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走兽 内容: 猪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 食之暴肥,致风虚也。 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病人、金疮者尤甚。 食其肉,饮酒,不可卧秫穰中。 又白猪,白蹄杂青者,不可食。 猪肾,理肾气,多食肾虚,久食少子。 脂作灯目暗,膏忌乌梅。 肝、肺共鱼鲙或食之,作瘫疽,共鲤鱼子食伤神。 八月勿食佳。 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 令食者以盥、酒,是引贼也。 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 头动风,其觜尤毒,风人不宜。 食者,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 肉用良姜、桑白皮、皂角、黄蜡各少许,同煮食之,不发风。 不得和鸡子同食,令人满闷。 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 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 又云:发大风。 野猪肉,微动风,青蹄不可食。 江堵,多食体重。 羊肉,性大热。 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 和鲊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 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 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癫。 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之,伤人心,大病。 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 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弥忌之。 肚子,病人,共饭常食之,久成番胃,作噎病。 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 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 欲食者,研细醋和之。 猪脑亦然,不食佳。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瘫。 饮酒后不得食羊、豕脑,大害人。 心有孔者杀人。 一角者杀人。 羖羊,青羝羊也。 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於铜器内煮,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 髓及骨汁合食,烦热难退,动利。 六月勿食,以益神气。 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 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堪食,作肠瘫。 下痢者必剧,丑月食之伤神气。 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 共马肉食之身痒,共堵肉食生寸白。 肉用桑柴火炙食,生寸白。 牛肉,患冷人不宜食。 五脏各补人五脏。 沙牛肉,常食发宿病。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不可食。 下痢人食者加剧。 肉多着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尽始可煮,炙肥者亦然。 毒不出,患丁肿。 肉只可煮,余食难消,不可多食。 妊不可食,五月食之伤神气。 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 不与陈仓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 姜同食生气嗽。 患痢,食心闷。 血有毒,饮美酒解。 白马玄蹄,脑令人癫。 白马青蹄,肉不可食。 黑脊斑臂,肉不可食。 鞍下黑色彻肉裹者,伤人五脏。 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 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 马汗气及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 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 马气并毛等必杀人。 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乾。 马心,下痢人不可食。 马蹄夜目,五月以后勿食之。 肉不可与鹿膳同食。 驴肉,病死者不堪。 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 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 食肉慎不可饮酒,致疾杀人。 尿稍毒,服不过二合。 醍醐酥酪,有益无损。 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醉,变血澹尿血。 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 驴乳冷,不堪酪。 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症。 乳酪煎鱼,主霍乱。 犬肉炙食,成消渴。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害人。 瘦者是病,不堪食。 妊食犬,儿无声。 九月禁食,以养神气。 肉与蒜同食损人。 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 血和海鲉食之,得恶病。 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 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 防而不免,莫出於灸。 其法只就咬处牙上灸之,一日一次,灸一二三元,在意直主百二十日止。 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 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 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 五月勿食之,伤神。 豹文者杀人。 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颗,药不及也。 鹿肉,痿人阴,不可近。 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 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力。 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 狸肉骨可治劳。 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 麂肉,多食动症疾。 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与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 兔肉,妊食子缺唇。 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 八月、十一月可食。 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 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 二月勿食。 养神。 共獭肉、肝食,成遁尸。 鹅肉同,血气不行。 白鸡肝同食,面失血,一年成疸。 共姜、橘食,心痛,霍乱。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 药箭死者,毒渍骨血间,犹能伤人,不可食。 狸、豹同。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疾。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 肉令人瘦,损精神。 獭肉,只治热。 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 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 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湿,治传尸劳。 象肉,食之体重。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 十月禁食。 脂不可作灯,姻气入目,失明。 不可近阴,不起。 麝肉共鹄肉,食作瘕。 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 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白颗。 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 肉汁在密器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 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 自死肝脏不可食。 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 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 诸心损心,诸血损血。 一切脑、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 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之。 食毕嗽口数过,齿不踽。 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 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吉。 发布时间:2025-08-26 10:37:5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7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