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八百七十一 ◎火部四 内容: ○庭燎   《说文》曰:庭燎,火烛也。 《礼》曰: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 (僭天子也。 庭燎之差,公盖五十,子、男皆三十。 )   《诗》曰:《庭燎》,美宣王,因以箴也。 夜如何其? 夜未央,庭燎之光。 君子至止,鸾声锵锵。 《周礼》曰: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中门,於内为中,若今宫阍门。 )大祭祀、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门庙门。 (燎,地烛也。 跸,止行者。 庙在中门之外。 )凡宾客亦如之。 又曰: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故书坟为蕡。 郑司农云:蕡烛,麻烛也。 玄谓:坟,大也。 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 )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 (为季春将出火也。 火禁,谓水火之处及备风燥。 )   《晋中兴书》曰:哀帝兴宁元年,诏庭燎树端门内。 《晋起居注》曰:成帝咸和八年十二月,有司奏:庭燎在公车门外,今更集议旧在端门内,依旧门内施。 诏曰:"尚书奏九年庭燎当在端门内,明帝时在公车门外,可依旧安。 "   《赵书》曰:石勒造燎高十丈,上盘置燎,下盘安人,以燎縆缴上下。 《石虎邺中记》曰:石虎正会,殿庭中、端门外及阊阖门前设庭燎各二,合六处,皆六丈。 《说苑》曰:齐桓公设庭燎,为士之欲造见者,期年而士不至。 东野鄙人有以九九之术见者,桓公曰:"九九足以见乎? "对曰:"臣非以九九为足以见也,臣闻主君设庭燎以待士,期年而不至。 夫士所以不至者,以君天下贤君也,四方之士,皆自论不及君,故不至也。 夫九九薄能耳,而君犹礼之,况贤於九九者乎? "桓公曰:"善! "礼之,期月而士至。 ○烟   《说文》曰:烟,火气也,焆焆然也。 《汉书》曰:元帝时有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 "   谢承《后汉书》曰: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常食幹饭,不发烟爨。 沈约《宋书》曰:桓玄使桓谦屯东陵口,卞范之屯覆舟山西。 高祖躬先士卒以奔之。 东北风急,因命纵火,烟焰张天。 《许迈别传》曰:迈少名暎,高平阎庆等皆就暎受学,暎曰:"阎君可服气以断谷,彭君宜饵药以益气。 "庆等将去,暎为烧香,有五色烟出,暎亦自去,莫知所在。 《列仙传》曰:宁封子,黄帝时人也,为帝陶正。 有神人遇之,为其掌火,能出五色烟。 《三秦记》曰:秦始皇葬骊山,牧羊童失火烧之,三月烟不绝。 《广古今五行记》曰:前凉御史宋诩房壁中烟出,掘而视之,别柱焦然。 诩谓弟澄曰:"'柱'之为字,左'木'右'主','宋'字含'木',木焦,'宋'破而'主'存,此灾之大者也,宜思防之。 "其后张邕诛宋混诸党。 《王子年拾遗记》曰:员峤之山四百里,有池周一千里,色随四时变。 中有神龟,八足六眼,背负七星日月八方之图。 复有四烛,时出烂石上,望之煌煌如列星矣。 於冥昧当雨之时,而光色弥明。 此石常浮於水边,方数百里,其色多红,烧之有烟,数百里外升天则成香云,香云遍润则成香雨。 又曰:晋文公焚林以求介椎,有白鸦绕绕而噪,或集介子之侧,火不能焚。 晋人嘉之,为立台,号曰思烟。 《列子》曰:秦之西有义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烟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抱朴子》曰:伯喈识弦音於烟烬之馀也。 《淮南子》曰:冬至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 《西域诸国志》曰:屈茨国有山,夜则有光火,昼则恒烟焉。 《风俗通》曰:乱如俗谓缊者,粪除不洁,草芥集,众火就烧之,谓之缊,言其烟气缊缊,取其希有不淆乱。 锺会《刍荛论》曰:焚林成烟,其状如云。 颜延之《廷诘》曰:火含烟而妨火,桂怀蠹而残桂,然烟胜则火灭,蠹壮则桂折。 焦赣《易林·夬之小过》曰:千里望烟,散烟日分,形体灭亡,终不见君。 ○炭   《说文》曰:炭,烧木也。 《记》曰:季秋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 《左传》曰: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 )临庭,阍以瓶水沃庭,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 "(旋,小便也。 )命执之,(见其不洁,执射姑也。 )弗得。 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废,堕也。 )烂,遂卒。 又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 (烧蛤为炭,以塞黄。 )   又曰:宋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 及丧,柳炽炭于位,(以温地。 )将至,则去之。 (使公坐其处。 )比葬,又有宠。 (言元公好恶无常。 )   《周礼》曰:宫人共王之沭浴,(沐浴,所以自洁清。 )凡寝中之事,扫除、执烛、共炉炭。 又曰: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灰,炭,皆山泽之农所出也。 灰给浣练。 炭之所共多。 )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 凡炭灰之事。 又曰:赤友氏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以灰酒毒之。 (洒,氵丽也。 除墙屋者,除虫豸藏逃其中者。 蜃,大蛤也。 捣其炭以坋之则走,淳之以氵丽之则死。 )   《史记》曰:窦皇后弟少君为人所略,卖为主人入山作炭。 暮卧岸下,崩,百馀人皆压死,少君独不死。 《汉书》曰:先冬夏至,悬铁、炭於衡各一端,令适亭,冬阳气至,炭仰而铁低;夏阴气至,炭低而铁仰。 以候二至焉。 《晋书》曰:王沉为豫州刺史,下教求直言之士。 主簿褚入告曰:"尧、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谏者,以其忱诚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热之质自明者,以其有实也。 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则谔谔之臣将济济而盈庭,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矣。 "   又曰:孙登住宜阳山,自作炭。 人见之,知非常人,与语,登不应。 《后魏书》曰:高聪卒,有妓十馀人,有子无子皆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 《邵氏家传》曰:邵贞字德方,山阴人,性详审。 赴张氏葬,或落生炭於贞履中,坐人谓贞不见,疾呼贞,因不为回顾。 《神仙传》曰:严青,会稽人也。 於山中作炭,忽有人与青一卷素书,曰:"汝骨应得道长生,故授神书也。 "   《齐地记》曰:东南卢水水侧有胜火木,方人俗音曰:"挺木",经野火烧之不死,炭亦不灭。 东方有不灰之木。 《豫章记》曰:丰城县葛乡有石炭二百顷,可燃以炊爨。 《交州记》曰:灶头山,越人炊爨之处,掘而得炭。 《淮南子》曰:譬犹冰、炭,钩、绳也,何时而可合? (冰寒炭热,钩曲绳直,无时得合。 )   又曰: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 (燥,故炭轻。 湿,故炭重。 )   又曰:夫湿之至也,莫见其形,而炭已重矣;风之至也,莫见其象,而木已动矣。 又曰:天下莫相憎於胶、膝,(胶漆相持不解,故曰憎。 一曰、胶於漆中则败漆,漆入胶中亦败胶,以多少推之,故曰相憎也。 )而莫相爱於冰、炭。 (冰得炭则解,解归水复其性,炭得冰则保其炭,故曰相爱也。 )胶、漆相贼,冰、炭相息也。 《抱朴子》曰:柳乃速朽者也,而燔之为炭,则亿载而不败。 《吕氏春秋》曰:豫让欲报襄子,灭鬓去眉,变其形容,作乞人,往乞於其妻。 曰:"状貌无似吾夫者,其音何类吾夫之甚? "让乃吞炭而变其声。 《异苑》曰:信安郑徽,年少时登前桥仿佯,见一老翁,以小囊与徽云:"此是君命,慎勿零落。 若有破碎,便为凶兆。 "言讫,失所在。 徽密开看,是一挺炭,意乃秘之,虽家人不之知也。 永初三年,年六十,病笃,语弟子云:"吾齿尽矣,可试启此囊。 "见炭碎析,於是遂亡。 桓谭《新论》曰:举火夜作,燃炭幹墙。 王况《释时论》曰:融融者,皆趋热之士;得炉冶之门者,惟挟炭之子。 《盐铁论》曰:冰炭不可以同器。 《语林》曰:洛下少林木炭,止如粟状。 羊琇骄豪,乃捣小炭为屑,以物和之,作兽形。 后何召之徒共集,乃以温酒。 火热既猛,兽皆开口向人赫赫然。 诸豪相矜,皆服而效之。 贾谊《鵩鸟赋》曰: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 ○灰   《周礼》曰:蝈氏掌去蛙黾,焚牡菊,以灰洒之则死。 (牡菊,菊不华者。 齐鲁之间谓蛙为黾,耿黾也。 蝈与耿黾尤怒鸣,为聒人耳,去之。 )其烟被之,则凡水虫无声。 (杜子春云:假令风从东方来,则於水东面为烟,令烟西行,彼之水上。 )   又曰:〈巾荒〉氏。 湅(力见切。 )帛以栏为灰,渥淳其帛,实诸泽器,淫之以蜃,(渥,读如缯人渥管之渥。 以栏木之灰,渐释其帛也。 杜子春云:淫当为涅,书亦或为湛。 郑司农云:泽器,谓滑泽之器。 蜃谓炭也。 )清其灰而漉(力渎切。 )之,而挥之。 (清,澄也。 於灰澄而漉晞之,晞而挥去其蜃。 )   《史记》曰:秦商鞅作苛法,有弃灰於道者,刑之。 《汉书》曰:韩安国坐抵罪,狱吏田甲辱之,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 "甲曰:"燃即溺之。 "   又曰:武帝穿昆明池,得黑灰,有外国胡云:"此是天地劫灰之馀也。 "(问东方朔,信然。 )   《后汉书》曰:杨琰为零陵太守。 时苍梧群贼攻劫,琰制车数十乘,置灰车中,从风散灰,贼不得视,因以败之。 《魏略》曰:文钦为庐江太守,为都督王陵所奏,钦诉曹爽,爽谓曰:"陵责卿载灰两船,何为乎? "曰:"闻足下起染舍,故烧此灰耳。 "   《吴录》曰:张举字子清,为句章令。 有妇杀夫者,因焚屋,言烧死,其弟疑而讼之。 举按尸,开口视之,无灰。 令人取猪两头,一杀一生而俱焚之。 开视其口,所杀者无灰,生者有灰。 乃明夫先死,妇后烧之。 妇遂首服焉。 《晋书》曰:鸠摩罗什,天竺人也。 中书监张资病,骁骑将军吕光博营救疗。 有外国道人罗又云能差资病,光喜,给赐甚厚。 罗什以其诳诈,告资曰:"又不能为益,徒烦费耳。 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 "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 须臾,灰聚浮出,复为绳。 又疗果无效,少日,资亡。 (少日,犹无几时。 )   《隋书》曰:齐神武霸府田曹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仰观云色。 尝与人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 人往验管,而飞灰已应。 每月所候,言皆无爽。 又为轮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测二十四气。 每一气感,则一扇自动,他扇并住,与管灰相应,若符契焉。 又曰:开皇九年平陈后,高祖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节气。 依古於三重密室之内,以木为案十有二具,每取律吕之管,随十二辰位置于案上,而以土埋之,上平於地,中实葭莩之灰,以轻缇素覆律口。 每其月气至,与律冥符,则灰飞冲素,散灰出外。 而气应有早晚,灰飞有多少。 或初入月,其气即应;或至中下旬间气始应者;或灰飞出,三五夜而尽;或终一月而上未。 高祖异之,以问牛弘,弘对曰:"灰飞半出为和气吹,灰全出为猛气吹,灰不能出为衰气。 和气应者其政平,猛气应者其臣纵,衰气应者其君暴。 "高祖驳之曰:"臣纵君暴,其政不平,非月别而有异也。 今十二月律於一岁内应并不同,安得暴君纵臣若斯之甚也? "弘不能对。 《庄子》曰:郑有巫曰季咸,知人之死生存亡、祸福寿夭,期以岁月旬日若神。 郑人见之,皆弃而走。 (不喜自闻死日。 )列子见之而心醉,归以告壶子,曰:"尝试与来,以吾示之。 "明日,列子与之见壶子,出而咸谓列子曰:"嘻! 子之先生死矣,不活矣,不可以旬数矣。 吾见怪焉,见湿灰焉。 "(湿灰,均其寂魄化,此乃至人无感之时也。 )   又曰:南郭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嗒焉若失其偶。 (嗒焉,解体。 若失其配匹也。 )颜子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 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 "(死灰,槁木,取其寂寞无情耳。 夫任自然而忘是非者,其体中独任天真而已,又何所有哉? )   《淮南子》曰:月晕,以芦灰环之,缺一面,则晕亦阙一面焉。 又曰:烂灰生蝇。 又曰:仲夏之月无烧灰,(草木尽成。 )无暴布。 (无烂之也。 )   又曰:夫吹灰而欲无昧,涉水而欲无濡,不可得也。 又曰:女娲杀黑龙以济冀州,(黑龙为冀州害。 )积卢灰以止淫水。 (卢,黑也。 一曰苇灰也。 )   又曰:伐薪而为炭,燔草而为灰。 《抱朴子》曰:吴世姚光者,有火术。 吴主试之,积荻数千束裹之,因猛火而燔荻了尽,谓光当已化为烟烬。 而光端坐灰巾,振衣而起,把一卷书。 吴主取其书视之,不能解也。 又曰:外国作水精碗,实是合五百种灰以作之,今交、广多有其法。 《六韬》曰:武王伐殷,得二大夫,而问之曰:"殷国将亡,亦有妖乎? "其一人对曰:"殷国常雨血、雨灰、雨石。 "武王曰:"大灾妖也。 "其一人曰:"是非大妖也。 殷国大妖三十七章,雨血、雨灰、雨石,臣不为妖灾。 "武王踧然而问三十七章之妖,对曰:"殷君好射人、喜以人喂虎、喜割人心、喜杀孕妇、喜杀人父孤人之子。 "   《吴越春秋》曰: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 要离谓吴王曰:"臣请杀之。 "乃伪加罪焉,执其妻,焚而扬其灰。 《述异记》曰:蜀郡成都张伯儿年十馀岁,作道士,通灵有逆鉴。 时饮醇灰汁数升,云以洗肠疗疾。 《从征记》曰:自燃灰,状如黄灰,生海滨。 投水中浣衣,不须淋水。 《太玄经》曰:冷竹为管,窒灰为候,以揆百度。 (虞翻注曰:以冷空竹为管也。 窒,塞也。 )   《物理论》曰:宜阳县金门山竹为律管,河内葭莩以为灰,可以候气焉。 《春秋感精符》曰:画遗灰则月晕。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10-01 16:02:5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4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