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墓门口诛笔伐的限度-译文与读解 内容: 墓门——口诛笔伐的限度【原文】墓门有棘①,斧以斯之②。 夫也不一良,国人知之。 知而不已,谁昔然矣③。 墓门有梅④,有萃止⑤。 夫也不一良,歌以讯之(6)。 讯予不顾,颠倒思予(7)。 【注释】①墓:墓道之门。 棘:? 枣树。 ②斯:用斧头劈开。 ③谁昔:往昔,从前。 然:这样。 ④梅:应为“棘”字。 ⑤(xiao):猫头鹰。 萃:聚集。 止: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6)讯:劝诫,规劝。 (7)颠倒:指是非混淆。 【译文】墓门有棵? 枣树,拿起斧头砍掉它。 那人不是好东西,国中人人都知道。 知道他坏不悔改,从来他就是这样。 墓门有棵? 梅树,猫头鹰来住上边。 那人不是好东西,作歌规劝他悔改。 规劝他也不悔改,不分是非和好歹。 【读解】“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对作恶者的诅咒。 诅咒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并且多半是在背地里进行,大概是迫于某种压力或威胁。 同时,事情尚处在诅咒阶段时,反过来证明了还未发展到绝对不可忍受的地步。 口诛笔伐便进了一步。 敢于公开站出来进行指责、声讨,表明被谴责者的恶行已使人坐不住了,不得不以某种形式来表达愤慨。 即使在这时,声讨谴责依然是一种彬彬有礼地表示愤慨和不可忍受的方式。 最极端的方式是揭竿而起,用强力或暴力除掉作恶者。 这是忍无可忍、迫不得已而行之,连根铲除,意在不使作恶者再行作恶。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必采取极端的除恶方式,总是怀著某种善良的愿望进行指责、规劝、警告,“歌以讯之”。 这对良心尚存的人有效,对作恶成一性一者则难以见效。 好事不过三,坏事大概也不会过三。 我们心理上的习惯,总以“三”为界,一次两次尚可忍耐,三次四次就突破了可以忍耐的界线,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别的方式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恶成一性一的人很难良心发现,立地成佛;你不打,他就不会收手。 “农夫和蛇”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也告诉了我们这一历史经验。 发布时间:2025-11-09 11:29:1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38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