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八百九十五 ◎兽部七 内容: ○马三   《晋书》曰:王济善解马性。 常乘一马,著连乾鄣泥,前有水,终不肯渡。 济云:"杆必是惜鄣泥。 "使人解去,便渡。 故杜预谓济有马癖。 又曰:王师败於荡阴,嵇绍被害。 初,绍之行也,侍中秦准谓曰:"今日向难,卿有佳马否? "绍正色曰:"阁驾亲征,以正伐邪,理必有征无战。 若使乘舆失守,臣节有在? 骏马何为? "闻者莫不叹息。 《载记》曰:慕容廆有骏马曰赭白,有奇相逸力。 石季龙之伐棘城也,皝将出避难,欲乘之。 马悲鸣踶啮,人莫能近。 皝曰:"杆马见异,先朝孤常仗之济难,今不欲者,盖先君之意乎? "乃止。 季龙寻退,皝益奇之。 至是四十九岁矣,而骏逸不亏。 俊比之于鲍氏骢,命铸铜以为其像,亲为铭赞,镌其旁,置之蓟城东掖门。 是岁像成而马死。 又曰:符坚遣使西域,称扬坚之盛德,并以缯彩赐诸国王。 於是朝献者十有馀国,大宛献天马、千里驹,皆汗血,朱鬛五色,凤膺麟身,及诸珍异五百馀种。 坚曰:"吾思汉文之返千里马,咨嗟美咏。 今献马其悉返之,庶克念前王,仿佛古人矣。 "乃命群臣作止马诗而遣之,示无欲也。 又曰:武昭王皓字玄盛,少而好学,性沉敏宽和,美器度。 通涉经史,尤善于文义。 及长,颇习武艺,诵《孙吴兵法》。 常与吕光太史令郭黁及其同母弟宋繇同宿,黁起谓繇曰:"君当位极人臣,李君有国土之分。 家有騧草马生白额驹,此其时也。 "吕光末,京兆段业自称凉州牧,以敦煌太守赵郡孟敏为沙州刺史,署玄盛效穀令。 敏寻卒,敦煌护军冯翊郭谦、沙州治中敦煌索仙等,以玄盛温毅有惠政,推为宁朔将军、敦煌太守。 玄盛初难之,会宋繇仕於业,告归敦煌,言於玄盛曰:"兄忘郭黁之言耶? 白额驹今已生矣。 "玄盛乃从之。 又曰:庾亮所乘马的颅,殷浩以为不利,劝卖之。 亮曰:"曷有己之不安移於人乎? "   《晋中兴书》曰:恭帝之为琅琊王,好奇戏。 闭一匹马於门内,令人射之,喻遨几箭而死。 左右曰:"马,国姓,而射之,不祥甚矣。 "乃止。 俄而桓玄篡位。 《续安帝纪》曰:司马休植导广固,慕容超有欲害心,而休之不知。 休之常所乘骓马於床前养饲,忽连鸣不食,注目视鞍。 休之试被之,即不动也。 讫还床坐,马又惊跳。 因试骑视马,即骤出,裁至门外,奔而驰之。 走行数里,休之顾望所住,已有寇至,乘以南奔,殆而获免。 后还荆州,加骓马扬武之号。 王隐《晋书》曰:马隆子咸,为成都王前锋。 长沙王所统冠军司马王湖,率众讨咸於马市。 咸坚不动,湖乃使数十骑下马,缚戟於鞍,而令向咸。 又使数十骑各刺所放马,马惊奔咸军,军坏。 湖因驰逐猛战,临阵斩咸。 干宝《晋纪》曰:桓范出赴曹爽,宣王谓蒋济曰:"智囊往矣。 "济曰:"智则智矣,驽马恋刍豆,爽必不能用也。 "   邓粲《晋纪》曰:王湛有隐德,兄弟宗族,皆以为痴。 居墓次,不交当世。 兄子济性呵揄,所乘骏快,意甚袄戤。 湛曰:"杆马虽快,力薄不堪苦。 近见督邮马,当胜此。 "济不然之,取督邮马,穀食十数日,与湛试之。 湛未常乘马,率然便骑,驰骋步骤不异於济,而马不相胜。 湛曰:"直行平路,何以别马? 惟当於蚁封。 "於是就蚁封盘马,记揄果倒踬。 济乃服。 崔鸿《十六国春秋》曰:骁骑将军吕光封西域,平,上疏曰:"惟龟兹据三十六国掷晷,制彼王侯之命。 入其国城,天骥、龙麟、腰褭、丹髦,万计盈厩。 虽伯益再生,卫赐复出,不能辨也。 "   又曰:太上四年,高丽使至,献美女十人,千里马一匹。 兖州民脱喧率众二千来降,献千里马一匹,羊须去地九寸。 拜蒲长水校尉、廪丘公。 《宋书》曰:宋大明五年,吐谷浑拾寅遣使献舞马。 沉约《宋书》曰:鲜卑二子,长曰吐谷浑,少曰若洛廆,别为慕容氏。 浑庶长,廆正嫡。 父在时,分七百户与浑。 浑与廆二部俱牧马,马斗相伤。 廆怒让浑,浑曰:"斗在马而怒及人耶? 乖别甚易,今当去汝万里。 "於是拥马西行。 廆悔悟,深自咎责,遣旧父老及长吏乙那楼追浑令还。 浑曰:"我是卑庶,理无并大。 今以马致别,殆天所启诸? 君试拥马令东,马若还东,我当相随去。 "即使二千骑共遮马令回,马回不盈三百步,倏然悲鸣西走,声若颓山。 如是者十馀回,一回一远。 楼跪曰:"可汗,此非复人事。 "   又曰:刘瑀为右卫将军,年位本在何偃前。 孝武初,偃为吏部尚书,瑀图侍中不得,与偃同从郊祠。 时偃乘在前,瑀策驷居后,相去数十步。 瑀蹋(徒合切。 )马及之,谓偃曰:"君辔何疾"? 偃曰:"牛骏驭精,所以疾耳。 "偃曰:"君马何迟? "曰:"骐骥罗於羁绊,所以居后。 "偃曰:"何不着鞭,使致千里? "答曰:"一蹙造青云,何至与驽马争路! "   萧子显《齐书》曰:杨玉夫杀宋苍梧王,将首与王敬则,敬则送太祖。 太祖夜乘常所骑赤马入殿。 及践祚,号此马为龙骧将军。 《后魏书》曰:高肇字首文,文昭皇太后之兄也。 大举征蜀,以肇为大将军,都督诸军。 面辞,世宗於东堂亲奉规略。 是日,肇所乘骏马停於神虎门外,无故惊倒,又转卧渠中,鞍具瓦解,众咸怪异。 肇辞出,见而恶焉。 世宗崩,肇还,高阳王与领军于忠遣壮士杀之。 《后周书》曰:于谨常率骑追茹茹,前后十七战,尽降其众。 常为贼所围,谨乘骏马一紫一騧,贼所先识。 乃使二人各乘马突阵,贼以为谨也,皆争逐之。 谨乃入塞。 《三国典略》曰:西魏孝武将为齐太祖所杀,孝武索所乘波斯骝马,命太宰南阳王跃之。 将举其鞍,马蹶而死,帝恶之。 日晏还宫,至后门,马惊不前,捶植缔折。 入谓潘弥曰:"今日幸无他不? "弥曰:"过夜半则大吉。 "须臾,帝饮酒,遇鸩而崩。 时年二十五,谥曰孝武。 殡于草堂佛寺,十余年乃葬。 又曰:高欢归尔朱荣。 刘贵事荣,盛言欢美,荣未之奇也。 欢更衣服,重求见焉,因随荣之厩。 厩有害马,荣命剪之。 欢不绊剪,竟不蹄啮。 已而起曰:"凡御恶人,亦如此矣。 "荣遂坐欢於床下,屏左右而访时事。 欢曰:"闻公有马十赌奕,色别为群,将此竟何用也? "荣曰:"且言尔意。 "欢曰:"方今天子愚弱,太后淫乱;誓方云扰,朝政不行。 以明公雄武,乘时奋发,但将讨郑俨、徐纥为辞,举鞭足以定天下。 此是贺六浑意。 "荣大悦,曰:"尔意即我意也。 "自是每参军谋。 又曰:齐卢潜与特进慕容俨势。 俨之将死,谓其子曰:"卢尚书教我为人,我死之后,将吾骍马与之。 "其子遂以他马与潜。 俨丧出,得停不肯进,巫祝为俨戍曰:"何意不与卢尚书骍马? "其子遵命,俨圣乃行。 又曰:齐冯子琮被执於省内,以弓弦绞杀之。 使内参以库车载其尸归,人无知者。 子琮所乘之马曳缰走,以头扣车,状如号哭,见者异之。 车至其门,诸子方握槊,闻库车来,以为赐也,大喜。 开视乃哭。 又曰:齐王北伐,太保领太仆安定王贺拔仁进马,并非骏足。 齐主让之,仁对曰:"御马超逸,群下不逮。 "齐主大怒,免为庶人,命之负炭,输於晋阳。 又曰:周裴果字戎昭,魏齐州刺史遵之子也。 从军征讨,乘黄嫜许,衣青袍,每先登陷阵,时人号为黄骢年少。 又曰:周贺若敦与陈侯瑱相拒。 敦军数有叛人乘马投瑱者,辄纳之。 乃别取一马,牵以赴舡中,人逆以鞭之。 如是者再三,马便畏舡不上。 后伏兵於岸,乃遣人乘以招瑱,瑱兵迎接,竞来牵马。 敦发伏兵掩之,尽殪。 后有亡命者,犹谓为诈,不复纳也。 又曰:梁普通中,童谣言或云"青丝白马"者,侯景乃常乘白马,以青丝为勒,用应谣言。 《隋书》曰:初,有童谣曰:"黄班青嫜许,发自寿阳涘。 来时冬气末,去日春风始。 "其后陈主果为韩擒所败。 擒本名擒虎,黄班之谓也。 破建康之始,复乘青嫜许。 往反时节皆相应。 《隋书》曰:吐火罗国有山穴,中出神马。 每岁牧牝马於穴,所产必名驹。 又曰:吐谷浑有青海,周回千馀里。 中有小山,其俗至冬辄放牝马於其上,言得龙种。 常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日行千里。 故时称青海骢焉。 又曰:长孙晟从晋王破突厥,王大喜,引晟入内同宴极欢。 有突厥达官来,预坐,说言突厥之内,大畏长孙总管。 闻其弓声,谓为霹雳;见其走马,称为闪电。 王笑曰:"将军震怒,威行域外,遂以雷霆为比,一何壮哉! "   《唐书》曰:贞观十三年三月乙巳吉辰,厩产白马,朱鬛。 又曰:贞观中,骨利幹遣使朝贡。 太宗遣云麾将军康苏密往抚慰之,仍列其地为玄阙州。 俄又遣使随苏密使入朝,献良马十匹。 太宗奇其骏异,为掷昶名,号为十骥:一曰腾霜白,二曰皎雪骢,三曰凝露骢,四曰悬光骢,五曰决波騟,六曰飞霞骠,七曰发电赤,八曰流讲罱,九曰翔麟紫,十曰奔红赤。 又为文以叙其事。 又曰:永徽中,吐谷浑河源郡王慕容曷钵遣使献骏马。 上问其马掷曛性,对曰:"臣国中之最者,所以献之。 "上曰:"良马人之所欲,岂可辍彼不足而加我之有馀哉? "乃命还之。 又曰:永徽中,驳马国遣使朝贡。 其地在突厥之北,渐近北海,去京师一万四千里。 户十万,胜兵三万人,马三十万匹,马色并驳,故以为名。 又曰:开玄十二年,太原献异马驹,其耳如筒,左右各一十量冗,肉尾无毛。 又曰:天宝中,陇右节度皇甫惟明奏:"龙支县人库狄孝义,有马生龙驹。 经九旬有九日,身有麟而不生毛。 臣就检视,时有庆云五色遥复马上,久而不散。 伏望宣付史官,以为实录。 "从之。 又曰:吐火罗国有颇梨山,南崖穴中有神马。 国人母牧牝马於其侧,时产名驹,皆汗血焉。 又曰:李怀远虽久居荣位,而弘尚简率,其园宅无所改作。 常乘款段马,左仆射豆卢钦望谓曰:"公荣贵如此,何不买骏乘? "答曰:"杆马幸免惊蹶,无假别求。 "闻者莫不叹美。 《周史》曰:徐台符仕晋,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 契丹之陷中原也,台符从虏帐北至於蓟门。 及戎人内溃,乃窜身南归。 初,台符所乘马好嘶鸣,及自虏中回,常露宿於草中,虽胡骑连群经其左右,而台符马若箝其口。 然及行至汉地,即嘶鸣如故。 时人以为积善之所感也。 《太平御览》 宋·李昉 发布时间:2025-10-01 17:50:5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4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