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论药饵 内容: 昔扁鹊但论脉书(即《难经》),未传禁方,故无方论。 因未遇传人,而遽遭李谧之害也(秦国太医自以技不如扁鹊,使刺客害之)。 《神农本经》、伊芳尹汤液又无传书,往往为后世所淆乱。 张仲师有《金匮方》,亦多散逸。 如葛雅川、孙思邈之徒,皆剽窃《金匮方》而自为书,究不能明其旨。 近世如李时珍之《纲目》,未免太杂(虽小说妄谈,亦为采入,以乱其真,故其书太杂)。 汪 庵之《本草》,未免太迂(淡竹叶,隰草也,乃隶木部,其他舛谬亦多)。 方药之道几于晦矣。 窃以平生所试验,质诸仲景遗书,充类至尽,固可以意求之也。 兹择其切要者列下。 病在卫气,则当从卫分用药。 卫气有表里不同,表者行津为汗,温养形体之阳气也;里者受命之根,水中之火,即肾间动气也。 肾间动气,即卫气之根,出于下焦,附以脂膏,为水中之火,其治有四法∶火衰者,温中以益之,如灯之添草也。 其药则有附子、肉桂、胡巴、故纸、干姜、吴萸,及椒、磺、茴香之属;其方则有四逆、回阳、理中、温中之类。 火盛者,壮水以制之,如灯之添油也。 其药则有地黄、白芍、知母、黄柏、元参、龟胶,及丹皮、芩、连之属;其方则有八味(知柏八味)、六味、封髓(古有三方封髓丹)、固精之类。 火离于水,虚阳外浮者,则先用温中,引阳下归于根,后用壮水恋阳,使不复越,则阴平阳秘矣。 火郁于水,真阳不伸者,则于益阳之中加以透发,如麻黄附子细辛之意,则阴退阳盛矣。 卫行脉外,为守邪之神,温于肌肉,运于形体,为肌表之阳,其治有六法∶或表阳外闭,无汗烦闷,则发汗以疏之,如麻黄、桂枝、羌活、独活之类。 或表阳外泄,汗出不止,则固表以敛之,如白芍、龙骨、牡蛎、附子、黄 之类。 或表阳太盛,肌热如灼,则凉肌以解之,如石膏、知母、胡连、地皮之类。 或表阳太虚,厥冷恶寒,则温经以助之,如桂枝、干姜、参、 、香、蔻之类。 或卫气盛于阳经,而衰于阴经,上逆者,则苦以降之,如龙胆、栀子、黄连、芦荟之类。 或卫气盛于阴经,而衰于阳经,下陷者,则辛以升之,如升麻、葛根、白术、黄 之类。 以上皆从卫分审病,用药之大略也。 若夫中风之治,则又当细辨之。 风为阳邪,卫为阳气,两阳相合,而不相争,故无恶寒发热等症。 阳主开,故有自汗。 卫为风所淆,则知觉运动俱为之不用,故猝倒不知人。 仲景用独活以解外(因其有汗,故只用轻表),白菊、秦艽以解风,白芍以固卫气,归身以附营气,白术以安宗气,尤妙。 入白矾以寒、从热之不同,则此方亦有加温、加凉之各异,特孙思邈从《金匮》录方时多遗脱耳。 中风之从寒化者,何以辨之? 曰∶其四肢必厥,必无汗(寒则腠理闭),余症与前同。 其治宜峻表,如麻黄汤加三生饮之类。 尝用防风通圣散而愈者五人。 其方则麻黄、桂枝、防风、羌活中风之从热化者,何以辨? 曰∶其舌必枯(干裂如错),四肢必热,必大汗(热气所蒸),余症与前同。 其治宜凉解,如清凉饮子及玳瑁散主之,然总不如白虎汤、竹叶石膏汤为妙。 生平以上二条,皆初起用药之法,若不如此,多至拘挛痿废矣。 其后治之法,又当细辨之。 中风数日之后,人事渐醒,诸症渐减者,邪风衰也。 然余邪之与卫气相融者,必不能净,卫气之为风耗者,必难骤复,故往往有偏枯、善忘诸恙。 其治又当从养营、养气之中,加入竹沥、荆沥为引,或加姜汁为引(初起从寒化者可加,热化者忌)。 然药力既轻,取效必不能速皮行津,故用此为引。 中风日久,则卫气必衰,在表之卫气盛,必须益其肾间动气,如树木培其根本,则枝叶畅茂皆补宗气之药)。 若加入归、芍、地黄以配之,则又仅生营血而已,而于卫气无益。 若用桂、附之类,虽能益肾间动气,亦易于生热。 昔人创易老地黄饮子,用桂枝、附子,与生地、麦冬,白菊同用,服之亦有效验(必加竹沥、荆沥方效)。 然总不如紫河车之妙,其性得血气之余,既非草木可比,且又不寒不热,而为卫气生发之源。 盖人身结胎时,其形如两甲,即两肾也。 此卫气受生之始,河车即从此两甲而生,以包护于五官、四体之外,即卫气外行躯壳,卫外为固之始,以血肉之属补,为血肉之同气相求,乃无上妙品也。 近日广东出有再造丸,服之亦间有效者,而不知其为何药。 后于静芸齐《集验良方》中见之,即苏合丸之加减耳。 其方皆辛香行气之药,用之于寒化者则效,用之于热化者多不效。 其曰∶中左者用四物汤下,中右者用四君子汤下,亦不过沿袭左血右气,为诡遇之计,究非治病正理。 夫人益卫气之法,多主用酒。 《灵枢》谓饮酒者,卫气盛,先行络脉,后行经脉,是以知有何脉之动。 今验之人事,凡饮酒者,懦夫有强毅之气,愚夫有明决之气,笨人有轻便之气,静者好动,嚅者多言,此皆缘卫气先盛,则知觉运动迥异于常耳。 是以扁鹊对齐桓侯有酒醪之语。 然则欲益卫气,正不必戒酒,但不可太过,太过反耗气,不可太热,太热反生病(宜别图浸酒之法)。 绍酒乃马蓼曲所作,马蓼曲性克削,能荡涤肠胃,非过食油腻者不能受。 烧酒虽热,然是水中之火,故为佳,但不宜多饮耳。 盖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是在养生者宜自为斟酌也。 扬州有百花酒甚佳,京都史国公酒亦佳。 食物不必过拘,不论寒热,皆可取食。 盖食杂则无偏寒、偏热之患,若认定一类为食,则偏矣。 《素问》曰∶物增而久(谓专食一物者),夭之由也。 可以知戒。 尝见中风偏枯人,谨守医戒者,虽服药而不愈,其放饭流 者,虽不药而自愈。 可知治病之道,在于得诀,不在于戒口也。 唯是习俗相沿,必多疑虑,今亦从俗,但戒动风之物,如雄鸡、鲤鱼、黄鳝、鲜虾、香椿、鲜菌六者而已,其他俱不必戒也。 至于日用晕肉菜蔬,与卫气相习已久,戒之则无以养胃气矣。 凡素有小恙,与中风本病无涉者,则不必兼治,反分药力,纵欲除尽,亦必愈后治之。 如肠风痔血等症,此血溢于阳明正络而来,《内经》所谓∶阴络伤(肠在下,故曰阴络),则血下溢为圊血(大便曰圊)是也。 此属血分,与卫气风邪无涉,故不必兼治。 且此为轻恙,风为重凡服药饵,有不宜服而服之反无恙者,以其本无甚病,纵误服药饵,亦不过如多食寒物、多食热物而已。 盖无病,则人身气血不为之动,故得无恙也。 若因其无恙,而辄信为可服,服之日久,未有不增病者矣。 此亦物增而久之义也。 有不宜服而服之即有害者,以其本有病,稍一误用,则其害立应。 盖有病,则人身气血已动,再加误药,以助其病,则病愈剧矣。 故曰∶不服药为中医。 凡过服药饵者,其效迟,往往寒之不见其凉,温之不见其热,因其胃口与药习惯耳。 有连服十数剂,不甚见功,其实已暗受其益,譬如嗜酒之人,一旦使之戒酒,则反难过矣。 发布时间:2025-08-27 11:09:0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7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