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三十三 经部三十三 内容: ○五经总义类汉代经师如韩婴治《诗》兼治《易》者,其训故皆各自为书。 宣帝时,始有《石渠五经杂义》十八篇。 《汉志》无类可隶,遂杂置之《孝经》中。 《隋志》录许慎《五经异义》以下诸家,亦附《论语》之末。 《旧唐书志》始别名“经解”,诸家着录因之,然不见兼括诸经之义。 朱彝尊作《经义考》,别目曰“群经”。 盖觉其未安而采刘勰《正纬》之语以改之,又不见为训诂之文。 徐乾学刻《九经解》,顾湄兼采总集经解之义,名曰《总经解》,何焯复斥其不通(语见沈廷芳所刻何焯《点校经解目录》中),盖正名若是之难也。 考《隋志》于统说诸经者虽不别为部分,然《论语类》末称《孔丛》、《家语》、《尔雅》诸书,并“五经总义”附于此篇,则固称“五经总义”矣。 今准以立名,庶犹近古,《论语》、《孝经》、《孟子》虽自为书,实均《五经》之流别,亦足以统该之矣。 其校正文字及传经诸图并约略附焉,从其类也。 △《驳五经异义》·一卷、《补遗》·一卷(山西巡抚采进本)汉郑玄所驳许慎《五经异义》之文也。 考《后汉书·许慎传》,称慎以《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传于世。 《郑玄传》载玄所着百馀万言,亦有《驳许慎五经异义》之名。 《隋书·经籍志》有《五经异义》十卷,后汉太尉祭酒许慎撰,而不及郑玄之《驳议》。 《旧唐书·经籍志》:“《五经异义》十卷,许慎撰,郑玄驳”。 《新唐书·艺文志》并同。 盖郑氏所驳之文,即附见于许氏原本之内,非别为一书,故史志所载亦互有详略。 至《宋史·艺文志》,遂无此书之名,则自唐以来失传久矣。 学者所见《异义》,仅出于《初学记》、《通典》、《太平御览》诸书所引,而郑氏《驳义》则自《三礼正义》而外,所存亦复寥寥。 此本从诸书采缀而成,或题宋王应麟编,然无确据。 其间有单词只句,《驳》存而《义》阙者,原本错杂相参,颇失条理。 今详加釐正,以《义》、《驳》两全者汇列于前。 其仅存《驳》、《义》者,则附录以备参考。 又近时朱彝尊《经义考》内亦尝旁引郑《驳》数条,而长洲惠氏所辑则蒐罗益为广备,往往多此本所未及。 今以二家所采,参互考证,除其复重,定着五十七条,别为《补遗》一卷,附之于后。 其间有《异义》而郑无驳者,则郑与许同者也。 两汉经学,号为极盛,若许若郑,尤皆一代通儒,大敌相当,输攻墨守,非后来一知半解所可望其津涯。 此编虽散佚之馀,十不存一,而引经据古,犹见典型。 残章断简,固远胜后儒之累牍连篇矣。 △《郑志》·三卷、《补遗》·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案《隋书·经籍志》,《郑志》十一卷,魏侍中郑小同撰。 《郑记》六卷,郑玄弟子撰。 《后汉书》郑玄本传则称:“门生相与撰玄答弟子,依《论语》作《郑志》八篇。 ”刘知几《史通》亦称:“郑弟子追论师说及应答,谓之《郑志》。 分授门徒,各述师言,更不问答,谓之《郑记》(案《通典》及《初学记》所引《郑记》,均有王赞答词,与知几所云更不问答者不合。 考《孝经疏》引此文作“各述师言,更为问答”,知“不”字乃“为”字之讹。 王应麟《玉海》、朱彝尊《经义考》并沿用误本,殊失订正。 又《通典》所引《郑志》,皆玄与门人问答之词,所引《郑记》,皆其门人互相问答之词,知《志》之与《记》,其别在此。 《曲礼正义》引《郑志》,有崇精之问,焦氏之答。 《月令正义》引《郑志》有王权之问、焦乔之答,焦氏之问、张逸之答。 疑本《郑记》之文,校刊者惟据《史通》“更不问答”之说,改为《郑志》也)。 ”其说不同。 然范蔚宗去汉未远,其说当必有徵。 《隋志》根据《七录》,亦阮孝绪等所考定,非唐宋诸《志》动辄疏舛者比、断无移甲入乙之事。 疑追录之者诸弟子,编次成帙者则小同。 《后汉书》原其始,《隋书》要其终。 观八篇分为十一卷,知非诸弟子之旧本也。 《新、旧唐书》载《郑记》六卷,尚与《隋志》相同。 而此书则作九卷,已佚二卷。 至《崇文总目》始不着录,则全佚于北宋初矣。 此本三卷,莫考其出自谁氏。 观书中《礼运注》“澄酒”一条答赵商之问者,前后两见,而详略小异;又陈铄之名前后两见,而后一条注一作铿:知为好郑氏之学者惜其散佚,于诸经《正义》裒辑而成。 然如所载“弼成五服”答赵商问一条,不称《益稷》而称《皋陶谟》,则正合孔《疏》所云郑氏之本。 又卷首冷刚问《大畜》“童牛之牿”一条,今《周易正义》中不见,而《周礼正义》引之,较此少冷刚问云以下六十馀字。 《周礼正义》引答孙皓问一条,较此少“夏二月仲春,太簇用事,阳气出,地始温,故礼应开冰,先荐寝庙”五句。 其《皋陶谟注》与《经典释文》及《正义》所引,亦互有详略,而《尧典注》一条乃不载《正义》中,则亦博采诸书,有今日所不尽见者,非仅剽剟《正义》。 又《玉海》十八卷引《定之方中》诗,张逸问:“仲梁子何时人? ”答曰:“先师,鲁人。 ”此本“先师”之下多一“云”字,方知先师非指仲梁子。 如此之类,亦较他书所载为长。 足证为旧人所辑,非近时所新编也。 间有蒐采未尽者,诸经《正义》及《魏书·礼志》、《南齐书·礼志》、《续汉书郡国志注》、《艺文类聚》诸书所引尚有三十六条。 又《郑记》一书,亦久散佚。 今可以考见者,尚有《初学记》、《通典》、《太平御览》所引三条。 并附录之,以存郑学之梗概。 并以见汉代经师专门授受,师弟子反覆研求,而后笔之为传注,其既详且慎至于如此。 昔朱子与胡纮争宁宗持禫之礼,反覆辨难,终无据以折之。 后读《礼记丧服小记疏》所引《郑志》一条,方得明白证验。 因自书于《本义》之后,记其始末,有“向使无郑康成,则此事终未有所断决”语。 是朱子《议礼》,未尝不折服于玄矣。 后之臆断谈经而动辄排斥郑学者,亦多见其不知量也。 △《经典释文》·三十卷(内府藏本)唐陆元朗撰。 元朗字德明,以字行,吴人。 贞观中官国子博士,兼太子中允。 事迹具《唐书》本传。 此书前有《自序》云:“癸卯之岁,承乏上庠,因撰集《五典》、《孝经》、《论语》及《老》、《庄》、《尔雅》等音。 古今并录,经注毕详,训义兼辩,示传一家之学。 ”考癸卯为陈后主至德元年,岂德明年甫弱冠即能如是淹博耶? 或积久成书之后,追纪其草创之始也。 首为《序录》一卷,次《周易》一卷、《古文尚书》二卷、《毛诗》三卷、《周礼》二卷、《仪礼》一卷、《礼记》四卷、《春秋左氏》六卷、《公羊》一卷、《穀梁》一卷、《孝经》一卷、《论语》一卷、《老子》一卷、《庄子》三卷、《尔雅》二卷。 其列《老》、《庄》于经典而不取《孟子》,颇不可解。 盖北宋以前,《孟子》不列于经,而《老》、《庄》则自西晋以来为士大夫所推尚。 德明生于陈季,犹沿六代之馀波也。 其例,诸经皆摘字为音,惟《孝经》以童蒙始学,《老子》以众本多乖,各摘全句。 原本音《经》者用墨书,音《注》者用朱书,以示分别。 今本则《经》、《注》通为一例。 盖刊板不能备朱墨,又文句繁伙,不能如本草之作阴阳字,自宋以来已混而并之矣。 所采汉、魏六朝音切凡二百三十馀家,又兼载诸儒之训诂,证各本之异同。 后来得以考见古义者,注疏以外,惟赖此书之存。 真所谓残膏剩馥,沾溉无穷者也。 自宋代监本注疏,即析附诸经之末。 故《文献通考》分见各门后,又散附注疏之中。 往往与注相淆,不可辨别。 此为通志堂刻本,犹其原帙。 何焯《点校经解目录》,颇顾湄校勘之疏,然字句偶讹,规模自在,研经之士终以是为考证之根柢焉。 △《七经小传》·三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宋刘敞撰。 敞有《春秋传》,已着录。 是编乃其杂论经义之语。 其曰“七经”者,一《尚书》,二《毛诗》,三《周礼》,四《仪礼》,五《礼记》,六《公羊传》,七《论语》也。 然《公羊传》仅一条,又皆校正《传》文衍字,于《传》义无所辨正,后又有《左传》一条、《国语》一条,亦不应独以《公羊》标目。 盖敞本欲作《七经传》,惟《春秋》先成。 凡所札记,已编入《春秋传》、《意林》、《权衡》、《文权》、《说例》五书中。 此三条一校衍字,一论都城百雉,一论禘郊祖宗报,于经文无所附丽,故其文仍在此书中。 其标题当为《春秋》,故得兼及《外传》。 传写者见第一条为《公羊》,第二条末亦有“公羊”字,遂题曰《公羊》而注曰“《国语》附”,失其旨矣。 《论语》诸条,有与诸经一例者,又有直书《经》文而夹注句下如注疏体者,亦注《论语》而未成,以所注杂录其中也。 吴曾《能改斋漫录》曰:“庆历以前,多尊章句注疏之学。 至刘原甫为《七经小传》,始异诸儒之说。 王荆公修《经义》,盖本于原甫。 ”(案《读书志》亦载此文,以为元祐史官之说)晁公武《读书志》亦证以所说“汤伐桀升自陑”之类,与《新经义》同,为王安石剿取敞说之证。 大旨均不满于敞。 《朱子语类》乃云“《七经小传》甚好。 ”其说不同。 今观其书,如谓《尚书》“愿而恭”当作“愿而荼”、“此厥不听”当作“此厥不德”;谓《毛诗》“烝也无戎”当作“烝也无戍”;谓《周礼》“诛以驭其过”当作“诛以驭其祸”,“士田贾田”当作“工田贾田”,“九{筮合},五曰巫易”当作“巫阳”;谓《礼记》“诸侯以《貍首》为节”当作“以《鹊巢》为节”:皆改易经字以就己说。 至《礼记》“若夫坐如尸”一节则疑有脱简,“人喜则斯陶”九句则疑有遗文,“礼不王不禘及庶子王亦如之”则疑有倒句。 而《尚书·武成》一篇考定先后,移其次序,实在蔡沈之前。 盖好以己意改经,变先儒淳实之风者,实自敞始。 又如解《尚书》“鸟兽跄跄”,谓古者制乐或法于鸟,或法于兽;解《毛诗》“葛之覃兮”,谓葛之茂盛,则有人就而刈之,以为絺绤,如后妃在家,德美充茂,则王者就而聘之,以为后妃;解《论语》“乘桴浮于海”,谓夫子周流列国,如桴之在海,流转不定:其说亦往往穿凿,与安石相同。 故流俗传闻,致遭斯谤。 然考所着《弟子记》,排斥安石,不一而足,实与新学介然异趣。 且安石刚愎,亦非肯步趋于敞者。 谓敞之说经,开南宋臆断之弊,敞不得辞。 谓安石之学由于敞,则窃鈇之疑矣。 且略其卮词,采其粹语,疏通剔抉,精凿者多,又何可以末流之失并废敞书欤? △《程氏经说》·七卷(通行本)不着编辑者名氏。 皆伊川程子解经语也。 《书录解题》谓之《河南经说》,称《系辞》一、《书》一、《诗》二、《春秋》一、《论语》一、《改定大学》一。 又称程氏之学,《易传》为全书,馀经具此。 其门目卷帙,与此本皆合,则犹宋人旧本也。 其中若《诗书解》、《论语说》,本出一时杂论,非专着之书。 《春秋传》则专着而未成,观崇宁二年《自序》可见。 至《系辞说》一卷,《文献通考》并于《易传》,共为十卷。 《宋志》则于《易传》九卷之外,别着录一卷。 然程子《易传》实无《系辞》,故吕祖谦集十四家之说为《系辞精义》以补之。 此卷疑或后人掇拾成帙,以补其阙也。 《改定大学》兼载明道之本,或以兄弟之说互相参考欤? 明徐必达编《二程全书》,并《诗解》二卷为一卷,而别增《孟子解》一卷、《中庸解》一卷,共为八卷。 然《经义考》引康绍宗之言,谓《孟子解》乃后人纂集《遗书》外书而成,非程子手着。 至《中庸解》之出吕大临,朱子辨证甚明,亦不得窜入《程氏经说》,增此一种。 故今所录,仍用宋本之旧焉。 △《六经图》·六卷(通行本)宋杨甲撰,毛邦翰补,甲字鼎卿,昌州人。 乾道二年进士。 《成都文类》载其数诗,而不详其仕履。 其书成于绍兴中。 邦翰不知何许人,尝官抚州教援。 其书成于乾道中。 据王象之《舆地记胜碑目》,甲图尝勒碑昌州郡学。 今未见拓本,无由考其原目。 陈振孙《书录解题》引《馆阁书目》载邦翰所补之本,《易》七十图,《书》五十有五图,《诗》四十有七图,《周礼》六十有五图,《礼记》四十有三图,《春秋》二十有九图,合为三百有九图,此本惟《易》、《书》二经图与《馆阁书目》数相合。 《诗》则四十有五,《礼记》四十有一,皆较原数少二。 《周礼》六十有八,较原数多三。 《春秋》四十有三,较原数多十四。 不知何人所更定。 考《书录解题》载有东嘉叶仲堪字思文,重编毛氏之书,定为《易图》一百三十、《书图》六十三、《周礼图》六十一、《礼记图》六十三、《春秋图》七十二,惟《诗图》无所增损。 其卷则增为七,亦与此本不符。 然则亦非仲堪书。 盖明人刊刻旧本,无不臆为窜乱者。 其损益之源委,无从究诘。 以其本出杨毛二家,姑从始事之例,题甲及邦翰名云尔。 △《六经正误》·六卷(两淮马裕家藏本)宋毛居正撰。 居正字谊父,或曰义甫。 义、谊,父、甫,古字通也。 衢州人。 免解进士晃之子,晃尝着《增注礼部韵略》及《禹贡指南》。 居正承其家学,研究六书。 嘉定十六年,诏国子监刊正经籍,当事者聘居正司校雠。 已釐定四经,会居正目疾罢归,其《礼记》及《春秋三传》遂未就。 然所校四经,亦以工人惮烦,诡窜墨本以绐有司,版之误字未改者犹十之二三。 居正乃裒所校正之字,补成此编。 杨万里为作《序》,述其始末甚详。 陈振孙《书录解题》谓其唯讲偏旁之疑似。 今观是书,校勘异同,订正讹谬,殊有补于经学。 其中辨论既多,不免疏舛者。 如“敕”古文作“敕”,隶变作“敕”。 居正乃因高宗御书石经误写作“敕”,遂谓来字中从两入,不从两人。 “享”字古文作“亯”,隶变作“享”,或省作“亨”。 居正乃谓享字训祭,亨字训通,两不相溷。 “坤”古从土从申,隶别为“巛”。 居正乃谓“巛”是古字,乾、离、坎等俱有古文,如卦画之形。 “迟”、“遟”古文本一字,《说文》以为“迟,籀文作遟”者是也。 居正乃谓两字是非相半,不敢擅改。 “赖”字古从贝从剌,俗误书作“頼”。 居正乃谓赖从束从负。 其于六书皆未确。 又《周礼·大行入》“立当前疾”,“疾”乃“侯”字之误。 “侯”在车辕前,郑康成所谓车辕前胡、下垂拄地者是也。 居正乃以为应作“軏”。 “軏”前掩版,实与矦不相涉。 如此类者,于《经》义亦不合。 然许氏《说文解字》、陆德明《经典释文》亦不免小有出入,为后人所摭拾,在居正又乌能求备? 论其大致,则审定字画之功,固有不可泯没者矣。 △《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宋岳珂撰。 珂字肃之,号倦翁,汤阴人,居于嘉兴。 鄂忠武王飞之孙、敷文阁待制霖之子也。 官至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制置使。 宋时《九经》刊版,以建安余氏、兴国于氏二本为善。 廖刚又釐订重刻,当时称为精审。 珂复取廖本《九经》,增以《公》、《穀》二传及《春秋年表》、《春秋名号归一图》二书,校刊于相台书塾。 并述校刊之意,作《总例》一卷。 余仁仲《左传字辨》尝论其误,以杜《注》“不皆与今说《诗》者同”倒写为“皆不与今说《诗》者同”,则尚见原刻。 今则诸经印本,率已罕传。 仅王弼《易注》有翻刻之本,已失其真。 《春秋年表》及《名号归一图》有重刻之本,亦颇非其旧。 惟此《总例》一卷,尚行于世。 其目一曰《书本》,二曰《字画》,三曰《注文》,四曰《音释》,五曰《句读》,六曰《脱简》,七曰《考异》。 皆参订同异,考证精博,釐舛辨疑,使读者有所据依,实为有功于经学。 其论字画一条,酌古准今,尤属通人之论也。 △《融堂四书管见》·十三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宋钱时撰。 时有《融堂书解》,已着录。 此编凡《论语》十卷、《孝经》一卷、《大学》一卷、《中庸》一卷,即嘉熙二年乔行简奏下严州取时所着书之一也。 俱先列《经》文,略加音训,而诠释其大旨于后。 《孝经》用古文。 《大学》但析为六章,不分《经》、《传》。 盖时之学出于杨简,简之学出于陆九渊,门户迥殊,故不用程朱之本。 其解《论语》“崇德辨惑”章,谓“诚不以富,亦祗以异”二句乃证爱欲其生、恶欲其死者之为异。 “齐景公有马千驷”节,合上文为一章,谓“其斯之谓与”句乃指夷齐,便是求志达道而言。 又《大学》“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二句,仍附第一章末,谓是圣人承上厚本薄末、反覆晓人之意。 亦俱根据旧文,不肯信为错简。 朱子《与陆九渊书》所谓“各尊其所闻,各行其所知”也。 然金谿之学,惟凭心悟,或至于恍惚窈冥。 时则以笃实为宗,故其诠发义理,类多平正简朴,不为离析支蔓之言,又敖继公《仪礼集说后序》所谓“以鲁男子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者”矣。 卷首有绍兴己丑时《自序》,末有景定辛酉天台钱可则《刊书跋》。 《宋史·艺文志》、马端临《经籍考》皆不着录,独张萱《内阁书目》有之。 虽以“四书”为名,所解不及《孟子》。 与朱子所称“四书”者异,故附列于《五经总义类》焉。 △《四如讲稿》·六卷(福建巡抚采进本)宋黄仲元撰。 仲元字善甫,号四如,莆田人。 咸淳七年进士。 授国子监簿,不赴。 宋亡,更名渊,字天叟,号韵乡老人。 教授乡里以终。 考《福建通志》暨《莆田县志》,皆载仲元有《四书讲稿》。 今观是书所讲,实兼及诸经,不止《四书》。 其说多述朱子之绪论,然亦时出新义,发前儒所未发。 如“行夏之时”,则据《礼运》“孔子得夏时于杞”《注》,谓夏四时之书而不取三正之说。 《周官》井田,则谓周时皆用井田而不取郑氏畿内用贡、都鄙用助之说。 伯鱼为《周南》、《召南》,则据《诗·鼓钟》及《内传》季札观乐,谓南即是乐。 又谓周、召为二公采邑,非因二公得名。 虽按之经义,不必一一吻合,要为好学深思,能自抒所见者也。 此本出其裔孙文炳家藏,已有残阙。 嘉靖丙午始雕版印行。 朱彝尊《经义考》但载其所着《经史辨疑》,而不及是书。 当由刊在家塾,闽中僻远,偶然未见传本欤? △《六经奥论》·六卷(浙闽总督采进本)旧本题“宋郑樵撰”。 朱彝尊《曝书亭集》有是书《跋》,曰:“成化中旴江危邦辅藏本,黎温序而行之,云是郑渔仲所着。 荆川唐氏辑《稗编》从之。 ”今观其书,议论与《通志》略不合。 樵尝上书自述其着作,胪列名目甚悉,而是书曾未之及,非樵所着审矣。 后昆山徐氏刻《九经解》,仍题樵名。 今检书中论《诗》,皆主毛、郑,已与所着《诗辨妄》相反。 又“天文辨”一条引及樵说称夹漈先生,足证不出樵手。 又论《诗》一条引晦菴说《诗》。 考《宋史》樵本传,卒于绍兴三十二年。 朱子《诗传》之成在淳熙四年,而晦菴之号则始于淳熙二年,皆与樵不相及。 论《书》一条并引《朱子语录》,且称朱子之谥,则为宋末人所作,具有明验。 不知顾湄校《九经解》时,何未一检也。 第相传既久,所论亦颇有可采,故仍录存之,缀诸宋人之末而樵之名则从删焉。 △《明本排字九经直音》·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不着撰人名氏。 书中《春秋传》“素王”二字下引真宗《宣圣赞》,但标真宗,不称宋,又称御制,则为宋人所着可知。 卷首题曰“明本”者,宋时刊版多举其地之首一字,如建本、杭本之类。 此盖明州所刊本,即今宁波府也。 末题“岁次丁亥梅隐书堂新刊”,不着年号。 考丁亥为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是元初刊本矣。 其书不用反切而用直音,颇染乡塾陋习,然所音俱根据《经典释文》,犹为近古。 《释文》一字数音者皆并存之。 如《金縢》“辟”字下云:“孔音辟,法也。 《说文》音必。 郑音辟。 ”《大诰》“贲”字下云:“音坟。 王读为《贲卦》之贲。 ”《礼·内则》“接以太牢”,“接”字下云:“郑音捷。 王、杜并以为接待。 ”《祭法》“相近于坎坛”,“坎”字下云:“《注》作禳祈,《孔丛子》以为祖迎。 ”《祭义》“爓”字下云:“徐廉反。 古音燖。 ”《周礼太宰》“圃”字下云:“布古反,又音布。 ”“牧”字下云:“徐音目。 刘音茂。 ”“颁”字下云:“郑音班。 徐音坟。 ”《笾人》“茆”字下云:“茆音卯,又音柳”。 《遗人》下云:“遗音位,刘音遂,乃与卷首《序》‘遗人’音推异。 ”如此者不可枚举,固非后来坊本直音,以意属读,惟趋便捷者比也。 惟《礼记》:“敖不可长。 ”《释文》:“敖,依《注》五报反,慢也。 王肃五高反,遨游也。 长,竹丈反。 卢植、马融、王肃并直亡反。 ”此书云:“敖王音平。 ”则《释文》所云“王,五高反也。 ”而于“长”字下又注云:“长,张上,又平”。 则又兼用郑《注》“竹丈反”。 一句之内,于郑《注》半从半违,遂使“敖”字、“长”字音义两不相应。 又《周礼·太宰》“斿贡”“斿音留,燕游也。 ”今考郑《注》“斿读如燕游之游。 ”此书既用郑义,则“斿”当作“以周反”。 其作“良周反”音“留”者,乃《春秋传》“鞶厉游缨”之“游”,更自相矛盾。 又《月令》“审端径术”下云:“术,《注》作遂。 方曰:径,道之小。 术,道之末。 则如字是。 ”今考《学记》:“术有序。 ”《注》:“术当为遂。 ”《水经注》引《学记》“术有序”作“遂有序”。 《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 ”《公羊传》、《汉书·五行志》“术”并作“遂”。 是古字术遂本通。 此书反信方氏之曲说,殊为未协。 又《中庸》“壹戎衣”下云:“《书·武成》作如字者是,《注》读为殷者无据。 ”今考古“衣”字作“”,从反身,殷字从此。 故读殷为,音与衣同。 《白虎通》曰:“衣之为言隐也,所以隐身也。 ”则衣隐音近。 《楚词》“新浴必振衣”,与“汶、尘”合韵,则衣、殷二字音通。 是书以为无据,亦为失考。 然核其大致,则多能决择是非。 如于三《礼》虽多守方悫《注》,然如《祭法》“幽宗”,《注》读如“禜”,方悫“宗”作如字,则兼存郑义。 又《书武成》“识”字下云:“陆无音,汉翟酺《疏》引此作恭。 ”则补苴阙遗,亦颇能有所考据。 又《檀弓》“卜人师扶右”下云:“卜读为如字者非。 ”考郑《注》:“卜当为仆,声之误也。 ”仆人、射人皆平生时赞正君服位者,若卜人则于义无取,此书不用《释文》所载前儒之说最当。 又《周礼·醢人》“菭”字下云:“音治,又音代。 ”今考《释文》云:“又丈之反。 未知所出。 ”不知《说文》“菭,水衣。 ”本作“菭”,从草,治声。 水衣之“菭”既以“治”为声,则“丈之反”乃为“菭”之古音矣。 故“菭藩”草名作“澄之切”,可以相证。 是书用“丈之切”为本音,而以“代”为又音。 较之《释文》以“丈之切”为无出,考核尤精。 且《释文》所载皆唐以前音,而此书则兼取宋儒。 如于《诗》、《中庸》、《论语》、《孟子》则多采朱子,于《易》则兼采程、朱,于《礼》则多采方悫,其他经引胡瑗、司马光音读尤多,与陆氏之书尤足相续。 在宋人经书音释中,最为妥善。 若《九经》前后失次,则当为坊刻之误。 既无关大旨,固无庸深论矣。 △《五经说》·七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元熊朋来撰。 朋来字与可,南昌人。 登宋咸淳十年进士,仕元为福清县判官。 事迹具《元史·儒学传》。 朋来之学恪守宋人,故《易》亦言《先天》、《后天》、《河图》、《洛书》,《书》亦言《洪范》错简,《诗》亦不主《小序》,《春秋》亦不主三《传》。 盖当时老师宿儒,相传如是,门户所限,弗敢尺寸逾也。 惠栋《九经古义》诋其论《大学》“亲民”一条不知亲新通用本马郑之解《金縢》为夏虫之见;又诋其论“言乃讙”一条不考《史记·鲁世家》所引《无逸》及裴骃《集解》所引郑《注》,论《周礼·乐师》“皋”字与《大祝》“皋”字不考皋、告、皞三字相同,乃谓郑氏先后异读,均为妄下雌黄。 盖于古义、古音亦多所出入。 然其书发明义理,论颇醇正,于《礼经》尤疏证明白。 在宋学之中,亦可谓切实不支矣。 寸有所长,固无妨录备一家也。 △《十一经问封》·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旧本题“何异孙撰”,不着时代。 考其第二卷中论《孟子》彻法、助法,称大元官制承宋职田,则当为元人。 第一卷中论《论语》“暮春者”,称王稼村先生于杭州府学讲此一章。 稼村为王义山之号。 义山,宋景定中进士,入元官江西儒学提举。 异孙及见其讲经,则当在元初。 故论《孟子》“恒心”、“恒产”一条,谓老儒犹读“恒”为“常”,避宋真宗讳,今当读“胡登反”。 是宋亡未久之证也。 所说凡《论语》、《孝经》、《孟子》、《大学》、《中庸》、《诗》、《书》、《周礼》、《仪礼》、《春秋三传》、《礼记》十一经。 其叙次先后,颇无伦理;又以《大学》、《中庸》各为一经,亦为杜撰:皆颇不可解。 其书皆仿朱子《或问》之体,设为问答。 《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大致用《章句集注》,而小有异同。 如“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则以为箕子曾居其地,至今礼义教化与中州同,不可谓之为陋(案郑汝谐《论语意原》已先有此说,异孙盖与之暗合)。 至于“日至之时皆熟矣”,则以为夏至;“君子不亮,恶乎执”,以“恶”字读去声:皆不为无理。 至于“菉竹猗猗”,因毛《传》“绿,木贼”之说,遂以切磋琢磨为用此草以治物;“父母惟其疾之忧”,谓孟武伯为人多忧,夫子宽以他事不必忧,惟当忧父母之疾;“雍也可使南面”,谓孔子之言为碍理;“人皆谓我毁明堂”:谓当时七国皆僣造明堂:则未免横生异说。 他若以《汲冢纪年》为淳于髡所作,谓《孝经》十八章次序为唐玄宗所定,尤凿空无据矣。 其馀说《诗》多据郑玄《谱》,说《书》多据蔡沈《传》,说三《礼》、三《传》多撮举注疏。 然其间随文生义,触类旁通,用以资幼学之记诵,亦不为无益。 其论赵岐注《孟子》曰“《六经》、《论语》、《孟子》,前后凡经几手训解,宋儒不过集众说以求一是之归。 如说《易》便骂王弼,讲《周礼》便责郑康成、贾公彦,解《尚书》便驳孔安国,伤乎已甚。 毕竟汉儒亦有多少好处。 赵岐在夹柱中三年注一部《孟子》,也合谅他勤苦”云云,尤平心之论也。 △《五经蠡测》·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明蒋悌生撰。 悌生字叔仁,福宁州人。 洪武初,以明经官训导。 是书乃其元季避兵蓝田谷中所作。 嘉靖戊戌(案原《序》不题年号,但称“戊戌”,以《序》中“一百六十馀年”语推之,知为嘉靖十七年),浮梁闵文振纂修州志,始得稿于其裔孙宗雨,序而刻之。 前有洪武庚戌悌生《自序》。 凡《易》一卷、《书》一卷、《诗》三卷、《春秋》一卷。 后有文振附记,曰“右五经,《诗》说独多,《易》、《书》次之,《春秋》为少,《礼记》亡阙。 今犹题曰《五经蠡测》,仍其旧也”云云。 今观其书,或载经文,或但标章句之目,所说或大书,或夹注,体例绝不画一,盖犹未成之草稿。 又《尚书·太甲篇》首有曰:“《诗》、《书》、《小序》,前已详言之矣。 ”然以前绝未论《诗》、《书》、《序》,则不但《礼记》散佚,并《尚书》亦有佚脱也。 其说《易》,多斟酌程《传》、《本义》之异同。 如解《颐卦》“虎视耽耽,其欲逐逐”,谓大臣之求贤为助,如虎之求肉为食。 穿凿太甚。 如解“龙战于野”,谓坤象不得称龙,龙即乾卦六爻之龙;阴盛而与之战,嫌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未尝无。 则立义特为正大。 其说《书》,于蔡沈《集传》多所订正。 解《盘庚》,疑有错简三章,未免因王柏谬说又加推广。 至于《高宗肜日》,谓果为高宗之事,则当称王,不当首称庙号;用邹氏音释之说,以为祖庚祀高宗:亦不为无见。 其说《诗》,谓《小序》固有纰缪,而朱子疾之太甚。 于诸篇同异,务持两家之平。 在元明之间,可谓屹然独立,无依门傍户之私。 至其以《鸤鸠》为美周公,乃《豳风》之诗,错简入于《曹风》,则又臆断之馀习矣。 《春秋》仅说“滕子来朝”、“子同生”、“夫人姜氏孙于齐”、“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谷”、“齐仲孙来”六条(案“孙于齐”与“会禚”合为一条),而“仲孙”一条与“阳俗”一条年月又复颠倒。 其说不甚主胡《传》。 然既曰胡《传》不合笔削之初意,又曰圣人复生,亦将有取于胡氏之言,又何必一一尽合于笔削之初意,则于胡《传》亦尚在疑信间也。 大抵僻处穷山,罕窥古籍,于考据引证,非其所长,而覃精研思,则往往有所心得。 名虽不及熊朋来,书则实在朋来上也。 △《简端录》·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邵宝撰。 宝有《左觿》,已着录。 是编皆其读书有得即题释简端,积久渐多,其门人天台王宗元钞合成帙,因以“简端”为名。 凡《易》三卷,《书》二卷,《春秋》三卷,《礼记》一卷,《大学》、《中庸》合一卷,《论语》、《孟子》合一卷。 前有宝《自序》。 又有雍正壬子华希闵《重刊序》,称“格物一义,顿悟者方欲扫除一切。 先生则曰:格物犹言穷理也,理即物之所以为物也。 不曰穷理而曰物者,要之于其实也”云云。 盖时方趋向良知,以为圣人秘钥。 儒者日就玄虚,宝所学独笃实不支,故其言如此。 全书大旨,不外于斯。 虽步步趋趋,尚未为沈酣经窟,然马、郑、孔、贾之学,至明殆绝,研思古义者,二百七十年内,稀若晨星。 迨其中叶,狂禅澜倒,异说飚腾,乃并宋儒义理之学亦失其本旨。 宝所劄记,虽皆寥寥数言,而大旨要归于醇正。 亟录存之,亦不得已而思其次也。 △《五经稽疑》·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明朱睦撰。 睦有《易学识遗》,已着录。 据《明史·睦传》,称其万历五年举周藩宗正,领宗学。 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寒暑不辍。 所撰有《五经稽疑》六卷。 《艺文志》载睦《五经稽疑》六卷外,又载睦《春秋经传辨疑》四卷。 其《春秋稽疑》又有别行之本,析为四卷,乃与《明史》所称《春秋经传辨疑》合,考睦《自序》,称“少靡所好,游心《六经》,尝作《春秋稽疑》,馀未及为也。 癸未四月(案《明史》称睦以万历五年举宗正,又三年卒,则其卒当在万历八年。 癸未乃万历十一年,与史文不合,疑史误也。)杜门谢客,乃取四经,时披阅焉。 或有疑者,参订诸家而折衷之。 且述且作,得若干卷”云云。 据其所言,绝不及《春秋经传辨疑》一字。 殆初注《春秋》四卷,名以《经传辨疑》,先行于世。 后乃足成《五经》,并为一帙,统改今名。 着录家各据所见之本,遂析而为二耳。 《明史·睦传》但称作《五经稽疑》六卷,不及《春秋经传辨疑》,从其最后之定本也。 《春秋》乃其初稿,盖以全力为之。 大旨取直书其事、美恶自见之义。 其中如误以邾仪父为邾命卿,盖沿程端学之曲说,不思及晋处父盟,《经》自有例。 未免伤于武断。 然如“春正月”不书王,“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不书天,“谭子”不书名,“柯之盟”不书日“祭叔来聘”不书使之类,以为传写脱误,非孔子有意笔削。 旁引曲证,足破穿凿附会之论。 又谓“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二“朝”字当作“奔”;“郑游速帅师灭许”,“灭”当作“入”。 又辨《左氏》以“城小穀”为“城穀”之非,《公羊》谓“晦不书事”之误。 则精核者居多。 《易》、《书》、《诗》、《礼》所说殊略。 《易》多误采郭京之本。 书既以古文为疑,又以《大禹谟》、《皋陶谟》篇首之语为后人所加。 又用程子之说,引“文命允迪”之文以驳“放勋”之非号。 亦颇涉矛盾。 《诗》多采用《小序》,亦乏新义。 《礼》则所辨后儒增益之词,颇为有见。 而末附以所定八条,则亘古说经无此体例矣。 以其考证古义,尚时有可取,亦并录之。 钞本不分卷帙,今约其篇页,以四经各为一卷,《春秋》为两卷,仍合于《明史》所载之卷数焉。 △《经典稽疑》·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陈耀文撰。 耀文字晦伯,确山人。 万历庚戌进士,官至按察司副使。 此书取汉、唐以来说经之异于宋儒者,分条辑载。 上卷为《四书》,下卷为《易》、《书》、《诗》、《春秋》、《礼记》、《周礼》。 先儒专门之学,各有师承,非同臆说。 耀文欲存诸经古训,但当采郑、王、贾、孔遗言,不应杂以明人议论。 又如“宰予昼寝”,但取《七经小传》寝为内寝之说,而不引《资暇集》所载梁武帝绘画寝室一条。 “窃比老彭”,但取《经典释文》所引郑云“老,老聃。 彭,彭祖”之说,而不引《礼记疏》、《文选注》所载郑注“老聃,周之太史。 彭,彭咸也”一条。 “乾,元亨利贞”,但取《子夏传》始、通、和、正之说,而不引《义海撮要》所载梁武帝义“始为元,遂为亨,益为利,不私为贞”一条。 此类颇多,亦伤漏略。 又如《周礼》备载宋元诸儒攻驳之语,则徒启纷纷。 《孟子》备载《笔谈》所纪王圣美因何却见梁惠王之言,则更涉谐谑。 盖耀文因当时帖括之士墨守方隅,稍为裒集异同,以存古义,而不必一一悉从其朔,故所采亦未尽精纯。 然嘉、隆之间,心学盛而经学衰,耀文独能远讨遐搜,潜心训诂,亦可云空谷之足音矣。 △《钦定繙译五经》·五十八卷、《四书》·二十九卷乾隆二十年初,钦定繙译《四书》,续繙译《易》、《书》、《诗》三经,续又繙译《春秋》、《礼记》二经。 至乾隆四十七年,而圣贤典籍释以国书者,灿然备焉。 案郑樵《通志·七音略》曰:“宣尼之书,自中国而东则朝鲜,西则凉夏,南则交阯,北则朔易,皆吾故封也。 故封之外,其书不通。 何瞿昙之书能入诸夏,而宣尼之书不能至跋提河,声音之道有障碍耳。 ”其说良是,然文字之声音,越数郡而或不同;文字之义理,则纵而引之,千古上下无所异;横而推之,四海内外无所异;苟能宣其意旨,通以语言,自有契若符节者,又何声音之能障碍乎哉? 考《隋书》载魏氏迁洛,未达华语。 孝文帝命侯伏侯可悉陵以其言译《孝经》之旨,教于国人,谓之《国语孝经》,《经籍志》载其书作一卷。 是古人已有行之者。 特其学其识,均未窥六艺之阃奥,故能译者仅文句浅显之《孝经》,而诸经则未之及耳。 我国家肇兴东土,创作十二字头,贯一切音;复御定《清文鉴》,联字成语,括一切义。 精微巧妙,实小学家所未有。 故六书之形声训诂,皆可比类以通之。 而列圣以来,表章经学,天下从风,莫不研究微言,讲求古义,尤非前代之所及。 故先译《四书》,示初学之津梁。 至于《五经》,《易》则略象数之迹,示其吉凶;《书》则疏佶屈之词,归于显易;《诗》则曲摹其咏叹,而句外之寄托可想;《春秋》则细核其异同,而一字之劝惩毕见;《礼记》则名物度数,考订必详,精理名言,推求必当,尤足破讲家之聚讼。 盖先儒之诂经,多株守其文,故拘泥而鲜通;此编之诂经,则疏通其意,故明白而无误。 不立笺传之名,不用注疏之体,而唇吻轻重之间,自然契删述之微旨,厥有由矣。 学者守是一编,或因经义以通国书,而同文之圣化被于四方;或因国书以通经义,而明道之遗编彰于万世。 其有裨于文教,均为至大。 虽尧帝之文章,尼山之删定,又何以加于兹哉!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一百九十九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原本题“西条掌书记山井鼎撰,东都讲官物观校勘”。 详其《序》文,盖鼎先为《考文》,而观补其遗也。 二人皆不知何许人。 验其版式纸色,盖日本国所刊。 凡为《易》十卷、《书》二十卷、附《古文考》一卷、《诗》二十卷、《左传》六十卷、《礼记》六十三卷、《论语》十卷、《孝经》一卷、《孟子》十四卷。 别《孟子》于《七经》之外者,考日本自唐始通中国,殆犹用唐制欤? 前有《凡例》,称其国足利学有宋版《五经正义》一通,又有《古文周易》三通、《略例》一通、《毛诗》二通、皇侃《论语义疏》一通、《古文孝经》一通、《孟子》一通。 又有足利本《礼记》一通、《周易》、《论语》、《孟子》各一通。 又有正德、嘉靖、万历、崇祯《十三经注疏》本。 崇祯本即汲古阁本也。 其例首《经》,次《注》,次《疏》,次《释文》,专以汲古阁本为主,而以诸本考其异同。 凡有五目:曰《考异》,曰《补阙》,曰《补脱》,曰《谨案》,曰《存旧》。 按所称古本为唐以前博士所传,足利本乃其国足利学印行活字版。 今皆无可考信。 书中所称宋版《五经正义》,今以毛居正《六经正误》及岳珂《九经三传沿革例》所引宋本参校,如《尚书·益稷篇注》“粉若粟冰”,《六经正误》引绍兴本作“粟冰”,监本作“粟水”,兴国军本作“粟米”,今汲古阁本作“粟冰”,而此书不引“粟水”、“粟米”二条;《毛诗·鸱鸮章》“予尾翛翛”《经传沿革例》引监本、蜀本、越本作“脩脩”,今汲古阁作“翛翛”,古阁作“矛尾翛翛”,而此书不引“脩脩”一条;《生民章笺》“訏谓张口呜呼”,《经传沿革例》引余仁仲本“呜”作“鸣”,今汲古阁本作“呜”,而是书不引“鸣”字一条;《春秋左氏传·隐四年》“老夫耄矣”,《六经正误》引潭本“耄”作“耄”,今汲古阁本作“耄”,而此书不引“耄”字一条;《襄三十一年》“夭厉不戒”,《六经正误》引临川本“夭”作“天”,今汲古阁本作“夭”,而此书不引“天”字一条;《礼记·曲礼》“二名不偏讳”,《经传沿革例》引蜀大字本、兴国本“偏”作“遍”,今汲古阁本作“偏”,而此书不引“遍”字一条:悉与毛、岳两家所称宋本不符,不知所据宋本定出谁氏。 然如《周易·小过》九四《注》“不为责主”,此书引宋版“责”作“贵”,与《六经正误》所引善本合。 又《春秋传·昭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绎与吕级”,此书引宋永怀堂本“级”作“伋”,与《六经正误》所引兴国本合。 《昭二十四年注》“不佞献王”,此书引宋版“王”作“玉”,与《六经正误》所引临川本合。 《僖三十一年注》“济水荥阳东过鲁之西”,此书引宋永怀堂本“荥”作“荧”,与《经传沿革例》所据之善本合。 《僖二十三年》“怀其安,实败名”,此书引宋永怀堂本“其”作“与”,与《经传沿革例》所引监本、蜀本及诸善本合。 《礼记·曾子问注》“则卒哭而致事”,此书引宋版“则”作“周”;《丧服小记》“殇无变文不缟”,此书谓“缟”乃“缛”字之误:皆与《经传沿革例》所引兴国本合。 考《经传沿革例》所载宋版二十一种,多不附《释文》,其附《释文》者独有建本及蜀中大字本。 此书载宋版《毛诗》、《左传》,独附《释文》,则或为监本及蜀中大字本欤? 又鼎称足利本乃统括古本,而所引古本如《尚书·舜典注》云“使各陈进治理之言。 古理作礼”,而《六经正误》所引监本亦云“理”作“礼”,则知古本非无稽也。 至所正《释文》错误,多称“元文”,不知“元文”为何本。 今以通志堂所刊考之,一一皆合。 盖徐本未出以前,其书已传入彼国矣。 欧阳修作《日本刀歌》曰:“徐福行时书未焚,遗书百篇今尚存。 ”今考此书所列《尚书》,与中国之本无异。 又明丰坊伪造诸经,皆称海外之本。 今考此书与坊本亦无一同,是亦足释千古之疑也。 △《九经误字》·一卷(内府藏本)国朝顾炎武撰。 炎武有《左传杜解补正》,已着录。 是书以明国子监所刊诸经字多讹脱,而坊刻之误又甚于监本,乃考石经及诸旧刻作为此书。 其中所摘监本、坊本之误,诸经尚不过一二字,惟《仪礼》脱误比诸经尤甚。 如《士昏礼》“视诸衿鞶”下脱“壻授绥。 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十四字;《乡射礼》“各以其物获”下脱“士鹿中翿旌以获”七字;《燕礼》“享于门外东方”下脱“其牲狗也”四字;《特牲馈食礼》“长皆答拜”下脱“举觯者祭,卒觯,拜,长皆答拜”十一字;《少牢馈食礼》“振之三”下脱“以授尸,坐。 取箪,兴”七字。 其一两字之脱,尚有二十处。 皆赖炎武此书校明,今本得以补正,则于典籍不为无功矣。 惟所引石经“子朝奔郊”四字,字体与唐不类,考《左传·昭公二十二年》:“王师军于京楚,辛丑伐京。 ”《注》云:“京楚,子朝所在。 ”又《昭公二十三年》:“王子朝入于尹。 ”《注》云:“自京入尹氏之邑。 ”则子朝无奔郊之事,此四字为王尧惠等妄加明矣。 炎武亦复采之,未免泥古之过,然不以一眚掩也。 △《经问》·十八卷、《经问补》·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毛奇龄说经之词,其门人录之成编。 皆一问一答,故题曰“经问”。 其后三卷,则其子远宗所补录也。 其中如论褚师声子不解袜;论肃容、肃揖、肃拜三者之分;论妇人不称敛衽;论稽首、顿首之误用;论杜预注丘甲之非;论《仪礼》出二戴,《礼记》不出二戴;论甘盘不遯于荒野;论姓分为氏,氏分为族;论以字为氏,不必定用王父;论兄弟不相为后,破汪琬以弟后兄之说;以《史记·诸侯年表》正《赵世家》记屠岸贾之讹;谓卫宣公无烝夷姜事;谓《孟子》记齐楚伐宋时,宋犹未灭滕;谓《春秋》桓公多阙文;论公行子有子之丧;论微子、微仲;论郑康成误注剿说为雷同;论孔子非摄相;论孔子适周非昭公二十四年;论畏厌溺;论鲁鼓、薛鼓非无词;论媒氏禁迁葬嫁殇;论子文三仕三已;论束牲载书:皆证佐分明,可称精核。 至其中所排斥者,如钱丙、蔡氏之类,多隐其名,而指名而攻者,惟顾炎武、阎若璩、胡渭三人。 以三人皆博学重望,足以攻击,而馀子则不足齿录。 其傲睨可云已甚。 李塨《序目》称“仁和汪祭酒尝答人书,谓西河论经,终不见有绌理。 似乎郑康成、杜预、孔颖达、贾公彦辈皆有赢有绌,而西河随问随答,无不是焉。 其推挹甚至。 ”而其以辨才求胜,务取给一时,不肯平心以度理,亦于是见之。 可谓皮里阳秋矣。 然以马、郑之淹通,济以苏、张之口舌,实足使老师宿儒变色失步,固不可谓非豪杰之士也。 △《十三经义疑》·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吴浩撰。 浩字养斋,华亭人。 是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考订之力颇勤。 如季本《读礼疑图》以万人为一军,浩袭其说。 于《诗》“公车千乘,公徒三万”,不主郑《笺》举成数之解,而引《司马法》“又以一乘总三十人”定千乘当三万人,而疑贾《疏》附会此法为畿内之制。 今考《大司马》:“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 ”《小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 ”天子诸侯同制。 《小司徒疏》谓《司马法》“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至“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乃天子畿内采地法。 又《司马法》“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乃是畿外邦国法。 此周之定制也。 《齐语》:“管子制国,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 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 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 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 五乡为师,故万人为军。 ”韦昭《注》:“万人为军,齐制也。 周则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此春秋列国之变制也。 僖公之《颂》正当齐桓之时,或其时即用齐法,亦未可知。 浩据以疑《周礼》则非也。 浩又于《仪礼·聘礼》引崔灵恩之说,谓诸侯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寇。 诸侯虽正卿,犹不敢称大。 《史记》谓鲁以孔子为大司寇,若然,岂鲁有六卿如天子耶? 宋二王之后,故有大司马。 楚之有大司马也,因僣称王耳。 今考《管子·王言篇》:“甯戚艺粟尽地利,立为大司徒。 王子城父为大司马。 ”则春秋时诸侯正卿明称大,而称大司马者又不止宋、楚矣。 又《左氏传》曰:“向为人为大司寇。 ”则宋称大者又不特司马矣。 鲁司寇为司空兼官,本非正卿,或止得称司寇,而概谓诸侯正卿皆不得称大,则亦弗之考也。 又《周礼》“乃立春官宗伯”,郑《注》引“夏父弗忌为宗人”。 浩谓《春秋内外传》俱作“我为宗伯”,宗人虽亦掌礼之官,但位卑权轻,焉能擅为逆祀? 今考宗人之名,通于上下。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使宗人衅夏献其立夫人之礼。 对曰:无之。 公怒曰:汝为宗司。 ”尊之曰“宗司”,是非卑位矣。 又《文王世子》“公族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 ”《注》:“宗人掌礼及宗庙。 ”与郑氏《周礼·大宗伯注》“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合。 又《大戴礼·诸侯迁庙》“齐,祝、宗人及从者皆齐,宗人摈。 ”与《周礼·大宗伯职》掌王之傧相合。 郑注宗伯为宗人,盖即据此。 此天子、诸侯之宗人也。 《鲁语》:“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 ”韦昭《注》:“宗,宗人。 ”《晋语》:“范文子谓其宗祝。 ”韦昭《注》亦曰:“宗,宗人。 ”此卿大夫之宗人也。 浩以宗人为位卑权轻,是以卿大夫之宗人与天子、诸侯之宗人合为一也,考核颇疏。 其他如释《左传》“得祏于橐中”,谓大夫士亦有主,与蔡谟之说合。 而引《说文》“大夫以石为主”,则出前儒所引之外。 释《尔雅》“昏,强也”,谓“昏”当作“昬”。 《书》“不昬作劳”,“昬”音“闵”,与暋同,强也。 又《尔雅》:“夏日复胙。 ”郭《注》:“未见所出。 ”浩引《穀梁》杨《疏》云:“复胙者,复前日之礼。 ”《有司彻》贾《疏》云:“复胙者,复昨日之胙祭。 ”则均可补郭注,其说亦颇有可采者,盖于注疏之学虽未能贯通融会,而研究考证,具有根柢。 视剽剟语录,枵腹谈经,徒以大言臆断者,则胜之远矣。 △《九经古义》·十六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国朝惠栋撰,栋有《周易述》,已着录。 是编所解,凡《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左传》、《公羊》、《穀梁》、《论语》十经。 其《左传》六卷,后更名曰《补注》,刊版别行,故惟存其九。 曰“古义”者,汉儒专门训诂之学,得以考见于今者也。 古者漆书竹简,传写为艰,师弟相传,多由口授,往往同音异字,辗转多岐。 又六体孳生,形声渐备,毫釐辨别,后世乃详。 古人字数无多,多相假借。 沿流承袭,遂开通用一门。 谈经者不考其源,每以近代之形声究古书之义旨,穿凿附会,多起于斯。 故士生唐宋以后,而操管摛文,动作奇字,则生今反古,是曰乱常。 至于读古人之书,则当先通古人之字,庶明其文句而义理可以渐求。 栋作是书,皆蒐采旧文,互相参证。 其中爱博嗜奇,不能割爱者,如《易》之《需卦》,据《归藏》作“溽”,于《象传》饮食之义固符,于爻词“需泥”、“需沙”则义不相协。 《书》之“曰若稽古”,用郑康成之义,实则训古为天,经典更无佐证。 《仪礼·士昏礼》之“皇舅某子”,申《注》、《疏》、张子、李子之义,驳顾炎武之说,实则《春秋传》所谓男妇辨姓,乃指婚姻,不指称号。 《礼记·檀弓》之“子夏丧明”,“汉冀州从事郭君碑”作“丧名”,实系假借之字,乃引《尔雅》“目上为名”,谓名为目珠,实则目珠不在眉目之间。 《公羊·隐十一年传》,蔡邕石经以“弑”为“试”,引《白虎通》证之,已属附会,又引《荀子·议兵篇》“威厉而不试,刑措而不用”句为证,实则此“试”字又别一意,蔡邕所书,义不缘此。 《成二年传》“是土齐也”,自以何休《注》文为正解,而引《周礼》、《司马法》解“土”为“杜”,实则尽东其亩,原非杜塞邻国之交通。 《论语》之“咏而归”,据郑康成、王充之说,以“归”为“馈”,实则风雩无馈祭之理。 如斯之类,皆不免曲循古人,失之拘执。 又如据《周礼·牛人》谓“任器”字出于经文,不出子、史,驳宋祁《笔记》之误,则体同说部,与经训无关。 引《荀子》、《墨子》证《学记》之“撞钟”,引《荀子》证秦穆公之能变,引《墨子》证许止不尝药,引杨方《五经钩沈》证《论语》生知,亦皆牵引旁文,无关训诂,未免为例不纯。 然自此数条以外,大抵元元本本,精核者多。 较王应麟《诗考》、郑氏《易注》诸书,有其过之无不及也。 △《经稗》·六卷(福建巡抚采进本)国朝郑方坤撰。 方坤字则厚,号荔乡,建安人。 雍正癸卯进士,官至兖州府知府。 是编杂采前人说经之文,凡《易》、《书》、《诗》、《春秋》各一卷,三《礼》共一卷,《四书》共一卷。 以多摭诸说部之中,故名曰“稗言”,犹正史之外别有稗官耳。 汉代传经,专门授受,自师承以外,罕肯旁徵。 故治此经者,不通诸别经。 即一经之中,此师之训故,亦不通诸别师之训故。 专而不杂,故得精通。 自郑玄淹贯六艺,参互钩稽,旁及纬书,亦多采摭。 言考证之学者自是始。 宋代诸儒,惟朱子穷究典籍,其馀研求经义者,大抵断之以理,不甚观书。 故其时博学之徒,多从而探索旧文,网罗遗佚,举古义以补其阙。 于是汉儒考证之学,遂散见杂家笔记之内。 宋洪迈、王应麟诸人,明杨慎、焦竑诸人,国朝顾炎武、阎若璩诸人,其尤着者也。 夫穷经之要在于讲明大义,得立教之精意,原不以搜求奇秘为长。 然有时名物训诂之不明,事迹时地之不考,遂有凭臆空谈,乖圣人之本旨者。 诸人于汉学放失之馀,捃摭而存一线,亦未始非饩羊之遗也。 顾诸家无谈经之专书,篇帙纷繁,颇难寻检。 方坤能荟稡众说,部居州分,于考核之功深为有裨。 特录存之,亦朱子注《中庸》不废沈括《梦溪笔谈》之意也。 △《十三经注疏正字》·八十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沈廷芳撰。 廷芳字椒园,仁和人。 乾隆丙辰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 官至山东按察使。 是编校正《十三经注疏》,以监本、重修监本、陆氏闽本、毛氏汲古阁本参互考证,而音义《释文》则以徐氏通志堂本为准。 凡《周易》三卷、《尚书》五卷、《诗》十四卷、《周礼》十卷、《仪礼》十一卷、《礼记》十五卷、《左传》十卷、《公羊传》四卷、《穀梁传》二卷、《孝经》一卷、《论语》二卷、《孟子》一卷、《尔雅》三卷。 考诸经《正义》,宋端拱、咸平、景德,递有校正,而版本久湮。 明以来公私刻版,亦有据宋本刊正者,而所校往往不同。 廷芳是书,每条标其本句,而疏其讹误于下。 其据某本改者,并显出之。 有未定者,则以疑存之。 或有据某人说者,亦缀附焉。 于形声六体,尤所究详。 然籀改而篆,篆改而八分,而隶书,偏旁点画,或因或革,不能限以许慎之所述。 又经师口授,各据专门。 《春秋》则三《传》异文,《诗》则四家殊字。 而假借通用,又复错出于其间。 故“曰若”、“越若”,《书》自不同;“桑葚”、“桑椹”,《诗》亦各体:此一经自不相同者也。 《周礼》之“篡”,不可通乎《周易》之“筮”;《仪礼》之“庿”,不可通于《礼记》之“庙”:此诸经各不相谋者也。 郑康成之屡称旧书,陆德明之多引别本,更不论矣。 故是书所举,或漏或拘,尚未能毫发无憾。 至于参稽众本,考验六书,订刊版之舛讹,祛经生之疑似。 注疏有功于圣经,此书更有功于注疏。 较诸训诂未明而自谓能穷理义者,固有虚谈、实际之分矣。 △《朱子五经语类》·八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程川编。 川字鄜渠,号春昙,钱塘人。 乾隆元年荐举博学鸿词。 是书成于雍正乙巳,乃川肄业敷文书院时所刊。 取《朱子语录》之说《五经》者,州分部居,各以类从,以便参考。 凡《易》四十卷、《书》九卷、《诗》七卷、《春秋》三卷、《礼》二十一卷。 昔朱子之孙鉴,尝缉文公《易说》二十三卷,又缉《诗传遗说》六卷。 国朝李光地又有《朱子礼纂》五卷。 而《书》与《春秋》卒无专书。 特诸家援引遗文,据以折衷众说而已。 且其间各以意为去取,不能尽睹其全。 又不着为某氏某年所录,亦无以考其异同先后之由。 黎靖德所编《语录》,虽荟稡无遗,然不及一一诠次,亦猝不得其端绪。 川此编于每经皆以总论居前,论旧说得失者次之,其馀则以经文为序,并各着某人所录于下,且注其年月及朱子是时年若干岁于首条。 条分缕析,至为明白。 虽其间记录或失其真,前后偶异其说者未为一一辨明,然比类而观,互相勘校,其得失亦粲然具见矣。 三《礼》之末,缀以《大戴礼记》,似乎不伦。 考是书历代史志皆着录于礼类。 史绳祖《学斋佔毕》称宋时尝并《大戴记》于《十三经》末,称《十四经》。 虽绳祖不详事在何朝,然谅非诬说。 且其文与三《礼》多相出入,可以为参考之资。 附录于末,亦不得以泛滥为疑矣。 △《群经补义》·五卷(安徽巡抚采进本)国朝江永撰。 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录。 是书取《易》、《书》、《诗》、《春秋》、《仪礼》、《礼记》、《中庸》、《论语》、《孟子》九经,随笔诠释,末附杂说,多能补注疏所未及。 惟有过矫郑义者,如《礼记补义》云:“主常在室,朝事虽延尸出户,而主不动。 故云:‘诏祝于室,坐尸于堂。 ’堂上有尸无主也。 《大司乐职》云:‘尸出入则令奏《肆夏》。 ’而《司巫》无奉主出入之文也。 ”今考《郊特牲注》曰:“朝事延尸于户西,南面。 布主席,东面。 取牲膟膋燎于炉炭,洗肝于郁鬯而燔之。 入以诏神于室,又出以堕于主。 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 时尸荐以笾豆,至荐孰,乃更延主于室之奥。 尸来升席,自北方坐于主北焉。 ”康成此《注》虽不见于经传,必有根据。 今永谓坐尸于堂,则堂上无主,不知下文云“直祭祝于主”,谓荐孰时也。 《经》亦但云“祝于主”,不云“祝于尸”,岂亦得谓荐孰时尸不在室乎? 盖言室则统有主,言主则统有尸。 《经》以互文见义,盖以见尸主之不相离也。 况《大司乐》“尸出入奏《肆夏》”,《注》谓出入庙中。 如第据出入庙中,则《曾子问》曰“主出庙、入庙必跸”,此不得以《司巫》不言主出入而遂不信《曾子问》也。 《公羊传》曰:“祫祭者,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周旅酬六尸,则毁庙有主而无尸。 若朝践之节,但有尸在堂,而主皆在室,则毁庙之主不得与于朝践之礼矣。 ”《曲礼》曰:“措之庙,立之主。 曰帝主,所以识世系也。 尸之所在,以主辨其昭穆,故尸与主不相离。 ”《白虎通》曰:“主所以依神也。 ”《淮南子》曰:“神之所依者尸也。 ”若主在室而尸在堂,则朝践之节,神一依于在堂之尸,又一依乎在室之主,散而无统,非所以明精专也。 《论语补义》又谓:“鲁禘行于秋尝之时。 周正之秋,实是夏月,故《明堂位》曰‘季夏六月,禘周公于明堂’也。 ”今考《闵二年》:“夏五月,吉禘于庄公。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 ”《文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 ”《宣八年》:“夏六月,有事于太庙。 ”《昭十五年》:“二月,禘于武宫。 ”《定八年》:“冬,禘于僖公。 ”据此,则鲁之禘祭四时皆举,不得拘以尝月也。 《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明堂。 ”《杂记》:“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 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 ’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称七月日至乃夏至建午之月,则六月实建巳之月,于周正为夏,不为秋也。 永既据《明堂位》六月为禘月,而以六月为周正之秋,则是以六月为建未之月矣。 同一鲁也,记者于正月、七月称日至,则用周正,而于六月则又用夏正,恐无是理。 永又引《祭统》“内祭则大尝禘”书“禘”于“尝”下,明大禘在尝月。 不知“禘”在“尝”下,不过错举之词,犹之《传》曰“烝尝禘于庙”,尝在禘前而错举之,则曰“禘尝”也。 然则“经”文“尝”在“禘”上,原不谓禘在尝月也。 永又引《鲁颂》“秋而载尝,夏而福衡,白牡骍刚”为禘在尝月之证。 不知毛《传》曰“诸侯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惟天子兼之”,郑《笺》曰“秋尝祭,于夏则养牲”,是毛、郑皆不以此节为禘祭也。 今据《鲁颂》为禘尝同月,尤为未允。 然其他条则典确不磨。 若《尚书补义》以西海为青海,谓西海郡虽始立于王莽,而《山海经》云“西海之南,流沙之滨”,则西海之名甚古,并不始于莽也。 《春秋补义》谓兄终弟及、宗庙昭穆之世,天子诸侯不得过四亲,而昭穆之庙不必限以四,并斥万斯大所据明堂五室之说。 又谓春秋之世兵农已分,引《管子》“制国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国子、高子各帅五乡。 ”是在当时,齐之三军悉出近国都之十五乡,而野鄙之农不与。 《论语补义》谓先儒以麻冕用三十升,布八十缕为升,三十升则二千四百缕。 布一尺二寸,容一千二百缕,朱子已谓其极细,如今之细绢,岂更可倍为二千四百缕? 然则麻冕亦不过十五升。 辨析尤为精核。 其他于《禹贡》之舆地、《春秋》之朔闰,皆考证赅洽,于《经》文、《注》义均有发明,固非空谈者所及,亦非捃拾为博者所及也。 △《经咫》·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陈祖范撰。 祖范字亦韩,亦字见复,常熟人。 雍正癸卯会试中式举人,未及殿试。 乾隆辛未荐举经学,特赐国子监司业衔。 是书皆其说经之文。 名“经咫”者,用《国语》晋文公“咫闻”语也。 祖范膺荐时,曾录呈御览。 此其门人归宣光等所刊。 凡《易》七条、《书》十二条、《诗》七条、《春秋》十三条、《礼》六条、《论语》十三条、《中庸》二条、《孟子》十条,而以杂文之有关《礼》义者八篇列于《礼》后。 其论《书》不取梅赜,论《诗》不废《小序》,论《春秋》不取义例,论《礼》不以古制违人情,皆通达之论。 《原序》称“文不离乎《六经》、《四书》,说不参乎支离怪僻。 ”视萧山毛奇龄之专攻前人,同一说经,而纯驳显然。 今观其书,如驳《公羊传》“弟为兄后”之说,而取其“母以子贵”之文;驳婚礼不告庙之非;《论语》“无所取材”主郑康成桴材之说;谓甯武子不及仕卫文公;谓“瓜祭”非“必祭”及政逮大夫四世之类:取奇龄说者不一而足。 惟《古文尚书》显然立异耳。 祖范学问笃实,必非剽取人书者。 或奇龄之书,盛气叫嚣,肆行诽诋,为祖范所不欲观,故不知先有是说,偶然暗合耶? 然如奇龄经说,以诸贤配享为多事,而谓学宫祀文昌、魁星为有理,则祖范终无是也。 △《九经辨字渎蒙》·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沈炳震撰。 炳震,归安人。 是书校正《九经》文字。 第一卷为《经典重文》,如翩翩、坎坎之类。 第二卷为《经无重文》。 如褫字、豮字之类。 第三卷为《经典传讹》。 如《文言传》“重刚而不中”,“重”字《本义》疑衍;《象传》“履霜坚冰”,《魏志》作“初六履霜”之类。 第四卷、第五卷为《经典传异》。 以注疏本列于上,以石经不同者列于下。 其诸书援引异文,亦并附着。 第六卷为《经典通借》。 如“君子以顺德”,“顺”王肃本作“慎”;“磐桓,利居贞”,“磐”《释文》“一本作盘”之类。 第七卷、第八卷、第九卷为《先儒异读》。 如《易》“大人造也”,“造”刘歆引作“聚”;“君子体仁”,“仁”董遇本作“信”之类。 第十卷为《同音易义》。 如“彖”本训豕走,而《易》之“彖”则训为断;“毒”本训害,而王弼注《师卦》“毒天下”训为役之类。 然其音不改。 第十一卷为《易音易义》。 如“元亨”之“亨”,在“王用亨于岐山”,则读飨。 “乾坤”之“乾”,在《噬嗑》“乾胏”则读“干”之类。 并其音而改之矣。 并附以《异字同义》。 如《易》之“鼫鼠”,即《诗》之“硕鼠”。 《易》之“臲卼”,即《书》之“杌”之类。 第十二卷则《注解传述人》也。 其排比钩稽,颇为细密,可以因文字之异同,究训诂之得失,于经学颇为有裨。 惟末卷《注解传述人》,全录陆德明《释文》所载,无所考证,苟盈篇帙,殊无可取。 骈拇枝指,姑置而不论可矣。 △《古经解钩沉》·三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余萧客撰。 萧客字仲林,长洲人。 是编采录唐以前诸儒训诂。 首为《叙录》一卷,次《周易》一卷、《尚书》三卷、《毛诗》二卷、《周礼》一卷、《仪礼》二卷、《礼记》四卷、《左传》七卷、《公羊传》一卷、《穀梁传》一卷、《孝经》一卷、《论语》一卷、《孟子》二卷、《尔雅》三卷,共三十卷。 而《叙录》、《周易》、《左传》均各分一子卷,实三十三卷也。 自宋学大行,唐以前训诂之传,率遭掊击,其书亦日就散亡。 沿及明人,说经者遂凭臆空谈,或荡轶于规矩之外。 国朝儒术昌明,士敦实学,复仰逢我皇上稽古右文,诏校刊《十三经注疏》,颁行天下,风教观摩,凡着述之家,争奋发而求及于古。 萧客是书其一也。 其《叙录》备述先儒名氏、爵里及所着义训。 其书尚存者不载,或名存而其说不传者亦不载。 馀则自诸家经解所引,旁及史传、类书,凡唐以前之旧说,有片语单词可考者,悉着其目。 虽有人名而无书名、有书名而无人名者,亦皆登载。 又以传从经,钩稽排比,一一各着其所出之书。 并仿《资暇集》、《龙龛手镜》之例,兼着其书之卷第,以示有徵。 又经文同异,皆以北宋精本参校,正前明监版之讹阙。 《自序》谓创始于己卯,成稿于壬午。 昼夜手录,几于左目青盲而后成帙。 其用力亦可谓勤矣。 至梁皇侃《论语义疏》,日本尚有全帙。 又唐史徵《周易口诀义》,今《永乐大典》尚存遗说。 是书列皇氏书于佚亡,而史氏书亦未采。 盖海外之本,是时尚未至中国,而天禄之珍,庋藏清秘,非下里寒儒力所能睹也。 然经生耳目之所及者,则捃摭亦可谓备矣。 ○附录△《古微书》·三十六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孙瑴编。 瑴字子双,华容人。 考刘向《七略》,不着纬书。 然民间私相传习,则自秦以来有之。 非惟卢生所上见《史记·秦本纪》,即吕不韦《十二月纪》称某令失则某灾至,伏生《洪范五行传》称某事失则某徵见,皆谶纬之说也。 《汉书·儒林传》称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尤其明证。 荀爽谓起自哀、平,据其盛行之日言之耳。 《隋志》着录八十一篇。 燔烧之后,湮灭者多。 至今仅有传本者,朱彝尊《经义考》称《易乾凿度》、《乾坤凿度》、《礼含文嘉》犹存,顾炎武《日知录》又称见《孝经援神契》。 然《含文嘉》乃宋张师禹所撰,非其旧文。 《援神契》则自宋以来不着于录,殆炎武一时笔误,实无此书。 则传于世者,仅《乾凿度》、《乾坤凿度》二书耳。 皇上光崇文治,四库宏开;二酉秘藏,罔弗津逮。 又于《永乐大典》之中搜得《易纬稽览图》、《通卦验》、《坤灵图》、《是类谋》、《辨终备》、《乾元序制记》六书,为数百年通儒所未见,其馀则仍不可稽。 盖遗编残图,十不存其一矣,瑴尝杂采旧文,分为四部,总谓之《微书》:一曰《焚微》,辑秦以前逸书。 一曰《线微》,辑汉、晋间笺疏。 一曰《阙微》,徵皇古七十二代之文。 一曰《删微》,即此书。 今三书皆不传,惟此编在,遂独被《微书》之名。 实其中之一种也。 所采凡《尚书》十一种、《春秋》十六种、《易》八种、《礼》三种、《乐》三种、《诗》三种、《论语》四种、《孝经》九种、《河图》十种、《洛书》五种。 以今所得完本校之,瑴不过粗存梗概。 又唐瞿昙悉达《开元占经》,去隋未远,所引诸纬,如《河图圣洽符》、《孝经雌雄图》之类,多者百馀条,少者数十条。 瑴亦未睹其书,故多所遗漏。 又摘伏胜《尚书大传》中《洪范五行传》一篇,指为神禹所作,尤属杜撰。 然其采摭编缀,使学者生于千百年后,犹见东京以上之遗文,以资考证,其功亦不可没。 《经义考·毖纬》一门其所引据,出瑴书者十之八九,则用力亦可谓勤矣。 纬与经,名虽相辅,实各自为书。 卦气之说,孟喜始据以诂《易》,何休、郑玄援引尤多。 宋欧阳修《乞校正五经劄子》欲于注疏中全削其文,而说不果用。 魏了翁作《九经正义》,始尽削除。 此实说经家谨严之旨,与孙复说《春秋》而废《传》,郑樵说《诗》而废《序》,深文巧诋,务排汉学者不同。 然义理则当尊正轨,考证则不废旁稽。 如郑玄注《礼》,五天帝具有姓名,此与道家符箓何异? 宋儒辟之是也。 至于蔡沈《书集传》所称“昆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实《洛书甄耀度》、《尚书考灵耀》之文。 “黑道二去黄道北,赤道二去黄道南,白道二去黄道西,青道二去黄道东”,实《河图帝览嬉》之文。 朱子注《楚词》“昆仑者地之中也,地下有八柱,互相牵制,名山大川,孔穴相通”,实《河图括地象》之文。 “三足乌,阳精也”,实《春秋元命包》之文(案此四条皆朱彝尊《经义考》之说)。 以至“七日来复”,自王弼以来承用;六日七分之说,朱子作《易本义》亦弗能易,实《易稽览图》之文。 《洛书》四十五点,邵子以来传为秘钥,其法出于太乙九宫,实《易乾凿度》之文。 是宋儒亦未能尽废之。 然则瑴辑此编于经义亦不无所裨,未可尽斥为好异,故今仍附着《五经总义》之末焉。 ──右“五经总义类”三十一部,六百七十五卷,附录一部、三十六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汉儒《五经》之学,惟《易》先变且尽变,惟《书》与《礼》不变,《诗》与《春秋》则屡变而不能尽变。 盖《易》包万汇,随举一义,皆有说可通。 数惟人所推,象惟人所取,理惟人所说,故一变再变而不已。 《书》纪政事,《礼》具器数,具有实徵,非空谈所能眩乱,故虽欲变之而不能。 《诗》则其美其刺,可以意解,其名物训诂,则不可意解也;《春秋》则其褒其贬,可以词夺,其事迹始末,则不可以词夺也:故二经虽屡变而不尽变。 刘勰有言:“意翻空而易奇,词徵实而难巧。 ”此虽论文,可例之于说经矣。 今所甄录,徵实者多,不欲以浮谈无根启天下之捷径也。 盖自王柏诸人以下,逞小辨而汨圣籍者,其覆辙可一一数矣。) 发布时间:2025-09-03 14:23:4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29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