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十 经部二十 内容: ○礼类二△《仪礼注疏》十七卷(内府藏本)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仪礼》出残阙之馀,汉代所传,凡有三本。 一曰戴德本,以《冠礼》第一,《昏礼》第二,《相见》第三,《士丧》第四,《既夕》第五,《士虞》第六,《特牲》第七,《少牢》第八,《有司彻》第九,《乡饮酒》第十,《乡射》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 一曰戴圣本,亦以《冠礼》第一,《昏礼》第二,《相见》第三,其下则《乡饮》第四,《乡射》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第七,《士虞》第八,《丧服》第九,《特牲》第十,《少牢》第十一,《有司彻》第十二,《士丧》第十三,《既夕》第十四,《聘礼》第十五,《公食》第十六,《觐礼》第十七。 一曰刘向《别录》本,即郑氏所注。 贾公彦《疏》谓:《别录》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故郑用之。 二戴尊卑吉凶杂乱,故郑不从之也。 其《经》文亦有二本。 高堂生所传者,谓之今文。 鲁恭王坏孔子宅,得亡《仪礼》五十六篇,其字皆以篆书之,谓之古文。 玄注参用二本。 其从今文而不从古文者,则今文大书,古文附注,《士冠礼》闑西阈外句注古文闑为{埶木},阈为蹙是也。 从古文而不从今文者,则古文大书,今文附注,《士冠礼》醴辞孝友时格句注今文格为嘏是也。 其书自玄以前,绝无注本。 玄后有王肃《注》十七卷,见于《隋志》。 然贾公彦《序》称《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后郑而已。 则唐初肃书已佚也。 为之义疏者有沈重,见于《北史》;又有无名氏二家,见于《隋志》:然皆不传。 故贾公彦仅据齐黄庆、隋李孟悊二家之《疏》,定为今本。 其书自明以来,刻本舛讹殊甚。 顾炎武《日知录》曰:万历北监本《十三经》中,《仪礼》脱误尤多。 《士昏礼》脱婿授绥,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一节十四字,赖有长安《石经》,据以补此一节,而其《注》、《疏》遂亡。 《乡射礼》脱士鹿中翿旌以获七字,《士虞礼》脱哭止,告事毕,宾出七字。 《特牲馈食礼》脱举觯者祭,卒觯,拜,长者答拜十一字,《少牢馈食礼》脱以授尸,坐。 取箪,兴七字。 此则秦火之所未亡,而亡于监刻矣云云,盖由《仪礼》文古义奥,传习者少,注释者亦代不数人,写刻有讹,猝不能校,故纰漏至于如是也。 今参考诸本,一一釐正,着于录焉。 △《仪礼识误》三卷(永乐大典本)宋张淳撰。 淳字忠甫,永嘉人。 是书乃乾道八年两浙转运判官直秘阁曾逮刊《仪礼郑氏注》十七卷、陆氏《释文》一卷,淳为之校定,因举所改字句,汇为一编。 其所引据,有周广顺三年及显德六年刊行之监本,有汴京之巾箱本,有杭之细字本,严之重刊巾箱本,参以陆氏《释文》、贾氏《疏》,核订异同,最为详审。 近世久无传本,故朱彝尊《经义考》以为已佚。 惟《永乐大典》所载诸条,犹散附《经》文之后,可以缀录成编。 其《乡射》、《大射》二篇适在《永乐大典》阙卷中,则不可复考矣。 《朱子语录》有曰:《仪礼》士所罕读,难得善本。 而郑《注》、贾《疏》之外,先儒旧说多不复见,陆氏《释文》亦甚疏略。 近世永嘉张淳忠甫校定印本,又为一书以识其误,号为精密,然亦不能无舛谬。 又曰:张忠甫所校《仪礼》甚仔细,较他本为最胜。 今观其书,株守《释文》,往往以习俗相沿之字转改六书正体。 则朱子所谓不能无舛谬者,诚所未免。 然是书存而古《经》汉《注》之讹文脱句藉以考识,旧椠诸本之不传于今者亦藉以得见崖略。 其有功于《仪礼》,诚非浅小。 今覆加检勘,各疏明其得失,俾瑜瑕不掩。 原本残阙数处,亦考订补辑,附于下方。 其书《宋史艺文志》作一卷,而陈振孙《书录解题》作三卷。 考淳《自序》言:裒所校之字,次为二卷,以《释文》误字为一卷,附其后,总为三卷。 则《宋志》一卷为传写之误明矣。 今仍釐为三卷,存其旧焉。 △《仪礼集释》三十卷(永乐大典本)宋李如圭撰。 如圭字宝之,庐陵人。 官至福建路抚干。 案《文献通考》引宋《中兴艺文志》曰:《仪礼》既废,学者不复诵习。 乾道间有张淳,始订其讹,为《仪礼识误》。 淳熙中,李如圭为《集释》,出入经传,又为《纲目》以别章句之旨,为《释宫》以论宫室之制。 朱熹尝与之校定礼书,盖习于礼者云云,则如圭当与朱子同时。 而陈振孙《书录解题》言如圭淳熙癸丑进士,《文献通考》引振孙语,又作绍兴癸丑进士。 考淳熙纪元凡十六年,中间实无癸丑。 绍兴癸丑为高宗改元之三年。 朱子校正《仪礼》,乃在晚岁。 疑当为绍熙癸丑,陈氏、马氏并讹一字也。 宋自熙宁中废罢《仪礼》,学者鲜治是经。 如圭乃全录郑康成《注》,而旁徵博引以为之释,多发贾公彦《疏》所未备。 又撰《纲目》、《释宫》各一篇,世无传本,故朱彝尊《经义考》云:俱未见。 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排纂成书。 十七篇中,首尾完具者尚十五篇。 惟《乡射》、《大射》二篇在《永乐大典》阙卷内,其纲目一篇亦阙,无从考补,姑仍其旧。 然已得其十之九矣。 《仪礼》一经,因治之者希,《经》文并《注》,往往讹脱。 如圭生于南宋,尚见古本。 今据以校正,补注疏本《经》文脱字二十四,改讹字十四,删衍字十,补《注》文脱字五百有三,改讹字一百三十二,删衍字一百六十九。 并参考唐《石经》及陆德明《经典释文》、张淳《仪礼识误》及各本文句字体之殊,应加辩证者,不胜指数,各附案语于下方。 其《乡射》、《大射》两篇,如圭之释虽佚,亦参取惠栋、沈大成二家所校宋本,证以唐《石经》本,补《经》文脱字七,改讹字四,删衍字二,补注文脱字四十一,改讹字三十九,删衍字十七,以成《仪礼》之完帙。 如圭旧本本十七篇,篇自为卷,其间文句稍繁者,篇页太多,难于分帙,今析之得三十卷。 其《释宫》则仍自为一书,别着于录焉。 △《仪礼释宫》一卷(永乐大典本)宋李如圭撰。 如圭既为《仪礼集释》,又为是书以考论古人宫室之制。 仿《尔雅释宫》,条分胪序,各引《经》、《记》、《注》、《疏》,参考证明。 如据《顾命》东西序、东西夹、东西房之文,证寝庙之制异于明堂,而不用《郑志》成王崩在镐京,宫室因文武不改作,故制同诸侯之说(按《郑志》此条见《顾命》孔《疏》)。 又如大夫士东房西室之说,虽仍旧注而据《聘礼》宾馆于大夫士证其亦有右房。 据《乡饮酒》及《少牢馈食》证大夫士亦有左房、东房之称,与天子诸侯言左对右、言东对西者同。 其辨析详明,深得《经》意,发先儒之所未发,大抵类此,非以空言说礼者所能也。 考《朱子大全集》亦载其文,与此大略相同,惟无序引。 宋《中兴艺文志》称朱子尝与之较定礼书。 疑朱子固尝录如圭是篇,而集朱子之文者遂疑为朱子所撰,取以入集,犹苏轼书刘禹锡语题姜秀才课册,遂误编入轼集耳。 观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于《乡饮酒》荐出自左房、《聘礼》负右房,皆但存贾《疏》,与是篇所言不同。 是亦不出朱子之一证矣。 古者宫室皆有定制,历代屡更,渐非其旧。 如序、楹、楣、阿、箱、夹、牖、户、当荣、当碑之属,读《仪礼》者尚不能备知其处,则于陈设之地、进退之位俱不能知,甚或以后世之规模臆测先王之度数,殊失其真。 是编之作,诚治《仪礼》者之圭臬也。 宋陈汶尝序《集释》,刻之桂林郡学舍,兼刻是篇。 今刻本不传,惟《永乐大典》内全录其文,别为一卷,题云《李如圭仪礼释宫》。 盖其所据犹为宋本。 今据以录出,仍与《集释》相附。 其间字句与朱子本稍有异同,似彼为初稿,此为定本。 今悉从《永乐大典》所载,以存如圭之旧焉。 △《仪礼图》十七卷、《仪礼旁通图》一卷(内府藏本)宋杨复撰。 复字茂才,号信斋,福州人。 郑逢辰为江西漕,以所撰《仪礼经传通解续》献于朝,赠文林郎。 是书成于绍定元年戊子。 《书录解题》谓成于淳祐中,盖未核其《自序》也。 《序》称严陵赵彦肃作《特牲、少牢二礼图》,质于朱子。 朱子以为更得《冠昏图》及堂室制度更考之乃佳。 复因原本师意,录十七篇《经》文,节取旧说,疏通其意,各详其仪节陈设之方位,系之以图,凡二百有五。 又分《宫庙门》、《冕弁门》、《牲鼎礼器门》,为图二十有五,名《仪礼旁通图》,附于后。 其于是《经》,可谓用心勤挚。 惟是读《仪礼》者必明于古人宫室之制,然后所位所陈,揖让进退,不失其方。 故李如圭《仪礼通释》、朱子《仪礼经传通解》皆特出《释宫》一篇,以总挈大纲,使众目皆有所丽。 是书独废此一门,但随事立图,或纵或横,既无定向,或左或右,仅列一隅。 遂似满屋散钱,纷无条贯。 其见于《宫庙门》仅止七图,颇为漏略。 又远近广狭,全无分数。 如序外两夹,刘熙《释名》所谓在堂两头,故曰夹是也。 图乃与房、室并列,则《公食大夫礼》宰东夹北西面,《疏》云位在北堂之南,《特牲馈食礼》豆、笾、铏在东堂,《注》云房中之东当夹北者,皆茫然失其处所矣。 门与东西塾同在一基,图乃分在东隅西隅,则《士虞礼》七俎在西塾之西无其地及《士冠礼》摈者负东塾之类,皆非其处所矣。 如斯之类,殊未能条理分明。 然其馀诸图,尚皆依《经》绘象,约举大端,可粗见古礼之梗概,于学者不为无裨。 一二舛漏,谅其创始之难工可也。 △《仪礼要义》五十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宋魏了翁所撰《九经要义》之一,于每篇各为条目,而节取《注》、《疏》,录于下方,与《周易要义》略同。 盖其着书本例如是也。 《仪礼》一经,最为难读,诸儒训诂亦稀。 其着录于史者,自《丧服》诸传外,《隋志》仅四家,《旧唐志》亦仅四家,《新唐志》仅三家。 今惟郑玄《注》、贾公彦《疏》存耳。 郑《注》古奥,既或猝不易通。 贾《疏》文繁句复,虽详赡而伤于芜蔓,端绪亦不易明。 《朱子语录》谓其不甚分明,盖亦有故。 了翁取而删剟之,分胪纲目,条理秩然,使品节度数之辨,展卷即知,不复以辞义轇轕为病。 其梳爬剔抉,于学者最为有功。 虽所采不及他家,而《仪礼》之训诂备于郑、贾之所说,郑、贾之精华备于此书之所取。 后来诠解虽多,大抵以《注》、《疏》为蓝本,则此书亦可云提其要矣。 △《仪礼逸经传》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元吴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着录。 是篇掇拾逸经,以补《仪礼》之遗。 凡《经》八篇。 曰《投壶礼》,曰《奔丧礼》,取之《礼记》。 曰《公冠礼》,曰《诸侯迁庙礼》,曰《诸侯衅庙礼》,取之《大戴礼记》,而以《小戴礼记》相参定。 曰《中霤礼》、曰《禘于太庙礼》、曰《王居明堂礼》,取之郑康成《三礼注》所引逸文。 其编次先后,皆依行礼之节次,不尽从其原文,盖仿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之例。 其引二戴《记》着所出,郑《注》不着所出,则与王应麟《郑氏易》同。 由古人着书,不及后来体例之密,不足异也。 其《传》十篇,则皆取之二戴《记》,曰《冠仪》,曰《昏仪》,曰《士相见仪》,曰《乡饮酒仪》,曰《乡射仪》,曰《燕仪》,曰《大射仪》,曰《聘仪》,曰《公食大夫仪》,曰《朝事仪》。 其《乡射仪》、《大射仪》取《礼记射仪篇》所陈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射,釐之为二。 其《士相见》、《公食大夫》二仪则取宋刘敞之所补。 敞拟《记》而作者尚有《投壶仪》一篇,亦见《公是集》中,澄偶遗之。 明何乔新尝取以次《朝事仪》后,并为之跋。 通志堂刻《九经解》,复佚其文。 盖所据乃未补之旧本,非乔新本也。 又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二十一篇曰:汉兴,高堂生传《礼》十七篇。 孔壁出,多三十九篇,谓之《逸礼》。 平帝时,王莽立之,旋废。 犹相传至东汉,郑康成注三《礼》曾引之。 《天子巡狩礼》云:制币丈八尺,纯四。 《中霤礼》云:以功布为道布,属于几。 《烝尝礼》云:射豕者。 《军礼》云:无干车,无自后射。 《朝贡礼》云:纯四,制丈八尺。 《禘于太庙礼》云:日用丁亥,不得丁亥则己亥、辛亥亦用之,无则苟有亥焉可也。 又《中霤礼》云:凡祭五祀于庙用特牲,有主有尸,皆先设席于奥。 祀户之礼,南面设主于户内之西,乃制脾及肾为俎,奠于主北。 又设盛于俎西,祭黍稷、祭肉、祭醴,皆三。 祭肉,脾一,肾再。 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 迎尸略如祭宗庙之仪。 《王居明堂礼》云:出十五里迎岁。 又云:带以弓韣,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 又云:季春出疫于郊,以攘春气。 又《中霤礼》云:祀灶之礼,先席于门之奥,东面设主于灶陉,乃制肺及心肝为俎,奠于主西。 又设盛于俎南,亦祭黍三,祭肺、心、肝各一,祭醴三。 亦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 迎尸如祀户之礼。 又《王居明堂礼》云:毋宿于国。 又《中霤礼》云:祀《中霤之》礼,设主于牖下,乃制心及肺、肝为俎,其祭肉,心,肺、肝各一,他皆如祀户之礼。 又云:祀门之礼,北面设主于门左枢,乃制肝及肺、心为俎,奠于主南,又设盛于俎东。 其他皆如祭灶之礼。 又《王居明堂礼》云:仲秋九门磔禳,以发陈气,御止疾疫。 又云:仲秋农隙,民毕入于室,曰时杀将至,毋罹其灾。 又云:季秋除道致梁,以利农也。 又《中霤礼》云:祀行之礼,北面设主于軷上,乃制肾及脾为俎,奠于主南,又设盛于俎东。 祭肉,肾一,脾再。 其他皆如祀门之礼。 又《王居明堂礼》云:孟冬之月,命农毕积聚,系牧牛马。 又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 君子说,小人乐。 又云:仲秋乃命国醵。 《逸奔丧礼》云:不及殡日,于又哭,犹括发即位,不袒。 告事毕者,五哭而不复哭也。 又云:哭父族与母党于庙,妻之党于寝,朋友于寝门外,壹哭而已,不踊。 又云:凡拜吉丧,皆尚左手。 又云:无服袒免为位者唯嫂与叔,凡为其男子服,其妇人降而无服者麻。 凡二十五条。 为篇名者八,吴草庐《逸经》八篇,仅及其三云云,则亦不免有所疏漏。 然较之汪克宽书,则条理精密多矣。 《明一统志》:沅州刘有年,洪武中为监察御史,永乐中上《仪礼逸经》十有八篇。 杨慎求之内阁,不见其书。 朱彝尊《经义考》谓有年所进即澄此本,《逸经》八篇,《传》十篇,适符其数。 其说似乎有据。 今世传《内阁书目》,惟载澄书,不着有年姓名。 盖当时亦知出于澄矣。 △《仪礼集说》十七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元敖继公撰。 继公字君善,长乐人,家于吴兴。 赵孟頫尝从受业。 后以江浙平章高彦敬荐,授信州教授。 是书成于大德辛丑。 前有《自序》,称郑康成《注》疵多而醇少,删其不合于《经》者,意义有未足,则取疏记或先儒之说以补之。 又未足,则附以一得之见,又疑《丧服传》违悖《经》义,非子夏作,皆未免南宋末年务诋汉儒之馀习。 然于郑《注》之中录其所取,而不攻驳所不取。 无吹毛索垢、百计求胜之心。 盖继公于《礼》所得颇深,其不合于旧说者,不过所见不同,各自抒其心得,初非矫激以争名。 故与目未睹《注》、《疏》之面而随声佐斗者,有不同也。 且郑《注》简约,又多古语,贾公彦《疏》尚未能一一申明。 继公独逐字研求,务畅厥旨,实能有所发挥。 则亦不病其异同矣。 卷末各附《正误》,考辨字句颇详,知非徒骋虚词者。 其《丧服传》一篇,以其兼释《记》文,知作于《记》后。 又疑为郑康成散附《经》、《记》之下,而不敢移其旧第。 又十三篇后之《记》,朱子《经传通解》皆割裂其语,分属《经》文各条之下。 继公则谓诸篇之《记》有特为一条而发者,有兼为两条而发者,有兼为数条而发者,亦有于《经》义之外别见他《礼》者,不敢移掇其文,失记者之意,自比于以鲁男子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 卷末特为《后序》一篇记之。 则继公所学,犹有先儒谨严之遗,固异乎王柏、吴澄诸人奋笔而改《经》者也。 △《经礼补逸》九卷(两淮马裕家藏本)元汪克宽撰。 克宽字德辅,祁门人。 泰定丙寅举于乡。 元亡不仕。 明初徵修《元史》,以老疾辞归。 洪武五年卒于家。 事迹具《明史儒林传》。 是书取《仪礼》、《周官》、大小戴《记》、《春秋三传》以及诸经之文有涉于《礼》者,以吉、凶、军、宾、嘉五礼统之。 吉礼之目六十有八,凶礼之目五十有七,军礼之目二十有五,宾礼之目十有三,嘉礼之目二十有一,而以《礼经附说》终焉。 克宽究心道学,于礼家度数,非所深求。 于着书体例,亦不甚讲。 如每条必标出典,是矣。 乃一类之中,条条连缀书之,合为一篇,文相属而语不属,遂参差无绪。 又此书实考典文,非考故事,乃多载《春秋》失礼之事,杂列古制之中。 如祠礼之昭公十五年有事于武宫;尝礼之桓公十四年壬申御廪灾,乙亥尝;烝礼之桓公八年正月、五月再烝;大阅礼之桓公六年秋八月大阅;朝礼,《春秋》之书朝三十六;遇礼,隐公四年公及宋公遇于清;会礼之《春秋》书会九十五;锡命礼之庄公元年王使荣叔锡桓公命;燕飨礼之庄公四年夫人飨齐侯于祝丘:尚略系以论说,纠正其谬。 至于祫尝礼之文公二年跻僖公,又诸侯大祫礼亦引此条。 赙赗礼之隐公元年宰咺,归惠公仲子之赗,三年武氏子来求赙。 襚礼之襄公二十八年楚人使公亲襚。 会葬礼之襄公二年诸姜宗妇来送葬:皆失礼之尤。 乃胪列其文,不置一语,不几使读者谓古礼当如是乎? 至于祭寒暑礼下诋郑康成徒见木铎徇令一节与《夏书》孟春合,遂指正月为夏正,似未见《隋书经籍志》载康成注《书》只有二十九篇。 又王居明堂礼谓《月令》汉儒所作,指为吕不韦作者,不知何据,似未见《吕氏春秋》有十二月纪,亦殊疏漏。 程敏政《篁墩集》有书是书后曰环谷汪先生,着书凡十馀种。 先生既殁,悉被一人窃去,攘为己书。 《经礼补逸》一编,尤号精确,乃百计购得之。 其原本虽被改窜,然有附丽而无刓补。 真赝之迹,皦然甚明。 先生元孙文汇等力图刊布。 因为手校,且摹先生之像于编首,别为《附录》一卷云云。 此本有附录关文、行状之类,而无其像,亦无敏政此《跋》,或后人别得改窜之本刻之欤? 以其元人旧帙,议论尚不失醇正,姑存以备一家焉。 △《钦定仪礼义疏》四十八卷乾隆十三年,御定《三礼义疏》之第二部也。 其诠释七例,与《周官义疏》同。 分《经》文为四十卷,冠以《纲领》一卷,《释宫》一卷,不入卷数,殿以《礼器图》四卷,《礼节图》四卷。 《仪礼》至为难读,郑《注》文句古奥,亦不易解。 又全为名物度数之学,不可以空言骋辩。 故宋儒多避之不讲,即偶有论述,亦多不传。 惟元敖继公《仪礼集说》,疏通郑《注》而纠正其失,号为善本。 故是编大旨以继公所说为宗,而参核诸家以补正其舛漏。 至于今文、古文之同异,则全采郑《注》,而移附音切之下,《经》文、《记》文之次第,则一从古本而不用割附之说。 所分章段,则多从朱子《仪礼经传通解》,而以杨复、敖继公之说互相参校。 《释宫》则用朱子点定李如圭本,《礼器》则用聂崇义《三礼图》本,《礼节》用杨复《仪礼图》本,而一一刊其讹缪,拾其疏脱。 举数百年庋阁之尘编,搜剔疏爬,使疑义奥词,涣然冰释,先王旧典,可沿溯以得其津涯。 考证之功,实较他经为倍蓰。 岂非遭遇圣朝表章古学、万世一时之嘉会欤? △《仪礼郑注句读》十七卷、附《监本正误、石经正误》二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国朝张尔岐撰。 尔岐有《周易说略》,已着录。 是书全录《仪礼》郑康成《注》,摘取贾公彦《疏》而略以己意断之。 因其文古奥难通,故并为之句读。 马端临《文献通考》载其父廷鸾《仪礼注疏序》,称其家有景德中官本《仪礼疏》。 正《经》、《注》语,皆标起止,而《疏》文列其下。 因以监本附益之,手自点校。 并取朱子礼书与其门人高弟黄氏、杨氏续补之编,分章析条,题要其上。 今廷鸾之书不传。 尔岐是编,体例略与相近。 案《礼记》曰:一年视离经辨志。 注曰:离经,断句绝也。 则句读为讲经之先务。 沈约《宋书乐志》于他乐歌皆连书,惟《铎舞曲圣人制礼乐篇》,有声音而无文义,恐迷其句,遂每句空一字书之。 则难句者为之离析,亦古法也。 至于字句同异,考证尤详。 所校除监本外,则有唐开成石经本、元吴澄本及陆德明《音义》、朱子与黄榦所次《经传通解》诸家。 其谬误脱落、衍羡颠例、《经》《注》混淆之处,皆参考得实。 又明西安王尧惠所刻《石经补字》,最为舛错,亦一一驳正。 盖《仪礼》一经,自韩愈已苦难读,故习者愈少,传刻之讹愈甚。 尔岐兹编,于学者可谓有功矣。 顾炎武少所推许,而其《与江琬书》云:济阳张君稷若名尔岐者,作《仪礼郑注句读》一书,颇根本先儒,立言简当。 以其人不求闻达,故无当时之名,而其书实似可传。 使朱子见之,必不仅谢监岳之称许也。 又其《广师》一篇曰:独精三《礼》,卓然经师,吾不如张稷若。 乃推挹之甚至,非徒然也。 尔岐《蒿菴集》中有《自序》一篇,称尚有《吴氏仪礼考注订误》一卷,今不在此编中。 然此编乃新刊之本,无所佚脱。 或是卷又自别行欤? △《仪礼商》二卷、《附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万斯大撰。 斯大字充宗,鄞县人。 是书取《仪礼》十七篇,篇为之说,颇有新义,而亦勇于信心。 前有应捴谦《序》,称喜其覃思,而嫌其自用,亦笃论也。 其《聘礼》解衣之裼袭谓:裘外之衣谓之裼衣,裼衣即礼服。 《聘礼》既聘而享,宾主皆裼以将事。 推此则凡裘外之裼衣皆礼服矣。 考《聘礼》郑《注》曰:裼者,免上衣,见裼衣。 则裼衣之上更有衣明矣。 贾《疏》曰:假令冬有裘,衬身襌衫又有襦袴,襦袴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则礼服也。 如斯大之说,则裼衣之上不得更有皮弁、祭服之等矣。 至《玉藻》所谓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 盖诸侯皮弁视朔,特以锦衣为裼,未闻其不加皮弁服而专用锦衣也。 《玉藻》又谓: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 大夫助祭,服爵弁纯衣,亦特以玄绡衣为裼,未闻其不用纯衣而用玄绡衣也。 然则谓裼衣之上无礼服,不特迕《注》,且悖《经》矣。 斯大又谓:袭衣乃于裼衣上加深衣。 盖裼衣直衿,故露美;深衣交衽,故不露美也。 今即以聘服皮弁考之,皮弁服之下为朝服,朝服之下为玄端,玄端之下为深衣。 深衣为庶人之服,聘礼重聘而轻享。 若享时皮弁而裼,聘时深衣而袭,则聘服反杀于享服三等矣,隆杀之义何在乎? 且主国之君与使臣行聘于庙,而各服庶人之服以相见,以为此其充美,无是理也。 其《庙寝图》列东西箱在东西堂之下,如今廊庑。 考《公食大夫礼》云:宾升,公揖,退于箱下。 又云:公降,再拜。 若箱在堂下,则既退于箱,又何降乎? 故郑《注》以箱为堂上东夹之前。 《汉书董贤传》:太皇太后召大司马贤,引见东箱。 则东箱非廊庑间明矣。 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曰:右个清晏。 李善注引杜预《左传注》曰:个,东西箱也。 东西个在堂上,则东西箱不在堂下明矣。 斯大所图,亦非《经》义也。 然斯大学本淹通,用思尤锐,其合处往往发明前人所未发。 卷末附《答应嗣寅书》,辨治朝无堂,尤为精核。 弃所短而取所长,亦深有助于考证也。 △《仪礼述注》十七卷(福建巡抚采进本)国朝李光坡撰。 光坡有《周礼述注》,已着录。 是书取郑《注》、贾《疏》总撮大义,而节取其辞。 亦间取诸家异同之说,附于后。 其中《注》、《疏》原文有可以删削者。 如《士冠礼》:筮人执荚抽上韇。 《注》曰:今时藏弓矢者谓之韇丸也。 考《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公徒释甲执冰而踞。 杜注:冰,韇丸。 或云:韇丸,箭筩。 《方言》曰:弓藏谓之鞬,或谓之韇丸。 《后汉书南匈奴传》曰:今赍杂缯五百匹,弓鞬韇丸一,矢四发,遣遗单于。 《广雅》作。 此傍借韇丸以明韇字之训,非《经》之正义,删之可也。 至如《士冠礼》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注》:赞酌者,宾尊,不入房。 光坡节此二句,则宾不自酌而用赞者,义遂不明,为删所不应删矣。 又《注》载古文、今文,最关《经》义。 如《士丧礼》设决丽于《注》引古文作捥。 考《管子弟子职》:饭必捧,羹不以手。 《吕览本味篇》:述荡之。 高诱注曰:,古手捥之字也。 据此,则以古文之捥证今文之,义更明晰。 而光坡概节之,亦为太简。 其旁采诸家之言,尤时有未审,如《公食大夫礼》曰:饮酒、浆饮,俟于东房。 《注》:饮酒先言饮,明非献酬之酒也。 又曰:宰夫右执觯,左执丰,进设于豆东。 《注》:食有酒者,优宾也。 光坡引杨孚之说曰上饮酒、浆饮、俟于东房《疏》云:酒浆皆以酳口。 此进设于豆东《疏》又云:浆以酳口,不用酒,主人犹设之。 是以优宾两说,牴牾不同。 下文:祭饮酒于上豆之间,鱼腊酱湆不祭。 夫鱼腊酱湆不祭,而祭饮酒,则知酒以优宾,但宾不举耳,岂酳口之物哉? 当以优宾之义为正云云。 今考贾前《疏》云:酒浆皆以酳口。 谓二饮本并设以待宾用也。 后《疏》云:浆以酳口,不用酒。 谓二饮虽并设,其实宾止用浆耳。 前后一义相承,并无牴牾。 杨氏殊未解《疏》意。 至于郑《注》优宾之义,亦谓宾酳口止用浆,而主人仍特设酒,故曰:优宾。 下文之祭饮酒,乃宾加敬以报酳礼之优,与他篇献酬之酒、祭酒不同。 观郑上《注》,明云饮酒非献酬之酒,则为饭后洁口之物可知。 杨氏以设饮酒为优宾,而谓饮酒非以酳口,于郑《注》优宾之义亦为未明。 且考《周礼酒人》曰:共宾客之礼酒、饮酒而奉之。 《注》:礼酒,飨燕之酒。 饮酒,食之酒。 贾《疏》:饮酒,食之酒者,《曲礼》曰:酒浆处右。 此非献酬之酒,是酳口之酒。 则杨氏谓饮酒非酳口之物,与《酒人》《经》、《注》皆相矛盾矣。 光坡取之,实未深考。 然如《士冠礼》:母拜受,子拜送。 光坡谓:母拜受乃受脯而拜,非拜子也。 其义最允。 盖此拜受,如《大射仪》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公拜受,乃拜受觚,非公先拜其卿大夫也。 又如《特牲馈食礼》:主人洗角,升,酌,酳尸,尸拜受。 乃拜受角,非祖考先拜其子孙也。 凡此之类,颇有可取。 又如《丧服记》: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万斯同据以为嫂叔有服之证,光坡不取其说,亦深有决择。 三《礼》之学,至宋而微,至明殆绝。 《仪礼》尤世所罕习,几以为故纸而弃之。 注其书者寥寥数家,即郝敬《完解》之类稍着于世者,亦大抵影响揣摩,横生臆见。 盖《周礼》犹可谈王谈霸,《礼记》犹可言诚言敬,《仪礼》则全为度数节文,非空辞所可敷演,故讲学家避而不道也。 光坡此编,虽瑕瑜互见,然疏解简明,使学者不患于难读,亦足为说《礼》之初津矣。 △《仪礼析疑》十七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方苞撰。 苞有《周官集注》,已着录。 是书大指在举《仪礼》之可疑者而详辨之,其无可疑者并《经》文不录。 苞于三《礼》之学,《周礼》差深。 晚年自谓治《仪礼》十一次,用力良勤,然亦颇勇于自信。 如《士冠礼》缁布冠缺项,郑康成读缺如頍弁之頍。 敖继公则谓:以缁布一条围冠为缺项,别以一物贯之,其两相又以缨属。 自来讲《仪礼》者多用其说。 苞谓:既有紒以束发,何为又以缁布围冠? 据《经》文乃以青组为缁,后属缺项,而前系于两相,以结于颐下。 不知郑氏读缺为頍,固为改字。 而别注云:项中有纟屈。 《疏》谓两头皆为纟屈,别绳穿纟屈中结之。 《广韵》训纟屈为缺。 《类篇》曰:纟屈,结也。 则郑之此注,大可依据。 明是缺项有布为之结,然后加绳。 敖继公说犹有未详,苞则去敖氏更远矣。 《士昏礼》纳徵:玄纁束帛,苞云:致币之仪不具,何也? 士庶人所通行,人皆知之。 夫《经》文俪皮以下既曰如纳吉礼,则非以人所通行而略之也。 且束帛为十端,详于《周礼》郑《注》、《礼记杂记注》,十个为束,二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 苞第云执一两以致辞,则一两不知为何语矣。 《有司彻》侑俎二字,盖总挈羊左肩左肫以下,下节阼俎,则以起羊肺诸品。 而苞以前文有侑有俎,谓此衍文。 果如所说,则与下阼俎不配,皆不详考之故也。 然其用功既深,发明处亦复不少。 于《士相见礼》辨《注》谓宾反见即有燕礼之非,辨张侯下纲之文所以见于《乡射》而不载于《大射仪》之故,皆由《周礼》以通之。 于《聘礼》公答再拜,摈者出,立于门中以相拜,以为待公既拜,然后反还振币。 于《觐礼》侯氏近于帷门之外,再拜,解使者不答,以王命未宣,不敢受拜礼。 皆细心体认,合乎《经》义。 其他称是者尚伙。 检其全书,要为瑜多于瑕也。 △《仪礼章句》十七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国朝吴廷华撰。 廷华字中林,初名兰芳,仁和人。 康熙甲午举人,由中书舍人历官福建海防同知。 乾隆初,尝荐修三《礼》。 杭世骏《榕城诗话》称:廷华去官后,寄居萧寺,穿穴贾、孔,着《二礼疑义》数十卷。 案廷华所着《周礼疑义》,今未之见。 而此书则名《章句》,未审别有《仪礼疑义》,抑或改名《章句》也。 其书以张尔岐《仪礼句读》过于墨守郑《注》,王文清《仪礼分节句读》以句读为主,笺注失之太略,因折衷先儒,以补二书所未及。 每篇之中,分其节次。 每节之内,析其句读。 其训释多本郑贾笺疏,亦间采他说,附案以发明之,于《丧礼》尤为详审。 如《丧服》嫡孙条,《疏》谓祖孙本非一体,此谓祖为适子服斩,故于孙不重服,特隆于大功,《疏》说非是。 《士丧礼》陈大敛具条,熬黍稷各二筐,敖继公谓置此代奠,此独从《注》说,谓设以聚蚁,去熬而蚁亦俱去,盖善法也。 又谓《既夕礼》皆木桁久之句,久当作庐人灸诸墙之灸,柱也,以辨《注》、《疏》之非。 又谓:祖奠,主人当在柩东,奠在其南,则亦在柩东,《注》谓主人及奠俱在柩西,非是。 颇见精确。 惟于三年之丧,过信毛奇龄三十六月之说。 不知此说倡自唐王元感,当时已为礼官所驳,阎若璩《潜邱劄记》辨之尤悉。 廷华盖偶未考。 又谓:袒免之免,疑衬冠者。 案《疏》谓髽与括发,以麻布自项乡前交于额上,却绕紒。 免亦如之,但布广一寸为异。 未闻有衬冠。 其说亦穿凿。 然其章分句释,笺疏明简,于经学固不为无补也。 △《补飨礼》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诸锦撰。 锦有《毛诗说》,已着录。 是编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 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礼记》者,犹可得而考。 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 盖缘《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觐所能该。 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飨宾客之不同。 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 因据《周官》宾客之礼,联事而比次之。 并取《左传》、《礼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下,为《补飨礼》一卷。 考敖继公《仪礼集说序》曰《公食大夫礼》云:设洗如飨。 谓如其公飨大夫之礼也。 而今之《经》乃无是礼,则是逸之也。 云云,据其所考,则《仪礼》本有《飨礼》一篇,《经》文可证。 锦之所补,非属凿空。 且是编以《周官》为宗,《经》固《仪礼》纲领。 以经补经,固无訾于不类。 至于分注之传记,证佐天然,咸有条理,尤非牵强附会之比。 至荐笾、不荐笾之异文,庭燎、门燎掌于阍人、甸人之殊说,并两存其义,不生穿凿,亦胜于空谈臆断之学。 虽寥寥不满二十叶,而古典所存,足资考证,不以其篇帙之少而废也。 △《礼经本义》十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蔡德晋撰。 德晋字仁锡,无锡人。 雍正丙午举人,乾隆初以杨名时荐官司务。 是书前十六卷皆本经,第十七卷附吴澄所辑《逸礼》八篇,皆引宋、元、明以来诸家之说,与《注》、《疏》互相参证,大旨皆不戾于古。 名物制度,考辨颇悉。 亦间出新义。 如《士冠礼》文:白屦以魁柎之。 郑《注》:魁,蜃蛤。 柎,注也。 盖以蛤灰柎注于屦,取其洁素。 《说文》所云魁蛤,是其确证。 乃引万斯大之说,谓魁以木为之。 明时巾帽以木为范,名曰魁头,盖本于此。 殊不免杜撰无稽。 然如《士冠礼》《经》文曰:即筵坐栉,设笄。 敖继公以为固冠之笄。 德晋则谓:笄有二种,一是髻内安发之笄,一是弁冕固冠之笄。 此未加冠,明是安发之笄,继公所说为误。 则亦颇辨析精密,为前儒所未及也。 △《宫室考》十三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任启运撰。 启运有《周易洗心》,已着录。 是书于李如圭《释宫》之外别为类次,曰门、曰观、曰朝、曰庙、曰寝、曰塾、曰宁、曰等威、曰名物、曰门大小广狭、曰明堂、曰方明、曰辟雍,考据颇为详核。 惟谓房东为东厢,西为西厢。 北牖、东牖、西牖南户属诸堂东,为东堂,西为西堂。 堂上东西墙曰序,序东为东夹室,西为西夹室。 南墉、东墉、西墉北户偏诸东,东为东堂,西为西堂。 如其所说,则东西厢在房之东西。 东西夹室在堂之东西。 东西厢之南,东西夹室之北,则四东西堂矣。 然考之经传,实全无根据。 《仪礼觐礼篇》《注》曰:东厢,东夹之前,相翔待事之处。 《特牲馈食礼》《注》曰:西堂,西夹之前,近南,《疏》曰:即西厢也。 《尔雅释宫》曰:室有东西厢曰庙。 郭璞《注》曰:夹室前堂。 据此,则东西厢即东西堂,明在东西夹室之前,而启运谓在东西夹室之后,误矣。 《公食大夫礼》曰:公揖退于厢下,公受宰夫束帛以侑,西乡立。 《注》云:厢东夹之前,俟事之处,受束帛于序端。 盖东厢即接序端,公当于序端受东帛,故先立于东厢以俟之。 地近则事便也。 若东厢在东房之东,夹室之北,则南距序端,中间隔一正堂,使于此而俟事,则往来不便孰甚焉? 是证以《经》文,无一相合。 又《汉书周昌传》:吕后侧耳于东厢听。 颜师古注曰:正寝之东西室皆曰厢。 若东厢僻在房东,远在夹北,则又何从侧耳听乎? 又《金日磾传》:莽何罗从外入,从东厢上,见日磾色变,走趋卧内。 盖从东堂趋室内,故云从外入也。 若东厢在房东夹北,则是从内出矣。 《后汉书周举传》: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 则东厢不应在房东夹北明矣。 是核以史事,亦无一相合。 且《仪礼燕礼》:小臣共槃匜在东堂下。 《注》曰:为公盥也。 下又云:公降盥。 盖降东阶就槃匜,故共槃匜在东堂下,就近也。 启运谓东堂在东夹北,则是公降盥于东夹北之堂下,岂《经》义乎? 又《特牲馈食礼》: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 《注》曰:近西壁,南齐于坫。 如东堂在东夹北,则《注》于堂下当云北齐于坫矣。 启运不究《仪礼》全经,自立新说,故其失如此。 又谓周之为学者五:中曰成均,左之前曰东胶,左之后曰东序,右之前曰瞽宗,右之后曰虞庠。 于四郊先为四国学:南之东曰东胶,北之东曰东序,南之西为瞽宗,北之西为虞庠。 今考周太学曰东胶,在公宫南之左。 小学曰虞庠,在西郊。 见于《王制》《注》。 三代之学,所在无文。 至刘敞始谓辟廱居中,其北为虞学,其东为夏学,其西为殷学。 至陆佃《礼象》始谓辟廱居中,其南为成均,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 启运盖袭其说,遂谓四代之学皆在学中,而不考其无所出。 又《三礼义宗》曰:凡立学之法,有四郊及国中。 在东郊谓之东学,在南郊谓之南学,在西郊谓之西学,在北郊谓之北学。 故郑注《祭义》曰:周有四郊之虞庠。 据此,则周特为虞庠于四郊,而启运谓并立东序、瞽宗于郊,尤为特创,不足据也。 他若谓宗庙在雉门内,引《礼运》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穀梁传》礼,送女,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 如此之类,则颇为精审,可以与郑《注》相参矣。 《仪礼》一经,久成绝学。 启运能研究钩贯,使条理秩然。 中间有疵谬,而大致精核,要亦不愧穷经之目矣。 △《肆献祼馈食礼》三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国朝任启运撰。 是编以《仪礼》特牲、少牢馈食礼皆士礼,因据三《礼》及他传记之有关于王礼者推之,不得于经,则求诸注疏以补之。 五篇:一曰《祭统》,二曰《吉蠲》,三曰《朝践》,四曰《正祭》,五曰《绎祭》。 其名则取《周礼》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之文。 每篇之内,又各为节次。 每节皆先撮己说,而自注其说之所出,其后并附载经传。 较之黄榦所续《祭礼》,更为精密。 其中如《吉蠲篇》省牲视濯节曰:饔人溉鼎,廪人溉甑甗,司宫溉豆笾及勺爵。 今考《周礼天官世妇》曰:掌祭祀之事,帅女官而濯溉,为齐盛。 贾《疏》谓:《少牢》濯溉以饔人、廪人、司宫者,彼大夫家无妇官,故并使男子官。 此天子礼,有妇官,与彼异。 启运此书,既推天子之礼,而仍据《少牢》之文。 则《世妇》帅女官濯溉之文,遂无归宿。 又列位节,启运谓:同姓皆在阼阶,自北而南,以序昭穆爵位。 则于一世中自西而东,以尊卑为序。 盖世异则子不可先父,世同则弟不妨先兄。 观《中庸》于燕毛言序齿,则昭穆不序齿可知。 案同姓之位,旧说多岐。 《文王世子》:公族在宗庙之中,如外朝之位。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 《中庸》: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 孔《疏》谓:同姓无爵者从昭穆,有爵者则以官,与公侯列西阶。 孔意盖欲使《中庸》与《文王世子》二义并归一义,其说尚为意测。 《祭统》曰: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 昭与昭齿,穆舆穆齿,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之序。 《注》曰: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礼》之众兄弟。 则兄弟赐爵以齿,其位亦以齿,确有明文。 启运不用孔义,又不用郑义,别创昭穆不序齿之说,与《经》义殊为不合。 又《正祭篇》有荐币节,自注云:据薛氏礼图,郑氏、孔氏皆未及引《大宰》、《小宰》文及《大戴礼诸侯迁庙礼》为据。 今考《大宰》曰: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 上承祀五帝之文,不与宗庙相涉。 《小宰》曰:凡祭祀赞玉币爵之事、祼将之事。 贾《疏》云:赞玉币爵,据祭天。 而下云祼将,是据祭宗庙。 则赞币非祭宗庙明矣。 《大宗伯》以玉作六器,其币各以其方之色,亦是据祀五帝也。 惟《诸侯迁庙礼》有云: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敢以嘉币告于皇考。 今考宗庙之礼,惟告奠有币,而祭无币。 故《曾子问》曰:凡告用牲币。 《注》曰:牲当为制字之误也。 制币一丈八尺。 又《大祝注》云:告用牲币。 《诸侯迁庙礼》明云:成庙将徙,敢告。 又云:告事毕,乃曰择日为祭焉。 则告礼而非祭礼明甚。 而启运以之证宗庙正祭,亦为牵附。 又《正祭篇》曰:后又羞笾二,糗饵粉餈,羞豆二,酏食糁食。 内饔赞荐。 自注云:孔《疏》但云内饔荐,兹据薛氏《礼图》。 今考《内饔职》曰: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无荐内羞明文,孔《疏》亦无所出。 又《春官内宗》曰: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 夫加豆笾隆于内羞,王后已不亲荐,况内羞乎? 启运沿薛图之误,亦为失考。 然大致综核诸家,首尾融贯,极有伦要。 如后荐朝事豆笾,启运列在纳牲之前,薛图列在三献之后。 今考《内宰疏》曰:王出迎牲,时祝延尸于户外之西,南面。 后荐八豆笾,王牵牲入。 则启运之说确有所本。 又考《明堂位》:君肉袒迎牲于门,夫人荐豆笾。 其下云:君亲牵牲,大夫赞币而从。 据此,则朝事荐豆笾贾《疏》列在纳牲之前甚确。 薛图舛谬,亦复显然。 又后荐馈食之豆笾,启运列在五献之前,薛图列在五献之后。 今考郑《司尊彝注》曰:馈献荐孰时,后于是荐馈食之豆笾。 云荐孰时,则其时初荐孰而未及五献甚明。 故《少牢礼》主妇荐韭菹、醯醢、葵菹、蠃醢尚在尸未入以前,即知后于馈食荐豆笾必不在五献以后。 凡此之类,启运考正薛图之误,俱精核分明。 存而录之,与《续仪礼通解》亦可以详略互考焉。 △《仪礼释宫增注》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国朝江永撰。 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录。 是书取朱子《仪礼释宫》一篇(案《释宫》本李如圭之书,误编于朱子集中。 永作此书之时,《永乐大典》尚未显于世,故不知非朱子之笔。 今仍其原书所称,而附着其故于此),为之详注,多所发明补正,其稍有出入者仅一二条,而考证精密者居十之九。 如郑《注》谓大夫、士无左右房,朱子疑大夫、士亦有西房而未决。 考《诗正义》曰:《乡饮酒义》: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 由无西房,故以房与室户之间为中。 又《乡饮酒礼》:席宾于户牖间。 《乡饮酒义》曰:坐宾于西北。 则大夫、士之户牖间在西,而房户间为正中明矣。 此大夫、士无西房之显证。 永乃谓:宾坐户牖间,主人自阼阶上望之,若在西北,故云坐宾于西北。 其实在北而正中。 不知《乡饮酒义》又云:坐介于西南,坐僎于东北。 若以永说推之,则《乡饮酒礼注》所谓主席阼阶上,西面。 介席西阶上,东面。 其东西正相向者,自主人望介,乃在西而不在西南也。 《乡饮酒礼》所谓僎席在宾东者,自主人望僎,乃在北而不在东北也。 其说殊有难通。 且《乡饮酒义》亦云:主人坐于东南。 即知坐宾西北。 自据堂之西北,非主人之西北明矣。 又《诗斯干》云:筑室百堵,西南其户。 郑《笺》谓天子之寝左右房,异于一房者之室户也。 永谓《诗》南东其亩,谓或南其亩,或东其亩,与此西南其户,语势正同。 此燕寝室内或开西户以达于东房。 考燕寝西户之制,不见于《经》。 《玉藻》曰:君子之居恒当户,寝恒东首。 则燕寝也。 而《注》以当户为向明,则燕寝之户南向也。 即以汉制考之。 《汉书龚胜传》云胜为床室中户西,南牖下,使者入户西行,南面立。 若为西向之户,则入户即东行矣。 然则燕寝户皆南向,同于正寝。 西向之说,略无所据也。 其他若谓东夹、西夹不当称夹室,《杂记》、《大戴礼》夹室二字乃指夹与室言之,本各一处,《注》、《疏》连读之,故相沿而误。 又谓门屏之间曰宁,乃路门之外,屏树之内。 邢《疏》前说为得,其后说又以为路门之内,则误。 又谓李巡《尔雅注》宁,正门内两塾间,乃与《诗》之着义同,非门屏间之宁也。 如此之类,不可殚举。 其辨订俱有根据,足证前人之误,知其非同影响剽掇之学矣。 △《仪礼小疏》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沈彤撰。 彤有《尚书小疏》,已着录。 是书取《仪礼》《士冠礼》、《士昏礼》、《公食大夫礼》、《丧服》、《士丧礼》五篇,为之疏笺,各数十条。 每篇后又各为监本刊误。 卷末附《左右异尚考》一篇,考证颇为精核。 如谓牲二十一体兼有髀,《周礼》《内饔》及《士昏礼》两《疏》,乃不数髀,陈祥道则去髀而用觳,殊为舛误;又谓祥道以骨折乃止折脊胁、不及肩臂臑之骨,不知《士虞记》云用专肤为折俎,取诸脰膉;折亦谓之折俎,则脊胁亦折可知;又辨万斯大解缁布缺项及庙寝之误;又辨《士丧礼》众主人在其后郑《注》所云庶昆弟于死者乃为众子,是斩衰之亲,敖继公谓齐衰、大功之亲殊误;又谓妇人侠床东面郑《注》所云妻妾子姓乃谓死者之妻,万斯大乃云凡《仪礼》丧祭称主妇者皆宗子之妻,非宗子之母,殊失郑义:凡斯之类,其说皆具有典据,足订旧义之讹。 其中过于推求,转致疏舛者。 如《士冠礼》注:今时卒吏及假吏也。 彤谓《后汉志》司隶校尉、州刺史并有假。 刘昭注引《汉官》:雒阳令有假。 皆不兼吏名。 此云假吏者,疑吏字衍。 考《后汉书光武纪》有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百官志》谓太常卿有假佐十三人,廷尉卿有假佐三十一人,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每州刺史皆有从事假佐。 佐即吏也,故《志》称佐吏以下,则郑《注》假吏之文灼然不误。 又《士冠礼》:设洗直于东荣,《注》云:荣,屋翼也。 《释宫》引《说文》:屋梠之两头起者为荣。 梠即檐也,檐之东西起者乃曰荣。 彤据此,指郭璞《上林赋注》所云南荣,屋南檐者为误。 考《景福殿赋》曰:南距阳荣,北极幽崖。 是南檐通名荣之显证,亦不得云郭《注》为误。 又《士丧礼》:牢中旁寸。 《注》云:牢读为楼。 彤虽深信郑《注》,而终以牢读为楼无他证。 考焦延寿《易林》曰:失志怀忧,如幽狴牢。 又曰:失羊补牢,无益于忧为韵。 《淮南子本经训》:牢笼天地,弹压山川。 高诱《注》曰:牢读如屋霤之霤,楚人谓牢为霤。 盖萧肴豪尤四韵,古音本通,郑《注》即从当时之读。 又考《水经注》引释氏《西域记》曰:南河自于阗至鄯善,入牢兰海。 牢兰即楼兰,尤与郑《注》暗合。 彤疑无证,是未深考。 又《丧服》曰:布总、箭笄、髽、衰三年。 《注》曰: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括发。 斩衰括发以麻,则髽亦用麻。 以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如着惨头焉。 彤不取此《注》,别用《丧服小记疏》所引皇侃之说,谓斩衰麻髽、齐衰布髽皆未成服之髽。 其既成服,则髽不用麻布,惟露紒耳。 且引此条《注》中紒,露紒之文以证麻布二髽外别为一露髻之髽。 不知郑《注》虽云髽,露紒,而其下更有髽亦用麻之文。 其注《士丧礼》亦同。 盖《注》中露紒二字,乃明髽之去纚,既去纚而露紒,又以麻自项却交于额,则髽之制始全。 皇侃乃止取《丧服注》露紒二字,而截去其下髽亦用麻等句,遂指郑《注》以髽服三年之髽为露紒之髽,不用麻布,斯亦诬矣。 彤安得据以攻郑耶? 然自此数条之外,则大抵援据淹通,无可訾议。 盖彤三《礼》之学亚于惠士奇,而醇于万斯大。 此书所论,亦亚于所作《周官禄田考》,而密于所作《尚书小疏》焉。 △《仪礼集编》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盛世佐撰。 世佐,秀水人。 官龙里县知县。 是书成于乾隆丁卯。 裒辑古今说《仪礼》者一百九十七家,而断以己意。 《浙江遗书总录》作十七卷,且称积帙共二千馀翻。 为卷仅十七者,案《经》篇数分之,不欲于一篇之中横隔也。 然此本目录列十七卷,书则实四十卷。 盖终以卷轴太重,不得已而分之。 《总录》又称末附《勘正监本石经》,补顾炎武、张尔岐之阙。 此本亦有录而无书,岂《总录》但据目录载之欤? 其谓朱子《仪礼经传通解》析诸篇之《记》分属《经》文,盖编纂之初,不得不权立此例,以便寻省,惜未卒业而门人继之,因仍不改,非朱子之本意。 吴澄亦疑其《经》、《传》混淆为朱子未定之稿。 故是编《经》自为《经》,《记》自为《记》,一依郑氏之旧。 其《士冠》、《士相见》、《丧服》等篇,《经》、《记》传注传写混淆者,则从蔡沈考定《武成》之例,别定次序于后,而不敢移易《经》文。 其持论颇为谨严,无浅学空腹高谈,轻排郑、贾之锢习。 又杨复《仪礼图》久行于世,然其说皆本《注》、《疏》,而时有并《注》、《疏》之意失之者,亦一一是正。 至于诸家谬误,辨证尤详。 虽持论时有出入,而可备参考者多。 在近时说礼之家,固不失为根据之学矣。 ○附录△《内外服制通释》七卷(两淮盐政采进本)宋车垓撰。 垓字经臣,天台人。 咸淳中由特奏名授迪功郎、浦城县尉,以年老不赴。 德祐二年卒。 垓及从兄若水皆受业于季父安行,安行受业于陈埴,埴受业于朱子。 故垓是书,一仿文公《家礼》而补其所未备。 有图,有说,有名义,有提要。 凡正服、义服、加服、降服,皆推阐明晰,具有条理。 牟楷《序》谓《家礼》着所当然,此释其所以然。 盖不诬也。 朱彝尊《经义考》曰:车氏书,余所储者阙第八卷以后。 卷八书目为《三殇以次降服》、《应服期而殇者降服大功小功》、《应服大功而殇者降服小功》、《应服小功而殇者降服缌麻》。 卷九为《深衣疑义》。 其标题则仍称九卷,注存,而不注阙。 盖未敢断后二卷之必佚。 然今所传写,皆与彝尊本同,则此二卷已佚矣。 据马良骥所作垓《行状》,其《深衣疑义》本别为一书,特附录于此书之后。 良骥所举,用皇氏广头在下之《注》,以续衽为裳之上衣之旁者,说亦颇核。 惜其全文不可睹也。 △《读礼通考》一百二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徐乾学撰。 乾学字原一,号健菴,昆山人。 康熙庚戌进士第二,官至刑部尚书。 是编乃其家居读《礼》时所辑。 归田以后,又加订定,积十馀年,三易稿而后成。 于《仪礼》《丧服》、《士丧》、《既夕》、《士虞》等篇及《大、小戴记》,则仿朱子《经传通解》,兼采众说,剖析其义。 于历代典制,则一本正史,参以《通典》及《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诸书。 立纲统目,其大端有八:一曰丧期、二曰丧服、三曰丧仪节、四曰葬考、五曰丧具、六曰变礼、七曰丧制、八曰庙制。 丧期历代异同则有表,丧服暨仪节、丧具则有图。 缕析条分,颇为详备。 盖乾学传是楼藏书甲于当代,而一时通经学古之士如阎若璩等亦多集其门,合众力以为之,故博而有要,独过诸儒。 乾学又欲并修吉、军、宾、嘉四礼,方事排纂而殁。 然是书蒐罗富有,秦蕙田《五礼通考》即因其义例而成之,古今言丧礼者,盖莫备于是焉。 ──右礼类《仪礼》之属,二十二部,三百四十四卷;《附录》二部,一百二十七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仪礼》不专言《丧服》,而古来丧服之书则例附于《仪礼》。 盖《周官》凶礼无专门,《礼记》又《仪礼》之义疏。 言丧服者大抵以《仪礼》为根柢,故从其本而类附也。) 发布时间:2025-09-03 13:18:0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9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