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國朝正編撮要卷之二 内容: 世祖高皇帝壬戌,嘉隆元年〈清嘉慶七年〉五月庚午朔,設壇于安寧之野,合祀天地,以建元告。 辛未,祗告列聖。 禮成,帝御殿,受朝賀,建元嘉隆,大赦國內,恩典凢六條。 自是告諭命令皆用詔,中外章疏皆用奏。 帝與群臣議,通使于淸。 以鄭懷德爲戸部尚書,充如淸正使;吳仁靜爲兵部右參知,黃玉蘊爲刑部右參知,充副使;齎國書、品物,並將所獲淸人錫封西山册印及齊枙海匪莫觀扶、梁文庚、樊文才等,乘白燕、玄鶴二船,駕海由廣東虎門關投遞。 總督覺羅吉以事轉達。 淸帝素惡西山無道,又招納莫觀扶等抄掠洋外,久爲海梗。 至是得報,大悅,命廣東收觀扶、文庚、文才等誅之,而畱懷德等于省城,供給甚厚。 帝將大舉北伐,檄諭北河軍民,凢六條。 大閱水步兵諸軍,申軍政八條。 命阮文張領水兵,黎文悅、黎質領步兵前發。 命國叔郡公尊室昇與都統阮文謙、參知阮登佑畱京居守,聽得便宜行事。 車駕發京師,皇四子從。 六月庚子,駕至河中營駐蹕。 水兵入會統海口,攻賊董理阮文慎,大破之。 歩兵進乂安鎮,獲阮岳之子麟,乘勝直抵仙李堡〈屬演州府〉。 賊都督意率部曲以降。 乂安一路無敢抗王師者。 癸卯,駕至乂安鎮城駐蹕。 賊少尉鄧文騰、都統陶文虎引雄象七匹詣行在拜降。 前道軍進取淸花,擒獲阮文惠之子督鎮光盤。 董理阮文慎與其部曲副都統制武允文等擒賊少傅陳光耀于乂安上道。 庚戌,車駕發乂安,命鄧陳常畱鎮。 徵乂安丁田、關津、產物諸稅,以充軍餉。 癸丑,駕至淸花,歷觀山川形勢,召布衞鄉老,問以黎廟故事。 黎氏尊族多持牛酒拜賀。 帝慰勞遣之。 午舍社〈屬農貢〉民范玉璞、范玉瑞捕獲賊司徒武文勇及其黨三人,解詣行在。 命鎮禁之。 緩淸花兵徭租稅。 諭曰:「淸花,湯沐邑也,根本之地,撫養當先。 特準緩之。」丙辰,駕至淸花外鎮,發庫錢,分賜諸軍。 命范文仁畱鎮。 丁巳,駕至山南上鎮〈今屬河內省〉,命副將阮廷得畱鎮。 庚申,駕至昇龍城〈卽今河內省莅〉。 阮光纘先棄城走,與其弟光垂等渡珥河。 至昌江〈屬北寧〉,駐壽昌寺,村民謀劫之。 光垂自縊死,光纘與光維、光紹、文用、文賜俱爲村民所執,檻送昇龍城。 西山悉平,盡有安南之地。 帝駐蹕于昇龍城,御敬天殿,群臣朝賀。 以北河大定布告中外。 議遣文武諸臣分理北城諸鎮,置鎮守一,協鎮、參贊各一。 召阮文誠詣行在。 誠於諸軍中稍知書,識治體,故特召之。 七月,頒乂安以北諸鎮銅章,召鄧陳常赴行在。 命黃曰纘領乂安鎮守。 詔諭黎舊臣及鄉貢士人等。 詔曰:「頃者,僞賊于常,天地否閉。 其間多有韜晦,不凂僞官,抱德懷才,葢有所待。 豈可草木俱朽,宜轉相報告,咸詣行在,聽由掌前軍阮文誠、礼部鄧德超、贊理鄧陳常、參知范如登、學士阮�等,以次引見。 朕觀言試功,隨才錄用。 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 協念分猷,共成政道。」由是,北河隱逸者多出効用。 錄北河忠義諸臣。 從前有殉義捐軀者,聽子孫以事陳奏,量與卹典。 命擇鄭後,主鄭祀。 免北城、乂安、淸花外鎮是年夏稅。 帝以武功甫定,民瘼未蘇,特命蠲免夏稅。 納過者,冬除之。 惟海陽生靈殘弊尤甚,冬稅亦免。 海陽鎮臣奏言:「文廟舊有祀田四十餘畝,請蠲其租,以供祀事。」帝允其奏。 帝親謁黎太祖廟。 宋福樑、阮文雲討賊匪于萬寧洲,破之,斬獲黨夥甚眾。 尋令安廣俘送于淸。 帝以西山賊旣滅,移書于淸兩廣總督,問以邦交事宜。 遣僉事黎正畧、陳明義候命于南關。 命平定、富安立功臣廟。 平定建廟二,一在城內八角樓前,祀武性、吳從周及陣亡二百六十人;一在施耐,獨祀武彝巍、宋曰福及廣義陣亡六百十九人。 富安建廟于虬蒙𡿊嶼,祀枚德議及柿野陣亡五百二十六人。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黎族、鄭族與黎文武舊臣、藩酋等上表勸進,請正帝位。 帝謙讓不受。 阮文誠進貞觀政要十卷。 〈帝好觀古史,嘗稱唐文皇致治之美,法度可觀。 故誠以是書進。〉定詞訟條例。 命廷臣參酌黎洪德刑律,定爲十五條。 定揀兵制。 京北、山西、海陽、山南上下、淸花外諸鎮,七丁取一;宣、興、高平、諒山、太原、廣安六鎮,十丁取一;以昇龍附郭雜役繁多,免之。 九月,封黎後黎維爲延嗣公,給祀民〈一千十六人〉、祀田〈萬畝〉;黎後各支並免兵徭、身稅。 給鄭族祀田〈五百畝〉,令鄭楈監其祀;又免族人〈二百四十七人〉兵徭、身稅。 賜故黎開國、中興諸功臣子孫饒廕。 置北城諸鎮督學。 帝將回銮,以阮文誠爲北城總鎮,賜之勅印,內外十鎮皆隸焉。 又置北城三曹,命戸部阮文謙、兵部鄧陳常、刑部范如登領之。 參從、總鎮臣裁辦。 車駕發昇龍城,諭阮文誠曰:「北城之事,悉以委卿,卿勉之。」誠拜受命。 十月己亥朔,駕至淸花,謁天尊山陵廟。 〈天尊山肇祖庙。〉癸丑至京師。 丁卯,帝親謁太廟。 旣,乃謁慈宮慶安。 開宣光、興化金銀銅鉛礦,命土目麻允畋、黃峯必、琹因元等領之,以來年起徵。 嘉定饑。 詔畱鎮臣發倉粟貸之。 十一月,大告武成。 癸酉,祭天地神祗。 甲戌,獻俘于太廟。 阮光纘兄弟並耀、勇等各盡法處治。 賞水步諸軍,優給退休諸功臣。 〈與望閣者,月給錢粮。〉戊申以後、庚申以前,分三項給與有差。 以參知黎光定爲兵部尚書,充如淸正使;僉事黎正路、東閣學士阮嘉吉充甲乙副使。 先是,旣克北城,移書兩廣總督。 督臣以事轉達。 淸帝令復書,言我國旣撫有安南全境,自應修表,遣使請封;其前使部鄭懷德等,令轉往廣西,俟請封至,齊進燕京候命。 路等以聞。 帝命光定等齎國書、品物往請封,且請改國號爲南越。 命北城修行宮、使舘。 蠲减嘉定租稅,减平順、平和諸營五年身稅十之二。 北城奏言諸鎮隱漏田地、洲土者多,請令社民徵寔其數,有欺隱者,聽鄰邑徵之。 帝允其奏。 十二月,北城臣奏言北河經亂,民多流散,兵有缺額者,管官往往責之鄰邑充給。 以故流民田土,鄰邑每占耕以取償,請當釐革其弊。 帝乃命地方官明立界限,分給耕徵,而復其租。 癸亥二年正月,命水軍演掉法,帝親御觀之。 自是歲首出兵,永爲例。 〈明命十年,改爲祭旗纛禮。〉鑄大銅礟九。 〈以四序五行爲號。〉及工竣,銘以誌之。 〈嘉隆十五年,命名爲神威無敵上將軍。〉閱選廣平以南諸營。 諭之曰:「閱選之法,汰老續壯,辨別稠稀。 國家自有常典,爾等各宜奉公守法,務要公平,以稱所委。」設壇于安寧之野,合祀天地。 命禮臣詳考郊禮,酌議行之。 罷醮祭。 故事,歲以春首,設壇醮祭。 帝謂醮祭甚無謂,宜革其陋。 罷之。 築昇龍城。 命諸營鎮各立文廟。 二月,械送僞尚書吳壬、藩輝益、阮嘉璠于北城。 城臣議以爲僞官,首免,有明詔在,請寛壬等一死,鞭以示辱。 令數其罪于奉天府學堂笞之。 壬伏笞死。 定租庸稅法。 詔曰:「家足不在逃稅,國足不在厚斂。 我朝太王肇基以來,起科之法,不桀不貊。 田有三等之分,戸有正客之別。 葢以地之肥瘠不齊,人之貧富不一,故隨項徵收,以爲差等也。 西山煽亂,蔑棄舊章,以爲民田一等二等者少,三等者多。 乃不分等第槩徵,每畝租粟三十五升。 至於身庸稅錢,亦不分正户、客户而併徵之。 暴斂橫征,莫此爲甚。 數十年來,民被其虐。 朕今克復輿圖,車書混一,洞知民瘼,剗革弊端,特令廷臣從寛酌定。 俾民有正供,國有定賦,永爲常典。」减乂安以北是年田租。 乂安、淸花內外,北城內五鎮,租粟减五鉢。 外六鎮半之。 三月,營建都城。 命監城阮文燕于富春舊都城外四靣標度而加廣之,帝親定城制,發諸軍營築。 北城阮文誠、阮文謙、鄧陳常、范如登等上疏言:「發政施仁,必自分田制祿始。 田制行,則官有常祿,民有常產,自無豪右兼幷之患。 請先下詔文,諭以革故鼎新,本欲爲生民計。 又量减租庸,以示恩俾。 民心悅服,然後舉行。」所有條陳凢三條:一曰正田籍,以便均給;二曰覈丁籍,以詳民數;三曰擇賢才,以授職。 疏上,詔報城臣曰:「卿等所陳,非爲不可。 惟今戎功甫定,國事方殷,朝廷行事,須有緩急之序。 朕將徐議,次第行之。」四月,定北城稅場條禁。 城臣奏言:「向來稅場徵輸,吏胥戶蠹役因緣爲奸,民被其害,而國課每至不足。 請明示條禁,以祛夙弊。 凢冬夏雨徵,各以二月完歉。 民人輸納,以二十日爲一期。 其額外濫收、私索並禁。 該徵庫子,有受券私賣托故畱難者,罪之。」帝可其奏。 南掌求內附。 先是,興化譯遞南掌葉書,言南掌與萬象約,同舉兵攻芒扞,誘興化十二洲與之協力。 北城臣以事聞,且言南掌界居絕域,萬象臣事本朝,未可全憑譯語遞啓邊釁,請令興化鎮臣委人偵探,且移書南掌,宣示朝廷威德,以觀動靜。 帝從之。 至是,南掌使柰開等奉書,請由寧邊州入貢。 詔北城厚款其使,報書許之。 黎文悅攻石璧蠻,破之。 下詔獎賞。 五月,定廷議例,武自副將以上、文自參知以上,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凡四日,會議于右廡;凡百司庶務不能决者,商同裁理。 至如關重事體,亦當酌議,然後奏裁。 申定賣買公田土條禁。 舊制:公田公土,聽民均給,私賣者罪,民人皆被其利。 自西山之亂,舊章隳廢,民間率多換公爲私,亦有藉以公役雇賣者。 帝思革其弊,敕定:凡諸社民公田公土,皆不得私相賣買,違者罪;誤買者,失其原錢;如有因事許借耕爲社村公用,只以三年爲限,過者從重論;訴告得寔者,賞以一等田一畝,耕作三年,限滿還民。 北城臣奏言珥河水勢衝激,堤多决潰,請雇民修築,以禦秋潦。 從之。 北城戸部阮文謙入覲,因言:「西山銀幣,多雜鉛錫,至有分兩不稱者。 嗣有鑄造刻字,以示信。」帝然之,命北城圖家陳平五爲中平侯,凡公私金銀錠,得中平誌印,乃聽通用。 售好巧者坐。 六月,紅毛遣使來獻方物,請于廣南之茶山構立商舖。 命却其物而遣之。 其後會商重等再三奉書邀請,皆不允。 〈會商重,紅毛官名。〉七月,北城大水,堤潰。 詔城臣分行賑給,又察勘田禾傷損分數以聞。 八月,黎文悅之父黎文檖入見。 帝慰問之曰:「悅有弟幾。」對曰:「五人。」曰:「有子乎。」對曰:「悅弟豊有二子。 其長名燕,悅以爲子。」帝曰:「兄弟之子,猶子也。 悅有後矣。」因與談故事良久,賜衣巾遣還。 〈悅弟文豊,以武功。 明命五年卒,贈少保,謚壯毅。〉帝議北巡。 辰淸遣廣西按察使齊布森來宣封。 車駕發京師,至廣平。 布政州饑,發倉米賑之。 駕至乂安,駐蹕于河中行宮。 敕所在民修築官路,每一萬五千丈,給米一萬方。 賑乂安饑民,又緩徵是年別納稅十之五。 敕乂安以北社民有疾苦冤屈者,聽詣行在陳奏。 禁刁滑,抑豪彊。 有私置名色者並禁。 〈通縣通處之類。〉駐蹕于乂安行宮。 宜春人阮公著條陳十事。 命吏部詳閱以聞。 改乂安別納鉄木稅例。 舊制:別納鉄木二十四社村,歲收鉄木板人各一片,長三十尺。 至是,民稅重,求减。 乃令改納鉄木,以前畱欠板稅亦免焉。 車駕發乂安,駐蹕于淸花行宮。 命鄧德朝詣原廟謁告。 詔以嘉苗外庄爲貴鄉,宋山爲貴縣,置屬隸民,奉守原廟祀事。 十月庚午,御舟發梁江。 癸酉,幸浴翠山〈屬寧平〉,觀覽形勢,命以山南下望瀛、大安二縣隸淸花外。 丁丑,駕至昇龍城行宮。 命北城官吏士庶條陳堤政利害。 詔曰:「興利除害,政之所先。 準古參今,理惟其當。 爾地方沿河諸縣,從前創立堤條,以防水潦。 因循旣久,每於潦候决潰,田禾浸没,人畜亦被其害。 爾等或生于其地,或官于茲土,地勢人情,在所諳熟。 其築堤毀堤,孰利孰害,聽各陳所見,言可底行,卽有旌賞。」帝幸琤�〈屬淸池縣〉,觀堤路。 吏民上封事,有言築堤,言毀堤,紛紛不一。 乃命户部阮文謙遍往諸堤路,視河流曲折、水勢分合,繪圖以進。 開北城鑄錢局。 以該奇阮文安爲監督,黎維達副之,令貨工人等各辦私銅起爐,依新制錢樣鑄造。 私鑄盗鑄者禁。 錢文有濫薄駁雜者罪之。 帝謂群臣曰:「今方鑄錢,而銅價騰湧者,皆由小民嗜利括買所致。 誠欲禁之,必得其要。 夫市銅於下,則銅貴;斂銅於上,則銅賤。 此必然之理也。」乃敕:嗣凡有紅銅雜銅,並聽于鑄局兌買,毋得私相賣買。 又令監督炤在局諸爐,或無私本錢,聽領官錢買鑄;成錢後登納,收外附錢。 十一月,置歷代帝王廟夫。 以所在社民充之。 命乂安以北諸鎮,各按鎮莅形勢繪圖以進。 十二月,鎮寧佋內求內屬,率其黨奔茶鄰。 〈卽襄陽。 辰蛇剛爭立。 內乃酋長佋撑之子,不服,故奔。〉命乂安鎮臣發米給之。 甲子三年正月,帝駐蹕于昇龍城行宮。 淸使齊布森至南關。 初,帝復遣黎光定等請封,又請改定國號書,畧言:「先代關土炎郊,日以浸廣,奄有越裳、真臘等國,建號南越,傳繼二百餘年。 今掃清衛服,撫有全越。 宜復舊號,以正嘉名。」清帝初以南越與東西粵〈卽今兩廣〉字靣相似,欲不許之。 帝再三復書辨折,且言:「不允,卽不受封。」淸帝恐失我國意,遂以越南名國,來書言:「從前撫有越裳,已稱南越。 今又得安南全境,循名責寔,自當總前後所闢疆土,肇錫嘉名。 其定以越字冠於上,示我國承舊服,而克繼前徽;以南字列於下,表我國拓南交而新膺眷。 命名稱正大,字義吉祥。 且與內地粵舊稱逈然有別。」至是,淸帝遣布森賫告敕國印來宣封,又賜綵緞諸品物。 帝聞報,命張進寶、鄧陳常充關上候命使,又令廷臣遴員分,直候接。 癸卯,邦交大禮成。 帝御朱雀門,皇親、百官扈侍。 淸使至,詣敬天殿行宣封禮。 禮成,從容款茶而退。 森辭歸,命候命臣護送出關。 以黎伯品充如清正使,陳明義、阮登第充甲乙副使,齎書、品物致謝。 〈黃金二百兩,白金一千兩,絹紈各百疋,犀角二座,象牙、肉桂各一百斤。〉且進癸亥、乙丑二貢。 辛亥,回鑾。 車駕發昇龍城。 乙卯,駕至淸花,謁原廟。 修旧籍。 詔修北河諸鎮田籍。 詔曰:「田以籍定,稅以田差。 籍不定,則稅不均,非先王差定貢賦之意也。 其令民田,夏秋畝篙天寸坐落處所,各寔其數,登于籍。」定北河諸社民鄉黨條例。 詔曰:「國者,鄉黨之積也。 由鄉而國,化民成俗,王政所先。 近來敎弛政衰,鄉無善俗。 沿襲旣久,汨没愈深。 凡飲食之節,嫁娶之禮,塟祭之儀,神佛之奉,多有喻閑僭禮。 豪目藉以朘削,窮民積至流移。 職此之故,今參酌損益,裁過就中,以爲鄉黨定例。 葢欲釐革弊源,偕之大道也。 塟祭神佛,各有條禁。」遣昭內歸鎮寧。 萬象書言:「土人皆不附蛇剛,而願立昭內。」命乂安量給口粮而遣之。 二月戊辰,車駕至京城,謁太廟,詣慈宮慶安。 建國號曰越南,以事告太廟。 鑄六部印。 三月,廣平以南旱。 蠲减是年租稅有差。 命北城製衡夬方升斛。 〈刻字爲信。〉呂宋饑,乞糴于嘉定。 帝令糴之米五十萬斤。 移建黎廟于淸花。 原廟在昇龍,黎族請移于布衞。 命清花鎮臣僦民修之,以布衞民一百人爲廟夫。 頒學規于諸營鎮,命參知阮世直、國子監阮曰鷹選定制義策問新式頒行之。 給大尉國公武性祀民二百人、祀田三百畝,令其子廉監守祀事。 四月,砌築宮城、皇城,命阮文張、黎質董其役。 求民間藏書。 延河人黎維淸以其父黎貴惇〈故黎榜眼,學問博洽。〉所著雜錄六卷、群書自辨二卷來獻。 定均給公田公土例。 〈以豪右侵奪,分田不均,議定自一品至九品故而寡婦口分有差。〉命黎文悅、黎光定束廣義兵民爲十堅奇,均以土著人,使自爲守,以禦惡蠻。 六月,命禮部議定顯忠祠列祀一千十五人,送畱鎮臣製牌位祀之。 移建清化、乂安鎮城。 帝北巡,歷觀地勢,以壽鶴〈社名,屬東山縣。〉爲清花鎮莅,安場爲乂安鎮莅。 至是,發民營築之。 〈清化原在揚舍,乂安原在勇决。〉八月,黎主棺櫬至自清。 命城臣治棺,賜錢米,以兵護送,歸塟淸花。 從亡黎臣以柩歸,卹以錢布,給諸其家。 旌表黎宮人阮氏金。 氏,京北良才人,赴喪慟哭,飲毒自盡。 詔賜扁額,建石碑于其鄉,銘曰欽賜安貞殉節阮氏之門。 給墓夫二人、田二十畝,令黎族監其祀。 十一月,帝以嘉定爲南陲奧區,令凡租粟所入于鎮倉,畱貯以廣儲積。 惟歲揀御粟一千方,漕運以進。 十二月,諭曰:「營鎮皆有學官,惟歸仁未設。 今可擇人充補,使陶淑多士,以振文風。」乃以鄧德輝爲歸仁督學,兼課覈廣義、富安士人。 給禮部吳從周祀民五十人、祀田七十五畝,令其養子從光監守祀事。 管龍飛大號船阮文勝進大西算法、天旨明要論各一卷。 給淸花招討使丁達,表乂安招討使武元諒祀田。 元諒妻黃氏欣,亦別給祀田十畝。 乙丑四年正月,定廣平至富安正户、客户例。 詔曰:「爾諸地方,經亂以來,人民四散。 聞有附籍受稅與正户同,而所在社民,往往以客户擯斥,殊非王土王民之義。 今天下大定,民籍所當釐正。 特準凡家居寓居之人,已著癸亥年選簿者爲正户,田土、口分、身庸稅額,一如正户例。 甲子年以後新寓者,仍爲客户,依例納稅。」定勘報田禾損傷例。 旱潦蝗虫,卽於未穫府縣親行履勘。 鎮臣委履勘,以十日爲限,具修奏册,寔其分數以聞,量與蠲免。 報不以寔及諱灾者,其罪同。 二月,召黎舊臣黎維𥙔、鄭憲、李秉道、阮佑�來京。 𥙔等從黎主出亡十六年,備極艱苦。 帝嘉其義,召見,賜坐,慰問良久,厚遇之。 尋授憲、秉道爲侍中,�爲該奇。 四月,築京城,發在京及諸省兵民充其役,優給錢米。 〈病者,給藥治之。〉定徵收租稅程限。 廣平至平順歲一徵,以四月起,七月畢。 乂安至清花外歲兩徵,夏稅四月起,陸月畢;冬稅十月起,十一月畢。 又戒督徵者,毋得額外誅求,違者罪之。 五月,定乂安以北流民復回領徵田土例。 詔曰:「諸地方民,久苦西山苛虐。 今干戈甫定,綏輯未遑,流散者未盡回復,情在可憫。 特令自壬戌前流民田土,業許官軍耕作者,今宜停罷。 俟流民回復管業,免其租稅並揀兵,自今年至丁卯,猶未回復,聽別社民人先徵者得。 今年建簿,次年納稅揀兵,自癸亥以後流散者,其田土仍聽官軍耕作。 俟回復,然後給還。 租稅兵丁,亦以次年起科,不在蠲免三年之例。」六月,減平治、南義、平定別納產稅。 詔曰:「修築京城,別納之民亦在應役。 其減今年額稅十之五,示朕均惠,俾無向隅。」七月,命諸地方,歲以四月修管理兵丁執憑簿,歲底修丁田銷送簿,甲乙各二本,如期送部究閱。 〈執憑屬兵部,銷送屬户部。〉帝與群臣論民事,曰:「嘉定道里悠遠,自今如有荒歉,卽由鎮臣發倉粟賑之,然後奏聞。」八月,追謚東宮元帥郡公景爲英睿皇太子,建園寢于葦野。 賜國初功臣墓夫、祀田。 〈尊室溪、尊室協、陶維慈、阮有鎰、阮有鏡爲功臣上等,廕授隊長一人、墓夫六人、祀田十五畝。 一等、二等、三等各有差。〉閏八月,命刑部清理滯獄。 命群臣議定律令。 九月,廷臣請建太子。 諭曰:「皇子皇孫尚幼,朕方委師傅薰陶成德,然後擇其賢者立之,未爲晚也。」十月,命鎮臣通飭民間,債錢但以一本一息爲限。 〈違禁及負券皆有罪。〉十二月,賜功臣從祀太廟。 〈尊室七人、功臣六人。〉丙寅五年正月,群臣復上表勸進,請正帝號。 從之。 命禮部蠲吉,鑄金冊。 二月,初建南郊壇。 三月,建社稷壇,以春秋二仲戊日致祭。 四月,命尊室諸系八歲以上十二歲以下志學者,加給月粮,入國學堂肄業。 定文武品服。 諸地方府縣有爲民所控者,上司往往拘問。 帝聞之,諭曰:「府縣有社民之責,一爲民所控,不分輕重,遽加縲絏之辱,安能表率吏民乎。 自今府縣員如有被控,上司但命過堂質問,情理輕者發落,重者聲參,不可輙加械繫。 事有當催者,差人亦不得枯勢凌慢。」五月乙未,卽皇帝位于太和殿,以土德王,色尚黃。 〈下詔布告中外,恩赦八條。〉定朝儀。 〈以朔望日,設大朝于太和殿,初五、初十、二十、十二、十五等日,設常朝于勤政殿。〉議改北城諸鎮常行簿。 〈故黎丁籍,生者不計,死者不除,謂之常行簿。〉初,帝欲改造丁籍,問黎舊臣阮𤨠,𤨠以爲未可。 鄧陳常入朝,帝問之,對曰:「聖之於民,可與成終,不可與慮始。 革俗以漸,乃爲治之要也。」帝曰:「然。」六月,追尊○○○列聖帝后徽號。 七月,改定乂安以北流民復回蠲免租稅例。 詔曰:「凢流散始回之民,其流散自壬戌以前,免租稅三年;癸亥以後,不在此例。 第念斯民久被西山苛虐,積成彫耗,或重以天災旱潦,馴至漂流,皆勢非獲己。 其議今年以前,諸流民成案,不抅去年所定年限,悉令招集,使之歸鄉里,治產業。 如回復在乙丑、丙寅二年,自是年至己巳年租稅並免。 丁卯回復者,亦免丁卯、戊寅、己巳三年租稅。」八月,暹羅遣使來獻戰船三艘,嘉定畱鎮臣以聞。 命送其使來京貼拜,厚賜遣還。 九月,定徵收試粟例。 〈先以一斤試水浮二勺爲限,過者不收粟粒,浸濕亦不收,試粟還民。〉十一月,蠲北城諸鎮流民逋稅,令所在勞來安集。 一統輿地志成。 先是,帝命兵部尚書黎光定稽考通國圖籍,自京師以南至河僊,北至諒山諸城營鎮,凢山川之險易,路數之遠近,疆域之界限,河海之源委,以至橋梁、市店、風俗、土產,一一登載,釐爲十卷。 書成,光定奉表以進。 丁卯六年正月,初卜郊。 先期欽天監以二月三吉日奏。 正月中旬,命官卜之。 〈用白金神珓錢一,覆一邱者吉。〉郊前三日正日,禁理刑及屠宰,永爲例。 定望閣陣亡、病故功臣五等,給墓夫有差。 孤寡妻子給錢米,年長者,廕授閒職。 二月,命北城揀諸局匠一百餘人來京應役。 命增造戰差船一百艘。 定鄉、會試。 以本年鄉試,來年戊辰會試。 尋以文學尚少,停會試。 乂安鎮臣奏言別納鉄木民,採納龍脇骨,多不如式,請折收,以便民。 許之。 辛卯,郊祀天地于南郊,奉嘉裕皇帝升配。 禮成,回鑾,告廟如初。 命北城內五鎮及懷德府改修戸籍,凡丁口自十八歲以上至五十九以下,列爲寔納。 六月,皇太后七旬慶節,諸鎮文武各一人來京祝嘏。 黎、鄭後請詣京稱賀,許之。 定鄉試。 定鄉試法,中四場爲鄉貢,中三場爲生徒,俱復其身。 鄉貢頒冠服,賜宴,謂之鹿鳴宴。 九月,真臘來請封。 封匿禛爲高蛮國王,定三年一貢。 〈以是年爲始。〉十月初,開乂安以北鄉試科。 取鄉貢凡六十二人。 戊辰七年正月,帝以嘉定地勢廣大,命廷臣詳議經理,以壯封守。 乃改嘉定鎮爲嘉定城,藩鎮營爲藩安鎮,鎮邊營爲邊和鎮,鎮永營爲永清鎮,鎮定營爲定祥鎮。 復命黎文悅督勦惡蛮。 辰蛮人苦副管奇黎國輝苛索不已,故相聚謀反。 悅探得其狀,執國輝,奏斬之。 蛮眾多降。 二月,建文廟。 以隆湖舊廟窄狹,乃卜地于安寧移建之。 以舊廟爲啓聖祠。 五月,廣德、平定、富安旱田多損,諸營臣以勘案上。 群臣議以十分損四減二、損五減三、損六減四、損七減五、損八減六、損九減七、盡者全免。 帝特準損七以上者悉免之,餘如議。 北城群盗畧平。 城臣以諸道官軍討賊,前後凡三十餘戰,第其功狀,分爲四等,以冊上。 賞錢三萬緡,命城臣差給之,陣亡者賜卹如例。 北城又奏言匪徒滋事,山南下、古薛、同□、安渭、麗寶四社,海陽古齋、奇偉、錦溪、富溪、經溪、紫堆六總有偵賊以報官,有出粟以助軍,皆好義急公,望加恩賞示勸。 帝可其奏。 先是,北城群盗假以尊黎爲名,愚民多爲所惑。 阮文誠令陳宥作點迷曲,詞用國音,以曉示之。 城轄民有作訴屈曲,歸之官吏貪冗,所以致盗。 誠復令所在廣行開諭,於是人情始安。 閏六月,命自今閏月朔望免設朝。 浚楊春江。 帝幸觀之,賞弁兵錢。 七月,築河貯〈坊名,屬富祿縣〉堰。 以地近海,鹹水常浸,築堰以禦。 農人稱便。 九月,乂安鎮臣奏鎮倉花鹽水藤日久堆積,聽民代納錢布。 許之。 廣南營臣奏右邦源民歲輸橄欖脂一千斤,請如汗耶源例,每一百斤代納錢五緡。 許之。 十月,命以鄉貢補知縣,且諭以朝廷用人之意,使之恪守官常,慎惜名分。 仍賜品服,遣兵送之官。 自是,縣令之選益重焉。 準定自今問刑衙門,凡諸重案,府縣結擬,地方上司覆讞,刑部審閱。 有異同者,兩上其說。 其情罪稍輕者,所在衙門立早發落,毋得勾提累民。 十一月,乂安饑。 鎮臣奏請緩催逃兵,勘雜、訟問、私債皆從之。 又命免緩徵是年租庸。 礼部奏:向來歲首開寶閱兵,歲季謁陵,臘祭闔寶,俱臨期擇吉,今請定有常日。 準定正月初七開出兵,十二月十三日謁陵,二十四日臘祭,二十五日闔寶。 以來年己巳爲始。 己巳八年正月,置北城堤政,命兵部鄧陳常總理,參知阮克紹參理堤政。 先是,堤政原屬戸曹。 城臣以戸政繁多,恐難兼顧,奏請設官掌其事。 乃以常、紹領之。 建黎聖尊廟。 帝諭:「聖尊平占城,斥地至富安,徙民居之,開拓之功,寔自此始。 從前廟祀,思其功也,當新之,以爲崇祀之所。 置廟夫十人,以富春民充之,春氣以壬日,命官致祭。」北城奏:在城文廟,黎以前以士王、朱安從祀;今惟陛下裁定。 下群臣議,以爲京師文廟,士王、朱安未列從祀。 鎮臣當以京師爲準。 帝從之,復命礼部稽考祀典,士王、朱安俱有祠宇,令所在民守祀事,免徭役六十一人。 建都城隍廟于京城之右,〈正位都城隍,左祀橫山以南諸鎮城隍,右祀乂安以北諸鎮城隍之神。〉廟夫十五人,以富春民充之。 三月,命吏部參知阮有慎充如清歲貢正使。 〈丁卯、己巳二貢。〉四月,修南義、平富、平和官路。 帝以舊路迂曲,命阮黃德、黎□繩而直之,發民修築,緩徵兵,停雜訟。 墳墓支錢,給令改塟。 沿途樹以宜木。 范如登入覲。 上疏具言民病,願倣古巡守之典。 因而省方觀風,興利去害,新其耳目,定其心志,俾皆知一視同仁,無間內外。 因條陳十二事:一曰開經筵以進講,二曰設科目以取士,三曰議刑獄,四曰處重案,五曰置北城都察院御史,六曰給北城揀兵糧,七曰揀義兵,八曰重民力,九曰徵租稅,十曰勘流民,十一曰招集流民,十二曰戒戢關津。 疏上,帝深嘉之。 睿尊皇帝梓宮還自嘉定。 帝議幸廣南迎之,諭廣南吏民曰:「廣南密邇京師,朝廷以爲股肱郡。 自克服以來,省方禮缺,民情幽隱,豈能一一盡達。 今睿尊孝定皇帝梓宮至自嘉定,朕親率群臣迎之。 特命大臣前往爾地方。 民有冤屈者以狀訴,卽由大臣閱奏,以悉民隱。 乘輿至日,官軍民庶,毋得有所進獻。」六月,寧長紹陵。 〈在羅溪山。〉定北城別納產稅程限。 歲分二月至六月爲一限,七月至十二月爲一限,又製給總長社木篆各一,凡承行公務,以此質驗。 七月,廣治三縣常有虎患,發符牌、水波民二百餘人往捕之。 八月,定河僊與暹羅下洲商船稅額條例。 九月,頒堤政條例于北城。 帝畱意河防,命城臣參酌故事以聞。 復令廷臣覆議,定爲條例頒行之。 北城颶風,海水漲溢,海陽、安廣、山南下尤甚。 城臣以事聞,且請派勘議賑給。 詔曰:「待勘後賑,何以救燃眉之急乎。」令范如登、鄧陳常按灾輕重,令所在鎮臣速發倉粟賑之。 十一月,定強盗條例。 凡二次俱得財或一次得財者,皆是故犯,聽先行正法,然後奏聞。 或二次全未得財及初犯一次得財者,具奏候旨。 置尚書。 初置六部尚書。 黎光定戸部,陳文擢吏部,鄧德超禮部,鄧陳常兵部,阮子珠刑部,陳文泰工部。 范如登爲刑部尚書仍領北城刑曹事務。 十二月,河僊鎮守鄭子添卒。 河僊自鄭玖獻地以來,軫念舊勲,使子孫世襲。 及添卒,子公栖、公材尚幼,姪公榆以事下議。 〈榆以統制潘文趙之妾賣于暹。〉乃命該隊吳依儼、參論黎進講權領鎮事,而廕授公栖等爲該隊,以守鄭祀。 給墓夫五十三人,命嘉定城臣以事報于暹。 暹王請寛公榆之罪,使襲其職。 帝不許,令吏部爲書報之。 暹得書,遂止。 蠲減北城內五鎮是年秋田租稅。 以諸鎮或旱或颶風,令戸部炤損傷例蠲減。 庚午九年正月,北城民饑。 先是,城臣以旱潦灾報,命緩催兵,止雜訟,罷工役。 復令議救荒之政。 阮文誠疏請議賑貸以舒民急,禁揀錢以通民用。 帝從之。 定開國、忠節、中興功臣位次。 開國功臣四人,忠節功臣一百十四人,中興功臣三百五十八人。 二月,築金堆、安春二社垻堰。 以海水病農也。 復嘉定舊額兵項、身稅蠲免,與在軍同。 諭:「嘉定舊軍,久勞行陣。 今雖還民,有發卽復爲兵,豈可例同民項。」三月,增賑北城饑民,發粟五萬方,分行頒給。 城臣復奏:天德江口淤塞,雨潦爲灾;諒山使路林莽叢雜,請取饑民開浚剗治,日與之食。 許之。 增置廣平以南至平順諸站夫。 每站一百人,免其兵徭、身稅,從軍項例。 阮文誠自北城入覲,因請以母喪歸塟平和。 帝止之曰:「狐死正丘首,禮也。 肇豊博望,卿之祖貫所在。 何不於此塟耶。」文誠拜受命。 四月,阮有慎自清還,以大暦象考成書進,言:「我國萬全曆,與大清辰憲書從前皆用明大統曆法三百餘年,未有改正,愈久愈差。 清康熙年間,始參泰西曆法,彙成是編。 其書步測精詳,比之大統愈密。 而三線八角之法,又極其妙。 請付欽天文生考求其法,則天度齊而節候正矣。」帝稱善。 五月,以北城諸鎮比年饑饉,緩是年鄉試。 自是六年一鄉試。 定清商販賣鉄木稅。 向例,禁不得買賣。 有廣東船長泊乂安會安海口,懇請販賣。 鎮臣以聞。 乃命弛禁,而倍其稅。 〈犀角、象牙稅二十分之一,鉄木十征其一。〉齊桅海匪竄于高、廉、瓊、雷四府洋靣。 欽州移文北城,約發兵堵截。 乃命阮文幸率舟師抵萬寧。 其黨詣我軍降。 命城臣送俘于欽州。 六月,掌中軍阮文張卒。 文張為開國元勲,贈太保,諡忠勇,賜降香木棺並錢一千緡。 喪日,帝御龍舟于香江津次送之。 給墓夫十人。 〈明命五年,從祀太廟,封端雄郡公。〉除河僊雜稅。 河僊舊無稅額,鄭子添始收猪膏、鴉片、花枝諸稅。 吳依儼等又分商船為三項征之。 會朱福玩自暹還,具言其弊。 乃詔除之。 詔下,民大悅。 增揀宋山兵六百人,充侍內信威衞,俾服事原廟,或宣召來京應直。 八月,頒度田經夬于中外。 經夬,舊黎所製也。 行之旣久,民間所常用。 嘉隆五年,始用中平夬,其制稍長,以故度田畝數多差殊者。 帝命訪求舊經夬,得嘉林古靈〈社名〉民家,遂如式以銅爲之,頒送諸城營鎮。 其公私田土,以前業用中平夬勘度者,修簿存炤。 嗣有爭地界、訴隱漏及報墾者,以經夬度之。 頒神敕于中外。 禮部議上,歷代帝王、后妃,亦議加贈。 帝曰:「歷代帝王名位已定,復加褒贈,不亦瀆乎。 其令社民奉祀如故。 惟上中下等神,均如議,加贈頒給之。」九月,命嘉定諸鎮道各立鄉兵。 又命城臣治噐械,煉火藥,積粮米,以備兵用。 辰真臘與暹有隙,嘉定與南榮接壤,故爲之備。 十月,命都統制黎文豊、阮文智,掌奇阮文劍將兵巡邊。 詔嘉定鎮臣阮文仁分三道直抵新洲按守。 倘真臘有警,卽進羅壁城爲援。 阮文誠上封事四條。 一言諸地方屬吏,例募籍外民充補,多無根脚,易致逋逃;請自今有缺,不抅內籍、外籍,擇有產業者充之。 二言北城產銅,聚隆爲最;自此礦一閉,民遂有錢荒之病;請復令開採,使財源無壅,國用常豊,此亦生財一道也。 三言關今稅,例已有定額;近聞所在多橫征,請申明條禁,毋使病商。 四言北城內五鎮已革常行簿,而外六鎮與清、乂猶仍未改,請亦一律釐正。 疏入,帝令酌議行之。 定隱漏田土耕徵例。 凢田土有耕無徵者,並以發覺之年著簿起徵,又按遺漏自一二三年,追收租稅。 多至四五年以上,亦只以三年爲限。 其隱漏處田土,聽先徵者得之。 若無人徵,私田土給主,公田土與民,並聽耕徵如例。 十二月,開海陽安朗〈社名〉白鉛礦。 定律例。 辛未十年正月,命廷臣撰定律例,以阮文誠充總裁。 〈書成,凢三百九十八條,書二十二卷。〉罷嘉定鄉兵復還農伍。 二月,北城多逋租,城臣以府縣徵催不力,請繫治。 帝曰:「縣令,民之師帥,辱非其道,民何以觀。」不允。 築山西安浪新堤。 召鄭公榆、鄭公材來京,復其家五十人徭役。 閏二月初,匿禛與暹交惡,倚我爲重。 及聞暹使來,以爲我與暹懽,大懼。 帝命廷臣爲書,告以暹使問答之詞,使之自安。 會暹有前佛王之喪,諭匿禛遣使會塟,以申其好。 匿禛得書大喜,奉表陳謝。 三月,遣掌奇宋福玩等充正副使如暹。 帝命吏部爲書,以區處真臘之事報之。 暹使亦請還國。 賞賜甚厚,令與我使者行。 乂安鎮臣奏茶鄰、歸合地處上游,關報必由之路,請置汛守各一,使之監收稅例,且敏邊報。 帝許之。 四月,命廣德該簿李嘉猷監督北城鑄錢局及銅鉛諸鑛。 嘉猷旣至,疏言:「故黎設鑄錢局三所,鑄造不休,是以錢文餘裕。 自西山鑄造乖宜,錢日益少,穀粟賤而民多饑,布帛輕而民多寒。 今聖明洞燭,開鑄錢局,令有鉛錢皆得自鑄。 第鑄錢之人,有力者少,空手者多,市買銅鉛,卽有力者多得賤價,而空手者每受貴值。 又以新錢換舊錢,出入之際,胥吏因緣要索,人不敢鑄。 職此之由,請凡市買銅鉛,官定其估,令物價不至低昂。 旣鑄成錢,並聽通用。 如此則人爭鼓鑄,錢日益多矣。」帝從之,命增設鑄錢局,敕民有銅鉛者,輸之官,給以直,私相買賣者並禁。 五月,鄧陳常、阮嘉吉有罪,俱下獄。 辰清、乂、北城上百神事跡,鄭將黃五福混列祀典。 命廷臣議,陳常、嘉吉俱監候。 六月,議修國朝寔錄,召范適、阮𤨠、陳瓚充史局編修,詔求故典。 又詔廣平以南諸營鎮披採故事,自癸巳以後、壬戌以前,凢關國事,有編紀成卷帙者,聽詣所在官投納。 其耆老有能記憶故事,所在官延訪之,編錄輯奏。 言可登史者有賞。 倘事干忌諱,亦不之罪。 議修黎史。 詔北城諸鎮,有收錄舊黎及西山事跡者以書獻。 自是人家藏書,稍稍出矣。 初定府縣課績章程。 帝以府縣職在親民,當別能否,定黜陟,使知勸懲。 乃定三年爲一考,二考爲一課,以嘉隆七年戊辰爲始。 諸地方上司,通計府縣,三年內,凢受勘案件,盡得情理者爲上考,十得八九者亦爲上考,得六七者爲中考,得失半者爲下考,得少失多及所得雖多而失八一命案者皆爲殿項,分別具奏候旨。 自今年辛未以後,各於年底彙列斷案,以備三年考績。 惟有殊政異等者,卽以名聞,不抅年課。 七月,乂安協鎮吳仁靜入覲。 仁靜累疏請來京,靣陳民間疾苦,許之。 旣至,極言乂安彫耗情狀,因請緩徵壬申以前畱欠錢粟,又別納白布、水油諸產稅,有逋負者,請令民以錢代納。 帝皆從之。 月餘,遣還鎮。 八月,京師颶風。 〈未起丑止,凢七刻。〉潦水勝常八夬餘,官民廬舍多倒壞。 命小差隊會同廣德營臣,分往諸縣,察訪民間疾苦以聞。 漕船商船覆没者,賜錢卹之。 廣治、廣平、廣南、廣義諸轄亦有風灾,詔所在錢粟逋欠,兵丁逃死,各緩徵一年。 雜徭雜訟,及土木不急之務並罷。 思容海口决。 〈開成港口,廣二十七丈五夬,深七夬。〉以堅江管道張福教爲河仙鎮守,定祥記錄裴德緡爲協鎮。 帝以河僊爲要閫,二人熟知邊情,故遣之。 教等至鎮,政尚寛簡,不事煩擾。 整軍寨,招流民,設學舍,墾荒田,經畫街市。 區別漢人、清人、臘人、闍婆人,使以類聚。 河僊遂爲南陲都會。 九月丙戌,皇太后不豫。 先是,彗星見,后愀然曰:「彗星之應,當在老躬。」帝朝夕侍疾。 己丑,皇太后崩,壽七十四歲。 群臣請三品以上皆服期。 帝命具三月服,公主已釐降者,遜內庭皇女一等。 帝於宮中行三年喪。 是月,朝會皆免,惟御便殿聽政。 十月,平定、富安大水,軍民廬舍多流失,人有溺死者。 命衛尉尊室昞、參知阮有慎往賑之。 平定鎮臣王文學先以便宜發鹽米賑,帝嘉之。 命諸地方賑饑,毋俟報。 若歲有凶歉、田禾損傷者,先期奏聞。 十一月,帝與群臣諭及民情吏弊。 諭曰:「愛牛者先去其蚉,愛民者先治其吏。 因敕諸地方,自今稅課,營鎮官各一人坐徵,嚴戢吏胥庫子,毋得畱難要索。 敢有爲民病者,殺無赦。」北城臣奏高平、太原關津,故黎已有定所。 自西山增設橫征,商民苦之。 帝下廷議,凢西山所設,盡令裁省。 商始不困。 十二月,武楨進修史凢例。 命阮文誠充總裁,范如登副之。 阮文誠進武備志、四夷類志,命侍書院收藏之。 萬象遣使來貢,因送逃兵三十餘人還。 帝嘉其誠款,賜詔褒獎。 壬申十一年正月,申定私買盗載銅鉛之禁。 命户部參知阮有慎兼管欽天監事務。 有慎善星曆,初使清,得曆法,其術益精。 帝嘗與之論天象,深嘉之。 三月,真臘王匿禛之弟匿原以暹兵寇羅壁。 匿禛棄城走南榮,上表請援。 帝諭之曰:「爾兄弟不和,自貽伊戚。 我方爲處置,以寧爾邦家。 爾亦思自強,撫爾臣民。 人心旣安,則爾之還國,可坐而策矣。」五月,詔以來年癸酉開鄉試科,赴試士人,給之日程粮。 六月,嘉定覘者皆言暹羅爲緬甸所攻,撤兵還。 阮文仁以狀聞。 暹遣乍秩、仕那等來進香,且奉書言:「匿禛兄弟不睦,故遣重臣臨之,欲其息爭,本無他意。」帝召見暹使,責之曰:「爾無故興師,使匿禛奔播。 真臘世爲我臣,必須爲之經理。 歸告爾王,匿禛必歸。 王無我詐,又無禛虞,則於敦鄰字小之義得矣。」命各營鎮各擇總內文學蘊藉年五十以上,置爲總教,以課初學。 旣而北城請以年四十充舉。 帝許之。 阮文誠上封事四條。 一請早建儲貳,並封諸皇子爵號,以定人心。 二請覽律書付梓頒行,以明法紀。 三請增選儒臣,以充史局。 四請制服藩國,以靜邊塵。 帝嘉納之。 召阮文仁還,以黎文悅爲嘉定城總鎮,張進寶爲副總鎮。 悅陛辭,帝諭以經理城務。 悅旣至,明立條禁,盗賊屏息,居民以寧。 又與張進寶、吳仁靜上疏言:「前者,邊防有事,增徵鄉兵。 此乃處於權宜,原非以爲永制。 然而人情疑懼,互相欺隱,積習成風,其弊不可不革。 夫敷天率土,莫非王民。 周官之歲登民數,內政之區別民居,無非以民政爲重也。 請令所在,到歲之丁,卽著于簿。 其有願充諸衙奇隊船軍數者,所司究詰登著,以防遺漏,覈詐冒。」帝可其奏。 九月,免真臘是年貢例,俟歸國後仍遵例行。 十月,天久不雨。 帝憂之,命緩徵諸地方逋稅一年。 又命刑衙錄繫囚,伸冤枉。 詔求直言。 丁未,詔下。 庚戌,雨大降。 定諸城營鎮清查課例。 帝以錢穀出入,國課所關,歲月積久,難於究詰。 乃命户部酌定條例,以三年爲一課,命官查覈之。 〈直隸四營、廣義、清花、乂安、清平,以辰、戌、丑、未爲課,以甲戌爲初課。 嘉定四鎮、平順、平和、富安、平定,以寅、申、巳、亥爲課,以是年爲初課。 北城及諸鎮,以子、午、卯、酉爲課,以癸酉爲初課。〉初鑄一兩銀錠,以便出入奇零之數。 頒行之。 定北城金價。 〈金一兩抵銀十兩,民金換官金,納印跡錢一緡。〉十一月,命嗣凢內外諸軍營,與各局應來京,或輸番更代,及因公差遣者,兵、工二部給腰牌。 又令廣德以南至嘉定,北至北城,各置養濟所。 如兵匠等途間患病,驗有腰牌,卽于其所收養,死者給錢布塟之。 十二月,定催科條例。 癸酉十二年,蠲諸地方逋負。 凢自嘉隆七年以前錢粟產物積欠者,悉蠲之。 惟濫取官物及監守自盗者,不準援免。 命諸地方沿海汛守,度所在海口淺深廣狹之處,歲以春冬進圖本。 工部送水軍漕船諸隊,俾知水程險易。 二月,築廣南奠海臺安海堡〈沱㶞海口之左〉。 命阮文誠董其役,畱兵五百按守之。 申定徵收雜賦法,命户部頒行之。 〈錢一緡納看錢六文,銀一兩納看錢一文。 敢有額外誅求者按律重治。〉陳震、阮晧自廣東還,獻瑪珓書、泰西曆。 帝命阮文勝譯以進。 改渜海口爲順安海口,築鎮海壘。 〈此處沙堆委曲淺狹難行。 自改名之後,風汛利涉,萬世賴之。〉蠲減是年田租。 詔嘉定總鎮黎文悅、協鎮吳仁靜,大發舟師一萬三千餘人,送真臘王匿禛歸國。 暹使丕雅魔訶阿黙等率暹使部以從。 匿禛入羅壁城,悅令其臣高羅歆以兵五百衛之。 文悅等明號令,禁擄掠,布威信懷民,夷藩頼以安堵。 初,匿禛投我,暹人憾焉,議欲取北尋奔之地以封匿原。 及聞匿禛還國,外雖遣使會納,示以和好,而內修攻戰,陰欲乘虛襲之,以泄其憤。 至是,文悅師至,暹人謀遂寢。 然暹兵駐龍澳,久不還,約歸匿原不果。 文悅等具狀以聞,且言:「暹羅欲得真臘,必以匿原爲奇貨。 我欲屏蔽嘉定,必以匿禛爲藩臣。 我之納禛,暹人不利多矣。 暹人未必無異圖,藩王未必無後憂。 我兵久駐,則老師而費財。 盡還,則藩王單弱而無備。 且羅壁城陋,不可以守。 請城南榮以居藩王,城盧淹以宿輜重。 城旣成,然後畱兵保護其國,大兵撤還嘉定,徐觀其動。 如此,則順逆理殊,勞逸形異。 欲戰則戰,欲和則和,得算嘗在我矣。」帝深然之。 乃詔文悅以水軍據蛇能江,以歩軍屯諸要地,而飛書于暹,責之曰:「暹王本欲禛、原釋怨,以全兄弟之好。 今禛旣歸國,而暹未解兵,何也。 夫救灾卹鄰,樹德而濟同欲,古之道也。 若以德始,而以怨終,其稱師也,不亦乖乎。 况匿原叛兄據國,罪不勝言。 本國與暹王所以畧而置之,念彼童心,欲其改悔焉耳。 今匿禛旣知暹王寛赦之爲德,匿原豈不思本國矜宥之爲恩,而何執迷,一至於此。 試思天下共誅之賊,亦有可逃之國乎。」暹人得書,卽使其將退兵北尋奔,而令匿原爲昆弟言以謝匿禛,然終未肯還國。 帝又以藩國初定,府庫空虛,賜匿禛白金三千五百兩、錢五千緡、粟一萬斛。 匿禛與國人奉表陳謝。 我師築南榮稱及盧淹城。 建安邊臺,臺上建柔遠堂,以爲藩王望拜之所。 修開國功臣阮有鏡祠。 〈在南榮。 有鏡經畧真臘,駐兵於此。 没後,臘人卽其地立祠祀之,號曰禮公祠。〉準嘉定四鎮鄉兵從羅壁軍務者,免是年身稅。 製天平、中平二號衡。 銅、鉄、鉛、錫秤以天平衡,金銀秤以中平衡。 六月,乂安土匪抄掠諸縣。 總鎮黃曰纘發兵捕之,復遺書萬象堵截。 官軍俘斬甚眾。 七月,初開廣平以南鄉試科。 南榮、盧淹二城成。 詔黎文悅班師,畱阮文瑞一千兵守南榮,保護真臘。 八月,真臘獻象八十八匹。 帝以國方再造,命嘉定出庫銀还其國。 九月,免鄧陳常、阮嘉吉死罪。 帝覽秋審册,以有功釋之,削籍畱于京。 以陳檀爲兵部參知,同阮文瑞保護真臘。 諭之曰:「藩國初定,人民未集。 爾當體朝廷德意,毋營貨利,毋縱匪人,毋豪奪蠻民,毋驚擾邊方。 欽哉。 勿替朕命。」十月,真臘遣使奉表來謝。 廷議,藩王朝服,宜視一品之上,制紅蟒袍冠帶賜之。 命嘉定相度真臘之地,設驛路三。 一自甘婆江至光化、歯溪,一自莊津至石堰,一自盧淹城至制陵,發番民修築之。 每四千丈置一驛,驛夫各五十人,以備開報邊務。 十一月,北城士人〈缺姓名〉上言:「寧邊、鎮寧二處土地甚廣,真臘、暹羅相接。 請命大臣鎮撫,徐觀其勢。 若他有釁,約緬甸與之夾攻,是以蛮攻蛮也。」帝諭之曰:「暹羅久敦鄰好,真臘爲我藩臣,豈可妄開邊釁。」慰遣之。 十二月,帝與群臣議及文武官俸例,斟酌大清縉紳錄行之。 又諭群臣曰:「朕念斗升之祿,俯仰所資,不忍裁奪,有過習責,此雖體臣之心,而非遇臣之禮。 宋太祖鞭朴不行於殿陛,慢罵不及於公卿。 今若差別階級,上下其食,凢有公罪,如例準罰,情以禮隆,法以恩立,不亦善乎。」甲戌十三年正月,帝畱意儒學,謂侍臣曰:「學校,儲才之地。 朕欲法古,設學養士,爲國家之用也。」二月,皇后宋氏崩。 初,皇四子年甫三歲,帝命后養爲己子。 后因索契券,帝令黎文悅寫一紙與之。 至是,皇后喪禮,群臣或議以皇孫旦〈景之子。 卽美堂。〉主祀。 帝諭之曰:「皇四子曾爲皇后子,宜令主祀。 不可泥嫡孫承重之禮。」阮文誠又以祝文稱謂爲難。 帝曰:「子奉父命以祭其母,名正言順,有何不可。」於是議始定。 阮文誠有不滿之意焉。 三月,清、乂以北大疫。 帝命設壇禳之。 以暑雨愆期,蠲減諸地方是年租稅。 又以嘉定米貴,畱是年漕粟于城,以充給發。 建授陵于定門。 授山,帝欲倣古合陵之製,命宋福樑、范如登領山陵使,令與黎維清往諸山相視。 七卜,惟壽山吉。 命皇四子穆卜,卜得豫卦,占之,曰大吉亨。 乃發兵民治之,名天授陵,封其山爲天授山。 四月,浚安舊河,以備水旱畜洩。 〈卽今利農河。 河在香江南岸,沿至神符社,夾河中海兒。〉揀嘉定兵。 城臣以爲南陲重地,奏請揀點,以壯邊防。 準據癸酉選簿八丁取一,分爲五班,一班畱伍,四班休息。 歲以三月、十一月就城操演,一月放回。 詔諭曰:「嘉定,中興之地,昔以一成一旅,克復舊物。 大定之後,楽與吾民息肩。 重念國家雖安,不可忘戰。 况界近邊方,必須有備無患。 今準依廷議,揀點兵丁,束成奇隊,以爾等生長于此,諸熟水土。 無事則分番聯繫,有事則出力攻禦。 以地著兵守其地,非如他揀兵常有徵發遠戍者。 比爾兆民庶,咸體朕意,民安其生,兵楽爲用,毋相驚疑。」五月,保護真臘阮文瑞等事多專决,藩王爲所掣肘,人情疑懼。 詔瑞等,凢真臘国事,聽藩王與藩僚處分,毋得牽制。 令北城歲給黎族錢米。 先是,恩給祀民一千餘人、祀田一萬畝,令自徵錢三千緡、米六千方。 至是,黎維啓等以徵於民不便,請令民如數輸官,而官別給之。 帝允其請。 六月,除龍川、堅江、茶榮花枝稅。 帝以小民奸盗,生於賭博,乃命除其稅。 敢復言開坊賭博者罪之。 暹羅遣獻品物,且言:「朝廷厚真臘,暹王見德多矣。 但匿禛本暹藩附,禛不朝暹,則暹不歸原。」阮文誠以書意不和,詰其使。 黎文悅亦密書于阮德川,德川以聞。 帝諭曰:「暹羅言語何足介意。 我與先佛王有好,友其父而伐其子,鄰國其謂我何。 且干戈甫定,人楽息肩。 朕不欲重勞將士於鋒鏑之下,得一真臘,遺患後世,朕不爲也。 其以朕意,諭悅知之。」月餘,厚遣其使。 〈贈佛王黃金四十兩、白金五百兩;賜二王黃金二十兩、白金一百兩。〉七月,帝謂吏部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 府縣丁艱,必待奏準,需延旬日,有傷孝心。 自今府縣遇父母喪,上司卽派攝許還,後以事聞。」帝聞清、乂、北城揀兵,所在民多增給糧田、鹽漿錢及私約在伍年限者,諭曰:「兵丁附養例外並禁,本欲以省民費。 今民情相順,非要所可議,姑從所願。 惟私約換給,與私意索擾者禁如例。」八月,增定竊盗條例。 帝以律載竊盗一條,計賍科罪,未足懲奸。 乃命廷臣增定,凢竊盗三次以上得財,不論曾否刺字;不計賍數多少,卽以積匪科罪。 〈三次,杖六十、徒一年。 四五次,逓加八次,杖一百、流三千里。 罪止,杖、流各刺字。 如兩次刺字而又犯者,絞監候。〉十一月,蠲減嘉定是年諸源所稅錢有差。 北城管十奇阮文慶濫取軍錢,事發,命斬之。 諭城臣曰:「兵者,國之爪牙。 將者,兵之頭目。 平日相愛,有事可以相資。 慶恣爲貪饕,冒干法網,孽不可活,法無縱奸。 告爾管軍,視此烱戒。 自今遇有工作,支官錢給之。 敢有因公科歛,治以軍律,上司亦議及。」乙亥十四年正月,北城奏:「關津稅額徵以金銀,領徵者多部願,皆求短價,計減八萬餘緡。」諭之曰:「國家所乏非財,不當與民計較。」從其請。 二月,帝以故黎從亡諸臣忠於所事,命北城存問,給與錢米。 命府縣貯恩卹錢各五十緡,給行旅之病故者。 三月,寧皇后梓宮于天授陵玄宮之右。 六月,鑄中平銀片,以抵徵納奇零之數。 〈片重五錢,二靣各有印誌,一靣印嘉隆年造四字,一靣印中平錢片五錢六字。 價錢一緡四陌。〉申定皇城門禁。 〈開門閉門各早晚放礟二聲。〉八月,頒國朝律例于中外。 參本朝故典、洪德律例、大清條律,酌其合宜者,凢二十二卷。 自今聽断獄訟,皆依此科断。 九月,掌右軍軍官范文仁卒。 命阮文誠治其喪,依明洪武二十三年議定,輟朝四日〈前三日、塟一日〉,賜錢一千緡,贈太保,諡忠憲。 功臣没輟朝自此始。 〈文仁,宋山人。 明命五年,從祀太廟,封先興郡公。〉十月,帝諭群臣曰:「獄者,天下之大命。 故書有五聽,以察情理。 令著三覆,以期明允。 自今重案,先由刑部審處,廷臣會同閱議。 文自參知至尚書,武自副統至掌軍,以次先言,議論同異,悉以奏聞,候朕裁定。 事下議,及人民奏單,亦如之。」又諭刑部曰:「断獄之際,朕或因怒而濫,卿等須執法極言。 若不言,有攸咎。」十一月,賜太保郡公阮文張列祀中興功臣廟。 帝謂參知阮有慎曰:「暹羅考績最難,其催科欠稅,罪當如何處分。」對曰:「轄內稅額,請分爲十成,欠一成以上依法論罪,不及者免之。」帝曰:「善。」十二月,修南昌水竇。 南昌七總,四靣距河。 城臣上言:「七總之田,秋夏相半。 堤捍外水,宜於夏不宜於秋。 竇則蓄洩隨宜,夏秋兩利。 請修之。」支庫錢六千餘緡。 丙子十五年正月,北城久不雨。 帝以爲憂,命蠲綏逋負,及缺兵雜訟者悉緩之。 築朱篤堡。 帝以邊陲重地,欲設險以守,諭藩王匿禛曰:「爾國守藩封,一心恭順,朝廷每思柔撫而保安之。 築堡之役,非欲煩民,葢將保衛河僊,以爲南榮策應也。」命城臣委人詳記工程,十日一奏,諭曰:「斧斤版築,事非得已,而一番興作,動及兵民。 黨悉心經理,無使愆素,以妨農事也。」二月,廣治以南至平和米貴。 命諸地方貸民粟,視田戸所入半貸之。 廣治營臣奏朝廷:「因民饑而活之,大幸也。 然貸以田限,則無田不得均沽寔惠。」帝曰:「民之不齊久矣,安能一一斉之。 惟貸多則米賤,無田者亦受其賜矣。」三月,設朝于勤政殿,賜群臣坐。 召吏部尚書鄭懷德至御榻前,書立皇子交爲皇太子,以示群臣。 帝從容諭曰:「父子相傳,古今常道。 漢唐以下,鮮不由之。 或言嫡孫承重,朕誠不解其說。 惟明太祖惑於劉三吾之言,舍其子燕王而立嫡孫允炆,卒貽禍患。 夫知子莫若父,使明太祖果賢燕王,卽當會大廷,發明諭,立以爲嗣。 一言出口,誰敢不從。 如此,乱何由生哉。」群臣皆悅服。 蠲減廣平以南是年租稅。 詔曰:「數年以來,人民勞役,加以年穀小歉,朕甚憫焉。 其議以寛恤之。 廣平至嘉定錢粟、產物,嘉隆壬申以前逋負帶徵,癸酉、甲戌兩年正供補欠,並從蠲免。 今年田租、身稅,廣德、廣治、廣平、廣南、平和減十之五,廣義、平定、富安、平順減十之四,嘉定田租減十之二。 身稅減十之四。」裴德緡、阮金追等還自暹。 初,暹人以撫栗故怨匿禛。 其二王謀於佛王曰:「匿禛敢侮我,恃有南朝也。 攻禛,南朝必救。 因併及之,釋兩憾矣。」佛王不可,曰:「首造釁端,非福也。 必爲此謀,請以國遜。」二王遂止。 後數月,暹人相駭,以爲我兵且至。 佛王大恐,乃造戰船,繕兵堡,爲自守計。 凢我民商其地者,疑其偵己,執而囚之。 及德緡等至,佛王問曰:「撫栗之兵,阮文瑞等亦預知乎。」德緡曰:「無。」佛王黙然,又問:「阮文誠、黎文悅安在。」〈誠、悅皆宿將,悅又鎮嘉定,名素著,暹人所憚。 每我使至,必問焉。〉德緡以狀告。 佛王厚款之,而釋其囚民。 至是,德緡還,以奏。 帝不欲開邊隙,乃詔匿禛通使于暹。 諭曰:「爾國於暹,以小事大有年矣。 今王雖不通聘,亦當遣使如初,不可始厚而終薄。」於真臘復與暹通。 四月,收阮文誠掌中軍印綬,下其子文詮于獄。 初,有清花人阮張效爲文詮家客,詮以詩,使張效招致郡人阮德奎等。 〈其詩曰:「聞道愛州多俊傑,虛懷側席欲求思。 無心久抱荊山璞,善相方知冀北騏。 幽谷有香千里遠,高岡鳴鳳九皐知。 此回若得山中宰,佐我經綸轉化機。」〉效出其詩,以告黎文悅。 悅以詩詞悖逆,遂與范登興具奏。 命下文詮于獄。 群臣皆請罪文誠。 帝曰:「文誠固有罪,然待大臣之體,亦宜有以處之。」遂命收其印綬,遣歸私第。 五月,鑄造皇太子銀寶。 〈篆刻東朝示信。〉定朝賀班序。 帝與群臣論治道,因語及民間崇奉淫祠事。 統制黃公理奏曰:「京城內閩劇,亦有信尚異端。 鳴鑼鼓再者。 請申明律條,禁戢之。」帝曰:「可。」廣義石壁蠻復擾邊,鎮守潘進黃與戰失利。 帝聞之,詔黎文悅將兵進勦,副都統阮文智,衞尉潘文宣、阮文仗皆隸焉。 悅旣至,諸蠻竄伏。 乃畱智、仗等防禦,而召悅還。 復蠲乂安以北冬徵調田租。 是春嗇雨,禾穀欠收。 減冬租乂安、清花十之五,清平十之四,北城十之三。 七月,賜真臘藩僚常朝冠服。 初,藩王旣受冠服,藩僚見而美之,皆願改從我國服色。 群臣議:藩僚十品至七品冠服,視朝廷三品以下官、六品以下不得與。 〈以十品爲上,九品次之。〉乃命制服四副爲式賜之。 藩王拜受于柔遠堂。 自是,臘人衣服器用,多慕漢風,蠻服漸革矣。 賜知府、知縣自京之官者,給驛與路費錢。 知府十五緡,知縣十緡。 范登興請置社倉,以備凶年賑給。 帝曰:「朕籌之熟矣。 社倉之法,行之寔难。 主守若非其人,適爲民病。 莫若慎正供,廣儲積,遇荒歉則賑貸之,亦爲善策也。」又常謂登興曰:「古者,分田制產,其事若善。 然念游手游食之徒,雖授之以田,必不肯勤身從事,終亦轉賣于他。 今欲抑其兼併,取而均分,適以擾民而已。 朕細思之,終亦不可行也。」九月,禁商船私載粟米貨利通商于外國,犯者以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律科罪,船貨入官。 所在官知而故縱者同罪。 保護真臘阮文瑞請解職。 命掌奇劉福祥代之。 帝以保護乃邊方重寄,授福祥爲統制,給保護銅印,以重其權。 頒新鑄嘉隆通寶錢。 十月,真臘表請歲一遣使來朝。 帝謂群臣曰:「朕以天下爲一家,一視同仁,無間內外。 今真臘向慕,出於肫誠。 宜從所請。 然行李往來道路,疲於迎送,朕又不欲重勞民力。 嘉定海運,歲有常例,因便而護送,則內不勞民,而外不失遠人之望矣。 其令來使歲與嘉定漕偕。」真臘歲朝自此始。 〈品物犀角二座、象牙二枝、烏漆十瓨,荳蔻、砂仁、黃蠟、紫蠖、陳黃各五十斤。〉帝聞嘉定軍民多覇占臘人田土,諸衙門亦有臘人投居者,詔嘉定城臣曰:「真臘世爲藩附,寸土一民均頼朝廷撫字。 其田有爲漢民侵占,民有爲諸衙容畱者,悉還之。」廣德、廣南米貴。 命發倉粟各四萬斛,減價糶之。 又以民間銀價賤於官價,民有以銀糴粟者,聽依官價輸納。 帝因謂廣德畱守阮輝曰:「民間艱食,朕甚憫之,故寧損上以益下。 爾宜體朕心,使小民均蒙其澤。 慎無使強豪者藉此以專利也。」帝謂群臣曰:「國初,庶事草創,法律未暇致詳。 例定,凢殺人者,收其家産,並埋塟錢三十餘緡,給與屍親。 此乃出於權宜,使問刑者易從事耳。 今律例旣定,殺人者抵罪,無給付埋銀籍没家産之例。 惟過失殺人,始收贖銀,輕重低昂,各有條理。 乃邇來有司槩從向例,殊與律文相左。 其令,自今問刑,諸衙門一依新律辦理。」鄧陳常有罪坐誅。 初,陳常旣得釋畱京,因以前在北城隱没潭池丁田稅例,黎質發其事,復下獄。 陳常縱酒妄言,多涉怨望。 廷審皆以爲可誅。 乃下絞刑,籍其家。 十一月,延嗣公黎維謀反,事覺,下獄。 以鄭懷德爲嘉定協鎮,命黎登瀛往南榮城保護。 劉福祥專辦詞章。 申定清查條例。 先是,欽派清查者,率多稽延索擾供億。 帝深知其弊。 自黎曰義得罪,乃命户部炤隨道里遠近事務繁簡,定爲程限,加給月俸有差。 乂安饑,緩徵是年租稅。 又發倉粟三萬斛,減價糶之。 十二月,掌奇領海陽鎮守陳公憲卒。 公憲在鎮,常與督學阮體中及轄內儒生薈集諸史,並故家遺文,刻板藏之,名曰海學堂。 帝覽朱篤圖,謂侍臣曰:「此地今開河道,以達河仙,農商兩獲其利。 將來居聚日繁,闢土日廣,可成一巨鎮也。」尋以藩民初附,土木頻勞,恐將驚動,以阮文仁諫,罷之。 丁未十六年正月,真臘國王匿禛請巡行國內,探訪民情。 保護劉福祥以聞。 諭之曰:「省方觀風,亦有國之先務。 可從所請,惟臨行宜盛兵衛,以戒不虞。」禁漢民毋得領買真臘水利各所。 帝以朱篤道土地肥饒,而人民稀少。 聞真臘安撫葉會〈清人任臘。〉爲人敏幹,處事亦得人心。 乃以爲朱篤該府,令招集漢民、土民及清人居之,使之蕃聚。 凢裁畜物、商賣陶冶,各從其業,窮乏者官爲給貸。 復詔諭嘉定城臣曰:「撫集伊始,宜因其所利而導之,使安其業。 俟後事事就緒,具表奏聞。」廣南蝗。 廣治、乂安米貴。 命發倉粟,令諸營鎮臣,各親往賑諸貧民者。 以廣平記錄胡公順爲勤政殿學士,充如清正使;諒山參協阮輝楨、翰林院潘輝湜充甲乙副使。 三月,發遣諸地方流囚于平和三瀆。 帝謂刑部曰:「此地本是肥饒,舊有民居,治田生業。 自兵火之後,民物彫耗,遂成荒莽。 今遷人居之,亦有資生之道也。」尋命鎮臣,凢流囚安插者,開釋鐐鎖,給以耕牛、田噐,使之墾治田土,自食其力。 囚有逃脫者,監守免其罪。 山南下崔嵬〈社名〉人訴徵漏田。 田故有耕,社長私其稅,不以納。 帝謂户部曰:「此田不宜在先徵者之例。 勅以其田給主,退收稅額三年;而杖社長一百。 又責收社長及田主畝錢三緡,充賞告者。 仍遍送諸城營鎮,嗣有漏田之案,炤此例行。」四月,帝謂侍臣曰:「嘉定土地肥饒,列聖開拓,未及百年,而兵強財富。 朕用之以討西山,嘗以百敵萬。 數百年之後,強富日加,何可量也。」又曰:「朱篤、河仙疆界,不下北城。」命錄望閣功臣子孫。 以阮文張、何喜文皆有大功,亦許列于望閣旌顯之。 以諸地方嗇雨,禾穀歉收,蠲減是年夏徵租稅。 五月,阮文誠自殺。 辰抅文誠及眾子于侍中軍舍,廷鞫對獄,出,語侍中統制黃公理曰:「獄成矣。 君使臣死,臣不死,非忠也。」仰藥而死。 於軍舍得陳情遺表以進。 帝哭之慟,命中軍該隊一、兵丁三十治其喪,賜錢五百緡,給還冠服,加賜宋錦三枝、布帛各十疋。 文誠眾子在禁者悉出之。 黎維、阮文詮伏誅。 嘉定牛渚河清。 初,嘉定克復,河清。 至是,太子初立,河復清。 人以爲聖瑞。 六月,真臘國王匿禛致書于嘉定,請親就城訪問政事。 城臣復書言:「藩國政事,自有保護官可資商確。 况內憂方弭,民心初附,豈可遠行。」仍具事奏聞。 詔報曰:「藩王欲就問政,在城以臣民繫屬爲辞,理則然矣。 但藩王邇來一向姑息,怠於政事,當因其來而振作之,引翼之以進於勤修之地。 今可復書,聽依所請。 如藩王抵城,宜開浚朱篤河之利告之,使預爲規畫。 俟詔文到日,卽發軍民併力開浚,以速于成。」命工部右參知阮德暄、左參知叚曰元等修沿海錄。 南至河仙,北至安廣,凢海汛潮汐之深淺、里路之遠近,皆載焉。 〈爲書二卷,合四營十五鎮。 海汛一百四十三,以五百四十丈爲一里,成五千九百二里零。〉暹羅使船如清,遭風泊于沱㶞。 其船尋復失火,燒毀殆盡。 事聞,帝曰:「使船失火,與難船同。」命廣南營臣給之糧米二百餘方。 真臘遣使來朝。 諭之曰:「朕將開浚朱篤河道,以達于河僊。 爾國之利,亦農商之利也。 歸告汝主,宜喻此意。」定望閣七等功臣子孫襲廕品級。 户部奏:「嘉隆九年例定,凢遺漏田土發覺,年月雖多,而退收稅額,亦只以三年爲限。 較之條律所載欺隱田粮,炤依年分輸納,兩不相符。」帝曰:「律如此,重矣。」依例行之。 八月,真臘饑,乞糶于嘉定。 令就龍湖、沙的等處糶粟一萬斛。 命左軍副將阮文春權領保護真臘事。 劉福祥索擾,事發,送嘉定按治。 增定隱漏丁口奸供逃死條例。 社長隱漏奸供,及民社知情同情者,限一月內首覺。 違者治如律。 九月,遣禮部僉事吳文悅、翰林張光海充如暹正副使。 暹有二王喪,使其臣龍阿弩落夫適來報。 乃命悅等往贈賻。 〈贈佛王白絹、白紈、白繃布各三百疋。 賻二王黃蠟三百斤、白布一百疋,及洣糖、石塊糖各三百斤,沙糖二千斤。〉及還,暹羅致書陳謝,奉品物以進。 十月,帝以乂安東城、琼璢二縣林莽聯絡,匪徒常於此出没。 命鎮臣隨地設黃梅、泠水二堡,嚴兵防禦。 十一月,浚三溪江。 江距永清鎮莅二百十四里。 〈西四里半至三岐水,與芹登江合。 西南五十九里至楽浴江口,從此而南五十七里半至雙溪。〉帝以其地近真臘,極目灌莽,江道所經,堅江盡爲泥草壅淤,舟楫不通。 乃命鎮守阮文瑞經理江道,調漢、夷民千五百人,官給錢米,使因故道而深廣之。 月餘江成。 〈廣十餘丈、深十八丈。〉民夷利焉。 帝嘉瑞功名其江曰瑞河。 河之東有笠山,亦名瑞山,禁民毋得剪伐樹木。 乂安以北秋禾歉收,蠲是年冬租乂安十之一,清花、清平十之三,北城十之五。 準定民間墳墓,以左右相距七夬五寸、前後各九夬爲限。 大法船泊于沱㶞,以書遺阮文勝,言其國王復囯,遣揭旗往諸海口,使鄰囯知之,請奉方物詣京睍揭。 帝以無國書,卻之,令廣南營臣厚款,遣之去。 又勅沱㶞汛守,如大法船有揭旗放賀礮二十一聲,於奠臺海上亦應如數。 嗣有外國商船入口,放礮雖多,臺上只以三聲爲號。 十二月,命北城擇立黎後。 命廣平以南諸地方通用白鉛錢。 戊寅十七年正月,緩北城內五鎮始回民逋稅。 定選補屬司例,推舉其能,罷軟者罷,不抅資格。 二月,命嘉定山田、草田及屯田,民附納枲皮,蠲免身稅有差。 三月,乂安土匪竊發。 尊室昞引兵駐仙李堡。 匪出首及擒捕一百十餘人。 命鎮臣,凢出首服罪,輸情者釋之。 有他情理,從律究治。 奏請定奪。 五月,乂安潦。 鎮臣以十損二三,不在蠲例。 詔報曰:「爾鎮子、丑二年田禾屢損,又遭疾疫,賜今夏租十之三。」六月,定祥建登江决,民田坍圯,徃往逃散。 鎮縣臣使吏視之,以狀聞。 帝曰:「踏勘災傷,非吏事也。 承流宣化,當如是乎。」傳諭切責之。 因勅諸地方,凢水旱災傷,上司及府縣以次親往屢勘,毋得輕委屬吏,永著爲例。 七月,清花土匪掠靜嘉府城外。 管府阮科常閉門自守,鎮臣以聞,具言常病。 帝曰:「裹瘡臨敵,輿疾討賊,古之將豈無病乎。 有病,何不先請去官。」卽命械送常下刑部議。 八月,真臘遣使來貢,請復通商如故。 許之。 九月,秋審。 潘進貴犯賍,坐絞候。 廷議請緩决。 帝曰:「貴身爲司牧,剝削其民,賍數太多,罪不可逭。」命下貴絞刑,又以事遍告諸城營鎮。 十一月,修朱篤堡。 以潦决修之,派兵駐守。 又以堡後地所閒曠,命永清鎮臣招集唐人、臘人、闍婆人居之,立舖市,墾荒蕪,禁我民無得滋擾。 十二月,陳震、阮佑仁自廣東還。 帝問清國動靜。 對曰:「諸省寧帖。 惟今年四月間燕京大風暴起,飛沙走石,天地昏黑。 獨此爲異事耳。」己卯十八年正月,鑿藩安通港至馬腸江,命嘉定副總鎮黃公理發藩安民一萬餘人,給錢米,使之應役。 及功竣,賜名安通河。 河道旣通,舟楫往來,晝夜相續,遂爲通津都會之地。 咸稱利焉。 命右軍黎文悅經畧乂安、清花等處地方。 帝以二鎮歲饑,流民多叫眾爲盗,所在官不能制。 乃命悅往,便宜處断。 惟大事,然後奏聞。 又諭二鎮民庶曰:「清花素稱好論,國家之湯沐邑。 乂安俗樸民醇,亦朕之股肱郡。 比來水旱頻仍,饑饉荐至。 雖朝廷多方調劑,恩赦屢下,而積年因弊,民瘼未蘇。 致使迫切小民聚爲盗閫閻騷擾,朕□憫焉。 特命經畧大臣,檢察管理,存恤編氓,安集其流散,伸理其冤枉。 歸命者待以不死,效順者勸之用休。 務期勞來匡直,以歸於生養安全之地而已。」浚定祥虬澳通于美湫江,賜名保定河。 二月,黎文悅旣至,群盗聞風潰散。 上疏言:「乂安彫耗甚矣。 請蠲租已責,停止工役,別簡鎮臣,以綏輯之。」皆從之。 劉福祥、黎得秦、陳伯保有罪誅。 諭永清軍民曰:「爾鎮界在邊方,爲國藩障。 軍興之初,寔爲受兵之地。 朕以安民爲重,故不以用人爲輕。 凢百司牧之官,靡不慎重其選。 不謂祥等營私壞法,蔑棄官常,罪浮律中,姦出意外。 朕念此一方遭此不肖官吏荼毒,深用憮然。 民錢可償,而積瘼難蘇。 軍力可舒,而眾怒難洩。 事旣如此,惟有伸囯法,以肅官方,鋤姦蠹,以悅民志而已。 今祥等各伏斧鑕,已命城臣籍其家産,徵賍還民。 三夬之法,朕與爾百姓共之,未嘗縱姦以爲爾等病也。 特此播告,喻朕意焉。」三月,黎文悅至清花,疏言民間疾苦。 命蠲清花、清平逋稅。 四月,廣南處旱。 蠲是年田租。 閏四月,乂安琼璢地陷。 〈其日卯刻,天色晴明。 忽空中有聲如雷,田土陷下,鹹水湧出。 闊六十尺、深六尺許。〉五月,命乂安、清花、清平攢修户籍。 悅以□安丁籍多減數,〈原常行籍十三萬。 去年流散,見丁十一萬。 至是議減二萬。〉以事奏。 詔報曰:「改修丁籍,朝廷本欲詳民登耗而已,非強其加多。 但乂安一大鎮,何至彫耗如此之甚。 此乃小民避就常情,而奉行管理則不力耳。 汝當董督稱意焉。」六月,建敷文樓。 以郭必功、郭必在爲防禦僉事。 功、在皆郭必敘之子,從軍次。 黎文悅請授以職。 〈令管山音、真頼、場門、憑涼四社,附守芝泥堡。〉九月,賜處士武長纘之姪武才仝復其身。 纘文學蘊藉,方西山之亂,隱居嘉定,講學授徒,吳從周、鄭懷德等皆出奇門。 帝初在嘉定,聞而嘉之,故有是命。 浚朱篤江道,通于河仙,賜名永済河。 帝以永清、河僊與真臘接壤,公私往來舊無水道,議因朱篤江鑿而通之。 會真臘召錘〈官名〉仝扶來朝,帝召見詢問。 仝扶對曰:「此河一開,臘民蒙其利,藩王亦有此願,不敢請耳。」帝嘉悅,詔諭永清民曰:「此河開鑿,工役至艱。 國計邊籌,所開□細。 爾等雖有今日之勞,而寔有萬世之利。 其各胥相報告,毋憚勞焉。」召陳文恂還嘉定,仍領刑曹事務。 帝諭群臣曰:「真臘有保護,爲藩王設也。 今匿禛不思後憂,妄生□議。 強之則激変,畱之則褻威。 不如罷之,使自爲守。 他若有求,然後與之,則朝廷體尊而恩威著矣。」乃召恂還,畱三禦隊戍南榮城。 召黎文悅來京。 旣至,帝慰問久之。 悅奏言:「臣此行,仗天威,尊廟謨,二鎮幸已寧帖。 惟民間前有遺漏田土,近來登籍,例從公稅。 稅頗重,民苦之。 請改其籍,以從民願。」許之。 十一月,賜望閣功臣嫡子孫襲廕有差。 十二月,富安天鼓鳴其聲如雷。 〈其日酉刻,天無風雨。 忽聞空中一聲如雷,內自虬蒙,外至大嶺源頭官民房屋莫不震動。 須臾乃止。〉乙亥,帝大漸。 召皇太子及皇子、諸公,大臣黎文悅、范登興等同受遺詔。 命黎文悅兼監神策軍五營。 丁未,帝崩。 帝中興創業,功德兼隆,鴻厖以降未之有也。 立國之始,營城郭,修陵寢,建郊廟、社稷,班爵制祿,開科取士,興禮楽、學校,定法度、條律,存黎、鄭之後,延功臣之世,郤西山之獻,密暹羅之防,懷眞臘,撫萬象,威震殊方,仁覆小邦,規模葢宏遠矣。 发布时间:2025-04-17 17:16:4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