶城」等句,似被焚之家或係挾忿,而余家向來忠厚,故免一炬與? 太平已久,未見兵革,故見賊先已膽落。 聞賊裹人,有用一繩而捆手一隻,牽縶至十餘人者;有此賊所縶之十餘人,交與同夥代爲挽牽,而以一賊竟縶數十人者;有數人被一賊追趕,奔走力竭,坐地受死者;有逃難數百人,被數十賊匪追趕,而投巖投河死者。 以眾遇寡,設與爭鬥,或可倖生,即使互戕,愈於徒死,而計不出此,哀哉! 若夫堵禦賊匪,見賊則皆棄械而走,反爲賊據,是又與於不武之至者也,其勢則然也。 平民固然,行軍者亦有之。 往往望見賊匪,即施放火鎗,相隔既遠,不能中傷一人,而賊眾反冒煙突入,肆行掩殺,此一失也。 又有連營犄角,此營被攻,如彼營出救,則必先被賊踏,賊蓋用明攻暗取之法,乘其動搖也。 不知定謀而出,以戰爲救,而反畏賊如虎,寧可坐視,一任彼營竟被併力攻破,此一失也。 迨後賊知我甚畏彼,亦不攻營,任意刼掠,而數營皆熟視若無睹矣。 又賊匪多用疑陣,或用婦人插花抹粉,搖扇禮拜,嬉笑歌舞,令官兵疑其有謀;或用虜掠之人驅之出戰,令官兵畏其敢死,而實則無繼。 又賊匪每多設伏,或於市肆居人逃散之後,假作居人,開設酒館飯店,或扮作農人,男耕女饁,兵至詢問,則曰「賊去久矣」。 或扮作夫役,兵至則代爲負荷,賺得刀鎗在手;或扮作鄉勇,途間跪迎,指引路徑,至於林莽,俱俟兵過將半,從中橫截,致官兵前後不能相顧,奔潰被殺,此又一失也。 於是尾隨其後,藉以塞責,所以當時目爲賊之跟班,而「賊來兵不見,兵至賊無蹤。 可憐兵與賊,何日得相逢」之謠,亦自此起也。 時又有「泥塑木雕官自在」之謠。 蓋時有某三人皆統兵而不知兵,抑以賊勢正盛,驅被裹之人先與兵鬥,退則誅戮,肯盡死力,故兵反畏避其鋒。 即如某總兵後以勇著,而當賊匪圍城,與某某兩總兵皆駐兵於距城四十里之仰天窩,無敢往救者。 迨閱七晝夜,王三槐是日平旦解圍而去,三鎮乃於晌午至城住紥。 守城鄉勇求給軍功執照,至有用賄者。 而王三槐仍從容焚掠,向南而走,欲往長壽,適有領兵官自長邑而來,行至距縣七十里之天華山,猝與之遇,忙倚山以交戰,賊乃敗北而去。 總統經畧勒公之爲川督也,公車至京,有謂其退葸倍於前次,非距賊營三百里不敢前進者。 然夷考其時,德參贊已殲僞先鋒鮮文炳、僞元帥樊人聰,並殲楚匪齊氏之分股賊首楊開第於渠縣及其姪齊國謨於儀隴縣矣,開縣團勇亦生擒僞元帥張子聰矣。 惟勒公能鑒前此否臧之失律,及魁公專欲之難成,故□□其□□不必自己出,而名亦卒歸之。 且有功必賞,將士用命。 遂於〔經畧勒公能策勵將士,於四、五〕六年擊斬張士龍,生擒僞總兵李大維及趙建功曁賊首徐萬富,僞元帥冉學勝,殲斃賊首鮮俸先、苟文通、何子聰;又於七年生擒賊首劉朝選,殲斃僞先鋒賴飛隴,生擒賊首張簡、湯思蛟、唐萬明。 至十二月間,經畧大臣額勒登保等馳報:三省肅清,其功亦何可沒哉! 三省肅清之功,側聽輿論,惟額經畧、德參贊、楊宮保遇春三藎臣,品詣粹然,毫無瑕疵,故師出以律,戰則必克,即僞爲他帥之旗,而甫一交鋒,賊即披靡。 蓋其知仁勇有大過人者,所謂天生李晟以爲社稷也。 而民到於今受其賜,口碑載道,無異詞焉,豈非終不可諠者哉! 賊所以平,師武臣力也。 然探其原,一在招撫以散其黨,一在堅壁清野以絕其食,而尤在於餉歸覈實,去其貪心,功過分明,去其倖心。 夫然後用志不紛,歸於勦賊一路,則弱亦可轉爲強,功即於以能樹,有不奏凱歌而開國承家者乎? 若夫鄉勇之成功奈何? 賊踞山岡,如虎負嵎,有「一夫當關,萬夫莫上」之勢。 蓋林深菁密,壁峭巖懸,徑路所通,每止一棧。 其間左石右澗,仰而觀之,俯而瞰之,皆不知其幾百丈也。 平地之人至此猶且驚心動魄,廢然而返,何況異地官兵? 惟近山鄉勇,其登渉已慣,其形勢已熟,可以縋幽歷險,直達賊所,相度陰陽,與賊交鋒。 然彼此不過數人,多亦僅止二三十人,否則難容也。 適有殺傷,退而拒守,則即以此爲勝負,此不敢乘彼,彼不敢薄此,等諸交綏而已。 制賊之法,全在摸莊。 夤夜紏約敢死數人,乘賊睡熟,往竊馬匹,戕取賊首,即行逃避。 賊雖燒有號火,而事出倉皇,空自擾亂。 迨經紏合,而摸莊者已無從追蹤矣。 所去之人,斷不宜多,多則易覺,反爲所乘。 賊之受困在此,而鄉勇之立功亦由此。 以此通籍至顯宦者眾矣。 若現任提督羅思舉、桂涵,其最著也。 鄰邑於平定之後,仍有土匪伏於山間,不過一二十人耳。 常於昏夜鼓譟呼喊,居人皆如傷弓之鳥,疑爲賊眾且至,相驚而走,什物穀米,不遑搬運,被其掠去,凡閱年餘,經桂養齋設法偵緝,悉行擒殺乃息。 余於道光二年主講於渝,每與余總鎮酒酣談往事,慨當以慷,輒稱羨額、德、楊三君子不置。 一日,總鎮語余曰:「額經畧營中請乩,則岳武穆臨壇叩以行軍休咎。 乩曰:『所問殊失大體,蠢爾麼魔,何關國家休咎? 但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立即殲滅矣。 有叩以當日秦檜矯詔班師,將軍明知其假,維時距諸仙鎮敵營僅四十里,何不乘得勝之師,疾趨至彼,一戰成功,收回東京』?」乩曰:「『士卒皆認爲真,謂吾不奉君命,又豈肯聽吾之命,雖戰亦不能成功也』。 武穆此乩,極其正大。 蓋士卒久役於外,本有歸志,此《採薇》《我徂》諸詩所爲三致意也。 設聞班師之命,而王師強使殺敵,鮮有不飲泣者,豈惟不能成功,必致前功盡棄,不如留其身以有待,並可免國家敗北之恥。」是武穆明體達用之學,盡忠報國之忱,於此可見一斑,非自道烏能知之? 若夫教匪弄兵潢池,盤根錯節,惟力是殫,豈可稍以休咎紛其念慮? 則所問殊失大體之言,蓋默寓鞠躬盡瘁之義,一言而可以興邦。 當日勦賊之局,已定於此。 孟子曰:「經正則庶民興,斯無邪慝」。 自釋氏以禍福嚇人,而白蓮等教遂因而利之,歛錢煽惑,與吾儒神道設教,敬鬼神而遠之者異也。 聞邑中樊姓設立號簿,假寫紳士名姓,示人曰:「此己出錢,圖免焚掠。 如有富戶出錢四千文,貧家出錢一二千文者,教首來時,皆得免害」。 蠢愚無知,邀約戚族,競相列名。 後見事發查辦,有痛憾邀約之人而自相殘害者,有畏懼圖免而徑行從逆者。 幸邑中辦理得宜,付之於火,而反側自安,其陰德殆不小也。 夫以從邪教之故,而致陷於死亡,其無人覺悟可知。 世之人使屏去釋教,以杜亂階,俾知神皆聰明正直,自作孽無可逭,庶幾回心向善,同享太平歟! 以上雜記,猶白頭宮女閒坐而說元宗也,然曲突徙薪之義在焉。 願閱者勿作彈詞一曲觀。 蓋知前此防守之苦,而杜漸防微,期人人有士君子之行也。 武功左文右武,古之常經,故武必節制於文,然專閫重寄,仍未嘗畸輕也。 前明牽掣過甚,材難表見,是以鄰邑僅有四人。 要其矯矯桓桓,或捍社稷,或衛桑梓,已覺英多。 况國家撥奮兼資,凡將士卒伍皆得自效,其鼓舞振興當何如者? 今茲業有磊落諸公,後先蔚起,足以泐名旂常,埀勳竹帛,急宜表出,以爲繼起者勸。 明陳三台陳三台,官總兵。 明末流氛四起,公致仕而歸,居鄰山鄉。 於時獻賊餘黨屠戮縣民幾盡,壯者逃竄遠方,聞公歸,擕家奔赴,乃率居民教以戰陣,守禦有方,賊不敢犯,全活甚眾,邑人賴爲保障焉。 甘明允甘明允,崇禎九年丙子舉將材,任通江守備,陞建武營都司。 甲申之變,棄官回籍。 時賊寇四起,人民凋敝,廼率眾駐居城西沙坪寨,周濟衣食,教以戰守,胥得全活。 平定後,捐給耕牛耔種,令歸農業。 子惟翰、惟屏、惟垣,孫大來、存溥、存海、存堯,皆列膠庠,人以爲陰德之報。 包永才包永才,鄰山鄉人,舉將材,任江南鎮江府游擊,陞福建臺壪等處地方掛印總兵。 盧明高盧明高,由行伍任保寧營守備。 國朝寇文魁寇文魁,由行伍任重慶中營守備。 譚國臣譚國臣,由行伍任綏寧營守備。 劉本中劉本中,由行伍任成都營千總。 包相卿包相卿,由鄉勇拴獲賊首有功,歷任竹峪關千總、太平營守備、順慶營廣元遊擊,現任懋功營協台。 夏倫夏倫,由鄉勇殺賊有功,任貴州營遊擊。 包文貴包文貴,由行伍任甘肅永昌營都司。 軍功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桑梓之難,所宜固圉。 故不分文武,不論已仕未仕,有能不避鋒銛,勤勞悍禦者,皆自以軍功,所以扶大義、正人心也。 藐茲偏隅,值嘉慶二年,教匪王三槐等攻城,歷七日夜之久,賴有勇敢之士登陴以守,及自外率勇救援,乃得保全,其功甚大。 賊退後,經地方官與大吏給以軍功執照,其外各要地堵賊亦多有功。 特備載之,勿使湮沒。 守城軍功周興望〔武生〕、胡世錫〔武生〕、黃士古〔貢生〕、甘于疇〔武生〕、張鴻才、蔡三元、胡文茂、何春、黃大椿,以上九名經御史甘家斌奏准咨部給有品級頂戴執照。 救援軍功文童包順之、甘景清,嘉慶二年冬,聞賊圍城,同僧廣志率四百餘人至延福寺,殺王三槐之妻與弟,旋入城護守,賊因撤圍去。 游漢,嘉慶二年,聞賊入境,自備斧資,練勇救援,屯兵城外,與賊相拒。 賊大至,始退入城中,竭力防守。 武生艾長斌,嘉慶二年率勇救援,互有殺傷,賊竟敗北。 候補道員廖思芳,素有勇畧,嘉慶元年,達州賊起,捐貲練勇,軍營效用,並拏獲樊家漕教匪數十人。 二年,賊入隣,乃駐兵城南之磬灘,以爲聲援,城賴以不下。 護城軍功廖桂香〔武生〕、吳利濟〔文生〕、張輝遠、黃耀祖、吳繼臯、邱桂芳、黃德祿、楊存材、宋昌榮、張輝宇、劉儒、朱朝、甘林、田文祿守隘口軍功黃仕聯、劉任〔監生〕、何鳳鳴〔武生〕、張三元〔武生〕、張榮昌〔監生〕、陳朝松、黃金相、劉紹唐、劉拔、李高龍、黃爾定、艾長彪、蔣啟昆、唐魁章、林恆玉、劉興盛、王建芳、羅芬泰、劉九萬、蔣朝秀管理軍需局務軍功秦文縉〔職員〕、鄭蘭〔監生〕以上四十一名俱經各大憲奏請咨部給有品級頂戴執照陳攀瀛,嘉慶二年冬賊攻城焚賊木城,奪大纛有功,經知縣鍾人傑詳給軍功執照,後奉憲行知騐照造報未果,然其勞績不可冺也曹耀先,嘉慶二年賊攻城,捐貲募勇護守城垣,晝夜不倦,後知縣楊爲龍詳憲准給軍功頂戴,堅不受職,其功可採,因並誌之,年七十六無疾而終,順慶郡守金賜「盛世德髦」匾再張正心、李大順、魏仕祥俱有軍功執照,惜未詳報耳 发布时间:2025-08-15 15:57:1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6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