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八•刑二 内容: 邵和州事略乾隆四十八年秋,銓部以禮部主事浙江進士邵君為安徽直隸和州知州。 君攜二僕之任。 既受篆,悉召書役問名齒,諭之曰:「汝等占缺皆由買受,然吾來,不能虐吾民為爾等贍家計。 汝等及此時尚有餘財,可更他業,日後汝等苦賠累,求遷業不可得,將重怨吾。 吾故先以相告。」即日諭承發吏,限一月將州屬遠近未結之案,分別城內、關廂、各鄉都圖為清冊,同卷先後送閱。 吏莫喻其故。 至期,城內及關廂冊至,約二百餘案,君晝夜檢核,乃手書榜於署門曰:「某某日某某地保帶某某案人證赴城隍廟聽審。 如有弊捺者。 許原、被自赴廟報到。」十日而二百餘案悉結。 每結一案,君輒朱書案由及讞語榜廟門,人心大服。 君乃擇各鄉有廟宇處,摘出四面十餘里之案,分都圖諭其地保帶人證如城內之法。 攜書辦二,刑杖二,廚役一,乘馬下鄉,居廟中就決之。 三月,各鄉舊事千七百餘案皆結。 其新事隨時批審無留。 州屬既無事,乃乘馬至所屬之含山縣,督令審理如其州。 三月,含山之積牘亦清。 君不攜眷口,不延幕友,書役值日者,於內廚給其飲食,食指不過十數人。 和州故事:食用物皆有官價,下鄉則地保備供應。 君一切罷之,便商以利民。 兩江總督署所用牛油燭,向由和州供應。 君蒞任,止其供。 督署檄取之,君乃買柏油燭一千斤,專役齎送。 而牘內言宰牛幹例禁,今和民遵例不復宰牛,無以得牛燭。 具印領,領柏燭價並其運腳。 大府笑曰:「此書迂見小。」如數給之。 於是各上司不敢有所徵求於君。 君善飲,在州無事,則日乘馬,攜一役擔酒出郊野。 遇耆老耕者,呼與共飲,而詢其鄉里不率教者,召至,薄懲而切諭之。 民相勸從善,以無煩我君也。 在和州十七月,部有錯擬之案,君既出,則群引君。 吏議君降一級調用,五十年正月遂去任。 和、含之民,皆闔戶以贐君。 州城在大江西,至止馬河上船,相距四十里,君出城五日乃得達。 民為君具巨舫八以收饋遺。 不能容,又增小舟五。 君故少僕從,民為押送至君家。 君既登舟。 而江頭數十萬男婦號哭之聲,震動東岸。 東岸居民亦為之流涕。 君既去,而後任悉改君法,如未至之前。 民愈思君。 和、含士人追念君德,各為詩文張背於州堂,至重疊不可辨識。 餘十歲時,從先君子至和州上墓,寓張老家,目見其事。 張老謂余曰:「郎君日後做官,當學吾邵公祖。 吾年八十餘,見公祖數十,唯邵公祖滿載而歸也。」閱今三十餘年,忘君之名,恐久而並忘其事實,故筆記如右而論之曰:近世守十者,多以士刁民頑為說,以余所見,陽湖呂榮,字幼心,知桐城,以失鞘被劾。 呂君虧帑萬五千,桐民醵金萬八千以完其虧,其餘以資捐復。 呂君入都,眷屬百口寄桐,民爭以薪米雞肉饋膳之,歷二年不絕,以汔其行。 河內白守廉,字省之,知合肥。 捕役鬥毆殺人,以革役具詳,上官劾其諱飾。 白君去官已二年,總督閱兵至合吧。 士民具呈請為捐復者至萬人。 呂君為人尚權變,共治行固非邵君比,白君又出呂君下,而民皆愛之如此。 婺源縣知縣沈恕,上遊所稱能吏也,以受贓為民所持,不得已,使出銅差。 其眷口出署,民爭揭輿簾視之。 從者曰:「此沈父母官眷也,不得無禮。」民皆曰:「吾雖貧,一看沈父母官眷,亦可矣。」當塗縣知縣顧之,太平縣知縣曹夢鶴,南陵縣知縣徐心田,每下鄉,所坐轎輒為居民所碎。 至州縣升調去任時,民爭以紙錢撒其與前者,不可勝數。 夫非猶是安徽之民耶? 司封圻者,可以鑒矣! 永康州知州方君壽序世臣弱冠得交天下賢豪長者,其敦行能文章,強半皆常州人也。 今年又識方君彥聞於都下。 彥聞,常州後起之尤秀已。 常州士人之為外吏有政聲者,推左君仲甫、呂君幼心、吳君禮石、李君申耆、魏君曾容,世臣皆得交之。 禮石、申耆、曾容治行尤異,與交亦尤歡。 唯彥聞之尊甫友槎先生宦轍較遠,同人盛稱其治行,而迄今未得謁。 先生以乾隆丙午舉於鄉,赴乙卯大挑,以知縣簽掣甘肅,歷知成、禮、平番三縣事,擢靜寧州,奉諱去官。 服闋起用,改發廣西,授永康州知州。 所至皆有能名。 嘉慶丁丑六月,先生年登六十,彥聞之友在都者,謀所以祝先生,而徵文於世臣。 時俗尚祝嘏之詞,率諛謾無足重,世臣雅不為此,然以十餘年思慕而未見之人,得以一言自質其是非,是烏敢辭? 蓋嘗論吏之失職久矣。 為吏而能舉其職者,內則刑部,外則州縣。 然州縣之所有事,錢漕則丞主之,案牘則簿主之,緝捕則尉主之,庠序則校官主之。 是故長官之職,在興利除害、勸課農桑、激揚孝弟而已。 自長官以錢漕為利藪,案贖為威權,始盡奪丞、簿之職,至風俗之A4漓、閭閻之安擾,以其無利於己也,而置之不問。 於是校官與尉之設,始冗於胥徒,汗於駔儈,而州縣之本職抑盡廢棄已。 為其上者,復專以錢漕、案牘行其考核,是以天下州縣千數,幾莫有能言其職者也。 吏職廢而世道衰,民之敦內行者,則以為懦;事力田者,則以為魯。 其因事呼籲,凶徒之所構,吏役之所噬,則常在焉。 唯長官之好文者,乃能與浮華詞客相親近、事唱酬。 外是則皆豪強武斷,與官吏為市,以漁牟吾民;否則能挾持其短長者也。 民見良之被害,而奸之有寵,風尚所趨可知也。 語曰:「視君長如父兄。」今父子異居、兄弟相訟者遍天下,長官反因以為利,其父兄之不知,而況如之者平? 是以一旦有急,如當陽、長陽、曹滑之已事,左右為仇敵,盡室靡遺,斯國家何賴焉! 先生前攝禮縣時,西北教匪充斥。 禮間於隴、蜀,為出入必爭之地。 賊首王三槐以數萬眾薄城,環攻之四閱月,而民人固守,城卒不陷。 說者以為先生有奇略,然非其平時敦崇孝弟、掊擊奸猾,使民人鼓舞信服而得同其好惡,烏能使之如手足捍頭目,守死百餘日而無猝變耶? 先生既恥軍功之冒濫,名不登於牘,又不欲自張其績。 故所以致此者,罕能言之。 先生性強項,不肯剝下以媚上,上遊鮮有能善者。 以先生長於決獄,他郡邑有疑難,必飛檄調鞫,以此得相容。 然言聽訟於州縣末已,言決獄於聽訟則尤隘已。 聞先生更事至熟而意氣不衰。 意氣者,吾人之所以能任事也。 然不獲乎上,則民不可治。 其祝先生日懋德修,而平乃意氣,使得以盡舉長官之職。 而風示天下,以為國家幹城之衛者,吾不於先生望之而誰望哉? 彥聞即趨省永康,其誦之以進觴於左右,先生其亦然吾言也夫? 送畢子筠分發浙江知縣序子筠以教習期滿,例得知縣,簽掣浙江。 余滯跡都下,於其行而告之曰:知縣世所稱父母官也,或又稱為白面盜賊,何哉? 《詩》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說之者曰:豈,樂也;弟,易也。 言君子以樂易為政,故民愛之如父母。 樂之反也苦,易之反也煩。 君子以苦煩為政,則民惡之如盜賊,所必然矣。 《詩》曰:「誰能烹魚? 溉之釜鬵。」說之者曰:烹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擾。 《易》曰:「易則易知,簡則易從。 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有功。 是父母之行也。 《呂覽》曰:「聖王所惡,無惡於不可知。」舉事而使人不可知,是其心深恐人之知也。 是盜賊之行也。 近時州縣廉俸,常不足以抵捐款。 需次既無廉俸,又群居省垣,酒食徵逐,人事所不能已,其勢必舉人錢。 子母相權,歲時倍稱。 一旦得缺,急償私債。 更有待聘之友,閑暇過從,導為不善。 甚至與友為市,名曰「包辦」。 失足之後,欲悔無從。 故世人呼初入仕途者為「下鑪」,言精鐵至此皆鎔化也。 故予以二言贈子筠:「曰儉,曰勤。」儉則需次不舉人錢,勤則蒞任不留民事。 難者曰:子言誠是矣。 然廉俸不敷辦公,又有攤捐伺應、延友購募必不可省之經費,其將安出? 故父母之名雖美,而入內謫摧,情所難堪;盜賊之名雖惡,而善事上官,小民其如我何? 余應之曰:無野人莫養君子,勞心者食於人。 今中縣率五六萬戶,以父母自居。 則此五六萬戶皆予孫也。 天下有五六萬戶之子孫,而不能養一父母者乎? 以盜賊自居,則此五六萬戶皆事主也。 天下有五六萬戶之事主,而不能捕一盜賊者乎? 世之為吏者,固無不勞心,心為民而勞,則近於父母矣;心為己而勞,則近於盜賊矣。 史公有言:「廉吏久久更富。」吾足跡半天下,見吏之歸於富者,大抵皆近廉者也。 子筠勉之矣! 為江蘇提刑誠述堂通示合省為諄切勸諭,以正風俗而息訟源事:照得明刑所以弼教,道政先於齊刑。 欲息民爭,務救俗弊。 我皇上御極之初,首飭命吏崇教化之源,繼諭齊民遵婚喪之制。 明禮所以防未然,先教所以挽積習。 聖意諄切,薄海周知。 本使司恭膺簡命,陳臬斯土,頗聞濱江諸郡,士風秀穎,沿河一帶,民氣勁直,最為大省,夙稱易治。 然好文之弊,易近浮華;尚武之流,易鄰刁悍。 則有尋常宴會,必窮山海之珍;製造冠裳,競為奇巧之飾。 甚至以聚賭為謀生之資,視狎妓為敬客之具。 奢能敗俗,先自陷於滔淫;事既犯科,尤授人以挾製。 又有席厚之家、負氣之子,豢拳勇以助勢,養訟棍以樹威。 常至睚眥小怨,奔訴連年;口角微嫌,喝令成獄。 抑思出豢養匪徒之資,為睦姻戚尚阝之費,則群情頂戴,幹餱無愆,積善留貽,降福可必。 豈有構怨結忿、蕩產亡身之禍哉! 更或覬覦官荒,垂涎淤漲,藉詞子母,則用沙棍之謀;倚勢欺淩,則資沙虎之力。 利能昏智,巨訟必覆其家;天道好遠,驟坍並累其後,有力置產,何必為此! 至於訟棍亦讀書識字之流,拳勇皆手足便利之輩,自食其力,盡足養生,又何取多行不義,自貽伊戚耶? 本使司職主提刑,時切無刑之志;官名廉察,不以苛察為能。 因不肯假耳目於近習,致啟報復索詐之風;又豈敢博忠厚之虛名,反長蕩檢逾閑之俗。 為此示渝闔屬紳士、軍民人等知悉:務宜各執其業,各安其分。 以終凶為戒,以有恥為期。 為盛朝改過遷善之民,成大省聲名文物之盛。 將見貧者不終於貧,富者長守其富,則本使司之所厚望也。 倘若教而不改,是謂怙終,法所必加,焉能曲宥? 遏奢淫以裕民生,除強暴以安民業,固本使司之職守也。 後悔無及,各宜凜遵。 須至告示者。 道光紀年四月廿五日。 為江蘇提刑誠述堂通劄所屬劄某官知悉:照得廣思所以集益,求助必先諮詢。 雖頁若畫一,成法可守;而因地制宜,治道所尚。 本使司恭膺簡命,陳臬此邦。 宦轍初經,土風未習。 徒懷興利除弊之心,不得挈領提綱之術。 該某官供職有年,講求素切。 大則事開通省,小則一郡一邑,無論現蒞之邦、舊治之地,果於民間疾苦,確有見聞,或以事權較輕,未能逕舉,或以量移太速,未及觀成,但有真知確見,可以裨益吏治民風者,如係本使司專政之事,即時采納施行。 其應詳明兩院憲及會同藩司各道者,亦即據情詳谘,熟商辦理。 既以匡本使司之不逮,亦足覘該員之才識所至,以備任使。 即有迂遠不切之淡。 本使司斷不以此見責。 其各直抒所見,逐條開摺,悉意詳陳,毋存隱飾。 至於佐雜微員。 近民尤甚,但通政體,奚限官階? 劄到該員,即抄錄移行所屬,俾其各言心得,逕申本司。 務使民隱得以悉達,襄舉善政。 此係本使司虛懷求治之衷,惟望同舟共信,以期相與有成。 佇切佇切,須至劄者。 道光紀年四月十四日。 為直隸承宣陸心蘭通致所屬長吏言初至直省,地方情形,諸未諳習。 然前此兩任京職,久居本境;三官東土,近在鄰封。 頗聞直省地瘠民貧,又差務殷繁,苦累尤甚。 惟順天二十四屬,伺應蹕路,民累而官亦累。 其去京較遠之區,派差裏下,民累而官反樂。 我皇上惠澤畿輔,無微不至,本年冬差,特減車輛。 閭閻輸納,供億清塵,固是分所應為,尤屬出於至願。 然紳士既免差徭,而稍有力之家,指捐職街,即入優冊。 是唯終歲勤動之農民,方供雜派,優免既多,飛灑益重。 在諸君子,身為民上,目擊重困,未必更存自利之心。 然內不能不委任家丁、書役,外不能不假手地保、里胥。 侵牟愚弱,徵一科十,理勢之所必有。 迨至痛極籲號,而議者又以事開全局,難與伸理。 言來自田間,夙知稼穡;出守閩中,切近州縣,官常累況,亦已漸悉。 東坡有言:「士大夫莫不愛其同類。」然官,吾類也;民,亦吾類也。 竊嘗謂以一家而論,則為官之人少,而為民之人多;以一身而論,則為官之日少,而為民之日多。 即如宦遊外省,戚友過從,未嘗不詢問本地父母官治行何似,固未有以縱吏為能、虐民為得者也。 求仁莫近於強恕,取則不遠於伐柯。 我心所同,無煩贅說。 言謹與諸君子約:來春辦理差務,當本年劇災之後,即有收州縣,亦多附近災區,必期一率舊章,無增有減,革除積弊,少寬民力。 則言得相安無事,藏其樗拙,幸甚! 幸甚! 若仍有灑派不公,以及朘民自植,言身居屏藩,曾不能少紓民間疾苦,平日讀書,所學何事? 而尚能然為諸君子之長官也耶? 御下如束濕薪,固素性不肯為。 然「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書之史冊,以為至論。 言雖不材,又敢上負聖恩,下孤民望,以博寬厚之稱於百數十員屬吏乎? 言聞有司更換之際,吏胥因緣為奸,供億迎送,於民無益。 然至其不得已也,則兩害相形,必取其輕。 唯望諸君子共體此意,毋使言之必至於不得已也。 為民設官,古今通義。 所為尊卑相維者,原以力能舉事,則上遊足以有為;而洞悉民隱,則州縣得之切近。 諸君子宦遊直省,閱歷有年,民間疾苦,亮多加意。 而或事有牽掣,勢難徑行;或不時受代,未能竣事;或差次體察,權不由已。 是皆卓見在胸,長才未試。 利關全省,固屬鴻猷;害除一邑,亦為隱德。 言承乏下車,情同牆面,雖懷勤求之心,未得誠和之要。 倘荷諸君子念切問舟,不吝教益,各抒所見,以匡不逮,勿拘體裁,唯祈迅速。 說果可采,官必陳明大府,商同司道,漸次舉行。 即或意見不同,亦徵心乎好我。 言接見諸君子,有所聞知,無不披露,原期交勉有成,並非恃勢矜己。 惟望諸君子監察言心,毋有所隱。 人之才具相懸,而性同一善;行徑萬變,而道無異趣。 古今稱吏治者,必曰循良。 凡以循良者,有心人可勉而至。 故史傳紀之以為百世法也。 孔子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 我未見力不足者。」《康誥》曰:「若保赤子。」世之養子者,固有善不善之殊矣,而其子皆得長育成立,則以母氏之求之誠也。 故其識見警敏、更事繁多者,苟肯誠求,效可立致。 即或資性遲鈍,初登仕版,廉養於儉,拙修以勤,人一己百,強明可必。 古史所稱「居官無赫赫名,去後多留人思」者,此其選也。 更有A5誤習染,素行不檢,震無咎者存乎悔,往昔賢豪,如斯不乏。 近世郭尚書,初仕吳江,頗著貪酷。 暨湯文正公撫吳,郭公改行,與陸清獻公並邀行取,為世名臣。 假郭公以失足自棄,其能免登湯公之白簡,而為後世言惡者所稽乎? 諸君子起家科甲,入官固由服古。 其或借徑異路,亦必夙業詩書。 凡所徵引,諒皆習聞。 南宋王梅溪以黃堂樽酒,感化所屬。 言顧何人,敢企梅溪? 唯區區之心,不敢厚自菲薄,故誦習舊間,與諸君子共勉之而已。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孔子曰:「富而可求也,吾亦為之。」聖訓彰彰如是,而宦途猶有專以奔競為事者,亦可謂不善讀書矣。 言自知不敏,公慎夙矢,民譽民望,則加拔擢,聚所欲也;積勞閱俸,則與量移,遵定例也;至缺分肥瘠,人殊甘苦,悉心調劑,以期均平。 實恐偏累誤公,非關為人擇地。 言現在斟酌正佐班次,劃定委補章程。 至於酌委之缺,或因整飭地方,或因調劑勤勞,心跡難掩見聞,爭訐必加懲創。 諸君子務宜自愛,勿受愚弄,勿求係援。 幸不掛於彈章,已見鄙於清議。 近來民氣儇薄,必期共挽頹流。 諸君子級無崇卑,分皆長人。 各飭廉隅,以為民倡,庶幾廉讓之俗可見,而頑懦之風可息也。 勉之! 望之! 道光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武林陸言謹白。 誠述堂性懦才鈍,而居心無他;陸心蘭自命豪傑,而行不顧言。 僕為之代言,雖俱不能見諸實事,而兩公品諧實殊,閱者詳之。 石公祠碑君諱家紹,字瑤辰,姓石氏,山西翼城人也。 以嘉慶癸酉拔貢生教諭壺關,己卯舉於鄉,道光壬午成進士。 簽發江西,補龍南縣知縣。 調上饒。 再調南昌。 歷署大庾、新城、新建。 擢瑞州府銅鼓營同知。 署饒州、贛州知府。 己亥五月二十八日卒贛州府署,年四十有八。 君躭精書史,通百家之言。 和夷坦蕩,口呐呐若不得辭。 而以己度人,以情求物,臨民折獄,常得其真。 巨猾負嵎,服君清德,遂來歸命;狂潦洊歲,君盡心焉,災以不害。 跡君宦轍:來則老幼歡迎,恬嬉謳舞;去則壺漿塞路,涕泣橫流。 知與不知,稱曰石爹爹。 爹爹,江西民呼父也。 乙未秋,君謝南昌事,寓省垣。 予從詢土俗A4漓之故。 君曰:「僕綰符十餘載,閑居追溯,無一可對士民者,慚憾而已,遑知其他?」予聞斯言,忄睪乎若飲醇醪而自醉也。 是年十二月朔,省開粥廠。 主者循例備三千人食,而就食者五萬,洶洶不可止。 君往諭曰:「汝等速散,明早看告示,斷不使有一饑民無粥吃也。」則皆曰:「石爹爹不欺人。」遂散去。 先是在事諸君所以諭眾者,較君倍諄切矣,然非君言卒莫聽。 君集書六萬卷,常就予論析疑義。 君或未習,歸則竟夕檢本,必見其深,時發予所未及。 治安於民,道信於友,如是可以為易簡理得、仕學交優者也。 君既卒官,所蒞舊部,各請祀君於澤宮。 南昌紳耆更醵金錢,建專祠以奉嘗君。 官斯上者,慕君行治,集力彌踴躍。 遂以庚子冬落成祠宇於百花洲恒沙寺之右。 僉謂祠有興廢,唯明德為不朽,然非讬於紀述,何以昭示來茲、興作向往? 爰伐貞石,載茲清頌。 庶幾中郎不作,仍傳無愧之辭;文子來遊,不昧與歸之智。 其辭曰:於穆石君,天篤誠愨。 自孚孚人,不負幼學。 懿德之好,聲繼召父。 胡不憖遺,以福蓬戶。 民主戴君,謂察謁請。 君之棄民,誰瀹瘕症? 桃李不言,榮名蠱既? 新詞有翬,以妥豈弟。 君心乎民,自茲有歲;民心乎君,無怠永世。 石君嘗問文法所宜,至碑版,予曰:「當以中郎為極則。 沒碑傳者,既多闕文,其有可讀,亦近樸敕。 韓、歐諸刻,或已詰屈,或已委縟,唯中郎文質得中,事簡而人具見。」石君以為然,故此作依中郎舊法,頗為愜心。 歐公有言:「所以慰吾死友耳。」今古真右同情,祠成進主,予榜其龕曰:「得人心所同,為吾黨生色。」道光壬寅六月錄稿附記。 書兩知州事嘉慶中,吏部以杭州庶吉士某甲為溧水縣知縣。 其父至署,鉤稽觸怒,遂欲遞解其父,為書啟友汪衣白批頰而止。 通省莫不聞。 邑人有徐氏子,好博而善竊,其母告官。 收係之。 數月,邑有竊案,贓甚钜。 捕人白:「非得徐氏子為線,不可獲。」某甲出之,許以獲案則釋歸。 案果獲,知縣釋徐氏子。 鄉人公呈,以為必釋徐氏子,且殺母。 某甲不聽。 未幾,徐氏子竟毆殺其母。 某甲護前,不受理。 案延三載,至嘉慶二十五年四月,邑民不勝憤,共縛某甲於輿中,舁至知府署,曰:「還汝好官!」知府惶遽,曰:「大府雖出省,有藩憲在。」民又輿至布政使司大堂,置而去。 某甲故自結於大府,乃遴試用道員署按察使治其事。 遂抽改文案,依過失殺父母律擬絞,覆大府。 大府檄之還任,某甲入謝,大府諭曰:「吾計政體耳。 若往,必不保。 其靜候擢任。」是年冬即薦為泰州知州,而考之曰:「久任溧水,民情愛戴。」江寧巨紳秦承業、董教增在都閱邸抄,笑曰:「戴則有之,愛則未也。 大府出考,可謂拔十得五矣!」中書吳嵩梁聞之,歎曰:「此有故實:乾隆末,吾江西有知縣袒逆子,為合縣所訐,調省質訊。 案既結,捧檄回任。 縣民共閉城,乘埤擲瓦石。 不得入,遂回省。 大府乃擢之知州。」吳諧戊子歲杪,候友生於鈔關逆旅。 案上有《綏寇紀略》,同舍翻閱,至《虞淵沈服妖類》,載:京師婦女宴會出遊,好蟒服乘車,不避嗬殿。 視其衣,交龍燦然,亂上下之序。 台諫屢以為言,禁不可止。 喟然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世豈有民婦蟒服宴遊者乎? 是必失實。」其別客,吳人也。 笑曰:「君不信耶? 今其習染於吾吳,請得以目治者為證。」特前朝尚有能言禁止者耳。 夫榮華光耀,則百惡除滅,蓋自古歎之,矧在婦女? 茶忉氏者,本竇產。 或獻之巨室,列於比屋,未幸也。 其主人莊佃遍南北,患諸僕出司莊佃,輒侵租入,故常遣愛姬督其成,優其名曰「別宅」。 茶忉氏乘間言:別宅去主人遠,常私司莊僕,役小隸為鷹犬,厚饋遣主人左右,交構蔽主人,苦累佃客? 將使主人莊荒,減歲入,終必為家計憂。 主人深念茶忉氏內下比諸姬,外不比諸僕,貞而察,又所言得裕家之本,而莊佃以在吳為最大,遂使居吳,以務寬佃力。 茶切氏至,則服鳳蟒,御彩與,歷阡陌,諭佃客以主人意。 佃客感泣叩頭,頌夫人賢明慈惠,洞小人疾苦:諸侯栗栗請條教。 已而,有小隸之謹者遇佃寬。 茶忉氏怒曰:「如是則入數校少,若何以自給? 且擲正租,漸不可長。」又有侵租白肥者,積數钜,至不可拖覆,惶遽無所措。 而葉仞氏語管家曰:「吾嘗過彼管,彼伺應甚具設,是宜多費。 若其集諸小隸,酌盈劑虛,醵舉之,毋煩主人聽。」於是諸僕競縱小隸剝佃客,而橐租簿所收存者。 然心懼茶忉氏或一旦寵替,事輒敗,相率購姬侍常幸者,浸潤稱譽之。 及佃客不勝胺削,環訴主人。 茶忉厭乃曰:「諸僕皆主人所遣,職在管莊佃,非率小隸嚴督佃客,額租且不辦。 彼佃客何厭之有? 若以佃客言責諸小隸,是諸僕亦有咎,即更他僕,益不能約束佃客。 佃客且益驕,雖妾且無權,又損主人威。 況諸僕隸力辦莊佃事,多有不能銷算經費者,又各有妻妾子女仰贍給,佃客自願於租額外別輸小租為酣報,事非始今日。 今乃受不快諸小隸者愚弄耳,實不出佃客意。」主人惑其說,嚴斥訴者,佃客多毀家,漸至無力糞吠畝,莊日蕪穢,大小租故不減前,然簿籍大都子被矣。 監奴備知之,以茶仍氏故,不敢請。 茶切氏又時時以諸小隸廉幹白主人,得造稟饒者過半。 主人謂茶忉氏督莊佃有成效。 既佃客與小隸相安,益治田致豐裕,戴主人恩德;乃大寵幸。 八月,茶忉氏為秦淮賞月之遊,以其古金粉地也,齙飾加盛以稱之。 秦淮凋敝久,聞見樸僿,觀者為之傾市。 過於吳。 時雲間並海處有異禽,質鷹也、頭略如虎。 自秋浦來,於潮誕日集城中作人言曰「鼓牢牛具」,殊不避人。 茶忉氏聞之,命管家致之吳,以待返世,嫗婢夙親幸者皆識之,曰:「鵂鵑也,當為室家不祥。」最後有羌婢羊朱氏自訶知書,獨曰:「非鵂鵑,乃鴟鴞。 自紫陽訓鴟鴞為鵂鵑惡鳥,致諸姑姊沿其誤。 其實鷗鵠名『巧婦』,又名「女匠」工為巢,以所係卑弱,故常為人毀侮,見《詩》疏及《蓀卿子》。 若夫人畜而豢之,齒於鶉練,則莫不佩服夫人博物淹通,不惑俗論矣。」茶忉氏大悅,悉以別宅事授羊朱氏。 諸小隸奔走承羊朱氏意指無不至。 羊朱氏珠翠妝蟒,騎從遊街巷,炫蟥煊赫,略等茶忉氏。 居人爭側肩引領望顏色,歎羨不絕口。 斯非所謂蛇化為龍不變共文者耶了誰復賦不稱其服哉? 同舍與聞者,或詢其住址閥閱。 客大笑曰:「是諧也。」吳人故善諧,因筆而題之曰「吳諧」。 書饒嘯漁文後饒君文略云:予過揭陽,遊於郊,遇鹺館捕梟客,述前任揭宰桐城姚侯之賢,不知予與侯舊也。 謂侯治方萬端,姑言所目擊者:其時城外居民各守隘,出隘即道梗。 豪強攻掠鄉堡,擄人口以勒贖,慘酷乏無人理。 鄉堡被毀之人無歸,則去為盜。 地不能耕,賦稅無所出,潮屬皆然,而揭為甚。 官其土者,如坐漏舟。 姚侯蒞揭,先集驍健而教以擊刺步伐之法,次集紳耆而諭以鋤暴安良之意。 時丙鄉喬林之林與砧浦之黃,最為大姓,而相仇殺林姓共四房,亦有自仇殺者。 其林居、林國祥、林守與黃某尤積猾,各鳩眾數百,日事鬥劫。 侯設計弋獲,論誅之。 侯偶率驍健下鄉,遇持火槍者結隊行望見侯,悉沒水中。 侯命以漁網取之,得五十七人,訊詳伏法。 揭之盜藪以十數,箕頭鄉為劇,侯率驍健圍之三日,獲其魁,即先截手足,而後杖斃之。 河婆同地袤廷數十里,林箐深密,土豪開質庫其中以濟盜。 侯斧其林,熱其庫,邑人始可通行。 又嘗捕一凶盜,據供積十八案,侯縛之大竿,命以火槍下鉛丸轟之十八出,如其案數。 謂非此不足傲凶頑也。 侯聞盜即輕騎往捕,故得不遠揚。 盜風息,地可耕,故民賦不負。 侯以課最擢理玀聽。 去官日,揭民飲泣走送者萬數,而豪強則酌酒相賀。 客之言如是。 予以為治亂民如斬亂絲,非武健不勝,儒懦者溺其職矣。 使侯得竟所施,當進於此。 卷懷而去,惜哉! 侯之弟石甫,在閩任聽縣時,如侯在揭。 今天下易肇亂之郡凡十數,廣東則惠、潮,福建則台灣,江右則南、贛,江蘇則淮、徐,安徽則鳳、潁,河南則南汝、光,陝西則南山,皆宜特選能者,授便宜不拘文法,行成績則加秩賜金,使久於其任。 既久乃超擢僚,許舉賢白代,而保任其終始。 侯之兄弟,實可當此任矣。 道光廿有五年三月,伯山辭大定守,歸老白門。 登岸即相過,握手道契,曰:「吾子出山未幾,旋遂初衣,吾儕中不忘平生之言者,殆無異人。 余作令臨漳時,依侍慈訓,其行事附見吾子所撰《先母傳》。 揀發廣東,補揭陽,置身矢石炮火中,與亂民從事者三年,庶幾焦思竭才。 守貴州,唯尚不失本心耳,無可言者。 稍暇,當縷述在粵事質吾子,以乞名世之文。 時世臣正病目,及六月,伯山乃出龍岩饒廷襄嘯漁所作《書客言揭陽宰事》見示。 嘯漁典伯山及其弟石甫友善,亦世臣舊好,為古文辭,閩士莫能先也。 世臣受讀卒業,掩卷起歎曰:「嗚呼! 嘯漁誠閩人也。 習閩中之官與民仇,以勝為能,何其昧洽道之甚耶! 夫治道如醫道也,醫者治病,必審症之寒熟,察人之虛實而為劑,則病去而人安和。 故治寒以溫劑,治熟以涼劑。 然人實而症虛,得其道則易如反手。 實症虛人,補之則症得其助,攻之則人受其殃。 實症既久,則人無不虛,此固良工之所為內手遲回而不敢率爾處方者也。 捕梟客唯知勤捕多殺耳,無足怪,而嘯漁為之說曰「洽亂民如斬亂絲」,意蓋本於齊文宣。 彼時遇民如蘿氏,豈可更汙筆舌乎? 至謂當不拘文法,便宜從事,加秩賜金久其任,則本於《龔遂傳》,然龔遂之求不拘文法便宜從事者,乃施撫循之政,以反前此諸公所為。 而漢帝以加秩賜金久任之,所以使之優遊漸漬,變民心,成善俗,非縱之行非法,又日久積威以劫民也。 蓋絲不得理故亂,亂者理之,故有取乎治。 治絲而棼尚不可,況斬乎? 《易》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經綸皆治絲之事。 當屯難之時,必如洽絲者,循省以求其端,委曲以引其緒,則亂者就理,而理者順治,黼黻文章,斯為始事。 如見絲亂而即斬,則天下無理絲矣。 龔遂曰:「治亂民如治亂繩,不可急也。 惟緩之然後可治。」書之良史以為至論。 揭陽之亂民,持械結隊,而見官即沒水,是其亂尚未至如龔遂治渤海、虞調治朝歌時也。 虞翩治朝歌善矣,非此必無以自脫,而臨終命子猶以為悔。 孔子曰:「子為政焉用殺? 子欲善,而民善。」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管子曰:「民不可勝。」龔遂曰:「欲勝之耶? 將安之也?」至孔子止盜之方,則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今天下言缺之優者推廣東,而廣東之優缺又推三陽。 三陽者,潮陽、海陽、揭陽也。 皆潮屬,海濱斥鹵,故當瘠地。 瘠而缺優,其誅求可知也。 官誅求於民,必任猾吏,猾吏必構莠民。 猾莠交構,民不勝誅求,而求得所當,則黠者附莠,而勁者自為盜。 吏惡盜而創為非法,莠民即效之以虐良懦,乃戍亂民。 於是盜有藪,藪日盛,則吏不能制,而缺反瘠。 故伯山之蒞揭也,揭為畏途已。 而其源實不外此。 蓋閩、粵之亂,首械鬥。 大姓之公堂皆積巨貲,亂民覬公堂之貲而無以攫之,則與他姓構釁以成械鬥。 鬥成,則官賂山積。 官樂亂民之械鬥以納賄,亂民樂官之納賄以開銷公堂。 故例有械鬥案定,即將公堂分散其族,準留祭資之專條。 然定例後卒未見有道行者蓋公堂散,則械鬥息,是官自塞利源也;然後知孔子「不欲」之言之不可改也。 伯山受事,固未知其當如是久也,急近功以稱用我者之意。 故數午間,課已入最,然去官時,豪強相賀。 是豪強固在而習未變也,繼伯山居其地者,缺必復優。 此固近今之所至稱賞者,第恐優未久,當必仍伯山未至之舊耳。 呂氏曰:「威不可專恃,若鹽之於味。 凡鹽之用有所托,不適則敗讬。 威亦然。」 「威惡乎讬? 讬於愛利。 愛利之心諭,威乃可行。 威甚則愛利之心息,愛利息而疾威,則身咎。」數十年來,上遊之欲威民甚矣,故任武健之吏以疾其威。 威之疾,至過於亂民,而民之亂未見其有瘳也。 著威之尤能者,或及其身少殺減而已。 嘯漁更持「非武健不勝,儒懦溺其職」之說,蓋本於《酷吏傳序》。 彼懦者固無適而可矣,嘯漁以儒儕之,是惡知儒效乎? 龔遂,詩儒也。 渤海之治,無愧誦《三百》焉爾。 孝經曰:「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 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於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是儒者之效也。 蓋地方雖極亂,亂民之敷,斷不及良民什一。 唯亂民氣聚,則良民無以自保。 官仇亂民而不得其道,則良民滋懼,亂民因得肆訛言以愚良民,而使之服從。 是良之從亂,皆官為之歐也。 儒者為政,必能聚良民之氣。 良民氣聚,則亂民勢孤,勢孤則撫脅從而鋤稔惡,可以惟我之所欲為而莫之梗。 久而成俗,則善建不拔、善抱不脫者矣。 且嘯漁所謂「非武健不勝」者,是勝民之說也。 官求勝民,民亦求勝官,官民爭勝無已,官必終於不勝。 官既不勝,則反事姑息,姑息以優亂民,所魚肉者唯良民而已。 可不為之寒心哉! 善乎班氏之志《刑法》也,曰:「『伯夷降典,折民惟刑』,言制禮以止刑,猶隄之防溢水也。 今隄防淩遲,禮制未立;饑寒並至,窮斯濫溢;豪桀擅私,為之囊橐,奸有所隱,則狃而寢廣:此刑之所以蕃也。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今承衰周暴秦之後,民既不畏,又曾不恥。 故俗之能吏以殺盜為威,專殺者勝任,奉法者不治,亂名傷製,不可勝條。 是以網密而奸不塞,刑著而民愈嫚,誠以禮樂關而刑不正也。」此固非今州縣所能舉,而亦今州縣所當知也。 伯山、石甫,皆與世臣善,皆負絕人之姿,善讀書,伯山尤習久。 世臣既見嘯漁文,謂其文不足重伯山,而深慮其誤來者。 伯山雖老矣,好善不倦,非不能受盡言人也。 故書復伯山,並以誶斯世真儒焉。 发布时间:2025-08-28 14:48:0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8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