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四十卷 内容: 第四十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四北魏一〈太祖皇始二则 天兴六则 天赐六则 太宗永兴五则 神瑞三则 泰常八则 世祖始光四则 神麚四则 延和二则 太延五则〉庶徵典第四十卷星变部汇考十四北魏一太祖皇始元年,有星彗于旄头。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皇始元年夏六月,有星彗于旄头。 彗所以去秽布新也。 皇天以黜无道,建有德,故或冯之以昌,或由之以亡。 自五胡蹂躏生人,力正诸夏,百有馀年,莫能建经始之谋而底定其命。 是秋,太祖启冀方之地,实始芟夷涤除之,有德教之音,人伦之象焉。 终以锡类长代,修复中朝之旧物,故将建元立号,而天街彗之,盖其祥也。 先是,有大黄星出于昴、毕之分,五十馀日。 慕容氏太史丞王先曰:当有真人起于燕代之间,大兵锵锵,其锋不可当。 冬十一月,黄星又见,天下莫敌。 〈注〉是岁六月,木犯哭星。 木,人君也,君有哭泣之事。 是月,太后贺氏崩。 至秋,晋帝殂。 皇始二年正月,火犯哭星。 六月,月掩金于端门外。 八月,火守井钺。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戌,月掩太白,在端门外。 占曰国受兵。 九月,慕容贺驎率三万馀人出寇新市。 十月,太祖破之于义台坞,斩首九千馀级。 又按《后志》:六月庚戌,月掩金于端门之外。 战祥也,变及南宫,是谓朝廷有兵。 时燕王慕容宝已走和龙,秋九月,其弟贺驎复纠合三万众,寇新市,上自击之,大败燕师于义台,悉定河北。 而晋桓元等连衡内侮,其朝廷日夕戒严。 〈注〉是岁正月,火犯哭星。 占有死丧哭泣事。 秋八月,又守井、钺。 占曰大臣诛。 十月,襄城王题薨。 明年正月,右军将军尹国于冀州谋反,被诛。 天兴元年八月,木昼见胃。 十一月,月犯东上相。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兴元年十一月丁丑,月犯东上相。 又按《后志》:八月戊辰,木昼见胃。 胃,赵代墟也。 〈阙〉天之事。 岁为有国之君,昼见者并明而干阳也。 天象若曰:且有负海君,实能自济其德而行帝王事。 是月,始正封畿,定权量,肆礼乐,颁官秩。 十二月,群臣上尊号,正元日,遂禋上帝于南郊。 由是魏为北帝,而晋氏为南帝。 天兴二年夏五月,月奄东上相,辰犯轩辕。 八月,月犯牵牛。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辛酉,月奄东上相。 八月壬辰,月犯牵牛。 占曰国有忧。 三年二月丁亥,皇子聪薨。 又按《后志》:元年十月至二年五月,月再奄东蕃上相。 相所以蕃辅王室而定君臣位。 天象若曰:今下陵上替而莫之或振,将焉用之哉。 且曰:中坐成刑,贵人夺势。 是岁,桓元专杀殷仲堪等,制上流之众,晋室由是遂卑。 〈注〉是岁五月,辰星犯轩辕大星。 占曰女主当之。 天兴三年三月,月犯填星于牵牛,有星孛于奎。 七月,月又犯填星于牵牛,又犯哭星。 按《魏书太祖本纪》:时太史屡奏天文错乱,帝亲览经占,多云改王易政,故数革官号,一欲防塞凶狡,二欲消灾应变。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乙丑,月犯填星,在牵牛。 七月己未,月犯填星,在牵牛。 辛酉,月犯哭星。 又按《后志》:三月,有星孛于奎,历阁道,至紫微西蕃,入北斗魁,犯太阳守,循下台,轥南宫,履帝坐,遂由端门以出。 奎是封豨,剥气所由生也。 又殷徐州之次,桓元国焉,刘裕兴焉。 天象若曰:君德之不建,人之无援,且有权其列蕃,盗其名器之守而荐食之者矣;又将由其天步,席其帝庭,而出号施令焉。 〈注〉三月至七月,月再犯填星于牵牛,又犯哭星。 为兵丧、女忧。 或曰月为彊大之臣,填,所以正纲纪也。 是为彊臣有干犯者,在吴越。 既而晋太后李氏殂,桓元擅命江南,仍有艰故云。 天兴四年二月,流星众多西行。 七月,月犯天关。 十月,月犯东次相。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七月丁卯,月犯天关。 十月甲子,月犯东次相。 又按《后志》:二月甲寅,有大流星众多西行,历牛、虚、危,绝汉津,贯太微、紫微。 虚、危主静人,牵牛主农政,皆负国之阳国也。 天象若曰:黎元丧其所食,失其所系命,卒至流亡矣;上不能恤,又将播迁以从之。 其后晋人有孙恩之难,而桓元踵之,三吴连兵荐饥,西奔死亡者万计,竟篡晋主而流之寻阳,既又劫之以奔江陵。 〈注〉七月丁卯,月犯天关。 关,所以制畿封国也,月犯之,是为兵起于郊甸。 十月甲子,月又犯东蕃次相。 占同二年。 既而桓元戡金陵,杀司马元显、太傅道子。 是岁,秀容胡师亦聚众反,伏诛。 天兴五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 四月,月奄辰星,在东井。 五月,月犯太微。 七月,月犯岁星,在左角。 九月,太白犯进贤。 十月,月晕左角,又犯太微,客星出南宫。 十二月,月与太白同入羽林,客星入太微。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东井。 五月丙申,月犯太微。 七月己亥,月犯岁星,在左角。 十月戊申,月晕左角。 时帝讨姚兴弟平于乾壁,克之。 太史令晁崇奏角虫将死,上虑牛疫,乃命诸军并重焚车。 丙戌,车驾北引。 牛大疫,死者十八九,官车所驭巨犗数百,同日毙于路侧,首尾相属。 麋鹿亦多死。 乙卯,月犯太微。 占曰贵人忧。 六年七月,镇西大将军、司隶校尉、毗陵王顺有罪,以王还第。 十二月庚申,月与太白同入羽林。 又按《后志》: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东井。 月为阴国之兵,辰象战𩰚。 占曰所直野军大起,战不胜,亡地,家臣死。 冬十月,帝伐秦师于蒙坑,大败之,遂举乾壁,关中大震。 其上将姚平赴水死。 又按《后志》: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昼见经天;九月己未,又犯进贤。 太白为强侯之诫,犯五诸侯,所以兴霸形也。 是时桓元擅征伐之柄,专杀诸侯,以弱其本朝,卒以干君之明而代夺之。 故皇天著诫焉,若曰:夫进贤兴功,大司马之官守也,而今自残之,君于何有焉。 是冬十月,客星白若粉絮,出自南宫之西,十二月入太微,乱气所由也。 以距乏之气而乘粹阳之天庭,适足以驱除焉尔。 明年,竟篡晋室,得诸侯而不终。 〈注〉是岁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十月乙卯,又如之。 月者太阴,臣象,太微正阳之庭,不当横行其中,是谓朝廷间隙,强臣不制,亦桓元之诫也。 又占曰贵人有坐之者。 明年七月,镇西大将军、毗陵王顺以罪还第,亦是也。 天兴六年正月,月奄氐。 六月,月奄北斗魁。 十月,犯轩辕。 十一月,犯荧惑。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正月,月掩氐西南星。 六月甲辰,月掩北斗魁第四星。 十月乙巳,月犯轩辕第四星。 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 天赐元年二月,月掩岁星,在角。 四月,月掩轩辕。 五月,月掩斗魁。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赐元年二月甲辰,月掩岁星,在角。 占曰天下兵起。 三年四月,蠕蠕寇边,夜召兵将,旦,贼走乃罢。 四月甲午,月掩轩辕第四星。 占曰女主恶之。 六年七月,夫人刘氏薨,后谥宣穆皇后。 五月壬申,月掩斗魁第二星。 又按《后志》:天兴五年七月己亥。 月犯岁星,在鹑火鸟帑,南国之墟也。 至天赐元年二月甲辰又掩之,在角。 角为外朝,而岁星君也。 天象若曰:有强大之臣干君之庭,以挟其主而播迁于外。 是岁桓元之师败绩于刘裕,元劫晋帝以奔江陵。 至五月,元死,桓氏之党复攻江陵,陷之,凡再劫天子云。 〈注〉先是,六年六月甲辰,月掩斗魁第四星;至天赐元年五月壬申,又掩斗魁第三星;二年八月丁巳,又犯斗第一星。 斗为吴分。 大人忧,将相戮,宫中有自贼者。 及桓元伏诛,贵臣多戮死者。 江南兵革十馀岁乃定,故谪见于斗。 天赐二年三月,月掩左执法,又掩心。 四月,犯填。 七月,又掩之。 八月,犯斗。 火犯斗,建又犯少微左右执法。 九月,火犯哭星。 十月,月掩填星。 十一月,太白掩钩钤。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壬辰,月掩左执法。 丁酉,月掩心前星。 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 占曰贵人死。 四年五月,常山王遵有罪,赐死。 七月己未,月掩填星。 八月丁巳,月犯斗第一星。 占曰大臣忧。 三年七月,太尉穆崇薨。 十月丁巳,月掩填星,在营室。 又按《后志》: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七月己未又如之;十月丁巳又掩之,在室。 夫室星,所以造宫庙而镇司空也。 占曰土功之事兴。 明年六月,发八部人,自五百里内缮修都城,魏于是始有邑居之制度。 或曰,北宫后庭,人主所以庇卫其身也,填主后妃之位,存亡之基。 而是时坚冰之渐著矣,故犯又掩再三焉。 占曰臣贼君邦,大丧。 〈注〉八月,火犯斗;丁亥,又犯建。 斗为大人之事,建为经纶之始,此天所以建创业君。 时刘裕且倾晋祚,而清河之衅方作矣,帝犹不悟。 至是岁九月,火犯哭星。 其象若曰:将以内乱,至于哭泣之事焉。 由是言之,皇天所以训劫杀之主熟矣,而罕能敦复以自悟,悲夫。 又按《后志》:八月甲子,荧惑犯少微;庚寅,犯右执法;癸未,犯左执法;十一月丙戌。 太白掩钩钤。 皆南邦之谪也。 火象方伯,金为强侯,少微以官贤材而辅南宫之化,执法者威令所由行也。 天象若曰:夫禄去公室,所由来渐矣,始则奋其贤材以为其本朝,终以干其钤辖而席其威令焉。 天赐三年二月,月犯心。 四月,犯太微上将,又犯房。 五月,荧惑犯氐,月犯左角。 六月,火犯房。 十二月,月掩太白,在危。 金、火皆入羽林。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己丑,月犯心后星。 四月癸丑,月犯太微西上将。 己未,月犯房南第二星。 占曰将相有忧。 四年五月,诛定陵公和跋。 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占曰左将军死。 六年三月,左将军、曲阳侯元素延死。 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在危。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丁酉,月犯心前星;三年二月,月犯心后星;四年二月,又如之。 心主嫡庶之礼。 占曰乱臣犯主,储君失位,庶子恶之。 先是,天兴六年冬十月至元年四月,月再掩轩辕。 占曰有乱易政,后妃执其咎。 三年五月壬寅,荧惑犯氐。 氐,宿宫也。 天戒若曰:是时蛊惑人主而兴内乱之萌矣,亦自我天视而修省焉。 及六年七月,宣穆后以强死,太子微行人间,既而有清河、万人之难。 又按《后志》: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于危。 危,齐分也。 占曰其国以战亡。 丁未,金、火皆入羽林。 〈注〉二年三月,月掩左执法;三年四月,又犯西蕃上将;己未,犯房次相;六月,火犯房次将。 七月,太尉穆崇薨。 四年,诛定陵公和跋,杀司空庾岳。 天赐四年正月,太白昼见,在奎。 二月,月掩心后星,金、火、土、水聚于奎、娄。 五月,金昼见,在参。 六月,火犯水。 八月,金掩火,犯左执法,荧惑犯执法。 九月,犯进贤。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二月庚申,月掩心后星。 又按《后志》:正月,太白昼见奎。 是谓或称王师而干君明者。 占曰:天下兵起,鲁邦受之。 二月癸亥,金、火、土、水聚于奎、娄。 徐鲁之分也。 四神聚谋,所以革衰替之政,定霸王之命。 五月己丑,金昼见于参。 天意若曰:是将自植攻伐,以震其主,而代夺之云尔。 八月辛丑,荧惑犯执法;九月,遂犯进贤。 与桓氏同占。 是时,南燕慕容氏兼有齐鲁之墟,不务修德,而骤侵晋淮、泗。 六年四月,刘裕以晋师伐之,大败燕师于临朐,进克广固,执慕容超以归,戕诸建康。 于是专其兵威,荐食藩辅,篡夺之形由此而著云。 〈注〉六月,火犯水左翼。 八月,金掩火,犯左执法。 占曰大兵在楚,执法当之。 天赐五年五月,月掩斗,火犯天江。 六月,金犯上将,又犯左执法。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五月丁未,月掩斗第二星。 占曰大人忧。 六年十月戊辰,太祖崩。 又按《后志注》:五年,火犯天江。 占曰水贼作乱。 六月,金犯上将,又犯左执法。 其后卢循作乱于上流,晋将何无忌战死,左仆射孟昶仰药卒,刘裕自伐齐奔命,仅乃克之。 天赐六年二月,月犯昴。 四月,火犯水于井。 六月,金、火再入太微。 九月,月犯昴。 十二月,金犯木于奎。 按《魏书太祖本纪》:六年夏,帝不豫。 初,帝服寒食散,自太医令阴羌死后,药数动发,至此逾甚。 而灾变屡见,忧懑不安,或数日不食,或不寝达旦,归咎群下,喜怒乖常。 谓百寮左右人不可信,虑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 追思既往成败得失,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傍有鬼物对扬者。 朝臣至前,皆见杀害。 朝野人情各怀危惧,百工偷劫,盗贼公行,巷里之间,人为希少。 帝亦闻之,曰:朕纵使之然,待过灾年,当更清治之尔。 冬十月戊辰,帝崩。 按《天象后志》:六年六月,金、火再入太微,犯帝座,蓬、孛、客星及他不可胜纪。 太史上言,且有骨肉之祸,更政立君,语在帝纪。 冬十月,太祖崩。 夫前事之感大,即后事之灾深。 故帝之季年妖怪特甚。 〈注〉是岁二月至九月,月三犯昴,昴为白衣会。 宫车晏驾之徵也。 十二月辛丑,金犯木于奎。 占曰其君有兵死者。 既而慕容超戮于晋。 是岁四月,火犯水于东井。 其冬,赫连氏攻安定,秦主兴自将救之,自是侵伐不息。 或曰水火之合,内乱之形也。 时朱提王悦谋反,赐死。 太宗永兴元年二月、九月、闰月,月皆犯昴。 〈按永兴元年,即天赐 六年,今照《志》分编。〉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永兴元年二月甲子,月犯昴。 占曰胡不安,天子破匈奴。 二年五月,太宗讨蠕蠕社崙,社崙遁走。 九月壬寅,月犯昴。 闰月丁酉,月犯昴。 永兴二年三月,月掩房,又掩斗。 五月,月掩斗,又掩昴。 六月,月犯房,太白昼见。 七月,月犯舆鬼。 八月,月犯心前星,掩南斗,太白犯少微,昼见,又犯轩辕。 九月,土犯毕,太白犯左执法。 〈按上犯毕。 《占》见四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卯,月掩房南第二星,又掩斗第五星。 五月甲子,月掩斗第五星。 己亥,月掩昴。 六月己丑,月犯房南第二星。 七月乙亥,月犯舆鬼。 八月甲申,月犯心前星。 又按《后志》:五月己亥,月掩昴。 昴为旄头之兵,虏君忧之。 是月,蠕蠕社崙围长孙嵩于牛川,上自将击之,社崙遁走,道死。 是岁三月至秋八月,月三掩南斗第五星。 斗,吴分也。 且曰:彊大之臣有干天禄者,大人忧之。 是月乙未,太白犯少微,昼见;九月甲寅,进犯左执法。 占曰且有杖其霸刑,以戮社稷之卫而专威令者,徵在南朔。 先是,三月丁卯,月掩房次将;六月己丑,又如之;八月甲申,犯心前星。 占曰服轭者当之,君失驭,徵在豫州。 时刘裕谋弱晋室,四年九月,专杀仆射谢混,因袭荆州刺史刘毅于江陵,夷之。 明年三月,又诛晋豫州刺史诸葛长人,其君托食而已。 〈注〉六月甲午,太白昼见。 占曰为不臣。 七月,月犯鬼。 占曰乱臣在内。 明年五月,昌黎王慕容伯儿谋反,诛之。 八月壬子,太白犯轩辕大星。 占曰有乱易政,女君忧。 三年十一月丙午,金犯哭星。 午,秦地。 四年八月戊申,月犯哭星。 申,晋地。 是月,晋后王氏死;其后姚主薨。 永兴三年四月,荧惑干鬼。 六月,月犯岁星,在毕。 七月,木犯土于参。 八月,月犯岁星,在参。 十一月,金犯哭星。 〈按荧惑干鬼《占》见五年。 木犯土于参,《占》见四年。 金犯哭星,《占》见二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 占曰有边兵。 五年四月,上党民劳聪、士臻群聚为盗,杀太守令长,相率外奔。 八月乙未,月犯岁星,在参。 又按《后志》: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八月乙未,又犯之,在参;四年正月又蚀,在毕。 直徼垣之阳,参在山河之右。 岁星所以阜农事安万人也。 占曰月仍犯之,边萌阻兵而荐饥。 永兴四年春正月,月蚀岁星,又蚀在毕,又掩房。 闰月,犯荧惑,在昴。 六月,金、木合于井。 七月,金犯上于井,月蚀荧惑,在昴。 八月,月犯哭星。 十月,月掩天关。 十一月,土犯井。 十二月,土犯钺。 〈按正月,月蚀岁星,在毕,《占》见三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春正月壬戌,月行毕,蚀岁星。 癸亥,月掩房北第二星。 闰月庚申,月行昴,犯荧惑。 七月,月蚀荧惑。 八月戊申,月犯泣星。 十月辛亥,月掩天关。 占曰有兵。 五年六月,濩泽民刘逸,自号征东将军、三巴王,署置官属,攻逼建兴郡,元城侯元屈等讨平之。 又按《后志》:六月癸巳,金、木合于东井;七月甲申,金犯土于井。 占曰其国内兵,有白衣之会。 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癸卯,土犯钺。 土主疆理之政,存亡之机也,是为土地分裂,有戮死之君,徵在秦邦。 〈注〉二年九月,土犯毕,为疆场之兵。 三年七月,木犯土于参。 占曰战败,亡地,国君死。 四年十月,月掩天关。 其灾同上。 参,外主巴蜀。 其后晋师伐蜀,戮其主谯纵。 先是,四年闰月,月犯荧惑,在昴;七月,又蚀之。 五年,将军奚斤讨越勤,大破之。 明年,秃发氏降于西秦,其君傉檀戮死。 永兴五年二月,火、土皆犯井,岁、填、荧惑、太白聚于井。 三月,月行参,犯太白,荧惑干鬼。 四月,月晕翼、轸、角。 七月,掩钩钤。 八月,犯太白。 九月,犯左角,岁犯轩辕。 十月,月犯毕。 十一月,蚀房辰星明盛非常。 十二月,三晕东井。 〈按岁犯轩辕,《占》见神瑞元年。 辰出明盛,《占》见泰常二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三月戊辰,月行参,犯太白。 四月癸卯,月晕翼、轸、角。 七月庚午,月掩钩钤。 占曰喉舌臣忧。 五年三月,散骑常侍王洛儿卒。 八月庚申,月犯太白。 占曰忧兵。 神瑞元年二月,赫连屈丐入寇河东,杀掠吏民,三城护军张昌等要击走之。 九月己丑,月犯左角。 占曰天下有兵。 神瑞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 十月乙巳,月犯毕。 占曰贵人有死者。 泰常元年三月,长乐王处文薨。 十一月丙戌,月蚀房第一星。 十二月甲辰,三晕东井。 又按《后志》:二月丙午,火、土皆犯井。 占曰国有兵丧之祸,主出走。 是月壬辰,岁、填、荧惑、太白聚于井。 将以建霸国之命也,其地君子忧,小人流。 又自三年四月至五年三月,荧惑三干鬼。 主命者将夭而国徙焉。 是时雍州假王霸之号者六国,而赫连氏据朔方之地,尤为强暴,荐食关中,秦人奔命者殆路。 间岁,姚兴薨而难作于内。 明年,刘裕以晋师伐之,秦师连战败绩,执姚泓以归,戕诸建康。 既而遗守内携,长安沦覆焉。 或曰:自上党并河、山之北,皆鬼星、参、毕之郊也。 五年四月,上党群盗外叛。 六月,濩泽人刘逸自称三巴王。 七月,河西胡曹龙入蒲子,号大单于。 十月,将军刘洁、魏勤击吐京叛胡失利,勤力战死,洁为所掳。 明年,赫连屈孑寇蒲子,三城诸将击走之。 其馀灾波及晋、魏,仍其兵革之祸。 神瑞元年正月,月犯毕。 二月,月蚀房,填入东井,犯天尊。 三月,月蚀左角。 四月,流星昼见。 五月,岁犯轩辕,月犯牵牛。 六月,掩氐。 七月,犯天关。 八月,蚀牵牛,又犯西咸,填犯鬼。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神瑞元年正月丁卯,月犯毕。 占曰贵人有死者。 泰常元年四月庚申,河间王修薨。 二月戊申,月蚀房第一星。 三月壬申,月蚀左角。 五月壬寅,月犯牵牛南星。 六月丙申,月掩氐。 七月庚辰,月犯天关。 八月丁酉,月蚀牵牛中大星。 己酉,月犯西咸,占曰有阴谋。 神瑞二年三月,河西饥胡屯聚上党,推白亚栗斯为盟主,号大单于,称建平元年。 四月,诏将军公孙表等五将讨之。 又按《后志》:二月,填入东井,犯天尊,旱祥也。 天象若曰:土失其性,水源将壅焉;施于天尊,所以福矜寡之萌也。 先是,去年九月至于五月,岁再犯轩辕大星;八月庚寅至二年三月,填再犯鬼积尸。 岁星主农事,轩辕主雪霜风雨之神,返覆由之,所以告黄祇也。 土爰稼穑,鬼为物之精气,是谓稼穑潜耗,人将以馑而死焉。 一曰大旱。 是后,京师比岁霜旱,五谷不登,诏人就食山东,以粟帛赈乏,语在《崔浩传》。 是岁四月癸丑,流星昼见中天,西行。 占曰营头所首,野有覆军,流血西行,谪在秦邦。 而魏人觌之,亦王师之戒也。 天若戒魏师曰:是拥众而西,固欲干君之明而代夺之尔,姑息人以观变,无庸禦焉。 先是五年三月,月犯太白于参;八月庚申,又犯之。 参,魏分野。 占曰:强侯作难,国战不胜。 九月己丑,月犯左角;是岁三月壬申,又蚀之。 是谓以刚晋之兵合战而偏将戮,徵在兖州。 〈注〉自元年正月至泰常元年十月,月三犯毕,再入之,再犯毕阳星,占曰边兵起,贵人有死者。 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上自将,大破之。 二年,上党胡反,诏五将讨平之。 泰常元年,长乐、河间、南阳王皆薨。 二年,豫章王又薨,常山霍季聚众反,伏诛。 神瑞二年三月,月入毕,填星犯鬼。 四月,太白入毕,月又入毕,有星孛于天市,木入南宫。 五月,扫帝座,火入南宫。 六月,孛于昴南。 七月,月犯毕。 八月,犯氐,金、木合于翼。 金掩执法。 十月,月晕毕。 填守太微。 十一月,月晕轩辕,又犯毕。 是年,荧惑失于匏瓜中,出东井。 〈按三月填星犯鬼,《占》见元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巳,月入毕。 占曰天下兵起。 泰常元年三月,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载图谶,持一黑石,以为天赐玉印,诳惑聚党,入山为盗,州郡捕斩之。 四月己卯,月犯毕阳星。 七月辛丑,月犯毕。 占曰贵人有死者。 泰常元年十二月,南阳王良薨。 八月壬子,月犯氐。 十月甲子,月晕毕。 十一月,月晕轩辕。 戊午,月犯毕阳星。 又按《后志》:二年四月,太白入毕,月犯毕而再入之。 占曰大战不胜,边将忧,魏邦受之。 六月己巳,有星孛于昴南。 天象若曰:且有驱除之雄,勿用距之于朔方矣。 明年七月,刘裕以舟师溯河。 九月,裕陷我滑台,兖州刺史尉建以畏懦斩。 时崔浩欲勿战,上难违众议,诏司徒嵩率师迓之,及晋人战于畔城,魏师败绩,语在《崔浩传》。 裕既定关中,遽归受禅,既而赫连氏并之,遂窃尊号云。 〈注〉先是,月犯岁于毕。 占曰饥在晋代,亦其徵。 又鬼主秦,旱在秦邦。 至二年,太史奏,荧惑在匏瓜中,一夜忽亡失之,后出东井,语在《崔浩传》。 既而关中大旱,昆明枯涸。 又按《后志》:四月辛巳,有星孛于天市。 五月甲申,彗星出天市,扫帝座,在房心北。 市所以建国均人心,宋分也。 国且殊号,人将更主,其革而为宋乎。 先是,往岁七月,月犯钩钤;十一月,月蚀房上相;至元年二月,又如之。 天象若曰:尚尸钤键之位,君凭而尊之者,又将及矣。 是岁八月,金、木合于翼。 占曰且有内兵,楚邦受之。 至泰常二年正月,晋荆州刺史司马休之、雍州刺史鲁宗之为刘裕所袭,皆出奔走。 是岁十月,填星守太微,七十馀日。 占曰易代立王。 〈注〉四月,木入南宫,加右执法;五月,火又如之。 八月,金入自掖门,掩左执法;〈《占》见泰常三年。〉按《北史崔浩传》:初,姚兴死之前岁,太史奏荧惑在匏瓜星中,一夜忽然亡失,不知所在。 或谓下入危亡之国,将为童谣妖言,而后行其灾祸。 帝乃召诸硕儒,与史官求其所诣。 浩对曰:按《春秋左氏传》说神降于莘,其至之日,以其物祭。 请以日辰推之。 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阴云,荧惑之亡,当在此二日之内。 庚与午,皆主于秦,辛为西夷。 今姚兴据咸阳,是荧惑入秦矣。 诸人皆作色曰:天上失星,人安能知其所诣,而妄说无徵之言。 浩笑而不应。 后八十馀日,荧惑果出东井,留守盘旋。 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涸。 童谣讹言,国中喧扰。 明年,姚兴死,二子交兵,三年国灭。 于是诸人乃服。 南镇诸将表贼至,而自陈兵少,求简幽州以南戍兵佐守。 就漳水造船,严以为备。 公卿议者佥然,欲遣骑五千,并假署司马楚之、鲁轨、韩延之等,令诱引边人。 浩曰:非上策也。 今兹害气在扬州,不宜先举兵,一也。 午岁自刑,先发者伤,二也。 日蚀灭光,昼昏星见,飞鸟堕落,宿当斗、牛,忧在危亡,三也。 荧惑伏匿于翼、轸,戒乱及丧,四也。 太白未出,进兵者败,五也。 夫兴国之君,先修人事,次尽地利,后观天时,故万举而万全,国安而身盛。 今宋新国,是人事未周也;灾变屡见,是天时不协也;舟行水涸,是地利不尽也。 三事无一成,自守犹或不安,何得先发而攻人哉。 彼必听我虚声而严,我亦承彼严而动,两推其咎,皆自以为应敌。 兵法当分灾,迎受害气,未可举动也。 神瑞三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 七月,流星孛少微,入太微,辰星见东方。 九月,彗星孛于北斗,入南宫。 十二月,彗又径北斗。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三月癸丑,太白犯五诸侯。 如桓氏之占。 七月,有流星孛于少微,以入太微。 自刘氏之霸,三变少微以加南宫矣。 始以方伯专之,中则霸形干之,又今孛政除之。 驯而三积,坚冰至焉。 是月,辰星见东方,在翼,甚明大。 翼,楚邦也,是为冢臣干明,贼人其昌。 九月,长彗星孛于北斗,轹紫微,辛酉,入南宫,凡八十馀日,十二月,彗星出自天津,入太微,径北斗,干紫宫,犯天棓,八十馀日,及天汉乃灭,语在《崔浩传》。 是岁,晋安帝殂,后年而宋篡之。 夫晋室虽微,泰始之遗俗也,盖皇天有以原始笃终,以哀王道之沦丧,故犹著二微之戒焉。 泰常元年五月,火犯执法,月犯岁星。 六月,犯毕,金入太微。 七月,月犯牛。 十月,犯毕。 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泰常元年五月甲申,月犯岁星,在角。 六月己巳,月犯毕。 占曰贵人死。 二年十月,豫章王夔薨。 七月,月犯牛。 十月丙戌,月入毕。 占曰:有边兵。 二年二月,司马德宗谯王司马文思自江东遣使诣阙上书,请军讨刘裕,太宗诏司徒长孙嵩率诸将邀击之。 〈注〉六月,金由掖门入太微。 五月,火犯执法。 是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 泰常二年五月,月犯轩辕。 八月,月犯牵牛。 九月,火犯轩辕。 十月,月又犯太微。 十一月,月犯东井。 十二月,辰星过时见。 〈按火犯轩辕,《占》见三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丙子,月犯轩辕。 八月己酉,月犯牵牛。 占曰其地有忧。 三年,司马德宗死。 丁卯,月犯太微。 十一月癸未,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 占曰诸侯贵人死,一曰有水。 三年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复其租税。 五年三月,南阳王意文薨。 又按《后志注》:先是,五年十一月壬子,辰星出而明盛非常。 至泰常二年十二月庚戌,辰星过时而见,光色明盛。 是为强臣有不还令者。 至是又如之,亦三至焉。 或曰辰星以负北海,亦魏将大兴之兆。 泰常三年正月,月犯舆鬼,又犯轩辕、爟星。 四月,月犯填星,在张。 五月,犯太白于东井。 七月,又犯东井。 八月,土入太微,金犯轩辕。 九月,月犯荧惑,在张、翼,金犯右执法。 十月,火犯上将,流星出昴。 十一月,月犯太白,在斗。 十二月,犯荧惑在太微。 是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犯北斗、紫宫及天棓。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申,月犯舆鬼、积尸。 己酉,月犯轩辕、爟星。 占曰女主有忧。 五年六月丁卯,贵嫔杜氏薨,后谥密皇后。 四月壬申,月犯填星,在张。 五月癸亥,月犯太白于东井。 七月丁巳,月犯东井。 九月丙寅,月犯荧惑,在张、翼。 十一月庚申,月犯太白,在斗。 十二月庚辰,月犯荧惑于太微。 又按《后志注》:三年八月,土入太微,犯执法,因留二百馀日。 九月,金又犯右执法。 十月,火犯上将,因留左掖门内二十日,乃逆行;四年三月,出西蕃,又还入之,绕填星成句己;四月丙午,行端门出。 皆晋氏之谪也。 自晋灭之后,太微有变多应魏国也。 又按《后志》:十月辛巳,有大流星出昴,历天津,乃分为三,须臾有声。 占曰车骑满野,非丧即会。 明年四月,帝有事于东庙,蕃服之君以其职来祭者,盖数百国也。 是岁正月己酉,月犯轩辕;四月壬申,又犯填星,在张;四年五月,辰星又犯轩辕。 占曰国有丧,女君受之。 明年五月,贵人姚氏薨,是为昭哀皇后。 六月,贵嫔杜氏薨,是为密后。 〈注〉先是,二年九月,火犯轩辕;三年八月,金又犯之。 占同也。 按《崔浩传》:三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经北斗,络紫微,犯天棓,八十馀日,至汉而灭。 太宗复召诸儒术士问之曰:今天下未一,四方岳峙,灾咎之应,将在何国。 朕甚畏之,尽情以言,勿有所隐。 咸共推浩令对。 浩曰:古人有言,夫灾异之生,由人而起。 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故人失于下,则变见于上,天事恒象,百代不易。 《汉书》载王莽篡位之前,彗星出入,正与今同。 国家主尊臣卑,上下有序,民无异望。 唯僭晋卑削,主弱臣强,累世陵迟,故桓元逼夺,刘裕秉权。 彗孛者,恶气之所生,是为僭晋将灭,刘裕篡之之应也。 诸人莫能易浩言,太宗深然之。 五年,裕果废其主司马德文而自立。 南镇上裕改元赦书。 时太宗幸东南潟卤池射鸟,闻之,驲召浩,谓之曰:往年卿言彗星之占验矣,朕于今日始信天道。 泰常四年正月至七月,月四犯太微。 三月,火绕填星。 五月,出端门,辰犯轩辕,月犯太白,在井。 七月,月犯岁星。 十月,月犯太白,在斗,再犯井。 十二月,月犯太白,入羽林。 〈按火绕填星,出端门,辰犯轩辕,《占》见三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丙午,月犯太微。 三月壬寅,月犯太微。 五月丙申,月犯太微。 占曰人君忧。 八年十一月,太宗崩。 十二月丁巳,月犯太白,入羽林。 又按《后志》:自正月至秋七月,月行四犯太微。 天象若曰:太微粹阳之天庭,月者臣也,今横行轥之,不已甚乎。 先是,元年五月,月岁星,在角。 是岁七月,月又犯岁星。 明年,宋始建国。 后年而晋主殂,裕鸩之也。 昔桓氏之难,月再干岁星,再劫其主。 至是,亦再犯之而再剿其君,极其幽逼之患,而济以篡杀之祸,斯谓之甚矣。 〈注〉先是,三年九月,月犯火于鹑尾;十二月,又犯火于太微。 是岁五月,月犯太白,在井;十月,又犯之,在斗,且再犯井星。 皆有兵水大丧,诸侯有死者。 七月,雁门、河内大水。 五年三月,南阳王意文死。 十一月,西凉李歆为沮渠所灭,晋君亦殂,秦、吴亡之应。 泰常五年十一月,荧惑犯填星,在角。 十二月,月蚀荧惑,在亢,客星见于翼。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十一月辛亥,月蚀荧惑,在亢。 占曰韩郑地大败。 八年九月,刘义符颍川太守李元德窃入许昌,太宗诏交阯侯周几击之,元德遁走。 又按《后志》:十一月乙卯,荧惑犯填星,在角。 角,外朝也,土为纪纲,火主内乱,会于天门,王纲将紊焉。 占曰有死君逐主,后妃忧之。 十二月,月蚀荧惑,在亢。 亢内庭也。 占曰君薨而乱作于内,贵臣以兵死。 是月,客星见于翼。 翼,楚邦也。 占曰国更服,边有急,将军或谋反者。 〈按月蚀荧惑,在亢。 《前志》作十一月,互异。〉泰常六年二月,月蚀南斗杓。 五月,月晕角亢。 六月,大流星出紫宫。 十月,金、土𩰚于亢。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二月己亥,月蚀南斗杓星。 五月丙辰,月晕,在角亢。 又按《后志》:二月,月蚀南斗杓星。 十月乙酉,金、土𩰚于亢。 占曰内兵且丧,更立王公。 又兖州,陈、郑之墟也,有攻城野战之象焉。 至七年正月,犯南斗;三月壬戌,又犯之。 斗为人君受命,又吴分是岁五月,宋武殂。 秋九月,魏师侵宋北鄙。 十一月,攻滑台,克之。 明年,拔虎牢,陷金墉,屠许昌,遂启河南之地。 八年,宋太后萧氏死,既大臣专权,迁杀其主,卒皆伏诛。 又按《后志》:六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宫。 占曰上且行幸,若有大君之使。 明年,驾幸桥山,祠黄帝,东过幽州,命使者观省风俗。 十月,上南征。 八年春,步自邺宫,遂绝灵昌,至东郡,观兵成皋,反自河内,登太行山,幸高都,饮至晋阳焉。 泰常七年正月,月犯南斗。 二月,有星孛于虚危。 三月,月犯南斗。 五月,犯轩辕。 六月,犯房。 十一月,彗星出营室,扫北斗。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七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 占曰大臣忧。 三月,河南王曜薨。 三月壬戌,月犯南斗。 五月丙午,月犯轩辕。 六月辛巳,月犯房。 占曰将相有忧。 八年六月己亥,太尉、宜都公穆观薨。 又按《后志》:七年二月辛巳,有星孛于虚、危,向河津。 占曰元枵所以饰丧纪也,宗庙并起,司人〈疑〉更谋,有易政之象。 十一月甲寅,彗星出室,扫北斗,及于〈阙〉门。 占曰内宫几室,主命将,易塞垣,有土功之事,其地又齐、卫也。 〈注〉自五年八月至七年十二月,荧惑一守轩辕,再犯进贤,再犯房星,一犯轩辕及房。 皆女君大臣之戒。 是时阳平、河南王,太尉穆观相次薨,而宋氏廷臣乘衅以侮其主,竟以诛死云。 或曰火犯土、亢为饥疾。 时官军陷武牢。 会军大疫,死者十二三。 是冬,诏廪饥人。 泰常八年正月,彗出奎,扫河。 二月,火守斗。 十一月,彗星孛土司空。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八年正月,彗星出奎南长三丈,东南扫河。 奎为荐食之兵,徐方之地。 占曰西北之兵伐之,君绝嗣,天下饥。 七年十二月,帝命寿光侯叔孙建徇定齐地。 八年春,筑长城,距五原二千馀里,置守卒,以备蠕蠕。 冬十月,大饥。 十一月己巳,上崩于西宫。 明年,宋废其主。 由是南邦日蹙,齐卫之地尽为兵冲。 及世祖即政,遂荒淮沂以负东海云。 〈注〉二月丙寅,火守斗,亦南邦之谪也。 十一月,彗星孛于土司空。 司空主疆理邦域,且曰有土功哭泣事。 后年,赫连屈孑薨,太武征之,取新秦之地,由是征伐四克,提封万里云。 世祖始光元年正月,月犯心。 十月,火犯心,大流星出天大将军。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始光元年正月壬午,月犯心大星。 心为宋分。 中星者君也,月为大臣,主刑事。 是岁五月,宋权臣徐羡之、谢晦、傅亮放杀其主,而立其弟宜都王,是为宋文帝。 至十月,火犯心。 天戒若曰:是复作乱以干其君矣。 十月壬寅,大流星出天将军,西南行,殷殷有声。 占曰有禁暴之兵,上将督战,以所首名之。 三年正月,岁星食月在张。 张,南国之分。 岁之于月,少君之象,今反食之,且诛强大之臣。 是月,羡之等戮死,谢晦兴江陵之甲以伐其君,宋将檀道济帅师禦之,晦又奔溃伏诛。 〈注〉或曰:是岁上伐赫连氏,入其郛。 夏都直代西南,亦奔星应也。 始光二年三月,月犯荧惑,在虚。 五月,太白昼见经天。 六月,火入羽林。 十二月,月犯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丙子,月犯荧惑,在虚。 十二月丁酉,月犯轩辕。 又按《后志》:五月,太白昼见经天。 占曰时谓乱纪,革人更王。 六月己丑,火入羽林,守六十馀日。 占曰禁兵大起,且有反臣之戒。 始光三年正月,岁星食月,在张。 十月,有流星东北行,声如雷。 〈按岁食月在张,《占》见元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十月,有流星出西南而东北行,光明烛地,有声如雷,鸟兽尽骇。 占曰所发之野有破国迁君,西南直夏而首于代都焉。 著而有声,盛怒也。 始光四年,金、水合于西方。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四年五月辛酉,金、水合于西方。 占曰兵起,大战。 先是,三年正月,宋人有谢氏之难,王卒尽出。 冬十一月,上伐赫连昌,入其郛,徙万馀家以归。 是岁复攻之,六月,大败昌于城下,昌奔上邽,遂拔统万,尽收夏器用,虏其母弟妻子,由是威加四邻,北夷詟焉。 神麚元年,太白犯天街。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神麚元年五月癸未,太白犯天街。 占曰六夷髦头灭。 神麚二年五月,太白昼见。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五月,太白昼见。 占曰大兵且兴,强国有弱者。 是月,上北征蠕蠕,大破之,虏获以钜万计,遂降高,车以实漠,南辟地数千里云。 神麚三年三月,太白犯岁星。 四月,月犯轩辕。 六月,火犯井,鬼入轩辕,大流星出危,入羽林,月犯岁星。 十月,太白犯岁星,月又犯之。 十二月,流星大如船,自天船抵奎及壁。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夏四月壬戌,月犯轩辕。 六月,月犯岁星。 又按《后志》:六月,火犯井、鬼,入轩辕。 占曰秦忧兵乱,有死君。 又旱饥之应。 丙子,有大流星出危南,入羽林。 占曰兵起,负海国与王师合战。 是岁,自三月至十月,太白再犯岁星,月又犯之。 占曰有国之君或罹兵刑之难者,且岁馑。 十二月丙戌,流星首如瓮,长二十馀丈,大如数十斛船,色正赤,光烛人面,自天船及河,抵奎大星,及于壁。 占曰天船以济兵车,奎为徐方,东壁,卫也,是为宋师之祥。 昭盛者,事大也。 是岁六月,宋将到彦之等侵魏,自南鄙清水入河,溯流而西,列屯二千馀里。 九月,帝用崔浩策,行幸统万,遂击赫连定于平凉。 十二月,克之,悉定三秦地。 明年,大师涉河,攻滑台,屠之,宋人宵遁。 是时,赫连定转攻西秦,戮其君乞伏慕末。 吐谷浑慕容瑰又袭击定,掳之,以强死者,再君焉。 是岁二月,定州大馑,诏开仓赈乏。 或曰:奎星羽猎,理兵象也;流星抵之而著大,是为大人之事。 冬十月,上大阅于漠南,甲骑五十万,旌旗二千馀里,又明盛之徵。 神麚四年春三月,大流星东南行。 四月,太白昼见,于胃。 五月,太白犯天关。 八月,金入太微。 九月,流星发太微。 十月,太白掩天关,月又掩之。 十二月,月犯钩钤。 是年,金、火入东井,火犯天户。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十月丙辰,月掩天关。 占曰有兵。 延和元年七月,世祖讨冯文通于和龙。 十二月,月犯房、钩钤。 又按《后志》:三月,有大流星东南行,光烛地,长六七丈,食顷乃灭,后有声。 占曰大兵从之。 是时诸将方逐宋师,至历城不及。 有声,骏奔之象也。 四月辛未,太白昼见于胃。 胃为赵分。 五月,太白犯天关;十月丙辰,又掩之。 天关外主勃、碣,山河之险穷焉。 占曰兵革起。 九月丙寅,有流星大如斗,赤色,发太微,至北斗而灭。 太微,礼乐之庭,且有昭德之举,而述宣王命,是以帝车受之。 是月壬申,有诏徵范阳卢元等三十六人,郡国察秀、孝数百人,且命以礼宣喻,申其出处之节。 明年六月,上伐北燕,举燕十馀郡,进围和龙,徙豪杰三万馀家以归。 〈注〉四年,金、火入东井,火又犯天户;明年五月,又犯鬼。 占曰秦有兵丧。 而至秦夏出夷灭,沮渠蒙逊又死,氐主杨难当陷宋之汉中地云。 八月,金入太微,亦君自将兵象。 明年正月庚午,火入鬼。 占曰秦有死君。 四月己丑,太白昼见,为不臣。 其后秦王赫连昌叛走伏诛之应也。 延和元年春正月,火入鬼。 三月,月犯轩辕。 四月,太白昼见,月犯左角。 五月,火犯鬼,月犯轩辕,又掩南斗。 七月,月蚀左角,大流星出参,入河。 八月,太白犯心。 十二月,大流星出。 〈按正月,火入鬼。 五月,火犯鬼。 《占》见神麚四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延和元年三月,月犯轩辕。 四月,月犯左角。 占曰天下有兵。 二年二月,征西将军金崖与安定镇将延普及泾州刺史狄子玉为权,举兵攻普,不克,退保胡空谷,驱掠平民,据险自固。 世祖诏平西将军、安定镇将陆俟讨获之。 五月,月犯轩辕,掩南斗第六星。 七月丙午,月蚀左角。 又按《后志》:七月,有大流星出参左肩,东北入河乃灭。 参主兵政,晋、魏墟也,山河所首,推之大兵将发于魏以加燕国。 八月癸未,太白犯心前星;乙酉,又犯心明堂。 占曰有亡国,近期二年。 十二月,有流星大如瓮,尾长二十馀丈,奔君之象。 比岁连兵东讨,至太延二年,三月,燕后主冯文通去国奔高丽。 〈注〉四月,月犯左角;五月,月掩斗;七月,月蚀左角。 皆占曰兵大起。 其后征西将军金崖、安定镇将延普、泾州刺史狄子玉争权,崖及子玉举兵攻普不克,据胡空谷反,平西将军陆俟讨获之。 延和三年二月,月犯毕,晕五车及参。 三月,金昼见,在参。 闰月,金犯五诸侯,月入井,犯太白。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庚午,月犯毕口而出,月晕昴、五车及参。 占曰贵人死。 五月甲子,阴平王求薨。 闰月己丑,月入东井,犯太白。 占曰忧兵。 七月辛巳,世祖行幸隰城,命诸军讨山胡白龙于西河,克之。 又按《后志》:三月丙辰,金昼见,在参。 魏邦戒也。 闰月戊寅,金犯五诸侯。 占曰:四滑起,官兵起乱。 〈疑〉己丑,月入井,犯太白。 占曰兵起合战,秦邦受之。 七月,上幸隰城,诏诸军讨山胡白龙,入西河。 九月,克之,伏诛者数千人。 而宋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方擅威福,后竟幽废。 太延元年夏五月,彗出轩辕,月犯右执法。 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 十月,月犯右执法。 十二月,金犯羽林。 〈按十二月,金犯羽林。 《占》见五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太延元年五月壬子,月犯右执法。 占曰执法有忧。 十月,尚书左仆射安原谋反,伏诛。 十月丙午,月犯右执法。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 〈《占》见五年。〉〈注〉五月,彗出轩辕。 或曰彗出轩辕,女主有为寇者。 其后沮渠氏失国,实公主潜起魏师。 太延二年正月,月犯井、荧惑。 二月,月犯太微东藩上相。 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执法及上相。 五月,有星孛于房。 八月,木入鬼守、积尸。 十一月,又犯鬼。 十二月,火入羽林。 〈按十二月,火入羽林。 《占》见五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庚午,月犯荧惑。 占曰贵人死。 三年正月癸未,征东大将军、中山王纂薨。 二月,月犯太微东藩第一星。 三月癸亥,月犯太微右执法,又犯上相。 占曰将相有免者。 真君二年三月庚戌,新兴王俊、略阳王羯儿有罪,并黜为公。 又按《后志》:二年五月壬申,有星孛于房。 占曰名山崩,有亡国。 八月丁亥,木入鬼,守积尸;十一月辛亥,又犯鬼。 鬼秦分,天戒若曰:凉君淫奢无度,财力穷矣,将丧国,身为戮焉。 四年四月己酉,华山崩。 华山,西镇也。 天又若曰:星孛于房,既有徵矣,镇倾而国从之。 〈注〉或曰星孛于房,为大臣之事,又馑祥也。 火入鬼,犯轩辕,又稼穑不成。 自元年已来,将相薨尤众。 至真君元年,州镇十五尽饥。 又二年正月、四年十一月,月皆犯井,亦为秦有兵刑。 太延三年正月,月犯东井,有星昼见于井。 七月,木犯轩辕。 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 九月,月晕太微。 十一月,掩太白。 〈按七月,木犯轩辕。 《占》见五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月犯东井。 占曰将相死。 戊子,太尉、北平王长孙嵩薨;乙巳,镇南大将军、丹阳王叔孙建薨。 九月丙申,月晕太微。 十一月戊戌,月掩太白。 又按《后志》:正月壬午,有星晡前昼见东北,在井左右,色黄,大如橘。 魏师之应也。 黄星出于燕墟而慕容氏灭,今复见东井,凉室亡乎。 又按《后志》: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 〈《占》见五年。〉太延四年四月,月犯氐。 十月,大流星出文昌,又出紫微。 十一月,月犯东井,火入羽林。 〈按火入羽林,《占》见五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己卯,月犯氐。 十一月丁未,月犯东井。 占曰将军死。 真君二年九月戊戌,抚军大将军、永昌王健薨。 又按《后志》:十月壬戌,大流星出文昌,入紫宫,声如雷。 天象若曰:将相或以全师禦卫帝宫者,其事密近,有震惊之象焉。 明年六月,帝西征,诏大将军黎敬等帅众二万屯漠南,以备暴寇。 九月,蠕蠕乘虚犯塞,遂至七介山,京师大骇,司空长孙道生等并力拒之,虏乃退走。 是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微,入贯索,长六丈馀。 占曰有大君之命。 贯索,贱人牢也。 明年,帝命侍臣行郡国,观风俗,问其所疾苦云。 太延五年二月,木犯执法。 五月,太白昼见胃、昴,入羽林,犯毕。 七月,月掩填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七月,月掩填星。 又按《后志》:先是,元年十二月,金犯羽林;二年十二月至四年十一月,火再入之。 五年五月,太白昼见胃、昴,入羽林,遂犯毕。 毕又边兵也。 六月,上自将西征。 秋八月,进围姑臧。 九月丙戌。 沮渠牧犍帅文武将吏五千馀人面缚来降。 明年,悉定凉地。 又按《后志》:元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十月丙午,月犯右执法;二年二月,月犯东蕃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执法及上相;三年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五年二月,木逆行犯执法。 皆大臣谪也。 元年十月,左仆射安原谋反,诛。 三年正月,征东大将军、中山王纂,太尉、北平王长孙嵩,镇南大将军、丹阳王叔孙建皆薨。 其后,宋大将军义康坐徙豫章,诛其党与,仆射殷景仁亦寻卒焉。 〈注〉二年正月,月犯火,月,后妃也;三年七月,木犯轩辕;五年七月,月掩填星。 并女主谪也。 真君元年,太后窦氏殂,宋氏皇后亦终。 发布时间:2025-09-08 18:56:4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0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