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國朝正編撮要卷之五 内容: 翼宗英皇帝諱 〈左從日右從寺〉,又字洪 〈左從亻右從壬〉,憲祖章皇帝第二子也。 母慈裕皇大后范登氏所出也。 以明命十年己丑歲誕。 紹治三年,封福綏公。 辰安豐公洪保雖長而庶出,又寡學,徒事嬉遊。 帝性仁孝,聰敏好學。 憲祖眷注特異,數召入侍,訓以帝王爲學之道及民生稼穡之艱。 又特賜聖製止善堂詩文會集一部,諭云:「皇祖授受心法,治平事業,端不出此。 葢預有元良之托焉。」七年九月,聖躬不豫,遺詔以帝嗣統。 在位三十六年,壽五十五,寧謙陵。 丁未,紹治七年冬十月己丑,即皇帝位于太和殿,以明年戊申爲嗣德元年,頒恩詔于天下。 以顧命良臣輔政大臣張登桂陞勤政殿大學士,晋封綏盛郡公;輔政大臣〈下同〉武文解晋封安遠侯;阮知方晋封壯烈伯;林維浹陞叶辦大學士。 令諸地方陳奏民間疾苦情狀。 十二月,署工部左參知張國用尚寔封陳言五事。 〈一節財用,二卹刑獄,三淸吏治,四省文書,五正士習。〉又言:「民間財力,不及前年十之五六;而守土之臣,多務飭虛名。 問戸口,則增加;問田禾,則豊收。 欲侈民增歲稔之名,少復為德為民之意。 近日虹霓數見,恐陰陽之氣或有未和。 請敕有司省約繁文,戒虛敦寔。 省工役,節徵科,寛兵民之財力,以固結人心為本,則和氣應而灾沴無自生矣。」帝諭廷臣閱議,覆奏行之。 初建賢良〈佐治諸臣〉、忠義〈死節諸臣〉二祠。 戊申嗣德元年〈淸道光二十八年〉春正月,辰上書言事多用密摺。 閣臣阮伯儀等奏請臣工言事,若非籌戎謀國,及必不可宣洩之事,毋須密摺,以杜弊端。 準著為例。 〈盖慮其開告訐之風也。〉給風難淸商船。 〈每人各米一方。 後諸难船皆炤此例賑給。〉高蠻國王詫螉𧑒遣使齎遞品儀,行進香、慶賀、歲貢等禮。 賜水舍、火舍敕書及綵幣。 二國各請遣使進香、慶賀,許之。 二月,寧平巡撫吳金麟進大學衍義補。 平順省臣上墾荒田土冊。 帝諭令勤加勸督墾治,使地無遺利,以厚民生。 三月,河靜米價昂貴。 命出倉米及粟減價發𥽀,諭令嚴戢吏胥、庫子,毋得抑勒留難,總里、鄉豪不得冒領網利,使貧乏小民均沾寔惠。 東閣大學士武春謹上疏,請推恩英睿太子之後。 〈英睿太子,承天高皇后所生也。 年甫四歲,卽奉如西六載。 旣还,晋封元帥,正位東宮。 守嘉定,鎭延慶,收平順,復富安,功業彪炳,不幸中年薨逝。 其子美堂旣以罪死,美垂又以病殂,惟存美堂之子麗鍾一人,封感化侯,以主其祀。 故言及之。〉帝乃準尊室麗鍾由禮部存記。 春謹復請收錄阮文誠、阮文悅、黎質等子孫。 〈文誠等,均係感會風雲,追隨矢石,身為大將,爵至郡公。 嘉隆年間,文誠因不能禁約其子,𢙇忿自盡。 厥後子孫復因偽案駮誅。 悅、質皆於死後發出重案,追奪官爵。 自來未蒙恩格,故併及之。〉帝亦深感其言,令訪文誠等後裔奏辦。 嗣而麗鍾晋封郡公,文誠等後裔,亦各補授該隊。 從春謹之言也。 協辦大學士黎登瀛卒。 追贈少師、文明殿大學士。 登瀛〈廣治鄉貢〉歷事四朝,年尊德郡。 曾充西席,輔益弘多,故帝優禮之。 夏四月,侍郎充辦內閣阮久長上寔封三事。 〈一請準兵丁公費,一請免社民和買,一請運船雇價。〉多采行之。 五月,協辦阮登楷〈叶辦登洵之子〉等條陳問刑十條。 從之。 〈一匪逆,一強盜,一毆人致斃,一嚴飭刑衙,一查辦案件,一科指罪名,一嚴指官員,一欽交案件,一官員干控,一臣工干議。〉戒飭官吏。 帝諭諸臣曰:「官楽則民苦,益上則損下,寔由舞文弄法,藉事苛求。 或因斷獄審刑,用心出入,而索賍求賄。 或因責兵催粮,假意督飭,而染指分肥。 或饋遺請托,以為沒引之路。 或搜斂刻薄,以爲自己之需。 其弊不一而足,朕甚憫之。 古人云:興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減一事。 今之先務,不如刑寛政簡,官淸吏廉,鄉等當思大法小廉,去積習之弊,夙興宿寤,矢勤慎之心。 上可以匡一人之不逮,下可以楽百姓之胥生。 朕厚望焉。 天下厚幸焉。」準增諸試場解額。 阮登楷等陳奏十三事。 〈定閱選課例,報墾荒田土,緩撫彫耗,傕𡊰欠兵等款。〉皆從之。 秋七月,濰川知縣何學海〈河靜舉人〉陞授著作,充史舘編修。 縣民詣京乞畱,乃召見,試以理人策,稱旨。 以盡心所事,政績爲民信愛,準陞承旨,仍領濰川。 〈後卒于官,縣民立祠祀之。 尋追授侍讀。〉九月,復建富安督學堂。 〈富安前設督學,後改教授。 是年,復設督學,遂建講堂,從省臣之請也。〉冬十月,命中外臣工各舉所知一人。 置集賢院。 初置集賢院。 〈以來年開經筵,故置此院,起居注官銜,各以院名冠之。〉十一月,定選鋒兵訓練章程。 〈先教以長鎗、鳥鎗之法,後教以駛船點放之法。〉是年秋審。 帝曰:「朕嗣統伊始,闓澤覃敷,其於用刑一事,尤加矜恤。」乃多裁定寛緩之。 己酉二年春正月,減高平靖隴礦金稅。 定廕授例。 初定尊室廕授例。 〈凡尊室勞能素著,經封爵子孫,應得裏封。 餘文四品、武三品以上,各加銜,廕其一子。 正一,廕補正五;從一,廕補從五;二三四品以次遞遜。〉開經筵。 二月,初開經筵。 每講日,帝與諸臣辯難書旨,親自發揮。 因而商訪政治,賡和詩章,洵爲一初盛典。 六月,建安西武功碑。 〈武文解、阮知方、尹蘊、叚文策、阮黃、尊室議等六人,嘗預西陲之役。 勒碑以銘其功。〉秋七月,清使勞崇光抵京,行宣封礼。 交際之誠,體統之尊,前此未有也。 〈自紹治以前皆于河內城行宣封礼。 至是,懇邀清使來京。 清帝𠃔之。 是月,使□進抵。〉八月,兵部參知黃濟美〈河內二甲〉卒。 濟美經幄之臣,一心勤謹。 帝深惜之,贈尚書。 冬十月,安河總督尹蘊卒。 〈南定舉人。〉帝以蘊爲國宣勞,廉能素著。 贈協辦,優加卹祭。 又賜錢米爲襄事之需及其妻子日贍,以勸廉吏、旌能臣。 定革除例。 十二月,定官員革除例。 〈何係科廕出身,因公得革,應畱名籍免差。〉庚戌三年春正月,帝勵精政治,每閒視朝聽政,商確施行,使上下情通,事無塞遏。 西洋麻離根國使巴離𭉪〈船目名〉駛船一艘來沱㶞汛,言齎遞國書謝過〈言前年非法斃人〉通商。 後軍領督尊室弼請權受彼書,隨機辯折。 帝不許。 巴離𭉪乞遊五行山。 隨駛去。 左右兩畿、南圻六省,自來人民染沴頗重,〈戸部通算南北諸轄五十八萬九千四百六十餘人〉田禾歉收。 帝勤恤之。 以工部阮知方充南圻經畧大使,領定邊總督,兼隆安刑部。 阮登楷充右圻經畧大使,領安靜總督,兼淸化吏部。 潘淸簡充左圻經畧大使,領平富總督,兼順慶府,持節前往,興利除弊,澄淸吏治,綏集人民。 復命京尹及南、義省臣,各察民生利病、官吏能否以聞。 二月,復開嘉興〈屬興化〉金礦。 三月,署綏邊〈屬安江〉知府武文斆〈同進士〉、安川知縣阮維光〈舉人〉盡心民事,病者薬之,死者塟之,保貸富戸,以賑貧乏,探捕盗刦,以寧民居,民信愛之。 督臣高有馮以狀聞。 帝嘉獎之,授文斆知府,加維光知府銜,各賞銀帛有差。 有馮以薦賢不隱,賞色紗三疋。 定官吏丁艱例。 〈文武官員,丁父母憂,何係聀守隆重,並戎場差沠。 應奪起者,出自特旨,餘自九品以上,並候補、舉人、廕監生等,均給限十二月回貫守制。〉夏五月,初親耕籍田。 六月,併省乂、淸並廣安諸府縣州。 〈以乂安安城縣併歸演州府兼理。 梁山縣併歸英山府兼理。 義棠、桂峰、翠雲三縣併歸葵州府兼理。 襄陽、祈山、會元、永和四縣併歸襄陽府兼理。 清化厚祿縣併歸河中府兼理。 廣地、杏城二縣併歸廣化府兼理。 良政、常春二州併歸壽春府兼理。 弘美二縣合爲弘化縣,仍隸河中府。 錦水、關化二縣州,合爲錦水縣,仍隸廣化府。 廣安萬寧州設爲海寧府兼理,仍摘山定府之先安州改隸該府;餘原屬該府之堯封、安興二縣,與橫蒲縣隸歸山定府,仍由橫蒲縣兼理。〉冬十二月,減在京諸部衙及皇親諸府員役有差。 定察典例。 辛亥四年〈清咸豐元年〉春正月,初定仲春察典例。 〈文武諸上司各察所屬。 文自四品至六品,何係確有學行,辦事清勤;武自管𧗱至率隊,何係武芸諳嫻,差沠得力;均在聀年深,別無他罪者,遞年以仲春月,具出切寔考語,繕摺保奏。〉帝幸利農觀禾。 二月,以潘淸簡改充南圻經畧副使,仍領嘉定兼邊和、隆祥、安河各道。 定北圻諸省關津稅例。 定挑補例。 夏四月,建尊學舍。 〈後以怠學,尋撤。 至十九年復設。〉定尊廕生挑補例。 〈六年起挑一次。〉定承天公田稅永行蠲免十之三,以是年爲始。 〈從府臣武仲平之請也。〉開制科。 五月,初開制科。 〈第一經傳義九題,第二律賦一題、五七言律詩各一題,第三詔、表、論各一題,第四策問一題。 四場皆御題。〉取中格七名,帝臨軒親策。 勅賜武維淸爲博學宏材吉士及第第二名,武輝翼第三名,出身、同出身各有差。 六月,定文六品、武五品以上官員父,除兵徭、身緍、脚調各項;文七品、武六品官員父,只免兵徭,餘與壯項輸納。 秋七月,改佐離山爲佐靈山,列在祀典。 〈山屬廣治向化、高峯、捕雲轄內。 山脉水源皆従此山。〉命戸部詳查支銷效進覽。 帝曰:「積貯者,天下之大本,民生國計,所係匪輕。 有司當深思熟籌,若恬然無所可否,則負責多矣。」是年,準畿內及諸地方虛著坍圯、蕪莽、鹹浚、磽澡、沙培、荒廢各項田土,總十萬四千十有六畝,各除籍,並將項免稅。 諭賞阮登楷同軍功加一級,並玉佩、金錢、縀紗、參桂各項。 登楷自奉節徃抵,察訪民情,經理州郡,表廉能,退貪冗,蠲逋負,撫彫耗。 至是,民天裕如,盗賊屏息。 帝以爲古稱循良,殆無以過,故特諭厚加褒獎云。 帝以右畿民瘼稍蘇,命阮登楷改領河寧總督,仍充經畧河寧、寧、太、諒、平,且諭之以和劑兵民,整飭疆圉之意。 改定試法。 改定鄉、會試法。 〈鄉試中三場爲秀才,中四場爲舉人。 會試四場並中八分以上爲中格,三場九分以上方準入殿試。〉河靜民黃金聲〈宜春縣人〉力田好義,〈墾荒田以均給同鄉,出私貲以賠給公稅,許貸不取餘利。 築堤以𧗱農功。〉撫臣以聞。 帝嘉賞之。 冬十一月,大法船一艘自東駛來邊和福勝汛投椗。 辰或上岸採買食物,或徃沿海村民射鳥,頃刻回船。 十二月,併省永隆、諒山、興安、興化諸府縣。 〈永隆維明縣併于新明。 保安縣併于保祐,弘治府員仍舊兼理保祐,併攝保安統轄。 新明、維明二縣,諒山安博縣,由長慶府;脫朗州由長定府;併攝興安。 天施縣併交芙蕖縣。 興仁縣併交延河縣兼理。 原設快州分府省之,興化陀北州合歸枚州,安州合歸木州,琼崖合歸來州。 清永縣捕入清山縣;清水之高峉、杏安、琼林三社落入山西省不拔縣,聽捕入不拔。〉壬子五年春正月,清地匪目廣義堂李大昌、六勝堂黃二晚、德勝堂劉仕英降。 建嘉定處士武長纘坊。 長纘方西山之亂,隱居教授,學者多成立。 〈吳從周、鄭懷德、范登興皆其門弟。〉嘉隆年間,賜號崇德先生。 至是,阮知方請旌表之。 〈崇德後改素德。〉初命協辦領刑部鄧文添徃平定查案。 省臣交訕,並察訪利病,隨事經理。 至是公回復命。 帝問曰:「平定公私事體如何。」對曰:「前者均田每十畝,五畝爲公,五畝爲私。 其公田肥膄者,豪彊占之。 或有零餘,鄉里又包占之。 下戸只得磽瘠。 故臣令申明疆理,利下民也。」阮登楷奏請加沠重臣俾商邊務。 乃以山興宣總督魏克循充經畧副使,兼知寧太諒平等轄。 〈克循隨解是聀,當山興宣事。 後改戸部尚書。〉二月,東閣大學士武春謹致仕。 〈年八十。〉加大保銜,歲支半俸,特製詩章賜之。 〈有「天下中事惟伯始,時間德望忠文公」之句。 餘詳詩初集。〉是年四月卒。 帝命立碑亭于里門,〈額題「四朝元老」。〉又悼以詩。 帝謂戸部何維藩曰:「諸省公私田事體如何。」対曰:「承天、廣治公田多餘私田,廣平公私相等,諸轄私田多而公田少,平定尤少。 故年前春謹請折取私田十分之五爲公田,均給兵民,俾有資仰。」又問稅例。 對曰:「河靜以北公重於私,廣平以南公私相等。」帝曰:「益於國計無幾,且折私充公,諸省則無,獨行於平定,未免偏粘。 欲盡還之,何如。」對曰:「已給兵民,若遽取還,恐失生理。」又問:「若取六分為私、四分為公,何如。」對曰:「增減無幾,更致紛紜。」帝猶欲戸、兵會議兵民兩利之宜。 維藩與登楷固請仍舊。 乃從之。 三月,帝以為政在乎足食足兵,乃今錢荒兵鈌,命議其可以救弊者。 廷臣以爲:「銅錢不行則日銷,鉛錢少鑄則不足。 請銅鉛並行而多鑄之,以救其荒。 至如軍政,例繁不能檢舉。 則兵易鈌,人丁彫耗,不加察明,則民不充填。 請別稠耗而增減之,檢條例而申明之,則缺兵之弊可救。」帝從之。 夏五月,畿內久旱。 設禱雨壇,停工作,清刑獄。 帝久勤雨,頒恩諭凡十條,復令臣工條奏闕失。 翌日,雨。 六月,定宣光省界。 〈宣光平夷社,與清國東安里夾壤。 以大嶺杆為界。〉秋七月,河內南島公堤改爲私堤。 從民願也。 清化布政使黎叔惇陳奏總里官兵情弊。 因諭:「爲政在養民,養民先省事。 自今中外地方,每事務從簡約。」八月,申定恩賜壽官民例。 〈布帛有差。〉阮知方、潘清簡上疏陳八事。 〈慎起居,罷歌唱,抑近習,尚節儉,省近臣,慎選舉,寛力役,增俸餉。〉帝曰:「卿等忠愛,自不可掩,別有嘉謀嘉猷,以辰入告。」知方、清簡因請歸使節。 帝諭畱之曰:「卿等當思善後,俟有寔效,宣召未晚。」冬十一月,帝問通國關津。 戸部奏:「向前六十所。 近來裁省,只畱一十一所。 合共銀四百五十五兩零,錢三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八緍零。」諭承天府臣賑卹無告,糾治盗竊。 曰:「周官禁暴,先重邦畿。 漢法誥奸,首嚴京兆。 其察孤窮者,奏賑。 若遊惰慣惡,則糾懲之。」十二月,賞官員壽父張國賢〈張國用之父。 年八十。〉銀幣。 因令自今四品以上官員,父年八十者以聞。 協辦領戸部尚書何維藩卒。 帝以維藩耆舊大臣,贈少保、文明殿大學士,厚卹致祭。 癸丑六年春正月,定英名教養挑補例。 〈三年挑補一次。〉屯田立邑。 準南圻行屯田立邑法。 〈廷臣請由南圻及平順以北諸直省通飭轄人,聽其情願,招募交安河二省,餘徃永済並巴川、靜边等處各炤曠地耕居。 其募屯田者,束為屯田兵,只取漢民五十人為一隊,五百人為一奇,募立邑者務足十人以上,咱隨墾居立簿。 清人投募,亦咱屯田,募充一隊者,補授率隊;充一奇,補授該隊、試差、副管奇。 成根脚後,一隊爲一邑,一奇爲一總,管奇、率隊各領總長、邑長,立邑。 募充三十人者,免終身徭稅;五十人,賞授正九品;一百人,賞授正八品。 仍領總里。 其現墾田土及人丁身稅,均寛限起科,以示激勸。 阮知方復奏:「巴川、靜边土民,初隸其地,茲不於六省通行,而獨於該二府,恐或生事。 請通飭六省諸應募者,或徃靜边、巴川,或炤隨本轄閒曠開墾立邑。 仍揷入現成各總,従其所願。 又六省罪囚,如有願募,立爲一隊或一村,均五十人者,咱鄉族保結募充免罪,交安江于永済、河仙于江城一帶,分揷耕居。 成效另辨。」準各一体施行。〉二月,開太原上恩金礦。 申定文武屬員覈例。 〈武班三品以下,在聀二年;文班四品以下,在聀三年。 覈改議三年考績。 文武一途,均令三年。〉頒御製詩二章于京外。 先是,雨少,帝憂之,作望雨述懷詩。 迨郊禮成,囬鑾,得雨,滂沱遽日,田禾生色。 帝喜,作得雨詩,以紀天貺。 二詩皆寅畏之誠、交修之意。 因手筆付梓,賜京外文〈四品印官以上〉武〈領督撫者〉各一通,以期省覽。 開太原、北寧、諒山諸鉛礦,以廣鑄錢。 初置廣平以南學生。 〈秀才、士人質美嗜學者,核寔補入,咱其支廪學習。〉改廣治、富安、河靜三省爲道。 〈以議者多言省小事簡,應改爲道。 以省官免故也。〉秋八月,命阮知方專充南圻經畧大使。 以參知范世顕巡撫嘉定,參辦經畧事務。 〈尋陞授定安總督。〉帝問世顕以南圻五要務。 〈招撫流民、精練弁兵、邊防至計、禁鴉片、革吏弊。〉世顕條上。 〈畧言:立邑墾田以招撫流民,禁苛擾辰講閱以漸変惰兵。 邊防之計,莫如募民徙邊屯兵講。 武禁鴉片則先自官吏。 釐吏弊則先於省事。〉帝曰:「得其要領。 但知之非難,行之惟艱。」定借耕例。 〈凡富人許人借耕,遇損傷蒙減者,其雇耕人炤此折減。〉準諸地方有置公私田爲鄉學,以教鄉子弟者,各從民便。 冬十一月,安遠侯武文解卒。 贈少保。 十二月,裁省公費十事。 〈停耕籍賞紗、會試宴𧶘,額外候補,鑄新式銀凡四條。 減遞年油蠟藥材支給各所凡五條,並兵衣六年一給一條。〉甲寅七年春正月,開刮月德江〈屬北寧〉,以分洩珥河水。 洪保謀逆,尋自縊。 〈以不得立故也。 改性丁。〉子女並預謀之。 尊室弼同削籍。 帝幸文廟春祭。 礼成,幸國子監,升彛倫堂講學,厚礼宴賜學臣及生員各有差。 回鑾,御製雅詩十四章併序,〈詳詩文初集。〉命國子監堂宣之,以示訓飭。 尋準印給中外學堂學臣、儒臣及生員各一道,並準獻詩或頌,揀其尤者合登之,名之辟廱賡歌集。 又刻石立于國子監。 減南圻六省藩臬府縣員役。 〈共一百六十八人。〉夏四月,誡飭廣南以南官吏,諭以憂國牧民之責。 五月,北寧、山西有飛蝗。 帝命查古人捕蝗法,錄選遵行。 旌賞富安安業、茂材二社匾額各一靣。 〈內刻善俗可風。〉賞鄉長阮文士、黎文光從九品百戸。 二社民會粟買田置倉,去爭尚讓,鄉俗最醇。 由文士、文光唱率故也。 秋七月,乂安查遞冒認漂民一案。 戸部魏克循等因請通國諸省,何社村自嘉隆元年以後漂流者,且畱俟囬復;西山以前漂流者,聽由所轄民建簿墾田納稅,俾無案之民有所資生。 荒廢之田日加墾治。 從之。 初,南圻六省屯田議行,多有言其不便者。 帝諭經畧阮知方審熟如何覆奏。 至是,知方上言:「南圻界連夷虜,民多流散。 今日假招募以聚之,責開墾以養之,正制馭撫綏之要著。 日下束成奇隊者二十一奇,立邑里者一百邑上下,分布屯墾,勢嚴形成,不至易散。 第屯田之議,利國利民,而不利於總里,所以胥動浮言。 諸所謂不便者,惑於浮言也。」帝謂其言懇切,從之。 其課績賞罰章程,準交條奏。 知方言:「墾募章程,請俟就緒另議。 惟勸督之府縣,勤惰可察,而賞罰可定。」因上課績章程行之。 〈諸府縣各炤募墾丁田現效多寡分為四項,炤項分為十成,以三年立定根脚。〉閏七月,安江省奏:「府縣勸導轄民,預貯粟四萬八千方俟𥽀。 又植芋藷、黃麥較去年三四倍。」賞省臣及府縣紀級有差。 減平順以北諸省府藩臬府縣員役。 〈該五百七十九人。〉北圻經畧使阮登楷〈廣平舉人〉卒。 贈少保。 冬十月,戸部尚書魏克循〈河靜同進士〉卒。 贈協辦。 十二月,山西副領兵官黎順大破匪黨於安山,高伯适敗死。 俘其頭目、黨夥以歸。 〈先是,伯适爲國威教授,自負才名,屈於下位,遂謀逆,與其黨推黎惟柜爲盟主,而自爲國師,叫聚徒夥于河內、山西省轄,滋事數年。 後其黨相繼伏誅。〉乙卯八年春三月,太原鉛礦、海陽炭礦復準開徵。 夏四月,申定進士、副榜、尊監、廕生補官例。 〈嗣凡預中進士、副榜,初授院銜週一年。 坐監尊生、監生、廕生預中,挑補院銜三四年,由吏部炤隨各省府縣州數多寡,量地分沠候補。 遇事差沠,或沠攝府縣,習知民政。 進士、副榜一年,監尊、廕生二年。 遇有應陞之缺,卽炤例察補。 府縣倘無缺可補,由部究請轉補,免致淹滿。 再,副榜人等,向例以署同知府或縣用,頗有差殊。 茲均準補同知府或同知銜,仍領首縣或攝,俾彰畫一。〉帝謂閣臣曰:「穀者,國之寶,民之田。 此古所以重農。 宜通諭諸地方悉心勸課。 其社村流散田土荒廢者,招民耕作。 其田土可耕尚畱荒閒者,飭人墾治。 每年底彙冊,由戸部分項具奏,候定賞罰,以示勸懲。」於通諭飭之。 帝聞民間俗尚,服用踰侈,婚娶亦或未正。 仍令禮部究從前婚嫁服用限制,與議定如何,併覆部以律例,並明命年間〈八年、十九年〉議定奏之。 帝曰:「此未備,仍命再議。」至是,乃準申定官民服用之制、喪祭婚娶之礼,與事關揚風勵俗諸條禁〈散見律例諸條〉尤詳悉焉。 秋七月,英吉利汽機船一艘泊于茶山澳,看五行山。 阮知方在南圻日久,嘗以戀闕爲言。 帝欲令久於其職,以看成效,乃諭之,并賜詩勉畱之。 選舉學臣。 定選舉學臣例。 〈科目出身,堪爲士子矜式者,方得遴選補。〉頒給御製官箴、勸廉並敕諭于承天府及諸省道府縣州。 〈均詳御製文集。〉初定招撫〈逃漂〉賞罰例。 〈十成欠至六成者有罰。 𡊰得六七成以上者有賞。〉大南會典書成。 增京官恩俸,並給諸地方上司養廉錢,及準收訟例錢。 〈大訟六緍,小訟四緍。〉冬十月,賜平順、興安轄民善俗匾額,〈善俗可風匾各一。〉並賞其唱善者。 〈平順廉公社阮文書重義好施,又以礼義教論鄉人,鄉俗最爲醇美,賞正九品百戸銜。 興安延安社陳秀穎給田設廪,訓飭賙卹,鄉人頼以興旺,準開復舉人名籍。〉初設邊省學生。 〈高平、諒山、太原、宣光、興化、廣安,每省三四名或五六名。〉廣義石璧蠻乞降。 〈辰巒匪爲患,官軍征勦已久。 至是始降。〉丙辰九年春二月,辰届三年課績,吏部文班冊則以在職滿三年而不拘何職,兵部武班冊則以在職滿三年必須此一職。 閣臣以所辨不一,請依兵部武班例。 從之。 命官監修越史。 準定郎中、員外隨班奏事例。 〈凡由科目,或尊廕監生並秀才出身者,皆得隨班奏事。 吏典只許炤班入直。〉改殿試爲覆試。 〈準以欽文殿左右長廊列坐行文。 文準會試十分以上爲中格,八九分與三場十二分以上,摘出候旨。〉夏四月,申定課績章程。 〈賢幹瘦弱,臨辰察辨。 又以衙吏、人民等事,與兵粮刑通爲四件,扣算賞罰。〉定繁簡衙署銜寔授,及因公罪停畱年限例。 〈文四品、武三品秩官以上不論繁簡,署銜二年。 無處分重款,均請寔授。 文四、武三,屬員以下,繁衙二年,簡衙三年,無有處分重款,均聽寔授。 其因公罪停畱,何係科目武舉,並有戎功者,滿二限亦準寔授。 餘滿三年方準。〉詔地方官招撫勸課。 〈以諸省丁欠田荒故也。〉領戸部尚書鄧文添卒。 準寔授文明殿大學士,贈少保。 秋七月,北圻大雨潦。 諸省報灾。 〈休堤公堤多被漫潰,邑里一望皆水。〉帝不勝軫恤,命賑給之。 八月,大法船有事于廣南沱㶞汛茶山澳。 辰有船一艘投來,稱只投遞國書,要請通商而已。 旣乃駛到承天順安汛,投一套紙而去。 次日復至沱,言投書事清,駛來等待正副使商辦。 若不和,囬招赤毛國同來,必生不好。 事聞,下兵部議。 仍命該省沠兵巡防。 嗣省疏復至,則大法船已于澳之諸臺堡射破矣。 帝諭兵部曰:「沱㶞有事,經準廣南省臣傕集弁兵隨機防勦矣。 惟海雲關與該汛聲息相關,著沠兵迅往防之。」命鴻臚寺卿阮惟會同右翊陶致籌辦鎮洋事務。 初,汽機船投書順安汛外,經準交囬,曉以不應認受之意。 嗣復移書沱汛,乞爲遞書,修好通商。 至是,又有三桅多索船一艘隨來,與前船停椗。 帝準增沠選鋒兵,協同原沠駐守,以壯聲勢。 數日,機船〈卽前來船〉放洋,望東駛去。 諒山省羅山、福旺、那岜、同仆金礦四所,金氣復旺。 準開徵。 冬十月,申定文武官員子廕授例。 〈尊室文武四品以上,與非尊室之文自從三以上,並武六等、七等,及男爵諸功臣,均聽炤例,廕其一子。〉十一月,鎮洋大臣奏:「前船二艘,一澳心停泊,一不辰去。 來委問,則每以探訪正副使爲辭。」帝令嚴加防備。 〈二艘卽多索與汽機船。〉經畧使阮知方、范世顕奏:「南圻六省海疆,則嘉定之芹蒢汛口旣深且廣,可通大船,最爲關要。 定祥小海又次之。 請于三岐堡下狹處〈左岸屬邊和良善村,右岸屬嘉定平慶村。〉分設左右堡,俾相爲犄角。 至如小海汛應增設堡處,請由隆祥領督履勘覆辦。」從之。 十二月,御史鄧算奏將北圻河道壅塞情勢,擬請疏通。 帝諭曰:「北圻諸省,節經河水爲患。 朕愛民一念,未嘗安枕。 求其治之之術,疏通下流乃其要也。 算以疏海口、禁曲防爲言,不爲無見。 著交有河等省,凡係引河入海處,必須挑刮。」丁巳十年春正月,陶致等奏:「此次大法使船來乞沠員交會和好,稱係法官正一品,只要上京,與一品大員會定。 請應簡沠,與之交會。」帝曰:「所請殊屬抅固。 卽移咨該員悉心籌畫,務中機宜,以稱所委。 何必倩人爲也。」承天府請于順安汛口,南北沙堵,兩條鈎壘,以資防守。 從之。 沱㶞汛原泊船二艘放洋東去。 陶致等奏請分沠弁兵,足充防守,餘兵撤囬休息。 許之。 惟所沠龍武、䧺銳二班兵仍留防備。 帝以沱汛係是海疆重地,日下船雖駛去,而善後事宜所應預爲籌擬。 乃令陶致等同省臣條奏,候旨施行。 致等將鎮洋事宜疏奏。 準各來京恭候。 〈一請設鎮洋堡于山嵿,分置大礟二十輛。 一請自安海城至茶山脚、自奠海城至清溪港築沙壘,栽樹荊棘障蔽。 一請撤第一、第二两堡。〉中軍都統掌府事武牢侯謝光巨〈承天人〉乞謝事。 〈年八十六。 準給半俸。〉帝諭之曰:「人臣以人事君,卿立朝久,閱人多,統管有何出色,準奏舉。」光巨以四人〈叚壽、陶致、阮善、黃玉鐘〉奏。 因又製詩賜之。 夏四月,訓飭中外臣工凡事勿欺。 經畧使阮知方入覲。 帝備詢屯政情狀,因問:「卿年已高,得彊健否。」對曰:「臣今五十八歲,膂力稍衰。」命賜涼衣一匣。 知方復將閱擬屯田、並補救事宜條奏。 帝曰:「姑依所擬,用示責成。」命戸部尊室鉿前徃廣南沱㶞勘籌事宜。 鉿條奏,以爲該汛係是海疆重地,其增設一二三四等堡,請應仍舊。 又言:「奠海城之北、沙壘之外,海沙暗培,稍近澳心。 請于此處增築一礟臺,俾臨期施放礮力,稍得裕如。 而臺城毗連,亦易爲力。」準下部議。 請從。 惟暗沙處應設礟臺,工程重大,又暗沙甫孕,未便施功。 請應俟辦。 許之。 帝以河內、北寧頻年堤潰,雖潦水勝常,固係或然之數。 而大叚施措,人力亦有未盡。 乃諭令廷臣籌擬,如何可使河慶,安瀾民居,永奠以寛北顧之憂。 阮知方亦準會議。 俾眾智成城,以臻妥善。 旣而廷臣奏言:「日下救河,非復修築堤條,寔未有別策也。 請別設堤政衙,以專責成。」范芝香等又別議,以爲:「治河之法,疏築所當並行。 且天德、含龍二江,自北而來,約二三日程,可達于海。 江道間有堙塞淺狹,茲因其故道而疏通之,使上吸河流,分一半而注之東,其勢甚便。」奏上。 帝曰:「治河最難其人,必須勤幹諳練,方稱斯選。 又如范芝香所請,勢應如是。 俟有專員,另交審擬。」嗣僉以寧太護督武仲平、河內領臬阮文偉應舉。 帝乃準仲平以巡撫銜管理堤政事務;偉陞授太僕寺少卿,充領堤政參辦,諭之曰:「爾等各悉心施措,期見底績,爾功永久不泯,不特有厚賞已也。」張登桂、阮知方、潘清簡、尊室鉿等陳奏南圻事宜,以爲:「南圻等轄,節蒙酌劑,稍已起色。 惟有一二款,應以辰整理。」因條請四事。 〈一請南圻船艘,炤隨減額現兵,充足乘坐。 一請開浚竜川、堅江二縣江道,以資扼要。 一請南圻嘉定、永隆、定祥米粒充盈,而南直左畿諸省積貯尚虛,應雇商船運載備貯。 一請平、慶二省民居沿林,經遭虎患,民不聊生,宜厚加卹剤,以蘇民瘼。〉至如暹好一款,〈巡撫阮祥請修暹好。〉他意本欲講和,但未確有端緒,另俟奏辦。 帝皆從之。 秋七月,申定革畱員人開復例。 〈除恭遇慶節量行開復外,餘湊足三年,彙奏候旨。〉大法汽機船二艘自南來,就廣平羅嶼。 又轉徃南定巴𤁕汛。 數日尋去。 八月,辰北圻均被水害風灾,準萬壽節宴賀歌舞並省。 初,奇英〈屬河靜省〉縣員阮敏引見,條陳「該轄原有小江一帶,上有禮社,連接錦川、石河、干祿諸縣,下放于海。 請行開濬,以便農商。」前月,科道阮德著又奏言:「自寧平達清化、乂安,陳、黎港道舊跡猶存。 因而疏刮之,可通舟楫。」帝以二議畧同,命省勘辦。 至是,乂安省臣奏言:「該轄舊港,北自綽港,與清化接界。 南至海口汛,與廣平海分相連。 若行開濬,公私兼便。 惟工程重大,轄民積瘼,尚未蘇息。 請緩三年,再行籌辦。」帝曰:「這甚便利,何日可施工覆奏,勿俟年限。」準定中外察舉屬員三事〈彷才勞〉,並申定官人條例。 〈亦炤上三事辦理。〉光祿寺卿阮思僴〈北寧省人〉條陳治河事宜。 〈一請堤海岸以束水勢。 一請修垻閘以防暴漲。 一請閉支河以𧗱正流。 一請疏故道以洩水勢。 一請塞濁流以救泥淤。 一請預儲貯以籌經費。 一請厚工食以卹疲氓。 一請廣捐納以助大工。 一請護河丁以專守備。〉帝準以本職充協理堤政事務,以盡所蘊。 冬十月,諭舉文武異才。 十二月,頒給皇弟、諸公經傳史各一部,諭之曰:「昔東平嗜學,賜以秘書。 朕心嘉焉。 諸弟誠能於此用心,則精義足以入神,多聞足以修業。 勿使東平專美,何楽如之。」南圻經畧使並安河督撫臣摺奏:「河僊係是關要地頭,〈密迩海濱,界隣暹、臘。〉從前建置省府暫莅,未有營築城堡。 請于鎭邊堡後五虎山下,設爲省堡。 又於蘇洲山下築府堡一,所以壯封守。」從之。 申定官員塋域例。 〈一品塋地九十尺。 二品以至九品,炤品各遜十尺。 庶民墓塋,橫十五尺、長十八尺。 仍以官田尺爲準。〉申定舉人無有分數補官例。 〈會試三場均有分數,自三分以上,一律擬補。 無有分數,廣平以南年三十以上,河靜以北年三十五以上,經會二科,情願□□者聽,其預有分數,而係應補訓導,亦必以年三十以上方準。〉戊午十一年春正月,堤政臣武仲平請將浚天德江,並築河寧、定安、寧平河堤公費籌奏,仍畱次年起辦。 從之。 張登桂言:「北圻堤防,莫衝於河內。 臣前經履勘〈原奉欽差囬〉,則河內、興安諸堤,屢遭潰决,雖其地勢漥下,衝激使然。 亦由堤條之未甚固,未可全歸於水。 今日之務,當以修堤爲急。 若先河內、興安諸堤,因工代賑,修築堅固,可保數年。 然後徐圖,別開江道,以爲百年久遠之計,庶爲完算。 至於天德故道,所當開刮,亦必隨地勢,別開江口,引水歸東,方可保無窮之利。 若止於天德江理會,恐未足以殺河流。 至於清香江,固可疏通,但減得些小而已。 惟於寧平擬浚鑊江,以洩喝江之水,妥確可行。」帝是之,命錄交堤政知辦。 夏六月,訓飭地方官與利除害,薦賢去貪。 秋七月,大法兵船〈十二艘〉入沱㶞汛,射破諸臺堡。 事聞,命陶致會同南義總督陳弘勦禦。 〈弘尋以海城䧟革效,致權總督。〉大法䧟安海、奠海二城。 命右軍黎廷理充總統,將禁兵二千禦之。 〈自二城不守,帝心甚焦,急節經申諭,或令擇地屯札,或令相機决戰,或令乘宿掩襲,或譴其逡巡,指授方畧,不啻再四。〉大法兵入美視〈社名〉,拔水柵,破土山。 黎廷理大戰於錦荔〈社名〉,爲飛彈所傷,弁兵驚散。 廷理囬廣南醫治,尋卒。 命統制朱福明代之。 繼又以經畧使阮知方充總統,福明改充提督。 冬十月,大法兵入瀚江、耐軒江〈廣南〉,陶致等分兵伏擊,退之。 十一月,大法兵突破化閨、耐軒二屯。 協管阮朝、阮殷力戰,死之。 福明等不及援,事聞,帝曰:「孤懸援絕,一將難求。 總統等能無痛心乎。」〈各降罰、贈給有差。〉旣而阮知方沠兵修理其屯,分設望樓斥堠,以敏策應。 福明等每日分徃各屯,遇大法兵,連射退之。 帝慨然曰:「未能勝仗,徒勞懸盼而已。」阮知方初抵次,密察情狀,備陳攻守。 帝諭令知方圖上方畧。 言:「人利在戰,我利在守。 請以守爲戰,加築屯壘,以漸進迫。」帝曰:「攻者無形,易動而難測。 守者有形,易見而難周。 所守厥有六害。 〈動靜不能謹密,一也。 噐具不能工巧,二也。 探子進誤,三也。 屯壘不周,四也。 軍心素怯,將令不嚴,五也。 兵分力弱,防此漏彼,六也。〉」乃諭示之。 且謂:「隨事勸懲,多方施設,諸道提防,絕無後顧。 於是專意進迫,取次勦平,方奏膚功。」十二月,阮知方等築蓮池屯。 大法兵分道來,戰於碩澗、耐軒間,伏兵射退。 事聞,帝曰:「向來勦辦,未有別道用奇。 嗣有交戰,宜設勁兵分伏,截其歸路。」阮知方〈奉賜御劍並參、桂各項。〉築長壘,自海洲至福寧、碩澗外掘品字坑,豎尖,覆以沙草,分兵設伏,逼奠海城。 大法兵分三支來戰。 官兵據壘射退之。 命廣南省臣備牛酒勞軍。 〈節經賞以銀錢、衣袴。 至是又勞之。〉北寧士人阮德懿出家貲,立義倉,置鄉田,濟養兵民,周給貧乏,錢粟裕如,傍近信服。 省臣以聞。 賞銀錢、衣襲,免兵徭、身稅八年。 己未十二年春正月,大法射破良善〈邊和〉、福禾、名義〈嘉定〉諸堡,入芹蒢,扼桴江〈邊和〉。 左定、三岐〈邊和〉及平慶、富美、右平〈嘉定〉諸屯相繼皆䧟,遂進迫嘉定城。 護督武維寧飛咨諸省會援。 〈寧尋自盡。〉大法兵攻䧟嘉定省城。 辰法兵旣連日射破沿江諸屯,乃直駛省城江次,靣城轟擊。 又一算登陸繞城趂破,官軍大潰,城遂䧟。 旣而射破省城,燒燬廳舍、倉庫,退泊右平堡下流。 〈先是,帝聞定城被迫,卽命諸道官兵進勦。 軍甫發而城已䧟矣。〉二月,諭南北諸地方訓練弁兵。 辰統督軍務大臣尊室鉿駐兵邊和,諭促徃嘉定防勦。 置銅礮、震地雷于順安諸屯,增兵守之。 夏四月,大法船〈汽機九、杉板二十餘〉逼福寧、碩澗屯前海岸,分兵繞射,彈下如雨。 進䧟瑜川屯,協管潘有典力戰死之,諸屯遂䧟。 知方等退囬耐軒、蓮池。 事聞,帝諭次臣激勵將士,大戰一陣,以雪前恥;否則,固守以定軍心。 六月,大法委人來議和,乞沠官交會。 次臣以聞。 帝命阮知方專辦其事。 又謂兵部曰:「法沠已委人議和,猶縱兵燒破〈廣南、慶和〉,欲成和局,其可得乎。」命次臣一次詰之。 旣而法帥囬答嗣不再犯。 旌賞永隆、嘉定義民。 〈好義可風各一匾。 以其捐錢米助軍故也。〉秋七月,阮思僴密疏入言和議不可。 帝以問機密院臣。 張登桂、潘清簡奏言:「法沠所求,原有三款。 日下求地,斷然不許。 通商一款,則自國初以來已有定例。 教道一款,亦自陳、黎已然。 近因條禁綦嚴,故以爲請我。 因寛之,而可休兵息民。 和爲便。」安河總督高有馮卒。 有馮〈承天鄉貢〉逮事三朝,恪敦一節,歷舊邊閫,民夷懷服。 帝深悼之,贈協辦。 追錄黎末殉節諸臣黎烱以下,凡二十三人。 〈賜諡立祠,在河內。〉豎河內翠靄社烈女潘氏舜碑。 〈氏舜,石河人,黎管前擇隊吳景桓之妾。 西山入寇,景桓従軍,禦賊于翠靄江,陣沒。 氏舜獨不哀感,亦不易服。 人或笑之,答曰:「死於國事,死得其所,尚何悲乎。」月餘,至江次爲位,拜哭訖,赴水死。〉帝以廣南民饑,心甚焦急,謂:「移民移粟,古有行之。」乃諭平富等省運粟于廣南,移饑民于南圻。 初,諭印官察舉文武真才。 至是,帝以諸地方訪察皆未得其人,乃諭曰:「十步一芳,千馬一駿,世豈乏才,恐卿等未知耳。 昔百里不遇公孫,滯于牛口;諸葛非因水鏡,終於草廬。 故古之爲臣,材舘有錄〈虞允文〉,夾袋有書〈呂蒙正〉,孳孳焉求賢而效之君者,以此旣不能以身當事,大有修攘;莫能爲國薦賢,何以佐朕。 其加心訪察,勿可虛言。」冬十月,命內外省減文書。 〈非關重事重案,各聽年底彙冊。〉大法兵射破廣南定海礮臺,據直爽屯。 海雲關路梗,命統制阮仲滔充提督軍務,將兵禦之。 阮知方修築堡壘,分屯諸軍。 十二月,命立義倉。 命安、河、隆、祥、嘉定防備諸關要地頭。 以高蠻懷異志也。 庚申十三年春正月,茶澳大法兵船駛去,仍畱真爽、沱㶞二處。 諭令廣南、海雲二軍次,審勢整備。 大法帥吧喻由嘉定軍次遞和書十一款。 〈一款,大法與大南交好萬年,以彰大義。 一款,如有国書,由沱㶞陸遞至京。 一款,我国與向国交好,亦視爲兄弟之国。 一款,愚民經受雇役,聲請寛赦。 一款,大法與我国元帥押印于和詞,兵船卽行出汛。 一款,爺蘇爲非,則按律治罪,守法則不可查拿。 一款,拿獲蘇道長,免鎖交囬。 一款,有船入汛通商,不得攔阻苛索。 一款,請給衣国和詞一本。 一款,道長聽其往來,従道社民勸講。 一款,請使官居汛,立舖通商。〉次臣酌其無甚關礙者八條,權爲編本,許之。 餘三條〈給衣坡儒和詞、道長徃來勸講、使官立舖通商三條。〉不敢輕許。 事聞,帝令廷臣會議,議者多有異同。 欽定人事金鑑書成。 〈倫常、形體、品行、境遇、言語、文學、武畧、藝術,凡八目。〉高蠻寇安江、河僊。 〈是辰,北圻匪渠、匪目多已伏誅,而安河又滋事矣。〉三月,大法沠燒茶山、安奠各屯,盡將茶澳兵船駛去。 諭令次臣並有海防地方嚴加防備。 南定督學范文誼,前請將從募紳弁、兵勇三百餘人,徃廣南軍次捕務。 至是抵京。 適大法船退去,令各放囬,仍賜銀錢示勸。 夏四月,太白晝見。 〈見在斗宿分。 至六月滅。〉廣南二十三社村捐錢粟,置社倉。 分別獎賞有差。 召總統阮知方、參贊范世顕班師囬京。 五月,平定颶風。 彗星見。 〈見西北方,長五六尺,每夜稍高。〉六月,賜文武官員〈原尚書阮廷德,贈叶辦黃金燦,贈掌奇阮文信、吳成。〉之孫,援從補廕入監肄業,凡五人。 向例,廕孫未有議定。 至是,禮部聲請,均交監官移辦,特恩也。 秋七月,以東閣大學士壯烈伯阮知方充嘉定軍次總統軍務大臣,尊室鉿改爲參贊。 先是,帝以嘉定和戰守孰便及處置方畧密問知方及范世顕〈尋改充參贊大臣〉,皆言戰守爲便,並擬陳處置緊要事。 帝頗是之。 至是,帝謂知方曰:「南圻軍帥,今無如卿。 自廷臣至軍士同辭,不可推諉。 至如廣南,倘有緩急,須有大員前徃調度。 卿當舉之。」知方奏言曰:「日下事勢之難,比前三五倍。 士民財殫力絀,又非前日之比。 臣在廣南,自愧無狀,顧臣分馳驅,西東惟命。 臣不敢辭。 至如廣南調度,潘淸簡、阮伯儀久居政府,熟識軍機。 想可充選。」帝乃命之徃。 臨行,以六事密奏。 〈一專意兵財。 一安集北圻。 一設法運砲。 一請沠范世顕。 一慰結暹羅。 一責問高蠻。〉帝皆納之。 復諭曰:「閫外之事,一以委卿,宜加心勦辦。 俾南陲無事,寛朕宵旰之憂。」乃賜詩一章朂之,並錦紗、參桂各項。 命北圻官吏綏民生、充歲課,併錄吏箴〈詳御製文初集。〉于中外。 張登桂上疏,請免歸。 準以原銜管理兵部,充機密大臣、經筵講官。 部院事務重大者,必關白商閱,署名進奏。 仍聽畱私第養病,或旬日五日一朝,有大政亦預議。 又準乘軟輿至日精、月英門外,以便趨侍,而免勞倦。 安江官兵敗高蠻于七山。 冬十月,帝嘗恭讀遺詔,每月數遍。 以詔中所云「敬天法祖,勤政愛民,親賢圖治,止善敦親」十六字爲相傳至要。 因恭紀以詩,〈詳詩初集。〉俾便諷誦佩服云。 廣義惡蠻數下侵掠,省臣阮增信等籌擬防備蠻匪事宜摺奏。 又以管顧難周,奏請專員。 帝命朱福明充領巡撫,前往經理。 十一月,大法兵攻嘉定新壘,官兵勝仗。 準賞知方等,並贈卹陣斃有差。 令中外資金不得冒設名目、〈加巡總、巡縣、幹總、幹縣。〉妄自稱呼。 違者治罪。 帝以安土治民,莫善於禮。 仍命禮部酌議朝堂、皇親、部署、軍營相見相遇,及鄉飲酒男女婚娶諸禮。 〈畧見律例。〉議上,準著爲例。 大法船四艘駛來崑汛〈永隆〉外停椗。 尋于鰲洲汛洋增來五艘。 帝聞報,令於大小海門嚴加防備。 辛酉十四年春正月,堤政阮思僴請直挑新江,〈自福來至思剛。〉以通水勢。 從之。 令集賢院充起居注人員會修史要。 〈起五帝,終元明,畧如鑑撮体。〉每五日一進覽。 大法進攻嘉定屯次,官軍退駐邊和。 辰法船增來三十艘、兵萬餘人,指屯轟射,架梯登壘。 官軍抵敵不住,屯潰。 阮知方退囬暫省。 大法又將兵數千,每日攻射。 官軍力不能支,復退次邊和。 省臣亦移就會駐。 〈范世顕於是役後尋卒。〉大法攻破定祥省城。 先是,有船十四艘,投虬澳沱停椗。 後數日,復增一艘,而小海、大海二汛,均有船停在洋外。 領督阮公閒移書徃復,權爲緩兵之計。 大法又增來三艘,同入祥慶村分停泊。 公閒等卽率兵勇徃新香堡聲援。 大兵迫柵外,連日放射。 官軍對射不敵,退守靖江堡,隨亦崩潰。 法兵遂進逼省城。 公閒便乘快船他徃,兵勇逃散殆盡。 領撫阮有成等開城走。 帝以二城失守,次臣、省臣準各嚴議有差,仍責交收拾招集,以圖後效。 帝幸順安汛閱視。 見海門培淺,迂迴屈曲,險要日加,以爲海神効靈,命致祭龍王廟。 越日囬鑾。 夏四月,以張文琬〈總督〉、潘克慎〈巡撫〉充辦防勦軍務,杜叔靜〈辦理〉、阮夙徵〈府丞〉充欽沠軍務。 〈文琬、克慎、叔靜,尋領隆、祥、定、河督撫。〉諭舉奇才十條。 〈一熟曉兵法,一驍勇過人,一武藝出眾,一諳曉天文,一素知地理,一機変精詳,一言語利便,一善明医學,一善能探聽,一技藝工巧。〉先是,以阮伯儀〈戸部尚書〉爲欽差大臣。 伯儀抵次〈邊和〉,以戰守未便,經請,委人講和,爲緩兵計。 至是,以現辦事狀摺奏。 帝以示張登桂。 登桂以爲:「法人欲居嘉定,又圖割取祥、邊,恐和局不成。 除戰守,別無他策。」帝復諭伯儀,或有主意,聽得直陳。 伯儀又言:「南圻事勢,惟和較可行。 不然,且生別礙。」帝曰:「事勢雖爲,已洞悉了。 卿當悉心幹辦,以見疾風勁草可也。」秀才補例。 五月,初定秀才年四十〈以上〉覈中補官例。 〈優項,初授正九,俟至正七品;平項,初授従九,俟至正八品;次項,初授承辦,俟至正九品。 均炤従官入例辦。〉聖祖仁皇帝寔錄正編成。 衣坡儒國沠氣機船一艘,由邊和次臣遞求成書。 次臣以書進呈。 〈書言:請住塗山,立巡司于廣安堯封,十年復還。 若不得請,則由北圻生事等意。〉帝謂不可許,令發還該船。 尋由嘉定芹蒢汛放洋。 事聞,帝令機密院臣料他主意。 覆言:「第據近信,或生事於廣安葛婆,以分我勢,而寔其言。」乃令所在預爲之備。 白氣見。 長星見。 六月,邊和次臣阮伯儀等與大法帥講說,密以求成事奏聞。 〈十四款。〉帝諭曰:「伯儀出差以來,只見主意議和。 葢由不知慎終惟始,輕易受辭,以致愈難耳。」申飭諸地方分揷教民。 太白晝見。 〈至十五年正月始滅。〉秋七月,以叚壽陞授中軍都統,充順安汛防護使;尊室翰陞授後軍都統,武品加水師都統,均充副使。 阮伯儀等摺奏:「邊和情形,單弱不能攻守,和又不成。 請裁省軍次,沠人求援他國。」帝傳諭譴之。 〈後以边和失守,降伯儀爲參知,叶與阮知方商辦平順軍務。〉嘉定副管奇張定〈廣義平山人。 領兵張琹之子。〉募勇,人多從之,常與大法兵拒戰。 事聞,拔授管奇,尋準領副領兵官。 九月,嚴禁諸軍科歛。 高蠻螉𧑒死。 二子爭立,國內亂。 旌表嘉定應義舉人潘文達、鄉紳黎高勇忠節。 辰文達、高勇募義赴戰,被虜,不屈而死。 事聞,故特旌之。 〈文達追授知府銜,高勇追授諸軍率隊。〉冬十月,令府省道臣擇屬奇兵身材壯健,束爲武生兵。 束永隆義勇。 十一月,大法兵來邊和𤂬溇處。 捕弁兩次襲射,退之。 大法兵復來安盛、平準二村〈边和〉軍次。 副提督黎光薦乘宿襲擊之。 大法攻退邊和軍次,又據省城。 辰伯儀偏意在和,不修守備。 至是,大法以兵船截嘉定、定祥來路,復攻據芹蒢、福勝二海汛口,連日射破石捍處。 軍次退守福綏府。 法船乃乘潮直迫省城,以大砲轟射。 省臣勢不能支,亦退次滹珥新屯。 大法遂據城,復逼福綏府攻射。 伯儀復退次隆堅、隆立〈福綏府〉林分。 事聞,帝切責次省臣。 尋加恩革畱,準圖來效。 起復阮知方、尊室鉿充邊和軍次董戎。 〈知方等現方候案。 鉿至十五年尋卒。〉十二月,廣安水匪〈道長名長爲僞謀主,推謝文奉爲僞盟主。 後與海陽、北寧、山西、太原、清化、乂安諸土匪,並清股匪相串通。〉叫聚于海寧府先安洲諸洋分,刦掠水陸諸民。 官兵勦辦,間有克捷,而那匪日滋矣。 準定入貲贖罪例。 〈軍流徙各囚,何係出于不幸,爲人干連者,各聽捐貲折贖有差。〉壬戌十五年〈清同治元年〉春正月,以南義總督陶致充經畧大臣,督辦廣南至平順餉械防備事務。 廣南以南轄民、明淸民捐助軍需。 各賞品銜。 訪諳西字音者。 乂安、諒、平省臣以阮重〈乂安人,原從如西言字彙母字二十有七。 従此加補,方成別字。〉、阮文署〈諒囚。 原教民犯。〉奏。 令送部覈。 帝以水匪擾掠,命定安總督阮廷賓充海安經畧大臣,〈廷賓尋撤回。〉阮思僴參辦軍務。 〈思僴尋革効。〉罷堤政衙。 令所在炤常修築。 二月,命嘉定領副領兵官張定兼募義頭目。 定屯塸江處,數出襲大法兵,紳士多歸焉。 諭令南北練簡民勇、鄉勇、土勇,以備有用。 大法兵取永隆省城。 辰法船十餘艘來泊永松屯。 〈以下屯堡,均永隆築防。〉上流兵千餘登陸築壘。 督臣張文琬卽飭領兵官尊室焌等悉心防勦,而文琬與布政使黎廷德整兵以備策應。 大法連日將各屯壘攻射,官軍拒戰不敵,相繼撤囬。 法船乃直進省城江次,以衝霄筒轟擊。 文琬料勢難保,乗夜縱火燒城中廳舍、倉庫,引兵退出永治堡,復徃維明縣停駐。 事聞,文琬等各革畱,仍令擇地潛駐,以圖後效。 三月,北寧阮盛〈該總〉自稱元帥,推逋匪褞爲盟主。 〈褞於八年冒黎後,自称盟主。 嗣黨散逃逸,節次購拏未獲。〉與廣安水匪串通,聚黨數千人犯諒江、安勇諸府縣,進圍省城。 河內布政使阮克述、山西布政使黎裕、興安副領兵武早等,三道兵進勦。 早轉戰十餘陣,連勝前進。 城中出師夾攻,盛敗走,北寧圍解。 捷聞,早以先到頭功,賞授領兵官,加賞金牌、金錢,仍領總督軍務大臣尊室瀚等統管弁兵,迅徃討平之。 夏四月,定祥領撫杜叔靜〈廣南同進士〉卒。 追贈巡撫。 叔靜以嘉定不守,請徃宣撫將士、招誘兵民,以圖收復,有志未就。 帝深惜之。 大法帥舖那,遣吹蒙駛汽機船于順安汛,齎書議和。 事聞,帝問廷臣。 張登桂等深以通使爲然。 辰潘清簡、林維浹請行,準充議和正副使、全權大臣。 又命廷臣議定條約大意,再加裁定,授之。 臨行,帝酌御酒以賜。 及二臣至嘉定,竟以嘉定、定祥、邊和三省之地許之,又受賠銀四百萬元,並設堂講道、開舖通商凡十二款,著爲和約。 纔二十日,駛還以聞。 帝乃以淸簡領永隆總督,維浹領順慶巡撫,與大法帥辦。 嘉祿〈屬海陽〉知縣鄧琅糾兵攻匪,被獲。 匪欲生之。 琅七日不食,不死,乃極口罵賊,爲其所殺。 有手書:「語曰成仁,孟云取義。 昔有文山,今可無愧。」事聞,贈翰林承旨。 〈鄧琅,南定舉人。〉五月,大法帥入沱㶞。 總督陶致等請畱下班兵嚴防。 帝曰:「此來但覘虛寔,不迫不餒可也。 毋多畱兵,以養其力。」復諭乂安以南募勇備沠。 匪黨迫海陽省城,省臣上疏告急。 帝命張國用〈刑部尚書〉統督海安軍務大臣,潘三省〈戸部侍郎〉護理,總督鄧杏、黎春〈掌𧗱〉均充提督,帶京、清、乂兵馳勦。 〈國用之子舉人國瓘,以率募従次,特授主事。〉又命陶致充海安參贊大臣,帶次兵北行。 仍以阮軒護理南義總督。 諭準海安、北寧、高、太匪等降首,並明立條款,由次省臣謄錄粘揭,廣行招誘。 六月,以阮伯儀〈自平順單次召囘〉充北次參贊大臣。 〈尋領山興宣總督。〉水匪圍擾廣安省城。 商辦阮進籙以眾寡不敵,退回南定,陳奏半夜襲攻之策。 帝謂進籙尚能建策,責令收拾散卒,迅徃解圍。 建陳春和〈廣治舉人陳宣之子。〉祠。 去冬,大法兵入定祥美莊、幫領等處。 官兵分道攻之,侍讀學士陳春和管兵備道,爲其所擄,嚙舌而死。 至是,追贈光祿寺卿。 又命廣治省臣立祠致祭。 秋七月,潘淸簡、林維浹商說還三省事,大法帥不從。 張登桂請發使問安國主,因遞書辨明。 淸簡輕許舖那彊執之事,後竟寢。 自和書旣通,諭南圻休兵,調張定于富安。 辰嘉定、定祥、邊和應義諸人民糾集團結,推張定爲大頭目,陳請出征。 廷臣以爲北事方緊,而南事未有其機,復令潘清簡曉諭之。 張定久不就職,乃革職銜。 阮知方自平順歸覲。 淸蠻儂諸匪寇從化、大慈,官兵潰,遂圍太原,攻迫富平。 知府尹正〈尹蘊之子〉拒戰三月餘,賊不得下。 辰西北路梗,援絕餉盡。 正乃乘夜出圍,投亨江而死。 帝曰:「此最難得,不愧古人,亦不愧名臣之後。」贈侍讀學士。 張國用、陶致、潘三省自興安引兵而東,轉戰大捷,復平江府,進援省城。 城中出兵夾擊,匪敗退。 西門遂開。 辰城之四靣多賊砲塢坑尖,水歩猶盛,驛路未通。 乃入城商勦。 匪復圍之。 八月,匪褞與宣光土匪農䧺碩,並淸股匪黃英等合夥〈萬餘〉,圍宣光。 省臣阮必做〈布政〉、阮文做〈按察〉納城奏,匪遂入據之。 〈二做尋死。 後立碑以示戒。〉命阮知方充西北總統軍務大臣〈尋陞協辦〉,潘廷選〈府尹〉充贊理,尊室穗〈掌𧗱〉充提督。 〈穗尋卒,以捕務有功,贈統制。 選亦遇伏死,授巡撫寔銜。〉淸地股匪李合勝等圍高平。 省臣黎文譜等退保倉屯,〈移省莅自此。〉以圖請援。 諒平撫臣范芝香率兵赴援,進復省城。 捷聞,賞紀級並銀錢。 張國用、陶致等在海陽城,出兵大破賊,省城圍解。 先是,兩度分軍巷戰不勝。 乃謀作戰地,〈連日前列鎗砲對射,後列以漸除土塢𡊰坑塹。〉閱月方完。 兩戰勢如風雨,斬四百五十餘馘,獲匪百餘丁。 由是省城至平江府一路乃通。 遂以朱旗報捷。 〈國用尋陞協辦,致尋陞統制。〉九月,準勤政殿大學士張登桂解管兵部事務,仍充機密院大臣。 〈登桂再三陳請故也。〉尋以七十壽,賜詩一章,〈詳詩初集。〉並養老讀書諸項。 匪盛等復圍北寧,郭民不肯染匪二千二百餘人及其環城前被燒破散去始囬者,省次臣皆支粮貸給。 尋又出師殺退匪徒。 大法帥舖那來文,言和約書兩國主押印葢事淸,約以十一月遣使奉遞來京,恭就我國位前獻納,候奉互交。 帝謂和約多有不便,近來責成潘淸簡、林維浹等出力徐圖,未見辦得何事;或已遽訂互交,不知二臣商籌如何。 冬十月,武牢侯謝光巨卒。 〈年九十餘。〉贈太保。 十一月,建布政使陳宣、知府黃有光祠。 〈紹治初年,土匪煽変,二臣力戰死之。〉宣乃陳春和之父。 〈廣治人。〉帝嘗謂禮臣曰:「陳宣父子,節義芳名,榮耀史編,最難得也。」申定官人例。 近來充領,有二年陞署,有三年陞授者。 至是改定之。 〈凡不預察舉者,繁衙三年,簡衙四年,限週均預陞授,其二年陞署停之,預察舉者,炤向例辦。〉安靜署督武仲平上言綏撫北圻三事。 〈革仕弊、蠲兵粮、免出首。〉帝善之。 〈仲平尋改戸部,後又改寧太總督,充諒平經畧使。〉東次官兵攻匪于南策、荊門,所至克捷,歩水匪俱竄,遂達于廣安。 辰省圍已解,匪多歸順,匪明、匪約、匪度等竄據海島。 〈塗山葛婆。〉張國用、陶致次于廣安省城,遣阮勇、阮進籙截北界逸匪之路,〈辰北次方勦諒江。〉遣水道黎光薦、裴輝璠等駛勦海盜逸匪。 十二月,匪褞、匪貞屯于上野〈社名〉,扼平岐江。 阮知方以爲匪屯前靣,可達太原,防守必密,不如別尋徑路襲攻其後。 乃引兵向金英,渡平江上流襲破之。 於是轉進洽和、越安、安世及諒江諸轄,獲匪近及匪目七丁。 遂移諒江莅于高尚社,復分三道攻勦餘黨。 癸亥十六年春正月,大法帥委沠來報使期〈二月〉,並使事合行條款。 帝以所擬尚有未妥,乃命范富庶充欽差前徃,會齊潘淸簡、林維浹等與之講說。 事淸,三人均先馳驛進京,便充接使。 富庶等至嘉定,會商貴帥。 或願仍本俗,或參從我禮,以表恭敬。 於是與大法帥並衣國大臣會議禮儀,先行入奏。 準依擬行。 二月,大法、衣坡儒二國使舖那、坡陵歌等抵京,行朝謁禮。 先期,使臣各將國書及國主品項,由有司奉獻。 復恭領我國書。 至日,帝御太和殿,使臣瞻覲。 禮成,賜宴于使舘。 還,賠幣,〈成十八萬六千一百十一元。〉贈二國主及帥、使以下品項有差。 二使乃回嘉定。 命潘淸簡與俱。 辰貴使言此回交還永隆,故命同徃交認,以了前事。 〈清簡尋以商說無狀,革畱。〉三月,山西軍次收復宣光省城。 辰提督范有春、副提督武早、商辦阮有造分道進兵,迫省城。 匪黨不及入城,自相潰散,城中亦各奔竄。 官軍入城,檻送匪褞以納,仍畱武早等于宣次而還。 旣而北次提督阮艷等巡捕餘黨,平之。 〈武早後爲匪所擄,尋自盡。 贈統制。〉領撫林維浹卒。 尋以商說無狀,追奪職銜。 張登桂致仕。 此御詩一章,及參桂、金帛各項。 回期,令廷臣祖餞。 歸里後,歲支半俸,省臣以辰存問。 又命登桂嗣有見聞,與思慮所及,軍國大利病,驛以聞。 登桂尋上五條。 〈一言爲治用人。 一言蚤麟未兆。 一言縣令多未經事。 一言財用方今稍絀。 一言𧗱兵宜以辰定〉帝披覽之。 〈賜詩云:「鷄豚有食尚非安,矧是犧牛飭美觀。 壑險江深还海濶,春舒夏茂復冬寒。 林中易採長生薬,楼上难求不老丹。 未識支筇山水秀,竜城竹嶼肯回看。」〉夏四月,準定安總督阮廷賓〈善妃阮廷氏之父。〉以兵部尚書銜奉朝請。 帝以廷賓內廷之親,不許預政故也。 以統制阮尹充海安軍次統管水道大臣。 辦理陳廷肅〈廣治人〉請募墾承天、廣治閒田。 命充管田使。 太原省城爲淸地股匪合蠻儂圍犯,經八月。 至是阮知方旣淸北路,乃與阮文偉〈幫辦〉率師進復其城,俘僞淸、僞得以歸。 北寧逸匪僞雲等皆捕獲,誅之。 阮文偉等督將兵象,進破賊巢,在白通麻軒山。 西北武功告𧂪班師。 自提督至兵勇,賞一月俸餉錢。 兵勇各令回伍安業。 五月,帝以海安匪渠久竄海島,命阮知方改充總統海安軍務,仍準帶北兵同現沠員人東行。 張國用改充協統,諭以共濟,早𧂪戎功。 海安水道統制黎光薦等敗匪于河南。 〈屬廣安。〉命協辦大學士潘清簡、吏部左參知范富庶、廣南按察使魏克憻如西,出尚方充選好,品物特重。 陳廷肅曰:「此行本爲還三省、展賠銀計也。 請增支內帑金銀,交使臣別貯,聽其隨機通說,務期濟事。」從之。 三使乃欽命抵嘉定,同二國使放洋。 秋七月,領山西提督新福伯范有春卒。 贈統制。 〈春有將才。〉八月,初設安江文武鄉試場。 九月,大法船入平順海汛,測度淺深。 海安水匪自河南之敗,將船五百餘艘,分駐葛婆、塗山。 兩遇颶風,船多沉破,匪度尋死。 提督黎光薦、護撫裴輝璠以爲直搗匪巢,可告𧂪事,遂冒險而前。 不意後道員弁遇匪先走,中前二道遂爲其夾攻,光薦、輝璠投海自盡。 帝深惜之,特加厚卹,仍重治其先走者。 〈嗣而匪黨多為官兵所獲。〉十二月,初設廣義靖蠻勦撫使,以轄人阮縉領之。 縉初署太臬,聞惡蠻猖獗,〈有燒掠漢民、邀殺就班兵者。〉請回商辦;又請喬林〈廣義同進士〉署侍講,充義次幫辦。 皆許之。 嘉定大法帥舖那回西。 嘉稜移衣來代。 甲子十七年春二月,令北圻牧守綏撫彫民。 如西使部回抵京。 以潘清簡領吏部尚書,范富庶爲吏部左參知,魏克憻辦理兵部。 三月,營田使陳廷肅請于富祿縣良田社荒田等處募籍民,立社邑認墾,並請貸每丁錢二十緍。 許之。 原九品黎文堦、通判〈得革〉武登紹、秀才裴維璉等,請于廣平沿山沿江處開鉄礦、墾荒田,準其支餉,由營田專督。 申定墾田賞例。 〈炤隨募得丁田之數。 少者,準免兵稅。 多者,賞授聀銜。〉夏四月,申定墾田著籍例。 〈出力自辦者著爲私田。 官爲借貸者,以二分爲公、一分爲私。〉申定廕補例。 〈官員子炤品襲廕,其應得補廕之人,或由科目,或已補官,聽得以次移廕。 何係只有一子,未經承廕而身故者,仍遜一秩,準廕其孫。〉曉飭官吏廣行救荒。 以京外食艱故也。 敕中外章疏,辭尚體要。 〈有引例者,宜用可行。 若無關切,不必贅敘。〉五月,大法全權使臣何巴理來京定約。 命潘清簡充全權正使,陳踐誠、潘輝泳充副使會商。 初,如西〈言贖还三省事。〉使臣潘淸簡還,將法、衣續約、生意二書進呈,〈每書三十一款。〉故有是命。 旣而淸簡等奏言:「節次與何巴理講說割土賠銀二款,業有計酌。 至如設在京領事,固執不肯改易。 餘各款間,亦改潤一二而已。」〈另詳互交條約。〉六月,辰大法使來京,屢屢講說,執依樣本。 部院舘閣諸屬員皆言續約甚有關礙,不如且守舊約〈十二款〉。 其贖還三省,姑俟後圖。 帝乃謂工部阮文豊等曰:「屬員各有密陳,朕豈不知執經爲是。 但事勢亦當隨辰酌辦。」〈嗣亦仍從舊約。 見十八年。〉還大法年前軍需賠銀四十萬元。 潘清簡等與何巴理將敕文互交,貴使請陛辭囬國。 命以品項寄贈國主。 帝御勤政殿,何巴理及官屬趨廷,行三叩禮,宣召上殿,命坐賜茶。 帝曰:「寄問國主安好。 從今百年,言歸于好。」對曰:「敢不如命。」遂扣辭趨出。 勦撫使阮縉率弁兵二千餘進勦蠻柵,降蠻丁級率,蠻丁二百餘隨勦。 縉請摘樂捐錢米支給。 〈辰以朱貴勸捐。〉許之。 海安次官兵與匪戰于河北羅溪,眾寡不敵,協統張國用〈河靜同進士。 後追贈東閣。〉、贊理文德圭〈乂安同進士。〉、贊襄陳輝冊等俱遇害,弁兵傷斃失落者多。 掌𧗱胡善爲匪所擄,不屈死。 事聞,厚殮賜祭,並各贈卹有差。 秋七月,命戸部侍郎鄭展亨徃海安軍次,會同次臣雇募清船幫勦匪。 帝以諸衙事多堆積,諭中外臣工曰:「古云:慈父不能愛無益之子,仁君不能畜無用之臣。 故君無虛授,臣無虛受。 各宜深味斯言,勿可𣃮進𣃮退。 茍自料不堪無補,則宜讓賢舉能,期濟國事,除患爲治,亦忠之至也。 官莅非納賄養拙之所,其各思之。 有則改,無則勉。」追贈陸岸知縣丁有獲。 獲爲匪所擄,極口罵賊,賊殺之。 贈翰林院侍讀。 八月,定學習大法字音賞罰例。 〈通曉者賞錢。 曠怠者罰笞。〉九月,承天、南、義、治、平、乂、靜颶風雨潦,人民傷斃者多。 命賑給之。 帝以經費匱乏,諭中外臣工,加心所事,整飭百爲。 有利必興,有弊必去。 準定皇親、公主、官吏、總里、士庶捐賞損贖例。 帝以比年薦饑,賑救正急,又交涉之費亦廣,令廷臣籌足用之策。 僉言:「捐貲一著,雖非王政,猶愈於設計剝下。」乃準定條款施行,俟事平年豊則止。 〈炤隨所捐錢粟多少,或加秩,或加廕,或免兵徭,或準開復,各有差。〉準定萬年吉地于香水之陽春上社山分,命有司鳩工營建,總名謙宮。 準陳煥寔授侍郎,領河僊巡撫,兼充安河、永隆營田事。 冬十月,太、諒諸省臣奏言轄下漸已清夷,流民漸已回復。 帝令尚應賑者勿吝。 申定民間婚嫁禮。 〈自問名至聘期,許六月限,俱従簡約,不得過奢。 攔街錢,富者一緍二陌,次六陌,貧三陌,別貫倍之。〉申禁私賣公田。 〈公田不得私賣,如有緊重公務,聽由里長公同借雇,不得過三年之限。〉十一月,命水師武庫遴謹寔勤巧壯人〈八人〉,沠隨氣船學習製造。 以員外郎黃文昶、該隊黎文斌充正副管辦。 前月,帝以海匪日就饑窮,勢必分行抄掠,敕有海分諸省防守。 至是,匪船多望南駛去。 十二月,南定省臣以設立社倉〈通算得栗二萬餘斛、錢二萬餘緍〉並疏濬溪渠水道、培築堤垻,繪圖遞奏。 帝獎之,令部臣先擬賞勸,俟有成效,再加賞之。 公子洪槢謀不法事,坐斬决。 同謀者予罪有差。 〈謀殺潘清簡、陳踐誠。 事未發,爲府尹斍摘。〉乙丑十八年春正月,元旦節,帝御殿視朝,示臣工詩一章,〈詳詩初集。〉以壽國壽民勉之。 又以比歲災荒,頒恩諭,〈凡十四條。〉示體元育物意也。 頒水車式。 頒引水牛車式。 〈令督工所倣西法製造,凡二十七副,分送平富以至清乂,飭田家依式爲之,以灌旱田。〉大法帥嘉稜移衣遣沠人。 初巴璃駛船來順安汛遞書,請行朝謁禮,並奏定約事。 帝曰:「法帥沠來,堅執前約而已。」令清簡等撫慰之。 巴璃又言:「此次仍守壬戌舊約,宜降諭各省,禁募民,並交賠銀。 其所辦文書,何日淸完,早報便回。」淸簡等以奏。 準將舊約十二條曉示永隆、安河三省士民,使各安業。 又飭轄下有托從募者,毋得入界內,一見卽速拿解,有容隱者問罪。 榷鴉片。 初榷鴉片稅。 〈是歲起徵,仝年稅錢共三十萬二千二百緍。 鴉片例有嚴禁,今弛禁而重征之,使賣者、吃者少,是不禁之禁也。〉二月,旌賞廣南百歲壽官。 〈通判休致阮文寧。〉兼管田使陳煥請設置營田員役,摘取隨兵。 吏部奏言:「永隆、安江地多閒曠,年來朱貴人樂爲農。 因所欲導之,想亦聚闢一機會。 所請人數,仝年筆紙,由永隆支庫錢充給。 此係隨宜擬辦。」從之。 辰久旱。 〈自冬徂春。〉經禱未應,民有饑色。 命賑給之。 帝復降諭責己求言。 尋得陣雨。 〈後值寒雨,田禾又損。〉申定進士、副榜補官例。 〈尊廕、監生、舉人及訓導、教授預中正副榜,補官各有差。〉勤政殿大學士綏盛郡公致仕張登桂卒。 帝爲輟朝三日。 贈大師,增給錢幣,命齎尚方酒並詩章〈詳詩初集〉賜祭,立碑墓曰「兩朝顧命良臣張文良之墓」〈謚文良〉。 俟服闋,遵前聖準,從祀世廟。 三月,申定文會試中格例。 〈四場通得八分以上均中格。 通得七分至四分,及三場通十分以上均爲副榜。 何科中格數少,增取副榜覆試;得三分以上列之甲,第一二分黜爲副榜,不及退回原項。〉帝謂吏部臣曰:「凡官不可數易,必久於其職。 能否方見,若以意中之人屢舉,則何法可行,其如民病何。」尋準部議,仍依三年考績之制,有應畱者奏辦。 命永隆總督張文琬兼知安河交涉事務。 石璧蠻復下擾掠。 阮縉率兵勦于廊𨆢柵,卻之。 後復進兵勦辦。 渃瀧、渃莊、渃濔等蠻遠遁于高𨷈山。 宣光、諒山、太原、高平、廣安、山西饑。 令多方賑給之。 夏四月,海安旱。 阮知方禱雨于棠山。 連日大雨。 疏言帝至誠充塞,天神相佑所致。 且祝文進呈。 帝批示曰:「讀卿祝文,誠意充盈,不覺流涕鳴咽,感愴于懷。 予平日讀書,每遇忠臣孝子之事,徃徃感泣。 葢同此心、同此理也。 且卿素稱忠烈,不辭勞瘴。 若得多人如此,布之眾職,何患乎國事之不濟,民生之不遂。 特賜詩〈詳詩初集〉章,加賞卓異一級以旌之。」水匪船三百餘,自扶隆、葛婆〈屬廣安〉諸島分三支來擾。 阮知方遣阮文偉督清船擊之,俘斬甚眾,匪大驚潰。 捷聞,帝諭獎之。 後軍都統領河寧總督尊室翰卒。 贈掌府事。 暹二王烏舌以書招蠻長螉䗲。 䗲疑之,求援於大法帥。 大法帥使其目率兵船抵芹渤保護之。 水匪闖入琅琛武定江〈屬海陽〉,以火攻。 禁江水道官兵大潰。 統制阮尹爲其所執。 〈尋遇害。 贈都統。〉阮知方督歩兵拒戰,退之。 工部侍郎黎廷德奏言:「安江巴川一轄,鹽米之利甲諸省。 高蠻認爲故土,嗾使蠻民乘隙滋事。 今其長名䗲,倚大法爲援,外間傳說法帥將有事於安江,收囬故土。 交之虛寔,尚未可知,而事勢可爲深慮。 河僊近海,又是孤懸,而與巴川毗連。 有事徵發,想亦遠敏。 請移河僊省城于巴川滀臻處,占此形式,允合辰宜,巴川、永定、豊盛、豊富〈屬安江〉,併與龍川、堅江二縣,合于河僊安邊府〈原屬河僊〉。 請設領兵、知府各一,弁兵二百,併與富島,交回安江炤管。 儻大法爲他代請,我以現設省城爲辭。」下廷議,以爲更改易起人疑,請由該省臣詳加相視,徐將該堡,原設壕壘,炤依省城規式,沠兵籌辦。 從之。 五月,水匪犯瓊樓、安池〈屬廣安〉諸屯。 贊理鄧陳顓連敗之,督兵翁益兼又大敗匪于渭陽溪。 提督枚善等分截下叚、琅琛等處,大小十餘戰,皆克之。 事聞,帝嘉獎之。 準定文會試中格、次中格例。 〈及格者將爲中格。 七分至四分,及三場十分者,將爲次中格。 亦爲同榜。 仍有後先,均準入覆試,不得稱爲副榜。 俟覆試清,方定正副。〉閏五月,晋封皇弟洪侅爲堅國公、洪𠌠爲富良郡公、洪佚爲文朗郡公。 嗣德初年以來,凡皇弟初封,皆封郡公。 此次皇弟應制三人,帝以堅郡公學行獨勝,故有是特格。 公長子〈卽景尊純皇帝〉是年欽揀育于宮中,辰方二歲,命善妃阮廷氏專育之。 頒農桑衣食及州縣提綱、捕蝗考三書于南北諸轄,諭令守令。 凡循良諸寔傳平日所讀,勉寔行之。 定封贈。 初定封贈官員父母年例。 向例,封贈恩典,均俟大慶節,方與施恩。 去冬,帝以俟大慶節年,則有遇有不遇,恩典未均。 乃準凡屬丑、未、辰、戌等年,由部會彙文武印官以上應得貤封。 間有或回或故,亦聽得預,仍以是年現銜爲準。 惟何員嗣有過咎,降至屬員,應行追奪。 俟開復至應得貤封銜,再準封贈如例。 以今年行之。 後有應得加贈,須俟慶年。 著爲令。 開武進士科。 初開武進士科,賜武文德等二人武進士、同武進士出身。 武進士之科始此。 國子監祭酒阮昱以病告。 帝諭曰:「聞爾學行,堪爲人師。 宜勤其職,作成人林,爲國家用。 成均之責非小,勿謂冷官。」六月,帝以海安水匪〈僞鳳、僞約等〉三四週星,池中弄甲。 近聞窮蹙,株守海寧。 外則清船民船堵截向攻,內則官兵、團勇、土勇由陸趁勦,計宜决機,令他腹背受敵,一鼓成擒。 因諭阮知方、范芝香嚴將令、提勝算,督水道阮文偉等,陸道枚善等迅勦。 令總督張文琬如嘉定會商。 仍檢三省〈安江、河仙、永隆〉銀元〈一萬元餘〉、錢〈十萬緍餘〉粟、〈五萬斛〉定價扣銀,以補賠銀之款。 仍令商舶臣修書慰問貴帥。 申定均給公田例。 〈向來均限三年。 至是,準定三年或流年,聽従民便。〉初設順慶、富安營田衙,準御史阮文芳充欽沠營田,董辦其事。 秋七月,命戸部內務檢噐皿、塊錠各項銀,〈共七萬二千兩,成十萬元。〉咨大法帥來京,扣秤賠銀一期之半。 商舶修書慰問之。 復命張文琬如嘉定,並檢三省黃金〈九百二十餘兩〉、銀兩〈二千二百二十餘〉、銀元〈一萬五百元〉,炤商約定價,以補賠銀之欠。 仍命修書慰問。 水匪船百艘泊矺寒江〈海寧城外〉軍次。 贊理鄧陳顓〈阮知方沠遣〉使督兵翁益兼、副𧗱尉潘廷妥率兵勇夜伏羅浮,約清欽州李燕紋夾攻。 翌日,進復海寧城。 益兼乘勝追至矺寒山,大敗之。 匪船退玉山澳〈約七八十艘〉,朱旗報捷。 帝大悅,賞陳顓參知,益兼侍讀充贊襄,廷妥𧗱尉。 各加賞紀功金磬。 八月,定明鄉人仝年稅。 有物力者,每名銀二兩。 無力者,半與清人稅例,炤收寔色。 勦撫使阮縉復分道勦廊依蠻柵,破之。 居民自此少息。 申定錫封世襲例。 〈封公爵者世襲五次,侯四次,伯三次,子二次,男一次。 仍各遞遜。〉海安次兵敗水匪於河來嘉論江。 〈僞鳳、僞約等竄清、乂洋。 僞瑟、僞榮等潛隱諸島。〉旣而阮知方所沠知縣阮有順管率兵船,打探江分。 忽遇僞都統潘文姜船,又攻獲之,及僞瑩等黨夥砲。 知方卽將匪瑩誅之,匪姜檻送京師。 帝命先賞有順金磬,餘俟議賞。 再飭知方早清遺燼,並籌善後事宜。 初買敏妥氣機大銅船。 〈價銀十三萬五千元。〉準武班從三品以上屬員得預封贈。 清股匪擾高平諸府縣。 領兵裴副將兵進勦。 匪乃引兵攻䧟省城。 布政阮敏、按察楊嘉訓退駐嵩高社,招集餘卒。 諒平署撫鄭履亨聞報,乃沠兵勇四百駐芃葑截之,以其事聞。 帝嚴諭經畧武仲平、撫臣鄭履亨速沠大兵徃高平,與裴副道兵堄勦,或親徃芃葑調度。 阮敏、楊嘉訓先行革効。 若不堪,換舉幹人,無貽邊患。 定廕孫例。 九月,初定文武官員廕孫例。 〈凡文武節烈勲勞得從祀紀功,及操行端良得入賢良祠,其孫所應表錄者,正一至正二品二名,從二至正三品一名,曾孫正一至從二品各一。 廕孫之例始此。〉武仲平率大兵徃諒城,請以吳文度〈原按察〉充贊理,陳文美、阮高𡹾〈知府〉充贊襄,督同隨沠武輝瑞、督兵黃寧登分管。 許之。 因諭曰:「茲兵已厚集,當悉心協力,以寛北顧之憂。」衣坡儒國沠阿𪘵多遞書,請給爲沱㶞領事。 命商舶修書卻之。 清幫船攻勦水匪〈海寧洋外、廣平草嶼〉,盡獲其渠帥,檻送京師。 〈僞鳳、僞約並匪夥皆已就扲。 尋各正法。〉放海安水軍、諸京兵、省兵囬伍。 賞錢有差。 阮縉條陳經理六奇蠻柵事宜。 〈畧言:彼之田土膏杖山林,又多所產,究利害,則芙陽可設,蠻稅可征,而商戸可罷也。〉準試行之,以觀成效。 冬十月,武仲平至諒城,檄報高省紳弁、豪目糾勇隨地按住。 率大兵屯芃葑,沠委吳文度、阮高𡹾進駐高雅、高福,會高省兵,訂日攻城。 命永隆省臣,飭清商顏萬合速辦稅銀三十萬元充納,移書大法帥認扣賠銀之數。 阮知方沠在次副提督阮有伸、督兵阮文思等,率兵五百、象一匹,徃太原〈辰阮文偉在清船幫未回〉捕匪。 開雅士科。 初開雅士科,賜鄧文喬等五名雅士、同雅士出身有差。 〈此特科也。〉張文琬密將大法帥所言及三省情形入奏。 乃命潘清簡以協辦戸部,充三省〈永隆、安江、河僊〉經畧大臣。 十一月,建養蠶室。 〈在太常寺。〉初設三道〈河靜、廣治、富安〉典學〈秩從六品,與道臣敵體,如諸省督學。〉初定諸省道廕生例。 〈文員子路遠家貧,不能入監者,聽由省道學臣會核。〉阮知方奏請遣鄧陳顓馳徃太原商辦軍務,示以專意高平,隨機爲攻守計。 許之。 十二月,海安軍次凱還。 其賞功推恩事宜,令各擬行。 鄭履亨與領兵鄧文亥率兵攻匪于同僕鋪,克之。 又進勦坤桄屯。 匪黨各退出境。 申定官員廕授章程。 〈文従三品、武従二品以上,各炤原現授聀銜,以有功、無功分別,準廕其子一人。〉丙寅十九年春正月,官兵收復高平芃葑鋪,朱旗獻捷。 帝喜曰:「芃葑,高平後路。 茲已收復,卽高平可取次抵平矣。」乃令以捷旗宣示,仍諭賞獎諸官兵。 〈武仲平、范芝香等及提督以至兵勇,各賞有差。〉二月,暹目阿羅銜由河僊遞書進呈。 機密院大臣奏請沠人徃來致意,該船如有來商,寛其禁約,以示不疑。 從之。 令錄由河僊省遵辦,以通鄰好。 高次大兵進拔上下土山二屯,惟倉屯地險城堅,請增清、乂勁兵〈一千五百〉丁,會權提督管徃隸沠。 許之。 復令次臣、撫臣激士人自衞,免煩遠兵,功以垂成,勿虧一簣。 設廣義並蠻土民圈柵。 初,阮縉以沿壘土民家居零落,地隔人稀,警急接應不便,請依諒山邊民,設立圈柵,飭令歸聚。 至是設之。 大法帥沠船抵順安汛遞書,言:「永隆、安河三省,地勢懸隔,奸窃徃來,兩皆不便。 請併管其地。」又爲勦絕海匪、盡停賠銀等事,乃命潘輝泳、范富庶等前徃使舘賞慰,仍商以永守舊約。 再咨經畧潘清簡抵嘉定,與大法帥商講。 沠人船居數日,請駛廣平搭載鑒牧吳嘉厚徃乂安,乃回。 令永隆、安江二省擇屬員工匠,或士人敏幹有巧思者二十人,厚給衣粮,使就嘉定學習工巧諸藝。 匪目張覲邦等降。 官軍收復高平省城,復以朱旗報捷。 先是,匪據福、雅二站,次臣武仲平、范芝香等密令守洛陽屯,阮高𡹾等按要嚴截。 內則嚴爲守備,外則示以閒暇。 由是,匪黨攻掠,所得無幾,夥多食絀,投書乞降。 許之。 至是,覲邦等詣軍門服罪,納還省城。 大兵入城駐守,匪夥解退,各遣回內地。 惟覲邦等聽畱,爲邊氓耕販生業,遇事効沠。 乃以捷報。 帝得報,作喜捷詩〈見詩初集〉。 復降諭獎賞之。 去年,乂安淸川縣幫辦陳縉、副總潘點等,聞靈牧朱徃教盤石、漠水等村,遂唱率民夫遏止行教。 事發,問罪有差。 夏四月,興化貓蠻率服。 〈辰貓蠻蠢動。 官兵招誘,服之。〉五月,大法帥開鬭巧場,致書要民赴會。 設平準司。 辦理戸部鄧輝𤏸奏請設平準使司。 〈且言經商未校而益國裕民,乃是朝廷大政。〉因以輝𤏸充領。 次臣武仲平、范芝香回北寧,籌奏高平善後事宜四條。 〈一言貸民錢以買田噐。 一言沠北兵駐守換回乂安。 一言展鄉兵欠額,設屯堡守備。 一言勸土豪募屯田兵。〉皆準行之。 六月,命順慶營田使阮文芳回退大法帥勘保正屯〈屬平順〉地界,繪圖進覽。 大法帥以地界未明,請會勘故也。 〈尋令移頭目人等徃墾慶和、富安,以絕其疑。〉帝謂機密院:「觀譯洋書,與漢字稍異,是一大難事。 當如何妥善。」院臣奏言:「洋書譯出漢字,先譯羅星音,次譯大法音,又譯出我國音,然後繙成漢字。 而其立言之體與我不同,有重言而意則一。 今之熟習洋字,非其道長,卽其道徒。 查有阮弘〈道徒〉稍識漢字,頗曉大法音字。 請飭來京譯洋書,兼教從學人等。」帝從其請。 酒稅。 秋七月,初征永隆、安河三省酒稅。 〈辰清商乞徵仝年二千五百緍。 因準酌定稅司條約四十分取一。〉改諒平參贊范芝香爲寧太總督,兼知諒平邊務。 是年,諸轄原畱荒虛著增墾復徵,並外漏報徵、沙培改徵,田土萬二千三百二十六畝,現徵調坍圯,並設縣蒞,浚江道,闢入田土,除免七百五十九畝。 八月,奸民叚徵與其黨犯闕,伏誅。 初,徵並弟叚有愛、司直,與張仲和、范梁結爲東山詩酒會,潛謀不軌,以扶立丁導爲名,右軍尊室菊爲內應。 愛密結隆光寺住持阮文貴,潛于法雲寺招誘徒黨。 辰督辦楊春、工所辦理阮文質苦刻,軍情嗟怨。 徵等因之,謂一呼可以集事。 乃于法雲糾集其眾,密期尊室菊刻期舉事,遣人先徃工所,預爲策應。 是月初八日,菊入直。 徵等以是夜糾夥率徃工所,尋阮文質不獲,縛董辦阮文車,詐傳敕罷役,收軍回城,扶立丁導。 弁兵從之以千計。 徵分道渡江,乗放砲後門開,由正南入午門,分徃左右邊兵舍收取噐械。 尊室菊自大宮門出,與賊遇,轉就左掖門,逆直率黨隨之。 適副衞阮盛趂來,與指揮使范曰庄閉門拒之。 賊黨斫盛等,均被傷,破扉而入,至閱是堂。 權掌龍武營胡威捍拒。 直斬威,傷右耳。 威大呼內監緊閉左右箱門。 逆直尋捉中軍叚壽。 有應聲曰:「壽在太和殿。」逆直遂退,與中道逆徵合。 于是胡威出,號召侍衞、謹信、宿直人等,緊徃捕賊。 逆徵等率黨方于太和殿庭前排列,逆徵呼鑾駕,取轎出迎丁導。 轎出半路,胡威喝退。 威又指工所弁兵叱曰:「汝等甘從賊乎。」弁兵退散,存逆黨約三十人。 威趂刺逆直,該隊葢文森接刺倒下。 捕弁趂至,直、徵皆被擒。 逆愛走入護衞厨家自刎。 逆黨瑀投太掖池,武舉阮文適躍下捉之。 後道至香江南岸,阮文貴聞事不濟,逃回。 張仲和猶未之覺,率黨往入神機兵舍,收取兵仗。 該衞協管武覺與賊隨從擊鼓爲令,阮䧺、黎平等率兵出彰德門外,協與黎仕捕獲逆和。 再沠徃法雲寺,刷拿阮文貴解回。 餘黨四散,或潛回原衞隊,或散回工所。 於是盡閉城門,官兵分道撿拏,盡獲之。 丁導坐逆犯招稱,絞决,及其親屬子女。 阮菊自殺,命戮屍。 〈改從母姓阮氏。〉逆犯皆寘法。 阮文車、阮文質著交議處。 承天府臣與護城使革降各有差。 令鑒牧厚與其徒阮長祚、阮條等如西,雇工匠,買機噐。 建武學。 建京武學堂于城西郭,設正副學政。 東北次臣阮知方、武仲平班師歸覲。 帝慰勞之,敕製衣服頒給。 尋以知方領兵部,兼京畿海防使;仲平領吏部,兼國子監;均充機密院大臣。 諭令廷臣察奏捕逆員弁功狀。 拔授胡威爲龍武營都統,晋封義勇子,仍充管領侍衞大臣,加賞金牌、玉佩各項。 黎仕以下,陞授獎賞各有差。 九月,嘉定大法帥嘉稜移衣回西。 烏起來代。 嘉定大法欽使尚書韋安,與道長名揚來京,復求隆、安、河三省地。 廷臣言:「三省形勢孤懸,所難必守。 惟事關土地人民,豈可一辰容易。 請命商舶臣繕書,以情理曉之。」尋令潘輝泳、范富庶同徃使舘,隨機善應。 輝泳、富庶數與韋安說,韋安言:「今不肯與講定,恐募人日肆惹出兵端耳。」韋安旣回,帝命親藩、廷臣會議,及各省議覆。 又報潘淸簡、張文琬與安河省臣斟酌熟籌以覆。 辰六省募義人五百餘,節次由順慶營田衙投首。 命各給錢米墾田。 冬十月,賞西北戰功級紀金銀錢有差。 以參知阮正充南定營田使,鴻臚寺卿杜發副之。 大法帥復書速定新約。 廷臣請沠阮有機〈總督〉與經畧臣同徃商議。 帝曰:「有機何如人,而能與抗。」不從。 帝以北圻武功告𧂪,將士凱回,準阮知方、武仲平復命,親酌御酒賜之,並賜宴奏樂。 將士弁兵各賜宴、演劇,以孚同樂。 又出玉佩、金錢各項,分賜次臣,並預辦之各省臣有差。 遂頒恩詔凡二十二條。 設禁江柔遠關〈海陽〉定稅額,遴幹員坐管。 〈以助勦清船幫等乞畱通市故也。〉十二月,停罷捐陞捐復從政例。 復廣平以南府貢監生例。 〈向例,以南府貢監生個一人。 嗣德六年停之。 至是復準,仍舊與以北同辦。〉丁卯二十年春二月,辰匪目相繼就降,量預分揷。 初開河內、平定武試場。 廣義山蠻數擾掠,勦撫使阮縉沠人招誘,諸蠻皆降,惟渃素未服,乃將兵遍徃巡勦。 尋以荒蠻丁汪逃去,傕諸蠻曉喻安業而回。 帝以沠誘得力,賞銀錢有差。 初,經畧潘淸簡以贖三省及換易邊和二款,密與大法前帥說。 答以事難遠諭。 至是新率換易,機密院請令淸簡探情覆聞。 三月,營田使陳廷肅請開榴表〈屬香茶〉社鉄礦。 令試煮之,鉄好可用。 遂準開之。 夏四月,阮知方、武仲平自回參樞軸,與大臣議論,間有齟齬,或失和氣。 帝聞之,曰:「君子和而不同,非必皆同,方謂之和。 昔韓、范諸君子上殿相爭論,下殿不失和氣。 人臣當以爲法,上下雷同,非國家之福。 卿等辦事,倘有意見,不妨執論,但頃刻之間卽止,不可稍涉形迹。」因以荔枝賜廷臣,曰:「此味甘勝。 先帝嘗親摘以賜親公、羣臣,亦表相親之意。 卿等宜深思之。」六月,賞辦理翁益兼陞授兵部侍郎,賜好義紫金磬一靣。 益兼在海陽軍次,募勇勦匪有功。 至是議敘加賞之。 大法取永隆、安、河三省。 辰貴帥多將兵船,駛到隆省津次,使人遞書請潘淸簡面話。 淸簡就船辯說,終不能入。 乃勸勿驚擾人民與倉庫、錢粟,仍由我炤管。 貴帥順聽。 頃之返回,則大法兵已四靣入城矣。 貴帥復遣兵分徃安、河二省,所行亦畧如之。 乃將三省臣均於隆省督署居住,仍沠船由順安汛報聞。 帝令院舶臣修書商之,併護送三省臣來京。 清簡自以無狀,旣將三省錢粟炤扣本年賠銀,卽將朝袍、印篆並遺疏回納。 尋不食死。 起復潘克慎爲兵部尚書,領南義巡撫。 初,克慎坐免。 至是,事勢稍異,特召來京,備問邊情。 及入覲,帝問高蠻近事。 對曰:「事皆大法炤顧,租稅沠官監收。」乃有是命。 秋七月,北寧省臣奏言:「淸逸犯韋再壽等各支,謀串通惹事。 請益兵。」令沠淸、乂兵〈五百〉迅徃。 尋以翁益兼充勦撫使,遣行。 〈兼尋捕匪六十五犯。〉罷平準營田。 八月,罷平準暫司及北圻營田使。 〈以其病商病民故也。〉謙宮成。 親製謙宮記,仍俟勒石建碑亭而立之。 因銘以自辭曰:「陽春之上兮,惟子之宅矣。 山卑而地僻兮,亦狀予謙意。 以自責矣,誰與予同心。 以完予志兮,噫求之而未獲矣。 惟天其鑒兮,我心有如此石矣。」九月,命尊人府、廷臣議阮知方、潘淸簡等功過。 諭曰:「南圻六省,阮知方、尊室鉿、范世顕、阮伯儀勦防不力,失之於始。 潘淸簡、林維浹議和輕棄,壞之於中。 繼又潘淸簡、范富庶、魏克憻奉使無狀,廢之於後。 自來潘淸簡、張文琬、阮有機、陳煥等因循偷惰,喪之於終。 交卽議處候裁。」冬十月,增設香溪縣。 乂安省臣以香山縣浦源、深源分爲兩陂,地勢遙隔。 而深源道之上流通于廣平之明政,因擬開通陸路,預籌運道。 請分爲二縣,以便控制。 從之。 太原匪勢鴟張,捕弁失利。 準沠北省勁兵,遴副領一員速徃商沠。 督臣范芝香遙爲調度。 芝香又請以翁益兼改充寧太勦撫使,同提督阮有伸、領兵黎光戎,統將兵象大舉勦之。 又發興安、寧平兵〈五百〉隸沠。 許之。 鹽稅。 十一月,準設平定、平順〈出鹽頗多〉榷鹽稅司。 從戸部臣之言也。 十二月,初準令承天府轄各社村,每公田一百畝摘取十畝,交民協作。 穀熟收穫,構倉別貯,以備救荒。 至是,府臣言:「此粟收貯,里役不無那移取利。 請察問社民,自來耕治。 貯守已成,願畱在社倉以均鄉利者,聽其仍舊。 不願者,其原摘田數交回均給。」帝令安辦,要得順便者有成。 命協辦大學士陳踐誠徃嘉定幫辦,成化縣阮文祥充隨辦,賜銀有差。 帝以我與大法交和,定有成約。 茲南疆事應行酌議,文書徃復,不如靣商。 故命踐誠充欽差,徃定新約。 仍賜欹一章以勉之。 〈詳見文集。〉戊辰二十一年春正月朔,帝御乾政殿受賀。 〈是年恭遇四旬大慶節。〉頒恩詔于中外凡十五條。 太原次臣范芝香條奏區處降匪事宜,言「周祥麟、鄧挽等真心向首,請假以八品百戸銜,給與資本,以便開礦墾田。」帝曰:「降匪現在多丁〈三百餘名〉,須量行分揷,勿使蚊聚。 並明立條約,要他出力,遏絕外匪。」淸地匪盤文二、梁文利等掛白旗號,擾掠陸安州。 〈屬宣光。〉寧平風潦。 出社倉粟一萬六百斛,並𥽀倉粟一萬五千斛貸之。 二月,申嚴廷議程限。 諭參知、掌衞至辦理等,各認真細思。 難事而急者,不得過二日內。 難事而緩者,不得過三日內。 若大臣敢有抑遏,諸臣因循緘黙,致人不决,非密事聽當直科道,密事由主草之部,捐名嚴參。 至若在公則緘默,退有後言私論,與以密事宣洩,卽以重論。 令諸省道尋訪煤炭。 太原省臣以沙籠、富春〈屬富良縣〉二社煤炭發遞,乃徃採取。 尋以工程稍難、所得無幾,停之。 帝以原欽命全權大臣潘淸簡之功過向來未有定議,乃申諭正其罪。 令將淸簡與隆、祥、安、河等省原蒞督、撫、布、按、領兵等未革者,各卽革。 仍遵前旨嚴議。 降匪吳鯤襲高平。 領布政阮文偉爲所執。 〈降匪謝凈川等暗引吳鯤帶團丁入謁。 偉信之。 匪等遂乘虛入城,城遂䧟。〉廷臣奏請交范芝香嚴督前驅殺賊,俟文偉如有脫回,併行究治。 從之。 〈鯤前在淸國歸順處滋擾。 因淸國官軍勦邊,乃夥徒諸股匪經乞首揷。 至是復叛。〉辰兵民多爲匪掠,賣與外國。 通言阮德厚〈此次隨沠如西〉尋得九十二人,載回香港,英國總督爲之雇船交回廣南。 省臣以聞。 賞授德厚九品行人,仍令戸部侍郎陳廷肅等遞土物徃香港答之。 三月,採廣安汛山煤炭。 初,大法帥旣取安、河、永隆三省,改定新約,將換書來要我押記,而後遣使同如西。 廷議以禮部尚書阮文豊、侍郎潘廷評、侍讀學士帮辦成化縣阮文祥等充使部,並遍徃英、衣,察現情回覆。 不果行。 命商船修書與大法帥,仍發國書達其國。 夏四月,沠黎文顕等五名,就嘉定場從教師張永計學習法字。 匪目吳鯤圍洛陽屯。 諭令范芝香咨會淸國官兵捕勦。 淸國會勦營弁〈兵四千餘〉進至我諒山邱常處。 帝諭令擇我兵勇之精壯者,速進同勦。 追復阮文誠、黎文悅望閣功臣,均列祀中興功臣廟。 〈誠,掌中軍大將軍、郡公。 悅,掌左軍大將軍。〉閏四月,翁益兼〈贊理〉、阮曰成〈提督〉等率兵會同淸國副將謝繼貴勦匪於七溪,破之,洛陽圍解。 捷至,諭加獎賞,令迅徃收復高平。 山西雨雹。 〈大如鷄子,小如𥟊子。〉承天府臣尊室燍等以慶年進鹿茸。 帝卻之曰:「爾等舉職無遺,朕憂愈於祝嘏多矣。」命慶和採鳶機山煤炭。 尋以煤炭多是頑石,入火不熖,停之。 五月,開大原普里鉄礦。 〈稅三百斤。〉帝以近來會試,廣平以南中甲第少,又鄉試鬧場,多執良教之見,命申飭諸學臣訓飭多士,其於兵財、韜畧、農田、水利,要必以辰講肄。 仍由府監省道諸上司,各將教職等員察覈具奏。 帝以近來多事,諭令本年八月日四旬慶節其祗告覃恩,各仍例辦。 餘一切朝賀、遞獻、宴樂、張設浮費者悉罷之。 水火舍進賀儀,届日拜慶。 準由富安道遞進,免其來京。 採廣安丸萼山煤炭。 〈炭質堅確,入火發熖。〉股匪擾掠諒山。 省臣咨請廣西太平府會勦。 劉永福、黃勝利與逸匪黃賓興相合,圖攻興化保勝鋪。 命省臣阮輝𤣱、統轄督臣阮伯儀妥爲調度。 〈永福節次勝仗,蒙賞百戸。 勝利一次獲勝,隨將徒伴別徃興化。〉賑廣安先安州民。 〈博望總以被匪燒掠故。〉六月,遣使如淸,以黎峻、阮思僴、黃並等充使部。 臨行,賜詩勉之。 赤毛船泊入平定施耐汛。 定吉士、雅士、文武進士、副榜陞秩令。 諭令:「凡吉士、雅士、文武進士、副榜,除有察典應陞外,餘在職每足三年,所于公私罪未至降調以上者,該上司卽奏陞一秩,至印官而止。 自有特格,于案至降調、帶降,而屬公罪,非失守、敗軍諸重款,亦每足三年奏請開復,後亦遞陞。 若于公罪,此重款,必有効贖寔狀,方得開復。 亦遞次遷陞。 永爲令。」秋七月,官軍失利於諒山繡山屯。 充參贊阮勱〈山西人。 進士。〉、副提督阮曰成死之。 總督范芝香䧟虜中。 阮知方請北行。 帝以其久勞,且鎮朝望,不許。 匪黨攻䧟洛陽屯。 帝命討逆右將軍潘克慎馳往諒山,商同撫臣並新沠官兵悉心防守。 俟平寇將軍叚壽至,轉回宣光。 海陽饑。 命省臣分設暫舍,以處饑民,炤例給養。 〈男婦每名氏月給錢一緡、米十五碗。 小幼五陌、米十碗。〉賞河寧道御史范𠃔迪加二秩。 初,𠃔迪爲農貢縣知縣〈屬淸化省〉,新募民丁,及招漂散,得九邑、丁數四十一人,增徵外漏並墾徵荒田土一千五百七十九畝,設立義倉三十七所,得錢三千四百餘緡,粟四千七百餘斛。 至是,省臣以聞。 準加賞,以爲府縣者勸。 辰營繕相繼,平安總督申文㦪奏曰:「伏觀今日事勢,故疆淪没,北寇滋蔓,水旱風灾,所在告警。 而萬年基之作,視天授陵不啻十倍。 且鉄瓦寄於下洲,戲靴買於淸國。 閃錦酒樓,年多沠買。 洋琹洋畫,歲有淸單。 又茲宮中之樓甫完,江洲之樓繼作。 毋亦謂其何傷何害乎。」帝曰:「爾所切責,皆于過也。 第予今事繁病甚,若過於拘束苛細,則此身不堪,尚何力而能與爲。 葢棺賢否,心迹自定,豈待有言。 然爲臣常要有言,使予聞其過方是。 但予心自有把持,不敢失平生所學何事,將誰欺。」帝嘗有襍述詩云:「雖無唐太才,亦有漢文質。 難比顏子愚,敢謂伯牛疾。 甚愧伊川養,安得武侯弼。 幸遇謝玄鶴,又逄簡狄乙。 免如飛將數,惟望靈醫術。 深杰履癸言,願監成湯失。」帝軫念秋深,將士衝冒雪霜,遣侍衞頒給三道將軍及從次文七品、武率隊以上寒衣各一。 又令北圻六省,分製兵勇寒衣給之。 欽沠陳廷肅自香港回。 〈前徃答英好。〉命復辦屯田事務。 陳廷肅、阮輝濟〈徃香港公回。〉奏言:「茶里海門〈屬南定〉沙洲高廣,廬舍可以築居,汛口稍深,船艘可以穩泊。 水道通於南定,亦是一關要門戸也。 海道,則淸化、乂安、海陽以至南北,船艘均可湊集。 江道則由南定以至上游之興安、寧平、北寧、河內、山、興、宣等轄,徃來均屬通利。 近來外國商船,多于此處停泊,亦善地也。 擬應開店通商,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貲,以圖久遠之利。」廷議,事竟不行。 萬壽四旬大慶節。 頒恩詔于中外,凡三十四條。 大南會典事例書印成。 頒給中外諸衙門。 九月,賞南定三登社倉有成效者。 〈該社裴德長倡率鄉人立義倉,遇有荒歉,摘取給貸。 貧民免於流散,兵粮亦無掛欠。 事聞,賞從九品百戸。〉冬十月,以武仲平領河寧總督,仍充宣太諒三次欽差大臣。 帝以仲平前經總督寧太,經畧諒平,匪情地勢較爲素熟,故有是命。 安謨縣〈屬寧平〉教民丁文田密陳事宜。 〈設營田。 開金礦。 造大船。 招致西人,借英爲援。 立平準於諸國,以通貨財。 弛禁兵書、兵法,使得教習士卒,專習射藝。 省役增粮,使勤閱習。 臨事隆其品秩,死事錄其子孫,疾傷給粮終養。〉廷臣以未合辰勢,置之。 開安富良田諸社水道。 〈屬承天。〉吏科給事中阮造前領符吉縣〈屬平定〉,居官廉平,吏民信服。 田野日闢,盗刼屏息。 安樂、永勝二村,民多田少,造勸政利村議與安樂、永勝二村公田二十五畝〈安樂十五畝、永勝十畝〉耕居。 省臣申文㦪以聞。 賞廉平勤幹一項紫金磬一枚,拔授最要知府,通錄中外守令知勸。 〈其政利亦賞美俗可風匾額一靣。〉十一月,帝以中外多滯獄,諭部府省道臣,將現查各案件,卽行審鞫,依期完結。 何係留監候案,亦併早早辦淸,量放安業。 再申飭中外問刑諸衙門知遵。 廷臣奏上阮知方、阮伯儀、武仲平等功罪議處議封二摺。 〈南圻罪過、北圻軍功。〉帝以議未明正,乃裁定之。 知方、伯儀二員,免降停封。 潘清簡、林維浹,皆追奪職銜,又刮去進士碑名,永存斬候之案。 武仲平處置降匪不清,亦停其議封。 揀皇弟建瑞公洪依第二子〈卽恭惠皇帝〉入居于原集賢院育之,命閣臣授以書。 年十有七歲矣。 十二月,鑒牧東〈徃河內〉、鑒牧厚、鑒牧平由禮部單乞改莠民等字。 禮部以爲朝廷一視同仁,本無歧視,許之。 申定襟江港稅。 以新例頗重,淸人不樂商故也。 己巳二十二年春正月,開香茶江。 〈自岩瓢港口達于雲衢社。〉申定府縣離職截留例。 〈凡在府縣州,何係事屬關緊聀,府省道臣卽沠攝辦。 如新陞接錄。 上司卽飭詳究原蒞聀內三件事,有無清妥,應得離聀截留。 卽行咨部飭,備炤原蒞員例應離聀。 其所遺之缺,或遴員保舉,或咨部遴補。 得旨後,卽飭新補員緊徃交代,事清方得離聀。 倘原蒞員例應截留給限者,另炤例辦。〉辰淸國馮子材奉諭出關,會勦吳匪。 帝以邊情迡報,諭令三次臣將現情報敘,每十日一次。 三月,命郎中黎輝徃下洲買汽機船。 〈嗣以汽機船裝色新項、舊項難辦,復移書貴帥炤顧。〉清提督馮子材攻破枯株凌淰〈屬高平〉,來書言會搗通携,進圖木馬,進攻駈驢、板大,直取葑洛。 帝命武仲平、阮軒等將兵會之。 夏四月,復出洋米禁。 申定察核學習西字賞罰條例。 五月,申定舉知賞罰例。 〈所舉之人,如蒙賞二級,主舉員賞一級。 間有發出私賍重款,主舉員従私罪降二級,調廷臣公舉。 其賞罰專由首倡及專舉員。〉收復高平。 設育德堂于顕仁門外,賜皇長子出居讀書。 〈以本年七月欽賜出居。〉水、火舍二國遣正使喬靈、副使山俚恭進大慶節賀儀。 〈象牙各一。〉是月,恭值皇太后六旬大慶節。 頒恩詔于中外,凡二十一條。 濬乂安鉄港。 閱四月〈是年九月〉工成。 命權領工部尚書阮政覆勘之。 六月,以海陽按察尊室說充太次贊襄。 秋七月,兵部員外郎張文悌、秀才張光憻〈故勤政殿大學士張登桂之子〉請徃山北募勇勦匪。 許之。 八月,官兵大敗土匪于富平府轄。 協管潘文同拔授𧗱尉。 〈以斬匪□頭故也。〉九月,選充皇子。 〈堅國公洪侅之長子 ,十八年揀取育于宮中,辰方二歲。 是年六歲矣。 建瑞公洪依之第二子 年十有八。〉富安、平定、廣義、平順有蝗。 〈主由氣化頭起尚帶木葉。〉商辦南定、海防領督學尹奎請辭學職,勸捐招募開墾沿海龍沙三年成田,一分爲公,二分爲私。 仍炤捐數片請,量予品銜,各聽承辦。 許之。 以奎充營田使,杜發副之。 冬十月,廷臣奏言:「迸彈係是兵甲利噐,請博訪諸地方,有能諳制彈藝裝放度,各聽由兵部投單,覈寔,量予官賞。 再請于督工所另設工巧局,何係詳諳火船、機括、製鋸、板機、煮銅、鑄礟各技藝,不拘內外籍,亦聽廣行充募。」從之。 宣次贊理陳廷肅等奏言:「保勝財貨可居,永福獷悍難制。 請由山督阮伯儀商與子材,早飭回唐。」帝納之。 戸部奏言:「十年之計,莫如樹木。 請地方遍飭轄下,隨荒閒等處,栽植茶柳、波羅等類。 俟五十年後,限由地方勘寔成效,另擬賞格。」從之。 十一月,大法國沠五圈監督來京遞書,書言交安河、永隆事。 尊人、廷臣請修書復之,要期對定,務合公平,將邊和一省還我管轄,所欠賠銀一併休論。 帝令復國書達之。 庚午二十三年春正月,大法國嘉定新帥𢮩呶遞書,言擬定新約。 帝以問平富督臣申文㦪、安靜督臣黃佐炎,皆請報書辯折,及關會他國,〈如下洲、香港諸鎮目,或西方諸國,會同印証。〉以堅其約。 廷臣陳踐誠等僉言:「請俟大法國復書答之,方合事機。 又請且俟定約,由欽使臣與大法帥商辦。」許之。 揀堅國公庶三子〈卽簡尊毅皇帝〉育于宮中,命謙妃阮文氏育之。 三月,刑部小冊〈申議補議諸條〉輯成進覽。 〈嗣德八年初輯。 十二年繼輯。〉衣坡儒遣使阿噋鋪北�來京報聘,請入覲,遞國書。 〈書言在我國十六、二十等年致書該國。 今報聘及通商、生意,與諸國有八約會,方相信助濟。 大意我以其書無寔済事,不報。〉夏四月,買騰輝氣機大銅船。 〈值銀七萬二千八百二十四元。〉從善公綿審薨。 〈字仲淵,號倉山。 好學,所著詩尤多。 後贈郡王。〉五月,安靜總督黃佐炎入覲。 辰帝數幸順直、弋會,佐炎上書諫。 居數月,候商洋事,乃令回鎮。 改隸陸岸四總〈冊念、住保、北曨、湛田〉于諒江府。 〈屬北寧。〉淸廣西巡撫擬善後事宜,移文言:「嗣凡內地民人,有置貨赴本國商買者,必騐有本籍地方官結予票牌方準;如無置貨通商票牌,卽潛入我國境地者,無論是否匪徒,槩行嚴拿。」帝令錄交沿邊之高、諒、宣、興、廣安、太原每省各一道知辦。 六月,辰諸逸匪尚未盡平,但馮帥畏其險瘴,旣援河陽,會雨潦難進,遂移書凱撤出國。 準嗣凡中外諸獄室,每遇冬寒,各點檢囚犯,何係貧窮者,量摘官錢,製給衣袴,以示體悉。 秋七月,合諒、北爲一次,以叚壽總統北圻軍務。 九月,大法與普魯士交兵,法帥以事來告。 帝令商舶修書問唁。 冬十月,遣使如淸。 帝以吳鯤殞斃,命陪臣阮有立等齎表凾方物徃謝。 申定社倉、義倉例。 〈凡摘公田耕作收貯各社倉,捐貲合貯各義倉,省臣以辰歛散賑済。 有寔狀者,賞善俗可風匾額。〉蘇匪〈卽蘇泗〉黨夜襲諒山,叚壽死之,武仲平、阮文祥、鄧算越城走。 於是移書廣西巡撫並馮提督,祈爲妥料。 以黃佐炎充諒平寧太統督軍務大臣,尊室說充贊襄。 帝出尚方劍一、軍令旗五,賜佐炎,諭以宋祖命曹彬之意。 十一月,定安督臣阮軒奏言:「錢海縣魚龍、半翠等江,皆吸麟海之水,應行杜截,使鹹水無由溢入。 又於濂江上自月臨江口,串至程浦溪口,斜出半翠江,請各逐叚開刮,迎甘,務得廣八丈、深五尺,兩邊各築小垻防潦闢入公私田土數干,除額免租。」許之。 辛未二十四年春正月,命京官文武上司各察其屬。 廣平饑。 命淸、乂摘來米二萬方載交,以資賑給。 並飭商船買米就兌。 二月,南定外朗田社民感慕名宦,請建安西謀畧將協辦大學士尹蘊祠。 省臣以聞。 許之。 黃有財與北寧匪戰于舘司〈屬東岸〉,陣亡。 贈侍讀學士,倍卹炤廕。 黃佐炎尋與北寧布政范慎遹進勦。 匪潰散。 三月,御閱水歩陣法。 〈在金龍江台虎橋等所。 先演水陣,後演象陣。〉領高平按察鄧惟貞收復高城,準陞授布政使。 領兵將弁陞賞有差。 夏四月,以署刑部尚書黎俊充欽差視師。 五月,淸兵進至諒山桄榔屯。 股匪驚散。 餉路遂通。 帝謂承天府臣阮亨曰:「江濱培土,尚有可耕之地。 宜加心勸相令墾治,倘資本不給,聽領公錢,俾有成效,以培萬世之利。」命京外文武印官察舉能人,凡八條。 〈帝以科途恐有遺才,準察凡有德行純淑、才智弘深、長於治民、長於治兵、善於辞令、善於理財、文學淹博,以至工巧技能堪造噐物、醫卜星曆者,各細心詳察以聞。〉侍郎參閣陳希曾奏請申飭中外,凡舉印官及最繁劇府縣,宜遵前諭,必有才德最出色,可堪何衙何部。 且出切寔事狀,可堪繁劇府縣,不必更分中州、邊州,有何偏短,亦明指說。 如無其人卽止。 若陞補需員,除才識卓邁,臨辰候奉簡拔外,餘在外之府縣訓教,亦請以三年陞轉。 印官有缺,則以現職之郎中掌印領之。 帝曰:「甚合朕意。 著吏兵二部詳覆施行。」六月,頒御製訓迪十條演義歌。 〈用國音。〉秋七月,慶和省布政使叚文會復請置塾師塾田。 〈塾師每總或二三人,或五六人,每人公私田三畝。〉禮部臣擬請許之。 〈此遵嗣德初年議定鄉學酌行。〉帝諭曰:「昔者文翁治蜀,何地無才,何人不學。 在乎守牧司鐸者能否耳。」河僊陳文伊〈該總〉使人將產物〈花席、蜂蜜、蜂蠟、魚鹹乾魚、鳥羽各項。〉由富安道奉獻。 帝曰:「民心如此,寔由德澤已深。」因作南圻土產賦。 九月,黃佐炎、黎俊奏上合行事宜凡九條。 〈一高平仍原城修築,一擇土官以知州縣,一編總團以互相救應,一立總團居聚以便防守。 一束堡兵、設堡目,使之長住更守。 一募土兵,充奇𧗱,使之留省備沠。 一各边省買貯民粟。 一擇北圻及清、乂人充補該各边省文武印官及府縣之缺。 一諸水陸要路盘詰清客,有引文票記,方準行過。〉著卽準行。 十一月,匪渠黃齊等〈齊,堯封人,與十八馬匪、客工串通。〉串蘇黨,誘淸水匪船〈七十餘艘〉,自前月來泊葛婆澳〈堯封洋分〉,累次闖入內江滋擾。 準沠出敏妥騰輝汽機火船二艘,及靜海、翔雁銅船二艘,前徃會勦。 準賣公荒田土爲私田土,以補軍費。 從視師黎俊之議也。 〈準嗣凡北圻諸省公荒田土與各項土,不拘本社人或別社、別縣人,如有何人情願乞買爲私者,就省單乞,領買何人、買何墾數干,炤依每畝價干辦納,事淸,由沠勘省官付許爲憑明注。 田簿姑依原額徵稅,炤隨难易,假以年限,成田起科,著従私田項,永爲世業。 其買墾者,成熟者每畝一百二十緡,易墾者六十緡,难墾者三十緡。 清化以南,土多磽瘠,各酌減一半。〉十二月,北寧地震,聲如雷。 匪黨擾慈山府轄。 領知府張光憻率兵勇勦獲匪渠跖。 特賞陞修撰。 壬申二十五年春正月,給琉球屬國風難船錢米、衣袴,助補檣帆。 派火船護送至廣東,俾便回國。 處置淸國欽州流民。 〈良者許畱雇度。 不良逐回原貫。〉帝幸金堆、雲程,見江道直達于廣治永定河,間多培淺,船筏徃來不變。 河邊田畔又枯。 令府道臣開導之。 二月,翁益兼、阮怡等蹅破舘司匪巢,復鎮安縣蒞。 獎賞有差。 海陽次臣勦匪于靑林,匪齊爲亂礟射斃。 視師黎俊並次臣帶降盡行開復。 三月,參贊翁益兼描畫興轄夾山、宣二轄地圖以進。 帝覽之,曰:「茲且籌勦,先興後宣。」嘉定大法帥遊悲黎回西。 權帥多〈一云坡𠚢〉來代。 北圻諸省〈山、河、北寧、興安、海陽。〉饑民流莩。 命省臣量行調劑。 夏四月,勅嗣凡沿海諸地方,亟應嚴飭屬轄各汛,加心盤檢轄民,勿得誘漢民婦女轉買淸船。 北寧軍次拏獲僞籍,檻送來京。 總督以下各受賞。 六月,北寧文江縣新堤潰。 〈二十餘丈。〉嘉定大法權帥多遞書商舶,祈抄給律例,以備該轄刑官視爲程式。 帝以南中六省原官衙旣有畱下律例,無須抄錄,命修書答之。 富安管道黎文譜奏:「同春縣總里並諸田戸等,願納田每畝粟二升、土每畝錢二陌,設立縣倉,收貯備賑。」許之。 七月,命阮知方充宣察董飭大臣,馳徃山西、海陽二軍次,傳集自統督黃佐炎以至董運、商辦等員,設案列跪,宣諭訓戒,俾各倍加奮勉,要在秋冬一律淸夷。 乂安䑵船督兵謝現等大破淸、漢匪于邯江。 捷聞,現賞副管奇。 騰輝火船損弊。 命駛徃香港補辦。 九月,買普人火船,賜名遠通。 〈辰普住香港領事橏旗致書商舶,意欲通好。 命侍郎阮政往港商話。 至是買回。〉辰北圻諸省各將擬辦堤條摺奏,意見不同。 〈河內請且仍舊修理,俟後酌移距河岸數百丈。 山西請上游仍舊修築,仍先將下游順水等處開通,俟二三年間取次休之。 南定請以火船、銅船繫机槩挑刮海門,以洩夏汛之水,俟次年取次修堤。 興安請仍舊培築。 北寧請隨帶培築,下游諸江道有壅塞者,因故道畧加開刮,使之决注,不可開新道。〉帝以北寧所請爲便,炤行之。 冬十月,準諸省道節次捕務洋程載項諸員弁兵勇,陣亡、病故、失事、溺死者,各炤現在父母、祖父母,月給錢米各一緡、方,至物故,又酌給錢、布有差。 〈母錢五緡,祖父母三緡,布各半疋。〉孤幼自十五歲以下,每名氏月給錢五陌、米半方。 命乂安鑄神功礟五百輛、鳥鎗二千杆。 平定懷仁府員孫輝琰、平勇管奇阮德順督墾定平、鉄錠二村成田一百十四畝。 準賞有差。 十一月,大法人涂普義船三艘〈稱都配船。 其管坐,一稱法國領事涂普義。 一稱英人,受大清武聀喬爾持。 一稱大淸府官李玉墀。〉抵海陽禁門,乞假道徃雲南。 帝命移書兩廣,咨雲南,俟覆另辦。 涂普義船自海陽徃北寧,至河內發礟雇船徃雲南。 署督裴式堅具摺奏聞。 帝諭河內以上諸省次臣相機酌應,遵體善辦。 賑英吉利風難船人唓囄。 十二月,院臣舶請于三海口〈沱㶞、巴𤁕、塗山〉開商。 廷議以爲開商寔有五利,又不免八難,未可驟舉。 遂止。 〈五利,謂:聚民海疆,因固吾圉,利一。 藏富於民,寓兵於商,利二。 沿海市埠,聲息相連,東西策應,可制海寇,利三。 海埠旣設,師船必聚,可逐寇,亦可護漕,利四。 通商集貨,日久相孚,外國情狀,因此可探,利五。 八难,謂:闢海壖聚富商,必須城堡礟械、歩兵水船,方有可恃;而今才殫力屈,支費不充,难一。 防海水歩弁兵,必須破格優給;今従征餉例仍舊,相形賈怨,难二。 必得才周机深,方能懷惠遠商,應接諸國,难三。 黾勉開店,零星孑立,何能自存,难四。 越海懋迁,須官出本錢,民乃楽赴;當此多事,不應費帑強民,难五。 藏貨絕地,富民旣裹足而不前,受廛只小販中家,適爲𢽉餌,难六。 聚民海靣,而無重鎮以臨蒞;一旦他人來爭,其中必有輸情於敵以貽患,难七。 我未招商,彼猶有運軍裝以入江,冒錫禁以出海;况今開商招致,則藏奸伏慝,受釀爭之患,难八。〉癸酉二十六年正月,嘉定大法權帥多回西。 舊帥遊悲來代。 諭令京外大臣訪察確凡學識才智,能諳悉諸外國情勢、事功、文字、言語,可以諭說施爲,能幹當務者,以聞。 二月,遣使如淸歲貢。 〈潘仕俶、何文開、阮修充使部。〉帝以北邊一帶沿邊與淸接壤,淸弁節次遠來,未肯寔辦。 乃命修北邊疆事表,交仕俶等遞奏淸帝。 三月,命次臣畫三宣四丈全圖〈府縣總州、軍屯、匪聚山川路徑。〉以進。 夏四月,製國音告示文,命刊印本〈一百四十本〉,分給各道軍次。 五月,初定開化川〈屬淸化〉桂稅額。 〈上項一斤、一項一斤、二項二斤、三項三斤。〉初,正月日,大法帥致書要立新約,要我立約,讓交隆、河、安三省。 廷議請先發使如西問明,返回另辦。 帝然之。 遂召黎俊、阮文祥、陳希曾等來京候沠。 六月,申定鴉片禁例。 〈初,盜吃之禁,只言官吏、軍兵,未曾明指名色。 至是申定,何係舉人、秀才、士人,有犯者,予限一年洗除;違者削籍受差,永不得預試課。〉以黎俊、阮文祥、阮增阭充如西使部,仍先徃嘉定,與大法國全權大臣遊悲黎會定和約。 閏六月,涂普義船團久住河內,决意通商。 適乂安臣尊室澈得涂普義復鑒牧厚書,〈敘合本開商北圻達雲南〉譯之以聞。 令抄交阮知方及北圻諸省悉心防備。 尋駛徃興化上游。 秋七月,機密院奏言:「涂普義船團自去冬闖入河內,由客商彭利記、關佐庭一們圖利,爲之羽翼。 節經寄書法帥,移文兩廣處置。 茲請敕欽命阮知方,將彭利記等察果同夥者,鎖交山西嚴禁。 則普義旣無綫促,幸或省事。」帝乃著交阮知方審察妥辦。 八月,阮知方委武堂邀請涂普義就舘會說。 普義別徃,李王墀攖病,〈淸知府。 在普義船內。〉船屬汪師爺、何燊等代會。 武堂言軍火例在截留,飭開船內人項便勘。 他不樂聽受。 事聞,帝因切責欽命臣,無得挑激生事。 命兵部右參知潘廷評充欽沠,迅徃河內,協同阮知方處置涂普義事。 普義船團裝在軍火並鹽米,駛上雲南。 旣而駛到山西夏河江分。 大法帥近有書來,言委沠一員,乘船帶六十人前徃北圻,勸都配船〈卽普義船號〉退出,並議定通商條例。 至是,大法沠三圈官安業〈一名鄂㖇〉,船來廣南沱㶞。 嗣抵河內津次,欽命阮知方、布政使武堂、領兵阮登儼等前徃住舘邀接。 帝令權整試場住款。 大法五圈官管火船五艘續來塗山,謂一艘駛上河內,四艘不日亦徃。 陳踐誠等請應由欽命臣切責安業,謂:「貴沠初來,只爲逐都配事。 倘該等船或欲來商,姑俟成約,乃有方便。 貴沠卽應飛飭該等船早退。 若敢有違禁肆掠,當由貴沠逐截,以彰公法。」帝從之。 冬十月,大法沠安業攻䧟河內省城。 先是,安業急欲開商,屢爲我官〈欽命欽沠及省臣〉阻止,心懷不平。 乃預定條約〈內敘通商事務〉,交省粘揭。 我官仍答以未受朝命,莫敢擅行。 法沠怫然,乃於是月朔襲攻省城。 欽命阮知方與其子駙馬林〈原請徃探〉守東南門,法兵先破之,林爲礟所斃,知方被傷,城遂䧟。 事聞,帝卽命商舶修書報知大法帥,并咨使臣〈現住嘉定〉善爲講解,要飭安業交回河內省城,方便定約。 適報安業請于河內設新員徃蒞,以便講說商事。 帝準廷臣遴舉能員,量設省官,俾充班師。 原河內省臣與欽命欽沠臣,無論存没,各準革職待查。 另遣陳廷肅及張嘉會等,帶同鑒牧平、靈牧登先徃該省,統理商說。 嗣而大法兵各已設官管治河內省轄,仍檄示諸省撤關津、拔江柵、揭商約三款,謀圖進取。 十五日,攻據海陽省城。 十六日,攻取寧平。 二十一日,䧟南定城。 四省相繼失守,帝命黃佐炎兼充節制北圻軍務,商督諸省守防事宜,且俟廷肅商說。 發交全權大臣敕印,準使臣黎俊爲全權、阮文祥副之。 敕印發到嘉定,大法帥聞信,卽來相賀。 使臣商謂新約卽今可定,顧北事幸爲處置早完,方好定約。 法帥乃飛書飭退安業,聽我官入城治事。 又商由阮文祥伴引統察霍道生〈一名飛勒〉乘火船抵沱㶞。 嗣抵京,乃命阮文祥充欽差大臣,協同霍道生以次月朔復就沱㶞,搭船徃河內商說。 仍敕修書報知法帥,及書交統察員憑辦。 帝以京師根本重地,自京城、皇城以及海防,令各加心防護,要得十分壯固。 十一月,河寧新督陳廷肅遵前準力疾就道,與新撫阮仲合徃抵河內省城。 〈新臬張嘉會、領兵黃敦典,及鑒牧平、灵牧登等亦與同徃。〉安業迎入城中,相與商酌。 原協辦大學士充欽命大臣〈得革〉阮知方卒于河內城之住署。 〈前因被傷留此。 至是絕不飲食。 大法人以粥薬授之,一皆噴吐。 遂卒。〉香粳住次官兵襲殺安業于羅城外。 事聞,帝以日下商說事已漸有端緒,統諭處置全局,必非專倚該團所能了。 宜使回截上游爲妥。 〈香粳次兵,卽刘永福軍。〉辰安業旣斃,其部屬推保二圈官邊董其事,向廷肅言:「俟開商議定,卽將各省交還。」廷肅以人旣息事,宜卽撤劉團回次保境,以便定約。 乃委阮仲合、張嘉會抵次靣商,佐炎、尊室說等順聽,按兵不動。 會大法沠三圈官𠲖麋從嘉定來,〈法帥聞安業被斃,沠𠲖麋乘火船徃代之。〉廷肅等乃與新舊法官會議。 準陳廷肅仍舊領河寧總督,充欽差,倣定商約;全權大臣阮仲合仍舊領撫,會同欽差大臣阮文祥定商約。 欽差阮文祥與大法統察霍道生船抵禁江口。 〈以初三日發沱㶞,至初五日抵。〉適河內法官書報我兵攻城,安業與一二圈官各一出戰,均被殺斃。 霍道生及船官等各撫手憤恨,謂文祥曰:「事不諧矣。 宜飛報貴帥,不可久留。」文祥見其怒氣方張,恐悮大事,遂從容曰:「河內之事,貴帥謂非本意。 而以四城兵力,本國亦不與爭,是兩下均無忤也。 安業之死,或他盗來,或士民憤激,事未分明。 况納城以早定約,貴帥令也。 收城然後講和,本國命也。 吾輩只知奉此命令,若夫河內之殺安業,亦猶安業之殺阮知方,此皆出於意外,亦非吾輩所爲。 今未曾親履其地,辨得其事,而只以傳聞空報,不但貴帥遙度難周,而吾輩此行寔深有負。 曷若飛書河內,卽沠小火船來,便徃到處。 如應遵前命令會辦甚好,或應問明安業被斃緣由,然後具報,豈不更穩。」霍道生從之。 隨卽飛書河內知辦。 會題嗟移船北回,現泊塗山。 霍道生又欲移住這船,仍將原坐在怛詞移船回報。 文祥再商,謂:「貴船旣進復出,士民聞之,必效河內所爲者。 誰禁遏之,恐將來其損更甚。 其何以對貴帥乎。 今宜令題嗟移船出洋邀截水匪,其原坐船〈怛詞移〉應駛進海防,先于海陽交還省城,曉示士民,以示信睦。 然後進徃河內,盡交諸城,並訪問安業事由,一併具報,方爲完算。」霍道生順聽,乃駛徃海防,勦除水匪;隨交還四省,歸我官管治。 法官兵出城,退回海陽、海防所居住。 〈普義船團亦與俱徃。〉霍道生訂日回船,其商約俟回嘉定併辦。 〈以法帥回期正緊,故欲速徃嘉定定約,不得迡留。〉十二月,大法帥以開春回西。 現沠黎那徃代。 霍道生回併,促阮文祥同徃,以及定約。 帝以事平,追念阮知方一門殉節,著河內省臣沠撥民夫護選知方與阮林棺柩回貫寧厝。 阮林著贈兵部侍郎,以爲忠孝者勸。 辰欽差阮文祥業回船,〈是月二十六七等日。〉尋因攖病遲留。 大法帥回期在迩,乃諭示使臣黎俊、阮增阭,當俟文祥抵到商酌成約,另擬行止。 至如設欽使在國都一款,卽宜商與貴帥於約內明敘,須有設置,惟俟北港先設領事,一二年後徃來情意孚帖。 此辰另于京師應設領事或欽使,隨宜擬辦。 甲戌二十七年春正月,準封黎後黎惟見〈現插平定〉爲副管奇、延嗣男,馳驛回淸監祀。 〈惟見稟稱前年插居平定,幹止已寧。 茲蒙回清,密迩先祖,固爲甚願。 恐或有假之藉端生事,反速厥辜負朝廷矜全之德。 情願仍留插所,以永承恩。 帝依咱所願,且停襲監,其黎庙祀典與併與歷代祀典國爲之辦。 尋賜黎惟見準免兵徭、身稅終身。〉大法統察霍道生與欽差阮文祥自北圻回抵使舘。 命院船慰問之,特賜勅諭一道,以表勞能。 帝以河內居中,四顧事務尤繁,督臣陳廷肅老弱,準北寧布政范慎遹署河撫,以資商辦。 阮文祥並霍道生再抵嘉定,同黎俊與法帥定約。 乂安陳瑨、鄧如梅等糾黨造反。 尋伏誅。 〈後竄于山蛮。 瑨尋死,梅被獲。〉新定和約成。 嘉定大法帥遊悲黎回西。 權帥哥𪘵來代。 帝念切民依,嘗覽大淸欽定康濟錄,〈淸乾隆四年,給事中倪國璉進救飢譜,原監生陸曾禹所集。 其書首述前代救荒之政,次及先事之政、臨事之政、後事之政,而終之以摘要備覔,每條前列經定,後加論說。 大抵皆言康济斯民之意。 清帝因命曰康済錄。 一部六本。〉分類爲三本,交史舘印,給諸部衙省道各一部。 〈每部三本。〉賞大法帥最大項金錢。 〈以北圻和議成故也。〉又以鑒牧平、靈牧登此行多有裨益,各厚賞以酬其勞。 命院舶臣畫成界首二圖本,一交大法帥執炤,一留省覽。 二月,領刑部尚書充如西正使黎俊卒于嘉定。 贈協辦,親製文悼之,命皇長子致祭。 後準列賢良祠。 三月,匪渠陳光浣惹事于香溪。 〈香山縣人。〉廣平蠻酋張光首造反于蟡汛。 〈謀攻靜城,以脫阮輝琠。 卽名秀卿。〉機密院臣奏言:「黃英肆擾諸轄。 宣次兵勇萬計,非不足於戰也,乃三宣省次臣籌擬,則欲傕取高、諒二勇兵,河咨則欲借大法兵船,諒咨則謂劉王成托辭卸撤,眾議紛紜,誠難遙度。 窃思安邊之計,勦撫而已。 茲請一由阮威覆書劉王成,謂:『本國與大法締好十餘年,而法帥欲以助攻,無非公憤。 貴總統始終其事,遽欲撤兵,其於千百年情誼謂何。』一由河內省臣試問,法沠黎那助攻以通商路,看答復如何,另擬合行事宜。」帝從之。 夏四月,使臣阮文祥、阮增阭進法字書二十集。 帝曰:「此誠有心有益。」交院謹守,俟譯明進覽。 〈𣶆江博物圖誌四、大法旗燈號三、南圻條例十一、稅例一、兵船一。〉命通飭諸地方,嗣凡淸國平民,有願留居者,多則由帮長記冊給票,少則由里長認寔別懸。 以淸人僑寓額籍不明故也。 匪渠陳光浣協與蠻匪張光首攻䧟河靜道城。 因脫出阮輝琠,相與占據其城。 命禮部尚書黎伯慎率兵勦之,又命官兵徃廣平住壓。 光浣、輝琠尋伏誅。 夏五月,帝以黎伯慎擁兵閱月,趄趦不進,命阮文祥充欽差,徃廣平軍次,協與黎伯慎商籌防勦機宜。 六月,收復河靜道城。 命賞文祥、伯慎等軍功有差。 命刑部尚書阮文祥、吏部侍郎阮增阭均充講定商約。 全權大臣復徃嘉定,與大法國全權大臣哥𪘵油離披卽沙繄眉離會定商約。 海陽水匪〈名客工〉結夥入江攙擾。 按察使阮有煥將兵與諸省援兵協勦,大法沠羅登亦助勦。 匪遂退散出洋。 秋七月,大法帥哥𪘵使參辦〈縐麻𩼁〉携書,與阮增阭偕來,言商約款,內補敘河內開商舖、設領事。 許之。 商約成。 八月,命阮增阭爲欽沠,携大法帥書徃海陽,與法沠羅登商說。 〈法帥書言助勦水匪。〉隨卽詳審海陽地勢,及河內城外擇地構舍,以住法國官兵。 阮文祥奏言:「河內淸商所聚,如于寧海禁江開市聚貨,立舖招商,使成樂土。 淸商旣以爲歸,則西商不應舍此而他求。 請密咨河、南二省,遍飭轄下諸商客,如有情願于寧海汛立舖居商者,限三月內,均由海陽省官投乞,於寧海屯以上之禁江兩岸構居開市。 又請遴擇得人,董理商政。」帝然之。 出,宣轄上游匪黨滋擾,瀘、洮諸江並行封禁。 至是,統督黃佐炎奏請弛禁通商。 帝諭佐炎曰:「如果無礙,聽依弛禁。」〈原請弛禁,洮江交刘團管顧,而瀘江自宣城以上仍禁,其宣城以下各咱通商。〉九月,頒給和約、商約二本于諸地方。 命海陽沠阮增阭勘察海防法官住所形勢如何,抵何汛省遠近,一一繪該省及四達全圖進覽。 冬十月,準戸部尚書范富庶改署海安總督,兼充總理商政大臣。 海陽欽沠阮增阭領海陽巡撫,領治平巡撫陳希曾改領河內巡撫,一切商事,由該二員協商總理商政大臣及辦。 〈辰帝以商政初行,諸國湊集徃來酬應事体艰重,必須通曉敏幹底人方明有利無弊。 故有是命。〉十一月,命商舶致書大法帥買大船、勦水匪。 范富庶自廣南來京拜命,〈前乞假囬貫省探旬日。〉將赴海陽供職,疏請翁益兼隨該到省,權給襄督銜,以委効勞。 許之。 乂安省案成。 〈以梅、瑨之変。〉總督尊室澈〈以專閫不能善辦,動致大段勞擾。〉準問杖發遠邊充軍,布政范希亮、按察阮惇,均係參佐,各準問杖徒。 嘉定大法權帥哥𪘵囬西。 舊帥遊悲黎來代。 十二月,準權許普義船團雇載淸貨一次取利,以資路費。 仍炤例納稅。 初設廣平明化縣。 〈廣澤府上游之金齡箕沙一源七柵地帶孤懸,府难周顧。 近經省臣請,將二源七柵併與明政縣之上污總,設爲明化縣。 至是保護官以土著人爲之。〉辰使部潘仕俶等回,入謝。 〈仕俶等先回家賣買項,又多不中用,準各降一秩。〉帝問以淸國處置諸洋,及同治政事官吏得失如何,其勢盛否。 仕俶具以對。 因獻𧉻珠及拭眼僊方。 〈𧉻珠,向炤燈日內含二影者眞,用以拭眼淸熱,仙方云:老人目痛久翳,以靑皮薰洗數日淸眼垢,百餘日漸消翳。 人用之,多騐。〉辰海陽省臣摘將被匪之各社村〈一百二十六社〉分最次切害,奏請蠲免稅並所欠損錢。 經準,寛免有差。 帝意猶未愜,諭令:「嗣凡北圻諸省被匪之各社村,如果不侵不從,確有寔狀者,奏準蠲免,以爲好義者勸。 餘平日間有綫匪、從匪,互相容隱,致爲擾掠者,均不得爲之奏請,以示彰癉大意。」乙亥二十八年〈淸光緒元年〉春正月,命兵部咨令淸、乂、靜、平四省,各畫諸上游府州土蠻,至接夾等處,〈𣶆江、南掌、萬象、暹羅、牢國、淸國。〉一一詳悉,註寫明白〈名號、山水、道路、遠近。〉遞進備覽。 頒秤碼丈尺于商政諸衙署。 〈商約凡通商各汛開稅,諸衙署均領大南國戸部秤碼丈尺。〉準翁益兼權給贊襄,徃北次勦辦。 帝以益兼素勇而無禮,因戒之曰:「有禮則安,敦詩書,方爲儒將。」初吏部將西書十六本進呈。 〈古今武備一部二卷,西方國語律例一部二卷,兵書輯要一卷,汆撈書一卷,製破子彈並發火一卷,騎馬砲手律法書一部四卷,歩兵律法書一部二卷,操鍊騎馬兵律法書一部三卷。〉命禮部飭阮弘〈行人司主事〉等繙譯。 弘等稟稱:「這等書均屬技藝機巧,義字艱澁,皆不詳識。 請交機密認守,俟沠徃西學習諸名,學成回譯。」帝從之。 二月,以原勤政殿大學士故張登桂從祀世室。 宣光省臣經將屬轄咸安、收州、霑化三縣州被匪散避情形,請蠲去夏正供〈該轄稅例錢歸夏徵,銀粟歸冬徵。〉與諸上年留欠稅例。 節準盡行豁免。 〈去冬十月。〉至是,又以現下情形切害,〈該三縣州拮据,無由收納。 又霑化五社耗丁限銷,不能填。〉其去冬稅例〈粟一千四百十九斛、銀三百十一兩〉請蠲。 帝加恩免之。 仍以該省臣一味無能,坐視民散課虧,亦甚鰥職。 該省臣枚貴、吳春琼、尊室媒等,與該三轄現辦等員,各降級均留,俾各倍勉。 三月,命欽沠大臣阮文祥、副欽沠范懿,與大法正欽使巴隆逋、副欽使黎儒,互交和約于午門樓下庭前。 命國子監阮光碧檢閱欽定越史綱目。 定大法欽使住京事宜十四款。 命商舶修書達大法帥。 〈一敘祈勦逐水匪,並以北圻艰食,祈飭南圻多載米發兌。 一敘刘永福亦是本國臣子。 一敘廣西刘撫移文敘,俟三宣平靖,方可前徃雲南。〉夏四月,命郎中高有充徃廣南會勘省城江道。 先是,范富庶言該轄設省城、濬永奠不合風水,民物少寧。 廣南山防使阮造疏請移設省城于桂山或濰川地分,又請塞永奠河、開愛義江。 故有是命。 命解原北次權贊襄翁益兼回京候案。 〈後益兼抵京,得心火疾。 尋許回貫。〉開萬福洲沙港道。 〈屬河內上福縣。 東北通水殺潦。〉命臣民有方術才能,聽自荐。 五月,大法人構商政衙署于海陽。 〈在椰園社,爲領事稅官隨兵住所。〉初,平順省舉人阮有勲及歐陽璘並六省文紳,會同清人,糾眾三千人,節與大法兵拒戰獲勝。 至是,法帥收獲,殺之。 命印和、商二約二百本,給南、義、平、富、南、河、海陽等省,分賜清商船。 構商舶所于東南門外。 六月,命諸省嗣有轄內民船徃南中,及南中船抵諸轄商買,年得千艘。 各咨由戸部以聞。 建忠孝祠于承天唐隆社。 辰帝念阮知方〈追授兵部左參知〉及其弟阮惟〈贈兵部左參知〉、子阮林〈贈兵部左侍郎〉,或爲國捐軀,或爲親殉節,忠孝節義,卒于一門,古之卞門,亦無以過。 故特命建祠于其鄉,歲辰命所在縣官致祭。 復定沠船徃諸國通商例。 先是,帝以明命、紹治年間,常沠船外徃兌賣探察,嗣來停止,是以不得通知諸國窾會。 乃命院舶與戸、工諸臣妥議。 準以開年行之。 大法使黎那來。 〈由商舶遞交國書。〉秋七月,帝以南策府〈屬海陽〉知府武肅素有能聲,爲府縣中出色,〈持心不擾,遇事認真。〉賞授侍讀,仍領,以爲盡心民事者勸。 令中外嚴禁賭博。 〈刑部議,準窩主籍產。 在京城內之窩主,杖八十、徒二年。 在外,杖七十、徒一年。 合賭者減窩主等。 官民同。〉命河靜以北公私田賦,炤依廣平以南稅例徵收,以次年爲始。 〈廣平以南公私田每畝,一等稅粟四十升,二等三十升,三等二十升。 而河靜以北公田,一等稅粟八十升,二等五十六升,三等三十三升;私田一等二十六升,二等二十升,三等十三升;較與以南,公甚重,私稍輕。 故均之。〉命商舶大臣阮文祥與大法欽使黎那互交商約于商舶衙署。 八月,宣次官兵生擒匪渠黃英。 命傳首北圻,凾送于淸。 命修書遞兩個總督,祈沠員督同欽州員速來廣安,會同撫臣處置流民。 〈流民原揷欽州,自投海寧,刼殺平民,抑占田土。〉九月,定河內織造剪絨業戸賞例。 〈命河內省臣勸飭艾捄社民何係精巧者,權給従九品戸長,咱募立戸。 年內織納精好,戸長賞授従九品,戸夫免其兵徭身稅,代納每名綫絨四尺。〉冬十月,初征布纊稅。 開石林銀礦。 〈屬高平。〉刑部尚書陳評陳奏堤條事宜。 〈請休堤而且仍舊搶築。 捍水之衝,並凡近海口、諸川瀆,各令開刮深廣。〉帝以其說詳盡,錄交有堤諸省,察訪果可底行否,確奏候裁。 嗣海陽、河內、北寧、興安四省臣會摺,奏請如此辦擬,應于潰口〈上自文江縣公論社,下至東安縣香厨社,長三千八百餘丈。〉先築堰垻以衞夏禾,秋潦聽其漫過。 再交廷閱。 廷臣以爲築垻過長,將來未必保固,請就原舊堤〈自北寧丕烈社至興安雁塔社。〉潰處設法填合,長止七八十丈,沿堤外邊〈長六百餘丈〉加辦竹筒盛土,或採山石挹築,外樹木�,以護堤脚,並設捍觜以禦外衝擊,則工程較亦省便。 令準施行。 阮有度自海陽〈管理商政,兼辦海防。〉回〈京寓省掃。〉入覲。 帝以阮有度在外已久,因詢北圻事。 有度奏言:「有三大難。 一曰堤政,二曰流民,三曰商政。」間且陳其所應行者。 〈又言:「他日開礦,事在必行。 請臨辰沠出幹員多人,協與法沠分徃督辦,要使我操利柄,想爲兩得。」〉帝嘉納之,準陞署鴻臚寺卿,充參辦商舶事務。 十一月,河內法沠船徑徃上游描取圖本,徃金杯山〈號𤅶市〉掘探得金氣。 省臣具奏。 帝令:「嗣復有乞徃,應善商止。」初征諒山茴香油稅。 〈茴產一年開花,一年結寔。 夾淸界憑祥諸縣州植大茴,作油發賣淸國,得利甚多。〉設河內山防衙。 〈後改爲美德道。〉免征西商載銀入汛稅。 〈所以集商廣貨也。〉敏妥火船破于邰陽〈屬承天〉汛洋分。 初,舶臣接意大里人書,言地中海通商之款。 經訪法使,稱該係雇人,不知來歷。 再接涂普義船雇人名𠀧𪘵書,乞看辦船務,經擬準問法使肯結認者雇辦。 嗣訪之法使,稱彼仇們,想不應雇。 具以事奏。 帝因批示曰:「我國交接見聞甚狹,致爲所制。 本亦不欲人來,似諸國人亦欲來爾爲所遏耳。」復以廣治、富安、河靜三道爲省。 〈該三轄,明命年間改鎮爲省。 嗣德初年,以事簡,改省爲道。 事權旣輕,鈐制艰窒。 至是,廷臣議仍舊設省。 從之。〉丙子二十九年正月,興安巡撫阮德達奏言田賦新例,請寛假三年。 不許。 降二級留。 〈尋告病。〉二月,嘉定大法帥遊悲黎回國。 權帥逋扛來代。 築屯于廣安葛婆島。 〈葛婆地有形勝,于高處設屯,可以四望知防。 又有大法兵附守,策應亦捷。〉準順捷、騰輝二火船哨緝南北海。 〈以海匪多爲商載梗故也。〉三月,海陽大法領事乞徃東潮〈縣名〉、廣安尋採煤礦。 許之。 築膠水縣禦鹹堤。 〈長三千餘丈,又於錢海縣塞魚湧江口,以禦鹹水。 龍喉北邊開槓口,以消淤水。〉摘豐盈、懿安二縣,改隸寧平。 〈二縣原屬南定。 至是,以其地帶與寧平毗連,故摘歸寧平,由安慶府兼理。〉準通國諸轄詳察軍流各項囚,有應釋開墾者,各就近解交諸省山防、典農使揷墾。 除下海行商禁。 開浚南定巴擦江。 〈水淤妨農。〉準雇造火船專載,民船放回行商加稅。 四月,準大法欽使黎那設住署于京城外之香江南岸。 〈東西南北長橫通算成田六畝六,高十四尺六寸。〉大法書來,乞委河內領事徃探上游。 許之。 五月,命諸地方釐正風俗,又戒戢巫卜滛侈諸弊風。 閏五月,命商舶參辦阮有度徃嘉定,檢認贈好火機戰船。 〈辰大法國炤約,贈船併隨船礟械、薬彈。 現在嘉定邀派官徃認。 故有是命。〉嘉定大法權帥逋扛回國。 舊帥遊悲黎來代。 六月,遣使如淸歲貢。 〈以裴殷年、林宏、黎吉充使部。〉秋七月,承天疫。 病者給藥,死者給卹。 騰輝火船著淺,沉破于葢澳。 〈河靜洋分。〉八月,領廣南山防使、管田使阮造疏請浚愛義江、塞永奠河。 帝令閣臣阮述閱覆。 述奏請:「依如去年欽沠臣高有充勘請,先開愛義江三泡處,使上流之水,分淺于錦荔;又濬錦�、施來港道一段,使直放于柴江,量設捍觜二段,以分水勢,以激沙培各理,工費亦不甚鉅。 至如永奠河,俟四五年後,沙上壅培,河口漸淺,然後施工填塞,方望成功。」帝然之。 秋九月,辰住河內大法領事稽羅的訂日〈是月十五日左右〉徃洮江探看通商江路。 命書達廣西先知料辦。 命名大法國贈好火船五艘。 〈第一利載,第二利済,第三利達,第四利用,第五利泛。〉後亦親製五利船記。 申定平教民叫訴例。 〈嗣凡平教民有偏押,先由總里、縣衙叫訴,若有不明,方得由府省覆叫。 若復不明,咱由法司䊀控。 若越控,及不由本管而他徃者,炤越控律。 其有經控而不爲伸理者,炤告狀不受理律。 至如教訓,及鉴、灵牧爲之代控,或爲之通說者,炤教唆詞訟及說事與咱訟廻避律。 向上各條,如有犯者,各炤本律,加等問擬。〉命中外求能醫。 〈不拘官吏、士庶、遠近、男女,何人能療眼病、裕後嗣,果必見效者,賞以三品官,賜銀五千兩。〉沠吏部郎中阮有聲徃廣南勘察金銀銅鉄等礦。 大法領事抵平定施耐汛,開商政。 增設東英縣〈隸慈山府〉。 辰以北寧上游奸徒易於嘯聚,故特增設之。 冬十月,以吏部左參知范慎遹充欽差經理河堤使。 〈至三十一年八月,慎遹陳奏料难舉聀。 帝乃諭罷堤政衙門。〉大法權欽使霍道生來住京。 〈黎那病回。 道生代之。〉初徵乂安紫蟻黃草。 〈黃草俗名石斛,清凉薬品。〉十一月,大法使霍道生願學儒書,致書商舶,祈延師伴講。 準舶屬高有忠〈舉人出身〉徃舘伴住。 又頒書案應需之寶〈水池、筆墨等項〉以朂之。 十二月,開浚廣南愛義、錦�、施來等處江道。 蠲免乂安被燒殺諸社民稅。 丁丑三十年春正月,勸勵中外臣工。 二月,命廷臣詳議審法。 廷議奏請:「嗣凡問刑諸衙,遞奉應審囚犯,炤依向辦,分別情真、緩决、矜疑,彙爲三冊,〈何係謀殺、故殺、凶強、故犯賍,已確或刼盗怙終爲害已甚,或奸猾舞文侵帑數多,似此等款情罪無疑,彙入情真冊。 何係情尚可疑,罪未應决,入緩决冊,留監候審。 何係情可矜,罪應議減者,彙入矜疑冊請減。〉一一酌定妥當欽遞,迨法司審讞彙進,並欽交廷臣覆審。 何係情罪應減,或應决,而原冊所議未合者,仍各摘奏。 〈如情罪確有可矜應減少,而原冊應决或應監者,聲請量減。 情罪深重,無疑應决,而原冊留監者,聲請處治,不得依阿成案苟了,亦不抅以未發審案干次,仍各摘奏。〉餘應留監,別爲一冊,片列候準。 至如罪未至决等犯,〈如瘋疾殺人應永鎖錮,及原問斬絞而暫釋留養與于賠未淸者。〉由各該地方並法司另彙一冊,留爲擋案,停審省煩。 俟淸另辦。 〈瘋疾等犯痊愈,卽行放釋留養等犯事淸解官拘禁。〉」帝準依議。 三月,山西雨雹,〈大如拳如斗。〉雷雨交作,民間多有損壞。 夏四月,赤毛國火船一艘駛入海陽汛。 辰商政旣行,諸國商船各來商,逐貨檢征如約。 初定廣安流民四幇〈新美、新喜、新安、新平〉丁田稅例。 五月,高平雨黑粒。 〈形如粟米。〉六月,大法帥沠逋𣜰火船巡緝水匪。 勅北圻諸省申飭關汛,盤詰淸商,無有印給者,卽行拏解。 頒給大法欽使霍道生律書一部。 〈貴使謂我國律書甚爲精,當欲買學之。 故準頒給。〉秋七月,御製越史總詠成。 頒給中外。 八月,命嘉定領事阮誠意遞將土宜各項,撘徃大法國鬭巧〈場在玻璃城〉,仍俟與贈聘使部〈見下十月〉同行。 九月,嘉定大法帥遊悲黎回國。 羅豐來代。 帝以大法欽使霍道生頗知好學,命頒御製越史詠集于使舘。 冬十月,以阮增阭、尊室𤃃、黃文運充如西使部,〈初八月,廷舉陳希曾爲正使。 尋病卒。〉併給全權大臣勅諭,均聽帶隨,以便臨辰酌應。 〈初,帝以二十八年大法進贈船礟,我國未有答聘。 至是,遣使答之。〉十一月,署河撫阮有度奏上內修外防之策。 其畧曰:「天下猶人家也,藩籬固,子弟彊,則大盗在旁,終亦退戢。 目今兵火連年,財殫力屈,人意欲敗盟尋釁,而我勢未可乘。 請應開誠布公,外則善爲款接,以安其心;內則撫吾民、固吾圉,以彊其子弟、壯其藩籬。 又請分天下爲五道:承天、治、平、南、義爲京直道;乂、靜、淸爲一道,山、興、宣、河、寧爲一道;北、太、諒、高、海安、定安爲一道;平定以南爲一道;各置宣察經畧黜陟大臣,凡屬諸道事宜,一一炤檢。 仍擇土著紳豪,可備用使者,奏請錄用。 俾內外有寄,爪牙相維,可以環而相應。」帝嘉之。 尋不果行。 十二月,命咨南北各省,訪求本國歷代帝王遺書。 〈大香海印詩集,陳世仁尊出家後所撰;水雲隨筆二卷,英尊撰;文明鼓吹二卷,黎聖尊撰。〉戊寅三十一年春正月朔,頒五旬恩詔于中外,凡十七條。 給大法國選贈礟彈于河內。 〈一百杆。〉二月,開復范文誼翰林院侍講銜。 以文誼學行節義,南州模楷也。 三月,開刮興安通商江道。 〈炤商約第十款,雇給數千摘扣鈔稅。〉廣治有南蠻靈牧黎印者,干謀訟教唆聚眾脅官案。 〈春和社控,經查供認。〉從教唆律,問滿杖流。 〈辰道長、道民千犯多由法帥書祈查辦。 令各炤約、炤律按治。〉初徵廣安炭礦稅。 〈淸商吳源成徵納。 復令太原省臣察勘金銀鉛𥔿諸礦,前經封閉。 有應開採者,咱領徵之,以盡地利。〉夏四月,初開海陽商政衙學法字話場。 如淸使裴殷年等回。 〈丙子年八月出關,是年三月開關。〉大法國人逋𠫾、瑪都,衣些離國人洛烏,哥那旗離烏節次來書。 〈逋𠫾請開徵廣安炭礦。 瑪都請煑糖釀酒,又作麥芽酒,仍乞給公本,後作机括噐奉納。 洛烏請我國置該國領事。 離烏請置爲該國統領事。〉均由法欽使遞我商舶。 商舶臣以問法使。 法使謂無根之言,亦不必覆。 嗣該等人有復書請覆,乃再商法使覆止之。 六月,海陽督臣范富庶以珖翼、東雷〈屬平江府〉二社江分窄狹迂曲,撥民開浚,以通運道。 工竣始報。 帝譴之曰:「民財民力,細耶。」準降留。 秋七月,綏理郡王綿寊撰上嗣德聖德詩并序。 〈以祝慶節。〉帝嘉之。 八月,如西使部回。 帝御勤政殿行慶賀禮。 〈值大慶節。〉頒恩詔于中外,凡三十四條。 九月,淸叛將李楊才〈該原潯州協鎮。 前以委人経徃河、山諸省訪機密事,無有票文。 我移書兩廣督撫查辦,該遂革職。〉攻擾諒山省城。 官軍敗之。 冬十月,準錄行議定學字話條款。 〈議款官員子弟年二十上下,何係徃港、徃西學者,炤例加給路費,限以五年回覈。 如學得一國字話,及一藝如船礟、兵噐、開礦、鍊兵者,炤秀才覈,中,補九品;二國字話及二藝,炤舉人無分數;三國字話及三藝,炤舉人有分數例;各卽補官。〉十一月,遣使如暹。 〈以阮協充正使。 乂安近有沠徃鎮寧高秉心爲暹兵誤捉者,該國皆款給送回。 至是復致書,欲尋舊好。 故命協等徃。〉十二月,初徵調山西槃澗〈屬立石縣〉鐵礦稅。 〈仝年三百斤。〉詢阮增阭、阮誠意以如西事。 增阭、誠意具覆。 給筆須稽國風難船錢米。 〈筆須稽接界衣地分,二百六十餘里。〉淸廣西提督馮子材帶二十六營出關,會勦李匪。 己卯三十二年春正月,是年恭遇皇太后七旬大慶節。 頒春首恩詔凡十四條。 令原欽沠如西鬭巧阮誠意率所遴沠徒弟,徃秋龍汛機噐場學習。 二月,準皇二子出居正蒙堂。 〈設在閱是堂之左。〉丙申,皇孫生。 〈卽今成泰。〉閏三月,帝以是年值閏,早稼多損,敕造曆者預算開年曆,如置閏,當在何月,應于本年六七月間早稽具奏候準,通錄中外,俾知辰候。 又以諸西書如博物新編,其於天文地氣之說,與曆法相關,與萬國公法、航海金針、開煤要法諸書,均切辰務之學,令海陽省臣多印廣賣,俾官員士子習知備用。 〈後三十四年閏七月,又命海陽刻印這四部書給京外諸學堂。〉夏四月,申嚴北圻米禁。 五月,如暹使部阮協等回。 帝問以該國情勢,協等覆言:「訪之該國,前有筆須稽人住此通商,其於西方情勢已畧知之。 及英人初來,只求通商。 該國遂與之和約,英人無由構釁,致無失地,而又能招來和議者九國。 〈法、衣、普、美、意、葡、荷、筆、英。〉領事以英爲首,徃來交接無少拘礙。 而該國獨操其權,故不爲人所脅制。」帝謂是行頗有艱勞,賞賜有差。 六月,嘉定大法帥羅豐回國,盧眉多來代。 住京大法欽使霍道生回國,黎那來代。 先是,廷臣籌擬善後〈處置淸匪〉事宜,或摘由淸官咨擬,或由邊省炤擬嚴辦。 凡五款:一,申明官禁。 二,處置流勇。 三,量留住壓。 四,招回首匪。 五,築作圈柵,團結民勇。 帝命錄交統督黃佐炎詳閱,如廷擬。 乃修書遞廣東、廣西及馮提督,祈各安款寔辦。 命諸地方察募學習法國字藝者,以名聞。 秋七月,賜廣義菩提社權貸鉛錢三百五十緡,製辦水車,以及農候。 憲祖章皇帝寔錄正編告成。 八月,命諸地方勸民墾田。 九月,衣使〈敦蛮姑𠚢都尼〉來。 以尚書杜第、參知黃耀充爲正副使全權大臣,會議商約。 給故中軍阮文誠、左軍黎文悅祀田。 我官軍與淸營弁生擒匪渠李楊才于者巖後山〈屬太原〉,押送回清。 冬十月,蠲減諸地方秋灾田租。 十二月,與衣坡儒商約成。 〈凡二十款。〉庚辰二十三年春正月朔,大法使黎那入行慶賀禮。 初設諒江、端䧺二道,以黃佐炎兼二道靖邊使。 〈張光憻充諒江靖邊副使,阮有度充端䧺靖邊副使。〉二月,淸兩廣總督來文言勦探逸匪事宜。 帝令廷臣善爲書覆之。 大法使請設北圻電報。 〈自河內逕過海陽,及寧海直至塗山。〉命工部員外黎文春徃同諸省沠勘辦。 三月,大法沠兵船巡緝,拏獲淸匪〈十餘名氏〉于海陽洋分。 命斬之。 賞銀錢物項有差。 五月,嘉定大法帥盧眉回國。 黎眉來代。 六月,遣使如淸歲貢。 〈以阮述、陳慶洊、阮懽充使部。〉衣使復來互交商約。 九月,山督武仲平入覲。 帝問:「爾治民而民見愛。」對曰:「惟不縱胥吏,嚴戢盗刼,並飭府縣一切雜訟無得久縻。 遞年稅例,亦身親炤顧,均行其所知耳。」冬十月,興安耕農總禾苗旣穫復生,約五六畝,秀茂異常。 撫臣阮文慎以野穀𣃮生聞。 尋熟,秀才阮有惇以粟進。 賞銀錢各有差。 初設美德道,罷河內、山西山防二衙。 宣道管帶黃守忠等襲破東園匪屯。 十一月,命海陽省臣製項賞給法沠。 〈嵌𤥭璖劄並茶格。 以助辦拿淸匪也。〉十二月,命太原次臣描三海地圖進覽。 追授侍講阮茂建〈南定人〉布政使銜。 建捐私田二百餘畝,充養兵粮田。 未行而没。 其子按數捐交各社莊。 南定省以聞。 帝以有心好義,追授示勸。 辛巳三十四年春正月,敕有司籌辦通國金銀銅諸礦。 二月,大法欽差盧其臚抵海陽商說商事。 翰林院修撰潘簾密陳開商及合本行商開礦學習〈音話、機巧〉諸事。 帝令院臣閱覆。 尋奏:「開商之款,行有不便。 餘各款請咨由各省曉察,俟有人願應,諸省覆到,另奉擬辦。」帝曰:「老成謀國,未嘗不審熟。 但亦圖如何可以日進,不進則退耳。」三月,大法居基𢯰〈月前抵河內、海陽、寧平、南定。〉抵平定海防,檢察稅例。 淸招商局唐廷庚抵京,言代辦運務。 準賜宴于禮部堂。 〈命款贈之。〉原協督尊室說〈三十二年請回淸化調病。〉自淸化回,請䀡拜。 帝以猶托避,未肯感悟,不許。 說懼,卽陳情請罪。 帝曰:「爾性矜褊,再加學問涵養,方可成人。」命禮部侍郎范炳徃香港,〈發賣利載、順捷二船,置造中項火船。〉並帶學童十二名,各交寓港淸人石淸泉領,就英場學習。 命修撰潘簾徃廣安會勘煤礦。 六月,暫弛諸省商船〈南定、海陽、寧平、河內〉買米禁〈自閏七月至八月底止〉。 後以大法使言,復弛一月。 秋七月,衣坡儒致書于我國商舶大臣。 〈書敘賠銀及新定商約,該國主俟百姓公同部再議定另覆。〉大法使黎那抵順安汛。 〈參哺充寧海領事。〉旣抵舘,上祝書。 帝命伴住員慰答之。 閏七月,大法水師總統多扶姑抵海陽海防公幹。 〈尋徃河內、寧平、南定、山西、興化、美德等省道游探。 又沠商辦烏没徃諒。〉命諸正卿不期與大法使徃來答探。 〈每月一次或間月一次。〉八月,議定招商收解事宜。 帝以來年淸官唐廷庚領載,故命部臣預定之。 九月,察覈預舉文學諸員人〈武洳、阮環翃、杜輝璙等〉,拔用之。 冬十月,廣安沠員潘簾〈徃勘諸礦〉將煤炭驗法呈機密院。 〈謂煤有二類,一爲硬煤,一爲輭煤。 且言煤枯,當用松油並墨光油熬煉印用。〉院臣奏請,俟採獲,另交火船依法試驗。 命禮部左侍郎陳叔訒如嘉定。 辰大法國書言劉團阻商事,命叔訒併與辯折。 大法沠徃看廣南及北圻諸礦。 十一月,敕三宣統督黃佐炎處置劉團。 大法使以阻商爲言故也。 命刑部尚書范慎遹覆檢越史綱目。 〈至三十五年五月檢閱事完,請交海陽刊校印行。〉十二月,衣國進贈金磬〈一項〉,又寄贈諸大臣金磬。 〈陳踐誠、阮文祥、范富庶、黃耀。〉科道黎挺〈前與范炳等徃港〉自香港回。 敕問有何見聞,及他有說及我國何事。 挺奏言:「泰西諸國,富彊之業,不外乎商與兵而已。 以兵衞商,以商養兵,故整頓通商尤急。 邇來日本歩趨泰西,通商四出。 淸國亦倣而行之,漸就彊盛。 或稱我國無產素豐〈金銀、煤炭之類〉,人多俊慧。 倘能奮發有爲,富彊之業,自不難致。 惟文書太煩,事多抅閡而已。」初,淸國兩廣總督張樹聲來文,言委派唐廷庚督同省屬馬復賁等徃探河道,及開辦載事。 至是,廷庚來京。 命舶臣陳叔訒等款接之。 〈廷庚言:清國住英欽差曾紀澤報敘:法之領事脫朗者,經乞,以一二千兵攻取我國東京土地,議院已𠃔,不久必將國兵及西貢各道迅緊斉發。 其言逐刘永福,特托辞耳。 我國宜早爲謀,以圖自存。〉壬午三十五年春正月,大法船抵廣安籙海口,探採煤礦。 〈在河淋。〉命兵部郎中阮𥌮徃廣南以南諸省繪圖,〈山川、形勢及里路。〉限六月回。 仍命回辰再繪承天自山至海,夾廣治、廣南,並編記。 大法沠船抵平定、富安,勘度汛口,描畫圖本。 二月,暹國致書並進方物。 〈雇安卑笠船載遞金銀、布油席來我國答聘。〉赤毛火船抵虬蒙汛〈屬富安〉,探度描圖。 大法帥沠兵船徃北,聲言逐團保商。 乃沠戸部左侍郎阮誠意徃嘉定,將劉團原委、是非及北圻利害,與大法帥辯說。 大法火船三艘停碇㞾山〈屬寧平〉洋分。 三月,令省臣以倍約移責法沠。 在京法使,亦令舶臣以現事責之。 大法兵䧟河內省城,總督黃耀死之。 〈辰法兵逼射,耀分道督拒。 久之,我兵與發兵互有傷斃。 俄而薬庫轟破,兵乱,城遂䧟。 耀獨至關聖公祠前,縊于大樹下。〉旣而法沠邀該省按察尊室灞〈灞走住仁睦社〉回交省城。 灞入,與巡撫黃有秤〈有秤走入行宮左堦,爲法沠所縻,欲以礼誘,不屈,亦不肯殺,令護回原署縻之。〉力商權認,大法兵仍在行宮住守。 帝以河城旣惹事,令阮政卽回美德或儒關擇住,與黃佐炎兼顧勦防。 帝以平順地頭關要,諭令省臣密爲防禦。 令原河寧總督休致陳廷肅充欽差大臣,乘大法火船,駛徃河內,商認省城。 靖邊副使阮有度副之。 〈辰黎那與商舶言:法國本欲速成和好,請沠新督撘火船速徃交認省城。 故有是命。〉辰大法沠雖交還河城,而兵仍在住守。 統督黃佐炎、經畧阮政、裴殷年上疏請戰。 不許。 召翁益兼來京。 〈辰方病假,召來京起復鴻臚寺卿,辦理戸部。〉諭治、平及淸、乂諸省臣,曉戢平教,使各相安。 住京欽使黎那致書言順安防備事。 院舶臣陳踐誠等以爲:「示人以形,徒增疑執。 請停築壘,訓練我兵,俾外人難測。」從之。 夏四月,如淸使部阮述等回。 賜祭河寧總督黃耀,並給錢一千緡。 辰大法沠每言必逐劉團、淸商路,方肯撤兵。 準佐炎速遵諭回熟練〈屯名〉,劉團盡回太會辦客匪,保勝亦卽曉飭移徙。 五月,令逮繫河內省臣來京候案。 〈準黃耀列祀忠義祠。 巡撫黃有秤等各革効。 布政潘文選革回民籍受差。〉六月,命九品醫生阮文心徃香港東葩醫院學植痘法。 初設河靜山防衙。 〈屬香山香澳地分。 在歸合、河津二屯。〉大南一統志草本成。 帝以草本係據十八年以前修定,此後建置沿革及忠臣義士尚多,未及續編,仍命補編,自三十四年以前爲限。 大法請設屯于白鶴江。 不聽。 秋七月,平順海鳴。 聲似礟。 〈響徹北圻。〉辰淸國聞我河城有事,兩廣、雲南各沠重兵,於沿海、內地厚集。 雲南差官謝敬彪先率三營抵舘司〈屬興化鎮安縣〉。 法沠聞淸兵厚集,亦增來兵船,並駛泊山、興白鶴等處。 黃佐炎復飛傕劉永福回熟錬。 八月癸亥,星隕,有聲如雷。 長星見東方。 〈五更半見翼、軫分,自下而上,下赤上白。 長如絹,一月餘漸減短,行至天狼星而減。 十二月下旬。〉準皇三子出居養善堂。 明命政要書覆草成。 〈凡二十目:敎天、法祖、惇親、体臣、求賢、建官、勤政、愛民、重農、崇儉、礼楽、教化、制兵、慎刑、財賦、法度、崇文、奮武、廣言路、固封守、撫邊、柔遠。〉十月,準權河寧總督陳廷肅仍舊回貫休致,靖邊副使阮有度該護河寧總督。 修整淸、乂、北圻歷代帝王廟。 匪渠覃志成〈卽覃四姊〉向淸官謝有功營投首。 十一月,令諒山省臣寄港訪買洋鎗二百杆、火粒二箱。 〈以備軍用。〉癸未三十六年春正月,嘉定大法帥黎眉回國。 沁衝來代。 錫封皇長子爲瑞國公,皇二子爲堅江郡公。 二月,大法沠兵船攻䧟南定省城。 〈提督黎文店、按察胡伯温出城,與之鏖戰。 相持自卯至午。 辰經畧阮政駐兵于鄧舍社,屬美祿縣,不敢援。 店陣亡,温被傷。 城遂䧟。〉住京欽使黎那下欽使旗回國。 大法火船〈大一、小一〉進泊廣安籙海口南岸。 法兵登山,設舘樹旗。 北督張光憻、副經畧裴殷年與法兵戰于嘉林住次。 法兵船遂駛回河內水屯。 三月,增置京城東北靣大礟,並鷺洲前後屯礟輛。 諭阮政降爲光祿寺卿,其該省武仲平、童士詠等革効。 提督黎店贈統制,列入忠義祠。 伯温給銀三十兩調治。 又以省城雖未復,而統蒞不應久曠,準尊室腸〈靜撫〉護理定安總督,布、按、領兵亦各簡放充員,令卽前徃,擇地住紮同辦。 淸廣西布政使徐延旭出關住壓。 夏四月,大法掌水韋鷖〈一名李葩利〉委沠發賣海陽招商局現貯禾,及征收出入港口生片、米粒諸稅。 山次官軍勦大法兵于紙橋,劉永福軍爲先鋒。 五圈官韋鷖陣斃。 五月,大法沠委回嘉定,增撥兵船駛往北圻。 六月,嘉定欽沠阮誠意回京。 〈大法帥委報誠意云:沠員向來所辦無見省得何事変,留此恐有害於六省,宜卽退回。 準改署兵部右參知。〉帝不豫。 預作遺詔,以皇長子嗣位。 十六日辰牌,帝崩于乾成正殿。 啟遺詔于勤政殿。 嗣君皇長子泣拜受命,入皇福殿宅憂。 國朝正編撮要卷之五終 发布时间:2025-04-17 17:33:4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