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三十二 内容: 刚林祁充格 冯铨孙之獬、李若琳 陈名夏 陈之遴 刘正宗张缙彦   刚林,瓜尔佳氏,字公茂,满洲正黄旗人,世居苏完。 初来归,隶正蓝旗,属郡王阿达礼。 授笔帖式,掌翻译汉文。 天聪八年,以汉文应试,中式举人,命直文馆。 崇德元年,授国史院大学士,与范文程、希福等参与政事。 疏请重定部院承政以下官各五等,又疏请定试士之法,皆报可。 太宗四征不庭,疆宇日辟。 刚林屡奉使军前,宣布威德,咸称上旨。 积功,授世职牛录章京。 八年,阿达礼有罪,改隶正黄旗。 世祖定鼎,进世职二等甲喇章京。 三年、四年,迭主会试。 考满,进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 五年,复进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赐号“巴克什”。 六年,充太宗实录总裁,复主会试。 疏请令六科录诸臣章奏并批答,月送史馆,备纂修国史,报可。 八年,以编撰明史阙天启四年至七年实录,请敕悬赏购求;崇祯一朝事⻊责无考,其有野史、外传,并令访送。 章下所司。 睿亲王多尔衮薨,得罪。 刚林阿附睿亲王,参与移永平密谋,又与大学士祁充格擅改太祖实录,为睿亲王削匿罪愆、增载功绩,坐斩,籍没。 祁充格,乌苏氏,满洲镶白旗人,世居瓦尔喀。 国初从其族吉思哈等来归。 太宗时号“四贝勒”,以祁充格娴习文史,令掌书记。 天聪五年,初设六部,授礼部启心郎。 八年,考绩,授牛录额真。 崇德元年,睿亲王多尔衮伐明,攻锦州,命巩阿岱往济师,祁充格从师有功,还报捷。 三年,睿亲王复伐明,太宗亲饯于郊。 祁充格以不启豫亲王多铎从上出送,又于是日私往屯庄,坐死,命宽之,夺官,贯耳鞭责,以隶睿亲王。 顺治二年,授弘文院大学士,充明史总裁官、册封朝鲜世子正使。 四年,考满,加授牛录额真。 六年,充太宗实录总裁官,与刚林等同主会试。 八年,与刚林同诛。 冯铨,字振鹭,顺天涿州人。 明万历进士,授检讨。 谄事魏忠贤,累迁文渊阁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以微忤罢去。 庄烈帝既诛忠贤,得铨罢官后寿忠贤百韵诗,论杖徒,赎为民。 顺治元年,睿亲王既定京师,以书徵铨,铨闻命即至,赉冠服、鞍马、银币。 令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与大学士洪承畴疏请复明票拟旧制,又与大学士谢升等议定郊社、宗庙乐章。 十月朔,世祖御皇极门受贺,给事中孙承泽疏纠朝班杂乱,语侵内院。 铨与升、承畴乞罢,谕令益殚忠猷,以襄新治。 二年,授弘文院大学士兼礼部尚书。 御史吴达劾铨向降将姜瓖索银三万,许以封拜,未称其意;内院政本所关,乃令其子源淮擅入,张宴欢饮。 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亦交章劾铨得招抚侍郎江禹绪金;为源淮贿招抚侍郎孙之獬充标下中军;礼部侍郎李若琳为铨党羽,庸懦无行。 御史李森先疏继入,语尤峻,略谓:“明二百馀年国祚,坏于忠贤,而忠贤当日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皆成于铨。 此通国共知者。 请立彰大法,戮之于市。 ”疏并下刑部鞫问,刑部以所劾不实,启睿亲王。 王集廷臣覆谳,以铨降后与之獬、若琳皆先薙发,之獬家男妇并改满装,诸臣遂谋陷害。 王谓三人者皆恪遵本朝法度,诘责科道诸臣。 给事中龚鼎孳言铨附忠贤作恶,铨亦反诘鼎孳尝降李自成。 王问鼎孳:“铨语实否? ”鼎孳曰:“岂惟鼎孳,魏徵亦尝降唐太宗。 ”王因斥鼎孳,遂寝其事。 以森先言过甚,夺官,互见森先传。 三年正月,铨疏言:“臣蒙特召入内院,列同官旧臣之前,臣固辞不敢。 摄政王面谕:‘国家尊贤敬客,卿其勿让! ’今海宇渐平,制度略定。 金台骏骨,暂示招徕。 久假不归,实逾涯分。 况叨承宠命,赐婚满洲,理当附籍满洲编氓之末。 回绎尊贤敬客之谕,辗转悚惧,特恳改列范文程、刚林后。 如以新旧为次,并当列祁充格、宁完我后。 ”得旨:“天下一统,满、汉无分别。 内院职掌等级,原有成规,不必再定。 ”是年命典会试,列范文程、刚林后,宁完我前。 四年,复典会试。 六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八年,上亲覈诸大臣功绩,谕:“铨先经吴达奏劾得叛将姜瓖贿,便当引去;乃隐忍居官,七年以来,无所建白:令致仕。 李若琳憸险专擅,与铨朋比为奸,夺官,永不叙用。 ”铨既罢,代以陈名夏,坐事夺官;代以陈之遴,亦不久罢。 上复召铨还,谕曰:“国家用人,使功不如使过。 铨素有才学,博洽谙练,朕特召用,以观自新。 ”铨至,召见,又与承畴、文程等同夕对论翰林官贤否,上曰:“朕将亲试之! ”铨奏曰:“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北人短于文而行或善。 今取文行兼优者用之可也。 ”上颔之,仍授弘文院大学士。 以议总兵任珍罪坐欺饰论绞,上命宽之。 铨入谢,奏对失旨,谕诫之。 龚鼎孳为左都御史,复劾铨,上命指实。 鼎孳言铨罪过颇多,惟以密勿票拟,非如诸曹有实可指,上切责鼎孳。 十二年,居母丧,命入直如故。 寻加少师兼太子太师。 十三年,上以铨衰老,加太保致仕,仍令在左右备顾问,铨疏请回籍,许之。 十六年,改设内阁,命以原衔兼中和殿大学士。 康熙十一年,卒,谥文敏。 旋命削谥。 孙之獬,山东淄川人。 明天启进士,授检讨,迁侍读。 以争毁三朝要典入逆案,削籍。 顺治元年,侍郎王鳌永招抚山东。 土寇攻淄川,之獬斥家财守城。 山东巡抚方大猷上其事,召诣京师,授礼部侍郎。 二年,师克九江,之獬奏请往任招抚,从之,加兵部尚书衔以行。 三年,召还。 总兵金声桓劾之獬擅加副将高进库、刘一鹏总兵衔,市恩构衅;之獬议抚诸将怀观望,不力攻赣州。 之獬疏辨,下兵部议,夺之獬官。 四年,土寇复攻淄川,之獬佐城守,城破,死之,诸孙从死者七人,下吏部议恤。 侍郎陈名夏、金之俊议复之獬官,予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议之獬已削籍,不当予恤。 两议上,命用光辉议。 李若琳,山东新城人。 明天启进士,授检讨。 顺治元年,起原官,累迁少詹事,兼国子监祭酒。 詹事府裁,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兼祭酒如故。 二年,请更定孔子神牌,复元制曰大成至圣文宣王,下礼部议,定称大成至圣先师。 再迁礼部侍郎。 五年,进尚书。 六年,加太子太保。 既罢归,未几卒。 陈名夏,字百史,江南溧阳人。 明崇祯进士,官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 降李自成。 福王时,入从贼案。 顺治二年,诣大名降。 以保定巡抚王文奎荐,复原官。 入谒睿亲王,请正大位。 王曰:“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 ”旋超擢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师定江南,九卿科道议南京设官。 名夏言:“国家定鼎神京,居北制南。 不当如前朝称都会,设官如诸行省。 ”疏入称旨。 三年,居父丧,命夺情任事,请终制,赐白金五百,暂假归葬,仍给俸赡其孥在京者。 五年,初设六部汉尚书,授名夏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八年,授弘文院大学士,进少保,兼太子太保。 名夏任吏部时,满尚书谭泰阿睿亲王,擅权,名夏附之乱政。 睿亲王薨,是夏,御史张煊劾名夏结党行私,铨选不公,下王大臣会鞫,谭泰袒名夏,坐煊诬奏,论死。 语详煊传。 是时御史盛复选亦以劾名夏坐黜。 迨秋,谭泰以罪诛,九年春,复命王大臣按煊所劾名夏罪状,名夏辨甚力。 及屡见诘难,词穷,泣诉投诚有功,冀贷死。 上曰:“此辗转矫诈之小人也,罪实难逭! 但朕已有旨,凡与谭泰事干连者,皆赦勿问。 若复罪名夏,是为不信。 ”因宥之,命夺官,仍给俸,发正黄旗,与闲散官随朝,谕令自新。 十年,复授秘书院大学士。 吏部尚书员缺,侍郎孙承泽请以名夏兼摄,上责承泽以侍郎举大学士,非体。 翌日,命名夏署吏部尚书。 上时幸内院,恒谕诸臣:“满、汉一体,毋互结党与。 ”名夏或强辞以对,上戒之曰:“尔勿怙过,自贻伊戚。 ”诸大臣议总兵任珍罪,皆以珍擅杀,其孥怨望,宜傅重比。 名夏与陈之遴、金之俊等异议,坐欺蒙,论死,复宽之,但镌秩俸,任事如故。 十一年,大学士宁完我劾之,略言:“名夏屡蒙赦宥,尚复包藏祸心。 尝谓臣曰:‘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 ’其情叵测。 名夏子掖臣,居乡暴恶,士民怨恨。 移居江宁,占入官园宅,关通纳贿,名夏明知故纵。 名夏署吏部尚书,破格擢其私交赵延先,给事中郭一鹗疏及之,名夏欲加罪,以刘正宗不平而止。 浙江道员史儒纲为名夏姻家,坐事夺官逮问,名夏必欲为之复官。 给事中魏象枢与名夏姻家,有连坐事,应左迁,仅票俸。 护党市恩,于此可见。 臣等职掌票拟,一字轻重,关系公私;立簿注姓,以防推诿。 名夏私自涂抹一百十四字。 上命诰诫科道官结党,名夏擅加抹改,其欺罔类是。 请敕大臣鞫实,法断施行。 ”疏下廷臣会鞫,名夏辨诸款皆虚,惟“留发复衣冠”,实有其语。 完我与正宗共证名夏诸罪状皆实,谳成,论斩,上命改绞。 掖臣逮治,杖戍。 陈之遴,字彦升,浙江海宁人。 明崇祯进士,自编修迁中允。 顺治二年,来降,授秘书院侍读学士。 五年,迁礼部侍郎。 六年,加右都御史。 八年,擢礼部尚书。 御史张煊劾大学士陈名夏,语涉之遴,鞫不实,免议,加太子太保,九年,授弘文院大学士。 时捕治京师巨猾李应试,王大臣会鞫,之遴默不语,王大臣诘之,之遴曰:“上立置应试于法则已,如或免死,则必受其害,是以不言。 ”王大臣等以闻,上以诘之遴,疏引罪。 上以之遴既悔过,宥之。 调户部尚书。 议总兵任珍罪,与名夏及金之俊持异议,坐罪,宽贷如名夏。 十二年,奏请依律定满臣有罪籍没家产、降革世职之例,下所司议行。 复授弘文院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十三年,上幸南苑,召诸大臣入对,谕之遴曰:“朕不念尔前罪,屡申诰诫,尝以朕言告人乎? 抑自思所行亦曾少改乎? ”之遴奏曰:“上教臣,臣安敢不改? 特臣才疏学浅,不能仰报上恩。 ”上曰:“朕非不知之遴等朋党而用之,但欲资其才,故任以职。 且时时教饬之者,亦冀其改过效忠耳。 ”因责左副都御史魏裔介等媕阿缄默,裔介退,具疏劾之遴植党营私,当上诘问,但云“才疏学浅”,良心已昧;并言之遴讽礼部尚书胡世安举知府沈令式,旋为总督李辉祖所劾,是为结党之据。 给事中王桢又劾之遴市权豪纵,昨蒙诘责,不思闭门省罪,即于次日遨游灵佑宫,逍遥恣肆,罪不容诛。 之遴疏引罪,有云:“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 ”上益不怿,下吏部严议,命以原官发盛京居住。 是冬,复命回京入旗。 十五年,复坐贿结内监吴良辅,鞫实,论斩,命夺官,籍其家,流徙尚阳堡,死徙所。 刘正宗,字可宗,山东安丘人。 明崇祯进士,自推官授编修。 福王时,授中允。 顺治二年,以荐起国史院编修。 累迁秘书院学士。 十四年,授吏部侍郎,擢弘文院大学士。 吏部尚书缺员,谕以“正宗清正耿介,堪胜此任,加太子太保,管吏部尚书”。 御史杨义论部推越次,正宗与辨,执相诟詈。 给事中周曾发,御史姜图南、祖建明交章劾之。 御史张嘉复以正宗昏庸衰老,背公徇私,疏请罢斥。 下部议,以无实据,寝其事。 给事中朱徽复劾正宗擅拟佥事许宸迁通政司参议,不由会推,又未专疏题明。 正宗以疏忽引咎,当俸,援恩诏以免。 旋引疾乞休,不允。 辞尚书,命以兼衔回内院,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十四年,考满,进少傅兼太子太傅。 十五年,改文华殿大学士。 十六年,上以正宗器量狭隘,终日务诗文,廷议辄以己意为是,降旨严饬,并谕曰:“朕委任大臣,期始终相成,以惬简拔初念。 故不忍加罪,时加申戒。 当痛改前非,称朕优容宽恕之意。 ”十七年,自陈乞罢,不允。 左都御史魏裔介劾“正宗自陈奏内不叙上谕切责,无人臣礼。 李昌祚叛案有名,票拟内升。 先后荐董国祥、梁羽明,今皆事败,被劾不自检举。 欺君之罪何辞? 正宗与张缙彦为友,缙彦序正宗诗曰‘将明之才’,诡谲尤不可解。 正宗弟正学,为郑成功总兵,正宗嘱巡抚耿焞躐升中军。 蠹国乱政,其事非一端。 请乾断以杜祸萌”。 御史季振宜继劾,亦及国祥、正学,并正宗贪贿营利诸事。 正宗疏辨,略谓:“李昌祚为叛党,裔介身为法司,何不早行纠参? 例凡荐举之官,在本任不职,追坐举主。 国祥、羽明皆升任后得罪。 缙彦序臣诗有曰‘将明之才’,臣诗稿见存,缙彦序未见此语。 ”疏入,上夺正宗官,下王大臣会鞫;亦责裔介、振宜不早纠参,并夺官待质。 旋议上裔介、振宜劾正宗罪状鞫实者十一事,罪当绞。 上斥“正宗性质暴戾,器量褊浅,持论偏私,处事执谬。 惟事沽名好胜,罔顾大体,罪戾滋甚。 从宽免死,籍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 十八年,圣祖即位,以世祖遗诏及正宗罪状,当置重典,愍其衰老,贷之。 未几病卒。 张缙彦,河南新郑人。 明崇祯进士,自知县行取授主事。 再授编修,擢兵部尚书。 顺治元年,诣固山额真叶臣军前纳款,福王授以总督,乃遁去。 既,复受洪承畴招降。 九年,以荐下吏部考核。 十年,授山东右布政。 十五年,擢工部侍郎。 十七年,甄别三品以上大臣,降授江南徽宁道。 裔介劾正宗,词连缙彦,夺官逮讯。 御史萧震疏劾缙彦编刻无声戏,自称“不死英雄”,惑人心,害风俗。 王大臣会鞫,论斩,上命贳死,籍其家,流徙宁古塔。 寻死于戍所。 论曰:刚林相太宗,与范文程、希福并命,祁充格掌记室,于创业宜皆有功。 铨故明相,谙故事,与名夏皆善占对。 名夏劝进虽不用,以此邀峻擢。 之遴、正宗各有所援引,知当时亦颇用事。 际初运,都高位,而不足以堪之。 诛夷削夺,曾莫之惜。 正宗倾名夏,亦不免于罪,尤可鉴矣。 发布时间:2025-11-22 17:59:0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0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