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百六十七 表七 内容: ◎外戚表   班书始立外戚恩泽侯表,辽、明二史因之。 辽外戚不皆有封爵,然世选北府宰相预政事。 明则扬、徐二王仅假虚号,自后皆封侯伯。 嘉靖间,诏不得与汗马馀勋并列。 惟分封大邑,带砺相承,未尝区以别也。 清初,太祖娶于叶赫,草昧干戈,制度未备。 太宗、世祖娶于蒙古,追进崇封,外戚恩泽自此始。 雍正八年,世宗诏定外戚为承恩公。 乾隆四十三年,高宗又诏后族承恩,与佐命功臣栉风沐雨、拓土开疆者实难并论,俱改为三等公。 名既专属,等复攸殊,裁抑制防,视明尤肃。 用是终清世外家皆谨守法度,无预政事者,不可谓非诒谋之善也。 明史用班氏例,兼及宦官、恩幸之得封者,尤清所未有。 兹次第诸后族为外戚表。 凡以外戚封,及其家初有爵以外戚进者皆入焉。 后族别以功封,仍列功臣世爵表。 发布时间:2025-11-22 14:46:4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0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