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七百六十三 ◎器物部八 内容: ○斧   《释名》曰:斧,甫始也。 凡将制器,始以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易》曰: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斧所以破除荆棘,以安客舍者也。 不得其位,不获平砥之地,虽得资斧,其心不快。 )   《龙鱼河图》曰:斧神名狂章。 《周书》曰:神农作陶冶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 《诗》曰:析薪如之何? 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 又曰: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 又曰:《破斧》,美周公也。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 《周礼》曰:大丧及窆,执斧以莅匠师。 (匠师,主丰碑之士,执斧以师之使戒其士。 )   《礼》曰:礼,诸侯赐鈇(音夫)钺然后诛。 又曰: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 (斧依,为斧文屏风于户牖之间。 )   《传》曰:楚子执齐庆封,将戮之。 负之斧钺,以徇於诸侯,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弑其君,弱其孤。 以盟其大夫。 "   《春秋元命苞》曰:斧锧,主乱行,斩狂诈。 斧之为言补也。 《汉书》曰:分周为二,有逃责之台,被窃鈇之言。 (应劭曰:周赦王出,至路边窃取遇人。 )   又曰: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持斧,逐捕盗贼。 又曰:王莽司徒王寻,初发长安,宿霸昌厩,亡其黄钺,寻军士所王素狂直,入哭曰:"此经所谓丧其齐(音资)斧者也! "(应劭曰:齐,利也。 亡其利斧,言无以复斩断者。 )   《东观汉记》曰:祭遵袭略阳,遣护军王忠,皆持利斧,伐树开道。 又曰:蒋翊,字元卿。 后母憎之,伺翊寝,操斧斫之,值翊如厕。 谢承《后汉书》曰:会稽戴就,字景成,为都曹掾。 太守为州所奏,就见伏考,烧斧以着腋下。 就骂狱卒:"此无火气,何不熟烧! "   《魏志》曰:太祖延张绣及其将帅,置酒高会。 太祖行酒,典韦持大斧立后,刃径尺。 太祖所至之所,韦辄举目之,绣及将帅莫敢仰视。 《晋书》曰:魏舒尝适野王,主人妻夜产。 俄而闻车马之声,相问曰:"男也? 女也? "曰:"男,书之十五以兵死。 "复问:"宿者谁? "曰:"魏公舒。 "后十五载,诣主人,问所生儿何在? 曰:"因条桑,为斧伤而死。 "舒自知为公。 《晋咸和起居注》曰:因有司奏魏氏故事:正旦贺,公卿上殿,虎贲六人随上,以斧柄柱衣裙。 上令宜依旧为仪注,诏曰:"此非前代善制,其除之。 "   《三辅旧事》曰:王莽梦大夏殿前五铜人语。 莽恶之,斧斫开铜人腹。 《东阳记》曰:晋中朝时,有民王质者,入山伐木,至石室中,见童子数人弹琴而歌,因留跂斧柯而听之。 童子以物与之,状如枣核,质含之,便不复饥也。 童子曰:"汝来已久,宜去。 "质承声起,斧柯漼然烂尽。 既归,去家已数十年。 《列女传》曰:丁仲谋妻氏共夫至交址,夫为贼所杀。 妻船上得一斧,举以破贼。 《列仙传》曰:赤斧,手中常有赤斧。 《录异传》曰:陈世母黄亡后,还家但闻声,世忽亡斧,黄言问家奴福盗之。 《幽明录》曰:文翁常欲断大树,欲断处,去地一丈八尺,翁先祝曰:"吾若得二千石,斧当着此处! "因掷之,中所欲一丈八尺处。 后果为郡。 《贾逵别传》曰:逵庙一柏树,有人窃来斫伐。 始投斧数下,斧刃乃折於树中。 《七贤传》曰:文党,字翁仲。 与人俱入山取木,谓侣人曰:"吾欲远学,先试投斧高木上,斧当挂! "乃投之,斧果上。 因之长安受经。 《廷尉决事》曰:廷尉高文惠上民傅晦诣民籍牛场上盗黍,为牛所觉,以斧掷折晦脚,物故。 依律,牛应弃市。 监枣超议:"晦既夜盗,牛本无杀意,宜减死一等。 "   《六韬》曰:操刀不割,失利之期。 执斧不伐,贼人将来。 繁叶不去,将为斧柯。 《列子》曰: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人子。 视其行步,窃鈇也;颜色,窃鈇也;言语,窃鈇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鈇也。 俄而於其谷而得其鈇。 他日,复见其邻子之动作态度,无似窃鈇矣。 《孟子》曰: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荀卿子》曰:林木茂而斧斤至焉。 《吕氏春秋》曰:孔甲田于东阳萯(音倍。 )山,天大风,晦。 孔甲迷惑,入于民室,主人方乳,(乳,产也。 )或曰:"后来,是良日也。 是子必大吉! "或曰:"不胜之,是子必大殃! "后取其子以归,曰:"以为余子,谁敢殃之? "子长成,莫动析橑,(音老。 )斧破斩其足,遂为守门者。 《淮南子》曰:巨斧击桐薪,不待利时日而后破之。 又曰:古之遣将,君亲操斧,持头,授将军柄,曰:"阃以外者,将军裁之! "   《说苑》曰:雍门周说孟尝君:"以秦楚之强而报於弱薛,譬犹萧斧而伐朝菌也。 "   《玄晏春秋》曰:邻人亡斧及鸡,意予窃之。 居三日,鸡还,斧又自得,邻人大愧。 《志林》曰:齐斧,齐当为斋。 凡师出,必斋戒入庙受斧,故云斋也。 《抱朴子》曰:介象烧斧,而立其上,久不知热。 《诸葛亮教》曰:前后所作斧,都不可用。 前伐鹿角,坏刀斧千馀枚,赖贼已走。 间自令作部刀斧数百枚,用之百馀日,初无坏者。 尔乃知彼主者无意,宜收治之。 此非小事也,若临敌,败人军事矣。 ○锯   《释名》曰:锯,倨也。 其体直,所截应倨勾之正也。 《说文》曰:锯,枪唐也。 《古史考》曰:孟庄子作锯。 《史记》曰:公孙鞅之事孝公也,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理。 《后汉书》曰:献帝欲复肉刑,孔融议曰:"虽忠如鬻拳,信如楚和,智如孙膑,一离刀锯,没世不齿。 "   《吴志》曰:孙皓爱妾使人至市贼夺百姓财物,司市陈声绳之以法。 皓大怒,假他事烧锯断声头。 王隐《晋书》曰:赵王伦欲废贾后,而门钥在侍中处。 所部司马多木作,有利锯。 至期,伦乃命三部司马,以锯截关开门。 《晋书》曰:胡毋辅之,字彦国,少擅高名。 王澄常与人书曰:"彦国吐佳言,如锯木屑,霏霏不绝,诚为后进领袖也! "   又《中兴书》曰:符健凶淫暴虐,常露刀张弓,椎、钳、锯、凿,杀人之具,备置左右。 《宋书》曰:后废帝名昱,初在东宫,惰业好嬉,师王不能禁。 及嗣位,渐自放恣,晨出暮归,从者并执铤矛,加以虐刑,针椎凿锯之徒,不离左右。 《庄子》曰:礼若亢锯之柄。 (亢,举也。 礼有所断割,犹举锯之柄以断物也。 )   又曰:天下好智而百姓求竭矣。 於是乎釿(音斤)锯颛焉,绳墨杀焉,椎凿决焉。 《管子》曰:军中必有一斧一锯。 《尸子》曰:水非石之钻,绳非木之锯。 《列女传》曰:臧文仲为鲁使齐,齐拘之。 文仲使人遗公书,恐人得之,乃谬其词曰:"臧我羊,食我以铜鱼。 "公及大夫莫能知之,乃问臧孙母。 母泣曰:"吾子拘,有木治矣。 (木治,梏也。 )'臧我羊'者:臧,善也;羊者,有母,告妻善养母。 '食我以铜鱼':铜鱼,其文错;错者,所以治锯也;锯者所以治木。 是以知有木治,系於狱矣。 "   《淮南子》曰:夏屋联房,公输、王尔无所措剞(居绮切。 )劂(居月切。 )削锯,然犹未能赡人主之欲也。 《世说》曰:晋元皇初见贺司空,言及吴时孙皓烧锯截一贺头,是谁? 司空未复言,元皇曰:"烧是贺邵。 "司空流涕,曰:"昔者先臣遭遇无道,臣创巨痛深,无以上答明诏。 "元皇惭愧,三日不出。 《衡山记》曰:鸡头陂西有石室,有人采药,暮宿其中。 晓见一锯悬在壁上。 示有形,无复铁贯。 ○椎   《说文》曰:椎,击也。 齐谓之柊揆。 镦,千斤椎斤也。 《纂文》曰:柊揆,方椎。 焦赣《易林》曰:亡椎失斧,公输无辅。 《广雅》曰:柊揆、果攵、(苦卧切。 )〈木尤〉、鐇、(音烦)钅奄、(於业切。 )椓,(音卓。 )椎也。 《史记》曰:张良为韩报仇,得切刀为铁椎,重百二十斤。 击始皇于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又曰:信陵君客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晋鄙杀之,夺兵以救赵。 《战国策》曰:始皇遗齐君王后连环,曰:"齐多知,能解环! "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谢秦使曰:"谨已解矣。 "   《汉书》曰:贾山上书曰:"秦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 厚筑其外,隐以金椎,为驰道之丽至于此。 使其后世,曾不得斜径而托足焉! "   又曰:淮南王长怨辟阳侯之不救其母也,袖金椎椎杀辟阳侯。 又曰:中山靖王胜来朝,闻乐声而泣,曰:"众煦漂山,聚蚊成雷,明堂执虎,十夫桡椎。 "   王隐《晋书》曰:梅陶及钟雅数说事,祖纳辄困之,因曰:"君,汝颍之士利如锥我,幽冀之士钝如椎。 持我钝椎,椎君利锥,皆为摧! "陶、雅并称有神锥,不可得椎,纳曰:"假有神锥,必有神椎。 "   《吴越春秋》曰:夫差使力士石番,以铁椎椎杀王孙圣。 《益州记》曰:"市桥莋(音作。 )桥,今各有一铁椎,大十许围,长六七十尺。 云初桥引机运此椎,以击桥柱。 本有三,狡摴二。 《管子》曰:一农必有一椎。 《庄子》曰:儒以诗礼发冢,曰:"徐以金椎控其颐,无伤口中珠! "   《周生列子》曰:昔伊尹操商栝,姬公挥周机,管子执齐钺,范蠡奋越椎。 《世说》曰:永嘉三年,中牟县故魏任城王台下池,有汉时铁椎,长六尺,入地三尺,头西南指,不动。 桓谭《上事》曰:孔子问屠牛曰:"屠牛有道乎? "曰:"刺必中解,割必中理,盘筋则引终葵而椎。 "   孙胜《优劣论》曰:子房奋椎,为天下唱义。 义声既震,则秦亡可知矣! ○凿   《释名》曰:凿,有所穿凿也。 《说文》曰:錾,小凿也。 《通俗文》曰:石凿曰錾,(作澹切。 )凿充曰铳。 (昌仲切。 )小凿曰钅孱,(音潺。 )柄曰樈(音擎。 )受樈曰钅。 (七红切。 )   《古史考》曰:孟庄子作凿。 《尸子》曰:利锥不如方凿。 《管子》曰:军必有一凿。 《庄子》曰:齐桓公读书堂上,轮扁斫轮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 《抱朴子》曰:魏明帝好闻椎、凿之声。 《搜神记》曰:陈仲举微时,常宿黄申家。 妇方产,夜有叩门者。 须臾,门里言:"有客,堂下有人,不可进。 "曰:"从后往。 "须臾,还,留者问曰:"何等名? 可与几岁? 应以何死? "答曰:"男也,名奴,得十五岁,当以兵死。 "仲举告其家,父母不使执寸刃。 年十五,有置凿於梁者,其末出。 奴以长木钩取,凿堕,陷脑而死。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09-30 13:52:2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4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