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第四百三十八 畜兽五 内容: 犬下 李道豫 朱休之 李叔坚 王瑚 李德 温敬林 庾氏 沈霸 田琰 王仲文崔惠童 李义 胡志忠 韩生 杜修己 袁继谦----------------------------------------李道豫安国李道豫, 宋元嘉中, 其家犬卧于当路。 豫蹶之,犬曰:“汝即死,何以踏我? ”豫未几而卒。 (出《述异记》)----------------------------------------朱休之有朱休之者,元嘉中,与兄弟对坐之际,其家犬忽蹲视二人而笑,因摇头而言曰 :“言我不能歌,听我歌梅花。 今年故复可,那汝明年何? ”其家靳犬不杀。 至梅花时,兄弟相斗,弟奋戟伤兄,收系经年。 至夏,举家疫死。 (出《集异记》)----------------------------------------李叔坚汉汝南李叔坚少为从事,其家犬忽人立而行,家人咸请杀之。 叔坚曰 :“犬马谕君子,见人行而效之,何伤也? “后叔坚解冠榻上,犬戴之以走。 家人大惊,叔坚亦无所怪。 犬寻又放灶前畜火,家人益惊愕,叔坚曰 :“儿婢皆在田中,犬助畜火,幸可不烦邻里,亦何恶也? ”居旬日,犬自死,竟无纤芥之灾,而叔坚终享大位。 (出《风俗通》)----------------------------------------王瑚山阳王瑚字孟琏,为东海兰陵人。 夜半时,有黑帻白单衣吏诣县扣阁。 迎之,忽然不见,如是数年。 后伺之,见一老狗黑头白躯,犹故至阁。 使人以白, 孟琏杀之,乃绝。 (出《搜神记》)----------------------------------------李德司空东莱李德停丧在殡,忽然见形,坐祭床上,颜色服饰,真德也。 见儿妇孙子,次戒家事,亦有条贯。 鞭朴奴婢,皆得其过。 饮食既饱,辞诀而去。 家人大小,哀割断绝,如是四五年。 其后饮酒多,醉而形露,但见老狗,便共打杀。 因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也。 (出《搜神记》)----------------------------------------温敬林晋秘书监太原温敬林亡一年,妇桓氏,忽见林还,共寝处,不肯见子弟。 兄子来见林,林小开窗,出面见之。 后酒醉形露,是邻家老黄狗,乃打死之。 (出《幽明录》)----------------------------------------庾氏太叔王氏后娶庾氏女,年少美色。 王年六十,常宿外,妇深无忻。 后忽一夕见王还,燕婉兼常,昼坐,因共食。 奴从外来,见之大惊,以白王。 王遽入,伪者亦出,二人交会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 真王便先举杖打伪者,伪者亦报打之。 二人各敕子弟,令与手。 王儿乃突前痛打,遂成黄狗。 王时为会稽府佐。 门士云,恒见一老黄狗,自东而来。 其妇大耻,发病死。 (出《续搜神记》)----------------------------------------沈霸吴兴沈霸,太元中,梦女子来就寝,同伴密察,唯见牝狗,每待霸眠,辄来依床。 疑为魅,因杀而食之。 霸复梦青衣人责之曰 :“我本以女与君共事,若不合怀,自可见语,何忽乃加耻欤? 可以骨见还 。 ”明日,收骨葬冈上, 从是乃平复。 (出《异苑》)----------------------------------------田琰北平田琰,母丧,恒处庐,向一暮夜忽入妇室,密怪之,曰 :“君在毁灭之地,幸可不甘 。 ”琰不听而合,后琰暂入,不与妇语。 妇怪无言,并以前事责之。 琰知魅,临暮竟未眠,衰服挂庐。 须臾,见一白狗攫庐衔衰服,因变为人,著而入。 琰随后逐之, 见犬将升妇床, 便打杀之。 妇羞愧病死。 (出《搜神记》)----------------------------------------王仲文宋王仲文为河南郡主簿,居缑氏县北。 得休,因晚行泽中,见车后有白狗。 仲文甚爱之,欲取之。 忽变形如人,状似方相,目赤如火,差牙吐舌,甚可憎恶。 仲文与仲文奴并击之,不胜而走。 未到家,伏地俱死。 (出《搜神记》)----------------------------------------崔惠童唐开元中,高都主婿崔惠童,其家奴万敌者性至暴,忍于杀害。 主家牝犬名“黄女”, 失之数日。 适主召万敌,将有所使。 黄女忽于主前进退,咋万敌。 他人呵叱不能禁,良久方退,呼之则隐,主家怪焉。 万敌首云 :“前数日,实烹此狗,不知何以至是 。 ”初不信,万敌云 :“见埋其首所在 。 ”取以为信,由是知其冤魂。 (出《广异记》)----------------------------------------李义唐李义者,淮阴人也。 少亡其父,养母甚孝,虽泣笋卧冰,未之过也。 及母卒,义号泣,至于殡绝者数四,经月余,乃葬之。 及回至家,见其母如生,在家内。 起把义手,泣而言曰:“我如今复生,尔葬我之后,潜自来,尔不见我 。 ”义喜跃不胜,遂侍养如故,仍谓义曰 :“慎勿发所葬之柩。 若发之,我即复死 。 ”义从之。 后三年,义夜梦其母,号泣踵门而言曰 :“我与尔为母,宁无劬劳襁褓之恩? 况尔少失父,我寡居育尔,岂可我死之后,三年殊不祭飨? 我累来,及门,即以一老犬守门,不令我入。 我是尔母,尔是我子,上天岂不知? 尔若便不祭享,必上诉于天 。 ”言讫,号泣而去。 义亦起逐之,不及。 至曙,忧疑怆然,无以决其意。 所养老母乃言 :“我子今日何颜色不乐于我? 必以我久不去世,致尔色养有倦也 。 ”义乃泣言 :“实以我夜梦一不祥事,于母难言,幸勿见罪 。 ”遂再犹豫。 数日,复梦其母,及门号叫,抚膺而言曰 :“李义,尔是我子否? 何得如此不孝之极! 自葬我后,略不及我冢墓,但侍养一犬。 然我终上诉于天,尔当坐是获谴。 我以母子情重,故再告尔 。 ”言讫又去,义亦逐之不及。 至曙,潜诣所葬之冢,祝奠曰 :“义是母之生,是母之育,方成人在世,岂无母之恩也,岂无子之情也? 至於母存日,冬温夏凊,昏定晨省,色难之养,未尝敢怠也。 不幸违慈颜,已有终天之痛。 苟存残喘,本欲奉祭祀也。 及葬母之日,母又还家再生,今侍养不缺。 且两端不测之事,剸裁无计,迟回终日,何路明之? 近累梦母悲言相责,即梦中之母是耶? 在家之母是耶? 从梦中母言,又恐伤在家之母;从在家之母言,又虑梦中之事实。 哀哉! 此为子之难,非不孝也,上天察之! ”言讫大哭,再奠而回。 其在家母已知之矣。 迎义而谓之曰 :“我与尔为母,死而复生。 再与尔且同生路, 奈何忽然迷妄, 却於空冢前破其妖梦? 是知我复死也 。 ”乃仆地而绝。 义终不测之。 哀号数日,复谋葬之。 既开其冢,是其亡母在是棺中。 惊走而归,其新亡之母,乃化一极老黑犬跃出,不知所之。 (出《大唐奇事》)----------------------------------------胡志忠处州小将胡志忠奉使之越,夜梦一物,犬首人质,告忠曰:“某不食岁余,闻公有会稽之役,必当止吾馆矣。 能减所食见沾乎? ”忠梦中不诺, 明早遂行, 夜止山馆。 馆吏曰 :“此厅常有妖物,或能为祟。 不待寝食,请止东序 。 ”忠曰 :“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邪,何妖物之有? ”促令进膳。 方下箸次,有异物其状甚伟,当盘而立。 侍者慑退,不敢傍顾。 志忠彻炙,乃起而击之,异物连有伤痛之声,声如犬,语甚分明,曰 :“请止请止! 若不止,未知谁死。 ”忠运臂愈疾,异物又疾呼曰 :“斑儿何在? ”续有一物,自屏外来,闪然而进。 忠又击之,然冠隳带解,力若不胜。 仆夫无计能救,乃以扑, ? ?罗曳入于东阁,颠仆之声,如坏墙然。 未久,志忠冠带俨然而出,复就盘命膳。 卒无一言。 唯顾其阁,时时咨嗟而已。 明旦将行,封署其门,嘱馆吏曰 :“俟吾回驾而后启之。 尔若潜开,祸必及尔 。 ”言讫遂行。 旬余,乃还止于馆,索笔砚,泣题其户曰 :“恃勇祸必婴,恃强势必倾。 胡为万金子,而与恶物争。 休将逝魄趋府庭,止于此馆归冥冥 。 ”题讫,以笔掷地而失所在。 执笔者甚怖,觉微风触面而散。 吏具状申刺史,乃遣吏启其户,而志忠与斑黑二犬,俱仆于西北隅矣。 (出《集异记》)----------------------------------------韩生唐贞元中,有大理评事韩生者,侨居西河郡南。 有一马甚豪骏。 常一日清晨,忽委首于枥,汗而且喘,若涉远而殆者。 圉人怪之,具白于韩生。 韩生怒 :“若盗马夜出,使吾马力殆,谁之罪? ”乃令扑焉。 圉人无以辞,遂受扑。 至明日,其马又汗而喘。 圉人窃异之,莫可测。 是夕,圉人卧于厩舍,阖扉,乃于隙中窥之。 忽见韩生所畜黑犬至厩中,且嗥且跃,俄化为一丈夫,衣冠尽黑,既挟鞍致马上,驾而去。 行至门,门垣甚高,其黑衣人以鞭击马,跃而过。 黑衣者乘马而去,过来既,下马解鞍,其黑衣人又嗥跃,还化为犬。 圉人惊异,不敢泄于人。 后一夕,黑犬又驾马而去,逮晓方归。 圉人因寻马踪,以天雨新霁,历历可辨,直至南十余里一古墓前,马迹方绝。 圉人乃结茅斋于墓侧。 来夕,先止于斋中以伺之。 夜将分,黑衣人果驾马而来,下马,系于野树。 其人入墓,与数辈笑言极欢。 圉人在茅斋中,俯而听之,不敢动。 近数食顷,黑衣人告去,数辈送出墓穴。 于野,有一褐衣者顾谓黑衣人曰 :“韩氏名籍今安在? ”黑衣人曰 :“吾已收在□练石下。 吾子无以为忧 。 ” 褐衣者曰:“慎毋泄,泄则吾属不全矣 。 ”黑衣人曰 :“谨受教 。 ”褐衣者曰 :“韩氏稚儿有字乎? ”曰 :“未也,吾伺有字,即编于名籍,不敢忘。 “褐衣者曰 :“明夕再来,当得以笑语。 ”黑衣唯而去。 及晓,圉者归,遂以其事密告于韩生。 生即命肉诱其犬。 犬既至,因以绳系,乃次所闻,遂穷□练石下, 果得一轴书,具载韩氏兄弟妻子家僮名氏。 纪莫不具,盖所谓韩氏名籍也。 有子生一月矣,独此子不书,所谓稚儿未字也。 韩生大异,命致犬于庭,鞭而杀之。 熟其肉,以食家僮。 已而率邻居士子千余辈,执弧矢兵仗,至郡南古墓前。 发其墓,墓中有数犬,毛状皆异,尽杀之以归。 (出《宣室志》)----------------------------------------杜修己杜修己者,越人也,著医术,其妻即赵州富人薛贇之女也,性淫逸。 修己家养一白犬,甚爱之,每与珍馔。 食后,修己出,其犬突入室内,欲啮修己妻薛氏,仍似有奸私之心。 薛因怪而问之曰 :“尔欲私我耶? 若然,则勿啮我 。 ”犬即摇尾登其床,薛氏惧而私焉。 其犬略不异于人。 尔后每修己出,必奸淫无度。 忽一日,方在室内同寝,修己自外入,见之,即欲杀犬。 犬走出。 修己怒,出其妻薛氏归薛贇。 后半年,其犬忽突入薛贇家,口衔薛氏髻而背负走出。 家人趁奔之,不及,不知所之。 犬负薛氏直入恒山内潜之。 每至夜,即下山,窃所食之物,昼即守薛氏。 经一年,薛氏有孕,生一男,虽形貌如人,而遍身有白毛。 薛氏只于山中抚养之。 又一年,其犬忽死。 薛乃抱此子,迤逦出,入冀州乞食。 有知此事,遂诣薛贇以告。 薛氏乃令家人取至家。 后其所生子年七岁,形貌丑陋,性复凶恶。 每私走出,去作盗贼。 或旬余,或数月,即复还。 薛贇患之,欲杀焉。 薛氏乃泣戒其子曰 :“尔是一白犬之子也,幼时我不忍杀。 尔今日在薛家,岂合更不谨。 若更私走,出外为贼,薛家人必杀尔。 恐尔以累他,当改之 。 ”其子大号哭而言曰 :“我禀犬之气而生也,无人心,好杀为贼,自然耳,何以我为过? 薛贇能容我,即容之;不能容我, 当与我一言,何杀我也? 母善自爱,我其远去不复来 。 ”薛氏坚留之,不得,乃谓曰 :“去即可,又何不时来一省我也? 我是尔之母,争忍永不相见 。 ”其子又号哭而言曰 :“后三年,我复一来矣 。 ”遂自携剑,拜母而去。 及三年, 其子果领群盗千余人, 自称白将军。 既入拜母后,令群盗尽杀薛贇之家,唯留其母。 仍焚其宅,携母而去。 (出《潇湘录》)----------------------------------------袁继谦少将袁继谦郎中常说:顷居青社,假一第而处之,素多凶怪,昏曀,即不敢出户庭。 合门敬惧,莫遂安寝。 忽一夕,闻吼声,若有呼于瓮中者。 声至浊,举家怖惧,谓其必怪之尤者,遂如窗隙中窥之,见一物苍黑色来往庭中。 是夕月晦,观之既久,似黄狗身而首不能举。 遂以铁挝击其脑。 忽轰然一声,家犬惊叫而去。 盖其日庄上输油至,犬以首入油器中,不能出故也。 举家大笑而安寝。 (出《玉堂闲话》) 发布时间:2025-10-11 16:37:5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6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