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百七十三·列传第二百三十二·奸臣三 内容: ◎奸臣三   ○黄潜善 汪伯彦 秦桧   黄潜善,字茂和,邵武人。 擢进士第,宣和初,为左司郎。 陕西、河东地大震,陵谷易处,徽宗命潜善察访陕西,因往视。 潜善归,不以实闻,但言震而已。 擢户部侍郎,坐事谪亳州,以徽猷阁待制知河间府。 靖康初,金人入攻,康王开大元帅府,檄潜善将兵入援。 张邦昌僣位,潜善趋白于帅府,王承制拜潜善为副元帅。 二年,高宗即位,拜中书侍郎。 时上从人望,擢李纲为右相,纲将奏逐潜善及汪伯彦,右丞吕好问止之。 未几,潜善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纲遂罢。 御史张所言潜善奸邪,恐害新政,左迁所尚书郎,寻谪江州。 太学生陈东论李纲不可去,潜善、伯彦不可任,潜善恚。 会欧阳澈上书诋时事,语侵宫掖,帝谓其言不实,潜善乘间启杀澈并东诛之,识与不识皆为之垂涕,帝悔焉。 明年,金人攻陕西,京东、山东盗起,潜善、伯彦匿不以闻。 张遇焚真州,距行在六十里,内侍邵成章疏潜善、伯彦误国,成章坐除名。 御史马伸亦以劾潜善、伯彦得罪,谪监濮州酒税,道卒。 潜善进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郓、濮相继陷没,宿、泗屡警,右丞许景衡以扈卫单弱,请帝避其锋,潜善以为不足虑,率同列听浮屠克勤说法。 俄泗州奏金人且至,帝大惊,决策南渡。 御舟已戒,潜善、伯彦方共食,堂吏大呼曰:"驾行矣。 "乃相视苍黄鞭马南驰。 都人争门而出,死者相枕藉,人无不怨愤。 会司农卿黄锷至江上,军士闻其姓以为潜善也,争数其罪,挥刃而前,锷方辩其非是,而首已断矣。 帝渡瓜州,幸镇江,敌兵已蹑其后。 潜善、伯彦联疏言艰难之时,不敢具文求退。 中丞张澄劾之,乃罢潜善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落职居衡州。 郑瑴又论潜善、伯彦均于误国,而潜善之恶居多,王庭秀继以为言,责置英州。 谏官袁植乞斩之都市,帝不许。 寻卒于梅州。 潜善猥持国柄,嫉害忠良。 李纲既逐,张悫、宗泽、许景衡辈相继贬死,宪谏一言,随陷其祸,中外为之切齿。 高宗末年有旨,潜善、余深、薛昂皆复官录后。 谏官凌哲言深、昂朋附蔡京,潜善专恣误国,今尽复三人恩数,恐政刑失平,忠义解体。 诏以潜善尝任副元帅,特复元官,录一子。 汪伯彦,字廷俊,徽之祁门人。 登进士第,积官为虞部郎官。 靖康改元,召见,献河北边防十策,直龙图阁、知相州。 是冬,金人陷真定,诏徙真定帅司于相,俾伯彦领之。 高宗以康王使金至磁,时金骑充斥,尝有甲马数百至城下,踪迹王所在。 伯彦亟以帛书请王还相,躬服橐鞬,部兵逆王于河上。 王劳之曰:"他日见上,当首以京兆荐公。 "其受知自此始矣。 未几,王奉蜡书,开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以伯彦为副将。 王引兵渡河,谋所向,言人人殊,伯彦独曰:"非出北门济子城不可。 "王喜曰:"廷俊言是也。 "既济,由大名历郓、济达于南京,奏为集英殿修撰。 北兵薄京城,钦宗诏:金人见议通和,康王将兵,毋得轻动。 伯彦以为然。 宗泽曰:"女真狂谲,是欲款我师尔。 如即信之,后悔何及乎! 宜亟进兵。 "伯彦等难之。 及城破,金人逼二帝北行,张邦昌僣立,王闻之涕泣。 明年春,王承制除伯彦显谟阁待制,升元帅,进直学士。 高宗即位,擢知枢密院事。 未几,拜右仆射。 方高宗初政,天下望治。 伯彦、潜善逾年在相位,专权自恣,不能有所经画。 御史谏官,下至韦布内侍,皆劾奏之。 罢伯彦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洪州,改提举崇福宫,寻落职居永州。 绍兴初,复职,知池州、江东安抚大使。 言者弗置,乃诏以旧职奉祠,寻知广州。 四年,帝追赠陈东、欧阳澈。 舍人王居正论伯彦、潜善不已,复褫前职。 七年,帝谓辅臣曰:"元帅旧僚,往往沦谢,惟汪伯彦实同艰难。 朕之故人,所存无几,宜与牵复。 "秦桧、张浚曰:"臣等已议曰郊恩取旨,更得天笔明其旧劳,庶几内外孚信。 "始伯彦之未第也,受馆于王氏,桧尝从之学,而浚亦伯彦所引,故共赞焉。 九年,知宣州,过阙,帝谓桧曰:"伯彦便令之官,庶免纷纭。 "又曰:"伯彦潜藩旧僚,去国七年。 汉之高、光不忘丰沛、南阳故旧,皆人情之常。 "伯彦上所着《中兴日历》五卷,拜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 十年,请祠,从之。 明年五月,卒,赠少师,谥忠定。 初,伯彦既去相州,金人执其子军器监丞似,使割地以至相州,守臣赵不试固守不下,遂拘而北,久之乃还。 或云似之得归,伯彦实使人赎之。 似后更名召嗣。 秦桧,字会之,江宁人。 登政和五年第,补密州教授。 继中词学兼茂科,历太学学正。 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详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 不报。 除职方员外郎。 寻属张邦昌为干当公事,桧言:"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 "三上章辞,许之。 时议割三镇以弭兵,命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 金师退,桧、瑀至燕而还。 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幵共荐桧,拜殿中侍御史,迁左司谏。 王云、李若水见金二酋归,言金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 十一月,集百官议于延和殿,范宗尹等七十人请与之,桧等三十六人持不可。 未几,除御史中丞。 闰十一月,汴京失守,二帝幸金营。 二年二月,莫俦、吴幵自金营来,传金帅命推立异姓。 留守王时雍等召百官军民共议立张邦昌,皆失色不敢答,监察御史马伸言于众曰:"吾曹职为争臣,岂容坐视不吐一辞? 当共入议状,乞存赵氏。 "时桧为台长,闻伸言以为然,即进状曰:   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 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 赵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余载。 顷缘奸臣败盟,结怨邻国,谋臣失计,误主丧师,遂致生灵被祸,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军前。 两元帅既允其议,布闻中外矣,且空竭帑藏,追取服御所用,割两河地,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人臣安忍畏死不论哉? 宋于中国,号令一统,绵地万里,德泽加于百姓,前古未有。 虽兴亡之命在天有数,焉可以一城决废立哉? 昔西汉绝于新室,光武以兴;东汉绝于曹氏,刘备帝蜀;唐为朱温篡夺,李克用犹推其世序而继之。 盖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 张邦昌在上皇时,附会权幸,共为蠹国之政。 社稷倾危,生民涂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也。 天下方疾之如仇雠,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杰必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为大金屏翰。 必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 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 金人寻取桧诣军前。 三月,金人立邦昌为伪楚。 邦昌遗金书请还孙傅、张叔夜及桧,不许。 初,二帝北迁,桧与傅、叔夜、何{卤木},司马朴从至燕山,又徙韩州。 上皇闻康王即位,作书贻粘罕,与约和议,俾桧润色之。 桧以厚赂达粘罕。 会金主吴乞买以桧赐其弟挞懒为任用,挞懒攻山阳,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桧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自军中取涟水军水砦航海归行在。 丙午,桧入见。 丁未,拜礼部尚书,赐以银帛。 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 朝士多谓桧与{卤木}、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 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 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 未对前一日,帝命先见宰执。 桧首言"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及首奏所草与挞懒求和书。 帝曰:"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 盖闻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 "宗尹欲处之经筵,帝曰:"且与一事简尚书。 "故有礼部之命。 从行王安道、冯由义、水砦丁不异及参议官并改京秩,舟人孙靖亦补承信郎。 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 盖桧在金庭首唱和议,故挞懒纵之使归也。 绍兴元年二月,除参知政事。 七月,宗尹罢。 先是,范宗尹建议讨论崇宁、大观以来滥赏,桧力赞其议,见帝意坚,反以此挤之。 宗尹既去,相位久虚。 桧扬言曰:"我有二策,可耸动天下。 "或问何以不言,桧曰:"今无相,不可行也。 "八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 九月,吕颐浩再相,桧同秉政,谋夺其柄,风其党建言:"周宣王内修外攘,故能中兴,今二相宜分任内外。 "颐浩遂建都督府于镇江。 帝曰:"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如种、蠡之分职可也。 "   二年,桧奏置修政局,自为提举,参知政事翟汝文同领之。 未几,桧面劾汝文擅治堂吏,汝文求去;谏官方孟卿一再论之,汝文竟罢。 监察御史刘一止,桧党也,言:"宣王内修,修其所谓外攘之政而已。 今簿书狱讼、官吏差除、土木营缮俱非所当急者。 "屯田郎曾统亦谓桧曰:"宰相事无不统,何以局为? "桧皆不听。 既而有议废局以摇桧者,一止及检讨官林待聘皆上疏言不可废。 七月,一止出台,除起居郎,盖自叛其说,识者笑之。 颐浩自江上还,谋逐桧,有教以引朱胜非为助者。 诏以胜非同都督。 给事中胡安国言胜非不可用,胜非遂以醴泉观使兼侍读。 安国求去,桧三上章留之,不报。 颐浩寻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棐为右司谏,盖将逐桧。 于是江跻、吴表臣、程瑀、张焘、胡世将、刘一止、林待聘、楼炤并落职予祠,台省一空,皆桧党也。 桧初欲倾颐浩,引一时名贤如安国、焘、瑀辈布列清要。 颐浩问去桧之术于席益,益曰:"目为党可也。 今党魁胡安国在琐闼,宜先去之。 "盖安国尝问人材于游酢,酢以桧为言,且比之荀文若。 故安国力言桧贤于张浚诸人,桧亦力引安国。 至是,安国等去,桧亦寻去。 桧再相误国,安国已死矣。 黄龟年始劾桧专主和议,沮止恢复,植党专权,渐不可长,至比桧为莽、卓。 八月,桧罢,乃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前一日,上召直学士院綦崈礼入对,示以桧所陈二策,欲以河北人还金国,中原人还刘豫。 帝曰:"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朕北人,将安归? 桧又言’为相数月,可耸动天下’,今无闻。 "崈礼即以上意载训辞,播告中外,人始知桧之奸。 龟年等论桧不已,诏落职,榜朝堂,示不复用。 三年,韩肖胄等使还,洎金使李永寿、王翊偕来,求尽还北俘,与桧前议吻合。 识者益知桧与金人共谋,国家之辱未已也。 五年,金主既死,挞懒主议,卒成其和。 二月,复资政殿学士,仍旧宫祠。 六月,除观文殿学士、知温州。 六年七月,改知绍兴府。 寻除醴泉观使兼侍读,充行宫留守;孟庾同留守,并权赴尚书、枢密院参决庶事。 时已降诏将行幸,桧乞扈从,不许。 帝驻跸平江,召桧赴行在,用右相张浚荐也。 十二月,桧以醴泉观兼侍读赴讲筵。 七年正月,何藓使金还,得徽宗及宁德后讣,帝号恸发丧,即日授桧枢密使,恩数视宰臣。 四月,命王伦使金国迎奉梓宫。 九月,浚求去,帝问:"谁可代卿? "浚不对。 帝曰:"秦桧何如? "浚曰:"与之共事,始知其暗。 "帝曰:"然则用赵鼎。 "鼎于是复相。 台谏交章论浚,安置岭表。 鼎约同列救解。 与张守面奏,各数千百言,桧独无一语。 浚遂谪永州。 始,浚、鼎相得甚,浚先达,力引鼎。 尝共论人才,浚剧谈桧善,鼎曰:"此人得志,吾人无所措足矣! "浚不以为然,故引桧,共政方知其暗,不复再荐也。 桧因此憾浚,反谓鼎曰:"上欲召公,而张相迟留。 "盖怒鼎使挤浚也。 桧在枢府惟听鼎,鼎素恶桧,由是反深信之,卒为所倾。 鼎与浚晚遇于闽,言及此,始知皆为桧所卖。 十一月,奉使朱弁以书报粘罕死,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 "桧曰:"陛下但积德,中兴固有时。 "帝曰:"此固有时,然亦须有所施为,然后可以得志。 "   八年三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吏部侍郎晏敦复有忧色,曰:"奸人相矣。 "五月,金遣乌陵思谋等来议和,与王伦偕至。 思谋即宣和始通好海上者。 议以吏部侍郎魏矼馆伴,矼辞曰:"顷任御史,尝言和议之非,今不可专对。 "桧问矼所以不主和,矼备言敌情。 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 "矼曰:"第恐敌不以诚待相公尔。 "桧乃改命。 六月,思谋等入见。 帝愀然谓宰相曰:"先帝梓宫,果有还期,虽待二三年尚庶几。 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见,此所以不惮屈己,冀和议之速成也。 "桧曰:"屈己议和,此人主之孝也。 见主卑屈,怀愤不平,此人臣之忠也。 "帝曰:"虽然,有备无患,使和议可成,边备亦不可弛。 "   十月,宰执入见,桧独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与断大事。 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颛与臣议,勿许群臣预。 "帝曰:"朕独委卿。 "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 "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 "帝曰:"然。 "又三日。 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 鼎力求去位,以少傅出知绍兴府。 初,帝无子。 建炎末,范宗尹造膝有请,遂命宗室令懬择艺祖后,得伯琮、伯玖入宫,皆艺祖七世孙。 伯琮改名瑗,伯玖改名璩。 瑗先建节,封建国公。 帝谕鼎专任其事。 又请建资善堂,鼎罢,言者攻鼎,必以资善为口实。 及鼎、桧再相,帝出御札,除璩节度使,封吴国公。 执政聚议,枢密副使王庶见之,大呼曰:"并后匹嫡,此不可行。 "鼎以问桧,不答。 桧更问鼎,鼎曰:"自丙辰罢相,议者专以此藉口,今当避嫌。 "约同奏面纳御笔,及至帝前,桧无一语。 鼎曰:"今建国在上,名虽未正,天下之人知陛下有子矣。 今日礼数不得不异。 "帝乃留御笔俟议。 明日,桧留身奏事。 后数日,参知政事刘大中参告,亦以此为言。 故鼎与大中俱罢。 明年,璩卒授保大军节度使,封崇国公。 故鼎入辞,劝帝曰:"臣去后,必有以孝弟之说胁制陛下者。 "出见桧,一揖而去,桧亦憾之。 鼎既去,桧独专国,决意议和。 中朝贤士,以议论不合,相继而去。 于是,中书舍人吕本中、礼部侍郎张九成皆不附和议,桧谕之使优游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者。 "桧深憾之。 殿中侍御史张戒上疏乞留赵鼎,又陈十三事论和议之非,忤桧。 王庶与桧尤不合,自淮西入枢庭,始终言和议非是,疏凡七上,且谓桧曰:"而忘东都欲存赵氏时,何遗此敌邪? "桧方挟金人自重,尤恨庶言,故出之。 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愿斩桧与王伦以谢天下。 于是上下汹汹。 桧谬为解救,卒械送铨贬昭州。 陈刚中以启贺铨,桧大怒,送刚中吏部,差知赣州安远县。 赣有十二邑,安远滨岭,地恶瘴深,谚曰:"龙南、安远,一去不转。 "言必死也。 刚中果死。 寻以铨事戒谕中外。 既而校书郎许忻、枢密院编修官赵雍同日上疏,犹祖铨意,力排和议。 雍又欲正南北兄弟之名,桧亦不能罪。 曾开见桧,言今日当论存亡,不当论安危。 桧骇愕,遂出之。 司勋员外郎朱松、馆职胡珵张扩、凌景夏、常明、范如圭同上一疏言:"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于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边备,以竭我国力,以懈缓我不共戴天之仇,以绝望我中国讴吟思汉之赤子,以诏谕江南为名,要陛下以稽首之礼。 自公卿大夫至六军万姓,莫不扼腕愤怒,岂肯听陛下北面为仇敌之臣哉! 天下将有仗大义,问相公之罪者。 "后数日,权吏部尚书张焘、吏部侍郎晏敦复、魏矼、户部侍郎李弥逊、梁汝嘉、给事中楼炤、中书舍人苏符、工部侍郎萧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奏,极言屈己之礼非是。 新除礼部侍郎尹焞独上疏,且移书切责桧,桧始大怒,焞于是固辞新命不拜。 奉礼郎冯时行召对,言和议不可信,至引汉高祖分羹事为喻。 帝曰:"朕不忍闻。 "颦蹙而起。 桧乃谪时行知万州,寻亦抵罪。 中书舍人勾龙如渊抗言于桧曰:"邪说横起,胡不择台官击去之。 "桧遂奏如渊为御史中丞,首劾铨。 金使张通古、萧哲以诏谕江南为名,桧犹恐物论咎己,与哲等议,改江南为宋,诏谕为国信。 京、淮宣抚处置使韩世忠凡四上疏力谏,有"金以刘豫相待"之语,且言兵势重处,愿以身当之,不许。 哲等既至泗州,要所过州县迎以臣礼,至临安日,欲帝待以客礼,世忠益愤,再疏言:"金以诏谕为名,暗致陛下归顺之义,此主辱臣死之时,愿效死战以决胜败。 若其不克,委曲从之未晚。 "亦不许。 哲等既入境,接伴使范同再拜问金主起居,军民见者,往往流涕。 过平江,守臣向子諲不拜,乞致仕。 哲等至淮安,言先归河南地,且册上为帝,徐议余事。 桧至是欲上行屈己之礼,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业,岂可受金人封册。 "会三衙帅杨沂中、解潜、韩世良相率见桧曰:"军民汹汹,若之何? "退,又白之台谏。 于是勾龙如渊、李谊数见桧议国书事,如渊谓得其书纳之禁中,则礼不行而事定。 给事中楼炤亦举"谅阴三年不言"事以告桧,于是定桧摄冢宰受书之议。 帝亦切责王伦,伦谕金使,金使亦惧而从。 帝命桧即馆中见哲等受其书。 金使欲百官备礼,桧使省吏朝服导从,以书纳禁中。 先一日,诏金使来,将尽割河南、陕西故地,又许还梓宫及母兄亲族,初无需索。 以参知政事李光素有时望,俾押和议榜以镇浮言。 又降御札赐三大将。 九年,金人归河南、陕西故地,以王伦签书枢密院事,充迎奉梓宫、奉还两宫、交割地界使,蓝公佐副之。 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张焘朝八陵。 帝谓宰执曰:"河南新复,宜命守臣专抚遗民,劝农桑,各因其地以食,因其人以守,不可移东南之财,虚内以事外。 "帝虽听桧和而实疑金诈,未尝弛备也。 时张浚在永州,驰奏,力言以石晋、刘豫为戒,复遗书孙近,以"帝秦之祸,发迟而大"。 徐俯守上饶,连南夫帅广东,岳飞宣抚淮西,皆因贺表寓讽。 俯曰:"祸福倚伏,情伪多端。 "南夫曰:"不信亦信,其然岂然? 虽虞舜之十二州,皆归王化;然商于之六百里,当念尔欺! "飞曰:"救暂急而解倒悬,犹之可也;欲长虑而尊中国,岂其然乎? "他如秘书省正字汪应辰、樊光远、澧州推官韩纟川、临安府司户参军毛叔庆,皆言金人叵测;迪功郎张行成献《询荛书》二十篇,大意言自古讲和,未有终不变者,条具者皆豫备之策。 桧悉加黜责,紃贬循州。 七月,兀术杀其领三省事宗磐及左副元帅挞懒,拘王伦于中山府。 盖兀术以归地为二人所主,将有他谋也。 伦尝密奏于朝,桧不之备,但趣伦进。 时韩世忠有乘懈掩击之请,桧言《春秋》不伐丧,与帝意合,遂已。 十年,金人果败盟,分四道入侵。 兀术入东京,葛王褎取南京,李成取西京,撒离喝趋永兴军。 河南诸郡相继陷没。 帝始大怪,下诏罪状兀术。 御史中丞王次翁奏曰:"前日国是,初无主议。 事有小变,则更用他相,后来者未必贤,而排黜异党,纷纷累月不能定,愿陛下以为至戒。 "帝深然之。 桧力排群言,始终以和议自任,而次翁谓无主议者,专为桧地也。 于是桧位复安,据之凡十八年,公论不能撼摇矣。 六月,桧奏曰:"德无常师,主善为师。 臣昨见挞懒有割地讲和之议,故赞陛下取河南故疆。 今兀术戕其叔挞懒,蓝公佐归,和议已变,故赞陛下定吊伐之计。 愿至江上谕诸帅同力招讨。 "卒不行。 闰六月,贬赵鼎兴化军,以王次翁受桧旨,言其规图复用也。 言者不已,寻窜潮州。 时张俊克亳州,王胜克海州,岳飞克郾城,几获兀术。 张浚战胜于长安,韩世忠胜于泇口镇,诸将所向皆奏捷,而桧力主班师。 九月,诏飞还行在,沂中还镇江,光世还池州,锜还太平。 飞军闻诏,旗靡辙乱,飞口呿不能合。 于是淮宁、蔡、郑复为金人有。 以明堂恩封桧莘国公。 十一年,兀术再举,取寿春,入庐州,诸将邵隆、王德、关师古等连战皆捷。 杨沂中战拓皋,又破之。 桧忽谕沂中及张俊遽班师。 韩世忠闻之,止濠州不进;刘锜闻之,弃寿春而归。 自是不复出兵。 四月,桧欲尽收诸将兵权,给事中范同献策,桧纳之。 密奏召三大将论功行赏,韩世忠、张俊并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以宣抚司军隶枢密院。 六月,拜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进封庆国公。 《徽宗实录》成,迁少保,加封冀国公。 先是,莫将、韩恕使金,拘于涿州。 至是,兀术有求和意,纵之归。 桧复奏遣刘光远、曹勋使金,又以魏良臣为通问使。 未几,良臣偕金使萧毅等来,议以淮水为界,求割唐、邓二州。 寻遣何铸报聘,许之。 十月,兴岳飞之狱。 桧使谏官万俟禼论其罪,张俊又诬飞旧将张宪谋反,于是飞及子云俱送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十一月,贬李光藤州,范同罢参知政事。 同虽附和议,以自奏事,桧忌之也。 十二月,杀岳飞。 桧以飞屡言和议失计,且尝奏请定国本,俱与桧大异,必欲杀之。 铸、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狱遂上。 诬飞尝自言"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为指斥乘舆,受诏不救淮西罪,赐死狱中。 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 天下冤之,闻者流涕。 飞之死,张俊有力焉,语在《飞传》。 十二年,胡铨再编管新州。 八月,徽宗及显肃、懿节二梓宫至行在。 太后还慈宁宫。 九月,加太师,进封魏国公。 十月,进封秦、魏两国公。 桧以封两国与蔡京、童贯同,请改封母为秦、魏国夫人。 子熺举进士,馆客何溥赴南省,皆为第一。 熺本王唤孽子,桧妻唤妹,无子,唤妻贵而妒,桧在金国,出熺为桧后。 桧还,其家以熺见,桧喜甚。 桧幸和议复成,益咎前日之异己者。 先是,赵鼎贬潮州,王庶贬道州,胡铨再贬新州。 至是,皆遇赦永不检举。 曾开、李弥逊并落职。 张俊本助和议,居位岁余无去意,桧讽江邈论罢之。 十三年,贺瑞雪,贺雪自桧始。 贺日食不见,是后日食多书不见。 彗星常见,选人康倬上书言彗星不足畏,桧大喜,特改京秩。 楚州奏盐城县海清,桧请贺,帝不许。 知虔州薛弼言木内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诏付史馆。 于是修饰弥文,以粉饰治具,如乡饮、耕籍之类节节备举,为苟安余杭之计,自此不复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闻矣。 洪皓归自金国,名节独着,以致金酋室捻语,直翰苑不一月逐去。 室捻者,阁,粘罕之左右也。 初,粘罕行军至淮上,桧尝为之草檄,为室捻所见,故因皓归寄声。 桧意士大夫莫有知者,闻皓语,深以为憾,遂令李文会论之。 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狱死,张九成以鼓唱浮言贬,累及僧宗杲,编配,皆以语忤桧也。 张邵亦坐与桧言金人有归钦宗及诸王后妃意,斥为外祠。 十四年,贬黄龟年,以前尝论桧也。 闽、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锷有"燮理乖谬"语,刺配万安军。 太学生张伯麟尝题壁曰"夫差,尔忘越王杀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阳军。 故将解潜罢官闲居,辛永宗总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议,潜窜南安死,永宗编置肇庆死。 赵鼎、李光皆再窜过海。 皓之罪由白锷延誉,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讽刺及桧者,为守臣所告也。 先是,议建国公出阁,吏部尚书吴表臣、礼部尚书苏符等七人论礼与桧意异,于是表臣等以讨论不祥、怀奸附鼎皆罢。 始,桧为上言:赵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终无子也,宜俟亲子乃立。 遂嗾御史中丞詹大方言鼎邪谋密计,深不可测,与范冲等咸怀异意,以徼无妄之福。 冲尝为资善翊善,故大方诬之。 其后监察御史王镃言帝未有嗣,宜祠高禖,诏筑坛于圜丘东,皆桧意也。 台州曾惇献桧诗称"圣相"。 凡投献者以皋、夔、稷、契为不足,必曰"元圣"。 桧乞禁野史。 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 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着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 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颐、张载遗书为专门曲学,力加禁绝,人无敢以为非。 十五年,熺除翰林学士兼侍读。 四月,赐桧甲第,命教坊乐导之入,赐缗钱金绵有差。 六月,帝幸桧第,桧妻妇子孙皆加恩。 桧先禁私史,七月,又对帝言私史害正道。 时司马伋遂言《涑水记闻》非其曾祖光论着之书,其后李光家亦举光所藏书万卷焚之。 十月,帝亲书"一德格天"扁其阁。 十六年正月,桧立家庙。 三月,赐祭器,将相赐祭器自桧始。 先是,帝以彗星见求言。 张浚上疏,言:"今事势如养大疽于头目心腹之间,不决不止,愿谋为豫备。 不然,异时以国与敌者,反归罪正议。 "桧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节钺,贬连州,寻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桧益国公。 五月,移贬洪皓于英州。 八月,赵鼎死于吉阳军。 是夏,先有赵鼎遇赦永不检举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 自鼎之谪,门人故吏皆被罗织,虽闻其死而叹息者亦加以罪。 又窜吕颐浩子摭于藤州。 十二月,进士施锷上《中兴颂》、《行都赋》及《绍兴雅》十篇,永免文解。 自此颂咏导谀愈多。 赐百官喜雪御筵于桧第。 十八年,熺除知枢密院事,桧问胡宁曰:"外议如何? "宁曰:"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 "五月,李显忠上恢复策,落军职,与祠。 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编管辰州,以作诗送胡铨也。 闰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实万斛以济饥。 十一月,胡铨自新州移贬吉阳军,以作颂谤讪也。 十九年,帝命绘桧像,自为赞。 是岁,湖、广、江西、建康府皆言甘露降,诸郡奏狱空。 帝尝语桧曰:"自今有奏狱空者,当令监司验实。 果妄诞,即按治,仍命御史台察之。 苟不惩戒,则奏甘露瑞芝之类,崇虚饰诞,无所不至。 "帝虽眷桧,而不可蔽欺也如此。 十二月,禁私作野史,许人告。 二十年正月,桧趋朝,殿司小校施全刺桧不中,磔于市。 自是每出,列五十兵持长梃以自卫。 是月,曹泳告李光子孟坚省记光所作私史,狱成,光窜已久,诏永不检举;孟坚编置峡州;朝士连坐者八人,皆落职贬秩;胡寅窜新州。 泳由是骤用。 五月,秘书少监汤思退奏以桧存赵氏本末付史馆。 六月,熺加少保。 郑炜告其乡人福建安抚司机宜吴元美作《夏二子传》,指蚊、蝇也;家有潜光亭、商隐堂,以亭号潜光,有心于党李,堂名商隐,无意于事秦。 故桧尤恶之。 编管右迪功郎安诚、布衣汪大圭,斩有荫人惠俊、进义副尉刘允中,黥径山僧清言,皆以讪谤也。 时桧疾愈,朝参许肩舆,二孙扶掖,仍免拜。 二十一年,朝散郎王扬英上书荐熺为相,桧奏扬英知泰州。 二十二年,又兴王庶二子之奇之荀、叶三省、杨炜、袁敏求四大狱,皆坐谤讪。 炜又以尝登李光、萧振之门,言时事也。 于是光永不检举,振贬池州。 二十三年,桧请下台州于谢伋家取綦崈礼所受御笔缴进。 桧初罢相,上有责桧语,欲泯其迹焉,是岁,进士黄友龙坐谤讪,黥配岭南;内侍裴咏坐指斥,编管琼州。 二十四年二月,杨炬以弟炜旧累死宾州,炬编管邕州。 何兑讼其师马伸发端上金人书乞存赵氏,为分桧功,兑编管英州。 三月,桧孙敷文阁待制埙试进士举,省殿试皆为第一,桧从子焞、焴、姻党周夤,沈兴杰皆登上第,士论为之不平。 考官则魏师逊、汤思退、郑仲熊、沈虚中、董德元也。 师逊等初知贡举,即语人曰:"吾曹可以富贵矣。 "及廷试,桧又奏思退为编排,师逊为详定。 埙与第二人曹冠策皆攻专门之学,张孝祥策则主一德元老且及存赵事。 帝读埙策,皆桧、熺语,于是擢孝祥为第一,降埙第三。 未几,埙修撰实录院,宰相子孙同领史职,前所无也。 六月,以王循友前知建康尝罪桧族党,循友安置藤州。 八月,王趯为李光求内徙,趯编管辰州。 郑玘、贾子展以会中有嘲谑讲和之语,玘窜容州,子展窜德庆府。 方畴以与胡铨通书,编置永州。 十二月,魏安行、洪兴祖以广传程瑀《论语解》,安行编置钦州,兴祖编置昭州。 又窜程纬,以其慢上无礼也。 帝尝谕桧曰:"近轮对者,多谒告避免。 百官轮对,正欲闻所未闻,可令检举约束。 "桧擅政以来,屏塞人言,蔽上耳目,凡一时献言者,非诵桧功德,则讦人语言以中伤善类。 欲有言者恐触忌讳,畏言国事,仅论销金铺翠、乞禁鹿胎冠子之类,以塞责而已。 故帝及之,盖亦防桧之壅蔽也。 衢州尝有盗起,桧遣殿前司将官辛立将千人捕之,不以闻。 晋安郡王因入侍言之,帝大惊,问桧,桧曰:"不足上烦圣虑,故不敢闻,盗平即奏矣。 "退而求其故,知晋安言之,遂奏晋安居秀王丧不当给俸,月损二百缗,帝为出内帑给之。 二十五年二月,以沈长卿旧与李光启讥和议,又与芮烨共赋《牡丹诗》,有"宁令汉社稷,变作莽乾坤"之句,为邻人所告,长卿编置化州,烨武冈军。 静江有驿名秦城,知府吕愿中率宾僚共赋《秦城王气诗》以媚桧,不赋者刘芮、李燮、罗博文三人而已。 愿中由此得召。 又张扶请桧乘金根车,又有乞置益国官属及议九锡者,桧闻之安然。 十月,申禁专门之学。 以太庙灵芝绘为华旗,凡郡国所奏瑞木、嘉禾、瑞瓜、双莲悉绘之。 赵令衿观桧《家庙记》,口诵"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为汪召锡所告。 御史徐嚞又论赵鼎子汾与令衿饮别厚赆,必有奸谋,诏送大理,拘令衿南外宗正司。 桧于一德格天阁书赵鼎、李光、胡铨姓名,必欲杀之而后已。 鼎已死而憾之不置,遂欲孥戮汾。 桧忌张浚尤甚,故令衿之狱,张宗元之罢,皆波及浚。 浚在永州,桧又使其死党张柄知潭州,与郡丞汪召锡共伺察之。 至是,使汾自诬与浚及李光、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皆与焉。 狱成,而桧病不能书。 是月乙未,帝幸桧第问疾,桧无一语,惟流涕而已。 熺奏请代居相位者,帝曰:"此事卿不当与。 "帝遂命权直学士院沈虚中草桧父子致仕制。 熺犹遣其子埙与林一飞、郑柟夜见台谏徐喜、张扶谋奏请己为相。 丙申,诏桧加封建康郡王,熺进少师,皆致仕,埙、堪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是夜,桧卒,年六十六。 后赠申王,谥忠献。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 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 "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 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 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 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 附己者立与擢用。 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 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 既共政,则拱默而已。 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 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 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 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 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 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 "帝始怒之。 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 开禧二年四月,追夺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史弥远奏复王爵、赠谥。 《宋史》 元·脱脱等 发布时间:2025-12-15 14:56:1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4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