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吴郡志卷第四十七 内容: 异闻三吴王阖庐,得鱼肠、磐郢、湛卢三宝剑于越。 传记纪剑事颇怪,《吴越春秋》云:阖庐失道,湛卢去而水行以如楚。 楚昭王卧而寤,得剑于床,召风湖子问焉。 风湖子曰:此谓湛卢之剑,吴王得越所献三宝剑:一曰鱼肠,二曰磐郢。 三曰湛卢。 鱼肠已用杀吴王僚,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则入楚也。 昔越王元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 烛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 故阖庐以杀王僚。 磐郢亦豪曹不法之物,无益于人,故以送死。 湛虑五金之英,太阳之精。 寄气托灵,出之有神,伏之有威,可以折冲。 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则出。 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也。 《越绝书》亦云:越王勾践,令欧冶子造剑五枚大形,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镆邪,四曰鱼肠,五日距阙。 吴王阖庐得其镆邪、鱼肠、湛卢。 阖闾无道,女死,杀生以送。 湛卢乃如楚。 《史记正义》亦引《越绝》所记。 二说剑号不同,而俱记湛卢之如楚。 宜编之异闻。 (《吴越春秋》、《越绝书》、《史记正义》。)*吴王夫差时,有双鹭飞出鼓中而去。 (《古今乐录》)*吴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岁。 童子韩重年十九,玉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 重学于齐鲁,属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与,玉结气死,葬闸门外。 三年重归,问其父母。 父母曰:王怒,玉结气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玉于墓侧。 形见,谓重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谓必从愿。 不图别后遭命奈何? 玉左顾延颈而歌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 乌既高飞,罗将奈何? 志愿从君,谗言孔多。 悲怨生疾,没命黄墟。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 一日失雄。 三年感伤。 虽有众鸟,不为匹双。 故见鄙姿,逢君辉光。 身远心近,何当暂忘。 歌毕献欷流涕,不能自胜。 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道,不敢承命。 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 然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 款诚所奉,宁不相信。 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留三日三夜,临出,取径寸明珠遗重。 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 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 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玷秽亡灵。 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 趋收重,重脱走,至玉墓所诉玉。 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玉妆梳,忽见王,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 玉跪而言曰: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令名毁义绝,自致身亡。 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指冢吊唁。 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 不为发冢,愿勿推治。 夫人闻之,出而抱之,正如烟然。 (《绿异传》)又一说:此女名紫圭。 魂出冢傍,见重流涕,遂邀重入冢三日三夜。 重请还,紫以径寸珠并玉壶赠之。 重裔二物诣夫差,夫差大怒。 紫圭梦见于父,以明重之事。 夫差异之,悲咽流涕。 因赦重,以子婿之礼侍之。 (《搜神记》)*吴王夫差坐殿上,独见四人,向庭相背而倚。 王怪问群臣,吾见四人相背而倚。 闻人言,则四分走矣。 伍子胥曰:如王言,将失众矣。 吴王怒曰:言不祥。 子胥曰:非唯不祥,王亦亡矣。 后五日,王复坐殿上。 望见两人相对,北向人杀南向人。 王问群臣见乎? 曰:无所见。 子胥曰:四人走,叛也。 北向杀南向,臣杀君也。 王不应。 (《吴越春秋》)*后汉时,姑苏忽有男子,衣白冠,神峰瑰伟。 从者六七人,遍扰居民。 家人欲掩害,即有风雨。 郡兵亦不能擒。 术士赵晃闻之,泛舟遽来。 登岸。 步至姑苏台。 即往谓郡守曰:不欲见此妖乎? 乃净水焚香,长啸一声,大风应至,闻空中数十人应响。 晃怒掷手中符如风,少顷,见此妖似有人持至者。 晃曰:何敢幻惑如此。 倏有旋风拥去。 晃谓守曰:可视之。 使者出,门人已报,云去此百步有大白蛇,长三丈,断首路傍。 其六七从者,皆身首异处,亦鼋鼍之属。 (《三页记》、《稽神异苑》。)*晋元康中,吴郡娄县怀瑶家,忽闻地中有犬声。 视声所自发,有小穿,大如蟥穴。 瑶以杖刺之,入数尺,觉有物。 掘视得犬子,雌雄各一,目犹未开,形大于常犬,哺之而食。 长老或云:此名犀犬,得之者富昌,当养之。 以目末开,还置穿中,覆以磨砻。 宿昔发视,失所在矣,瑶家亦无他。 太兴中,吴郡府舍中,又得二枚物如初。 其后,太守张茂为吴兴兵所害。 尸子曰:地中有犬,名曰地狼。 《夏鼎志》曰:掘地得狗名曰贾。 盖此类也。 (《法苑珠林》、《搜神记》。)*西晋永嘉元年,吴县万详婢生子,乌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尾黄色,大如碗。 (《晋书五行志》、《历代神异感应录》。)*永嘉中,吴郡赵文昭宅在清溪桥,与吏部尚书文叔卿宅相近。 秋夜对月,临溪唱乌栖之词,音旨凄然。 忽有一女子,从女婢来,姿态端丽,云是文尚书家人。 比去,解金缨留赠,文昭答以琉璃杯。 后游清溪庙,忽见琉璃杯在神女前。 又顾其壁画侍女,并是偕来者。 (《续博物志》)*东晋太兴中,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 隆后至江边伐荻,为大蛇围绕周身。 犬便咋蛇,蛇死。 隆僵仆无知,犬彷徨涕泣。 走还船,复反草中。 徒伴怪随往,见隆闷绝,将归家,犬为不食。 比隆复苏,始食。 隆愈爱惜,同于亲戚。 *太兴二年,吴郡米廪〔廪〕无故自坏,是岁大饥。 (《晋书五行志》)*成帝时,三吴女子簪白花,望之如素柰。 传言天公织女死,为之著服。 俄,太后杜氏崩。 (《苑木录》)*隆安初,吴郡治下,狗常夜吠聚高〔皋〕桥上,人家狗有限,而吠声甚众。 或有夜觇,视之一狗,有两三头,皆前向乱吠。 无几,孙恩乱。 (《历代神异感应录》)*谢邈之,为吴兴郡。 帐下给使邹览,乘樵船至平望亭。 夜风雨,露船无所庇宿。 顾见塘下有灯火,往投之。 得茅屋,中有一男子,年可五十,方织薄,别床有小儿,年十岁许。 览求寄宿,欣然相许。 小儿啼泣献欷,此人喻止之。 不止,啼遂至晓。 览问何意? 曰:是仆儿,以其母当嫁,悲恋故啼耳。 将晓览去,回视不见向屋。 唯有两冢,榛莽甚深。 行逢一女子乘船,谓览曰:此间非人所行,君何故从中出。 览具以昨夜所见事告之。 女子曰:此是我儿,实欲改适,故来辞墓。 因哽噎,至冢号眺,不复嫁。 (出《绿异记》)*吴人费季,客游数年。 时道路多寇,妻常忧之。 季与同辈旅庐山下,各相问去家几时,季曰:我去家数年,临来与妻别,就求金钗以行,欲观其志,当与吾否耳? 得钗,仍以著户楣上。 临发,忘道此钗,故当在户上也。 尔夕,妻梦季曰:吾行遇盗,死已二年。 若不信,向吾取汝钗,遂不以行。 留在户楣上,可往取之。 妻觉,探钗得之,家遂发丧。 后一年余,季来归还。 (《搜神记》)*王敬伯,年十八,仕为东宫扶侍。 赴假还都,行至吴通波亭。 维舟中流,月夜理琴:有一美人从二小女,披帷而人。 施锦席于东床,设银铛杂果,命绾发者酌酒相献酬。 令小婢取箜篌作宛转歌,婢甚羞,低回殊久。 乃解裙中出黄带长二尺许,以挂箜篌。 弹弦作歌,女脱金钗,扣琴和之。 歌曰:月既明,西轩琴复清。 寸心斗酒事芳夜,千秋万岁同一情。 歌宛转,妍以哀。 愿为星与汉,光景共徘徊。 又曰:悲且伤,参差泪成行。 低红掩翠方无色,金徽玉轸为谁锵。 歌宛转,清复悲。 愿为烟与雾,氤氲共容姿。 天明分别,女留锦四端,卧具、绣枕、腕囊并佩各一双赠敬伯。 生以牙火笼、玉琴爪答之。 来日,闻吴令刘惠时妾船中失锦及卧具等,捡括诸同行,至敬伯船获之。 敬伯具夜来事,及与从者女仪妆,并所赠答物。 令使捡之,于帐后得牙火笼、巾箱内奁中得玉琴爪。 令乃以婿礼敬伯,厚加赠遗而别。 敬伯访部伍,人云:女郎年十六,字践华,去年遇病逝。 未亡之前,有婢名春条,年二十许。 一婢名桃枝,年十五,皆能弹箜篌。 又善宛转歌,相继而死。 *虎丘山寺,立塔掘基,得一舍利。 空中天乐,众皆闻之。 井吼三日。 (《法苑珠林》)*宋刘元,字幼祖。 少好云水,与刘裕善。 而轻何无忌,遂不相得。 乃去裕,游吴郡虎丘山,心欲留焉。 夜临风长啸,望月鼓琴于剑池上。 忽闻环佩音,一女子衣紫罗之衣,垂钿带,拜谓元曰:吴王爱女,愿来相访。 元曰:吴王爱女,岂非韩重妻紫圭耶? 少顷,紫圭至,便与元同行。 恍惚间及一门,约去虎丘二三里。 虽见宫阙,唯闻风声。 女谓元曰:闻君与刘裕相得。 裕是王者,然与何无忌不美,此人恐为君患。 若北还仕魏朝,官亦不减牧伯。 晓忽不见,乃在一大陵松柏下。 元乃北归,后仕魏,累青州刺史。 (《稽神异苑》)*虎丘山寺,有月支僧支昙龠。 特赋妙声,善呗弄。 尝梦天神授其声法,觉,因裁制新梵,清响妙绝。 宋孝武敕请至郡,从受五戒。 (《法苑珠林》)*楞迦山,有唐侍郎辉祖墓,凡十七世。 绍兴问,产紫芝数本。 未几,侍郎之子登进士第,至今衣冠不绝。 发布时间:2025-08-21 12:17:5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7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