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吴郡志卷第二十六 内容: 人物七范仲淹,字希文。 事具欧阳文忠公所撰神道碑及国史傅。 其略云: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于徐州。 五代之际,世家苏州。 生二岁而孤,母再适长山朱氏,仍其姓,始名说。 既长知其世家,感泣去。 之南部,入学五年,大通六经。 为文章论说,必本仁义。 举进士,礼部选第一,中乙科。 始归,迎其母以养。 少有大节,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 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 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趋舍。 天圣中,为秘阁校理。 以言事忤章献太后旨,通判河中府。 召拜右司谏,上疏请还政天子。 及郭皇后废,率谏官御史伏间谏,又揖宰相,留百宫廷争不能得。 贬知睦州,徙苏州。 州地濒雷泽,田多水。 募游手,疏五河,导极水人海。 兴作来就,徙明州转运使。 言仲淹治水有绪,愿留以毕其役,诏复知苏州。 召还拜天章阁待制,益论时政阙失。 知开封府,治有声。 取古今治乱安危,为上开说。 又为《百官圃》以献。 宰相吕夷简怒,交论上前,落职知饶州,徙润、越州。 赵元吴反河西,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又为环庆路经略安抚招讨使、兵马都部署。 为将务持重,不急近功小利。 待将吏,必使畏法而爱己。 所得赐赍,皆以上意分赐诸将。 诸蕃质子,纵其出入,无一人逝者。 蕃酋来见,召之卧内,屏人彻卫,与语不疑。 居二岁,士勇逞实,恩信大洽。 乃决策谋取横山,复灵武。 而元吴数遣使称臣请和,上亦召之归。 庆历三年,为枢密副使,数月为参知政事。 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 再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 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 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与腾口。 而嫉之者,亦幸外有言,喜为之佐祐。 会逞奏有警,即请行,乃以为河东、夹巨西宣抚使。 即拜资政殿学士,知邠州兼陕西四路安抚使。 其知政事,才一岁而罢。 有司悉奏,罢前所施行,而复其故,言者遂以危事中之。 赖上察其忠,不听。 是时夏人已称臣,因以疾请邓州,守邓三岁,求知杭州。 又徙青州。 公益病,又求知颍州,肩舆至徐,遂不起,年六十有四。 赠兵部尚书,谥文正。 御篆其碑曰:褒贤〔忠〕之碑。 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 丧其母时尚贫,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 临财好施,意豁如也。 及退而视其私,妻子仅给衣食。 其焉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 其行己临事,自山林处士、里闾田里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乐道其事焉。 长子纯佑,少有大志,蚤卒。 纯仁、纯礼、纯粹皆名世。 【阎淀撰《文正公真赞》云:英英如神,屹屹如山。 仁义道德,溢于颜问。 大忠皋、夔,元功方、召。 以赞中枢,以尊清庙。 佑我仁祖,格于皇天。 是肃是虔,不倾不骞。 维庆有祠,邦民瞻思。 庆山可夷,兹堂巍巍。】*范纯仁,字尧夫,仲淹子,第皇祐元年进士。 父薨,始出仕。 治平中,禹侍御史。 议濮王典礼不当,命出房阔,通判安州,由是名震天下。 后知谏院,言王安石骤更法度,恐失人心,作《尚书解》以进。 前后上言,以休兵、省事、节用、富民、进君子、退小人、爱人材、伸公论为急;崇聚敛、事苛刻、亲谗佞、任偏听焉戒。 大则廷论,小则疏述,反复激切,无所讳避。 复出补外。 元丰八年,召焉给事中,明年,同知枢密院事。 陈御备西戎之策,事俱施行。 元祐三年,拜尚片右仆射。 自为执政,务以博大开上意,忠笃革士风。 救苏轼、韩维、王觌等,极言前世朋党之祸。 吴处厚笺蔡确诗以闻,朝廷欲贬之死地。 纯仁独曰:此路自丁晋公后,荆棘已七八十年,不可自吾辈开之。 奏乞,薄确罪,亦出知颍昌府,逾年复相,于事无所回隐,同列病之。 哲宗于大臣中,独注意纯仁。 问人材法度,悉以实对。 章子厚用事,复出知颖昌,累贬永州。 徽宗即政,即日走,中贵人湖南致上及皇太后后,劳赐甚宠。 所启皆国家大体,盖将噶以重任。 以中太乙宫使召,以目疾辞。 上每对辅臣,以不见纯仁为恨。 年七十五薨。 阳世济忠直四字为墓隧碑首,谥曰忠宣。 纯仁性夷易宽简,尝曰:吾平生好学,得之忠恕二字。 历事四世无间言,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 *范纯礼,字彝叟,仲淹子。 元祐中,为给事中。 凡所封驳,正名分,立纪纲,皆国体之大者,论张耒不当不候参告令供职,一时耸动。 知开封府,一切以宽,革前政刻深之弊。 中丞苏辙,攻右丞王存。 去,将用辙代存。 纯礼曰:苏章不避嫌,此必不放过。 数日徙纯礼刑部侍郎,辙方拜。 元符三年,拜右丞,以年老力辞。 上谓安焘曰:范纯礼作执政,不应引年,况精力康强。 卿等以国家图任老成之意勉之。 救陈次升以言得罪,乞以嘉言。 用江公望,留王觌,解上官均、邹浩之言为理,当从之。 乞罢京城猪羊圈,解〔减〕山陵盟器之烦费。 曾布榻前云:人皆言财用不足,天下何忧无钱。 纯礼进曰:天下告窘,户部无料钱支,藏库空竭,无如今日。 布诳陛下。 建中靖国元年,知领昌府,寻除端明殿学士。 崇宁初,累责单州,年七十六。 纯礼居二府,布衾絁袍,不为表襮沽名誉。 食饮不择其鲜,不役婢妾。 中年即清居,端坐全真,容物不争。 而立朝端方,乃不可犯。 人以刘宽、卓茂方之。 *范纯粹,字德孺,文正公第五〔四〕子。 元丰中,历鄜延、陕西转运判官、鄜延都总管、环庆经略安抚使,改鄜延,又改熙河兰岷路。 元符中,改河东,复移鄜延兼知庆州、延安、太原府,户部侍郎、知河南府。 神宗谓纯粹遇事不苟,存心公家,旁无顾虑。 任陕西转运时,当五路大举,财用匮乏。 吴居厚为京都转运使,上羡余三百万缗,上遂以赐纯粹。 纯粹愀然曰:吾部虽窘。 岂且忍取此膏血! 力辞弗纳。 绍圣元年,言者论弃四寨之地,实启戎心。 司马光、文彦博等主之于内,纯粹等行之于外。 后遂入党籍,最后贬鄂州。 久之叙官,复缴猷阁待制。 政和七年卒,年七十二。 *范正平,字子夷,忠宣公次子。 绍圣初,为开封尉。 户部尚书蔡京结后戚向氏,欲展向氏坟。 正平争,以为民田不可夺。 京坐赎铜,由此恨之。 忠宣薨,小人附会,言正平兄弟撰造《永州传宣圣语》及《行状》,非忠宣意。 《行状》实李之仪受忠宣之意次第之。 正平遂与之仪俱下御史狱,事解,犹谪龚州。 归,终身不仕。 初,忠宣薨,特添恩泽,分宫中外诸孙。 久之,追夺例外官。 正平遽纳其子宫,全其侄与甥焉。 方遗表,狱作,弟正思曰:兄是时方当窀穸,某实预议。 正平独身当之。 其后徐丞相处仁,问正平之为人于王窘仲弓。 仲弓作《卓行对》篇,大略谓:正平力学,为文通古今,论议出人意表。 为宰相子,有声誉,不朋比为进取资。 不可以势屈,不可以利回。 质之神明而不疑,行之屋漏而无愧云。 *范琪,字希世,文正公之从兄。 天圣五年进士,历开封府法曹,知鄞县。 葺堰埭百余,决导潴积。 徙常熟,浚金泾、鹤渍二浦,溉田千顷,为公家利。 其在天府,议法必精,握节不挠。 府尹胥安道、给事中孙梦得交荐之。 子师道有贤名。 蒋堂叙范氏上世谓:琪之高祖隋,自唐末作丽水丞,属乱离,遂家于苏。 曾祖钧,祖从谊并在钱忠懿王幕下。 父昌士口归本朝,赠国子博士。 皆葬吴县三让乡之天平山云。 *范师道,字贯之。 天圣九年进士,累知广德县。 县淫祀,岁杀牛以祀神,一切禁绝之。 擢侍御史,数以论事忤宰相刘沆,出知常州。 复召为起居舍人,同知諌院。 会百官上尊号,乃言灾异数出,而崇尚虚文,非所以答天戒。 又言宫人多迁除,恐女宠因缘以害政事。 上皆嘉纳之。 又言陈升之不当进用,出知福州。 复入为三司盐铁副使,终直龙图阁、知明州。 有奏议二十卷,文集五十卷。 子世京、世亮,皆登科。 *范世京,字延祖。 皇祐五年进士,历和州历阳令。 适师道守明州,世京弃官侍养。 曰:人子事亲之日少,事君之日多,宁可旷时失定省。 父丧,扶护归乡,垢面跣足,昼夜哀号,行路为陨涕。 服除,熙宁初,官湖北、广南,名〔召〕至京师。 与时论不合,辞归。 终秘书丞。 *范【糸虑】,唐末吴处士。 有子七岁能吟诗,赠隐者云:扫叶随风便,浇花趁日阴。 处士方干闻之曰此儿他日必垂名。 又吟夏日诗云:闲云生不雨,病叶落非秋。 干曰:惜哉,必不享寿。 果十岁而卒。 【《延宾佳话》、《唐宋遣史》。】*范周,字无外,文正公侄孙,赞善纯古之子。 负才不羁,工诗词。 无意荣达,安贫自乐,未尝屈折于人。 所居号范家园。 所赋诗甚多,时出杰句,如《咏陵》云:一瓢有道泰山重,五鼎不义鸿毛轻。 其气概肆元类如此。 林虑,字德祖,旦之子。 好古嗜学,擢第,累迁朝奉郎、太学录、开封府司录。 以府尹不之礼,移疾告归,不复出仕。 所居在大云坊,因自号大云翁,屏置朝章,不人州县,先达称其高。 有《大云集》百卷,《神宗圣训》十卷。 *朱长文,字伯原,光禄卿公绰之子。 公绰居凤凰乡集祥里,园亭甚古。 长文擢第,号其居曰乐圃。 时俊咸师仰之,号乐圃先生。 米芾撰墓表略云:十九岁登乙科,病足,不肯从吏。 筑室乐圃,有山林趣。 著书阅古,乐尧舜道。 郡守监司,莫不造请,谋政所急。 士大夫过者,必奔走乐圃,以不见为耻。 公卿荐以自代者甚众,天子贤之,起为本郡教授,又召为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 元符元年卒,乡人立祠于郡庠。 家徒藏书万卷,天子知其清,特赐其家绢百匹。 *崇大年,字静之。 庆历中,擢进士第。 历知青田县,民贫无以纳和买,大年悉令候冬熟。 州符督责,追杖县吏。 大年曰:年凶民饥,若催督必破产。 虽杖胥吏三五辈,尚可宽一邑之民。 至冬,民无不纳足者。 徙知浦城县,旧设两栈,民以事追去,无轻重悉置栈中。 大年曰:此以牛马吾民,悉命撤去。 有疾,丐分司归吴。 日与程光禄诸公觞咏燕游,号吴门十老。 大年德守淳固,志尚夷旷,恬于势利,不求闻达。 辞郁〔却〕荐辟,浩然易退。 吴士自陈君子之奇之后,大年继有贤称。 分司后,十三年致仕,又十四年卒,年八十二。 乐圃先生朱长文与乡人议谧,谓黔娄辞国有余贵,辞粟有余富,其谧曰康。 陶渊明隐约就闲,其谧曰靖节。 大年当有道之世,秉难进之节。 韬章蕴能,不自表爆。 仕而知止,贫而忘忧。 凛然有古高士之风。 乃共谧曰康靖先生。 【林希《逸史》,朱长文《行状》。】*富严,大中祥符四年进士,以刑部郎中守乡郡。 嘉祐中,守秘书监,致仕。 未尝一造官府,以耆德称。 所居坊,人以德寿目之。 富氏本出处之青田,文忠公弼于严为叔父,严之祖始居吴。 葬焉,遂为吴人。 子临,亦有文名。 曾孙钧、洵元衡,皆登科。 *郭附,字明仲,嘉祐八年进士。 知洪州新建县,俗健讼,好持吏短长。 附至,问民疾苦,皆以鹭兽暴横为言。 乃檄旁县尉并力,仍以厚赏啖壮士。 不阅月,得驽兽数十户诸庭。 乃号于众曰:有悍不率教如此兽者,皆杀之。 无一人敢犯令。 以朝奉大夫致仕。 幅巾策杖,穷山林诗酒之适十八年,东南高士,皆愿从游。 卒年八十四。 *胡稷言,字正思,则之侄。 学古文,宋景文公以特奏,补官为山阴丞。 致仕,筑圃凿池,追陶靖节之风,种五柳以名堂。 清修寡欲,延纳后进。 日晡后不饮食,客坐萧然,具汤一杯而已。 年八十余。 子峄。 *胡峄,字仲连。 居五柳,松窗蓬户,人以为隐君子。 步趋言动,皆有尺度。 宾嘉丧祭,率遵古法。 用杜甫诗名所居曰:如村,自号如村老人。 累举命官,终不仕。 卒年七十九。 诗文简古,如其为人。 子百能。 *胡百能,字少明,绍兴十八年进士。 知江山县,有爱。 乾道初,选教诸王宫,响进用矣。 以年至,力请老,朝廷嘉之。 乃以左奉议郎、赐绯衣银鱼致其事。 归筑堂曰宜休。 相羊里巷,锱铢轩冕,殆其天性。 久之,卒年七十四。 子耕。 *郭元迈,字英远,附之孙。 博通经史,人太学,魁上舍。 靖康之难,募使北虏,通问徽、钦二圣。 元迈上表请行,诏以为副使。 行次河朔,以尺纸付家云:出疆当艰棘时,难保全生,此身已许国矣。 至虏廷,上书虏帅粘罕,乞归二圣,为虏所留。 尚书洪皓自虏北归,首言王伦及元迈以身徇国,弃之不取,缓急何以使人。 *章甫,字端叔,自建徙军腾吴。 其八世祖,本浦城人,有西村、珠林二族。 西村之裔多显仕,珠林至甫曾祖可法始登科。 甫,熙宁三年进士,知寿春县。 大臣以《孟子解义》进,诏付秘片省。 除太府寺丞,召对称旨。 除府界、提举常平事。 崇宁初,除都官郎中。 陛对,抗言:元祐臣僚,削秩投荒。 皆缘国事,非为身谋。 稍稍内徙,道路交庆。 今复刻名党籍,禁锢广孙,恐非陛下本意。 上优容之,寻挂冠归吴。 藏书万卷,雠校精密。 卒年六十二。 八子,宪其一也。 *章宪,字叔度,居黄村。 乐道好德,操履高洁。 行有余力,而以学文,乡里谓之隐君子。 其学师事王信伯,而与朱子发、吕居仁等游,尤邃于《春秋》。 有《复轩集》十卷,曾文清公几为之序。 *郏亶,字正夫,昆山太仓农家子。 自幼知读书,识度不碌碌。 嘉祐二年进士,昆山自国朝来登科者,自亶始。 尝条吴中水利,为书上之。 熙宁间,以亶为司农寺丞,奉使浙西,措置水利。 民不以为便,遂罢。 【详见《水利》门。】终比部郎中。 子侨、子高,亦有才,乡里推重,谓之郏长官。 有《幼成警悟集》行于世。 *李璋,居盘门。 有不羁之才,王荆公甚爱之。 尝有诗送璋应举云:湖海青衣二十年,尚(随)乡试已华颠。 又送其下第云:学如吾子何忧失,命团天公不可猜,璋后改名玖,以累举补官。 孙益,亦登科。 绍兴间,任监察御史。 *马友直,字伯忠。 其先本姓司马氏,有名球者,仕吴越,以御史中丞为昆山镇遏使,因家焉。 子孙乐道不仕,随乎流俗,故止称马氏。 聚族军腾邑之全吴乡六直里,以孝义著。 兄弟六人,皆力穑,独友直以儒业自奋,入京师太学。 元符二年,荐春官。 与李豸、方叔游,知友直贤,以其兄之子妻之。 迨宣和水灾,全吴之田,悉与江通。 兄弟皆狼狈营妻子,友直独迎其亲,徙于邑之进贤里,僦屋以居。 躬养菽水,母子晏如也。 建炎二年,以累举得官,初主湖之武康簿,次监潭州南岳庙。 尚强健,即挂冠。 以宣教郎卒,年七十六。 侍郎唐公辉、御史王公葆、及我先君少师,皆敬爱之。 孙先觉,登绍兴庚辰进士科。 *闾丘孝终,字公显,郡人。 尝守黄州,苏文忠公在东坡时,与交从甚密。 公后经从,必访孝终,赋诗为乐。 孝终既挂冠,与诸名人、耆艾为九老会。 *王蘋,字信伯。 事伊川先生,视河南高第〔弟〕杨时犹为后进。 时亦以为后来师门成就者惟蘋。 高宗驻驿平江,郡守孙祐荐其学行。 召见,上以为通儒,赐进士出身,除秘书省正字。 受诏,条具贼退利害。 蘋奏治本三说:一日正心诚意,二日辨君子小人。 三曰消朋党。 迁著作佐郎,通判常州。 蘋识虑精微,议论平易,颓然若与世忘。 不著书,既老,乃集古今语说为一书,未成而卒。 *黄策,字子虚,彦之子。 登科,为雍丘主簿。 元符末,诏许中外言事。 时昭慈圣献皇后既复位号,典册有未尽正者。 策引古义上书,言甚切。 后以此入党籍,羁管登州。 会赦还乡,后除直秘阁。 自号随缘居士。 发布时间:2025-08-20 16:53:5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6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