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五 经部五 内容: ○易类五△《周易大全》二十四卷(内府藏本)明胡广等奉敕撰。 考《明成祖实录》,永乐十二年十一月甲寅,命行在翰林院学士胡广、侍讲杨荣、金幼孜修《五经四书大全》,十三年九月告成。 成祖亲制《序》,弁之卷首,命礼部刊赐天下。 赐胡广等钞币有差,仍赐宴于礼部。 同时预纂修者,自广、荣、幼孜外,尚有翰林编修叶时中等三十九人。 此其《五经》之首也。 朱彝尊《经义考》谓广等就前儒成编,杂为钞录,而去其姓名。 《易》则取诸天台、鄱阳二董氏,双湖、云峰二胡氏,于诸书外未寓目者至多云云。 天台董氏者,董楷之《周易传义附录》。 鄱阳董氏者,董真卿之《周易会通》。 双湖胡氏者,胡一桂之《周易本义附录纂疏》。 云峰胡氏者,胡炳文之《周易本义通释》也。 今勘验旧文,一一符合。 彝尊所论,未可谓之苛求。 然董楷、胡一桂、胡炳文笃守朱子,其说颇谨严。 董真卿则以程、朱为主而博采诸家以翼之,其说颇为赅备。 取材于四家之书,而刊除重复,勒为一编,虽不免守匮抱残,要其宗旨则尚可谓不失其正。 且二百馀年以此取士,一代之令甲在焉。 录存其书,见有明儒者之经学,其初之不敢放轶者由于此,其后之不免固陋者亦由于此。 郑晓《今言》曰:洪武开科,《五经》皆主古注疏及宋儒。 《易》,程、朱。 《书》,蔡。 《诗》,朱。 《春秋》,《左》、《公羊》、《穀梁》,程、胡、张。 《礼记》,陈。 后乃尽弃注疏,不知始于何时。 或曰始于颁《五经大全》时,以为诸家说优者采入故耳。 然古注疏终不可废也。 是当明盛时,识者已忧其弊矣。 观于是编,未始非千古得失之林也。 △《易经蒙引》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蔡清撰。 清字介夫,号虚斋,晋江人。 成化甲辰进士。 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 事迹具《明史儒林传》。 是书专以发明朱子《本义》为主,故其体例以《本义》与《经》文并书。 但于《本义》每条之首加一圈以示别,盖尊之亚于《经》也。 然实多与《本义》异同。 如《经》分上、下,朱子云:以其简袠重大,故分为上、下二篇。 清则云:六十四卦何以不三十二卦为《上经》,三十二卦为《下经》,而乃《上经》三十卦,《下经》三十四卦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朱子云:用九是诸卦百九十二阳爻之通例,见群龙无首是此卦六爻皆用九者之占辞。 清则云:孔子《象传》及《文言》,节节皆是主六爻皆用九者言,但《本义》不主此说。 又云:若依朱子之说,则于用九之下又当添六爻皆用九者一句。 知至至之,知终终之,朱子说:上句知字重,下句终字重。 清则云:此未必是本文之意。 本文下句一知字,岂偶然哉! 岂姑以对上句而无所当哉! 其他不肯委曲附和,大率类此。 朱子不全从程《传》,而能发明程《传》者莫若朱子。 清不全从《本义》,而能发明《本义》者莫若清。 醇儒心得之学,所由与争门户者异欤! △《读易馀言》五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明崔铣撰。 铣字仲凫,一字子锺,安阳人。 弘治乙丑进士。 官至南京礼部侍郎。 谥文敬。 事迹具《明史儒林传》。 是书以程《传》为主,而兼采王弼、吴澄之说,与朱子《本义》颇有异同。 大旨舍象数而阐义理,故谓陈抟所传图象皆衍术数,与《易》无干。 诸儒卦变之说亦支离无取。 其《上经卦略》、《下经卦略》、《大象说》皆但标卦名,不载《经》文,《系辞辑》、《说卦训》则备录《传》文。 盖书非一时所着,故体例偶殊。 且《经》有卦名,而《系辞》、《说卦》则无章名,其势亦不能不异也。 惟删《说卦广象》八章,而别以蔡清之说增损之。 又《序卦》、《杂卦》、《文言》三传一概从删,则未免改经之嫌。 要其笃实近理,固不失为洛、闽之传矣。 朱彝尊《经义考》载铣《读易馀言》五卷,又载铣《易大象说》一卷。 考此书第三卷即《大象说》,彝尊以其别本单行,遂析为二,偶未考也。 今附着于此,不更复出焉。 △《易学启蒙意见》五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明韩邦奇撰。 邦奇字汝节,朝邑人。 正德戊辰进士。 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谥恭简。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编因朱子《易学启蒙》而阐明其说。 一卷曰《本图书》,二卷曰《原卦画》,皆推演邵氏之学,详为图解。 三卷曰《明蓍策》,亦发明古法,而附论近世后二变不挂之误。 四卷曰《考占变》,述六爻不变及六爻递变之旧例。 五卷曰《七占》,凡六爻不变、六爻俱变及一爻变者皆仍其旧,其二爻三爻四爻五爻变者则别立新法以占之。 所列卦图,皆以一卦变六十四卦,与焦延寿《易林》同。 然其宗旨则宋儒之《易》,非汉儒之《易》也。 △《易经存疑》十二卷(福建巡抚采进本)明林希元撰。 希元字茂贞,号次崖,同安人。 正德丁丑进士。 官至广东提学佥事。 见《自序》及王慎中《序》。 《泉州府志》称官至大理寺丞,误也。 《明史儒林传》附载《蔡清传》中。 是书用注疏本。 其解经一以朱子《本义》为主,多引用蔡清《蒙引》。 故杨时乔《周易古今文》谓其继《蒙引》而作,微有异同。 其曰《存疑》者,洪朝选《序》谓其存朱子之疑以羽翼程、朱之《传》、《义》也。 《自序》谓:今必下视程、朱,则吾之说焉能有易于彼。 无已则上宗郑、贾,郑、贾之说其可施于今乎? 盖其书本为科举之学,故主于祧汉而尊宋。 然研究义理,持论谨严,比古经师则不足,要犹愈于剽窃庸肤为时文弋获之术者。 盖正、嘉以前儒者犹近笃实也。 原刻漫漶,此本为乾隆壬戌其裔孙廷玣所刻。 旧有王慎中、洪朝选二《序》,载朱彝尊《经义考》,廷玣删之。 所言皆无大发明,今亦不复补录焉。 △《周易辨录》四卷(山东巡抚采进本)明杨爵撰。 爵字伯修,富平人。 嘉靖己丑进士。 官至山东道监察御史。 以上疏极论符瑞,下诏狱系,七年始得释。 事迹具《明史》本传。 其书前有《自序》,题嘉靖二十四年乙巳,盖即其与周怡、刘魁等在狱中讲论所作,故取《系辞》困德之辨一语为名。 《明史》本传作《周易辨说》,其名小异。 然《艺文志》仍作《周易辨录》,盖刊本字误也。 所释惟六十四卦,每卦惟载《上、下经》卦辞。 然其训解则六爻及《彖传》、《象传》皆兼及之,特不列其文耳。 其说多以人事为主,颇剀切着明。 盖以正直之操,处杌陧之会,幽居远念,寄托良深,有未可以经生常义律之者。 然自始至终,无一字之怨尤,其所以为纯臣欤? △《易象钞》四卷(两淮盐政采进本)明胡居仁撰。 居仁字叔心,号敬斋,馀干人,事迹具《明史儒林传》。 是书前有居仁《自序》,称:读《易》二十年,有所得辄钞积之,手订成帙,取先儒图书论说合于心得者录之。 三卷以下则皆与人论《易》往复劄记及自记所学,又为隐括歌辞以举其要。 居仁之学虽出于吴与弼,而笃实则远过其师。 故在明代,与曹端、薛瑄俱号醇儒。 所着《居业录》,至今称道学正宗。 其说《易》亦简明确切,不涉支离玄渺之谈。 考万历乙酉御史李颐《请以居仁从祀孔子庙庭疏》,称所着有《易传》、《春秋传》,今颇散佚失次。 朱彝尊《经义考》载有居仁《易通解》,注曰未见,而不载此书,岂此书一名《易通解》欤? 然李颐时已称散佚失次,何以此本独完? 疑后人裒其绪言,重为编次,非居仁手着也。 △《周易象旨决录》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熊过撰。 过字叔仁,号南沙,富顺人。 嘉靖己丑进士。 官至礼部祠祭司郎中。 《明史文苑传》附载《陈束传》中,称过及陈束、王慎中、唐顺之、赵时春、任瀚、李开先、吕高为嘉靖八才子,然过研思经训,实不止以文章名。 是书据过《自序》,初名《易象旨》,后遂加《决录》之名。 案《三辅决录》,名始赵岐,而命名之义,古无传说。 以意推之,盖定本之谓也。 《自序》又称初闻闽人蔡清善为《易》,购得其书,惟开陈宗义,不及象,于是稍记疑者为赘言。 辛丑谪入滇,晤杨慎,劝成此书。 盖初读宋《易》,觉不合,乃去而为汉《易》,故其说以象为主。 考《左传》韩起适鲁,见《易象》、《春秋》,古人既以象名,知象为《易》之本旨。 故《系辞传》曰: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 王弼以下变而谈理,陈抟以下变而言数,所谓各明一义者也。 后人并而一之,概称象数。 于是喜为杳冥之说者并而扫之,乃讳言象数。 明人之《易》,言数者入道家,言理者入释氏,职是故矣。 过作此书,虽未能全复汉学,而义必考古,实胜支离恍惚之谈。 其据旧说以证今文者,凡证字一百有一,证音三十有八,证句二十有六,证脱字七十有九,证衍文三十,证当移置者三十有二,证旧以不误为误者三。 所据之书,如郭京之伪托旧本、吴澄之妄改古经者,概用引援,不免轻信。 又如《坤卦小象》,但知《魏志》之作初六履霜,不知《后汉书》之实作履霜坚冰,亦间有未审。 然皆据前文,非由臆撰。 又但注某字据某书,当作某,亦不敢擅更一字,犹属谨严。 在明人《易》说之中,固卓然翘楚矣。 △《易象钩解》四卷(两淮马裕家藏本)明陈士元撰。 士元字心叔,应城人。 嘉靖甲辰进士。 官至滦州知州。 是编专阐《经》文取象之义。 前有士元《自序》,称:朱晦菴、张南轩善谈《易》者,皆谓互体、五行、纳甲、飞伏之类俱不可废。 盖文、周彖爻,虽非后世纬数琐碎,而道则无不冒焉。 传注者惟以虚玄之旨例之,有遗论矣。 其《履卦》注又曰京房之学授受有自,今之学士大夫摈斥不取。 使圣人不因卜筮而作《易》,惟欲立言垂训,则画卦揲蓍何为哉? 朱子曰:《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来,而其为说必已具于太卜之官,今不可复考,亦不可谓象为假设。 然则京氏之学安知非太卜所藏者耶云云。 案太卜之法虽不可考,然《左传》所载变爻、互体诸占,犹可以见其崖略。 汉《易》自田何以下无异说。 孟喜六日七分之学,云出田王孙,而田王孙之徒以为非。 焦赣直日用事之例,云出孟喜,而孟喜之徒又以为非。 刘向校书,亦云惟京氏为异党。 《汉书儒林传》源委秩然,可以覆案。 京氏书虽多散佚,而《易传》三卷犹存,其占法亦大概可考,与《左传》所载迥殊。 士元以京氏《易》当太卜所藏,殊为无据。 且京氏之法绝不主象,引以为明象之证,亦失其真。 然其谓《易》以卜筮为用,卜筮以象为宗,则深有合于作《易》之本旨。 故所论虽或穿凿,而黎然有当者为多,要胜于虚谈名理、荒蔑古义者矣。 是书每卷标目之下皆题《归云别集》,卷数自五十八至六十一。 盖当时编入全集,如李石《方舟集》收《易互体》之例。 其《序》又称往为《汇解》二卷,括其大凡。 考《明史艺文志》,载士元《易象钩解》四卷,《易象汇解》二卷,则《汇解》亦发明象学者。 今以未见其书,故不着录焉。 △《周易集注》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来知德撰。 知德字矣鲜,梁山人。 嘉靖壬子举人。 万历三十年总督王象乾、巡抚郭子章荐授翰林院待诏。 知德以老疾辞,诏以所授官致仕。 事迹具《明史儒林传》。 知德自乡举之后,即移居万县深山中,精思《易》理。 自隆庆庚午至万历戊戌,阅二十九年而成此书。 其立说专取《系辞》中错综其数以论《易》象,而以《杂卦》治之。 错者阴阳对错,如《先天圆图》《乾》错《坤》,《坎》错《离》,八卦相错是也。 综者一上一下,如《屯》、《蒙》之类本是一卦,在下为屯,在上为蒙,载之文王《序卦》是也。 其论错有四正错,有四隅错。 论综有四正综,有四隅综。 有以正综隅,有以隅综正。 其论象,有卦情之象,有卦画之象,有大象之象,有中爻之象,有错卦之象,有综卦之象,有爻变之象,有占中之象。 其注皆先释象义、字义及错综义,然后训本卦本爻正意。 皆由冥心力索,得其端倪,因而参互旁通,自成一说,当时推为绝学。 然《上、下经》各十八卦本之旧说,而所说中爻之象亦即汉以来互体之法,特知德纵横推阐,专明斯义,较先儒为详尽耳。 其《自序》乃高自位置,至谓孔子没后而《易》亡,二千年有如长夜。 岂非伏处村塾,不尽睹遗文秘籍之传,不尽闻老师宿儒之论,师心自悟,偶有所得,遽夜郎自大哉? 故百馀年来,信其说者颇多,攻其说者亦不少。 然《易》道渊深,包罗众义,随得一隙而入,皆能宛转关通,有所阐发,亦不必尽以支离繁碎斥也。 △《读易纪闻》六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明张献翼撰。 献翼字幼于,昆山人。 后更名敉,嘉靖中国子监生。 《明史文苑传》附见《皇甫涍传》末。 此书乃其早年读书上方山中所着。 献翼放诞不羁,言行诡异,殆有狂易之疾。 而其说《易》乃平正通达,笃实不支,祧庄老之玄虚,阐程朱之义理,凡吉凶、悔吝、进退、存亡足为人事之鉴者,多所发明,得圣人示戒之旨。 朱彝尊《经义考》载献翼《易》注凡五种,惟《读易韵考》注存。 其《读易约说》三卷、《易杂说》二卷、《读易臆说》二卷及此书六卷,均注曰未见。 今蒐采遗编,惟得《读易韵考》及此书。 《韵考》纰漏殊甚,如盲谈黑白,聋辨宫商,已别存目。 此书不载经文,但逐节拈说,有如劄记之体。 《江南通志文苑传》称献翼好《易》,十年中笺注凡三易。 盖亦积渐研思而始就者。 殆中年笃志之时,犹未颓然自放欤? △《八白易传》十六卷(湖北巡抚采进本)明叶山撰。 山字八白,里贯未详。 《经义考》引张云章之言曰:八白本末无所考见,详其《自序》,当是一老诸生。 是书屡易其稿,《自序》凡四。 其《初序》略云予十岁读《周易》,越十年能厌学究语。 又十四年为嘉靖丁卯,又六年从鹿田精舍见杨诚斋《易传》,又九年为今壬子云云。 《再序》题癸丑六月。 《三序》题丁巳三月。 《四序》题嘉靖三十九年七月。 考壬子为嘉靖三十一年,由壬子逆数十六年,当为丁酉。 《序》云丁卯者,由原本酉字用古体作,故传写误也。 据其所言,此书始于壬子,迄于庚申,凡九年而蒇事。 以《初序》年月考之,山当生于弘治十七年甲子。 至庚申书成时,年已五十七矣。 其书专释六十四卦爻词,而于《彖》、《象》、《文言》、十翼皆不之及。 大旨以诚斋《易传》为主,出入子史,佐以博辨。 盖借《易》以言人事,不必尽为《经》义之所有,然其所言亦往往可以昭法戒也。 △《洗心斋读易述》十七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明潘士藻撰。 士藻字去华,号雪松,婺源人。 万历癸未进士。 官至尚宝司少卿。 事迹附见《明史李沂传》。 其书《上、下经》十卷,《系辞》至《杂卦》七卷。 每条皆先发己意,而采缀诸儒之说于后。 前有焦竑《序》,称主理莫备于房审权,主象莫备于李鼎祚,士藻裒而择之。 则所据旧说,惟采《周易义海》、《周易集解》二书。 然大旨多主于义理,故取《义海》者较多,《集解》所载如虞翻、干宝诸家涉于象数者,率置不录。 盖以房书为主,而李书辅之也。 案《义海》一百卷久佚,今所存者乃李衡《撮要》十五卷,非其旧本。 竑《序》云云,岂万历中旧本犹存耶? 然《宋志》已不着录,陈振孙《书录解题》亦云:仅见四卷。 其一百卷者未见,士藻安得而见之,竑殆夸饰之词。 然衡所编者其源本出于房氏,即谓之房氏书亦可也。 △《像象管见》九卷(内府藏本)明钱一本撰。 一本字国瑞,武进人。 万历癸未进士。 官至福建道监察御史,以建言罢归。 天启初追赠太仆寺卿。 事迹具《明史》本传。 一本研究六经,尤邃于《易》。 是书不取京、焦、管、郭之说,亦不取陈抟、李之才之义,惟即卦爻以求象,即象以明人事,故曰像象。 象者天道,像其象者尽人合天之道也。 大旨谓由辞得象而后无虚悬说理之病,知象为像而后有神明默成之学,而深辟言象遗理,言理遗象,仿佛其象而仍不知所以为象之弊。 虽间有支蔓而笃实近理者为多。 自称用力几二十年,亦可谓笃志矣。 △《周易劄记》三卷(山东巡抚采进本)明逯中立撰。 中立字与权,号确斋,聊城人。 万历己丑进士。 由行人擢给事中,以建言贬陕西按察使司知事。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明史艺文志》不着录,朱彝尊《经义考》亦不载。 盖当时编次无法,与其《两垣奏议》合为一书,故录经解者无自而着其名也。 其书首为《启蒙集略》,次分《上经》为一卷,《下经》为一卷,《系辞》以下为一卷。 不载《经》文,但标卦名、篇名。 随笔记录,采之诸家者为多。 其以己意论着者仅十之四五。 然去取颇为精审,大旨以义理为主,不失纯正。 至《中孚》、《复》、《姤》诸卦,亦参用《易纬》卦气起《中孚》及一卦值六日七分之说。 盖平心论义,不立门户之见者也。 △《周易易简说》三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高攀龙撰。 攀龙字云从,无锡人。 万历己丑进士。 官至左都御史。 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诠解《易》义,每条不过数言。 《自序》云:其知易知,其能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 又曰:五经注于后儒,《易》注于夫子,说《易》者明夫子之言而《易》明矣。 是其着书大旨也。 攀龙之学,出入朱、陆之间,故以心言《易》。 然其说曰天下有非《易》之心,而无非心之《易》,是故贵于学也。 学也者,知非《易》则非心,非心则非《易》。 《易》则吉,非《易》则凶悔吝云云,则其说主于学《易》以检心,非如杨简、王宗传等引《易》以归心学,引心学以归禅学,务屏弃象数,离绝事物,遁于恍惚窅冥以为不传之秘也。 是固不得谓以心言《易》为攀龙之失矣。 △《易义古象通》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魏濬撰。 濬字苍水,松溪人。 万历甲辰进士。 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 是书前有《明象总论》八篇,一曰《原古象》,二曰《理传象》,三曰《八卦正象》,四曰《六爻位》,五曰《卦爻画》,六曰《卦变》,七曰《互体》,八曰《反对动爻》。 大旨谓文、周之《易》即象着理,孔子之《易》以理明象。 又于汉、魏、晋、唐诸人所论象义,取其近正者,故名《古象通》。 而冠以易义,言即象以通义也。 朱彝尊《经义考》改曰《周易古象通》,则与濬名书之意不合矣。 明自万历以后经学弥荒,笃实者局于文句,无所发明;高明者骛于玄虚,流为恣肆。 濬独能博考旧文,兼存古义。 在尔时说《易》之家,譬以不食之硕果,殆庶几焉。 △《周易像象述》五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明吴桂森撰。 桂森字叔美,无锡人。 万历丙辰岁贡生。 尝从顾宪成、高攀龙讲学东林。 又从武进钱一本学《易》。 一本尝着《像象管见》诸书,桂森本其意而推阐之,以成是书,名曰《像象述》,明师承也。 《经》文用注疏之本,惟删其卦首六画。 卷首列《像象金针》一篇,标举大旨。 卷中所注皆一字一句,究寻义理,颇有新意可参。 据桂森《自序》,是书成于天启乙丑,其上方朱字评语,称景逸高先生批者,高攀龙笔。 称钱师批者,钱一本笔也。 考攀龙以天启丙寅家居时闻逮自裁。 乙丑在前一年,当犹及见。 一本在万历中为御史,建言黜死。 天启辛酉已追赠太仆寺少卿,不应及见此书。 盖桂森以万历丁巳从一本于龟山,此书业已属草,《自序》所谓间有所述以呈先生,先生为面订之,惜未及半而先生曳杖是也。 然则桂森是书,具有渊源,非师心自用者矣。 △《易用》五卷(福建巡抚采进本)明陈祖念撰。 祖念字修甫,连江人。 陈第子也。 第所着《毛诗古音考》、《屈宋古音义》,发明引证,一洗吴棫诸家之陋,于韵学为大有功。 而所作《伏羲图赞》则支离穿凿,一无可取。 祖念学不及其父,而说《易》乃胜其父。 其书不载《经》文,但于每卦详论其义。 《系辞》诸传则各标章目而诠释之。 其每卦之论,皆逐爻寻理,务以切于人事为主,故名曰《用》。 前有《原序》曰义理无穷,非言之所能尽。 故传注于汉,疏义于唐,议论于宋,日起而日变,而《易》之用则随时随事可以自察。 是以君子居则观象玩辞,动则观变玩占,圣人所以言《易》者,如是而已。 《传》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朱文公言:人能取《易》一卦若一爻熟读而深玩之,推于事而反于身,则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无所求而不得,无所处而不当。 此则致用、利用之义也云云。 其《序》后半佚脱,不知谁作。 然一书大旨,具在于斯矣。 每卦之末,率总论取象之义,多采互体之说。 盖其学于汉儒、宋儒无所偏附云。 △《易象正》十六卷(福建巡抚采进本)明黄道周撰。 道周字幼元,一字螭若,漳浦人。 天启壬戌进士。 崇祯中官至少詹事。 明亡后,为唐王聿键礼部尚书,督师出婺源。 师溃被执,不屈死。 事迹具《明史》本传。 乾隆乙未赐谥忠端。 此书孟应春谓崇祯庚辰道周在西库始创为之,成二十四图。 逮过北寺,毒痛之下,指节初续,又为《六十四象正》。 刘履丁则云,三十年前道周即有《易本象》八卷,《畴象》八卷。 盖是书之稿本也。 道周初作《三易洞玑》,以卦图推休咎,而未及于诸爻之变象。 是编则于每卦六爻皆即之卦以观其变。 盖即《左氏内、外传》所列古占法也。 其《自序》曰:凡《易》自《春秋》、《左》、《国》暨两汉名儒皆就动爻以论之,虞、王而下始就本卦正应以观攻取,只论阴阳刚柔,不分七八九六。 虽《易》有刚柔杂居之文,而卦无不动玩占之理。 《象正》专就动爻以明之。 此其述作之大旨。 前列《目次》一卷,则以汉人分爻直日之法,按文王之卦序,以推历代之治乱。 后二卷则以《河图》、《洛书》之数自相乘除,为三十五图。 其《诗斗差图》、《诗斗差退限图》、《诗元命图》、《春秋元命图》,则本汉人纬书四始五际之说而别衍之以为推测之术,与所着《三易洞玑》相为表里。 虽其以《大传》所释十一爻俱为明之卦而作,未免附会。 故朱朝瑛曰:《易象正》,道周之自为《易》也。 孔子之所不尽言,言之不尽意者也。 然引伸触类,要亦《易》之一隅。 宋儒沈该之《易传》,都絜之《易变体义》,皆发明之卦,与是书体例相似。 而是书则每爻之下先列本卦之《彖辞》,次列本卦之《象辞》,然后列本爻之《象辞》,与沈氏、都氏之书又各不同。 存之以为二家之外传,亦无不可也。 (案:此书及《三易洞玑》皆邵氏《皇极经世》之支流也。 《三易洞玑》全推衍于《易》外,故入之数学。 此及倪元璐《易内外仪》,有轇轕于《易》外者,犹有据经起义发挥于《易》中者。 且皆忠节之士,当因人以重其书。 故此二编仍附录于《经部》焉,非通例也。)△《皃易内仪以》六卷、《皃易外仪》十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倪元璐撰。 元璐字玉汝,上虞人。 天启壬戌进士。 历官户部尚书,兼礼部尚书、翰林学士。 崇祯甲申殉难。 世祖章皇帝赐谥文贞。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内仪以》专以《大象》释经,每卦列卦爻辞至《大象》而止。 以六十四卦《大象》俱有以字,以之为言用也,故以名书。 《外仪》则有《原始》、《正言》、《能事》、《尽利》、《曲成》、《申命》六目,而又别为小目以纪之。 皆取《系辞》中字义名篇,篇各有图。 朱彝尊《经义考》曰:倪氏元璐《皃易内仪》六卷,《外仪》十五卷。 《内仪》之下无以字。 然此编为当时刊本,实有以字,则《经义考》误脱也。 其名《皃易》者,蒋雯阶《序》谓:公作《皃易》,皃者,姓也。 考《说文》倪、皃本二字,惟《汉书皃宽传》皃与倪同,则是古字本可通用。 然考元璐《自序》实作孩始之义,其文甚明。 则雯阶不免于附会。 万历中紫溪、苏濬已先有《儿易》,岂亦寓姓乎。 元璐是书,作于明运阽危之日,故其说大抵忧时感世,借《易》以抒其意,不必尽为经义之所有。 然《易》兴于中古,而作《易》者有忧患。 其书不尽言,其言不尽意,而引伸触类,其理要无不包。 《春秋繁露》,其言不尽比附《春秋》,而儒者至今尊用之,为其大义与《春秋》相发明也。 元璐是书,可作是观,盖与黄道周《三易洞玑》等书同为依《经》立训者也。 其人足并传,其言亦足并传。 必以章句训诂核其离合,则细矣。 △《卦变考略》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董守谕撰。 守谕字次公,鄞县人。 天启甲子举人。 是书成于崇祯癸未。 大旨以卦变之说出于汉学,程子始废斥之。 朱子谓伊川不信卦变,故于柔来文刚等处无依据,于是兼采其说,又以意变之,凡十九卦,今《本义》第九图是也。 然朱子《上经》释变卦者九,唯《讼卦》与《卦变》图同。 馀则如《随》自《困》、《噬嗑》、《未济》来,据图则自《否》、《泰》来。 《下经》释变卦者十,唯《晋卦》与图同。 馀则如《复》变《师》、《姤》变《同人》之类,例以《复》初上为《师》之二,《复》二下为《师》之初,《姤》初上为《同人》之二,《姤》二下为《同人》之初,及与初九变为初爻之八,初六变为初爻之七,皆不免前后异例。 于是上考郎顗、京房、蜀才、虞翻诸家之说,定为此图。 每卦皆参列古法,断以己意。 宋元诸儒以及明来知德之属亦参考焉。 其言率有根据,不同他家之穿凿。 其证以《彖》文,虽不免有所附会。 然如谓《屯》本《坎》卦,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为刚柔始交。 《比》本《师卦》,一阳居二,则为师众所宗,故为《师》。 变而居五则为天下所附,故为《比》。 《谦卦》《乾》之上九来居《坤》三,是天道下济而光明。 《坤》之六三上升《乾》位,是地道卑而上行。 《豫卦》《复》初变五体《比》象,故利建侯。 《复》初升二体《师》象,故利行师。 于《经》文亦往往巧合。 惟其篇末有曰:或谓变乃《易》中之一义,非画卦作《易》之本旨,愚独以为不然。 则主持未免太过。 夫《乾》、《坤》之生六子,犹阴阳之生五行也。 其配而为六十四卦,犹干支之配为甲子也。 其因卦而推奇偶之变,犹干支相配而推冲合制化也。 驳卦变者谓不应先有某卦,后有某卦,是犹谈五行者谓水生于庚辛,不化于丙辛。 火生于甲乙,不化于戊癸也。 主卦变者以此为作《易》之本,六十四卦皆自此来,是又犹以化气为本气,亦乖五行相生之旨矣。 故卦变之说不可谓非《易》之一义,亦不可谓为本义。 汉以来儒者相传,要必有取,并存以备参考可矣。 △《古周易订诂》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何楷撰。 楷字元子,晋江人。 天启乙丑进士。 官至吏科给事中。 唐王聿键起兵于闽,以为礼部尚书。 旋为郑芝龙所轧,愤恚而卒。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成于崇祯癸酉,盖其筦榷江南时所作。 卷末附以《答客问》一篇,借诂经以言时事也。 观其《自序》,论分《经》合《传》之非古,然复引魏淳于俊对高贵乡公语,则又未始不以分附为便。 故其前分《上、下经》为六卷,而《彖》、《象》、《系辞》诸《传》之文仍随卦分列,犹祖费直之意。 而七卷后则仍列《十翼》原文,以还田何之旧。 盖分《经》分《传》以存古本,而《经》下所列《十翼》之文则引以互证,故皆低一格书之,以别于后之正文。 其仍以古周易标目,盖以是也。 惟于《上、下经》内又别立初、中、终诸名,则自我作古耳。 楷之学,虽博而不精。 然取材宏富,汉晋以来之旧说,杂采并陈,不株守一家之言。 又辞必有据,亦不为悬空臆断、穿凿附会之说,每可以见先儒之馀绪。 明人经解,空疏者多,弃短取长,不得已而思其次,楷书犹足备采择者,正不可以驳杂废矣。 △《周易玩辞困学记》十五卷(山东巡抚采进本)明张次仲撰。 次仲字元岵,海宁人。 天启辛酉举人。 是书前有《自序》,谓赋性颛愚,不敢侈谈象数,又雅不信谶纬之说。 惟于语言文字间求其谛当有益身心者,辄便疏录。 岁久成帙。 经二十馀年,凡六七易稿而后成,持论最为笃实。 于《乾卦》遵用王弼本,以便解诂,而仍列郑康成本于简端。 前集诸儒之论及己论数十条为《读易大意》。 其所论辨,如谓八卦因重之法,自十六、三十二以至六十四,卦变某卦自某卦而来,皆夫子所不言。 《河图》、《洛书》之外,别无他图,后人依托夫子之言而支离蔓衍。 又谓一卦六爻如主伯亚旅,无此以为君子,彼以为小人,反背错综之理。 盖扫除轇轕之说,独以义理为宗者。 虽尽废诸家义例,未免开臆断之门。 然其尽废诸图,则实有劖削榛芜之力。 且大旨切于人事,于学者较为有裨。 视绘画连篇,徒类算经、奕谱,而《易》理转置不讲者,胜之远矣。 发布时间:2025-09-03 12:09:3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9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