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百二·列传第九十九 内容: 张孔孙 张养浩 曹伯启 王寿 谢让 吴元珪 畅师文 曹元用   张孙孔,字梦符,其先出辽之乌若部,为金人所并,迁隆安。 父之纯,为东平万户府参议,夜梦谒孔子庙,赐以嘉果,已而孔孙生,丐名于衍圣公,遂以孔孙名之。 既长,以文学名,辟万户府议事官。 时太常乐师流寓东平,乐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 世祖居潜邸,尝召乐师至日月山观之。 至是,徐世隆奏请宜增设宫县及文武二舞,以备大典。 因诏世隆为太常卿,而孔孙以奉礼郎为之副,肄乐献于京师。 廉希宪居政府,辟为掾。 及安童为相,尤礼重之,授户部员外郎。 出为南京总管府判官。 时襄樊未下,朝廷急于用兵,孔孙谓越境私贩坐罪者动以千数,宜开其自新之路,使效力赎死。 朝论采之。 迁孔孙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寻擢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 行部巴陵,县民龚乙建言兴银冶,众怒,发其祖坟烧乙家,死者三人,有司以图财害命坐之,逮系三百人,孔孙原情减罪,多所全活。 迁浙西道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总管府事。 俄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复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马颛政十年,迎合者往往骤登显位,独刘宣、张孔孙十人恬守故常,始终如一。 ”乃除宣吏部尚书,孔孙礼部侍郎。 寻擢孔孙礼部尚书,改燕南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肃政廉访司,仍为使,拜佥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事。 未几,除大名路总管,兼府尹。 有献故河堤三百余里于太后者,也孙请悉还于民,从之。 擢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使。 泰州民尹执中兄弟诬为强盗,平反之。 召还,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 丞相完泽卒,孔孙与陈天祥同上封事,荐哈剌合孙可为相。 会地震,诏问弭灾之道,孔孙条上八事,曰:“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 ”帝悉嘉纳之,赐钞五千贯。 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扰服阕者,宜待起复;宿卫冒滥者,当革之;州郡之职,当遴选久任;达鲁花赤,宜量加迁转;又宜增给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给赐曲阜孔庙酒扫户;宰相宜参用儒臣,不可专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颜、和礼霍孙、廉希宪等各宜赠谥。 久之,请老,拜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致仕,集贤大学士如故。 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孙善琴,工画山水、竹石,尤精于骑射云。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章邱人。 幼遇人遗钞于路,追而还之。 十岁自力于学,父母恐其过勤,止之。 养浩画则默诵,夜则张灯窃读。 及弱冠,遂博通经史。 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东平学正。 游京师,上书于平章不忽木,在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 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之,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 ”迁中书省掾。 选授堂邑县尹。 到官,首毁淫祠三十余。 罢旧盗之参朔望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 既罹于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皆感泣。 有李虎者,常杀人,聚党横行为民害,旧尹莫敢诘问。 养浩至,尽置诸法。 去官十年,民犹为立碑颂德。 仁宗在东宫,召为司经,未至,改文学,拜监察御史。 初议立尚书省,养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 时武宗将亲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忽大风,人多冻死,养浩扬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变。 ”大忤宰相意。 时省臣奏用御史大夫中丞,养浩叹曰:“尉专捕盗,纵不称职,使盗目选可乎? ”遂疏时政万余言:“一曰赏赐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轻,四曰台纲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门太多,八曰风欲太靡,九曰异端太横,十曰取相之术太宽。 言皆切直,当国者不能容。 遂除翰要待制,复构以罪罢之。 戒省、台勿复用。 美诰恐及祸,乃变姓名遁去。 尚书省罢,始召为右司都事。 迁翰林直学士,改秘书少监。 延祐初,设进士科,以礼部侍郎,知贡举进士。 谒见,皆谢之。 使阍人告之曰:“但思报国,无以私谒为也。 擢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礼部尚书。 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 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 即上疏,托左丞相拜住代奏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 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 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 ”拜住袖其疏入,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 ”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先一日,御史观音保等以谏五台山建佛寺获罪,翼日养浩疏入,人皆危之。 已而竟荷嘉奖,当时以为殊眷云。 后以父老,弃官归养。 召为吏部尚书,不拜。 丁父忧,末终丧,复以吏部尚书召,力辞不起。 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经筵说书召,又辞。 改淮东道廉访使,进翰林学士,皆不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 既闻命,即散家财,与乡里贫乏登车就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 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水深三尺,泰人大喜。 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则易十与五,且累日不可得。 养浩检库中未毁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百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 闻民有杀子以奉母者,养浩闻之大恸,出私钱济之。 到官四月,未尝家居,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 以劳遘疾卒,年六十。 秦人哀痛如失父母。 至顺二年,赠摅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 着有《三事忠告》三卷,《归田类稿》十四卷。 二子:强、引。 史臣曰:张希孟以道事君,自度不能行其志,屡征不起。 及闻陕西灾,投袂赴之,甘以身殉。 孟子有言:“禹思天下有溺者,犹已溺之;稷思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 ”推希孟之用心,其庶几禹、稷乎。 曹伯启,字士开,济宁砀山人。 弱冠从东平李谦游,笃于问学。 至元中,历仕为兰溪主簿,尉获盗三十,伯启以无左验,末之信。 俄得真盗,尉以是黜。 累迁常州路推官。 豪民黄甲杀人,赂佃客诬伏,伯启谳得其情,卒论甲死罪。 迁河南行省都事、台州路治中。 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交荐,擢拜西台御史。 改都事,请建许衡祠以表其教士之功。 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以苛刻闻,伯启劾罢之。 延祐元年,擢内台都事。 迁刑部侍郎。 丞相铁木迭儿专政,一日,召刑曹官问曰:“西僧讼某之罪,何为久弗治? ”众莫敢对,伯启徐进曰:“犯在赦前,故不治。 ”铁木迭儿怒甚,左丞阿礼海牙曰:“曹侍郎素廉直,某罪诚如所言。 ”铁木迭儿怒始解。 宛平县尹盗官钱,铁木迭儿欲并诛守者,伯启执不可,杖遣之。 八番帅擅杀起边衅,朝廷已选用代者,命伯启往诘其事。 次沅州,道梗,伯启恐新帅以兵往,乃遣令史杨鹏与新帅言之,止奏前帅擅杀罪,边民以安。 大同宣慰使法忽鲁丁扑运岭北粮岁数万石,肆为欺罔,累赃巨万。 朝廷遣使督征,前后受赂,皆庇之。 最后,伯启往,其人已死,谓其子弟曰:“负官钱,虽死必征。 与其纳赂于人,曷若赏之于官。 第条汝父所赂之数,官为征之。 ”诸受赂者皆惧,潜归赂于其子,得钞五百余万缗,以偿民之逋负。 出为真定路总管。 延祐五年,迁司农丞。 奉诏至江浙议盐法,罢检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次,船户、仓吏盗卖漏失者有罚。 归报,着为令。 寻拜南台治书侍御史。 伯启言,讼冤一切不问,非风宪定制。 忤御史大夫意,乃自免归。 召为福建道廉访使,旋改右司郎中。 英宗即位,迁辽东道廉访使。 时敕建西山佛寺,御史观音保等以岁饥请缓之,近臣激上怒,遂诛观音保等。 伯启曰:“主上聪明睿断,是不可以不诤。 ”乃劾台臣缄默,使朝廷有杀谏臣名。 帝为之悚听。 俄拜集贤学士,迁侍御史。 有诏同刊定《大无通制》,伯启言:“五刑者,异五等,今黥杖役于千里之外,百无一还者,是一人身备五刑,法当改易。 ”丞相拜住曰:“御史言是也。 ”会伯除浙西道廉访使,不果行。 泰定初,告老,砀山人表所居为曹公里。 伯启为侍读学士,考试国子生,首取吕思诚、姚缓,后皆为名臣。 云南佥事范震言:“宰相欺上罔下。 ”不报,震饮恨死。 伯启具其事,书于国史。 真州知州吕世英以刚直获罪,伯启白其枉,擢居风宪,士论称之。 其好彰之人善率类此。 天历中,起伯启为淮东道廉访使,陕西行台中丞使驿敦遣,伯启喟然曰:“吾年且八十,尚忘知止之戒乎! ”终不起。 至顺三年卒,年七十九。 赠体忠守宪功臣、河南行省左丞、鲁郡公,谥文贞。 有诗文集十三卷行世。 五子:震亨,晋宁县尹;贲亨,临江儒学教授;泰亨,福建盐司经历;复亨,江南行台御史;履亨,陕西行台掾。 王寿,字仁卿,涿州新城人。 幼颖敏,嗜学,长以通国文为中书掾。 既而用朝臣荐,入侍裕宗,眷遇特异。 至元十九年,授兵部员外郎。 二十二年,擢吏部郎中。 以分置尚书省,去官。 二十八年,罢尚书省。 归中书,复任吏部郎中,以婿康里不忽木柄用,又自免去。 明年,授大司农丞,不赴。 元贞二年,出为燕南河北道廉访副使。 大德二年,不忽木为御史中丞,复弃官归。 三年,授集贤直学士,迁侍读学士。 俄擢御史台侍御史,论事剀切。 六年二月,召寿代祀江南岳渎,密旨:去岁风沙为灾,百姓艰食,凡所经过,采听入对。 使还,具奏:“民之利病,系于官吏善恶。 今宜选公廉材斡、存心爱物者专抚字,刚方正大深识治体者居风宪。 天灾代有,赈济以时,无劳圣虑。 ”又奏:“豪在之家仍据权要,宜处于京师,以为保全之地。 ”奏入,成宗嘉纳之。 九年,参议中书省事。 十年,改吏部尚书。 十一年,武宗即位,首拜御史中丞。 寿与台臣奏:“宰相位尊任重,不可轻假非人。 三代以降,国之兴衰,民之休戚,未有不由相臣贤否者。 世祖初置中书省,以忽鲁不花、塔察儿、线真、安童、伯颜等为丞相,史天泽、刘秉忠、廉希宪、许衡、姚枢等实左右之,当时称治比唐贞观之盛。 迨至阿合马、郝祯、耿仁、卢世荣、桑哥、忻都等坏法黩货,流毒亿兆。 近者阿忽台、伯颜、八都马辛、阿里等煸惑中宫,几摇神器。 君子、小人已试之验,较针如山等。 臣愿惩其既征,知所进退,则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 ”未几,拜中右丞。 俄复拜御史中丞。 至大三年,迁太子宾客、集贤大学士。 秋九月卒,年六十。 明年赠银青荣禄大夫、平章政事、上柱国,追封蓟国公,谥文正。 谢让,字仲和,颖昌人。 幼颖悟好学。 及壮,推择为吏,补宣慰司令史。 大兵伐宋,立行中书省于江西,让以选为令史。 调河间等路都转运盐司经历。 先是,灶户在军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为输盐额。 其后,多雇旧户代煮盐,而雇钱甚薄。 让言:“军户既落籍为民,当与旧灶户均役。 既令代役,岂宜重困,自今雇人必厚与佣直。 ”又逃亡户率令见户包纳其盐,由是豪强者以计免,贫弱愈因。 让令验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民大悦。 擢南台御史。 举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哈剌哈孙可为御史大夫,山东廉访使陈天祥可为中丞,右司员外郎高昉可为监察御史。 劾江浙省臣受诏不敬及不法事。 帝遣使杂问,既款服,诏令让与俱来,人皆危之,让恬然若无事者。 由是台纲纲始振。 大德间,立陕西行御史台,以让为都事。 凡御史封章及文移,其可否一决于让。 入为中书省右司都事,迁户部员外郎。 时东胜、云丰等州民饥,乞籴邻郡。 宪司惧贩鬻为利,遏其籴。 事闻于朝,让请罪遏籴者,三州之民赖以全活。 四年,授宗正府郎中。 擢监察御史,迁中书省右司员外郎,为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 湖广宣慰使张国纪建言科江南夏税,让极论其病民事,遂已。 迁河南行省左右郎中。 是时,江淮戍军二十余万,亲王分镇扬州,皆以两淮民税给之,不足则漕于湖广、江西。 是岁会计军饷,缺三十万石,让请以淮盐三十万引鬻之,收其价钞赡军。 不劳远运,公私便之。 至大元年,转户部侍郎。 时京仓主计吏以久雨米坏,请覆糠比其上,因杂于米中以给内外工人及宿卫者,让以藁秸易之,奸弊遂除。 二年,拜西台治书侍御史。 三年,入为治书侍御史,未上,必同佥枢密院事。 寻拜户部尚书。 仁宗在东宫,以让先朝旧臣,召见,赐厄酒。 四年,改刑部尚书。 仁宗即位,加正议大夫,入谢,又赐厄酒,让痛饮之。 帝曰:“人言老尚书不饮,何耶? ”让曰:“君赐不敢违。 ”少醉不能起,命扶出之。 翌日,让入谢,帝曰:“老尚书诚不饮也。 ”初,尚书省臣构杀郑阿尔思兰,籍其家,中外冤之。 仁宗即位,省臣皆以罪诛,阿尔思兰家奴赵一德讼主冤事。 下刑部,让明其无罪,以所籍赀产给还之,诏六部事疑不决者,须让共议而后上闻。 于是户部更定钞法,礼部议正英礼,让皆与焉。 刑部有文书,让未署字而误用印,吏惧,遂私效让署,事觉,度无损于事,且怜吏以罪废,视之曰:“吾署也。 ”其宽厚多类此。 让上言:“古今有天下者,皆有律以辅治。 堂堂圣朝,岂可无法以准之,使吏任其情,民罹其毒。 ”帝嘉纳之。 乃使中书省纂集曲章,以让精律学,使为校正官,赐青鼠裘一袭、侍宴服六袭。 皇庆二年,朝廷以吏事多滞,责曹司按不如程者。 令下,讲曰:“刑狱非钱谷、铨选之比,宽以岁月,尚虑失实,岂可律以常法。 ”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独不责稽迟。 拜陕西行省参知政事,未几,拜西台侍御史。 命甫下,诏罢西台,就拜侍御史。 延佑元年十月,卒于官,六十有六。 赠正奉大夫、河南行省参知政事,追封陈留郡公,谥宪穆。 子好古,奉政大夫、覆实司提举。 吴元珪,字君璋,广平永年人。 父鼎,世祖求通书算学者,郡以鼎应命,参议汉地公事,多所全宥。 着《农桑辑要》,行于世。 官至河北道按察副使,追封寿国公,谥恭惠。 元珪,少简重。 至元十四年,世祖召见,命侍左右,授卫经历,佩金符。 十七年,从幸上都,受命取御药于大都万岁山。 元珪乘传,未尽一昼夜而至。 帝嘉其速,擢枢密都事。 迁经历。 尝从同知枢密院事俺伯进西蕃铠甲,帝问其制度,元珪应对详明,帝益奇之。 枢密院奏京师五卫、行省万户府设官有差,均俸禄,给医药,高设学校,置屯田;多元珪所论建。 二十六年,参议枢密院事。 时缮修宫城,尚书省奏役军成妗,留守司主之。 元珪亟陈其不便,请立武卫,以留守段祯兼都指挥使,凡有兴作,必闻于枢密。 从之。 寻擢枢密院判官,奏官万户用军士人,千户四人,百户二人,多役者有罚。 二十八年,除礼部侍郎。 迁左司郎中。 三十一年,参议中书省事。 时中书征逋赋不能如额,丞相完泽患之。 元珪进曰:“此前政之失,今当明言其故蠲之。 ”乃依元珪议入奏。 大德元年,拜吏部尚书。 选曹铨注,多私其乡里,元珪力矫之,时论推其公充允。 累迁工部尚书。 河朔连年水旱,五谷不登,元珪言:“《春秋》之义,以养民为本,凡用民力必书。 盖民力息,则生养膀,生养遂,则孝化行,而风欲美。 ”宰相韪其言,土木之工稍为休息。 六年,佥河南行中书省事,将行,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 初朱清、张瑄以金币赂当道,及败,具籍受赂者姓名,惟元珪一无所染。 武宗即位,由佥枢密院事拜枢密副使。 诏议政中书,若惜人力、严选举、节财用、定律令、谨赏罚、建科举、课农桑、汰冗员、易封赠,皆切于世务者。 初,诏发军万人屯田称海,海都之乱,被俘者众。 至是,不归者饥寒不能存,至鬻妻子以活。 元珪奏其事,诏赐钱赎之。 帝在军中,闻元珪名,至是特加平章政事,赐白金二百五十两、只孙衣四袭。 仁宗即位,诏元珪与十六人议时政。 皇庆元年,出拜江浙行省左丞。 江淮漕臣言:“江南殷富,盖由多匿腴田,若再行检覆之法,当益田亩累万计。 ”元珪曰:“江南之平几四十年,户有定籍,田胃定亩,一有动摇,其害不细。 ”固争月余,不能止,移疾去。 召拜枢密副使。 延祐元年,出为甘肃行省左丞。 岁余,召还,使宣抚辽阳诸路。 复为枢密副使,召见嘉禧殿。 帝曰;“卿先朝旧臣,宜在朕左右。 ”特加荣禄大夫,赐钞五千缗,貂裘二袭。 元珪奏曰:“昔世祖限田四百亩以给军南非,余田悉供赋税。 今经理江淮田亩,第以增多为能,有司头会箕敛,俾元元之民困苦日甚,臣恐变生不测,非国之福也。 ”由是军田始遵旧制。 英宗即位,元珪与知枢密院事帖木儿不花上言:“诸王、贵近不可干军政,将校不可侵渔军户,军官之格者当迁用之,有司赋军民役宜均一,军官袭职宜传适嗣。 ”帝并嘉纳之。 元珪以年老致仕。 至治二年,起商议中书省事。 三年,卒。 泰定元年,赠光禄大夫、河南等处行省平章政事、上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忠简。 三年,复加推诚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大司徒。 元珪从弟元瑜,集贤直学士,亦有时名。 子复,太庙署令。 畅师文,字纯甫,其先开封人,后徒河南洛阳。 父讷,有时名,着《地理指掌图》,仕于金为省掾。 师文幼警悟,家贫,惜书手录,过目不忘。 弱冠谒许衡,与衡门人姚燧、高凝友善。 至元五年,陈时政十六策,丞相安童奇其才,辟为右三部令史。 从丞相伯颜伐宋,编平宋事迹上于朝。 十四年,除东川行构密院都事。 十六年,安西王承制改四川北道宣慰司经历。 寻除承直郎、潼川路治中。 辟王朝纲、韩伯昌等为掾吏,后皆至达官。 修府舍,发地得银五十锭,同僚分师文十锭,不受,以修庙学,余为酒器给公用。 十九年,承制改同知保宁路事。 二十二年,佥西蜀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 二十三年,拜监察御史。 诏曰:“畅纯甫不贪,佳士也。 其令与玉昔帖木儿为友。 ”师文纠劾不避权贵,台纲肃然。 二十四年,迁陕西汉中道巡行劝农副使,置义仓,教民种艺法。 二十八年,改佥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事。 时更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就佥本道肃政廉访司事。 兴元军监贪婪,师文得其赃证,奏决之。 三十一年,徒山南道。 时副使为高克恭,移文言不可居师文上者有三:一,师文官五品,先克恭十余年;二,从伯颜平宋者皆取富贵,独师文贫苦,无异寒士,三,克恭兄事师文,今官居其上,实不自安。 即日辞职去,时人两贤之。 松滋、枝江有水患,岁发民防堤,往返数百里,苦于供给,师文悉罢其役。 驸马亦都护家人怙势不法,师文杖而流之。 大德二年,改山东道。 入为国子司业。 七年,出为陕西行中书省理问官。 始至决滞狱三百余事,凡强悍持势,官不能制者,皆置于法。 顷之,以病归家居。 九年擢陕西汉中道肃政访副使,又以病不赴。 十年,改太常少卿,转翰林侍读学士、朝请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 至大元年,修《成宗实录》,赐钞一百锭,不受。 二年,加少中大夫。 三年,请补外任,除太平路总管。 时大旱,师文捐俸祷雨,不数日,澍雨降,遂为丰年。 当涂人坐杀牛祈雨,逮系六十余人,师文悯而出之。 皇庆二年,复召为翰林侍读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 除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使,以病去官。 延祐元年,征拜翰林学士、资德大夫,行至河南,复以病归襄阳。 四年秋八月,聘校河南乡试。 归,卒于襄县传舍,年七十一。 泰定二年,赠资政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支肃。 后至元八年,加赠推忠守正亮节功臣。 子笃,江南道廉访副使。 曹元用,字子贞,世居东阿县,后徒东平汶上。 元用资禀俊爽,幼嗜书,每夜读书,常达署不寝。 父忧其致疾,乃以衣蔽窗,默观之。 始以镇江路儒学正考满,游京师。 翰林旨旨复于四方土少所许可,及见元用,出所为文示之,元用辄指其疵,复大奇之,因荐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 即论史官多不称职,请较试,取其优者用之。 御史台辟为掾史。 元用初不习吏事,而论事明决,吏反师之。 转中书省右司掾,与清河元明善、济南张养浩同时号为三俊。 除应奉翰林文字,迁礼部主事。 时累朝皇后无谥,元用言:“后为天下母,岂可直称其名,宜加徽号以彰懿德。 ”改尚书省右司都事,转员外郎。 延祐六年,授太常礼仪院经历。 英宗躬修祀事,其亲祀,仪注,卤簿、舆服之制,皆元用所裁定。 初,太庙九室合飨于一殿,仁宗崩,无室可祔,乃于武宗室前结彩为帖典。 英宗召礼官集议,元用言:“古者宗庙有寝有室,宜以今室为寝,更营大殿为十五室。 ”帝韪之。 授翰林待制,迁直学士。 至治三年八月,铁弑英宗,贼尝赤斤铁木儿至京师收百司印,趣召两院学士北上。 元用独不行,曰:“此非常之变,吾宁死不可曲从。 ”未几,贼果败,人皆称其有识。 泰定二年,授太子赞善。 转礼部尚书经筵官。 及大朝会,为纠仪官,申卷班之令,俾以序退。 又谓太医、仪凤、教坊等官,不当序正班,宜自为一列,后皆行之。 夏,帝以日令、地震、星变,诏议所以弭灾者。 元用谓,应天以实不以文,修德明政,应天之实也。 宜撙浮费,节财用、选守令、恤贫民、严禋祀、汰佛事、止造作,以纾民力,慎赏罚以示劝惩。 皆切中时弊。 又论科举取士之法,当革冒滥、严考核,俾得真才之用。 议上,时论称之。 拜中奉大夫、翰林侍讲学士,兼经筵官,预修仁宗、英宗两朝《实录》,又奉旨纂集甲令为《通制》,译唐《贞观政要》为国语。 凡大制诰,率元用之笔。 文宗时,草宽恤之诏,帝览而善之,赐金织文锦。 天历二年二月,遣祀曲阜孔子庙,还,以孔子为司寇像及代祀记献,帝甚说,是年八月,太禧宗禋院副使缺,中书奏以元用为之,帝不允曰:“此人翰林中所不可无者,将大用之。 ”会卒,帝嗟悼良久,谓侍臣曰:“曹子贞尽忠宣力,今亡矣,可赐赙钞五千缗。 ”赠正奉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东平郡公,谥文献。 有诗文四十卷,号《超然集》。 二子:伟、仪。 伟,官大兴县尹。 发布时间:2025-11-28 18:24:4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1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