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二章 秦末之革命 内容: 第一節 革命前之秦國三代之政治,一貴族之政治也。 君主之專制實不能完全發達,受多少之限制。 民在其間,頗有左右足則爲重輕之勢,而臣之欲篡其國者,輒預見好於民。 如公子鮑之於宋,陳氏之於齊,其明徵也;而晉靈公之不君,其則趙盾因得以弑之。 當時民氣之隆,雖不能如今日之歐洲,亦非後世所能望。 其所以致此者,一由於有言論自由權。 工執藝事以諫,遒人以木鐸狥於路上之求言,固如不及;他若鄭人遊於鄉校,以詆毀時政,時制毫不禁之;其有一度禁止之者,如周厲王設衛巫以監謗者,而召公以爲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卒之流王於彘,後無敢再爲之者,故曰有言論自由權也。 二由於有著述自由權。 當時史官,振筆直書,無所狥隱,固也。 如《老子》等諸書,非薄禮義,純取自然,自當時觀之,亦可謂非聖無法矣,而不遭當世之文網,故曰有著述自由權也。 三由於有集會自由權。 孔子以文會友,而至有弟子三千,率之以周遊列國,實爲當時一大學會,一大政黨,而列國君長爭歡迎之,不聞有議其非者,以視後世以講學獲罪,而燬及書院,譴及門徒,相去何止天壤,故曰有集會自由權也。 四由於人民有參政權。 《洪範》「謀及庶人」,《周禮》「每歲召萬民而詢之」,晉文聽輿人之誦,以卜軍之進退。 其他經傳所擧,若此類不勝枚數,要非盡虛擬文詞。 當時之人民雖無議院,亦獲與聞時政矣。 五由於君權不甚重。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天子特高於公一等耳。 而當時之公、侯、伯、子、男所領之地,不過百數十里,猶今之州縣巡檢司耳,而皆直接於天子。 公、侯、伯、子、男之下有卿大夫、士,則猶今之鄉紳耳,而皆有其職守。 天子之權受限制於諸侯,諸侯之權受限制於卿大夫、士,而操縱之者國民也。 故天子欲與諸侯爭權,諸侯欲與卿大夫、士爭權者,以民之從違爲勝負,而民之權乃昌大無比也。 六由於敎育普及。 「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君主之所以貴有愚民也。 至三代而庠序之制漸已完備,不學者少。 如丈人荷蕢者流,雖處下賤,而皆有超世之識,不滿於君主政治,則君主之威嚴不得不因之而損。 民之不易侮,殆由是也。 七由於兵、民不分也。 三代兵、農合一,失其民者失其兵也,其何所恃以加於民耶? 民之所以能禦上,上之所以不得不俯首以聽命於民,胥以此也。 若後世兵與農分,民即怨之,其若之何? 此君權、民權隆替之大原因也。 八由於均地權也。 井田之制,人皆受田百畝,民無甚富,而亦無甚貧,以其餘假,致力於學,無所須於人,而自尊自立之風由之養成,歐美視之,猶有愧色也。 有此八因,雖未進於升平而爲據亂也,得保民權之一部分,其於自由猶庶幾也。 不幸而至於戰國,井田之制先廢,而兼併之風起,兵、農又漸分離,敎育亦多不振,七雄相爭,版圖日大,而君主之尊嚴甚矣。 集權中央,政主獨斷,而人民之參政權無矣。 然而處士橫議之風亦浸熾,貧賤驕人之輩,往往氣折王侯,而言論、著述、集會之自由尚獲保存,中國學術之昌明,實於斯時達其極點。 物質上之自由雖感多少之損失,精神上之自由則轉見其有所增加,猶十八世紀之歐洲。 不有學界之聲光,不足當政界之兇焰。 有秦政其人者出,以梟悍雄傑之資,乘六世之餘烈,執長鞭以御宇內,吞噬六國,大揉大搏,震天撼地,擧前聖之精意,屢代之典章,掃盪無餘,猶懸河以瀉火,猶倒東海以傾大地,雖山川如故,而景物全非,㢠如隔世。 自羲、黃以來,二三千年之舊制,至此結一大局,爲一大頓挫,而另開一大生面,爲後此二千餘年政界之新紀元。 亞歷山大歟? 大彼得歟? 雄猛則有之,暴猶不及也。 噫嘻! 以歐洲之十八世紀,而產出十九世紀之自由,以中國之戰國,而產出秦之專制,始皇之能力爲之乎? 抑由於當時無盧騷、孟德斯鳩其人乎? 殆皆非也。 當時國民之能力,不如今世之歐洲,而始皇之威權,更甚於路易十四,李斯之徒,復無異於梅特涅,此專制之所以達於極點也。 不特此也,歐洲各國,勢力平均,不能由一國一統,國際之爭甚,則務智其民,而國內之專制有難行者;惟六國皆非秦敵,見併於秦,莫予敢侮,所患者民智而思抵抗耳。 擧其心目之所營,皆用之於所以愚弱其民者,他更無足以勞其心者也。 夫無外界競爭者,以共和行之則愈趨於共和,以專制行之則愈趨於專制。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故始皇之政策首在剝奪人民言論、著述、集會三大自由〈始皇置酒咸陽宮,僕射周青臣進頌曰:陛下平定海內,以諸侯爲郡縣,上古所不及。 始皇悅。 博士淳于越曰: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爲枝輔。 今陛下有四海,而子弟爲匹夫,卒有田恒六卿之臣,何以相救,事不師古,而能長久,非所聞也。 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言:五帝不相復,三王不相襲,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諸生不師今而學古,聞令下則各以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爲名,異趣以爲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党與成乎下。 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擧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欲學法令者,以吏爲師。 制曰:「可。」〉,然後可以予智自雄,人莫能非之,爲專制一進步。 改封建爲郡縣,削地方自治之權;銷兵器,徙豪富於咸陽,爲强幹弱枝之計〈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不置王無以鎮之,請立諸子。 始皇下其議。 李斯議:置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闘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 廷尉議是。」分天下爲三十六郡,郡置守尉,收天下兵器聚咸陽,銷以爲鍾鐻金人,一法度、衡石丈尺,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爲專制一進步。 若此者,皆非一統之後不能也。 彼自以爲功兼三皇,德並五帝,改號皇帝,示古今無與爲儔。 路易十四「朕即國家」之言,殆爲彼之代表。 國民爲其所束縛馳驟,實無異於牛馬之受覉絏。 史稱其修阿房、築長城,民疲於奔命,而不知不自由之苦,更有遠甚於此者。 語曰:「不自由,毋寧死!」爲秦之民者,不自由甚矣! 始皇雖神聖,國民即微小,準諸「足寒傷心,民怨傷國」之理,能無有羣蟻潰堤之日耶? 故博浪之錐,見於始皇當世。 身死無幾,所慘澹經營之天下,欲留爲子孫萬世之業者,已土崩瓦解矣。 第二節 革命中之秦法蘭西專制之主,路易十四,而非路易十六也。 然而布奔氏王朝之亡,不亡於路易十四,而亡於路易十六。 論者多謂布奔氏之顛覆也,路易十六懦弱所致,非專制之咎也。 使路易十四而在,則法民雖憤,若彼何哉? 論者既如此,於是移以論秦末之革命者曰:「始皇之暴戾恣睢,雖人皆側目,而卒無敢發難者,必待其死而後反側四起;倘胡亥之才武,能始皇若,吾知革命軍之不能起也,即起亦易於撲滅。 始皇年方鼎盛而殂,胡亥復不肖,天之所以厭秦也。 是故亡秦者胡亥,非革命軍也。 公子扶蘇若立,急謀所以救亡之道,革命烏能爲者?」嗚呼! 爲是言者,何其昧於因果也? 夫世無無因之果,始皇、路易十四造其因者既非一日,而胡亥、路易十六適食其果,其幸而不及身遇之者,緣於當日果未熟耳。 倘其壽命延長,而至胡亥、路易十六之世,則被望夷之弑者,非胡亥而始皇;上斷頭之臺者,非路易十六而路易十四也。 曾謂一人之智勇,足以敵萬民之憤怒耶? 至若扶蘇之爲人,正路易十六之流亞也,徒見革命軍之初起,假其名號,而人爭相附集,以爲人心所歸,其立必足以副民之望,可以消禍於未形者,則不思之甚也。 推原其實,則由於苦秦已久,見有反抗者,則驚喜出於望外,皆走而從之,不暇辨主名之爲何人,此正足以見怨毒之深,詎可爲扶蘇幸乎? 扶蘇而立也,度亦不能行大改革以收已失之人心;即能而爲時已晚,終亦無濟。 彼路易十六,不亦嘗與路易十四異其趣者乎? 而何解夫民怨也? 況秦之大臣貴族,俱不利於政體之改變,其能任扶蘇之所行乎? 既無始皇奮發踔厲之才,而當眾叛親離之日,謂足以全首領而保宗廟,無論誰人,俱不能爲扶蘇信也。 吾於是而知專制之爲禍烈矣! 始以殺人,終以自殺。 始皇務尊君權以抑民權,民之視君,如虎狼之不可近,積威之漸,命令所至,無敢抗違,真假是非,不暇分辨,此趙高、李斯所以利用之而殺其子扶蘇也。 〈初,始皇使公子扶蘇監蒙恬軍於上郡。 三十七年,始皇東巡至平原津而病,令中軍府令行符璽事趙高,爲書賜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未付使者。 七月,始皇崩於沙丘,丞相斯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秘不發喪,獨胡亥、趙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之。 趙高與蒙恬弟毅有隙,與胡亥謀,詐以始皇命誅扶蘇而立胡亥。 更說丞相斯,相與矯詔立胡亥爲太子。 更爲書賜扶蘇,數以不能立功,數上書怨謗,而恬不矯正,皆賜死。 扶蘇發書泣,欲自殺。 恬曰:陛下使臣將三十萬眾,而長子爲監,此天下重任也。 今一使者來,安知其非詐? 復請而死未暮也。 扶蘇曰:父賜子死,尚安復請? 即自殺。 恬不肯死,使者屬吏,繫諸陽周,更置李斯舍人爲護軍,還報胡亥。 至咸陽,發喪。 胡亥襲位,趙高用事,日夜毀惡蒙氏,胡亥遂殺恬兄弟。〉刻薄寡恩,果於誅戮,私圖所便,不別親疏,此胡亥所以師之,而盡殺諸公子、公主也。 〈二世謂趙高曰:人生居世間,猶騁六驥過決隙也。 吾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終吾年壽,可乎? 趙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 然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 今陛下初立,此其意怏怏皆不服,恐爲變,陛下安得爲此樂乎? 二世曰:「爲之奈何!」高曰:嚴法苛刑,誅滅大臣、宗室,盡除故臣,更置親信,陛下則可高枕肆志寵樂矣。 二世然之。 乃更爲法律,益務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鞠治,公子十二人戮死於咸陽,十公主矺死於杜,相連逮者不可勝數〉若是者,即微革命諸人,而始皇之血胤已將盡矣。 乃竭億兆之血淚,欲剚刃其所愛而不可得者,不動聲色,而其子若女駢死於市,非專制之效曷至此? 蓋立憲國三權鼎立,君主有行政之權,而無司法之權。 殺一平民,必其顯犯法典,經司法者合議其刑,覆審無誤,然後付之司獄,否則雖以君主之詔勅,不能加人以罪也,況於皇子、公主之尊乎? 使秦而如今之立憲國也,君主之命亦必以法典限制之,越法典者無効,又何至以一宦官,得假其命令以殲其嗣哉? 是故始若爲民,終以自全者,立憲國也;初若有利,繼以自禍者,專制國也。 始皇恐民權盛而君位不克世守也,其所以保持其君權者無不至,而不知人即以其君權殺其子女,作法自斃,其始皇之謂乎! 始皇以一秦而滅六國,胡亥以天下而不能敵漁陽之戍卒,兵甲之堅,將帥之武,擧不始皇時若耶? 陳勝、吳廣、劉邦、項羽之儔,其智識力量,皆超於六國之君若臣耶? 殆皆不然也! 當日六國之所以虐其民者亦如秦,民未習聞國民之主義,以爲特君主之奴隸耳,相率而服從强者;及見秦之虐更甚於六國,卒所以怨六國之君者而鍾於一秦,故一夫發難,四隅響應,如爆發物然。 始皇滿實其藥,而特以導火之線授勝、廣,豈勝、廣之力哉? 始皇使之也。 吾觀於趙高之所以朦蔽二世者,而歎專制君主爲臣下所愚,古今一轍也。 蓋專制之君主不欲分權於民,而己身又欲行樂,憚執國事,於是暗以其權與之近倖;迨至大權已去,則身命隨之,二世未伏國民之誅,而先死於趙高之手〈趙高欲專秦權,恐羣臣不聽,乃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耶? 謂鹿爲馬。」問左右,或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羣臣皆畏之,莫敢言其過。 高前數言關東盜無能爲,及沛公已破武關,二世使責讓高,高懼,使其婿咸陽令閻樂弑二世於望夷宮〉,此之故也。 豈必待子嬰之素車白馬,而始知秦之不祀哉? 嗟乎! 嗟乎! 始皇欲遺其業於萬世,不三世而亡。 世之欲以專制保其君統者,可以返矣! 第三節 革命後之影響有國民之革命,有英雄之革命。 革命而出於國民也,革命之後,宣布自由,設立共和,其幸福較之未革命之前,增進萬倍,如近日泰西諸國之革命是也。 革命而出於英雄也,一專制去而一專制來,雖或有去舊更新之實,究之出於權術者多,出於真自由者少,或則羣雄角逐,戰爭無已,相持至數十百年,而後始底於一,幸福之得,不足以償其痛苦,中國歷來之革命是也。 秦末之革命,爲國民革命乎? 抑爲英雄革命乎? 其始也,殆爲國民革命,敎育未普及,程度不相等,野心家利用之,而其結果,遂至爲英雄革命。 何以謂始爲國民革命也? 革命而出於少數人之意見者,可謂之非國民之革命;革命而出於多數人之意見者,可謂之國民之革命。 勝、廣發難,未數月而遍及天下,孔鮒以先聖之裔,抱器相從,義軍所指,曾無抵拒,則非出於少數人之意見明矣。 既非出於少數人之意見,則亡秦之功,不得以歸之陳勝、吳廣、劉邦、項羽,而必以之歸於多數之共亡秦者;吾故曰,其始也,殆爲國民之革命。 顧一變而爲英雄之革命,復見六國之紛爭,重來楚、漢之劇戰,使丁壯苦於征役,老弱罷於轉輸,必數載而後已者,又何也? 其原因誠有非數言可了者,語其大端,則由於當時未聞共和之說,但存君主之制。 夫既同時並起,勢均力敵,孰甘爲之下者? 勢必互相角逐,非羣雄盡滅,一雄獨存,生民之禍不得已也。 故陳勝之起,即自立爲陳王,未幾而武臣自立爲趙王,田儋自立爲齊王,秦未滅而皆有帝制自爲之心矣。 甚至張耳、陳餘以刎頸之交而相攻。 沛公入關,即遣兵守凾谷,爲劉、項交惡之始,卒蹶項而殪之,朝同盟而夕仇讐,是豈非利害不相容耶? 以數私人之競爭,而流無數國民之血,吾於是而知革命不可出於功名心,惟當出於責任心也。 勝之隴上輟耕,而歎息於富貴。 邦、羽之縱觀始皇,或欲取而代之,或以爲大丈夫固當如是。 故知非出於責任心而出於功名心也。 夫出於責任心者,功不必自己出,利不必自己居,目的苟達,則奉身而退,無所私焉;出於功名心者反是。 使邦、羽而出於責任心也,擇一人而君之,皆爲之臣可也;不然,以天下爲公,聽民之所選擇亦可也。 項、劉相協以獎中國,惠元元,則斯民之康樂安强,可立而俟也。 元氣已復,民力已充,更用之以向於外,以劉居守,以項爲將,奉揚聲威,廣宣王化,則辟疆萬里,垂庥億載不難也。 顧計不出此,拔山蓋世之氣概不施之於犬羊,而施之於同胞,致使生靈塗炭,匈奴坐大,始皇所辛苦經營之地而仍失之〈始皇收河南地爲縣,匈奴遠徙。 至楚漢之際,仍爲匈奴所得〉。 匈奴乘中國之敝而入,數千餘載,常受其患。 是故以人道論,則吾不能不恕劉、項而惡始皇;以民族論,則吾甯予始皇而斥劉、項也。 幸匈奴當日尚未如今之列國也,非然者,兩雄相逐於中原,匈奴乘隙而收漁人之利,其堪設想乎? 故中國今日而革命也,萬不可蹈劉、項之覆轍;而革命之範圍必力求其小,革命之期日必力促其短;否則亡中國者革命之人也,而豈能遂其家天下之私心耶? 夫人羣,進化者也。 吾誠不能以今日之文明革命苛責古人,而亦不願今日仍有私人之革命,而無國民之革命,故不惜齗齗致辯也。 第四節 國民之小康與漢祖之政策《詩》曰:「民亦勞止,迄可小康。」中國古來君之所以綏其民,下之所以要其上,皆不外消極之方法,從未有持積極之方法者,況於暴秦之後,而有人焉,輕其負擔,減其束縛,有不感激涕零者乎? 史稱漢高寬仁大度,除秦苛法,天下歸心,大業以立,樹四百年有道之長基者,端於此是賴。 抑知漢高果爲寬仁大度之人,而能除秦苛法者耶? 他勿論,挾書之律,誹謗之誅,夷族之法,終漢高之世未嘗去也。 民之所獲自由者有幾? 胡亦饑者易爲食,渴者易爲飲之類耳。 夫以始皇、二世之橫征苛役,淫刑以逞,以漢高較之,仁暴自相天壤。 譬如炎暑行沙磧之中,苟有蔭庇,皆走就之,雖爲惡林,不暇顧也。 漢高之得寬仁大度之名者,亦猶惡林之在沙磧中也,使遇今日之國民,則必起第二次之革命也。 吾觀漢高之用心,一始皇之用心也,其所施之政策,陰師之而陽反之,特異其術耳。 始皇以嚴覈而敗,故易之以柔緩;始皇以苛碎而亡,故易之以寬大;矯其失而非出於性也。 不然者,彼於勳戚故舊,誅戮無所假,猜忌無不至,而獨能有愛於民乎? 始皇恐啓紛爭,改封建爲郡縣,子弟功臣,無尺寸之土;漢高懲秦孤立,大封同姓爲諸侯王,自其表面上觀之,立於正反對之地位也,自其居心論之,則若合符節也。 何也? 皆欲以保其一家之私產也。 故政策苟不關係於國民者,無劣優之可分,無得失之可論。 世人每於封建郡縣,詳論其優劣得失,其亦不思之甚也。 始皇、漢高相異之大點,在於始皇燒詩書,而漢高求詩書,吾以爲此漢高之大作用也。 夫禮,非僅朝儀也,漢高於他之儀制闕焉不講,而首命叔孫通創朝儀,以定皇帝之貴,嚴堂陛之辨,其求詩書也,度亦猶是耳,有利於君權者存之,其不利於君權者仍禁之。 始皇之燒詩書,以極迂濶之手段愚民,故不三十年而消滅;漢高之求詩書,利用詩書以愚民,二千年尚保其薪傳。 始皇之政策在一時,漢高之流毒在千古矣! 綜而論之:始皇之惡在剛,漢高之惡在柔,心術之光明,度有不始皇若者。 始皇有征匈奴、辟疆土之功,而漢高貽和親之辱。 據此而論,漢高之罪,浮於始皇矣。 至於論專制之宗法,則吾寧祧始皇而祖漢高。 世之識者,或不以予言爲謬乎? 发布时间:2025-04-17 14:55:3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