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 内容: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 秦置南海郡。 二汉因之,兼置交州。 吴因之,分置广州。 宋、齐皆因之。 梁、陈并置都督府。 隋平陈,又置潘州。 炀帝初,复置南海郡。 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 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 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 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 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 《禹贡》扬州之域。 春秋战国皆时楚地。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桂阳郡。 吴置始兴郡。 晋因之。 宋改为广兴。 齐复为始兴。 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 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 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 《禹贡》扬州之域。 秦、汉并属南海郡。 东晋末,分置新会郡。 宋、齐、梁并因之。 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 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 春秋时为百越之地。 战国时属楚。 秦、二汉南海郡地。 晋亦然。 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 亦古闽越地。 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 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 后汉因之。 晋置东官郡。 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为合浦郡。 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 古越地。 秦属南海、象郡。 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晋分置恩平县。 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吴置临贺郡。 晋因之。 宋为临庆国。 齐复为临贺郡。 陈因之。 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亦然。 宋、齐并属南海郡。 陈置高要郡。 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属永平郡。 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 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 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 夷人往往化为犭区。 (犭区,小虎也。 )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晋分置晋康郡。 宋、齐因之。 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 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 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 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 梁置信郡,兼置成州。 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 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 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 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 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 二汉属合浦郡。 吴置高凉郡。 晋因之,梁置高州。 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 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 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 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 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 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 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 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 古越地。 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 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 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 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 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 《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 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 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 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 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 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 《禹贡》荆州之域。 春秋时越地。 七国时为楚越之交。 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 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 吴分置始安郡。 晋孝武改为始建。 齐复为始安。 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 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 隋大业三年,罢州。 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 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 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宋属始建国。 齐属始安郡。 隋亦然。 唐武德四年,置乐州。 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 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 隋置隋化县。 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 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 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苍梧。 晋以后并因之。 梁属成州。 隋平陈,改为封州。 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 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 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 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 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 秦属桂林郡。 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 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 秦为桂林郡。 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 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 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 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 旧郁林郡地。 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 古越地。 秦桂林郡地。 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 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属郁林郡。 晋以后因之。 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郁林郡。 吴又分置桂林郡。 晋、宋、齐因之。 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 (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 秦、汉土地与象州同。 晋以后属桂林郡。 隋属始安郡。 唐平萧铣,置昆州。 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 历代土地与柳州同。 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 晋置晋兴郡于此。 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 武德四年,置南晋州。 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 虞舜暨周,并为荒裔。 秦为桂林郡。 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 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 秦桂林郡地。 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 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 土地与朗宁郡同。 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 《禹贡》荆州之域。 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 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 土地与严州同。 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 秦属桂林郡地。 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 《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 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 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 古瓯骆越地。 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 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 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昇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 古越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合浦郡。 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 齐、梁、陈不改。 隋废。 唐武德四年,置铜州。 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 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 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 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二汉属合浦郡。 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州。 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 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 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 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 本巴蜀西南徼外夷。 秦属象郡。 汉属牂柯郡。 唐置义州,改为智州。 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 历代土地与白州同。 宋、齐已来,置宋寿郡。 梁又置安州。 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 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 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 秦属象郡。 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 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 男子耕农,女子织纴。 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 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 秦象郡地。 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 晋亦属九真郡。 宋、齐因之。 梁置爱州。 隋为九真郡。 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 土地与九真郡同。 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 土地与九真同。 唐为长州。 驩州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 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 秦属象郡。 二汉属九真郡。 吴分置九德郡。 晋、宋、齐因之。 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 唐为驩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 中山立市,十日一会。 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 古文郎国,(有文郎水。 )亦陆梁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交趾郡。 吴分置新兴郡。 晋改为新昌。 陈置兴州。 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 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 秦象郡地。 汉以来属交趾郡。 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 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 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 秦象郡地。 汉置合浦郡,后汉同。 吴改为珠官。 晋又为合浦郡。 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 齐又因之。 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 唐置廉州。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 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 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 土地与合浦郡同。 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 秦象郡地。 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 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 隋炀帝初,废。 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 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 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 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 秦属象郡。 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 秦属象郡。 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瀼州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 《禹贡》扬州之分。 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交趾之北。 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 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交州。 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 (瀼音而章反。 )   笼州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 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 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环州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 《禹贡》扬州之分。 州隶桂州。 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 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古州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 土地同临潭郡。 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崖州   《方舆志》曰:崖州。 朱崖郡。 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 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 梁置崖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 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緦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 无水,人饮唯石汁。 又有椒。 以安石榴花着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交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儋州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 土地所属与朱崖同。 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 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 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振州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隋置临振郡。 唐置振州。 琼州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万安州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09-22 17:41:3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2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