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五百四十六 ◎礼仪部二十五 内容: ○居丧   《礼记·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 (为礼各于其时。 )居丧不言乐。 又《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 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 (胜,任也。 )   又《檀弓上》曰: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 "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麋粥之食,自天子达。 '"   又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 练而慨然,祥而廓然。 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 孔子曰:"何弗除也? "子路曰:"吾寡兄弟而不忍也。 "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 "子路闻之,遂除之。 子思哭嫂也为位。 (礼虽无服,为位而哭,夫子善之。 )曾子曰:"小功不税。 "(追服为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 而可乎?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 "(曾子曰:所云草木之滋者,姜桂也。 )   又《檀弓下》曰: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 '有诸? "(时人君无行三年之丧礼者。 欢,喜悦也。 言乃喜悦,则民臣望其言久也。 )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 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 "(冢宰,天官。 )   又曰:颜丁善居丧。 (颜丁,鲁人。 )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返而息。 (此三者,孝子哀慕之情也。 )   又《檀弓》曰: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 足以为法矣。 小子识之。 "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 "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 疑者,哀亲之在后如不欲还然。 )   又《檀弓上》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也。 )十日而成笙歌。 (逾月且异旬也。 祥者凶事,用远日。 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 弹琴以手,笙歌以气也。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 (效孔子也。 )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 "二三子皆尚左。 又曰: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 (可以御妇人矣,尚未复寝。 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 )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 "(加犹逾也。 )   又《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食。 曰:"吾悔之。 自吾母死,不得吾情,我恶乎用吾情? "(恶乎犹于何也。 )   又《王制》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下通庶人于父母同。 天子诸侯降期也。 )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又《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 "(以其有终身之忧也。 )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不举,非礼也;非不能,勿除也,患其过制也。 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   又《杂记》曰: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 (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 )大夫之哭大夫弁绖。 大夫与殡亦弁绖。 (弁绖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 如爵弁而素,如环绖曰弁绖。 )大夫有私丧之葛,则於其兄弟之轻丧,则弁绖。 又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 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没犹竟也。 除服谓详祭之服也。 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后死者之服。 )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 卒事,反丧服。 (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 惟君之丧不除私服。 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 小功緦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   又曰:子贡问丧。 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 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 "(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 丧常哀,言敬为上者,疾时尚不能敬也。 容威,仪也。 《孝经》曰:容止可观。 )请问兄弟之丧。 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言疏者,如礼行之未有加也。 齐斩之丧,哀容之体,经不能载矣。 )君子不夺人之丧,(重丧礼也。 )亦不可夺丧也。 "(不可以轻之於己也。 )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 其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言其生于夷狄而知礼也。 怠,惰也。 懈,倦也。 )   又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 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 (言己事也。 为人说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 )疏衰皆居垩室,不庐。 庐严者也。 (言庐哀敬之处,非有其实则不居。 )   又《杂记》曰:悬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 "(言其痛之恻怛有浅深也。 )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 "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   又《间传》曰:斩衰何以服苴? 苴,恶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 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 此哀之发於容体者也。 (有大忧者面必黎黑。 止谓不动于喜乐之事也。 枲或为似。 )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 此哀之发於声音者也。 (三曲声而折。 )斩衰惟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緦麻议而不及乐。 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 (议谓陈说,非时事也。 )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士与敛焉,则壹不食。 (三不食为明旦朝也,再不食谓如死,一不食始敛时一不食也。 )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 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緦麻,不饮醴酒。 此哀之发於饮食者也。 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 中月而禫,禫而饮酒。 始饮酒者,先饮醴酒。 始食肉者,先食乾肉。 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脱绖带。 齐衰之丧,居垩室,芐剪不纳。 大功之丧,寝有席。 小功緦麻,床可也。 此哀之发於居处者也。 又《奔丧》曰: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 (小功緦麻不税者也,虽不服犹免祖。 尚左手,吉拜也。 )   又《问丧》曰: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 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乾肝、焦胰,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 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 (亲,父母也。 鸡斯当为笄纚,声之误也。 亲始死,去冠二日,乃去笄纚括发也。 今时始丧者,邪巾貊头,笄纚之存象也。 )   又《丧服四制》曰: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 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 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 故曰无易之道。 (称情而立文者,利人情轻重而制其礼也。 )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 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 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则必返巡;过其故乡,回翔焉,鸣号焉,属焉,蜘蹰焉,然后乃能去之。 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 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 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 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 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立中制节谓服纪使有年月之限者也。 )然则何以至期也? (言三年之义为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者? 父在。 父在,为母服期止。 )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废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 以是象之也。 然则何以三年也? 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丧三年以为隆,緦麻、小功以为杀,(虽情不至,制以此服,所以立法。 )期九月以为间,(间之在三年之下,緦麻、小功上也。 随情轻重处之。 )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 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 (取法于天地,所谓法其变易也。 自三年以至緦麻,皆岁时之数。 )   《左氏传·襄上》曰:晏桓子卒,晏婴粗縗斩、(斩,不缉也。 粗,三外布。 )苴经、带杖、菅屦、(苴麻之有子者,菅草履也。 )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 (此礼与士礼略同。 此异惟枕草。 )其老曰:"非大夫之礼。 "(时人所行,士及大夫縗服各有不同。 晏子时为大夫,行士礼,其家臣不解,故讥。 )曰:"惟卿为大夫。 "   《家语》曰:子夏问曰:"居君子之母与妻之丧,如之何? "孔子曰:"居处、言语、饮食侃尔于丧所,则称其服而已。 ""敢问伯叔母如之何? "曰:"伯母叔母疏衰期,踊不绝地。 姑姊妹之功,踊绝于地。 若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言知礼之意也。 )   《南史》曰:王秀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仕宋为太子舍人。 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 《梁书》曰:到溉遭母忧,居丧尽礼。 所处庐开方四尺,毁瘠过人。 服阕,犹蔬食布衣者累载。 又曰:孔奂为仪曹侍郎,遭母忧。 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 惟奂及吴国张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奔丧   《礼记·奔丧》曰: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 问故,又哭,尽哀。 遂行。 日行百里,不以夜行。 惟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侵晨冒昏行者,盖欲从速。 )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过国至境,哭,尽哀而止。 哭避市朝,望其国境哭。 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 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 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 降堂东,即位,西向哭,皆如奔父之礼。 (下堂东至孝子堂所住处。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 西面坐,哭尽哀。 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 (拾,更也。 主人与之更踊尽哀而哭者,宾客待之也。 )   又曰: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哭,尽哀。 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 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 拜宾,反位成踊。 又曰: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緦麻即位而哭。 (奔丧哭亲疏远近之差也。 )   ○讣告   《礼记·杂记上》曰: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 "(讣或作赴。 赴,至也。 臣死,其子使人至君所告也。 )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 "(此臣子其家丧所主者。 )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 "夫人,曰:"寡小君不禄。 "太子之丧,曰:"寡君之適子某死。 "(君夫人不称薨告也,国君谦也。 )大夫,讣于同国敌者,曰:"某不禄。 "讣于士,亦曰:"某不禄。 "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 "讣于敌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 "(敌谓有爵者。 实当为至也。 )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 "讣于士,亦曰:"某死。 "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 "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   《白虎通》曰:天子崩,讣告诸侯者何? 缘臣子哀痛愤懑,无能不告诸人者也。 诸侯欲闻之,当持土地所出,以供丧事。 故《礼》曰:天子崩,遣使者讣告诸侯。 又曰:诸侯薨,使臣归瑞澥褛天子者何? 诸侯以瑞珪为信,今死矣,嗣子谅闇,归之者,让之义也。 天子闻诸侯薨,哭之何? 惨怛发中,哀痛之至也。 使大夫吊之,追远重终之义。 又曰:臣死亦讣告君何? 此君哀痛于臣子也。 君欲闻之,当加赙赗之礼。 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 卒讣,而葬不告。 诸侯薨,讣告邻国何? 缘邻国欲有礼也。 ○夺情   《礼记·曾子问》曰:子夏问:"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礼与? 初有司与? "(疑有司使之然。 )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 (致事,还其职位於君。 )《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 此之谓乎? "子夏曰:"金革之事无避也者,非与? "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鲁公伯禽则有为为之。 '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不知也。 "   《东观汉记》曰:桓焉为大傅,以母忧,自乞听以大夫。 行逾年,诏赐牛酒,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 《后汉书》曰:耿恭征疏勒,时母卒,及还,追行丧制。 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齐牛酒,释服。 (夺情不令追服。 )   又曰:赵喜代虞延行太尉事,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礼。 显宗不许,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 《汉杂事》曰:翟方进为丞相,遭后母丧,行服三十六日,起视事,曰:"不敢逾国家也。 "   《吴志》曰:孙权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 贤者制哀以从礼,不肖勉而致之也。 治道已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门。 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绖而处事。 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 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 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代,而故犯之,虽随纠坐,犹以废旷。 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后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 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节度。 "丞相顾雍奏从大辟。 其后吴令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戮。 陆逊陈其素行,因为之请。 减宗等,后不得以为比。 目此遂绝。 《风俗通》曰: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09-27 15:29:1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3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