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六百四十五 ◎刑法部十一 内容: ○象刑   《尚书大传》曰: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苗民用刑而民兴相渐。 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纯,绿者。 时人尚德义,犯刑者但易衣服,自为大耻。 )中则杂屦,(屦,履也。 )下刑墨幪,(幪,中也。 使以下得冠饰。 幪音蒙。 )以居州里,而民耻之。 《汉书·刑法志》曰:孙卿之论刑也,曰:"世俗之为说者,以为治古无肉刑,(治古,谓上古至治之时也。 )有象刑、墨黥之属,菲屦赭衣而不纯,(菲,草也。 屦,履也。 纯,绿衣也。 不加绿,示有耻也。 )是不然矣。 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矣,非独无肉刑哉? 亦不待象刑矣。 (人不犯法、即象刑无所施也。 )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是煞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 罪至重而刑至轻,民无所畏,乱莫大焉。 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乱今也。 "(如淳曰:古无象刑也。 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於今人恶刑之重,故遂推言古之圣君,但以象刑,天下自治。 )   《白虎通》曰: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何? 所以助治顺天之度也。 故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 《传》曰:三王肉刑,应世以立。 刑者,五帝之鞭策。 刑所以五何? 法五行也。 五帝画其衣,象五行也。 ○诛   《书》曰: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 又曰: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予不顺天,厥罪惟均。 《礼》曰:振书、端书於君前,有诛;倒筴、侧龟於君前,有诛。 (臣不豫事不敬也。 振。 去尘也。 端。 正也。 倒,颠倒也。 侧,反也。 皆谓甫省视之也。 )   又曰:以足蹙路马刍有诛,齿路马有诛。 (皆广敬也。 路马,君之马。 诛,罚也。 )   《周礼·秋官下》曰:布宪掌宪邦之刑禁。 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故以告而诛之。 (谓吏民相煞伤见血者,攘狱者拒却不授也。 遏讼者上遏。 )   《公羊传》曰:君亲无将,将而必诛。 《传》曰:见无礼於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家语》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 子贡曰:"少正卯,鲁之闻人也。 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 "孔子曰:"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 此五者有一於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处足以撮徒成党,谈说足以褒饰荣众,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不可不除。 夫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乙,子产诛史何,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 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 吾始诛之,不亦可乎? "   《史记》曰:二世遵用赵高之法,乃阴与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奈何? "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 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人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 今高素,小贱,陛下幸称举,令在上位管中事。 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 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 愿陛下遂从时尾昰。 "二世曰:"善。 "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 《汉书》曰:诛彭越,盛其醢以偏赐诸侯。 又曰:公孙弘年八十终丞相位,其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踵为丞相。 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墟而己,至贺、屈氂,坏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 惟庆以惇谨终丞相位。 其余尽伏诛。 又曰:上遣公孙敖将兵深入匈奴迎李陵,敖军无功还,言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 上闻,於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 《后汉书》曰:梁冀诛李固而露尸於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 又曰: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迕者剑死。 同僚侧目,台閤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 内外恐惧,上下钳口,天子恭己而己,不有所亲任。 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煞议郎邴遵,上愈益忿,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梁氏不相得者? "衡答曰:"单超、左悺。 "上呼超、悺(音管)入室。 上曰:"梁将军兄弟专朝,逼胁内外,公卿己下,从其风旨。 今欲诛之,於常侍意如何? "皆对曰:"诚国贼,当诛之日久。 臣等弱少,未知圣意如何? "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 "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 "上曰:"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复何狐疑? "於是命衡呼超等,曰:"陛下今计己决,勿得首茉,恐为人疑。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惲入省宿,以防其变。 瑗敕吏收惲,自外谋图不轨。 於是帝幸殿,召公卿勒兵,使者收冀大将军印绶,更封比景部乡侯。 黄门令瑗将虎贲剑士卒千人,司隶与共捕冀宗亲,送雒阳狱,无少长,皆诛之。 冀自煞,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绌者二百馀人,朝廷为之一空。 又曰:锺离意为瑕丘令。 吏有檀建者盗窃县内,意屏人问状,建叩头伏罪,不忍加刑,遣令长休。 建父闻之,为建设酒,谓曰:"吾闻无道之君以刃残人,有道之君以义行诛。 子罪,命也。 "遂令建进药而死。 《汉杂事》曰:上自击邓奉,破之于长安。 奉降,上以旧功臣,不诛。 耿弇曰:"奉背恩反叛,曝师连年,上既至,奉亲在陈,兵败乃降,不诛尾馛征恶。 "于是诛之。 又曰:秦丰、田戎连兵黎丘距汉,上遣朱祐守丰。 议者以为丰已连年,势必困,上自往,丰必降。 上往招,丰出恶言。 后数月,丰降祐,槛车传及母妻子送洛阳。 大司马吴汉劾奏祐知丰狡猾,围守连年,上亲至城下而遂悖逆,天下所闻,当伏夷灭之诛。 不时斩截,而听授降,失将帅任,大不敬。 上乃诛丰,召祐。 王隐《晋书》曰:解结与孙秀不协,秀诛张华,并欲诛结弟,梁王肜救之,秀曰:"我于水中,蟹尚恶之,况其兄弟耶? "   《晋书》曰:孟玖谮陆机於成都王颖,言其有异心。 将军王阐、郝昌、公师蕃等皆玖所用,与牵秀等共证之。 颖大怒,使秀密收机。 其夕,机梦黑缦绕车,手决不开,天明而秀兵至。 机释戎服,着白袷,与秀相见,神色自若,谓秀曰:"自吴朝倾覆,吾兄弟宗族蒙国重恩,入侍帏幄,出剖符竹。 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己。 今日授诛,岂非命也? "因与颖笺,词甚凄恻,既而叹曰:"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 "遂遇害於军中。 又《载记》曰:昌黎尹孙伯仁护弟北支、支弟乙拔等俱有才力,以骁勇闻。 冯跋之立也,并冀开府,而跋未知所欲,由是有怨言,每於朝享之际,常拔剑击柱曰:"兴建大业有功力焉,而滞於散将,岂是汉祖山河之义乎? "跋怒,诛之。 《赵书》曰:临沅侯崖约字道恭,与太子詹事羯孙珍会朝。 珍患目痛,问约用何方治为佳,约戏言惟溺取愈。 珍曰:"目何可溺? "约曰:"卿目腕腕,正可溺中。 "珍入奏,天子怒,约父子伏诛。 《晋书》曰:刘裕诛诸葛长民,士庶咸恨正刑之晚,若释桎梏焉。 《宋书》曰:谢眺初告王敬则反。 眺临诛,叹曰:"天道其不可昧乎? 我不煞王公,王公因我而死。 "   《庄子》曰: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 为不善乎幽闇之中者,鬼得而诛之。 明乎人,明乎鬼者,然后能独行也。 《列子》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当子产执政,作竹刑,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子产俄而诛之。 《慎子》曰:有虞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韡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此有虞之诛也。 斩人去文体,凿其肌肤,谓之刑。 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 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当世用刑而民不从。 《韩子》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 孰以天下传之匹夫? "尧不听,举兵诛之于郊。 共工又谏,流于幽都。 天下莫讣涸。 又曰:太公东封齐。 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厢、华士,昆弟二人立议曰:"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 耕作而食,掘井而饮,吾无求于上。 "太公至营丘,使执而煞之。 周公闻,发急传问之,太公答曰:"今有马如骥之状,天下至良也,驱之不前,引之不至,左之不左,右之不右,贤士而不为主用,骥之不可以左右,是以诛之。 "   《会稽典录》曰:孟尝仕郡户曹史。 上虞有寡妇双,养姑至孝。 姑卒病亡,其女言县以双煞其母。 县不理断结,竞言郡,郡报治罪。 尝谏以为此妇素名孝谨,此必见诬,固谏不听,遂抱其狱文书哭于府门。 后郡遭大旱三年,上虞尤甚,太守殷丹下车访问,尝具陈双不当死,诛姑之女,改葬孝妇。 丹如其言,天应雨注。 《襄阳耆旧记》曰:李衡闻王2@@有人物,往干之。 2@@曰:"多士世尚书剧曹郎才也。 "后数年,校书郎吕壹操弄权柄,大臣逼畏莫讣涸。 或问2@@,2@@曰:"非李衡无能困之者。 "遂共荐衡为郎。 衡一引见,口奏壹数千语,孙权有愧色,刘助复告壹,壹即伏诛。 《世说》曰:桓宣武之诛袁贞也,未当其罪,世以为冤焉。 袁贞在寿春,尝与宣武一妾妊焉,生玄,及篡。 亦覆桓族,识者以为天理之所至。 ○轘   《释名》曰:车裂曰轘。 轘也者,散也,文体分散。 《传》曰:齐人煞子亹而轘高渠弥。 (本裂曰轘。 )   又曰: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 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 遂入陈,煞夏征舒,轘之栗门。 又曰: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楚人患之。 王煞子南于朝,轘起于四境。 《孔丛子》曰:齐王行车裂之刑,群臣谏,不听。 子高见齐王曰:"闻君行车裂之刑。 夫车裂之刑,无道之刑也,而君行之,臣切以为下吏之过也。 "王曰:"寡人耳。 民多犯法,为法之轻也。 "子高曰:"然此诚君之盛意也。 夫人含五常之性,有哀乐喜怒,无不过其节,节过则毁于义。 多犯法,以法之重,无所措手足故也。 今天下悠悠,士无定处,有德则往,无德则去。 欲规霸王之业,与众大国为难,而行酷刑以惧远近,国内之民将畔,四方之士不至,此乃亡国之道。 君之下吏不得以闻,是为自居于中正之地,而闇推之君王,使同于桀纣也。 且夫为人臣见主非而不争,以陷主于危亡,罪之大者也。 人主疾臣之弼己而恶之,资臣以箕子、比干之忠,惑之大者也。 "齐王曰:"谨闻命。 "遂除车裂之法焉。 《史记》曰:秦发兵攻商君,煞之于郑渑池。 秦惠王车裂商君,徇曰:"莫如鞅反。 "灭商君之家。 又曰:张仪西说赵王曰:"苏秦荧惑诸侯,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欲反之,不可一,亦以明矣。 "   《汉书》曰:陈胜初令铚人宋留将兵定南阳,入武关。 留己徇南阳,闻胜死,南阳复为秦。 宋留不能入武关,乃东至新蔡,遇秦军,宋留以军降秦。 传留至咸阳,车裂留以徇。 《续汉书》曰: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锁送京师,车裂于市。 崔鸿《前凉录》曰:武威姑减氏名白兴,以女为妻,其妻妒之,兴怒,以妻为婢,为女给使。 郡县以闻。 张骏大惊曰:"自古所未闻也。 将为怪乎? "于姑臧市轘煞之。 是月沉阴昏,雾霾四塞。 又曰《前奏录》曰:池阳民惑其妇言而欲煞母,遂车载母,辞诣亲家,入南山。 母曰:"汝诣亲家,何至是也? "儿曰:"老婢何言:"遂不母于嵠谷之间,脱衣将煞之。 初,妇谓其夫曰:"不可不得中衣来也。 "儿不欲手脱,背坐厉声令母自脱。 母泣曰:"我生汝养汝,至于今日,汝信妇言枉煞我,不可不乞我此衣。 "儿怒曰:"老婢复何言? "母呼曰:"天神山神当见此不? "言未卒声,见所持刀忽贯其项而煞,投于山穴。 母乘车却归,昏而反家。 妇谓其夫还,逆问:"得中衣来不? "母驰告邻里,收其妇送官。 郡县以闻,坚惊曰:"宇宙之内乃有此事,将非怪乎? "于是轘而煞之。 崔鸿《南燕录》曰:慕容超即位,太后告超曰:"左仆射封嵩数遣黄门令牟裳说吾云:'帝非太后所生,依如故法,宜勒毙尴帝,立钟为主。 '超命执嵩斩之。 嵩请与母别,超曰:"汝尚知有母,何意问人之亲? "以五车裂之。 又《前秦录》曰:有司奏,人有盗其母之钱而逃者,请投之四裔。 太后闻而怒曰:"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当弃之市朝,奈何投之方外乎? 方外岂有无父母之乡乎? ",於是轘而煞之。 《淮南子》曰:苌弘,周宣之执数者也。 天地之气,日月之行,风雨之变,律历之数,无所不通也,然不自知,车裂而死。 刘向《说苑》曰:秦始皇太后不谨,幸郎嫪毐,封长信侯,专国事,骄奢。 与侍中左右贵臣俱博饮,酒醉争言而斗者走白,皇帝大怒,毐因作乱咸阳宫。 始皇取毐,四支车裂之;取皇后,迁之长乐宫。 桓宽《盐铁论》曰:李斯相秦,藉天下之势志小万乘。 及其囚於囹圄,车裂于云阳之市,愿负薪入东门,行上蔡径,不可得也。 ○烹   《释名》曰:煮之於镬曰烹,若烹禽兽之肉也。 《传》曰: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 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也。 )信而使之以为己相。 浞行媚於内,(内,宫人。 )信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也。 )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 )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 (树,立也。 )外内咸服,(信足诈。 )羿犹不悛。 (悛,改也。 )将归自田,(羿还。 )家众煞而烹之,以食其子。 (食羿子。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煞之于国门。 )   又曰:楚客聘於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 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汝乎? "对曰:"小人之事君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二心乎? 纵有供其内,莫供其外,臣请往也"。 遣之。 至则欿用牲加书徵之,(诈作盟处,为太子反征验也。 )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 "公囚太子,乃缢而死。 公徐闻其无罪也,乃烹伊戾。 又曰:楚白公为乱,既死,其徒徵之,生拘石乞而问白公之死焉。 乞曰:"此事也,克则卿,不克则烹,何害,固其所也。 "乃烹石乞。 《史记》曰:齐威王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 昔者,赵攻甄,子弗能求;卫取薛陵,子弗知。 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 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并烹之。 又曰:主父偃曰:"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 "   《汉书》曰:韩信闻郦食其凭轼下齐七十馀城,乃臆魃辐平原袭齐。 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食其卖己(言其与韩信同谋。 )乃烹食其。 又曰:韩信以罪废为淮阴侯,谋反,诛。 临死,叹曰:"悔不用蒯通之言。 "高帝曰:"是齐辩士蒯通。 "乃诏蒯通。 通至,上欲烹之,曰:"若教韩信反,何也? "通曰:"狗各吠非其主。 当彼时,臣独知齐王韩信,非知陛下也。 且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材者先得。 天下匈匈,争欲为陛下所为,顾力不能,可殚诛邪? "上乃赦之。 《晋中兴书》曰:刘寅於厌次县筑垒拒石勒,勒后虏执寅,以镬汤煮之。 《韩子》曰:乐羊为魏将,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乐羊,坐於幕下而飨之。 《吕氏春秋》曰:齐王疾痛,使人迎文挚。 至,视王疾,谓太子曰:"非怒王,则疾不可活;王怒,则挚必死。 "太子顿首强请,曰:"荀已王疾,臣与母以死事之,愿先生勿患也。 "挚曰:"诺。 "与太子期而至,将往不当者三,齐王固己怒矣。 挚至,不解履登床问疾,王怒,不与言,挚因出,固辞以重怒,王吐而起,疾乃遂己。 王大怒,不悦,将烹挚。 太子与王左右争急之不得,果以鼎烹挚。 爨之三日三夜,颜色不变。 挚曰:"诚欲煞我,则胡不覆之以绝阴阳之气? "王使覆之,乃死。 《新序》曰:田单处中牟。 佛肸以中牟叛,置鼎于庭,致士大夫曰:"与我者授邑,不吾与者烹。 "大夫从之。 至於田卑,曰:"义士死不避斧钺之罪,穷不授轩冕之服。 尾殹而生,不仁而富,不若死。 "褰衣将入鼎,佛肸说,乃止。 赵氏攻取之,闻田单不肯与也,求而赏之。 卑曰:"不可也。 一人举而万夫俯首,智者不为;赏一人而惭万夫,义者不取。 我授赏,使中牟之士皆耻,不义。 吾去耳。 "遂之南楚。 《英雄记》曰:董卓攻得李昊、张安毕主范中,生烹之。 二人临入鼎,相谓曰:"不同日生,而同日烹。 "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09-28 17:04:4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3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