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吴郡志卷第十九 内容: 水利上吴中治水之说,多矣。 丘与权、单子发于至和塘及松江百渎,皆有记可考。 而近世郏亶暨其子侨及赵开,论议措画之说最详。 虽罢行,当否自有一时去取。 然亶、侨考订地理,塘浦所在,至为纤悉。 开之所治,至今或有利者。 其经之营之。 亦甚详备。 凡古今兴废之迹,江海源委之道,皆如指掌。 恐岁久无所考,今得其说,取其要者著于后。 至和塘,旧名昆山塘。 从古为湖瀼,多风涛。 本朝至道、皇祐中,尝议兴修,不果。 至和二年,始修治成塘,遂以年号名塘。 有昆山主簿丘与权之《记》,甚备,今采载之。 *丘与权《记》:吴城东,距昆山县七十里,俗谓之昆山塘。 北纳阳城湖,南吐松江。 由堤防之不立,故风波相凭以驰突,废民田以潴鱼鳌。 其民病赋人之侵蟊,相从以逋徙。 奸人缘之,以邀劫行旅,通盐杠以自利,吏莫能禁。 父老相传,自唐至今三百余年,欲有营作,而弗克也。 有宋自至道二年,陈令公之守苏,尝与中贵人按行之。 邑人朱玨父子相继论其事,为州县者亦继经度之。 皆以横绝巨浸,费用十数万缗,中议而沮。 皇祐中,发运使许公建言:苏之田膏腴而地下,尝苦水患。 乞置官司,以畎泄之。 请令舒州通判、殿中丞王安石无相视焉。 朝廷从之。 王君既至,从县吏拿荒梗浮倾沮,讯其乡人,尽得其利害。 度长绳短,顺其故道,施之圃绘。 疏曰:请议如许公。 朝廷未之行也。 至和初,今太守吕公既下车,问民所疾苦,盖有意于疏导矣。 明年,与权为昆山主簿,始陈五利:一日便舟楫,二日辟田畴,三旧复租赋,四门止盗贼,五门禁奸商。 其余所济,非可以胜凝。 愿约古制,役民以兴作,经费寡而售效速。 若其不成,请以身塞责。 既而令钱君复言之,太守尝念所以兴利之计,喜其谋之协从,于是列而上闻,其副以决于监司。 乃诫庸力,经远迩,兴屯舍,宿糇薪。 既成,以授有司,郡相元君实总之。 粤十月甲午,治役先设外防,以遏其上流。 立横埭以限之,乃自下流浚而决焉。 畚镭所至,皆于平陆。 其始戒也,猖风号霾。 迅雷以〔骤〕雨,乃用牲于神。 至癸巳夜半雨息。 逮明休霁,以卒其役,人皆以为有相之者。 始计月余,盖旬有九日而成。 深五尺,广六十尺,用民力才一十五万六千工。 费民财三千二百贯,米才四千六百八十石。 为桥梁五十二,莳榆柳五万七千八百,其贰河植茭蒲、芙蕖称是。 计其人,以为修完料民之余。 治小虞,自严村至于鳗鲽滚。 治新洋江,自朱历至于清港。 治山塘,自山南至于东。 浚渚泾六十四,浦四十四,塘六。 于是阳城诸湖若滚,皆道而及江。 田无湾潴,民不病涉矣。 初治河至唯亭,得古闸,用柏合抱以为楹,盖古渠况。 今深数尺,设闸者以限松江之潮势耳。 耆旧莫能详之,乃知昔无水患,由堤防之废则有之。 呜呼! 为民(牧)者因循而至此乎。 是役也,自城东走二十里曰任浦。 昆山治其东,长洲治其西。 以俗名非便,于是谕请更之曰至和,识年号也。 建亭曰乙未,纪岁功也。 太守嘉其有成,谓与权实区区于其间,其言必详,命之为记。 嘉祐六年十二月,立于乙未亭。 *沈氏《笔谈》云:至和塘,自昆山县达于娄门,凡七十里。 自古皆积水,无陆途。 民颇病涉,久欲为长堤,抵郡城,泽国无处求土。 嘉祐中,人有献计:就水中以籧篨为墙,栽两行,相去三尺。 去墙六丈,又为一墙,亦如此。 漉水中淤泥,实籧篨中。 候干,则以水车畎去两墙间旧水。 墙间六丈,皆留半以为堤脚。 掘其半为渠,取土以为堤。 每三四里则为一桥,以通南北之水。 不日堤成,至今为利。 【详沈氏所记。 盖至和塘既成于至和二年,立石其间。 浚水道已成塘,陆涂尚未备,至是始备而未坚固,后郏直谓至和塘所以不逾一二年而坏也。 盖丘与权《塘记》虽作于至和二年,立石乃嘉祐六年,或是新塘成之时也。】熙宁三年,昆山人郏亶,自广东机宜上奏:以谓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田之美,无过于苏州。 然自唐末以来,经营至今,而终未见其利者,其失有六。 今当去六失,行六得。 所谓六失者:一曰水性就下,苏东枕海,北接江。 但东开昆山之张浦、茜泾、七丫三塘而导诸海;北开常熟之许浦、白茆二浦而导诸江。 殊不知此五处者,去水皆远百余里,近亦三四十里。 地形颇高。 高者七八尺。 方其水盛时,决之则或人江海。 水稍退,则向之欲东导于海者反西流;欲北导于江者反南下。 故自景祐以来,屡开之而卒无效也。 二曰苏之厌水,以其无堤防也。 故昆山、常熟、吴江皆峻其堤岸,设官置兵以巡治之。 是不知塘虽设,而水行于堤之两旁,何益乎治田。 故徒有通往来、御风涛之小功,而无卫民田、去水害之大效。 三曰《书》云:三江既入,震泽底定。 今松江在其南,可决水而同归于海。 昆山之下驾、新洋、小虞、大虞、朱塘、新渎、平乐、戴墟等十余浦是也。 殊不知诸浦虽有决水之道,未能使水之必泄于江也。 何则? 水方汗漫,与江俱平。 虽大决之,而堤防不立,适足以通潮势之街,急增风波之汹怒耳。 四曰苏州之水,自常州来。 古者设望亭堰,所以御常之水,使人太湖,不为苏害。 谓望亭之堰不当废也。 殊不知苏聚数郡之水,而常居其二常之水数路,望亭居其。 岂一望亭之水而能为苏之患耶? 故望亭堰废,则常被其利,而苏未必有害;存之,则苏未必利,而常先被害矣。 故冶苏州之水,不在乎望亭堰之废否也。 五曰苏水所以不泄者,以松江盘曲而决水迟也。 古之曲其江者,所以激之而使深也。 激之既久,其曲愈甚。 故漕使叶内翰开盘龙汇,沈谏议开顾浦,谓松江之曲,若今槎甫及金灶子等浦,皆可决也。 是说仅为得之。 但未知苏之水与江齐平,决江之曲者,足以使江之水疾趋于海;而未能使田之水必趋于江也。 六曰苏本是江海陂湖之地,谓之泽国。 自当漫然容纳数州之水,不当尽为田也。 故国初之税,才十七八万石,今乃至于三十四五万石。 是障陂湖而为田之过也。 是说最为疏阔。 殊不知国初之逃民未复,今乃尽为编户,税所以昔少而今多也。 借使变湖为田,增十七八万为三十四五万,乃国之利,何过之有? 且今苏州,除太湖外止有四湖:常熟有昆、承二湖,昆山有阳城胡,长洲有沙湖。 是四湖者,自有定名,而其阔各不过十余里。 其余若昆山之所谓邪塘、大泗、黄渎、夷亭、高墟、巴城、雉城、武城、夔家、江家、柏家、鳗鲽等,及常熟之市宅、碧宅、五衢、练塘等村,长洲之长荡,黄天荡之类,皆积水而不耕之田也。 其水之深不过五尺,浅者可二三尺。 其间尚有古岸隐见水中,俗谓之老岸。 或有古之民家阶瓮之遗址在焉。 故其地或以城,或以家,或以宅为名。 尝求其契券以验,云皆全税之田也。 是皆古之良田,而今废之耳。 已上六说者,皆执一偏之论,而未能通其理也。 必欲治之,固当去其六失,行其六得:曰辨地形高下之殊,求古人蓄泄之迹,治田有无后之宜,兴役顺贫富之便,取浩博之大利,舍姑息之小恩也。 一、何谓地形高下之殊? 曰:苏州五县,号为水田。 其实昆山之东,接于海之瑶陇。 东西仅百里,南北仅二百里。 其地东高而西下,向所谓东导于海,而水反西流者是也。 常熟之北,近腾北江之涨沙。 南北七八十里,东西仅二百里。 其地皆北高而南下,向所谓欲北导于江,而水反南下者是也。 是二处,皆谓之高田。 而其昆山瑶身之西,抵于常州之境,仅一百五十里。 常熟之南抵于湖、秀之境,仅二百里。 其地低下,皆谓之水田。 高田者常欲水,今水乃流而不蓄,故常患旱也。 唯若景焚皇祐、嘉祐中,则一大熟尔。 水田者常患水,今西南既有太湖数州之水;而东北又有昆山、常熟二县瑶身之流,故常患水也。 唯若康定、至和中,则一大熟尔。 但水田多而高田少,水田近于城郭,为人所见,而税复重。 高田远于城郭,人所不见,而税复轻。 故议者唯知治水而不知治旱也。 二、何谓古人蓄泄之迹? 曰:今昆山之东,地名太仓,俗号堽身。 堽身之东,有一塘焉。 西彻松江,北过常熟,谓之横沥。 又有小塘,或二里,或三里。 贯横沥而东西流者,多谓之门。 若所谓钱门、张堽门、沙堰门、吴瑶、顾庙堽、丁堽、李堽门、及斗门之类是也。 夫南北其塘,则谓之横沥。 东西其塘,则谓之堽门、堰门、斗门者。 是古者堰水于堽身之东,灌溉高田。 而又为堽门者,恐水之或壅,则决之而入横沥,所以分其流也。 故堽身之东,其田尚有丘亩、经界、沟洫之迹在焉。 是皆古之良田,因堽门坏,不能蓄水,而为旱田耳。 瑶门之堽,岂非五代之季,民各从其行舟之便,而废之耶? 此治高田之遗迹也。 若夫水田之遗迹,即今昆山之南,向所谓下驾、小虞等浦者,皆决水于松江之道也。 其浦之旧迹,阔者二十余丈,狭者十余丈。 又有横塘以贯其中而棋布之。 是古者既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为横塘以分其势。 使水行于外,田成于内,有圩田之象焉。 故水虽大,而不能为田之害,必归于江海而后已。 以是推之,则一州之田可知矣。 故苏州五门,旧皆有堰,今俗呼城下为堰下,而齐门犹有旧堰之称。 是则堤防既完,则水无所潴容。 设堰者,恐其暴而流人于城也。 至和二年,前知苏州吕侍郎,开昆山塘而得古闸于夷亭之侧,是古者水不乱行之明验也。 及夫堤防既坏,水乱行于田间,而有所潴容。 故苏州得以废其堰,而夷串亦无所用其闸也。 为民者,因利其浦之阔,攘其旁以为田。 又利其行舟、安舟之便,决其堤以为泾。 今昆山诸浦之间,有半里、或一里、二里而为小泾,命之为某家泾,某家浜者,皆破古潴而为之也,浦日以壤,故水道陉而流迟。 泾日以多,故田堤坏而不固。 日隳月坏,遂荡然而为陂湖矣。 此古人之迹也。 今秀州滨海之地,皆有堰以蓄水。 而海盐一县,有堰近百余所。 湖州,皆筑堤于水中以固田。 而西塘之岸,至有高一丈有余者,此其遗法也。 独苏州坏之耳。 三、何谓治田有先后之宜? 曰:地势之高下既如彼,古人之遗迹又如此。 今欲先取昆山之东、常熟之北,凡所谓高田者,一切设堰潴水以灌溉之,又浚其所谓经界、沟洫,使水周流于其问以浸润之。 立堽门以防其壅,则高田常无枯旱之患,而水田亦减数百里流注之势。 然后取今之凡谓水田者,除四湖外一切罢去。 其某家泾、某家浜之类,循古人遗迹,或五里、七里而为一纵浦,又七里或十里而为一横塘。 因塘浦之上以为堤岸,使塘浦阔深,而堤岸高厚。 塘浦阔深,则水通流而不能为田之害也。 堤岸高厚,则田自固而水可拥,而必趋于江也。 然后择江之曲也。 若所谓槎浦、金龟子浦,而决之使水必趋于海。 又究五堰之遗址而复之,使水不入于城。 是虽有大水,不能为苏州之患也。 如此则高低皆利,而无水旱之忧。 然后仿钱氏遗法,收图回之利,养撩清之卒。 更休迭役,以浚其高田之沟洫,与水田之塘浦,则百世之利也。 四、何谓兴役顺贫富之便? 曰:苏州五县之民,自五等已上至一等,不下十五万户。 可约古制,而户借七日,则岁约百万夫矣。 又自三等已上至一等,不下五千户,可量其财而取之,则足以供万夫之食与其费矣。 夫借七日之力,故不劳;量取财于富者,故不虐。 以不劳、不虐之役,五年而治之,何田之不可兴也。 五、何谓取浩博之大利? 苏州之地,四至余三百里。 若以开方之法而约之,尚可方一一百余里,为田六同有畸。 三分去一,以为沟池、城郭、陂湖、山林。 其余不下四同之地,为三十六万夫之田。 又以上中下不易、再易而去其半,当有十八万夫之田,常出租税也。 国朝之法,一夫之田为四十亩,出米四石。 则十八万夫之田,可出米七十二万石矣。 今苏州止有三十四五万石,借使全熟,则常失三四十万石之租。 又况因水旱而蠲除者,岁常不下十余万石。 而甚者,或蠲除三十余万石,是则遗利不少矣。 今或得高低皆利,而水旱地无之兴,或者必曰:向者苏州或治一浦,或调一县而役一月,则民劳且怨矣。 今欲尽一州之境,役县之民,五年而治之,其工力盖百倍于向时。 是役未兴,而数千百万之民已呶呶矣,非养民之道也。 曰:向者之兴役也,多兴于大水方盛之际。 是时公私匮乏,疾疠间作,故民劳且怨也。 今或于平岁无事之时,借力以成利,何劳怨之有? 传曰:使民以时。 又曰:以佚道使民,虽劳无怨。 又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 是虽至治之世,未尝不役民以使之也。 唯近世不求所以养之之道,使跻于富庶。 但务其姑息之末,使至于饥饿而不能相生。 然后又从而鲷之,故上(愈)乏而下益困。 有可以除数百年未去之患,兴数百里无穷之利,使公私皆获其利。 岂可区区计国家五岁之劳,惜百姓七日之力耶。 亶又上治田利害,大概有七:一论古人治低田、高田之法;二论后世废低田、高田之法;三论自来议者只知决水,不知治田;四论今来以治田为先,决水为后,五论乞循古人遗迹治田;六论若先往两浙相度,则议论难阁;七论先诣司农寺陈白,则利害易明。 一、论古人治低田、同田之法者。 昔禹之时,震泽为患,东有堽阜以隔截其流。 禹乃凿断瑶阜,流为三江。 东人于海,而震泽始定。 震泽虽定,于环湖之地,尚有二百余里可以为田。 而地皆卑下,犹在江水之下,与江湖相连。 民溉〔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复平阔,足以容受震泽下流,使水势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趋于海。 其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 而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与江湖相远。 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势又多西流不得蓄聚。 春夏之雨泽,以浸润其地。 是环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常育旱灾。 如之何而可以种艺耶? 古人遂因其地势之高下,井之而为田。 其环湖卑下之地。 则于江之南北,为纵浦以通于江。 又于浦之东西,为横塘以分其势而棋布之,有圩田之象焉。 其塘浦,阔者三十余丈,狭者不下二十余丈。 深之者二三丈,浅者不下一丈。 且苏州除太湖之外,江之南北,别无水源。 而古人使塘(浦)深阔若此者,盖欲取上以为堤岸,高厚足以御其湍浑之流。 故塘浦因而阔深,水亦因之而流耳。 非专为阔其塘浦以决积水也。 故古者堤岸高者须及二丈,低者亦不下一丈。 借令大水之年,江湖之水,高于民田五七尺;而堤岸尚出于塘浦之外三五尺至一丈。 故虽大水,不能人于民田也。 民田既不容水,则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之水亦高于海,不须决泄,而水自湍流矣。 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 其瑶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以灌溉。 此古人浚三江,治低田之法也。 所有沿海高仰之地,近于江者,既因江流稍高,可以畎引。 近于海者,又有早晚两潮可以灌溉。 故亦于沿海之地及江之南北,或五里、七里而为一纵浦,又五里、七里而为一横塘。 港之阔狭,与低田同。 而其深,往往过之。 且堽阜之地,高于积水之处四五尺至七八尺,远于积水之处四五十里至百余里,固非决水之道也。 然古人为塘浦阔深若此者,盖欲畎引江海之水,周流于瑶阜之地。 虽大旱之岁,亦可车畎以溉田。 而大水之岁,积水或从此而流泄耳。 非专为阔深其塘浦,以决低田之积水也。 至于地势西流之处,又设堰门、科门以潴蓄之。 是虽大旱之岁,瑶阜之地,皆可耕以为田。 此古人治高田,蓄雨泽之法也。 故低田常无水患,高田常无旱灾。 而数百里之地,常获丰熟。 此古人治低田旱〔高〕田之法也。 二、论后世废低田二局田之法者。 古人治田,高下既皆有法。 方是时也,田各成圩,圩必有长。 每一年或二年,率逐圩之人,修筑堤防,浚治浦港。 故低田之堤防常固,旱田之浦港常通也。 【古之田,虽各成圩,然所名不同,或谓之段,或谓之围。 今昆山低田,皆沈在水中。 而俗呼之名,犹有野鸭段、大泗段、湛段、及和尚围、盛熟围之类。】至钱氏有国,而尚有撩清指挥之名者,此其遗法也。 洎乎年汜绵远,古法隳坏。 其水田之堤防,或因田产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 [古者,人户各有田舍,在田圩之中浸以为家,欲其行舟之便,乃凿其圩岸以为小泾、小浜。 即臣昨来所隙某家泾、某家浜之颊是也。 说者谓浜者,安船沟也。 泾、浜既小,是〔堤〕岸不高,遂至坏却田圩,都为白水也。 今昆山柏家水底之下,尚有民家阶瓮之遗址,此古者民在圩中住居之售迹也。 今昆山富户,如陈,顾、辛、晏、陶、沈等,田舍皆在田围之中。 每至大水之年,亦是外水高于田舍数尺。 此今入在田圩中作田舍之验也。 ]或因人户请射下脚而废其堤。 或因官中开淘而减少丈尺。 [臣少时见小虞浦及至和塘,并闳三二十丈。 累经开淘之后,今小虞浦只阔十余丈,至和塘只阔六七丈,此日所睹也。 ]或因田主只收租课而不修堤岸。 或因租户利于易田而故要〔致〕淹没。 [吴人以一易再易之田,谓之白涂田,所收倍于常稔之田,而所纳租米,亦依旧数,故租户乐于间年淹没也。 ]或因决破占堤,张捕焦虾,而渐致破损;或因边圩之人,不肯出田与众做岸。 或因一圩虽完,傍圩无力,而连延隳坏。 或因贫富同圩而出力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 故堤防尽坏,而低田漫然复在江水之下也。 每春夏之交,天雨未盈尺,湖水未涨二三尺,而苏州低刚,一抹尽为白水。 其间虽有堤岸,亦皆狭小沈在水底,不能固田。 唯大旱之岁,常、润、杭、秀之田,及苏州堽阜之地,并皆枯旱,其堤岸方始露见。 而苏州水田,幸得一熟耳。 盖由无堤防为御水之先具也。 民田既容水,故水与江平,江与海平。 而海潮直至苏州之东一二十里之地,反与江、湖、民田之水相接,故水不能湍流,而三江不浚。 [臣伏睹昨来议狭汴河者,诏汴河阁处,水面散漫,不至深抉,故汴狐藤淀,今苏州水面,动连一二百里,而太湖之水,又不及黄河之湍迅,而欲三江不淤,不可得也。 ]今二江已塞,而一江又浅。 倘不完复堤岸,驱低田之水尽入于松江,而使江流湍急。 但恐敷十年之后,松江愈塞。 震泽之患,不止于苏州而已矣。 此低田不治之由也。 其高田之废,始由田法隳坏,民不相率以治港浦。 其港浦既浅,地势既高。 沿于海者,则海潮不应。 沿于江者,又因水田堤防隳坏,水得潴聚于民田之间。 而江水渐低,故高田复在江水之上。 至于西流之处,又因人户利于行舟之便,坏其瑶门而不能蓄水,故高田一望尽为旱地。 每至四五月间,春水未退,低田尚未能施工,而瑶阜之田以干坼矣。 唯大水之岁,湖、秀二州与苏州之低田,淹没净尽。 则瑶阜之田,幸得一大熟耳。 此盖不浚浦港,以畎引江海之水,不复堽门,以蓄聚锤竽之雨泽也。 此高田废之之由也。 故苏州不有旱灾,即有水患。 但水田多而旱田少:水田近于城郭,为人之所见,而税复重;旱田远于城郭,人所不见,而税复轻。 故议者只论治水,而不论治旱也。 三、论自来议者只知决水,不知治田。 盖治田者,本也,本当在先。 决水者末也,末富在后。 今乃不治其本,而但攻其末。 故自景祐以来,上至朝廷之搢绅,下至农田之匹夫,谋议擘画三四十年。 而苏州之田,百未治一二,此治水之失也。 惟嘉祐中,两浙转运使王建议:谓苏州民间,一概白水,至深处不过三尺以上,当复修作田位,使位位相接以御风涛,则自无水患。 若不修作塍岸,纵使决尽河水,亦无所济。 此说最为切当。 又缘当时建议之时,正值两浙连年治水无效。 不知大段擘画,令宫中逐年调发夫力,更互修治。 及不曾立定逐县治田年额,以办不办为赏罚之格。 而止令逐县令佐,概例劝导,逐位植利。 人户一二十家,自作塍岸,各高五尺。 缘民间所鸠工力不多,盖不能齐整。 借令多出工力,则各家所收之利,不偿其所费之本。 兼当时都水监立下官员,赏典不重,故上下因循,未曾并聚公私之力,大段修治。 臣今欲乞检会王安石所陈利害,却将臣下项擘画,修筑堤岸以固民田。 则苏州水灾,可计日而取效也。 议者或谓曩年吴及知华亭县,常率逐段人产各自治田。 亦不曾烦费官司,而人获其利。 今可举用其法,以洽苏州水田,不须重烦官司也。 曰:苏州水田,与华亭不同。 华亭之田,地连堽阜,无暴怒之流。 浚河不过一二尺,修岸不过三五尺,而田已大稔矣。 然不逾二五年间,尚又湮塞。 今苏州远接江湖,水常暴怒。 故昆山、常熟、吴江三县,堤岸高者七八尺,低者不下五六尺。 或用石凳,或用椿筱。 或二年一治,或年年修葺。 而风涛洗荡,动有隳坏。 今若以华亭之法而治之,或水退之后一二年间暂获丰稔,盖不可知。 求其久远之效,则不可得也。 夫以华亭之法,而治苏州之高田,则可矣。 若治苏州水田,譬之以一家之法,而治一国也。 其规模法度则近之;至于措置施设之方,则小大不可同也。 《贴黄》:自来人所议,欲开通诸天〔大〕浦卢沥浦,松江诸汇并决水人江阴军等,亦皆治水之一说。 但堤防未立,行之无功,候堤防既成之后,前项诸说,又不可不行。 盖水势湍急,却要诸处分减水势故也。 故曰:治田者尢也,决水者后也。 臣今究穷得古人治田之本,委可施行。 若令臣先往两浙相度,不过订之于诸县官吏,考之于诸乡父老而已。 况诸县官吏,乍来倏去,固不若臣之生长乡里,世为农人,而备知利害也。 父老之智,未必过于范仲淹,叶清臣;况范仲淹、叶清臣尚不能窥见古人治田之迹,父老安得而知? 伏望令臣略到司农寺陈白委,不至有误朝廷,候敕旨。 四、论今来乞以治田为光,决水为后。 田既先成,水亦从而可决。 不过五年,而苏州之水患息矣。 然治田之法,若总而论之,则瀚漫而难行;析而论之,则简约而易治。 何也? 今苏州水田之最合行修治处,如前项所陈:南北不过一百二十余里,东西不过一百里。 今若于上项水田之内,循古人之迹,五里而为一纵浦,七里为一横塘。 不过为纵浦二十余条,每条长一百二十余里。 横塘十七条,每条长一百余里。 共计四千余里。 每里用夫五千人,约用二千余万夫。 [至和中,开昆山塘,每里用夫二千五百人。 塘面板六尺〔丈〕,底阔四丈,深四尺。 海里积土计三十万尺,分为两岸。 每岸底只阔! 文四五尺,面阔四五尺,高不及六七尺。 故不逾一二年,又至隳坏。 ]故曰,总而言之,则瀚漫而难行也。 今且以二千万夫,开河四千里而言之:分为五年,每年用夫四百万,开河八百里。 苏、秀、常、湖四州之民,不下四十万。 三分去一,以为高田之民。 自治高田外,尚有二十七万夫。 每夫一年,借顾半月,计得四百余万夫,可开河八百里。 却以上项四百余万夫,分为十县。 逐县每年当夫四十万,开河八十里。 以四十万夫,分为六个月,逐县每月计役六万六千余夫,开河十三里有零。 以六万六千夫,分为三十日,则逐县每日只役夫二千二百人,开河一百三十二步。 将二千二百人,又为两头项,只役一千一百人,开河六十六步。 虽县有大小,田有广狭,民有众寡。 及逐日所开河沟,所役夫数,多少不同。 大率治田多者头项多,治田少者头项少。 虽千百项,可以一项尽也。 臣故曰,析而论之,则简约而易治也。 (如此)而治之,五年之内,苏州与邻州之水田,殆亦尽矣。 塘浦既浚矣,堤防既成矣,则田之水必高于江,江之水亦高于海。 然后择江之曲者而决之。 及或开卢沥浦,皆有功也。 何则? 江水湍流故也。 故曰:治田者先也,决水者后也。 江流既高矣,然后又究五堰之遗址而复之。 使水不人于城,是虽有大水,不能为苏州之患也。 此治水田之大略也。 [昔有十七堰,今后复五堰者,今只有五门故也。 苏州设堰,固亦旧矣。 刘□著作,尝引唐白居易《九日苏州登高》诗云:洒酣凭槛起四顾,七堰八门六十坊。 是唐之世,已有堰矣。 至端拱二年,转运使乔维岳方始废之。 盖堤防既坏,水得潴容于民田之间。 水势稍低,故可废其堰也。 ]其旱田,则乞用上项一分之夫,浚治港浦,以畎引江海之水。 及设瑶门,以潴春夏之雨泽。 则高低皆治,而水旱无虞矣。 五、论乞循古人之遗迹治田者。 臣昨来所乞苏州水田一节,罢去其某家泾、某家浜之类。 五里、七里而为一纵浦,七里、十里而为一横塘。 因塘浦之上,以为堤岸。 使塘浦阔深,而堤岸高厚。 塘浦阔深,则水流通而不能为田之害。 堤岸高厚,则田自固而水可必趋于江。 今具苏州、秀州及沿江、沿海水田、早田,见存塘浦、港沥、堽门之数,凡臣所能记者:总七项,共二百六十五条。 并臣擘书将来治田,大约各附逐项之下。 谨具下项:一具水田、塘浦之迹凡四项,共一百三十二条。 一、吴松江南岸自北平浦,北岸自徐公浦,西至吴江口,皆是水田,约一百二十余里。 南岸有大浦二十七条,北岸有大浦二十八条。 是古者五里而为一纵浦之迹也。 其横浦〔塘〕在松江之南者,臣不能记其名。 在松江之北六七里问,曰:浪市横塘。 又下北六七里,而为至和塘。 是七里而为一横塘之迹也。 松江南,大浦二十七条:北平浦、破江浦、艾祈浦、愧浦、顾汇浦、养蚕浦、大盈浦、南解浦、梁干浦、石臼浦、直浦、分桑浦、内薰浦、赵屯浦、石浦、道褐浦、千墩浦、锥浦、张潭浦、陆直浦、甫里浦、浮高浦、涂头浦、顺德浦、大姚浦、破墩浦、盏头浦。 松江北,大浦二十八条:徐公浦、北解浦、瓦浦、沈浦、蒋浦、三林浦、周浦、顾墓浦、金城浦、木瓜浦、蔡浦、下驾浦、浜浦、洛舍浦、杨梨浦、新洋浦、淘仁浦、小虞浦、大虞浦、马仁浦、浪市浦、尤泾浦、下里浦、戴墟浦、上顾浦、青丘浦、奉里浦、任浦。 松江北,横塘二条:浪市横塘、至和塘。 已上松江塘浦五十七条,并当松江之上流,皆是阔其塘浦,高其堤岸以固田也。 只因久不修治,遂至隳坏。 每遇大水,上项塘浦之岸并沈在水底,不能固田。 议者不知此塘浦,元有大岸以固田。 乃谓古人浚此大浦,只欲泄水,此不知治田之本也。 臣今擘画,并当浚治其浦,修成堤岸,以御水灾。 不须远治他处,塘浦求决积水,而田自成矣。 一、至和塘,自昆山西至苏州,计六十余里。 今其南北两岸,各有大浦十二条,是五里而为一纵浦之迹也。 其横浦南六七里,而有浪市塘是也。 其北皆为风涛洗刷,不见其迹。 臣前所谓至和塘徒有通往来、御风涛之小功,而无卫民田、去水患之大利者。 谓至和塘南北,纵浦横塘皆废故也。 谨具下项:至和塘南,大浦十二条:小虞浦、大虞浦、尤泾浦、新渎浦、平乐浦、戴墟浦、真义浦、朱塘浦、界浦、凤凰泾、任浦、蠡塘。 至和塘北,大浦十二条:小虞浦、大虞浦、尤泾浦、高墟浦、雍里浦、诸昌泾、界浦、任浦、上雉渎、下难渎、蠡塘、官渎。 横塘在南者,曰浪市塘,已具松江项内,更不再出。 在北者皆废。 已上至和塘两岸塘浦二十四条。 在塘北者,今犹有其名,而或无其迹。 在塘南者,虽存其迹,而并皆狭小断续,不能固田。 其间南岸又有朱泾、王村泾,北岸又有司马泾、李泾、周泾、小萧泾、大萧泾、归泾、吴泾、清泾、谭泾、褚泾、杨泾之类,皆是民间自开私浜。 即臣向所谓某家泾、某家浜之类是也。 今并乞废罢,只择其浦之大者,阔开其塘,高筑其岸。 南修起浪市横塘、北则或五里、十里为一横塘以固田。 自近以及远,则良田渐多,白水渐狭,风涛渐小矣。 一、常熟塘自苏州齐门,北至常熟县一百余里。 东岸有泾二十一条,西岸有泾十二条,是亦七里、十里而为一横塘之迹也。 但目今并皆狭小,非大段塘浦。 盖古人之横塘隳坏,而百姓侵占,及擅开私浜,相渣腾其间。 即臣所谓某家泾、某家浜之类是也。 谨具目,今两岸泾、浜之名下项:常熟塘东,横泾二十一条:阔墓泾、杨泾、米泾、樊泾、蠡泾、南湖泾、(北)湖泾、朱泾、永昌泾、茅泾、薛泾、界泾、吴塔泾、尚泾、川泾、黄土泾、圃泾、庙泾、卞庄泾、新桥泾、黄母泾。 常熟塘西,横泾十二条:石师泾、杨泾、王婆泾、高姚泾、苏宅泾、蠡泾、皮泾、庙泾、永昌泾、野长泾、谭泾、墓门泾。 已上常熟塘两岸横泾三十三条,盖记其略耳。 今但乞废其小者,择其大者,深开其塘,高修其岸。 除西岸自擘画为圩外,其东岸阁与至和塘北,及常熟县南新修纵浦,交加棋布以为圩。 自近以及远,则良田渐多,白水渐狭,风涛渐小矣。 一、昆山之东至太仓瑶身,凡三十五里。 两岸各有塘浦七八条,是五里而为一纵浦之迹也。 其横塘,在塘之南六七里、而为朱沥塘、张湖塘、郭石塘、黄姑塘。 在塘之北,为风涛洗刷,与诸湖相连,不见其迹。 谨具下项:昆山塘南,有塘浦七条:次里浦、新洋江、任里浦、下驾浦、下吴浦、上吴浦、太仓横沥。 昆山塘北,有塘浦七条:娄县上塘、娄县下塘、新洋江低、里浦、黄翦泾、上吴塘、下吴塘。 横塘四条:朱沥塘、张湖塘、郭石塘、黄姑塘。 已上塘沥十八,除新洋江、下驾浦曾经开浚,余并未尝开浚。 今河底之上反高于田中,每遇天雨稍阙,则更不通舟船。 天雨未盈尺,而田尽淹没,今并乞开浚以固田。 已具下项:一、具旱田塘浦之迹,凡三项一百二十三条。 一、松江南岸自小来浦,北岸自北陈浦,东至海口,并是旱田,约长一百余里。 南有大浦一十八条,北有大浦二十条,是五里而为一纵浦之迹也。 其横浦〔塘〕之在江南者,臣不记其名。 在江北者,七八里而为鸡鸣塘、练祈塘,是七里而为一横塘之迹也。 谨具下项:松江南岸,有大浦一十八条:小来浦、盘龙浦、朱市浦、松子浦、野奴浦、张整浦、许浦、鱼浦、上燠浦、丁湾浦、席子浦、沪渎浦、钉钩浦、上海浦、下海浦、南及浦、江苎浦、烂泥浦。 松江北岸,有大浦二十条:北陈浦、顾浦、桑浦、大黄肚浦、小黄肚浦、章浦、樊浦、杨林浦、亡河浦、下河浦、仙天浦、镇浦、新华〔叶〕浦、槎浦、秦公浦、双浦,大场浦、唐章浦、青州浦、商量湾。 横塘二条:鸡呜浦、练祈浦。 已上塘浦四十条,各是畎引江水以灌溉高田。 只因久不浚治,浦底既高,而江水又低,故逐年常患旱也。 议者乃谓:于此诸浦决泄苏州、昆山、长洲及秀州之积水,是未知古人设浦之意也。 今当令高田之民,治之以备早灾,则高田获其利也。 一、太仓堽身之东,至茜泾约四五十里,凡有南北大塘八条。 其横塘,南自练祈塘北至许浦,共一百二十余里,有瑶门及塘浜约五十余条。 臣能记其二十五条。 旱田,而横塘多,欲水之周流于其间,(取)灌溉之意也。 今皆浅淤,不能引水以灌于田。 谨具下项:南北之塘八条:太仓东横沥、半泾塘、青瑶横沥、五家瑶横沥、鸭头浦、支泾、杨墓子泾、茜泾。 东西之塘及瑶门等二十五条:方秦塘、钱门塘、刘塘、张瑶门,薛市门、黄姑塘、吉泾塘、沙堰门、太仓塘、包泾、古塘、吴堽门、顾堽门、庙堽门、岳沥、李堽门、丁堽门、湖川门、黄泾、杜漕塘、双凤塘,斟门直塘、支塘、李墓塘。 以上堽身已东,塘、浜、门、沥共三十三条。 南北者各长一百余里,接连大浦。 并当浚治,以灌溉高田。 东西者,横贯三重堽身之田。 而西通诸湖,若深浚之,大者则置闸、科门,或置堰,而下为水函。 遇大早,则可以车畎诸湖之水以灌田。 大水,则可以通放湖水以灌田,而分减低田之水势。 于平时,则潴聚锤竽之雨泽,使堽身之水,常高于低田,不须牵畎而民田足用。 一、沿海之地,自松江下口,南连秀州界,约一百余里,有大浦二十条,臣今能记其七条。 自松江下口,北绕昆山、常熟之境,接江阴界,约三百余里,有港浦六十余条,臣能记其四十九条。 是五里为一纵浦之迹也。 其横塘,在昆山则为八尺泾、花莆泾。 在常熟则为福山东横塘、福山西横塘。 谨具下项:松江口下,南连秀州界。 有大浦七条:三林浦、杜浦、周浦、大臼浦、恤沥浦、戚崇浦、罗公浦。 松江门下,北绕苏州、昆山、常熟县界,至江阴军界,有港浦四十九条:北及浦、下田浦、堀浦、上夹浦、下练祈浦、桃源浦、练祈浦、顾泾浦、六岳浦、采桃浦、川沙浦、下张浦、新漕浦、茜泾浦、杨林浦、七丫浦、挪港浦、北甫、尹公浦、甘草浦、唐相浦、陈泾浦、钱浦泾、溢湖浦、吴泗浦,铛脚浦,下六河浦、黄浜浦、沙营浦、白茆浦、金泾浦、高浦、许浦、坞沟浦、千步泾、耿泾浦、新泾浦、崔浦、水门浦、鳗鲽浦,吴泾、高泾、西阳、浦,新痉、陈浦、张泾、湖泾、奚浦、黄泗浦。 横塘四条:八尺泾、花浦泾、福山东横塘、福山西横塘。 以上沿海港、浦共六十条,各是古人东取海潮,北取扬子江水灌田。 各开人堽阜之地,七里、十里或十五里间作横塘一条。 通灌诸浦,使水周流于高阜之地。 以浸润高田,非专欲决积水也。 其间虽有大浦五七条,自积水之处,直可通海。 然各远三五十里至一百余坚,地高四五尺至七八尺。 积水既被低田,堤岸隳坏,一时漫流潴聚于低下乎阀之地。 虽开得上项大浦,其积水终不行远,从高处而流人于海:唯大水之年,决之则暂或东流尔。 今不拘大浦、小浦,并皆浅淤,自当阴浚。 东引海渐,北引江水以灌田。 臣昕擘画洽苏州田,至易晓也。 水田,则做岸防水以固出。 高田,则浚塘引水以灌田,此众人听共知也。 但自来治水者,舍常而求异,忽近而求远。 而反谓做岸固田、浚塘引水之说为漫近。 而不泞留意,遂因循至此。 今欲知苏州水田、旱田不治之由,观此篇可见其大略。 以上水田、争田、塘浦之迹共仁项,总二厅六十四条。 皆是古人园地之高下,而治田之法包。 其低田,则阔其塘浦,高其堤岸以固田。 其高田,则深浚港浦,畎引江海以灌田。 后主人,不知古人固田、灌出之意,乃谓低田、高刚之所以阁深其塘浦者,皆欲决泄积水也。 更不计量其远近,相视其高下,一例择其塘浦之尤大者十敷条以决水。 其余差小黄,更不浚治。 及兴工役,劲费国家三五十万贯石。 而大塘、大浦,终不能泄水。 其塘浦之差小者,更不曾开浚也。 而议者犹谓:此小塘、小浦亦可泄水,以致朝廷愈不见信。 而大小塘浦,一例更不浚治。 积岁累年,而水田之堤防尽坏。 使二三百里肥腴之地,概为白水。 高田之港浦皆塞。 而使数百里沃衍渐田,尽为荒燕不毛之地。 深可痛惜! 臣窃思之,上项塘浦,既非天生,亦非地出,又非神化,是皆人力斫为也。 然自国朝统御已来,目余年间,除十数条大者间或浚洽外,其余塘浦,宫中则不曾浚治。 今当不问高低,不拘小大,亦不问可以决水与不可以决水。 但系占人遗迹,而非私浜者,一切并合公私之力,更休迭役,旋决修治。 系低田,则高作堤岸以防水。 系高田,则深浚港浦以灌田。 其堽身西流之处,又设斗门、或堽门、或堰闸以潴水。 如此则高低皆洽,而水早无忧矣。 后二项非要切,不录。 亶之书甚多,今独摘其要者录于此。 亶既累亡其说,五年九月,许诣司农寺陈白。 寺以其巍上闻,诏以亶为司农寺丞,提领两浙路兴修水利。 六年,宣以其说镂板遍下州县,许诸色人者〔等〕详介议焉。 初,亶言苏州水利,其书与图,大抵以为环湖之地稍低,常多水。 沿海之地稍高,常多旱。 故古人治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 又有门、堰、泾、沥而棋布之。 亶所能记者,总二百六十余所。 今欲略循古人之法,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 又因出土以为堤岸,度用十万夫。 水治高田,旱治下泽。 要以三〔五〕年,而苏之田治矣。 *朝廷始得亶书,以为可行,遂真除司农寺丞,令提举兴修。 直至苏兴役,凡六郡、三十四县,比户调夫,同日举役。 转运、提刑,皆受约束。 民以为扰,多逃移。 会吕惠卿被召,言其措置乖方。 熙宁元年正月一日,有旨郏壹修圩,未得兴工。 官吏所见不同,各具利害奏闻,人皆欢然。 十三〔五〕日,庭下方张灯,吏民二百余人,交入驿庭,喧哄斥骂。 灯悉蹂践,驿门亦破。 直幞头堕地,一小儿在旁,亦为人所挈。 前此,方尽遣诸县令,出郊标迁圩地。 至是,诸令呜铙散众,遂罢役。 亶追司农寺丞,送吏部流内铨。 亶既没,其子将仕郎侨,又嗣缉其说。 因岁事,亦有所建明。 今亦录其大略。 侨书大略云:浙西,昔有营田司。 自唐至钱氏时,其来源去委,悉有堤防、堰闸之制。 旁分其支脉之流,不使溢聚,以为腹内畎亩之患。 是以钱氏百年间,岁多丰稔。 唯长兴中一遭水耳。 暨纳土之后,至于今日,其患方剧。 盖由端拱中,转运使乔维岳不究堤岸、堰闸之制,与夫沟洫吠瀹之利。 姑务便于转漕舟楫,一切毁之。 初则故道犹存,尚可寻绎。 今则去古既久,莫知其利。 营田之局,又谓闲司冗职,既已罢废。 则堤防之法、流〔疏〕决之理,无以考据,水害无已。 至乾兴、天禧之间,朝廷专遣使者,兴修水利。 远来之人,不识三吴。 地势高下,与夫水原来历及前人营田之利,皆失旧闻。 受命而来,耻于空还,不过遽采愚农道路之言,以为得计。 但以目前之见,为长久之策。 指常熟、昆山枕江之地,为可导诸港而决之江,开福山、茜泾等十余浦。 殊不知古人建立堤堰,所以防太湖泛溢,淹没腹内良田。 今若就东北诸渚,决水人江。 是导湖水经由腹内之田,弥漫盈溢,然后人海。 所以浩渺之势,常逆行而潴于苏之长洲、常熟、昆山,常之宜兴、武进,湖之乌程、归安,秀之华亭、嘉禾,民田悉已被害。 然后方及北江、东海之港浦。 又以水势之方出于港浦,复为潮势抑回,所以皆聚于太湖四郡之境。 当潦岁积水,而上源不绝,弥漫不可治也。 此足以验开东北诸渚为谬论矣。 又况太湖盖积十县之水。 一水自江南诸郡,而下出领〔岭〕阪重复间。 当其霖潦积贮,溪涧奔湍,迤逦而至长塘湖。 又润州之金坛、延陵、丹阳、丹徒诸邑,皆有山源。 并会于宜兴,以人太湖。 一水自杭、睦、宣、歙山源,与天目等山众流而下杭之临安、余杭,及湖之安吉、武康、长兴,以人太湖,即古所谓震泽也。 昔禹治水,凡以三江决此一湖之水。 今则二江已绝,唯吴松一江存焉。 疏泄之道,既隘于昔。 又为权豪请〔侵〕占,植以菰蒲、芦苇。 又于吴江之南,筑为石塘,以障太湖东流之势。 又于江之中流,多置罾断〔簖〕,以遏水势。 是致吴江不能吞来源之瀚漫,日淤月淀,下流浅狭。 迨元符初,遽涨潮沙,半为平地。 积雨滋久,十县山源并溢。 太湖当苏、湖、常、秀之间,陂淹浦港,悉皆弥漫。 四郡之民,惴惴然有为鱼之患。 凝望广野,千里一白。 少有风势,驾浪动辄数尺。 虽有中高不易之地,种已成实,顷刻荡尽。 此吴民畏风,甚于畏雨也。 吴松古江,故道深广,可敌千浦。 向之积潦,尚或壅滞。 议者但以开数十浦为策,而不知临江浜〔滨〕海,地势高仰,徒劳无益。 愚今者所究治水之利,必无于江宁治水阳江与银林江等五堰,体势故迹,决于西江。 润州治丹阳练湖,相视大冈,寻究函管水道,决于北海。 常州治宜兴隔湖、沙子淹,及江阴港浦人北海。 以望亭堰分属苏州,以绝常州轻废之患。 如此则西北之水,不入太湖为害矣。 又于苏州治诸邑限水之制。 辟吴江之南石塘,多置桥梁,以决太湖,会于青龙、华亭而人海。 仍开浚吴松江,官司以邻郡上产熟田,例敷钱粮。 于农事之隙,和雇工役以渐辟之。 其诸江湖风涛为害之处,并筑为石塘。 及于彭汇与诸湖凑等处,寻究昔有江港。 自南泾北以渐,筑为堤岸。 所在陂淹,筑为水堰。 秀州治华亭、海盐港浦、仍体究枯湖、淀山湖等处。 向因民户有田,高壤障遏水势,而疏决不行者,并与开通达诸港浦。 杭州迁长河堰,以宣、歙、杭、睦等山源,决于浙江。 如此则束南之水,不入太湖为害矣,此前所谓旁分其支脉之流,不为腹内畎亩之患者,此也。 水为东南患,其来久矣。 献其端者,大抵二说:一则以导青龙江,开三十浦为说。 一则以使植利户,浚泾浜作圩埠为说。 是二者,各得其一偏,未容俱是。 何以言之? 若止于导江开浦,则必无近效。 若止于浚泾作垾,则难以御暴流。 要当合二者之说,相为首尾,乃尽其善。 但施行后,自有次第耳。 必不得已,欲两者兼行,以规近效。 亦有其说,若欲决苏州、湖州之水。 莫若先开昆山县之茜泾浦,使水入于大海。 开昆山之新安浦、顾浦,使水南入于松江。 开常熟县之许浦、梅里浦,使水北人于扬子江。 复浚常州、无锡县界之望亭堰,俾苏州管辖。 谨其开闭,以遏常、润之水,则苏州等水患可渐息,而民田可治矣。 若欲决常州、润州之水,则莫若决无锡县之五卸堰。 使水趋于扬子江,则常州等水患可渐息,而民田可治矣。 世之言水利者,非不知此。 然开浦未久,而污泥寻塞。 决堰未多,而良田被患,何也? 盖虽知置堰闸以防江潮,而不知浚流以泄沙涨,故有堙塞之患。 虽知决五卸堰水,而不知筑堤以障民田,故有飘溺之虞。 且复一于开浦决堰,而不知劝民作圩埠,浚泾浜以田,是以不问有水无水之年,苏、湖、常、秀之田,不治十常五六。 愚故曰,要当合二者之说,相为首尾,则可尽其善。 某所乞开昆山、常熟县之茜泾等浦,必置堰闸者。 且以茜泾浦在苏州之东南,去海止二十里,泄水甚径。 然其地浸高,比之苏州及昆县地形,不啻丈余。 而往年开此浦者,但为文具所开,不过三四尺、一二尺而已。 又止于以地面为丈尺,不知以水面为丈尺。 不问高下,而匀其浅深。 欲水之东注,不可得也。 水既不东注,兼又浦口不置堰闸,赚人潮沙,无上流水势可冲,遂致浦塞。 愚故乞开茜泾等浦,须置堰闸,所以外防潮之涨沙也。 或闻范参政仲淹、叶内翰清臣,昔年开茜泾等浦,亦皆有闸,但无官司管辖。 而豪强耆保,利于所得,不时启闭,遂致废坏。 乡人往往能道其事。 若推究而行之,则所开之浦,可久而无弊。 某听乞复常州、无锡县界望亭堰闸,俾苏州管辖者。 盖以常、润之地,比苏州为差高。 而苏州之东,势接海岸,其地亦高。 苏州介于两高之间,故每遇大水:西则为常、润之水所注,东则为大海岸道所障。 其水潴蓄,无缘通泄。 若不令苏州管辖望亭堰闸,则无复有防遏之理。 故愚先乞开茜泾等浦以决水,有东流之便。 次乞谨守望亭闸,俾水无西街之忧。 既望亭之西,自有五卸堰,可以决水径人于北江。 若使常、润之水决下此堰,则不唯少舒苏州之水势,而常、润之水,亦自可以就近顺流而入于江矣。 某所乞决常州、无锡县界之五卸堰,使水北人于扬子江者。 此堰决水,其势甚径。 往者官吏非不施行,然决堰末多,而民田已没。 何也? 盖止知决堰,而不知预筑堰下民田之堤岸,以防水势,故也。 五卸地形,与民田相去几及丈余。 平居微雨,水即溢堰而过,已有浸溺之忧。 今直欲决去其堰,使诸路之水,举自此而出。 又不曾高其民田圩岸,以为堤防,则决堰未多,而民田已没。 某尝论天下之水,以十分率之,自淮南而北五分,由九河人海,《书》所谓同为逆河,入于海是也。 自淮而南五分,由三江人海,《书》所谓三一江既人,震泽底定是也。 而三江所决之水,其源甚大。 由宣、歙而来,至于浙界。 合常、润诸州之水,钟于震泽。 震泽之大,几四万顷。 导其水而人海,止三江尔。 二江已不得见,今止松江,又复浅污不能通泄,且复百姓便于己私,于松江古河之(外),多开沟港。 故上流(日)出之水,不能径人于海。 支分派别,自三十余浦北人吴郡界内。 即无父比部水利奏中所谓:向欲导诸江者,复南而北矣。 虽于昆山、常熟两县,开导河浦,修筑圩埠。 然上流不息,诸水辐凑。 或风涛间作,或洪雨继至。 所开浦河,必皆壅滞。 所筑圩垾,必有冲荡。 盖沿江北岸三十余浦,唯盐铁一塘,可直泻水北入扬子江外,其余皆连接于江、湖、凑,合而为一,非徒无益,为害大矣。 今乞措置:一面开导河浦,即便相度松江诸浦,除盐铁塘及大浦开导置闸外,其余小河,一切并为大堰。 或说〔设〕水窦,以防江水,即吴松江水径入东海。 而吴之河浦,不为贼水所壅。 诸县圩垾,亦免风波所破。 某闻钱氏循漠唐法,自吴江县松江而束至于海。 又沿海而北至于扬子江。 又沿江而西至于常州江阴界。 一河一浦,皆有堰闸。 所以贼水不(入),久无患害。 尝考漠、晋、隋、唐以来《地理志》。 今之平江,乃古吴郡。 至隋平陈,始置苏州。 汉时封境甚阔,隋开皇中,始移于横山下。 唐贞观中,复徙于阖阎旧城。 而又湖州,乃隋时仁寿中于苏之乌程县分置。 秀州,乃五代晋时吴越王以苏之嘉兴县分置。 所谓钱塘、毗陵,在古皆吴之属县。 以地势卑下,沿江边海,有为堤岸以防遏水势。 如《唐志》所载,秀州之海盐令李谔,开古泾三百有一。 而又称去县西北六十里,有汉塘,大和中再开。 疑即侨今所谓开盐铁塘以泄吴松江水者也。 又载:杭州之余杭令归某,筑甬道,高广径直百余里,以御水患。 又载:杭州盐官县,亦有捍海塘堤二百十四里。 即知古人治平江之水,不专于河,而筑堤以遏水,亦兼行之矣。 故为今之策,莫若无究上源水势,而筑吴松两岸塘堤。 不唯水不北人于苏,而南亦不入于秀。 两州之田,乃可垦治。 今之言治水者,不知根源。 始谓欲去水患,须开吴松江,殊不知开吴松江,而不筑两岸堤塘,则所导上源之水,辐凑而来,适为两州之患。 盖江水溢入南北沟浦,而不能径趋于海故也。 倘效汉唐以来堤塘之法,修筑吴松江岸,则去水之患,已十九矣。 震泽之大,才三万六千余顷。 而平江五县,积水几四万顷,然非若太湖之深广弥漫一区也。 分在五县,远接民田,亦有高下之异,浅深之殊,非皆积水不可治也。 但与田相通,极目无际。 所以风涛一作,回环四合,无非水者。 既非全积之水,亦有可治之田。 潴泻之余,其浅淤者,皆可修治,永为良田。 况五县积水中,所谓湖、滚、陂、淹,若湖则有殿山湖、练湖、阳城湖、巴湖、昆湖、承湖、尚湖、石湖、沙湖。 则有大泗、斜塘、江家、百家、鳗鲽。 荡则有龙墩荡、任周荡、傀儡荡、白坊荡、黄天荡、雁长荡;淹则有光福淹、尹山淹、施墟淹、赭墩淹、金泾淹、明社淹,仅三十余所。 虽水势相接,略无限隔。 然其间深者不过三四尺,浅者一二尺而已。 今乞措置:深者如练湖,大作堤防以匮其水。 复于堤防四傍,设为斗门水濑。 即大水之年,足以潴蓄湖、之水,使不与外水相通;而水田之圩垾,无街激之患。 大旱之年,可以决斗门水濑,以浸灌民田;而早田之沟洫,有车畎之利。 其余若斜塘、大泗、百家之类,深不过三四尺,浅止一二尺而已。 本是民田,皆可相视分勒人户,借贷钱粮,修筑圩垾,开导泾浜。 即前所谓湖、三十余处者,往往可治者过丰矣。 某闻江南有万春圩,吴有陈满塘,皆积水之地。 今悉治为良田。 坐收苗赋,以助国用。 郏氏再世,有水利之学,虽不能为必可行。 然用心甚专,为说甚详。 故录之以备论议者之参稽焉。 元祐中,宜兴人单谔作《阳羡风土记》,专论单子发荆溪、吴中水利。 其说本专为荆溪横塘、百渎之塞,以及松江、震泽之水势。 其略谓:荆溪受宣、歙、芜湖、江东数郡之水,行四十五里至震泽。 古人以溪流不足以胜数郡奔注之势,复于震泽之口,开渎百条。 各有地分之名,而总谓之百渎。 又开横塘渎一条,绵亘四十里,以贯百渎,而通濒湖诸乡阡陌之水。 盖横塘直南北以经之,百渎直东西以纬之。 既分荆溪之流下震泽,由震泽人太湖,抵松江,由江入海。 是以昔年未尝有水患,而震泽亦不为吴中害。 今荆溪受数郡之水不少减,而百渎、横塘大半堙塞。 又苏、湖、常三州之水,潴为太湖,由松江以人海。 尘历二年,以松江风涛,漕运多败官舟,遂接绩筑松江长堤,界于江、湖之间。 堤东则江,堤西则湖。 江之东,即大海堤,横截江流五六十里。 震泽受吴中数郡之水,乃遏以长堤。 虽时有桥梁,而流势不快。 又自松江至海浦诸港,复多沙泥涨塞,茭芦丛生,堤傍亦沙涨为田。 是以三春霖雨,则苏、湖、常、秀,皆忧弥漫。 虽增吴江一邑之赋,顾三州逋失者不资。 今欲泄太湖之水,莫若先开江尾茭芦之地,迁沙村之民。 运其涨泥,凿吴江堤。 为木桥干所,以通陆行。 随桥硔开茭芦,为港走水。 仍于下流开白蚬、安亭二江,使太湖水由华亭、青龙以人海,则三州无水患。 又以阳羡言之,临江数里,皆民庐墓,今皆在风波浩渺中矣。 风静水澄,树根砖石毕见。 官能于农隙,率清泉、祠山、君山三乡濒湖植利人户,寻百渎与横塘旧界牌,分力开通。 遇岁大水,则可疏荆溪交合之流,顺注震泽。 若岁大旱,则可引百渎及横塘之水,灌溉民田。 虽有水早。 岂能侵岁哉。 谔又有书名《荆溪集》,亦载此说。 时苏文忠公在翰苑,奏其书,请行之,弗果。 政和六年四月,御笔访闻乎江府三十六浦,自古置闸,随潮启闭,岁久堙塞,遂致积年为患。 仰庄徽差户曹趟霖,具逐浦经久利害,破驿券递马赴尚书省指说。 徽,郡守也。 *霖相度之说曰:平江逐县地形,水势利害,各不相侔。 盖浙西六州之地,平江最为低下。 六州之水,注入太湖。 太湖之水,流入松江,接青龙江东入于海。 而平江地势,自南自〔直〕北至常熟县之半,自东止昆山县地西南之半。 水与太湖、松江水面相平,皆是诸州所聚之水,泛滥其中。 平江之地,虽下于诸州。 而濒海之地,特高于他处,谓之堽身。 堽身之西,又与常州地形相等。 东西与北三面,势若盘盂。 积水南人,注乎其中。 所以自古沿海环江,开凿港浦者,借此疏导积中之水。 由是以观,则开治港浦,不可不无也。 港浦既已浚,则必讲经久不堙塞之法。 今濒海之田,惧咸潮之害,皆作堰坝以隔海潮。 悉水不得流外,沙日以积,此昆山诸浦堙塞之由也。 堽身之民,每阙雨,则恐裹水之减,不给灌溉。 悉为堰坝,以止流水。 临江之民,每遇潮至,则于浦身开凿小沟以供己用,亦为堰断以留余潮。 此常熟诸浦堙塞之由也。 法当置闸,然后可以限水之内外,可以随潮而启闭。 浦既已开,闸既已置。 而太湖、松江之水,与积水为一派。 沉没民田者,一遇风作,则高浪万顷,愈泄愈来。 纵使诸浦泻之,泄之涓涓,来之浩浩。 当斯之时,障之不可,疏之不可。 为之计者,莫若顺其性而狭其流,乃为上策。 所谓上策者,大筑圩岸,高围民田而已。 如此则积水日削,众浦日耗矣。 大抵三说:一曰开治港浦;二曰置闸启闭;三曰筑圩裹田。 三者,阙一不可。 又各有先后缓急之序。 其《开浦篇》曰:高田引以灌溉,低田导以决泄者,浦也。 古人大小纵横,设为港浦,若经纬然。 按图,于旧得九十处,或名港、浦,或名泾、浜,或谓之塘,或谓之漕。 以询究古迹,得其为利之大者三十六浦,区为三等:上等工大而利博,在所先也;中等工费可减上等三之二;下等间于上中之间。 或自大浦而分枝别派,工料之数,又少损焉。 其《置闸篇》曰:濒海临江之地,形势高仰。 古来港、浦,尽于地势。 高处淤淀,若一旦顿议开通,地理遥远,未易施力,以拒咸潮。 今于三十六浦中,寻究得古曾置闸者,才四浦。 惟庆安、福山两闸尚存,余皆废弃,故基尚存。 古人置闸,本图经久。 但以失之近里,未免易堙。 治水莫急于开浦,开浦莫急于置闸,置闸莫利于近外。 若置闸而又近外,则有五利焉:江海之潮,日两涨落。 潮上灌浦,则浦水倒流。 潮落浦深,则浦水湍泻。 远地积水,早潮退定,方得徐流。 几至浦口,则晚潮复上。 元未流入江海,又与潮俱还。 积水与潮,相为往来,何缘减退。 今开浦置闸,潮上则闭,潮退即启。 外水无自以人,里水日得以出。 一利也。 外水不入,则泥沙不淤于闸内。 使港浦常得通利,免于堙塞。 二利也。 濒海之地,仰浦水以溉高田。 每苦咸潮,多作堰断。 若决之使通,则害苗稼。 若筑之使塞,则障积水。 今置闸启闭,水有泄而无入。 闸内之地,尽获稼穑之利。 三利也。 置闸必近外,去江海止可三五里。 使闸外之浦,日有澄沙淤积。 假令岁事浚治,地里不远,易为工力。 四利也。 港浦既已深阔,积水既已通流。 则泛海浮江,货船木筏,或遇风作,得以人口住泊。 或欲住卖,得以归市出卸。 官司遂可以闸为限,拘收税课,以助岁计。 五利也。 复有二说:昆山诸浦,通彻东海。 沙浓而潮咸,当先置闸而后开浦。 一也。 闸之侧,各开月河,以堰为限。 遇闸闭,小舟不阻往来。 二也。 《筑圩篇》曰:天下之地,膏腴莫美于水田。 水田利倍,莫盛于平江。 缘平江水田,以低为胜。 昔之赋入,多出于低乡。 今低乡之田,为积水漫没,十已八九。 当时田圩未坏,水有限隔,风不成浪。 今田圩殆尽,水通为一。 遇东南风,则太湖、松江与昆山积水,尽奔常熟。 遇西北风,则常熟之水东赴者亦然。 正如盛孟中水,随风往来,未尝停息。 尝陟昆山与常熟山之巅,四顾水与天接。 父老皆曰:水底,十五年前,皆良田也。 今若不筑圩岸,围裹民田,车畎以取水底之地,是弃良田以与水也。 况平江之地,低于诸州。 唯高大圩岸,方能与诸州地形相应。 昔人筑圩裹田,非谓得以播殖也,将恃此以狭水之所居耳。 昆山去城七十里,通往来者,至和塘也。 常熟去城一百五里,通往来者,常熟塘也。 二塘为风浪冲击,塘岸漫灭。 往来者动辄守风,往往有覆舟之虞,是皆积水之害。 今若开浦置闸之后,先自南乡,大筑圩岸,围裹低田。 使位位相接,以御风涛,以狭水源,治之上也。 修作至和、常熟二塘之岸,以限绝东西往来之水,治之次也。 凡积水之田,尽令修筑圩岸,使水无所容,治之终也。 昨闻熙宁四年大水,众田皆没,独长洲尤甚。 昆山陈新、顾晏、陶湛数家之圩高大,了无水患,稻麦两熟。 此亦筑岸之验。 目今积水之中,有力人产,间能作小塍岸,围裹己田,禾稼无虞。 盖积水本不深,而圩岸皆可筑。 但民频年重困,无力为之。 必官司借贷钱谷,集植利之众,并工戮力,督以必成。 或十亩或二十亩地之中,弃一亩,取土为岸。 所取之田,令众户均价偿之。 其借贷钱谷,官为置籍,责以三年六限,随税输还。 此治积水成始成终之策。 若其当开之浦,则昆山、常熟共三十六浦。 除常熟之许浦及白茆、福山二浦,见今深阔,水势通快,不须开治。 虽三十三浦,昆山十有二,谓掘浦、下张浦、七丫浦、茜泾浦、杨林浦、六鹤浦、顾泾浦、川沙浦、五岳浦、蔡浦、琅港浦。 常熟二十有一,谓黄泗浦、奚浦、西陈浦、东陈浦、水门塘、崔浦、耿泾浦、鱼坛浦、邬沟浦、瓦浦、塘浦、高浦、金泾浦、石撞浦、陆河浦、北浦、甘草浦、千步泾、司马泾、金泾、钱泾、黄莺漕。 皆积久不浚,当分为三等开修。 *霖既上其说,是岁九月,奉御笔差趟霖充两浙提举常平,前去奉路措置兴修积水。 其开浦置闸工料,依元相度检计,逐旋开治,更不候保〔报〕明,先次施行。 去农隙月分不远,趟霖更不引见上殿,疾速发赴新任。 水患日久,占压良田甚多。 一方受弊,应有前后违碍,并依今来指挥。 合用钱米,并辟官置司等,令赵霖速具画一闻奏。 奏报并入,急递于入内。 内侍省投进,仍差童师敏充承受奏报文字。 霖既受任,复条具事目以闻。 悉依御笔,达者以违御笔论。 诸路监司州县,如有稽慢阙误,以违制论。 其合用钱米,越州鉴湖封桩米支拨十万石。 借支本路诸州常平本钱十万贯。 如阙,则以常平米及常平封桩钱贴支。 并降空名度牒二千道,出卖承信、承节、将仕郎官告,各五十道。 其命词,并以兴修水利为名,别立价直。 将合用工料,召有力户备钱米,官焉募夫,监部开修。 候毕工,计实用钱米纽直给告。 或给空名,许令变卖,并与免勘。 会有无违碍,书填仍不作进纳出身。 就平江置局所奏辟官,不拘常制。 直喋指差,理为在任月日,不许辞免。 内选人考第举官合格,水利职事末毕,未得赴部磨勘。 依方田官法,就任改官,干当公事。 文武官各四员,准备差遣检踏宫共四员:所用材料木植,专辟使臣三员,分往淮南、江南路及温、处等州收买。 并辟置监辖造堰闸官,俵散钱量,巡视催促。 检覆工料官、黠检医药。 饮食官等员。 其差辟官属,其间有才吏,理须旌别,以示劝奖。 特于提举常乎司岁举官数外,改官从事郎一员,县令二员,武臣升陟二员。 积水之地,正在昆山、常熟两县,各权暂添差县丞一员。 今来开修乎江诸浦,缘常、湖、秀等州,水势会聚,以成积水,据所役人夫,先于平江府诸县谁雇募。 如阙,即分那下常、湖、秀州雇募。 霖林以宣和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役夫兴工,前后修过一江、一港、四浦、五十八渎。 修筑常熟塘岸一条,随岸开塘。 至宣和二年八月初十日罢。 华亭县青龙江,自白鹤汇开修至艾祁塘口。 长十三里,面阔十五丈,底阔九丈,深一丈二赤。 通役六〔一〕十一万二千八百余工。 江阴县黄田港,自探拄桥开修至港口。 闸长二十里有畸,面阔六丈五赤,底阔三丈,深七赤。 通役六万四千八百工。 昆山县茜泾浦,自太仓塘敛口开修至青塔坊北。 长三十四里有畸,面阔八丈,底阔四丈八赤,深七赤。 通役三十一万工。 堀浦,自上源开修接至练祈塘。 长十二里有畸,面合三丈,底阔二丈四赤,深三赤五寸。 通役二万一二千五百余工。 常熟县崔浦,自陈家庄开修至雉浦塘口,出梅里塘。 长二十三里有畸,面阔八丈,底阔四丈八赤,深七赤。 通役二十一万四千七百余工。 黄泗浦连小山浦,开修至湖口。 长七十里有畸,面阔八丈,底阔四丈八赤,深七赤。 通役十二万六千九百余工。 宜兴县开修百渎五十八条,长六十二里十七丈,面阔二丈五赤止一丈,底阔一丈七赤止九赤,各深五赤。 通役十万一千一百余工。 筑常熟塘岸一条,长六十二里有畸,其已筑岸一万三百七十五丈。 通役三十二万九千八百余工。 未了一千一百五十九丈。 常熟县界岸,长四千七百三十一丈,已筑三千五百七十二丈。 通役三万二百余工。 未了一千一百五十九丈,长洲县界岸,长六干八百三丈,并已筑了。 通役十九万九干六百余工:随岸开淘府塘一条,长九千一百五十丈,纽五十里有畸。 面阔八丈,底阔五丈,深八尺。 通役六十四万一千二百余工。 宣和元年十月四日,御笔访闻平江府常熟县常湖,秀州华亭泖,并可为田。 仰趟霖相度措置,召租限一季〔年〕了当,具便民利害,图籍岁人以闻。 霖又应诏为之修围常湖,通役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余工。 修筑钱泾口止藕荡村,大岸长五百八十二丈,衔阔一丈五赤,面阔一丈二赤,高六赤。 开修张墓塘,北彻小山浦。 长五百四十二丈,面阔六丈,底阔四丈,深六赤。 开修山塘泾,自小山浦口止本县市河。 长二千八十一丈,面合六丈,底阔四丈,深六赤。 开修颜家泾,彻人小山浦。 长一千二百七丈,面阔三丈,底阔一丈五赤,深七赤。 创造小山浦口启闭泄放水势门二所,又围裹华亭泖,通役八万三千七百六十五工。 杨泖中心开河三条,共长九百四十八丈,各阔十丈,水深三赤。 随河两畔筑岸,高阔六赤。 顾亭泖心开十字河,共长一千五百二十九丈五赤,阔七丈,水深四赤。 随河两畔筑岸,高阔各六赤止七尺。 及开陆家港小河,长二百丈,合四丈,水深三赤。 筑岸高闳六赤。 宣和二年八月十一日,韶旨罢役。 勾收人吏,送平江府右狱,根磨钱物,通支钱四十一万五千八百五十三贯九百二十一文。 系度牒、官诰,坊场、市易、抵当等名色十九种焉。 发布时间:2025-08-20 16:18:1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6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