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1 量变质变规律 内容: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 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希:“听之不闻曰希”。 大自然的语言虽然不能用耳朵听到,但它却能用事实讲话。 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我们必定有所启发。 所以,大自然的语言是至理之言。 飘风:龙卷风。 终朝:一早晨的时间。 龙卷风来去匆匆,一般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几分钟到几十分钟,最长时间不过几个小时。 暴风骤雨虽然来势凶猛,却不会超过一天就消失了。 这种自然现象,虽天地所为,但不会长久。 天地尚不能持久,何况于人呢? 这一节旨在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不能有激进行为,否则决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欲求证大道,须作长期持之不懈地努力,既要有诚心,又要有恒心。 行道也是这样,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 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决不是靠几个运动就能实现的。 大搞暴风骤雨式的形式主义,必然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故从事于道者: 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 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 所以,凡是从事于道的事业(悟道和行道)的人:所遵循的路线一定要合乎客观规律,应该得到的东西要随着正确思想的获得而获得,应该抛弃的东西也要随着错误观念的消失而消失。 你的人生道路和大道保持一致,道也乐意接纳你;你所取得的成果合乎客观规律,成果也正是你乐意得到的;你所抛弃的东西合乎自然法则,那么失去的东西也正是你乐意失去的。 这一节是说,不论修道行道,思想意识必须和大道保持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必然是你失去了必须失去的东西。 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事物要乐于抛弃。 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 得与失的关系是相反相成的。 信不足,有不信。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自见者,不明; 自是者,不彰; 自伐者,无功; 自衿者,不长。 “信不足,有不信”,是承上启下之句。 有些从事于道的事业的人,在得与失之间心思不定,信心不足。 “信不足”者,缺乏的是诚心;“有不信”者,是不顾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主观能动十性十。 以下五句就是具体说明不信者的主观行为和结果。 企:用脚尖站着。 虽有一时之高,但决不会持久。 跨:跨大步行走。 虽有一时之快,但是走不了多久必定要停下来。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不能顺其自然而急于求成,其结果是欲速则不达。 自见者,不明:修道者存自我,则不能明于大道;行道者存自我,则丧失民心。 自是者,不彰:修道者自以为是,道的境界得不到彰显;行道者自以为是,施政方针就得不到推广。 自伐者,无功:修道者自我炫耀,没有功德;行道者自我炫耀,名利之心抵消了功德。 自矜者,不长:修道者骄傲自满,功力就不会长进;行道者骄傲自满,就不可能取得新的成就。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 故有道者不处。 其:上文所列举的行为。 物:代词,在经文中有多处出现,有多重含义,当区别对待。 这里指常人。 这些行为,对从事于道的事业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无用的,因而也是有害的。 对此,常人都会感到厌恶,所以有道的人不采取这些方式。 本章揭示了量变质变规律,旨在说明,一切形式的主观、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 只有遵循由量变质变规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具有诚心和恒心,才能达到目的。 附:河上公、王弼本以“有不信”以上为一章,以下为一章,今从魏源本。 盖前半部分从正面论述“从事于道者”应该遵循的客观规律,后半部分则从反面加以论证。 发布时间:2025-08-29 11:41:4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8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