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五十五·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内容: ◎百官一   ○三师 三公 尚书省 六部 都元帅府 枢密院 大宗正府 御史台 宣抚司 劝农使司 司农司 三司 国史院 翰林学士院 审官院 太常寺   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 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 谙版,尊大之称也。 其次曰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 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相也。 其次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焉。 其部长曰孛堇,统数部者曰忽鲁。 凡此,至熙宗定官制皆废。 其后惟镇抚边民之官曰秃里,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详稳之下有麽忽、习尼昆,此则具于官制而不废,皆踵辽官名也。 汉官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 天辅七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于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 天会四年,建尚书省,遂有三省之制。 至熙宗颁新官制及换官格,除拜内外官,始定勋封食邑入衔,而后其制定。 然大率皆循辽、宋之旧。 海陵庶人正隆元年罢中书门下省,止置尚书省。 自省而下官司之别,曰院、曰台、曰府、曰司、曰寺、曰监、曰局、曰署、曰所,各统其属以修其职。 职有定位,员有常数,纪纲明,庶务举,是以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 大定二十八年,在仕官一万九千七百员,四季赴选者千余,岁数监差者三千。 明昌四年奏,周岁,官死及事故者六百七十,新入仕者五百一十,见在官万一千四百九十九,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 至泰和七年,在仕官四万七千余,四季部拟授者千七百,监官到部者九千二百九十余,则三倍世宗之时矣。 若宣宗之招贤所、经略司,义宗之益政院,虽危亡之政亦必列于其次,以着一时之事云。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皆正一品。 师范一人,仪刑四海。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员,皆正一品。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 尚书省   尚书令一员,正一品。 总领纪纲,仪刑端揆。 左丞相、右丞相各一员,从一品。 平章政事二员,从一品。 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 左丞、右丞各一员,正二品。 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 为执政官,为宰相之贰,佐治省事。 左司,郎中一员,正五品。 (国初置左、右司侍郎,天眷三年始更今名。 旧凡视朝,执政官亲执奏,自天德二年诏以付左、右司官,为定制。 )员外郎一员,正六品。 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回避其间记述之事。 每月朔朝,则先集是月秩满者为簿,名曰阙本,及行止簿、贴黄簿、并官制同进呈,御览毕则受而藏之。 每有除拜,凡尚书省所不敢拟注者,则一阙具二三人以听制授焉。 都事二员,正七品。 (贞元二年,左右司官,宫中出身,并进士、令史三色人内通选。 三年,以监察御史相应人取次禀奏,不复拟注。 )掌本司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牍,兼知省内宿直,检校架阁等事。 右司所掌同。 右司,郎中一员,正五品。 员外郎一员,正六品。 掌本司奏事,总察兵、刑、工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注官,回避其间记述之事。 都事二员,正七品。 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从七品。 掌祗候郎君,谨其出入及差遣之事。 (承安二年以前,走马郎君拟注。 《泰和令》,以左右女直都事兼。 正大间,改用亲从人。 )   架阁库(大定二十一年六月设,仍以都事提控之)。 管勾(旧二员,正大省一员),正八品。 同管勾(旧二员,正大省一员),从八品。 总掌察左右司大程官追付文牍,并提控小都监给受纸笔,余管勾同。 (女直省令史三十五人,左二十人,右十五人。 大定二十四年为三十人,进士十人,宰执子、宗室子十人,密院台部统军司令史十人。 汉令史三十五人,左二十一人、右十四人。 省译史十四人,左右各七人。 女直译史同。 通事八人,左右各四人。 高丽、夏国、回纥译史四人,左右各二人。 诸部通事六人。 曳剌二十人。 走马郎君五十人。 )提点岁赐所,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兼之,掌提点岁赐出入钱币之事。 堂食公使酒库。 使一员,从八品。 掌受给岁赐钱,总领库事。 副一员,正九品。 掌贰使事。 直省局。 局长,从八品。 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 副局长,正九品,掌贰局长。 管勾尚书省乐工,从九品。 行台之制。 熙宗天会十五年,罢刘豫,置行台尚书省于汴。 天眷元年,以河南地与宋,遂改燕京枢密为行台尚书省。 天眷三年,复移置于汴京。 皇统二年,定行台官品皆下中台一等。 六部,国初与左、右司通署,天眷三年始分治。 吏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一员,正四品。 郎中二员,从五品。 (天德二年,增作四员,后省。 )员外郎,从六品。 (天德二年,增作四员,后省。 )掌文武选授、勋封、考课、出给制诰之政。 以才行劳效,比仕者之贤否;以行止、文册、贴黄簿,制名阙之机要。 正七品以上,以名上省,听制授。 从七品以下,每至季月则循资格而拟注,自八品以上则奏,以下则否。 侍郎以下,皆为尚书之贰。 郎中掌文武选、流外迁用、官吏差使、行止名簿、封爵制诰。 一员掌勋级酬赏、承袭用荫、循迁、致仕、考课、议谥之事。 员外郎分判曹务及参议事,所掌与郎中同。 文官九品,阶凡四十有二:从一品上曰开府仪同三司,中曰仪同三司,中次曰特进,下曰崇进。 正二品上曰金紫光禄大夫,下曰银青荣禄大夫。 从二品上曰光禄大夫,下曰荣禄大夫。 正三品上曰资德大夫,中曰资政大夫,下曰资善大夫。 从三品上曰正奉大夫,中曰通奉大夫,下曰中奉大夫。 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中曰通议大夫,下曰嘉议大夫。 从四品上曰大中大夫,中曰中大夫,下曰少中大夫。 正五品上曰中议大夫,中曰中宪大夫,下曰中顺大夫。 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中曰朝散大夫,下曰朝列大夫。 (旧日奉德大夫,天德二年更。 )正六品上曰奉政大夫,下曰奉议大夫。 从六品上曰奉直大夫,下曰奉训大夫。 正七品上曰承德郎,下曰承直郎。 从七品上曰承务郎,下曰儒林郎。 正八品上曰文林郎,下曰承事郎。 从八品上曰征事郎,下曰从仕郎。 正九品上曰登仕郎,下曰将仕郎。 从九品上曰登仕佐郎,下曰将仕佐郎。 (此二阶,大定十四年创增。 )   武散官,凡仕至从二品以上至从一品者,皆用文资。 自正三品以下,阶与文资同:正三品上曰龙虎卫上将军,中曰金吾卫上将军,下曰骠骑卫上将军。 从三品上曰奉国上将军,中曰辅国上将军,下曰镇国上将军。 正四品上曰昭武大将军,中曰昭毅大将军,下曰昭勇大将军。 从四品上曰安远大将军,中曰定远大将军,下曰怀远大将军。 正五品上曰广威将军,中曰宣威将军,下曰明威将军。 从五品上曰信武将军,中曰显武将军,下曰宣武将军。 正六品上曰武节将军,下曰武德将军。 从六品上曰武义将军,下曰武略将军。 正七品上曰承信校尉,下曰昭信校尉。 从七品上曰忠武校尉,下曰忠显校尉。 正八品上曰忠勇校尉,下曰忠翊校尉。 从八品上曰修武校尉,下曰敦武校尉。 正九品上曰保义校尉,下曰进义校尉。 从九品上曰保义副尉,下曰进义副尉。 (此二阶,大定十四年创增。 )   封爵: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 正从二品曰郡公。 正从三品曰郡侯。 正从四品曰郡伯。 (旧曰县伯,承安二年更。 )正五品曰县子,从五品曰县男。 凡勋级:正二品曰上柱国,从二品曰柱国。 正三品曰上护军,从三品曰护军。 正四品曰上轻车都尉,从四品曰轻车都尉。 正五品曰上骑都尉,从五品曰骑都尉。 正六品曰骁骑尉,从六品曰飞骑尉。 正七品曰云骑尉,从七品曰武骑尉。 凡食邑:封王者万户,实封一千户。 郡王五千户,实封五百户。 国公三千户,实封三百户。 郡公二千户,实封二百户。 郡侯一千户,实封一百户。 郡伯七百户,县子五百户,县男三百户,皆无实封。 自天眷定制,凡食邑,同散官入衔。 司天翰林官,旧制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至天眷定制,司天自从四品而下,立为十五阶:从四品上曰钦象大夫,中曰正仪大夫,下曰钦授大夫。 正五品上曰灵宪大夫,中曰明时大夫,下曰颁朔大夫。 从五品上曰云纪大夫,中曰协纪大夫,下曰保章大夫。 正六品上曰纪和大夫,下曰司玄大夫。 从六品上曰探赜郎,下曰授时郎。 正七品上曰究微郎,下曰灵台郎。 从七品上曰明纬郎,下曰候仪郎。 正八品上曰推策郎,下曰司正郎。 从八品上曰校景郎,下曰平秩郎。 正九品上曰正纪郎,下曰挈壶郎。 从九品上曰司历郎,下曰司辰郎。 太医官,旧自从六品而下止七阶,天眷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十五阶:从四品上曰保宜大夫,中曰保康大夫,下曰保平大夫。 正五品上曰保颐大夫,中曰保安大夫,下曰保和大夫。 从五品上曰保善大夫,中曰保嘉大夫,下曰保顺大夫。 正六品上曰保合大夫,下曰保冲大夫。 从六品上曰保愈郎,下曰保全郎。 正七品上曰成正郎,下曰成安郎。 从七品上曰成顺郎,下曰成和郎。 正八品上曰成愈郎,下曰成全郎。 从八品上曰医全郎,下曰医正郎。 正九品上曰医效郎,下曰医候郎。 从九品上曰医痊郎,下曰医愈郎。 内侍,天德创制,自从四品以下,十五阶:从四品上曰中散大夫,中曰中尹大夫,下曰中侍大夫。 正五品上曰中列大夫,中曰中御大夫,下曰中仪大夫。 从五品上曰中常大夫,中曰中益大夫,下曰中卫大夫。 正六品上曰中良大夫(天德作中亮),下曰中涓大夫。 从六品上曰通禁郎,下曰通侍郎。 正七品上曰通掖郎,下曰通御郎。 从七品上曰禁直郎,下曰侍直郎。 正八品上曰掖直郎,下曰内直郎。 从八品上曰司赞郎,下曰司谒郎。 正九品上曰司阍郎,下曰司仆郎。 从九品上曰司奉郎,下曰司引郎。 教坊,旧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以为不称,乃创定二十五阶。 明昌三年,自从四品以下,更立为十五阶:从四品上曰云韶大夫,中曰仙韶大夫,下曰成韶大夫。 正五品上曰章德大夫,中曰长宁大夫,下曰德和大夫。 从五品上曰景云大夫,中曰云和大夫,下曰协律大夫。 正六品上曰庆喜大夫,下曰嘉成大夫。 从六品上曰肃和郎,下曰纯和郎。 正七品上曰舒和郎,下曰调音郎。 从七品上曰比音郎,下曰司乐郎。 正八品上曰典乐郎,下曰协乐郎。 从八品上曰掌乐郎,下曰和乐郎。 正九品上曰司音郎,下曰司律郎。 从九品上曰和声郎,下曰和节郎。 凡内外官之政绩,所历之资考,更代之期,去就之故,秩满皆备陈于解由,吏部据以定能否。 又撮解由之要,于铨拟时读之,谓之铨头。 又会历任铨头,而书于行止簿。 行止簿者,以姓为类,而书各人平日所历之资考功过者也。 又为簿,列百司官名,有所更代,则以小黄绫书更代之期,及所以去就之故,而制其铨拟之要领焉。 凡县令,则省除、部除者通书而各疏之。 泰和四年,定考课法,准唐令,作四善、十七最之制。 四善之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着,三曰公平可称,四曰勤恪匪懈。 十七最之一曰礼乐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 二曰赋役均平,田野加辟,为牧民之最。 三曰决断不滞,与夺当理,为判事之最。 四曰钤束吏卒,奸盗不滋,为严明之最。 五曰案簿分明,评拟均当,为检校之最。 以上皆谓县令、丞簿、警巡使副、录事、司候、判官也。 六曰详断合宜,咨执当理,为幕职之最。 七曰盗贼消弭,使人安静,为巡捕之最。 八曰明于出纳,物无损失,为仓库之最。 九曰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 十曰检察有方,行旅无滞,为关津之最。 十一曰堤防坚固,备御无虞,为河防之最。 十二曰出纳明敏,数无滥失,为监督之最。 十三曰谨察禁囚,轻重无怨,为狱官之最。 十四曰物价得实,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谓市令也。 十五曰戎器完肃,捍守有方,为边防之最,谓正副部队将、镇防官也。 十六曰议狱得情,处断公平,为法官之最。 十七曰差役均平,盗贼止息,为军职之最,谓都军、军辖也。 凡县令以下,三最以上有四善或三善者为上,升一等,三最以上有二善者为中,减两资历,三最以上有一善为下,减一资历。 节度判官、防御判官、军判以下,一最而有四善或三善为上,减一资历,一最而有二善为中,升为榜首,一最而有一善为下,升本等首。 又以明昌四年所定,军民俱称为廉能者是为廉能官之制,参于其间而定其甄擢焉。 宣宗兴定元年,行辟举县令法,以六事考之,一曰田野辟,二曰户口增,三曰赋役平,四曰盗贼息,五曰军民和,六曰词讼简。 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 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 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 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之。 平常者依本格。 凡封王:大国号二十,曰:恒(旧为辽,明昌二年以汉、辽、唐、宋、梁、秦、殷、楚之类,皆昔有天下者之号,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邵(旧为梁)、汴(旧为宋)、镐(旧为秦)、并(旧为晋)、益(旧为汉)、彭(旧为齐)、赵、越、谯(旧为殷)、郢(旧为楚)、鲁、冀、豫、绛(旧为唐)、衮、鄂(旧为吴)、夔(旧为蜀)、宛(旧为陈)、曹。 次国三十,曰:泾(旧为隋)、郑、卫、韩、潞、豳、沈、岐、代、泽、徐、滕、薛、纪、升(旧为原)、邢、翼、丰、毕、邓、郓、霍、蔡、瀛(按金格,葛当在此)、沂、荆、荣、英、寿、温。 小国三十:濮、遂(旧曰济)、道、定、景(后改为邹)、申、崇、宿、息、莒、邺、郜、舒、淄、郕、莱(旧为宗,以避讳改)、郧、郯、杞、向、管(旧曰郇,兴定元年改)、密、胙、任、戴、巩、蒋(《士民须知》云旧为葛)、萧、莘、芮。 封王之郡号十:金源、广平、平原、南阳、常山、太原、平阳、东平、安定、延安。 封公主之县号三十:乐安、清平、蓬莱、荣安、栖霞、寿光、灵仙、寿阳、钟秀、惠和、永宁、庆云、静乐、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顺安、乐寿、静安、灵寿、大宁、闻喜、秀容、宜芳、真宁、嘉祥、金乡、华原。 凡白号之姓,完颜、温迪罕、夹谷、陀满、仆散、术虎、移剌荅、斡勒、斡准、把、阿不罕、卓鲁、回特、黑罕、会兰、沈谷、塞蒲里、吾古孙、石敦、卓陀、阿厮准、匹独思、潘术古、谙石剌、石古苦、缀罕、光吉剌,皆封金源郡。 斐满、徒单、温敦、兀林荅、阿典、纥石烈、纳阑、孛术鲁、阿勒根、纳合、石盏、蒲鲜、古里甲、阿迭、聂摸栾、抹拈、纳坦、兀撒惹、阿鲜、把古、温古孙、耨碗、撒合烈、吾塞、和速嘉、能偃、阿里班、兀里坦、聂散、蒲速烈,皆封广平郡。 吾古论、兀颜、女奚烈、独吉、黄掴、颜盏、蒲古里,必兰、斡雷、独鼎、尼厖窟(窟亦作古)、拓特、盍散、撒荅牙、阿速、撒刬、准土谷、纳谋鲁、业速布、安煦烈、爱申、拿可、贵益昆、温撒、梭罕、霍域,皆封陇西郡。 黑号之姓,唐括(旧书作同古)、蒲察、术甲、蒙古、蒲速、粘割、奥屯、斜卯、准葛、谙蛮、独虎、术鲁、磨辇、益辇、帖暖、苏孛辇,皆封彭城郡。 亲王母妻,封一字王者旧封王妃,为正从一品。 次室封王夫人。 承安二年,敕王妃止封王夫人,次室封孺人。 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国公母妻封国公夫人,郡公母妻封郡公夫人,郡侯母妻封郡君(承安二年更为郡侯夫人),四品文散少中大夫、武散怀远大将军以上母妻封县君(承安二年为郡君),五品文散朝列大夫、武散宣武将军以上母妻封乡君(承安二年为县君)。 皇统五年,以古官曰“牧”、曰“长”,各有总名,今庶官不分类为名,于文移不便。 遂定京府尹牧、留守、知州、县令、详稳、群牧为“长官”,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曰“佐贰官”,判官、推官、掌书记、主簿、县尉为“幕职官”,兵马司及它司军者曰“军职官”,警巡、市令、录事、司候、诸参军、知律、勘事、勘判为“厘务官”,应管仓库院务者曰“监当官”(监当官出大定制),知事孔目以下行文书者为“吏”。 凡除拜,尚书令、左右丞相以下,品不同者,则带“守”字。 左右丞则带“行守”字。 凡台官、御史、部官、京尹、少尹、守令、丞、簿、尉、录事、诸卿少至协律、评事、谏官、国子监学官、诸监至丞郎、符宝郎、东宫詹事、率府、仆正副、令丞、王府官,散官高于职事者带“行”字,职事高于散官一品者带“守”字、二品者带“试”字,品同者皆否。 猛安、谋克、翰林待制、修撰、判、推、勘事官、都事、典事、知事、内承奉、押班、通事舍人、通进、编修、勾当、顿舍、部役、厢官、受给管勾、巡河官、直省直院长副、诸检法、知法、司正、教授、司狱、司候、东宫谕德、赞善、掌宝、典仪以下,王府文学、记事参军,并带“充”字。 枢密、宣徽、劝农、诸军都指挥、统军、转运使、招讨、提刑、节度、群牧、防御、客省、引进、四方馆、阁门、太医、教坊、鹰坊、警巡、巡检、诸司局仓库务使副,皆带“充”字及“知某事”。 凡带“知”、“判”、“签书”字者,则不带“行”、“守”、“试”字。 以上所带字,品同者则否。 自三师、三公、平章政事、元帅以下至监军、东宫三师、三少、点检至振肃、承旨、学士、王傅、副统、招讨、及前所不载者,皆不带“行”、“守”、“试”、“知”、“充”字。 主事四员,从七品。 掌知管差除、校勘行止,分掌封勋资考之事,惟选事则通署,及掌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牍,兼知本部宿直、检校架阁。 余部主事,自受事付事以下,所掌并同此。 (皇统四年,六部主事始用汉士人。 大定三年,用进士,非特旨不得拟吏人,如宰执保奏人材,不入常例。 承安五年,增女直主事一员。 令史六十九人,内女直二十九人。 译史五人,通事二人,与令史同。 泰和八年,令史增十人。 )   架阁库(大定二十一年六月设,仍以主事提控之。 )管勾,正八品。 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 (以识女直、契丹、汉字人充,如无,拟识女直、汉字人充。 )同管勾一员。 官诰院。 提举二员,掌署院事。 (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 )   户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二员,正四品。 (泰和八年减一员,大安二年复增。 )郎中二员,从五品。 (天德二年置五员,泰和省作二员,又作四员,贞祐四年置八员,五年作六员。 )员外郎三员,从六品。 郎中而下,皆以一员掌户籍、物力、婚姻、继嗣、田宅、财业、盐铁、酒曲、香茶、矾锡、丹粉、坑冶、榷场、市易等事,一员掌度支、国用、俸禄、恩赐、钱帛、宝货、贡赋、租税、府库、仓廪、积贮、权衡、度量、法式、给授职田、拘收官物、并照磨计帐等事。 (《泰和令》作二员,后增一员,贞祐四年作六员,又作八员,五年作四员。 )主事五员,从七品。 女直司二员,通掌户度金仓等事。 汉人司三员,同员外郎分掌曹事。 (泰和八年减一员,贞祐四年作八员,五年六员。 )兼提控编附条格、管勾架阁等事。 (令史七十二人,内女直十七人。 译史五人,通事二人。 泰和八年增八人。 )   架阁库。 管勾一员,正八品。 掌户、礼两部架阁。 (大安三年以主事各兼之。 )同管勾,从八品。 检法,从八品。 勾当官五员,正八品。 贞元二年,设干办官十员,从七品。 三年,置四员,寻罢之。 四年,更设为勾当官,专提控支纳、管勾勘覆、经历交钞及香、茶、盐引、照磨文帐等事。 (承安二年作四员,贞祐四年作十五员,五年作十员,兴定元年五员,二年复作十员。 )   礼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一员,正四品。 郎中一员,从五品。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 掌凡礼乐、祭祀、燕享、学校、贡举、仪式、制度、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医卜、释道、四方使客、诸国进贡、犒劳张设之事。 (凡试僧、尼、道、女冠,三年一次,限度八十人,差京府幕职或节镇防御佐贰官二员、僧官二人、道官一人、司吏一名、从人各一人、厨子二人、把门官一名、杂役三人。 僧童能读《法华》、《心地观》、《金光明》、《报恩》、《华严》等经共五部,计八帙。 《华严经》分为四帙,每帙取二卷,卷举四题,读百字为限。 尼童试经半部,与僧童同。 道士、女冠童行念《道德》、《救苦》、《玉京山》、《消灾》、《灵宝度人》等经。 皆以诵成句、依音释为通。 中选者试官给据,以名报有司。 凡僧尼官见管人及八十、道士女冠及三十人者放度一名,死者令监坛以度牒申部毁之。 )主事二员,从七品。 (令史十五人,内女直五人。 译史二人,通事一人。 )   左三部检法司。 司正二员,正八品。 掌披详法状。 (兴定二年,右部额外设检,知法及掌法,四年罢。 )检法二十二员,从八品。 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 右三部检法职事同。 (元受札付,大定三年命给敕。 )   兵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一员,正四品。 郎中一员,从五品。 员外郎二员,从六品。 掌兵籍、军器、城隍、镇戍、厩牧、铺驿、车辂、仪杖、郡邑图志、险阻、障塞 、远方归化之事。 (凡给马者,从一品以上,从八人,马十疋,食钱三贯十四文。 从二品以上,从五人,马七匹、食钱二贯九十八文。 从三品以上,从三人,马五匹,钱一贯五百十一文。 从五品以上,从二人,马四匹,钱九百六十八文。 从七品以上,从一人,马三匹,钱六百十七文。 从九品以上,从一人,马二匹,钱四百六十四文。 无从人,减七十八文。 御前差无官者,视从五品。 省差若有官者,人支钱四百五十一文,有从人加六十八文。 走马人支钱百五十七文。 赦书日行五百里。 此《天兴近鉴》所载之制也。 泰和六年置递铺,其制,该军马路十里一铺,铺设四人,内铺头一人,铺兵三人,以所辖军射粮军内差充,腰铃日行三百里。 凡元帅府、六部文移,以敕递、省递牌子,入铺转送。 )主事二员,从七品。 (贞祐五年以承发司管勾兼汉人主事。 令史二十七人,内女直十二人。 译史三人,通事二人。 )   刑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一员,正四品。 郎中一员,从五品。 员外郎二员,从六品。 一员掌律令格式、审定刑名、关津讥察、赦诏勘鞫、追征给没等事;一员掌监户、官户、配隶、诉良贱、城门启闭、官吏改正、功赏捕亡等事。 主事二员,从七品。 (令史五十一人,内女直二十二人,译史五人,通事二人。 )架阁库。 管勾一员,正八品。 掌刑、工两部架阁。 (大安二年以主事各兼。 )同管勾一员,从八品。 工部   尚书一员,正三品。 侍郎一员,正四品。 郎中一员,从五品。 掌修造营建法式、诸作工匠、屯田、山林川泽之禁、江河堤岸、道路桥梁之事。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 (贞祐五年,兼覆实司官。 天德三年,增二员。 )主事二员,从七品。 (令史十八人,内女直四人。 译史二人,通事一人。 )覆实司。 管勾一员,从七品。 隶户、工部,掌覆实营造材物、工匠价直等事。 (大安元年,隶三司、工部,罢同管勾。 贞祐五年并罢之,以二部主事兼。 兴定四年复设,从省拟,不令户、工部举。 )   右三部检法司。 司正二员,正八品。 检法,从八品。 二十二员。 都元帅府。 (掌征讨之事,兵罢则省。 天会二年,伐宋始置。 泰和八年,复改为枢密院。 )   都元帅一员,从一品。 左副元帅一员,正二品。 右副元帅一员,正二品。 元帅左监军一员,正三品。 元帅右监军一员,正三品。 左都监一员,从三品。 右都监一员,从三品。 经历一员,都事一员,知事一员(见兴定三年),正七品。 检法一员,从八品。 (元帅府女直令史十二人,承安二年十六人,汉人令史六人,译史三人,女直译史一人,承安二年二人。 通事,女直三人,后作六人,承安二年复作三人,汉人二人。 )   正隆六年,海陵南伐,立三道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将三十二总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锐、神毅、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锋、武胜、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武锐、武扬、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胜、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号。 泰和六年伐宋,权设平南抚军上将军,正三品。 至殄寇果毅都尉,从六品。 凡九阶,曰平南抚军上将军、平南冠军大将军、平南龙骧将军、平南虎威将军、平南荡江将军、殄寇中郎将、殄寇郎将、殄寇折冲都尉、殄寇果毅都尉,军还罢。 (置令译史八十人,正三十三人,余四十七人从本府选擢。 )元光间,招义军,置总领使,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训练官,从八官。 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 四年,又升为从三品。 有建威、折冲、振武、荡寇、果毅、殄寇、虎贲、鹰扬、破虏之名。 枢密院。 (天辅七年,始置于广宁府。 天会三年下燕山,初以左企弓为使,后以刘彦宗。 初犹如辽南院之制,后则否。 )泰和六年尝改为元帅府。 枢密使一员,从一品。 掌凡武备机密之事。 枢密副使一员,从二品。 (泰和四年置二人,后不为例。 )签书枢密院事一员,正三品。 同签枢密院事一员,正四品。 (大定十七年增一员,寻罢。 明昌初,复增一员,寻又省。 三年九月复增一员。 )经历一员,从五品。 (兴定三年置。 )都事一员,正七品。 掌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牍、兼知宿直之事。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知法二员,从八品。 掌检断各司取法之事。 余检法同。 (枢密院令史,女直十二人,汉人六人,三品官子弟四人,吏员转补二人。 译史三人,通事三人,回纥译史一人,曳剌十五人。 )   大宗正府。 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 判大宗正事一员,从一品。 以皇族中属亲者充,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为判大睦亲事。 同判大宗正事一员,从二品。 泰和六年改为同判大睦亲事。 同签大宗正事一员,正三品。 宗室充。 (大定元年置。 )泰和六年改同签大睦亲事。 大宗正丞二员,从四品。 一员于宗室中选能干者充,一员不限亲疏,分司上京长贰、兼管治临潢以东六司属,泰和六年改为大睦亲丞。 知事一员,从七品。 检法,从八品。 诸宗室将军,正七品。 上京、东温忒二处皆有之。 世宗时始命迁官,其户凡百二十。 明昌二年更名曰司属,设令、丞。 承安二年以令同随朝司令,正七品,丞正八品。 中都、上京、紥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金山等处置,属大宗正府。 御史台。 登闻检院隶焉。 (见《士民须知》。 《总格》、《泰和令》皆不载。 )   御史大夫,从二品。 (旧正三品,大定十二年升。 )掌纠察朝仪、弹劾官邪、勘鞫官府公事。 凡内外刑狱所属理断不当,有陈诉者付台治之。 御史中丞,从三品。 贰大夫。 侍御史二员,从五品。 (以上官品皆大定十二年递升。 )掌奏事、判台事。 治书侍御史二员,从六品。 掌同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二员,正七品。 每遇朝对立于龙墀之下,专劾朝者仪矩,凡百僚假告事具奏目进呈。 监察御史十二员,正七品。 掌纠察内外非违、刷磨诸司察帐并监祭礼及出使之事。 (参注诸色人,大定二年八员,承安四年十员,承安五年两司各添十二员。 )典事二员,从七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 检法四员,从八品。 狱丞一员,从九品。 (御史台令史,女直十三人,内班内祗六人,终场举人七人。 汉人十五人,内班内祗七人,终场举人八人。 译史四人,内班内祗二人,终场举人二人。 通事三人。 )   宣抚司。 泰和六年置陕西路宣抚使,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八年,改陕西宣抚司为安抚司。 山东东西、大名、河北东西、河东南北、辽东、陕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凡十处置司。 使,从一品。 副使,正三品。 劝农使司。 泰和八年罢,贞祐间复置。 兴定六年罢劝农司,改立司农司。 使一员,正三品。 副使一员,正五品。 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 司农司。 兴定六年置,兼采访公事。 大司农一员,正二品。 卿三员,正四品。 少卿三员,正五品。 知事二员,正七品。 兴定六年,陕西并河南三路置行司农司,设官五员。 正大元年,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作三员。 卿一员,正四品。 少卿一员,正五品。 丞一员,正六品。 卿以下迭出巡案,察官吏臧否而升黜之。 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间民政修举,实赖其力。 三司。 泰和八年,省户部官员置三司,谓兼劝农、盐铁、度支、户部三科也。 贞祐罢之。 使一员,从二品。 副使一员,正三品。 签三司事一员,正四品。 同签三司事一员,正五品。 掌劝农、盐铁、度支。 判官三员,从六品。 本参干官,大安元年更参议。 规措审计官三员,正七品。 掌同参干官。 知事二员,正七品。 (以识女直、汉字人充。 )勾当官二员,正八品。 (大安元年置三员,照磨吏员七人。 )管勾架阁库一员,正八品。 (三司令史五十人,内女直十人,汉人四十人。 大安元年增八人。 译史二人,大安元年增一人。 通事二人。 )知法三员,从八品。 (女直知法一员,大安元年增二员。 )   国史院。 (先尝以谏官兼其职,明昌元年诏谏官不得兼,恐于其奏章私溢已美故也。 )监修国史,掌监修国史事。 修国史,掌修国史,判院事。 同修国史二员。 (女直人、汉人各一员。 承安四年更拟女直一员,罢契丹同修国史。 )   编修官,正八品。 女直、汉人各四员。 (明昌二年罢契丹编修三员,添女直一员。 大定十八年用书写出职人。 )检阅官,从九品。 (书写,女直、汉人各五人。 )修《辽史》刊修官一员,编修官三员。 翰林学士院。 (天德二年,命翰林学士院自侍读学士至应奉文字,通设汉人十员,女直、契丹各七员。 )   翰林学士承旨,正三品。 掌制撰词命。 凡应奉文字,衔内带“知制诰”。 (直学士以上同。 )贞祐三年升从二品。 翰林学士,正三品。 翰林侍读学士,从三品。 翰林侍讲学士,从三品。 翰林直学士,从四品。 不限员。 翰林待制,正五品。 不限员,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衔内不带“知制诰”。 翰林修撰,从六品。 不限员,掌与待制同。 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 审官院。 (承安四年设,大安二年罢之,若注拟失当,上令御史台官论列。 )   知院一员,从三品。 掌奏驳除授失当事。 (随朝六品、外路五品以上官除授,并送本院审之。 补阙、拾遗、监察虽七品,亦送本院。 或御批亦送禀,惟部除不送。 )同知审官院事一员,从四品。 掌书四人。 (女直、汉人各二人,以御史台终场举人辟充。 )   太常寺。 (皇统三年正月始置。 )太庙、廪牺、郊社、诸陵、大乐等署隶焉。 卿一员,从三品。 少卿一员,正五品。 丞一员,正六品。 掌礼乐、郊庙、社稷、祠祀之事。 博士二员,正七品。 掌检讨典礼。 检阅官一员,从九品。 掌同博士。 (泰和元年置,四年罢。 )检讨二员,从九品。 (明昌元年置,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太祝,从八品。 掌奉祀神主。 奉礼郎,从八品。 掌设版位,执仪行事。 协律郎,从八品。 掌以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视音调。 太庙署。 皇统八年太庙成,设署,置令丞,仍兼提举庆元、明德、永祚三宫。 令一员,从六品。 掌太庙、衍庆、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提控诸门关键,扫除、守卫,兼廪牺令事。 丞一员,从七品。 兼廪牺署丞。 直长,明昌三年罢。 廪牺署。 令、丞,以太庙令、丞兼,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 郊社署。 (承安三年设祝史、斋郎百六十人,作班祗儤使,周年一替。 大安元年,奏兼武成王庙署。 )令一员,从六品。 丞一员,从七品。 掌社稷、祠祀、祈祷并厅舍祭器等物。 直长,明昌三年废。 武成王庙署。 大安元年置。 令,从六品。 丞,从七品。 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诸陵署。 (大安四年同随朝。 )提点山陵,正五品。 涿州刺史兼。 令,从六品。 丞一员,从七品。 掌守山陵。 直长,正八品。 园陵署。 令,宛平县丞兼。 贞祐二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 大乐署。 兼鼓吹署。 乐工百人。 令一员,从六品。 丞,从七品。 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 乐工部籍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乐正,从九品。 掌祠祀及行礼陈设乐县。 大乐副正,从九品。 右属太常寺。 发布时间:2025-12-07 12:23:4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2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