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 经部一 内容: ○经部总叙经禀圣裁,垂型万世,删定之旨,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 所论次者,诂经之说而已。 自汉京以后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学凡六变。 其初专门授受,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异,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闻,其学笃实谨严,及其弊也拘。 王弼、王肃稍持异议,流风所扇,或信或疑,越孔、贾、啖、赵以及北宋孙复、刘敞等,各自论说,不相统摄,及其弊也杂。 洛闽继起,道学大昌,摆落汉唐,独研义理,凡经师旧说,俱排斥以为不足信,其学务别是非,及其弊也悍(如王柏、吴澄攻驳经文,动辄删改之类)。 学脉旁分,攀缘日众,驱除异己,务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学见异不迁,及其弊也党(如《论语集注》误引包咸夏瑚商琏之说,张存中《四书通证》即阙此一条以讳其误。 又如王柏删《国风》三十二篇,许谦疑之,吴师道反以为非之类)。 主持太过,势有所偏,才辨聪明,激而横决,自明正德、嘉靖以后,其学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禅解经之类)。 空谈臆断,考证必疏,于是博雅之儒引古义以抵其隙,国初诸家,其学徵实不诬,及其弊也琐(如一字音训动辨数百言之类)。 要其归宿,则不过汉学、宋学两家互为胜负。 夫汉学具有根柢,讲学者以浅陋轻之,不足服汉儒也。 宋学具有精微,读书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 消融门户之见而各取所长,则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经义明矣。 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 今参稽众说,务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为十类:曰易、曰书、曰诗、曰礼、曰春秋、曰孝经、曰五经总义、曰四书、曰乐、曰小学。 ○易类一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 《诗》寓于风谣,《礼》寓于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 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 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 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 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 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 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 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 夫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则多戒占者,圣人之情,见乎词矣。 其馀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 今参校诸家,以因象立教者为宗,而其他《易》外别传者亦兼收以尽其变,各为条论,具列于左。 △《子夏易传》十一卷(内府藏本)旧本题卜子夏撰。 案说《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 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书。 《唐会要》载开元七年诏:子夏《易传》,近无习者,令儒官详定。 刘知几议曰:《汉志》《易》有十三家而无子夏作传者,至梁阮氏《七录》,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作。 然据《汉书》,《韩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为疑。 司马贞议亦曰案刘向《七略》有《子夏易传》,但此书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 荀勖《中经簿》云:《子夏传》四卷,或云丁宽。 是先达疑非子夏矣。 又《隋书经籍志》云:《子夏传》残阙,梁六卷,今二卷。 知其书错缪多矣。 又王俭《七志》引刘向《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 今题不称韩氏而载薛虞记,其质粗略,旨趣非远,无益后学云云。 是唐以前所谓《子夏传》,已为伪本。 晁说之《传易堂记》又称:今号为《子夏传》者,乃唐张弧之《易》(案弧唐末为大理寺评事,有《素履子》,别着录),是唐时又一伪本并行。 故宋《国史志》以《假托子夏易传》与《真子夏易传》两列其目,而《崇文总目》亦称此书篇第,略依王氏,决非卜子夏之文也。 朱彝尊《经义考》,证以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皆今本所无。 德明、鼎祚犹曰在张弧以前,应麟乃南宋末人,何以当日所见与今本又异? 然则今本又出伪托,不但非子夏书,亦并非张弧书矣。 流传既久,姑存以备一家云尔。 (谨案:唐徐坚《初学记》以太宗御制升列历代之前,盖臣子尊君之大义。 焦竑《国史经籍志》、朱彝尊《经义考》并踵前规。 臣等编摩《四库》,初亦恭录御定《易经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义》弁冕诸经。 仰蒙指示,命移冠国朝着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时代不淆。 圣度谦冲,酌中立宪,实为千古之大公。 谨恪遵彝训,仍托始于《子夏易传》,并发凡于此,着《四库》之通例焉。 又案:托名之书有知其赝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赝作之人者,不能一一归其时代,故《汉书艺文志》仍从其所托之时代为次。 今亦悉从其例。)△《周易郑康成注》一卷(通行本)宋王应麟编。 应麟,字伯厚,庆元人。 自署浚仪,盖其祖籍也。 淳祐元年进士,宝祐四年复中博学鸿词科。 官至礼部尚书兼给事中。 事迹具《宋史儒林传》。 案《隋志》载郑玄《周易注》九卷,又称郑玄、王弼二注,梁陈列于国学,齐代惟传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 然《新唐书》着录十卷,是唐时其书犹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 宋《崇文总目》惟载一卷,所存者仅《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四篇,馀皆散佚。 至《中兴书目》始不着录(案《中兴书目》今不传,此据冯椅《易学》所引),则亡于南北宋之间。 故晁说之、朱震尚能见其遗文,而淳熙以后诸儒即罕所称引也。 应麟始旁摭诸书,裒为此帙,经文异字,亦皆并存。 其无经文可缀者,则总录于末简。 又以玄注多言互体,并取《左传》,《礼记》,《周礼》,《正义》中论互体者八条,以类附焉。 考玄初从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从马融受费氏《易》,故其学出入于两家。 然要其大旨,费义居多,实为传《易》之正脉。 齐陆澄《与王俭书》曰:王弼注《易》,玄学之所宗。 今若崇儒,郑注不可废。 其论最笃。 唐初诏修《正义》,仍黜郑崇正,非达识也。 应麟能于散佚之馀,搜罗放失,以存汉《易》之一线,可谓笃志遗经,研心古义者矣。 近时惠栋别有考订之本,体例较密。 然经营创始,实自应麟,其捃拾之劳亦不可泯。 今并着于录,所以两存其功也。 (谨按:前代遗书后人重编者,如有所窜改增益,则从重编之时代,《曾子》、《子思子》之类是也。 如全辑旧文,则仍从原书之时代。 故此书虽宋人所辑,而列于汉代之次。 后皆仿此。)△《新本郑氏周易》三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惠栋编。 栋字定宇,长洲人。 初,王应麟辑郑玄《易注》一卷,其后人附刻《玉海》之末。 虽残章断句,尚颇见汉学之崖略,于经籍颇为有功。 然皆不着所出之书,又次序先后,间与经文不应,亦有遗漏未载者。 栋因其旧本,重为补正。 凡应麟书所已载者,一一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书,明其信而有徵,极为详核。 其次序先后,亦悉从经文釐定。 复搜采群籍,《上经》补二十八条,《下经》补十六条,《系辞传》补十四条,《说卦传》补二十二条,《序卦传》补七条,《杂卦传》补五条。 移应麟所附《易赞》一篇于卷端,删去所引诸经《正义》论互卦者八条。 而别据玄《周礼太师》注作《十二月爻辰图》,据玄《月令》注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附于卷末,以驳朱震《汉上易传》之误。 虽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密,实胜原书。 应麟固郑氏之功臣,栋之是编,亦可谓王氏之功臣矣。 △《陆氏易解》一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明姚士粦所辑吴陆绩《周易注》也。 《吴志》载绩所着有《易注》,不言卷数。 《隋书经籍志》有陆绩《周易注》十五卷。 《经典释文序录》作陆绩《周易述》十三卷,《会通》一卷。 《新、旧唐书志》所载卷数与《释文》同。 原本久佚,未详其孰是。 此本为《盐邑志林》所载,凡一百五十条。 朱彝尊《经义考》以为钞撮陆氏《释文》、李氏《集解》二书为之。 然此本采京氏《易》传注为多,而彝尊未之及。 又称其《经》文异诸家者,履帝位而不疚,疚作疾;明辨晳也,晳作逝;纳约自牖,牖作诱;三年克之,惫也,惫作备。 此本又皆无之。 岂所见别一本欤? 然彝尊明言《盐邑志林》,其故则不可详矣。 彝尊又言:曹溶曾见有三卷者。 然诸家着录,并无三卷之本。 殆京氏《易传》三卷,旧本题曰陆绩注。 溶偶观之未审,因误记误说也。 昔宋王应麟辑郑氏《易注》,为学者所重。 士粦此本,虽不及应麟搜讨之勤博,而掇拾残剩,存什一于千百,亦可以见陆氏《易注》之大略矣。 绩字公纪,吴郡人。 官至郁林太守,加偏将军。 事迹具《吴志》。 士粦字叔祥,海盐人。 十三而孤,年二十犹目不识丁。 寓居德清姜氏家,姜始授以句读,晚乃卓然自立,盖亦奇士云。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上、下经》注及《略例》,魏王弼撰。 《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晋韩康伯撰。 《隋书经籍志》以王、韩之书各着录,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辞注》作三卷。 《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载弼注七卷,盖合《略例》计之。 今本作十卷,则并韩书计之也。 考王俭《七志》,已称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传。 此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则并王、韩为一书,其来已久矣。 自郑玄传费直之学,始析《易传》以附经,至弼又更定之。 说者谓郑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 然郑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崇文总目》称存者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篇,则郑本尚以《文言》自为一传,所割以附经者,不过《彖传》、《象传》。 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经皆弼所更定,非郑氏之旧也。 每卷所题《乾传》第一、《泰传》第二、《噬嗑传》第三、《咸传》第四、《夬传》第五、《丰传》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为名。 据王应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 盖因毛氏《诗传》之体例,相沿既久,今亦仍旧文录之。 惟《经典释文》以《泰传》为《需传》,以《噬嗑传》为《随传》,与今本不同。 证以《开成石经》,一一与陆氏所述合。 当由后人以篇页不均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复追改焉。 其《略例》之注,为唐邢璹撰。 璹里籍无考,其结衔称四门助教。 案《唐书王鉷传》称为鸿胪少卿邢璹,子縡,以谋反诛。 则终于鸿胪少卿也。 《太平广记》载其奉使新罗,贼杀贾客百馀人,掠其珍货贡于朝。 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则至今附弼书以行。 陈振孙《书录解题》称: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释略例二字,文与此同,馀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一别本。 今则惟此本存,所谓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说《易》,源出费直。 直《易》今不可见,然荀爽《易》即费氏学,李鼎祚书尚颇载其遗说。 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刚柔,已与弼注略近。 但弼全废象数,又变本加厉耳。 平心而论,阐明义理,使《易》不杂于术数者,弼与康伯深为有功。 祖尚虚无,使《易》竟入于老庄者,弼与康伯亦不能无过。 瑕瑜不掩,是其定评。 诸儒偏好偏恶,皆门户之见,不足据也。 △《周易正义》十卷(内府刊本)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 《易》本卜筮之书,故末派寝流于谶纬。 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遂能排击汉儒,自标新学。 然《隋书经籍志》载晋扬州刺史顾夷等有《周易难王辅嗣义》一卷,《册府元龟》又载顾悦之(案悦之即顾夷之字)《难王弼易义》四十馀条,京口闵康之又申王难顾,是在当日已有异同。 王俭、颜延年以后,此扬彼抑,互诘不休。 至颖达等奉诏作疏,始专崇王注而众说皆废。 故《隋志》易类称:郑学寝微,今殆绝矣。 盖长孙无忌等作《志》之时,在《正义》既行之后也。 今观其书,如《复彖》七日来复,王偶用六日七分之说,则推明郑义之善。 《乾》九二利见大人,王不用利见九五之说,则驳诘郑义之非。 于见龙在田,时舍也,则曰《经》但云时舍,《注》曰必以时之通舍者,则辅嗣以通解舍,舍是通义也,而不疏舍之何以训通。 于天玄而地黄,则曰恐庄氏之言,非王本意,今所不取,而不言庄说之何以未允。 如斯之类,皆显然偏袒。 至《说卦传》之分阴分阳,韩注二四为阴,三五为阳,则曰辅嗣以为初上无阴阳定位,此注用王之说。 帝出乎震,韩氏无注,则曰《益卦》六二王用亨于帝,吉,辅嗣注云: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则辅嗣之意以此帝为天帝也。 是虽弼所未注者,亦委曲旁引以就之。 然疏家之体,主于诠解注文,不欲有所出入。 故皇侃《礼疏》或乖郑义,颖达至斥为狐不首丘,叶不归根,其墨守专门,固通例然也。 至于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不能如诸经《正义》根据典籍,源委粲然,则由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亦非考证之疏矣。 此书初名《义赞》,后诏改《正义》,然卷端又题曰《兼义》,未喻其故。 《序》称十四卷,《唐志》作十八卷,《书录解题》作十三卷。 此本十卷,乃与王韩注本同,殆后人从注本合并欤? △《周易集解》十七卷(内府藏本)唐李鼎祚撰。 鼎祚《唐书》无传,始末未详。 惟据《序》末结衔,知其官为秘书省着作郎。 据袁桷《清容居士集》载资州有鼎祚读书台知为资州人耳。 朱睦《序》称为秘阁学士,不知何据也。 其时代亦不可考。 《旧唐书经籍志》称录开元盛时四部诸书而不载是编,知为天宝以后人矣。 其书《新唐书艺文志》作十七卷,晁公武《读书志》曰: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无所亡失。 岂后人并之耶? 《经义考》引李焘之言,则曰:鼎祚《自序》止云十卷,无亡失也。 朱睦《序》作于嘉靖丁巳,亦云《自序》称十卷,与焘说同。 今所行毛晋汲古阁本乃作一十七卷,《序》中亦称王氏《略例》附于卷末,凡成一十八卷。 与诸家所说截然不同,殊滋疑窦。 今考《序》中称至如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经注《文言》,书之不尽,别撰《索隐》,错综根萌,音义两存,详之明矣云云,则《集解》本十卷,附《略例》一卷为十一卷,尚别有《索隐》六卷,共成十七卷。 《唐志》所载盖并《索隐》、《略例》数之,实非舛误。 至宋而《索隐》散佚,刊本又削去《略例》,仅存《集解》十卷,故与《唐志》不符。 至毛氏刊本,始析十卷为十七卷,以合《唐志》之文。 又改《序》中一十卷为一十八卷,以合附录《略例》一卷之数,故又与朱睦《序》不符。 盖自宋以来,均未究《序》中别撰《索隐》一语,故疑者误疑,改者误改。 即辨其本止十卷者,亦不能解《唐志》称十七卷之故,致愈说愈讹耳。 今详为考正,以祛将来之疑。 至十卷之本,今既未见,则姑仍以毛本着录。 盖篇帙分合,无关宏旨,固不必一一追改也。 其书仍用王弼本,惟以《序卦传》散缀六十四卦之首,盖用《毛诗》分冠《小序》之例。 所采凡子夏、孟喜、焦赣、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张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元、韩康伯、刘巘、何妥、崔憬、沈驎士、卢氏(案卢氏《周易注》《隋志》已佚其名)、崔观、伏曼容、孔颖达(案以上三十二家,朱睦序所考)、姚规、朱仰之、蔡景君(案以上三家,朱彝尊《经义考》所补考)等三十五家之说。 《自序》谓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 盖王学既盛,汉《易》遂亡,千百年后学者,得考见画卦之本旨者,惟赖此书之存耳。 是真可宝之古笈也。 △《周易口诀义》六卷(永乐大典本)唐史徵撰。 《崇文总目》曰:河南史徵,不详何代人。 晁公武《读书志》曰:田氏以为魏郑公撰,误。 陈振孙《书录解题》曰:三朝史志有其书,非唐则五代人。 避讳作证字。 《宋史艺文志》又作史文徽,盖以徽徵二字相近而讹。 别本作史之徵,则又以之文二字相近而讹耳。 今定为史徵,从《永乐大典》。 定为唐人,从朱彝尊《经义考》也。 《永乐大典》载徵《自序》云:但举宏机,纂其枢要,先以王注为宗,后约孔疏为理。 故《崇文总目》及晁氏《读书志》皆以为直钞注疏,以便讲习,故曰口诀。 今详考之,实不尽然。 如《乾彖》引周氏说,《大象》引宋衷说,《屯彖》引李氏说,《师彖》引陆绩说,六五引庄氏说,《谦》六五引张氏说,《贲大象》引王廙说,《颐大象》引荀爽说,《坎大象》引庄氏说,上六引虞氏说,《咸大象》引何妥说,《萃彖》引周宏正说,《升彖》引褚氏说,《井大象》引何妥说,《革彖》引宋衷说,《鼎彖》引何妥说,《震》九四引郑众说,《渐彖》引褚氏说,《大象》引侯果说,《困大象》引周宏正说,《兑大象》引郑众说,《渐》九五引陆绩说,多出孔颖达《疏》及李鼎祚《集解》之外。 又如《贲大象》所引王氏说,《颐大象》所引荀爽说,虽属集解所有,而其文互异。 《坎》上六所引虞翻说,则《集解》删削过略,此所载独详。 盖唐去六朝未远,《隋志》所载诸家之书犹有存者,故徵得以旁搜博引。 今阅年数百,旧籍佚亡,则遗文绪论,无一非吉光片羽矣。 近时惠栋作《九经古义》,余萧客葺《古经解钩沈》,于唐以前诸儒旧说,单辞只义,搜采至详,而此书所载,均未之及,信为难得之秘本。 虽其文义间涉拙滞,传写亦不免讹脱,而唐以前解《易》之书,《子夏传》既属伪撰,王应麟所辑郑玄注,姚士粦所辑陆绩注,亦非完书。 其实存于今者,京房、王弼、孔颖达、李鼎祚四家,及此书而五耳。 固好古者所宜宝重也。 徵《自序》作六卷,诸家书目并同。 今仅阙《豫》、《随》、《无妄》、《大壮》、《晋》、《暌》、《蹇》、《中孚》八卦,所佚无多。 仍编为六卷,存其旧焉。 △《周易举正》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旧本题唐郭京撰。 京不知何许人。 《崇文总目》称其官为苏州司户参军。 据《自序》言御注《孝经》,删定《月令》,则当为开元后人。 《序》称曾得王辅嗣、韩康伯手写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国学乡贡人等本,举正其谬。 凡所改定,以朱墨书别之。 其书《崇文总目》始着录,《书录解题》于宋咸《易补注》条下称咸得此书于欧阳修,是天圣、庆历间乃行于世也。 洪迈、李焘并以为信。 晁公武则谓以繇彖相正,有阙漏可推而知,托言得王韩手札及石经。 赵汝楳亦诋其挟王、韩之名以更古文。 王应麟又援《后汉书左雄传》职斯禄薄句,证其改《旅卦》斯字为亻斯之非。 近时惠栋作《九经古义》,驳之尤力。 今考是书,《唐志》不载。 李焘以为京开元后人,故所为书不得着录(按焘说见《文献通考》),然但可以解《旧书经籍志》耳。 若《新书艺文志》则唐末之书无不具列,岂因开元以后而遗之。 疑其书出宋人依托,非惟王韩手札不可信,并唐郭京之名亦在有无疑似之间也。 顾其所说,推究文义,往往近理。 故晁公武虽知其托名,而所进《易解》,乃多引用。 即朱子《本义》,于《坤象传》之履霜坚冰、《贲象传》之刚柔交错、《震彖传》之不丧匕鬯,亦颇从其说。 则亦未尝无可取矣。 晁公武《读书志》载京《原序》,称所改正者一百三十五处,二百七十三字。 而洪迈《容斋随笔》、赵汝楳《易序丛书》皆作一百三处。 今本所载《原序》,亦称差谬处一百三节。 则晁氏所云,殆为疏舛。 又原本称别以朱墨,盖用《经典释文》之例。 今所行本已全以墨书,盖非其旧。 以非宏旨之所系,故仍从近刻焉。 发布时间:2025-09-02 18:29:1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9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