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纵囚论 内容: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所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死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1]? 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2]?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3];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 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 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 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4]【注释】[1]然安知三句:推论唐太宗释放囚犯出去,是估计到犯人一定会回来以图得到赦免。 [2]又安知三句:推论囚犯们想到自动回来一定会得到赦免。 [3]上贼下之情:在上窥测囚犯的心情。 [4]不立异二句:不标新立异以示自己高明,不违背人之常情谋求个人声誉。 发布时间:2025-09-19 14:52:4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1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