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未信编第四卷刑名下 内容: 侄 尧臣禹载钱唐潘枸灿象承甫述 门人锺鼎铭圣修甫校侄 瑞年云先刑名下权衡◆权衡讼狱之繁兴也。 由乎人情。 其受理也。 准乎国法。 持国之法以断人之情使之各有轻重之分而无轻重之紊在听者之善用其心如权衡先正之论相道曰心如称衡而巳不与。 听者如是其寡过矣乎述权衡理反叛理人命理盗案理逃人理赃私理欵犯理杂犯音释○理反叛反叛原属两项。 律例开载甚明。 谋危社稷为反。 谋从他国为叛反者不分首从。 但共谋者俱凌迟。 叛则俱斩。 本犯有剐斩之不同谋反之祖父父子孙兄弟伯叔侄同居亲族。 不分老疾皆斩十五以下男子。 祖母母妻妾姊妹女子妇妾皆为奴叛者止流其祖父母父母兄弟数其妻妾子女。 是一死及五代同居异姓一死止本身不啻毫厘千里之别重刑之内先须明此一条。 有人来 反□。 先将首人密禁。 看其呈状。 是反是叛。 审其口供。 是反是叛。 反者尚可入以谋叛字眼叛者不可人以谋反字眼若首呈是反。 口供是叛。 详看内当点。 明叛逆关键盖重案。 欲入则易。 欲出。 则难初情一定后审者安肯任过以雪冤疑也有人来首反叛。 不可先详亦不可骤拿如首反必先于密室。 屏退左右。 问其几人立谋。 招集几人。 造何器械。 如何宰牲歃血。 或巳制官员。 或巳称某国反形巳露未露所谋人械现在何处如首叛亦密问其与何处私通。 或有书札为据。 或有奸细在家或彼何时亲往。 现有某人见证他彼此相通你便如何晓得。 一一取明口供。 责令写具如虚甘坐结状将首人密禁分差密拿一差只拿一人于各处密禁候审取首人口供时凡反叛之人。 俱要首人供写状貌籍贯。 然后拿审拿到时逐名解进先将状貌验对果系相合即将首人所供讯之。 各各取供一纸以便分审对质若不先□□貌恐首人混质平人肆其狡口定致牵累无辜口供各各取定然后将各人与首人逐名对质验其供吐同异。 再将名人与首犯质审。 验其供吐与首人前供同异。 再将各犯以布蒙首互相质审。 问其而□验其口供与首人所首同异首中所供器械书札物件俱要取有实据真伪既辨。 速行申详真者通详伪者且详道府连人起解。 俟有定局。 通详定罪可耳。 反叛似真将犯人家口着里邻兵壮看守但不许走漏人口什物看守人亦不许侵损吓诈其家。 籍汲反叛家资务要与同官亲至其家而同收籍登簿仍取犯人家属口供附问或寄库、或解上司相□定夺但不司多令衙役拥挤致使乘机窃取。 如厨柜箱厘之上。 有锁者先将逐件柜籍注簿一一注完然后逐件开看□内中之物查明切注某箱某柜之下再于各箱柜内存一细单。 仍行封锁以俟上行。 或変卖。 或赏给。 如田地房产收其契劵册簿发里查对取里逓书手并无隐漏甘结妇女查明系是本犯亲属或收禁或看守上回。 若偶自外来者取夫男父亲领状。 邻佑保状保候详请省释□仆收监入册若有行使出外者关提同籍候文解发。 什物変卖、例发牙行限期纳价犹易为力唯田产必着里地报买最为害人盖里蠹地棍借此射利今日扬言报张得钱又说报李多方吓诈。 富者诈尽报者反是中人之家或有以数间之屋报至十余户共买者或有以百亩之田反着一户独买者总之不遂里地之欲必至拖累不休破家乃巳其弊不可尽述故凡有籍没之产欲觅民售者。 估价断不可高即上司驳增亦以产□民贫为请一经定价明白出示晓谕开出详定价值□兮房屋间进、田地顷亩。 四至? 落。 立限召人买售。 本县亲□印帖许以详请上司给照纳完价日立令管业。 或一人独售或数人共售。 听从民便、限满无人愿买。 然后着落坐里里书地方公□议报殷实人户买受举报有人即□唤地方里书面讯此人果否、素。 封力能纳价研讯的确乃唤所报之人为之开说买受无碍许以给帖请照勒取认状。 立限□□受产既报之后。 断不更易若里地供吐游移则系挟仇遗害究责妄报缘由。 着令另议要知此事原属厉民。 为上者能公明而无不肖之心则欲得产者必有人矣反犯子女过房许嫁者律云不坐叛犯子女律虽不言过房许嫁可以类推盖反罪重于叛罪未有重者原情而轻者过刻也时海禁严切。 与叛逝一骵。 要知尺寸界限之外。 便是绝涧沸鼎。 一二竹木之类。 每同刀锯桁杨。 凡司出东广东福建江南浙江之地者。 即宜查访禁例。 刊刻木牓置之通衢使田夫牧竖皆知趋避则百姓之性命得全而自巳之功名方可保也有首通海者。 必要确有实据。 大约与研讯反□相同不得信其追论往事与执些须海物以为洋货妄行□抳速尔通详自贻难结之案若有反叛人来投诚审系何时入伙。 受何职衔。 有无□札。 今从何路到此投诚。 一一明确。 印札收贮。 令人严如防守。 然后通详。 先将本人详送本府。 听其依例土解以免复逸内。 应之虞其解送之时。 须移关汛守官。 拨兵护送。 其印札随人起解。 或有携来货物器械。 存贮报册候夺。 投诚之人带有兵马船只者。 先令徼纳器械人马调离船只分散安插须待以温礼以系其心守以机密以防其诈其将主头目。 宜处之城内公馆。 着佐贰守领。 不时陪伴。 多拨兵役以供奔走护持。 不可多令带来人马。 驻札一处。 致生不测。 ○理人命人命有真有假。 真命不离乎七杀。 假命必由于自尽。 至于久病自故。 捏词诬命此则全是。 吓诈并不得。 以假命目之所当研究真情坐诬以弭刁风者也然有真中之假。 则过失杀是也。 有假中之真。 则因奸威逼是也。 其死则同。 而罪有天壤之异理断必须得情使生死俱无遗憾 【附释七杀】释七杀△释七杀 【详节临民实镜】一曰刼杀强盗打刼人财物。 或谋杀人而得其财物总之意在得财皆为刼杀一曰谋杀因有宿仇潜图谋害。 积虑于心。 或谋于人。 无分刀刃毒药。 驱陷打死凡有嫌隙先定计策而后杀害者皆是也一曰故杀事有怨恨心无宿谋。 逞怒一时。 径情杀之者未尝谋画故次于谋杀有死之心故重于鬪杀也一曰鬪杀、尔我月杘雄谓鬪。 彼此交打。 无打死之心。 或当时。 或限内打有致命之伤而死者无分手足他物。 皆为鬪杀。 设有争鬪不过持刀刃他物赶去。 实时杀死。 便是故杀不得以鬪杀拟罪。 故杀不得有从若有从。 是巳知故杀之情。 □系共谋人死从而加功之人。 宜坐绞者矣。 本犯安得仍拟故杀之条。 若本犯实坐故杀或有助打者。 止问不应杖罪。 鬪杀亦无从盖鬪可有从死无先知虽知殴之之情实乃同谋共殴之余人也罪应坐杖元谋者方流俱须玩索条例中真正造意首恶字理鬪杀。 当以威力主使人殴打致死及以鬪杀论者。 参证骵认。 庶无差错。 聚众打人。 意起一时。 打死了人。 俱问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 以下手伤重者绞。 如系喝令。 以威力主使之人为首。 不曾下手。 亦在聚众之内。 律无文。 应分情节笞杖。 鬪殴有折伤巳上者。 招内须分别辜内曾否平复以使定议。 盖辜内平复。 有减等之例也。 鬪殴堕三月以内孕止问殴人至内损见血。 云堕胎者。 必孕九十日以外。 成形始坐并将育之胎因殴而□辜内子死。 若堕而不死亦不得拟以堕胎之条。 因堕胎而立保辜者。 保母非保其子也。 限内限外。 止以母之生死定罪。 殴亲属贵贱胎落者。 各从本条加减。 若殴姊堕胎流三千里。 凡有殴咬重伤。 各依本律先定伤罪外。 须着明甲殴乙伤重。 巳经保辜。 除将乙先行摘发。 印监人乙限内平复。 依律发落若有别故从重问结。 一曰误杀本欲害甲。 错中于乙也。 要查欲害之人之尊卑。 并谋故之犯由皆从重科断若父谋杀人而误。 杀子当除故杀子罪。 问以谋杀人巳行而未曾伤人条盖谋杀未伤之徒重于故杀巳子之徒也弟因与人鬪。 误杀兄当以殴杀兄论。 因谋杀兄而误杀侄当以谋杀期亲尊长论。 为从重科断。 一曰戏杀如立约相打。 以决胜负及于危桥险船。 水火兵刃之推戏因而致死也一曰过失杀实无害人之意偶然致死如投掷传瓦。 弹射禽兽。 不期杀人升高履险。 足有跌失。 累及同伴。 驾船乘马。 势不能止。 共举重物。 力不能制。 损及他人或雇人扛台木石。 毁垣坏屋压堕身死。 或毒药虫鼠亲属误食。 罪人拒捕。 捕人格之而误着傍人皆思虑不及故曰过失也凡卑幼过失杀尊长除有正条外。 皆同凡人论过失杀。 俱依鬪杀拟罪照老幼笃废收赎。 若一人过失杀二人。 止收一人之赎。 分给二人之家。 二人杀一人。 各令赎罪。 将一人之赎给尸亲。 一赎入官。 真命虽有谋故殴之分。 此自成招定罪而言若其初死之时其告真命必是一样。 准状条内。 巳定粘单状式果系状单合式宜急准理即照状上伤仗人等。 每项□写一页。 钉成册子存于内衙审后填注巳到未到。 有无虚实。 □后仍多钉白纸。 □列前件。 逐日登记申详批驳。 以便查看。 谋故殴杀罪止及身于凶犯家产无与也即十恶中不道。 有给产流属之条。 然必罪定始正国法私下之凌逼不可也每见事涉人命。 则尸亲百十成群光棍结党打鬪将凶身之家穿房入内。 攫抢财物。 甚至拆屋毁器形同大盗、百般拷诈更有辱及妇女老少大非法度若不禁止则借命居奇肆其鸱张者宁有底止故于准状之后即差的当一役协同里甲邻佑持告条一纸上书状上无名之人擅到尸场。 并将尸抬移。 希图生事者。 先以抢夺□□□□人命另结实贴尸所即将凶犯拘来收监止令尸亲与地方守尸。 候官看验。 其余干证邻里状上有名之人。 在家守候。 验时唤质如有闲人混扰者立拿枷儆遇有人死地方不许不报不报则地方宜责既报之后又。 不可即便行拘盖责其不报所以发隐匿之□不□行拘所以塞生事之窦待至苦主状至。 则宜立拘立念立取口供凶器立即收尸将尸棺严封。 着落地方尸亲守宫。 凶犯收禁。 以候细审检抵稍加迟缓不但身尸暴露为可悯而原被之刁诈百出矣人命非身首异处。 肢骵拆割者。 不检不偿、看验收尸之次日。 即挂牌细审。 审实口供即将尸棺吊至历来检尸场上。 示日候检。 检真一面详上司。 一面覆审定拟。 若苦主不愿检拆尸骸。 亲逓栏词非立时惨杀者。 令其议明断给烧埋。 若奉上行者。 即具详请。 详文内口供看语须要轻活庶望上司批允使从民便其拦词公议烧埋领状粘卷存案审供之后方与检尸。 若尸上虽有微伤既非致命。 又与口供告伤单不符。 即系他故偶死。 或自尽转诈。 除病死坐诬外即自尽亦不抵偿无。 致死重情者便速依律发落不宜。 久累干连人命抵偿全在尸伤仵作惟利是图。 往往指发変为真伤。 真伤为发変以相朦混在检验之时。 原被亲属扰乱尸场而官坐香烟缥缈之中听报填单。 作作信口轻重若单一填定即再检三检纵吊至他处另检仵作各有暗号。 必然场场如初故初检之时要驱逐闲人近临亲看□重精详方有确案仵作报伤只许报方圆分寸。 不许擅分木石。 并不许报尽处难量。 致得游移轻重。 尸身左右有两穴如太阳额角等类者各有受伤不同。 屡见尸单有两穴混填者。 岂有一击两伤之理俱要分开左右各填明确 【检验事理伤痕色状附辑指南如左】检验指南验尸事理检尸事理□肉尸尸格式杀死刎死殴死吊死水溺火烧死汤泼死中毒死冻饿死惊死煤炭熏并魇死跌死碾压死闷死杖毙雷震死虎咬死蛇犬伤死脱阳醉饱死病死检骨附滴血△检验指南 【详节洗冤无冤平冤三录。 并明律□释请律□□诸本】检验乃系两项大命方始发觉。 须先将身尸。 查看一番。 备棺暂殓方可质审谓之验尸验者勘其大略也审质虽明必得真伤为据。 又将身尸。 或骨殖细细查看以便定罪谓之检尸检者勘其详确也验则仵作只具伤痕结状。 检则检官按格切注以为成案然血肉之伤发変即属游移初时一验亦当与检并加慎重者也△验尸事理尸有四缝。 如右所列。 验时须依后开次序看验。 几有伤损即令仵作指报抄记如顶心顖门。 脑角。 额角。 太阳。 眦鼻山根耳根结喉血盆胸前乳胁软肋心腹小腹。 乘□。 杀道。 阴囊。 妇女阴hu乳傍皆系要害致命尤宜详审伤色以紫黯微肿为最重次重紫赤肿又次者赤与青。 红紫为新青黑则久所关非细。 必须分别。 正面头面 【看有无瘢□胡须】 发 【量长短】  顶心顖门发际额角两眉两眼 【看开合】 日眦鼻 山根口 【看开闭】  齿 【全否】 舌 【有无抵齿】颜 喉 胸 两乳 【妇人乳傍】 胁□ 心 腹 脐 小腹玉jing阴囊 【妇人阴hu】 肾子 【看全否】 两大腿 膝两臁两腿腕 两脚□ 十指十指甲背面脑后□枕骨 两胛□脊腰两臀 【有无杖痕】 □道两腿两■〈月曲〉■〈月秋〉 两腿肚两脚根 两脚板左侧脑角大阳穴 左耳左耳根 左颊项 肩 膞 肘 腕臂 手 五指五指爪右侧 【与左同】验身首异处之尸。 先令尸亲辨认身首。 量尸处四至后。 须量首与身相离左右远近。 或去肩脚若干尺。 支解者手臂腿脚各量相离远近。 开写讫。 俱凑成尸收殓验缢死尸。 现在悬挂当声说悬空高下。 悬吊处胜任不胜任。 或不悬空。 有无蹬踏器物。 项下系何绳帛。 系围经若干。 缢痕粗细若干方解尸置验处若巳经解下者当声说项下有无原系绳帛或绳帛现在尸、傍或尚留原吊处者须比对缢痕是否同异。 若当泥雨时。 须看死者。 脚着何様靴鞋。 踏上处有无印迹溺死尸。 尚在水中者。 看尸染尸沉。 热则一二日即浮寒则必经数日。 量水底深浅。 水面阔狭。 并浮尸去岸若干尺。 永内尸。 男仆女仰盖因男子阳气聚面。 故面重而仆。 女子阴气聚背。 故背重而仰。 不独人溺。 兽有牝牡。 亦皆然也。 浮于水者。 须查何时见尸在水内。 或是他处流至此处或是此间浮起。 溺死尸须问落水有人见否。 果有人见即问如何情由。 并曾否有人捞救。 巳捞上岸之尸须问何人何时捞起。 死于水中。 死于捞后。 溺井者。 若尸未出井。 须问如何便知井内有人。 盖井内有人。 水面必有浮沬。 但恐谋人入井。 反作报人。 故宜以此诘之。 自投入井。 脚在下若头在下。 宜有人赶廹推送。 更须看脚迹。 失跌处痕。 验烧死尸看身尸有无屋瓦茅灰压衬盖火焚屋宇。 被烧死者尸在瓦茅之下若在瓦□之上便是被人推送入火矣。 烧死尸。 在灰火中先扫除周围灰烬。 然后将尸翻动验勘地上痕迹。 身尸伤损验身死不明之尸。 却无伤损者。 妇女须看阴门。 恐自此入刃于腹 【□皮浅则脐上下微有血沁深则并无】 以平头烧钉钉顶心。 及以他物入鼻与粪门。 皆可匿伤也。 辩是否处女令稳婆用绵子扎指头。 探入阴门中有黯血者是。 无则非处女也辨是否孕妇令稳婆以手拍心下至脐肚有孕则坚无则软凡胎孕伤堕须令稳婆定胎月数。 巳未成形取供附卷 【胎形一月如露珠。 二月如桃花。 三月分男女。 四月形象具五月骨节成。 六月毛发生。 七月动左手。 八月动右手。 九月三转身十月满足。】 若形象未足者。 止有血块。 久烂则化为恶水而巳小儿尸在母腹中被惊死者。 胞衣紫黑色。 血荫。 软弱。 □下死者。 尸淡红胞衣白如生下致死者、或身有伤痕。 或喉下塌、盖以惊死赖人。 多捉定手足。 搦踏咽喉致合□绝也。 孕妇身死。 若速殓入棺、或速埋入士尸骵胀满。 骨节缝开其胎必出凡遇开掘勘验。 勿讶也。 身尸変动全依寒暑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又南北气侯不同山中寒暄、更有陡顿不常。 贵在临时审察大约春、月。 尸经两三日変动。 口鼻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微青。 若经十日巳来。 则鼻耳内多有恶汁流出肚皮胖胀。 夏月一二日即変动。 三日则汁流身胀。 蛆攒唇翻。 肤烂疱起。 四五日则头发脱落矣秋月则较春略速较夏稍缓。 冬月四五日。 肉色先黄紧微変半月巳后変动若用荐席裹包。 安埋温地。 则変动反迟于平常也。 凡极暑则发変自速于常。 盛寒则五日始如盛暑一日。 当临时以意消息之总宜速验□俟変动为要。 △检尸事理凡欲检尸先出牌令撘棚厂多备糟葱椒食盐白梅醋等类以备罨盖伤痕之用。 至尸所。 先于上风坐定。 令烧皂角苍木降香以辟臭恶或用真麻油捺鼻孔苏合香丸塞鼻亦可 【如验多日□亦用此法】△□肉尸检尸次序。 止作两面与验法作四面不同。 从正面头上检起解头发。 量长多少。 分开顶发。 检顶门顖门。 左右两太阳穴擘双睛孔口齿舌脸上须看有无剌字。 或巳用药烂去字痕黯淡及成疤者。 用竹笆于痕处□之。 即现。 看两耳连喉下。 左右两臂手掌。 手背十指指甲心□两乳乳傍□肋脐大肚小腹阴囊外肾玉jing。 妇人产门。 左右两大小腿脚、脚底板。 十趾趾爪番身背面看脑后承枕骨颈顶。 背脊。 腰脊。 臀后看有无笞杖痕。 看粪门尸上伤痕、或是何处伤。 伤痕或青。 或紫。 或赤或黑或有血。 或无血并量大小长阔深浅。 令仵作指定报明。 押尸亲干证认确以朱笔填入尸格令各书押于尸格之上。 或有雕青炙疤疮痕之尸亦须开填尸格之内。 △尸格式面式某府某州某县某年某月日检验到某人尸形仰面顶心 【有无色伤俱朱填下同】  偏左偏右□门偏左偏右额颅额角两太阳穴两眉眉丛两眼胞 两眼双睛两颊顋 两耳两耳轮 两耳垂 两耳窍鼻根鼻凖两鼻孔 人中上下唇□上下齿 颔颏咽喉食气□ □□盆穴两肩胛 两腋胑 合膊两■〈月曲〉■〈月秋〉 两手腕两手心 十指十指肚 十指尖 十指甲缝胸堂两孔心坎肚腹两胁两肋肚脐两胯小腹阴囊玉jing外肾妇人产门 【处子日阴门】  两腿两膝两臁肕 两脚腕 两脚面 十趾十趾爪一合面脑后发 发际两耳根 项颈两臂□ 两肐肘 两手背 十指指甲脊背脊膂两后 【肋胁】  腰眼两臀谷道两腿两■〈月曲〉■〈月秋〉 两腿肚 两脚踝两脚根 两脚心 十趾十趾肚 十趾爪缝一对众定验得某人果因某处致命一验尸人等正犯某干犯某 卍干证某尸亲某右件前项致命根由中间但有脱漏不实扶同捏合增减尸伤检验官吏人等情愿甘认罪责无辞保结是实年 月 日司吏某首领官某检尸官某 【俱书□】血肉尸伤杀死者。 痕分刀斧鎗刀刎死者。 要分人害自割。 驱死者。 痕分手足他物吊死者。 要分人勒自缢。 淹死者要分沉溺自投以及火烧汤泼中毒冻饿惊。 □死跌碾压闷死杖雷震虎咬蛇大伤脱阳醉饱□诸项致命俱须细辨真假毫厘千里切勿轻忽 【分项如后以备详考】△杀死杀伤之痕须看内外疮口大处为行刃小处为透过如巳溃烂。 须看衣服斧痕外阔内狭、刃痕浅则狭、深则阔鎗痕带圆。 深则透。 尖刀头痕□剌。 刀口称斫声说长短分寸斜正深浅如伤肚皮两肋脐下者透过内膜则肠出伤喉者须明深至何处。 有无方圆不齐去处。 食系气系。 曾否断绝。 有无血污伤头而太阳脑角脑后发际者。 须明有无斫断头发。 有无骨损脑浆血出立死者。 即指定要害致命。 隔数日方死者便说将养不効因伤致命而死被杀伤死者口眼开、头髻宽或乱两手微握手上必有伤损若被凶人于虚怯要害处。 一刀直致命者。 死人手上无伤。 其疮必重。 活人受杀者。 其受创处。 皮骨紧缩。 四畔有血癊若被支解筋骨皮肉稠粘。 皮缩骨露。 落首者项下皮缩骨凸肩耸死后割首其皮血不灌癊。 被割处平满。 皮不紧缩管不露不凸肩不耸。 刃尽处俱无血流其色白痕下虽有而水若检洗挤擦肉内必无清血流出也△刎死自刎之尸口眼合面愁。 眉皱。 两手拳握臂曲而缩盖死者用手把定刃物以作力势。 其臂手自然拳曲色黄头髻紧。 自刎之痕小刀约长一寸五分至二寸许。 食刀长至三四寸磁器痕不甚长阔深一寸七八分食□系俱断者。 即死。 深一寸三四分。 食系断。 气系未断而破伤者。 一日死。 痕浅而止断食系者。 可延三五日。 微伤者。 可以缝连医治用左手者刃必起自右耳后。 过喉一二寸用右手者刃必起目左耳后分寸亦然。 伤在胲下喉骨上难死骨坚刃不深也喉骨下。 易死虚而易断也左手把刃则右深。 右手把刃则左深。 盖下刃手重。 □痛则轻也喉下刀痕只应一伤受伤之后不能复割也若髻乱刀痕参差。 无左右深浅之别。 必为人所勒凡人自割如系右手持刀。 虽晕绝。 尚可急救。 系左手者难救盖人之右手敢活。 稍一疼痛。 即知而力软左手举止。 不如右快非至极痛不能觉止故伤必深入且人食□在左。 气颡在右。 食颡系肉可以接缝气颡则近骨类破则气出不可掩难接也。 若自将刀刴下手指其皮头皆齐。 必用□卦扎盖刴时虽不即死。 将养不効。 亦能致命。 【并下一条虽非刎□亦系自残】用口咬下指者。 齿上有毒。 颇能致命其□口不齐。 脓水淹浸周围皮肉损烂。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 【医救□之法□非检验内□但能保全受伤之人则怨可消而讼可□时期无用之义也。 故附辑】急救之法当□外科中□治刎喉者先以菜煮之□缝接其在内□□再将□线杂以鸡身绒毛绽其在外所词之处加以止痛之药敷之活者十可八九 扎□指之药取鸡骨炭投于地上铿然有□者用好松香等分搥作一块以老韮菜汁拌入阴干依法搥拌三四□为细未存贮备用金疮肠出者用小麦五升水九升煮四升绵滤凈汁待极□令病人卧席上一人含汁□其昔则肠渐人□时勿令病人知之及多人在□言语如木入抬藁四角轻摇则自入既入者俱须用麻油润线缝紧仍以□吊扎束慎勿惊动使疮口复迸△殴死殴死之尸口眼开。 发髻乱衣服不整两手不拳或溺污内衣。 主前殴打而死者。 伤痕有紫赤血晕若死后有将青竹篦火烧烙成伤痕诈称打死者其痕焦黑色浅平不硬有将榉木皮罨成痕者。 其痕内烂损。 黑色四围青色聚成一片而不肿。 捺亦不硬他物打者。 其痕横长。 兵不用刃。 皆他物也。 拳打者其痕方圆脚踢者比拳痕大以身就物自磕者未破处其痕方圆。 虽破亦不深。 检殴死尸先干检一番。 次以皂汤洗涤垢腻。 又以清水冲洗洁凈。 若有青黑痕处必硬以水滴上则不流。 若伤不、显则以藤连白纸。 或钞纸。 厚铺衬尸。 乃以糟醋壅盖仍以尸衣覆之煮醋酒浇淋以荐席罨一时俟尸骵透软揭去衣荐用水冲去糟醋。 细验伤痕若虽有痕现。 看不分明可于迎日处以新油绢。 或明油伞。 隔日照勘阴两则以灯火隔照□伤仍不显。 以白梅捣烂雍所告伤之处犹未全显再以白梅肉加葱椒醋。 研作饼子畏热衬纸烙之。 凡用盐醋初眷冬月宜热。 仲春后与深秋宜微热夏与初秋宜温。 盖过冷则不透过热则糜烂尸身。 更难验勘也严冬之时。 被殴身死检勘无伤宜掘一坑深二尺许依尸长短以柴炭将坑烧红用醋淋之使气蒸□然乃以席衬尸置坑内衣服覆之良久觉尸温出尸以前检之法检之仵作受贿多以茜草投醋内。 搽伤处。 痕即不显以甘草汁解之。 因争鬪身死而检勘并无痕伤此人或宿患疝疾激发而死则肾子缩入腹下用温醋湿软衣绵絮之类罨一饭时。 令仵作以手投小腹。 肾子自坠。 大凡尸无肾子。 而外无伤者。 俱宜用此法肾于既下。 又当细验有无损伤。 人于大醉大饱之时与人争鬪。 暴怒触逆亦能气绝也△吊死自缢者。 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色赤紫眼合唇开。 手握而垂齿露缢在喉下。 则口开舌尖山齿开二三分喉上则舌扺齿口脗两角暨胸前有涎滴。 手拳握大拇指脚尖直垂下腿上有血癊如火炙。 肚至小腹并坠下。 青黑色前遗溇臀后有粪及大肠头出。 或有血一二点若被人勒死。 假作自缢者口眼开手散。 发髻宽喉下血昧不行痕迹浅淡无血癊黑迹。 舌不出。 亦不扺齿项肉有指甲痕唯有生勒未死节时吊起诈作自缢稍难辨若被人隔牕棂或林木之类勒死者则绳不交痕多平过却极深黑漤色亦不交于耳后发际若被绞勒喉下死者。 结绨交在项后两手不垂。 垂亦不直。 自缢者脚虚则喉下痕。 深实则浅人肥则深瘦则浅绳紧细则深懈□则浅全幅帛帕则散。 不论吊挂高底□档上。 船舱内。 皆能死人。 但其尸横悬头顿身倒卧痕□不至脑后发际。 自缢有活套头。 有死套头有单系十字。 缠绕缢若活死套头缢者吊处必高。 乃先挂绳套。 后入颈挂下。 踏上处不必高但令套宽颈能入套挂下脚到地。 并膝跪地俱可死也单系十字缢者先用绳索系项后。 复以物衬踏扳系高处舍物高悬乃死若脚稍着地项系自松。 生气犹得于喉间出入即不死也然须先看系处。 尘土痕迹。 所踏之物果然扳系得着。 方是自缢。 若系处高。 不能扳着则是别人吊起者。 大约缢死痕八字不交唯缠绕缢。 是死人先将绳带缠绕项下一二遭高系垂身致死成先系高处双? ?贵垂下踏高入头? ?贵内更缠一两遭舍物挂下者其痕必成两路上一路过耳后斜入发际不交下一路平绕项下周匝报伤须两存、声说明白若自缢未死被人移于他处吊亦有两痕亦须勘明据实声说自缊者曾被解而复死则肚胀。 口不咬舌臀后无粪。 人于家中吊死移尸外挂者亦有两痕原痕紫有血痕。 移痕白无血痕。 有身死不明用火烙成痕假作缢死希免抵偿者痕色红或焦赤带湿。 尸有久、吊未、解日久坏烂肉渍见骨者绳必入槽手腕骨头脑骨指尖骨牙齿必皆赤色。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人缢死。 知者早。 摩其口鼻胸前温暖、是气尚未尽。 可救药救之法用大力之人□撮起另着一人用物垫脚将绳帛缓缓□开撮者欵欵抱下。 放卧以膝扺后窍使气不得出令一人踏其肩以两手拔其发常令紧。 一人微□捻整喉尤依元灌以山羊血以手擦胸上。 散动之擦臂足。 屈伸之。 若巳□仆。 渐强。 屈之又按其腹。 如此余久□从口出复呼吸眼开。 则渐苏但勿至劳动与以淡官桂汤。 及粥汤。 润其咽喉重令二人以茟管时吹其鼻 又法用皂角细辛等分为未如大荳许入两鼻孔。 △水溺生时落水死者。 头面仰。 肉色溃白。 口开。 并鼻内水沫出。 眼合多■〈米皮〉肚腹胖胀。 拍着响。 指甲鞋内有沙泥。 脚底皱曰手拳曲。 若非痿病之人。 必水深七尺以上。 【若病患不计浅深】死后丢入水者。 肉色带黄。 口眼俱合。 两手不屈脚底不皱白。 肚腹不胀。 指甲鞋内无沙泥。 须看身上有无伤痕。 【若有伤其痕黑】检淹死尸原未与人争鬪。 头面忽有刀刃伤者。 则须淘看水内。 或有金刃磁锋等物。 撞磕成伤。 盖人初落水时。 气尚未绝。 触物中伤。 自然宜有血痕。 如生时受刃者能得其情。 则可免以疑狱难结。 久累无辜之人。 人或被打气忿□水。 或殴后悞跌落水。 其尸与生溺者同。 尸格具出受殴伤痕。 须□入水原由声说。 凡殴伤虽中要害。 辜内平复。 以他故死者。 止依殴伤法。 今既是落水身死。 虽有重伤。 实以水淹尽命。 勿论抵偿也。 凡殴后自尽者。 皆须如是检报。 溺水尸。 面色赤。 身无伤痕。 非无生前落水身尸诸状此是被人倒提水搵死非自溺身死也。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水溺一宿者尚可救收之之法捣皂角以绵裹或石灰纳下部内须臾出水即活 又屈死人两足着人肩上以死人背贴生人背担之吐出水即活 又倒悬解去衣去脐中垢令两人以笔管吹其耳 又急去衣服于脐上艾炙 又打壁泥一堵置地上以尸仰卧其上更以壁□覆之止露口眼便水气潝入泥巾人遂苏纸炉灰并炒沙覆埋亦可沙冷自□ 又用醋半盏灌鼻中或倒悬以好酒灌鼻及下部又凡溺水之人初为救起仍有□气或胸前尚暖即速令生人脱贴身里衣为之更换抱担身上将尸征微倒侧之令腹内之水流出若水往外流□是生机一面用粗纸燎灼取烟熏其鼻窍稍熏片时取皂角研细末又吹鼻窍但得□微一嚏喷则生 又冬月溺水之人如巳救起虽人事不知但胸有□□皆可以前法救之倘或微笑急抱其口鼻当急挞之至于痛哭惟笑不止者不无一生缘其寒入心肾二□故也 又溺水救起之人尚知哭泣者即令人□之飞走一面将温酒饮一二杯觅干衣换之仍令飞走得三四里多走更妙△火烧死凡生前被火烧死之尸。 肉焦绽。 膏出色黄。 毛发焦□。 两毛脚皆拳缩。 若未烧及两肘骨。 及膝骨。 则手脚亦有不拳缩者。 人在火中被熏逼。 奔挣口开。 呼吸出入。 必有灰煤入口鼻。 如无者。 是以死尸入火中。 假称烧死也。 若以杀死之人。 假作烧死。 则尸先带血。 千尸下扫凈。 用米醋洒泼。 自有血迹显出因老病在床烧死者。 肉色焦黄。 手膝拳曲。 口张或齿咬唇。 有黄色脂膏突出。 皮肉无他伤。 止有烧痕。 须问原宿是否尸存之处。 如尸被火烧尽成灰烬无可检验者。 取仵作亲邻供状。 查明烧毁情由。 声说实无骸骨存在。 据证论拟可也。 △汤泼死被汤泼伤者。 皮肉皆烂。 皮拆则色白。 即着肉之皮。 经汤者亦白。 肉赤烂。 伤重毒攻心者。 亦能死人。 鬪殴推入者有损处疱不甚起。 与好肉受泼处不同。 附医救法/火烧同//? 附医救法/火烧同//被汤火伤者不可激以冷水激之则火毒逼入攻心难治即伤处渐合亦成□疾急觅水中大蚌置□盘中将蚌口向上勿动少顷俟口□开入□片麝香一二分口即合内肉化为浆而流千盘中再人□麝□许用鸡翎粘扫伤之四边层层扫入干即复扫便斍原人心脾每日制浆粘扫扫至白者转淡扫处亦不即干此火海渐退将所存蚌壳烧灰存□碾未亦□冰麝少许用绢筛于伤上以防毒水溢□或仍以蚌浆调灰敷上川旧绢护外加以揉□粗纸数层□□□去毒水斍苦燥痛时以蜂浆四面荫入自能完复如无蚌与冰麝之山野以冰于四围□擦亦山□而近溃处以机粉调栢子月? 术菜油涂之 又法用多年陈酱宽远涂擦亦能渐瘥△中毒死空腹服毒肚腹外肾□胀。 而唇口指甲不青饱后服毒。 唇口指甲青。 肚腹外肾不青。 中砒霜毒者。 吐逆。 肠腹绞痛。 不可忍。 发狂。 七窍迸血。 死一伏时。 遍身发小泡。 作青黑色。 眼睛粪门胀绽。 舌吐。 上生小剌泡。 口唇破裂。 肚腹膨胀。 指甲口唇俱青黑。 外肾胀大。 【砒石出信州玉山有砒井故亦名信又隐信字为人言此□官封禁取甚严然他处出铜锡之山往往有之生者名砒黄赤色毒缓以火□之令□上□器□结作白霜者名砒霜毒尤热烈若遇酒及□酒尤腐烂肠□顷刻杀人】中蛊毒者遍体皆黑色。 或肚胀吐血、或唇裂、齿根青黑色、或泻血、尸久溃烂、骨亦青黑、 【造蛊者、取百虫置血中、经年开视有一□尽食诸虫而独存者为蛊故字从虫从皿也能隐形似鬼神其毒不一皆是変乱元气多因饮食行之与人为患则主吉利所以小人造之以□富贵咬人至死复从尸窍中出信侯亦能取之】中金蚕虫者尸瘦劣、遍体黄白眼塌、齿露、上下唇缩肚腹塌。 亦有初时。 皮肉似汤火泡起。 渐渐成脓。 舌头唇鼻皆破烂者 【金蚕一名食锦虫、虫屈如指环食故绯帛锦、如蚕之食□滇蜀湖广闽粤、皆有奸人畜之取其粪置饮食中毒人人即死也蚕得所欲则日置他财使人暴富然遣之极难水火兵刃都不能害必倍其所致金银□物置蚕于中投之路傍人偶收之蚕随以往谓之嫁金蚕不然能人人腹残啮肠胃完然而出也皆有人守福清民患金蚕令取两刺猬入其家□之□于榻下墙隙中擒出又有人悞收金蚕遣之不去乃思好之无力事之不可遂吞之而卒无恙此则邪不胜正耶中此蛊者吮白□味甘嚼黑豆不腥是其可□也】中钩吻毒百窍流血状与砒霜略同。 【入口则钩人喉□故曰钩吻亦名野葛实非葛根之葛或云当是冶葛冶乃地名在南粤广□谓之胡蔓草又曰断肠草人人密腹即粘肠上半日则□断亦曰□肠草滇人谓之火把花因其花红而性热如火也岳州谓之黄藤其草近人则叶动蔓生叶圆而光春夏□苗毒甚秋冬草枯老稍缓五六月开花似榉柳花数十朵作穗岭南花黄滇南花红毒死之人□尸树上汁滴入地生菌名菌□烈于钩吻土人多服以许人急水服则□急缓水服则死缓也】中鼠莽草毒亦类中蛊者经周时方可验 【莽本作□亦名莽草人以毒鼠故名鼠莽食之令人迷罔、故又止名□艹也南中蜀川以乃土谷皆有之木若石南叶稀无花一说藤生□石间是名曰草】中酒毒则腹胀吐泻酒。 【酗饮犯禁亦能殒折凡酒贮锡器经久则能杀人盖□乃锡苗酒浸入锡。 则成砒毒也、酒家或有以砒烟熏瓶贮酒取共经久不壤而不计其有毒亦嗜利而不仁者哉】中食物金石药毒死者、其身尸有青肿处、似拳殴伤痕。 或成大片青黑、或皮肉裂舌与粪门皆露。 或指甲青黑。 rou缝微有血。 鼻中出血。 或腹胀泻血。 【饮饵服食或犯禁忌或本有大毒、每至殒命选择杂□之法附后以备急需】死后以毒药灌入假作服毒者。 皮肉与骨但作黄白色。 无他故。 中毒之尸无显露痕迹乃毒气瘀滞于内、或因水冻不发。 可将银钗股以皂角水洗过探入喉中。 以纸密封之。 良久。 必作青黄色。 如无色再探入密封用热糟醋在胸腹间自下畣洗。 使毒气上透自然色変。 仍以皂水洗钗。 色必不去。 若空腹服毒。 宜探肛门自上畣洗。 以使气下。 【用银□试、须令工匠、面将足色教银打就试用若取之里地主守等处则低假杂铜一浊秽气其色即変必至冤枉不可忽也】又以饭纳毒死身尸口中密封一二时。 取以试鸡犬毒果真。 鸡犬食之随毙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中砒毒、吐泻兼作以绿豆汁或冷水饮之、波棱莴苣皆能伏砒捣汁灌之亦可 又方杨梅树皮煎汤二三盌服之 又方以黑铅磨水灌之 又方以禾秆烧灰汲新木淋汁滤清冷服一碗毒当下出凡头面上存光他人手近之如火炽者此中□也用蒜汁半两和酒服之当吐出如蛇□即愈 又以胡□根梼烂绞汁半升和酒三椀服之能使蛊自下 又中蛊毒即取蛊相伏之蛊虫曝干烧灰服少许立愈如知是蛇蛊用蜈蚣蛊虫蜈蚣蛊用虾蟇蛊虫虾蟇蛊用蛇蛊虫之类 又方甘草节以真麻油浸年久愈妙每用嚼燕或水煎服能解一切蛊毒 □云岭南俚人解□毒畏人知其方乃诡言三百头牛□或言三百两银□久与亲狎始得其实所云二百头牛□者士常山也三百两银药者马儿□也俱用水煎服即愈治金蚕虫用石榴皮煎汁或樟木屑煎汁饮以取吐服食猬皮更良中佝内毒口不可开者取大□筒通节以头柱其□胁及挤灌冷水入筒中数易水须臾□□乃可下药□多饮以甘草汁、人屎汁或鹅鸭断头□□人口中。 或羊血灌之。 又一方、取鸡卵抱未成□者、研烂和麻油灌之吐出毒物乃生 又一方岭南有□菜蔓生开白花捣汁灌之中□草毒黑荳汁可解若以豆汁浇其根即烂性相制。 也或以豇豆煮汁饮之。 其効同□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误食令人在□如中风或吐血以甘草汁解之。 江左山南有草乌头其汁煎之名射□□大有热毒而射□更□即涂破伤处立能杀人。 凡中乌头毒□则解以饴糖黑豆冷水中射罔毒者急□以甘草汁或小豆叶浮? ?革荠苨汁。 冷水亦可。 河豚鱼吴越最多状如蝌蚪大者尺余□色青白。 有黄斑无鳞无腮无际腹下白而不光日能□□□物即嗔怒而腹胀故又名气包鱼江淮河海皆有春月甚珍贵之、尤重其腹腴乎为西施乳。 有大毒毒在肝血脂□并眼其肝入口烂舌入腹烂肠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此鱼实有二种其色淡黑有文点者名班鱼毒更甚或云三月后则为班鱼不可食矣煮忌煤尘落入典荆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乌头相反、中其毒则急以粪汁解之。 或饮麻油吐之或以橄榄甘蔗芦根各汁灌救 又方用槐花炒黄快干胭脂等分同为枌水调灌之与荻笋蒌蒿秃菜相宜、食之者一日不可服汤凡药恐与药根忤南海有□乌似鹰而大状如鸮紫黑色赤喙黑□。 颈长七八寸雄名□日雌名阴谐运日鸣则晴阴谐鸣则两食蛇及橡实知木石有蛇即禹步以禁之须臾木倒石崩而蛇出也。 蛇入口即烂其屎。 溺着石石皆黄烂饮水处百虫吸之皆死巢于大木之颠其下数十步草□不生人误食其肉立死昔人用其□为酒以赐有罪之应死者惟得犀角其毒即解服盐卤自尽者以活羊杀热血以口接受取吐立觧如无羊鹅鸭血亦可。 烧酒醉死以井底泥□其胸、□发人冷水、中否则□发于内焚灼脏□立死饮以盐调冷水。 绿豆粉可解。 又诸酒致毒解之惟菉豆粉故燕会献酬之后大□□以粉羹西北诸省。 有苦杏仁生熟服之。 都不为害畧用火炒仍令半生服数十粒即能死人有暴弃者每尝试以诈人。 人不易防。 最难禁化、惟急取吐吐出可解。 又方述乱将死者以杏树根煎汤饮之。 中牛马肉毒甘草煮浓汁、饮一二升或煎酒服取吐、或下如渴不可饮水饮之即死食马肝致毒用猪骨灰牡鼠屎豆豉狗屎灰人头垢并水服俱可凡饮馔中毒未审何物、卒急欲绝煎甘草荠苨汤入口便治荠苨又名甜桔梗河南人呼为杏叶□参能解百药毒枫上生耳食之令人笑不止饮冬瓜蔓汁解之或以苦菜白矾勺新木并咽又一切菌簟春冬无毒夏秋有毒有蛇虫从下通也夜中有光者、欲烂无虫者煮不熟者煮汁照人无影者上有毛下无纹者仰卷赤色者并有毒杀人。 饮以地浆及粪汁解中黄金毒者食□鸪肉中白银毒者用黄连甘草以解之。 又洗金以盐骆驼驴马脂余甘子。 皆能柔金羊脂获子皆能柔银吞金银入腹中当服食前品令柔则能便出 又方中金石毒者以黑铅一觔镕化投一升酒中如此多次俟酒止半升顿饮即解中轻粉毒用黑铅五斤打壶一把盛烧酒十五斤□土茯苓半斤。 乳香三钱封固重汤煮一日夜理土中出火毒每日早晚任性饮数杯溺时以瓦盆接之当与粉出服至筋骨不痛乃巳中巴豆毒利不止以大豆一升、煮汁饮之。 或饮以□汲冷水亦効 又本草云巴豆畏黄连大黄芦笋□笋藜芦各煎冷饮皆能止其泄利百药之毒甘草悉解之、其效如神岭南多蛊毒□草毒易中人凡饮食时先取炙熟甘草一寸□之。 □汁、若中毒即吐出水银入耳。 以金忱耳边自出。 告水银入内。 令人筋□以金物熨之水银乃出蚀金其病即瘥以金作自色为验 又本草云荷叶松叶松脂谷精草□草瓦松夏枮草雁来红马蹄香水慈姑诸种煎汤服之。 皆能制汞以热酒服冰片。 □余则真气散乱血脉沸腾七敷中流血而死饮以新汲冷水可愈□文信□□半章皆服以自裁而无害者、以未饮酒也、冰片切思入酒。 △冻饿死冻死之尸。 衣必单薄。 面痿黄。 项缩。 牙齿硬。 两手紧抱胸前。 遍身寒粟。 口有涎沫。 其涎不粘。 用熟酒醋洗之。 则腮发红如芙蓉。 饿死者脐腹空虚。 身黑瘦硬直眼闭口开。 齿紧。 肢伸。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冻死者。 虽肢直口禁。 而有微气者。 用大□□□令□。 袋成熨心上。 冷即换之、□□开以□□□清粥□□之不得以火炙又用□□□荐卷之。 以□□令人相□踢使往来滚转以四肢温为度 冻极之人令居□室闭气温衣被蒙盖缓饮□酒不可近火。 近火则笑而殒也若暴饮极热则□脱△惊死惊。 死之尸目瞪口开。 两手如舒展。 犹存恐怖之状。 △煤炭熏并魇死西北人多卧土炕。 每以煤炭煨烧炕漏火气而值臭秽者。 人受熏蒸。 不觉自毙。 其尸软而无伤。 与夜卧梦魇。 不能复觉者相似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房中致水一盆并使牕户有透气处则煤炭虽臭不能为害被熏者饮冷水可解或萝卜捣汁灌口鼻□向风吹俱能醒魇死者不得近前急唤徐徐唤之不省则痛咬其足不根及足胟指畔唾其面可苏原有灯即存原无灯不可灯照 又用笔管吹两耳及取本人头发二七茎□作绳刺鼻中。 又研非汁灌鼻或盐汤灌口。 又皂角末吹两鼻内。 得嚏即苏虽三四日尚可救 又以艾圆炙两足大趾节中丛毛之际不拘三五七壮得略知疼痛渐苏。 △跌死从高跌死之尸。 在山崖树杪者。 须看柯枝扳挂在墙屋者须看高低、并失足踪迹辨别推堕自堕致命处定有磕损伤痕、若因内损致命。 则七窍内定有鲜血流出。 【□者。 其力在下。 所多在腿足及臂。 所伤宜止半边。 若□堕者其力自上所伤多在头而及两手腕。 盖推之力大而人之一身重莫如首推而下之势必自顾则手腕先至地而伤或出于不知则头面先倒重而下。 虽未尽□大略如此总以详。 察情由为要】△碾压死车碾并畜触踏死者肉色微黄。 两手舒展。 头髻松乱。 口鼻眼耳内。 或有血出。 车轮痕长。 驴足痕小。 马足痕大。 牛角触者痕透碎。 凡着处、皮不破损、亦赤肿着在致命之处则死。 压死之尸舌出眼突睛耳口鼻有血两手微握遍身瘀伤处皆有血荫赤肿皮破处四畔亦肿或筋骨折损。 若死后压者。 即筋骨折亦无前状也虽非跌压。 不意中被硬物瘾□肋后者亦能死人盖此最卢怯要害处也。 伤处应紫赤而肿方圆三四寸皮即不破。 用手揣捏。 肋骨必有损折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凡跌压重伤之人虽口耳出血一时昏晕呼唤不知但详视而色生气尚存。 身体尚软则皆可拯救直令一人坐地轻轻扶抱坐之怀中拳其两足束其两手。 以膝镇其谷道不可令之泄气急觅童便乘热灌之。 如得马溺更佳如无童便即取平人小便撒去首? □中一? 强灌一二茶杯一而用当归生地白芍川芎桃仁红花各一两。 山查二两。 大黄。 一两童便一碗用急流水煎倾入大碗先熏伤者鼻孔。 令药气透入腹中不致乍服恶逆随以小钟陆续灌尽药即行动人必欲解仍须紧抵谷道必使腹中有声上下往来数遍方可□之以解所下淤紫方可就□再服前药必至下尽淤紫変解真粪巳服调养自□不可轻服□剤滞淤为害则必不可救治又方灌以酒化真由羊血立效△闷死凡被人以衣服或温纸搭口鼻死则舌有嚼破顶肉硬。 腹干胀。 若以外物压塞口鼻出气不得。 后命绝者。 眼开睛突。 口鼻内流清水血水满而血癊赤黑色粪门突方便溺污衣 【搭则使气闭而绝。 压则并□□不能流转故伤有不同宜分别详审】有令人饮醉。 厚其毡褥。 挟令横卧。 俟其睡熟。 将毡卷束倒立片时即毙者。 并无前条情状。 但按其腹。 皆平弱必胀在两肋及心胸之前按之坚实击之无声者即是若肉消之尸则伤在顶骨。 及两足心骨可验也。 有以高桶二只迭而合之。 约如人身之高以下桶贮满水。 入石灰数升。 搅令水浑将人倒入水中再以所合之桶钳盖。 片时即毙名曰游湖其人既毙用水洗净毫无伤迹、即有血倒出见灰即回、血应凝滞于面、得灰亦解面更微黄而白似病死者。 但灰因水浮。 必入口鼻口鼻虽可洗涤而灰滓之着于脑者。 不可去也当同前验生前落水法检其脑内若年老之人以手摀。 之气亦能绝死无伤痕者当听之以意矣。 △杖毙受杖。 身死须勘验杖疮深浅□狭。 日浅则疮围有毒气至青黑色皮肉坚硬。 久、则有脓水淹浸。 皮肉溃烂立毙者。 宜看阴囊。 妇女产门。 并两胁肋腰小腹等处。 有无损伤。 恐皂隶得贿。 决打非法。 因而致命。 △雷震死雷乃阳火。 着人则身尸焦黑。 须发焦卷身□拳散。 口开眉皱。 头髻披乱。 经火之处。 皮肉坚硬而卷黑。 伤痕多在脑后。 脑缝多开。 有手掌大片紫赤浮皮。 胸项背膊。 或有似篆字文者。 △虎咬死被虎伤死者。 肉色黄。 口眼多开。 两手握拳。 发散乱。 粪出。 伤处有舌舐齿咬痕。 或云月初咬头项。 月中咬肩背。 月终咬臀腿。 猫之咬鼠同然也。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虎伤者。 服水化沙糖并以糖涂伤处或真麻油亦□又以生姜汁洗以自矾末敷之。 仍饮汁以解其毒△蛇犬伤死■〈虫兀〉蝮伤死者。 伤处微有齿损黑痕。 四边青肿。 有黄水流出若毒气灌溢四肢。 则身体肿。 面黑。 人为猘犬所伤死者。 伤处必有痕迹。 腹胀硬。 小便挺出。 其毒发之时。 如感冒风寒之状。 畏风特甚。 作大声每欲啮人及衣物。 小腹坠胀小便难。 大毒最厉。 人受其咬则毒气入腹。 顿孕□犬。 攻胀而毙。 初咬犹可救药。 毒既发。 则犬形巳成不治。 【伤处虽未破。 但现。 青紫。 即巳中毒宜急治之】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虫兀〉蝮螫人。 毒内□即死立将伤后川绳绢紫定。 无使毒入心腹令人口断米醋。 或烧酒吮伤以吸技其毒吮者必随吮随吐随换酒醋再吮以红□□消为度吮人不可悞咽酒醋咽则毒中吮人。 又急饮麻油一二盏护心解毒以□未敷之、 大约蛇毒之厉者刻能毙人。 惟有急以利刃脔去所啮之死肉、可以渐解猘犬伤人。 乘毒未发用□毛七个去□足超净用鸡蛋二枚同蒸去虫淡食蛋于小便内取下血别□胀不解则血□未尽仍再食□尽乃止 又法受咬后立至溪河将伤处挤洗血尽多饮生姜汁则毒可解仍封紫疮口勿使受风 又法用□毛同米炒俟米老黄去虫将米研末蒸蛋食如前法血块下尽为度△脱阳男子色欲太多精忽尽泄。 脱死于妇人身上者其阳不衰。 △醉饱死检尸并无伤痕。 以手拍肚惟膨胀而响。 宜问尸亲。 死人生前能饮酒多少死之日。 饮酒多少便可推勘致死□由。 人醉饱后跳高。 抬重。 用力太过。 至于内损亦可致死。 其□难明。 但口鼻大便。 必有饮食并血出。 △病死检尸无伤。 但瘦弱痿黄。 口眼俱合。 两手舒展。 身上或有针炙新疤。 即须研问尸亲。 生前此人。 定患病症。 果否曾唤医人调治。 如有医人。 立唤质问。 实系现患某症。 曾用何药。 取问明确。 定为患病身死凡检尸既无痕伤。 而身死暴实属不明者宜看口内有无涎唾。 喉间肿否。 若喉肿多涎。 此急患□喉疯而殒也。 卒死者。 肌肉不陷。 中疯者。 口鼻内或有涎沬。 或口眼歪斜。 中邪者。 两手多握。 手足爪甲多青。 中□者。 遍身多青紫。 口眼开。 唇或微绽。 手不握拳。 中暑多在五六七月。 眼合、面皮白色。 总以身无别様伤痕为定凖。 针炙死者。 须另勾医人。 验针炙处。 是否穴道。 有无错误致死因由。 其有虽在与人鬪殴之后保辜未满。 而原伤巳是平复。 别无行风入疮痕迹。 另患他病者。 将医人取问确由。 亦拟辜内他疾身死。 无抵偿之理。 不可狐疑不决也。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凡人卒死皆一时气血凝滞脉络闭塞故也。 宜用皂角为求吹入鼻孔。 得嚏则气通血活。 可徐按各症。 救以汤药 又法重提其发指其人中。 生姜擦齿令稍开以姜汤灌之。 畧受即可救中暑暴死。 以胡麻一升。 炒黑。 □冷。 为末。 新汲水调灌。 针折肉中用陈腌肉去皮取红活美好者同肥剥切剉浓以象牙及人所退? 甲□为细末拌匀再剉务相和合□敷针穴周围折针自出牧箭镞亦可用△检骨尸或久远消化。 法应检骨。 骨有数目前后次序。 不可不知。 更有男女不同之处。 亦宜详辨。 庶无外混。 人周身有三百六十五骨节按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男子骨白。 妇女骨黑。 髑髅骨。 男子自项及耳并脑后。 共八片。 蔡州人有九片者。 脑后横一缝。 当正下。 至发别有一直缝。 妇女止六片。 有脑后横缝。 无正下直缝。 牙有廿四。 或三十二。 或三十六。 不尽同。 胸前骨三条。 心骨一片。 状如钱。 项与脊骨共十二节。 白项至腰。 共二十四髓骨。 上有大髓骨。 肩后左右有饭匙骨各一片。 左右肋骨。 男子各十二条。 八条长。 四条短。 妇女十四条。 男子两腰各有一大骨如掌。 有八孔。 作四行。 八字様。 妇女则无手脚骨各二? 。左右手腕。 及左右臁肕骨。 两膝头各有□骨隐在其间。 大如指。 手脚大指各二节。 余十六。 各三节。 尸横骨如猪腰子。 仰在骨节下。 男子缀脊处凹。 两边皆有尖瓣。 如棱角。 周布九窍。 妇女缀脊处平直。 周有六窍。 大小便处各有窍。 两手指甲相连者小节。 小节后中节。 中节后本节。 本节后肢骨。 肢骨前生掌骨。 掌骨上生掌肉。 掌肉后可屈曲者腕。 腕左起高骨者手外踝。 右起高骨者右手踝。 二踝相连生者臂骨。 辅臂骨者髀骨。 三骨相继者肘骨。 前可屈曲者曲肘。 曲肘上生者□骨□骨上生者肩髃。 肩髃前者横髃骨。 横髃骨前者髀骨。 髀骨中陷者血盆。 血盆之上者颈。 颈之前者颡喉。 颡喉之上者结喉。 结喉之上者胲。 胲两旁者曲颔。 曲颔两旁者颐。 颐两旁者颊车。 颊车上者耳。 耳上者曲鬓。 曲鬓上行者顶。 眉际之末者太阳穴。 太阳穴前者目。 目两旁者两小眦。 鼻山根上印堂。 印堂上者脑角。 脑角下者永枕骨。 脊骨下横生者髋骨。 髋骨两旁者钗骨。 钗骨下中者腰门骨。 钗骨下连生者腿骨。 腿骨下可屈仙者曲■〈月秋〉。 曲■〈月秋〉上生者膝盖骨。 膝盖骨下生者胫骨。 胫骨旁生者□骨。 □骨下左起高大者两足外踝。 右起高大者两足内踝。 胫骨前垂者两足肢骨肢骨前者足本节。 本节前者小节小节相连者足指甲。 指甲后生者足前趺。 趺后凹陷者足心。 下生者足掌骨。 掌骨后生者踵骨。 踵骨后生者脚跟也。 检枯骨须择晴明天气。 先以水洗净。 用麻依欠穿成形骸。 以簟于铺定。 开一地窖。 深二尺许。 长短与□等。 以柴炭烧窖红。 去火。 用好酒二升。 米醋五升泼之。 乘热扛簟骨入窖覆以草荐。 蒸一二时。 俟地冷。 取出平明处。 将红油伞遮日照勘骨有被打处。 即露红色微荫。 骨断处。 两头各晕血色。 以之照日细看。 红活者。 生前伤若无血晕。 虽有损折。 乃死后痕也。 折骨必看芒刺。 殴折者。 刺在里。 斫折者。 伤处有干血。 殴、伤者。 有青紫黑等晕。 照前分重轻。 长者是棍。 圆者是拳脚。 大者是头撞。 如阴雨不能待晴。 始用煮法以瓮一口为锅。 入以醋盐白梅。 同骨煮千百沸。 取出用水洗凈。 向明处照看。 共痕即现。 煮骨不可见锡。 见锡则黯。 仵作作弊有将药物置锅内。 其骨有伤处反白者。 甘草汁解之。 枯骨经多次煮洗。 其色白与无损者同。 当以油灌之。 凡骨大者有缝。 小者有窍。 待油溢出。 拭干。 损处则油沁不干。 又法用浓墨搽骨上。 待干。 揩去墨。 凡损折处。 则墨浸入。 必有黑纹。 △附滴血父母骸骨在他处。 子女欲相认。 令以身上刺出血。 滴骨上。 亲生者则血入骨。 非则否。 亲子兄弟。 俱系生人。 离间阻隔。 欲相识认。 难辨真为。 令各刺出血。 滴一器之内。 真则共凝为一。 否则不凝也。 但生血见盐醋。 则无不凝者。 故有以盐醋先擦器皿。 作奸朦胧。 混乱亲疏之弊。 凡听验之时。 欲用滴血法。 则将所用之器。 当面洗净。 或于店铺。 特取新器。 则其奸自破矣。 ○理盗案地方被盗。 必以失主呈状为凭。 状至、先令捕官捕役往勘。 勘盗既真。 即宜申报。 不可游移。 反惟讳盗之谴。 但中文只宜据呈活报。 不可太凿。 不可多用明火执仗。 聚众多人字样。 使难获难结。 审盗案、钉一书□。 先将原呈录上。 再将原呈有名人证。 取具口供、略节开写。 然后将首获盗犯。 供出盗名。 一一写上。 每名约存白纸二三张。 续有拿获。 随到随审。 随审随写。 先写某日拿获。 次写口供略节。 次写入巳赃物。 下注或现起在库。 或供寄某处。 或巳花销。 次写所执器械。 次写有无行奸伤人。 次写扳出人氏。 差某役缉拿。 逐名细开。 册后仍余白纸数十张。 将某月日、申报某某衙门。 某衙门如何批驳。 某日研审。 某日审定。 某日申解。 此案某日具题。 某日部议。 议得如何。 逐次开写。 直写到结案而止。 盖盗卷、最多吊查凌杂。 有此书册存在内衙。 开卷便明。 【册式附后】审盗情、勿许捕役用刑。 捕役刑酷。 愚懦畏惧。 多有顺口承认。 以免一时苦楚。 希图当官暴白。 不知捕役用刑之时。 取□口供。 呈缴问官。 问官则以先入之言存于胸中。 研审之时。 一有不合。 即便加刑。 重刑之下。 何词不得。 上司以为初招。 部寺以为成案。 罗织非命者不少。 即供赃不合。 致成疑狱。 庾死囹圄。 深为可悯。 切宜慎察。 审盗贼。 止问现今行刼之事。 不必问曾经行刼几处。 不独现在之事。 反致隐讳。 抑□枝蔓太多。 牵连无巳。 难以归结。 当先诘其窝主何人。 引线何人。 何时立谋。 引线与失主。 是何往来。 何人为首。 共勾引几人。 各执何械。 从何处进去。 如何拷刦。 刦何赃物。 曾否行奸杀人。 退归何处。 如何分赃。 器械今藏何所。 得分赃物。 今在何所。 或巳变卖。 买主可是知情。 逐一细问。 众口相同。 分注各人名下。 以便起赃。 盗扳窝主、不宜轻拿。 一经捉拿。 家资半费。 审系无辜释放。 则无妄受祸。 情实可矜。 盖捕役扬言起赃。 便乃肆恶乘机抢散为多。 故积捕、多令盗口仇扳、以为居奇之路。 不可不知。 捉获真窝。 不许捕役先扫其家。 宜着地方两邻。 恊同捕人。 将家业封记。 必俟审实。 方对口供。 指地起取。 【起赃单式附后】 本盗既获。 盗妻不必禁狱。 止宜取保。 盖强盗、罪止及身。 盗妻入狱。 狱卒易加污辱彼亦人子也宜怜之。 盗案牵连。 不可拘解妇女。 即有仇板。 亦宜开释。 非真正得财行刼。 不可遽定大辟。 盖人命至重。 当实心求出。 不可轻忽入罪。 更有事属窝引。 与坐地真窝不同。 乃恐末减拟流。 致多起解烦费。 故入窝分真斩。 大是残忍。 凡起获赃物。 与盗逐件问明。 确是原刼失主之赃。 然后唤主识认。 如失主不认。 再审盗口。 确是何人之物。 审明贮库。 务必起出真赃。 方可定拟。 盖捕役起赃。 多有以旧换新。 以贱换贵。 若失主不认。 盗又实无别件。 此是捕人作奸可知。 必严加追究。 究出重处。 则盗真赃实。 始有一定之案。 盗犯惧获自尽。 必令亲属识认。 如无亲属。 须令伙盗近邻识认。 取供详报。 不可只凭地方捕人呈词转申。 至烦驳议。 强盗若来自首。 须问明行刼次数。 曾否于何年月日杀人。 行奸。 烧人房屋。 然后详解。 盖自首虽准免死。 而律例处分。 各有不同。 故宜详审明白。 使发落能别。 上司方不目为胡涂。 窃盗与捕人再无不相通识者。 捕以盗为生息。 盗以捕为泰山。 此地有贼。 既具缉捕。 果有失单。 即拘应捕。 限以日期。 按限比较。 若果上官认真。 盗贼断无不获之理。 捕人获贼。 一限即获者。 新贼也。 新贼当儆劝令改。 数限始获者。 积贼也。 积贼当芟除绝引。 盖新贼与捕相通。 必为积贼积贼捕与相奸。 旋为大盗。 故宜亟除积贼劝化新贼也抢夺强类也。 当问人之多寡。 伤人与不伤人。 掏摸窃类也。 当问赃之多少。 初犯与再犯。 其所攸分。 详求律例。 盗案书册式盗犯始末起赃单式△盗案书册式 【面书某案失盗始末□】见图△盗犯始末 【每名一帙同钉。】见图△起赃单式 【一犯一张】见图○理逃人凡查审逃人最为紧要事件。 非与平常词讼一般。 所辖地方有逃人拿到。 □便上堂。 拿解之人。 或是捕快。 或是里地。 先要讯问逃人是何方人氏。 今从何处获着。 何以便知他是逃人取明的实口供。 发在一边。 若有窝家再问窝家。 来拿之人。 与你有仇隙否。 逃人是你何项亲友。 来你家中住几日了。 只住十日之内方好。 盖窝逃十日之内例犹免罪也。 再问两邻甲长你们既知他家住宿逃人。 因何不报。 一一将口供取明。 然后将逃人唤上细问你系何处人。 何年归旗。 或是卖身。 或是入官分给旗下。 是何旗色。 本旗佐领 【牛彔即称佐领】 何人。 本主是何姓名官职。 若系卖身。 曾否契上用印得价若干。 于何时逃出。 同逃共有几人。 人皆现在何处。 逃时曾否携带财物。 历来寓居何处。 逃出在外。 曾否娶妻。 生养子女。 审问明确例或径解督捕。 例或申解本府复审。 转解司院领文逓解不可致有脱逃违限之患逃人不宜实有窝主供有窝主非的确不可轻拿盖有窝主即有排邻地方波连无巳若于道路拿获。 供称沿途乞食。 古庙斩栖。 并无常住之处。 便免牵累多人不必过为搜求实迹。 盖本处不供窝主。 即到部到旗。 改供有窝以佼口难、凭。 获审并无供窝。 今所指窝主。 本地无此姓名之人。 具文申覆可耳。 若逃人供有偷盗财物现在。 起取并解若逃人供有妻子立速拿审。 查例分别报解。 供有同逃非在本治。 关拿审讯。 逃人不可轻忽加刑则例开载甚明若加刑法。 则起解难于行走且结其怨多到部反供驳议受累解逃人须差原捕之外。 再加的当之役严加锁杻。 有逓解逃人文书到。 只拆外封。 封内又有另封文书。 系申送旗主部堂者。 不可扯损封套。 逓解逃人到。 立添的当人役。 解交前途。 取收、管。 不可刻缓。 若日巳薄暮。 前途难到。 则寄监过夜。 明晨起发。 看守谨慎凡做解逃看语不宜论杀确是逃人。 但即据口供叙完。 略□一二语申详。 倘有紫诈仇害。 上司审虚原未论煞庶不遗讥? ?参妄至于口供必要简凈无枝词凡旗下买人。 文书送地方官用印必要拘齐卖主并中保讯问果系情愿。 方与用印立簿挂号。 断不可狥情畏势。 轻忽印发倘有威逼准折告发未便若非本治人民勿印督部则例专为逃人。 内中不时更改。 宜取新者时加详看。 捕逃宜严着地方乡保查察。 若马头杂处之所。 更宜另着数役。 专司访缉。 严责失察。 重赏能获。 则可无虞而且克纪功但不许指逃生事 【□责成地方赏罚格】获逃劝惩示章获鹿稿△获逃劝惩示章获鹿稿为严缉逃人。 以安地方事。 照得窝留逃人。 功令严切。 久将定例刊示。 给牌在案。 但恐尔民日久生玩。 慢不经心。 现今新奉宪颁缉逃循环印簿计月换查无非欲安靖地方以保尔民身家性命。 今本县再立一劝惩之法。 通晓合邑居民人役。 以公赏罚。 以副上宪爱民至意。 自示之后。 凡拿获逃人。 除遵钦颁则例定罪之外。 若有原无窝家。 并留住不出十日者。 亦照后开条约奖赏惩儆。 法在必行。 决不狥爽。 特示。 计 开一乡保地方。 十长而邻。 拿获逃人一名者。 赏给花二枝。 红一疋。 劳以酒菓。 鼓乐导送。 以示优奖。 其解逃路费。 本县□给不许长解人役需索骚扰。 若一年之内获五名者。 乡保给匾一面。 地邻免轮地方一次。 令窝留之家代当。 一该路巡役。 获逃一名者。 除给赏花红外。 入簿记功。 准免责一次。 一年之内。 获五名者。 岁终计算。 赏钱三千文。 以奖勤慎。 获至十名者。 拔充次年役头。 一乡地巡役。 一同拏获者。 乡地仍准奖赏。 巡役不。 准计功。 一乡地拿获巡役失察者廵役责二十板有功准免责。 一巡役拿解。 乡地失察者。 系过路逃人。 乡地责二十板。 系在村居住逃人。 乡地责三十板。 十长两邻责四十板。 仍着料理起解○理赃私犯赃律例多条。 而正赃唯六。 刑书中所谓六赃是也。 其余以准诸欵附入者也风宪边海分出者也衙役犯赃。 以至过付引送。 凡因赃入罪者。 皆必定所犯本赃是何色□。 然后依律拟断按数给没其中又要分别人之有禄无禄与赃之当并当计。 方能定议。 【附释六□并引律秤断。 □】释六赃引律科断诀△释六赃 【详节临民□镜】一曰监守盗监者监临。 谓经管之人也。 守者主守。 谓经收之人也。 凡经管经收。 及临时差遣。 管领提调人员。 并佐贰首领官。 同署文案者。 私用所收所管之物。 皆是监守盗。 如库子、收头、粮长。 经收钱粮。 侵欺借贷。 俱为主守、盗。 若监放应给等物尚未给与。 有侵克者。 引律中官物当给与人句。 巳给散军人。 而科取入巳。 则引军人钱粮赏赐句。 各项违禁货物与应入官之赃物。 侵匿者。 引私物当供官用。 守掌侵欺句。 【各句俱系律文】凡称以监守盗论者。 无入巳之赃。 虽百两。 止科其罪。 不得引例充军。 一曰常人盗原系官物。 非监临主守之人。 取受侵欺借贷。 及擅取官造什物。 珠地内珠。 官山内树木皆是。 不必专于偷盗也。 若盗库内给主之赃物。 虽非官用亦系盗官物。 犯盗官物。 盗时。 不知是官物止依窃盗巳行得则律支取军人钱粮。 军人现在者。 为□支。 军人逃故者。 即为盗官物。 易买军人支粮票帖。 下仓支领。 系出财货买。 止问不应。 监守常人盗出官物被职役应捕人私搜得。 受贿不告。 问受财枉法。 无职役。 非捕人。 止问知盗后分赃。 监守人通同常人盗取。 各照本条论。 同监守之人。 搜出监守所盗之物而分之。 以监守之人。 诈取所守之物论。 一曰枉法赃受人财物。 而为之曲法是也。 各主通算全科分有禄无禄人。 【凡支月俸一石以上为有□】一曰不枉法赃受人财物。 不曾违法是也。 亦有有禄无禄之分各主通算。 折半。 科罪。 【如一人得十人财并算折半】 系一主者不折 【如上人得一人之财。 各计入巳之赃论不可分首从又或未分受则并拟之】 若因公科敛入巳。 律虽称以枉法者。 与接受之赃不同。 即至满数。 亦宜引行止例盖实无枉之事也。 一曰窃盗赃潜形隐而盗人财物。 无分白日与黑夜皆是或剜人衣囊而取人财物。 则为掏摸。 罪等窃盗。 各分窝主造意行而不分赃。 分赃而不行律例引拟。 若强盗得财。 乃属刼杀。 不待以赃为断也。 窃盗掏摸等犯。 俱刺字。 若先犯窃盗。 右臂。 巳刺又犯掏摸。 右臂再剌。 不得剌左。 必重犯窃。 方换刺左也。 诸赃应剌字者皆如此。 一□坐赃除正条之外。 如新任新役。 受所部所属拜见银两。 及诸色人员。 无故受人馈送。 如受伤医药之外。 偷损财物。 赔偿之外。 多有所取。 或因公科敛。 赃非人巳。 或造作虚费。 皆是也。 其送受土宜者勿论。 共主通算。 折半科罪。 若取而受者。 不分财物土宜。 俱为求索矣。 审犯赃人犯。 有证者。 赃必尽数审出。 然又不必多方罗织。 以图赃数繁多。 逄迎上意。 盖追赃多着。 原问地方官若本。 赃石实无可追没乃。 自贻难结之案。 矣本管衙役有犯赃者。 本官即有失察之处分。 断乎不可不防果有访闻则必立一卷案轻则革役重则拟罪方能□身立于无过之地。 引送之人。 见付过付。 情罪悬远。 见付者。 彼诈此请巳定。 但付财之时。 在彼看见局中局外罪可出入若过付。 □此于此中说合。 线索实在其手罪有重于受赃之人者不可不别也若非说合。 即曾经手。 亦当入以见付字様。 以开一面之生。 过付人。 虽有应得之罪。 然亦要问其有无入巳之赃。 以使开豁有路。 凡赃私审定。 申详批追者。 须令该承另置一簿。 立限比较或有陆续完纳。 一一填上。 若奉催提。 宜将巴追数目报明。 或先解交。 以免怠弛之嫌。 人犯赃难尽完将远年债负。 指称问抵者不可准行。 若准一次。 则奸徒幸有诿卸。 蔓害无辜。 必致受害不甘。 奔告上司。 大损官箴。 更有以为居奇之薮者。 故将□赃延缓。 飞诈取利是纵虎食人为害不浅△引律科断诀六赃监守共常人盗取官家米物银枉法窃盗不枉法坐赃科罪重分轻。 监守两下杖八十。 二两五钱各逓增。 二十两流二千里。 四十杂斩实非真。 常人两下杖七十五两一等逓相加。 五十五两三千里。 八十杂绞罪无差。 枉法起算照常人。 但于有禄绞为真。 若为无禄通从减。 百二纔科真绞刑。 窃盗得财杖六十。 每逄十两逓加增。 赃盈百两三千里。 以上三犯俱绞真不枉法赃如窃盗。 为因有禄成同调。 若为无禄不其然。 罪止于流无死道。 坐赃两下笞二十。 每逄十两逓加之。 一百两外以百论。 罪止于徒当得知。 ○理欵犯□有原告。 恶自官闻。 坐名擒拿。 然后名告访犯也。 民人首发。 列欵呈告。 对证众多者。 公举恶犯也虽有二种要皆积奸大憝。 作恶多端。 非止一时一事。 故审理之时。 必按欵造一。 略节。 开列对证。 以便逐欵研质。 附写口供使有条理定案时方无纷杂遗漏之患犯欵须分赦前赦后。 □常赦不原。 并有赃私。 应追给没。 以及律例中须改正之事。 虽系赦前所犯。 不可不细细审出。 罪恶繁多。 除轻坐重。 若以赃入罪。 例应计赃者。 亦以多者。 一主为重余勿重科。 访拿人犯。 州县多奉上行。 盖以无人呈状。 自行访拿。 恐生物议。 然为民父母。 自当除奸□恶。 果有匪类。 何妨拿审。 实疑申详但要知真而无欲耳无论自访人举。 先必确审。 务使证实对真。 取供出看。 然后申详。 候批定夺。 欵中有审系不实。 或事可原赦。 其干连人犯竟宜免解但序明简口供不必支离累人上司讨访本衙之蠹。 不可开送。 自贻纵容之丑。 总以时加防禁。 果有奸恶。 或惩或革。 立案在先若至坐名访拿大为不便上司着拿访犯即着审理者拿到之时例有迎风之责果系大憝责之可也。 若止拿解者。 竟行起解。 不必苛求刑责。 但须锁押坚固。 访犯家属呈状有名者。 虽未审实。 不便即监。 亦须取保不可使有疏虞难以结案欵犯畵供单要长须令逐欵畵供。 不可待审完回畵。 一欵审。 即将此欵之人发落。 或逐出。 或取保。 或收禁。 然后再审一欵则头绪□□初审起时。 有真实恶迹。 宜即按罪责惩。 以杀其威嗣后欵中有应责之处宜且缓责。 待各欵审完。 再行加责。 以快众心。 盖不先责。 则元恶大憝。 必肆狡口且耳目众多之地疑有纵容易生物议若逐欵刑责则又不胜责矣审完加责。 乃有定局。 务必情罪相当。 而先时一责。 又恐未足以蔽辜也。 匿名砌欵律例有禁宜存案备查。 虽不可即行。 然亦须将原被细访。 果有踪迹密拿审究。 酌定详释行止。 ○理杂犯审侵占田产不可轻发踏□牌。 骚扰地方。 宜先令里地丈明畵图出结回复 【丈量□须开□弓口□至式见钱谷编审帙】 如不允伏再行委勘。 或亲自一至。 务要减从省事。 即委勘牌上。 亦要饬知少带胥役。 毋令骚扰索钱等语。 行牌按临者。 决乎不可改期。 使人虚费秪候。 以生民怨。 既勘之后。 必须立界。 即在彼处取佚若待回衙再审则狡猾可以行求请托多致扼腕难以直行其志矣审婚姻必据媒妁。 人所知也。 然有兴是非之媒妁不可全凭宜于断合。 人所知也然有成夫雠之合不可太执盖夫妇为人伦之始自当秉理而夫妇有毕世之依又要得情行聘为定似乎论财。 然必有期约之实。 若宴会闲叙之言。 不得即为定情。 与闻斯言有人。 不得即为媒妁也。 先富贵后贫贱。 先端妍后疾恶。 聘礼未行。 或思负约。 宜拘男女。 □讯情愿离合真心相机剖断。 亦不必迂执强制。 使终身抱怨致生他事也审债负必亲借亲讨。 再则祖孙父子。 兄弟翁壻。 可以代索。 果系老疾妇幼。 许填抱告若王冠赵戴李代桃僵多系有势力者代作威福不可准也断偿之日。 收息巳多者。 止追偿本。 若果收利久远。 即本中亦宜减损。 罪止杖责。 不可折罚盖无力偿负致受讦告若复追利追赎大不协情审家产若是父母亡过者。 先令三党之人。 将所遗家财。 攒造一册以候审。 若有遗造。 罪坐三党之长。 审明照册拨给。 若是夺承继先取本人家谱。 如无家谱。 令族长与三党。 而将支派人丁写出。 然后照派宂继。 若定继之时。 有称爱继。 而非平日抚养在家者。 必系奸徒播弄。 不可依准。 即父母欲继此子。 亦是为彼所愚。 承嗣之后。 好状必露。 官批一照。 俟服事日久。 果能孝顺。 许与应继共主宗祧。 若不承欢。 仍止立应继承嗣。 此人归宗。 照令父兄族长收执大约家产一争多不能保切宜好语开导令三党公议分析为上审奸情非亲夫现获者。 且勿拘妇女。 当先问首人。 如何知觉、于何处擒获。 见证果真。 然后拘审。 按法究治。 其系指奸借奸为词。 妇女免拘。 责治首人凡强奸多属未成苟非细縳捉挟。 伤体裂肤。 不必按律拟流。 止问不应从重此不独免于申详驳议亦以全妇女声名也审赌博宜痛惩窝赌之人。 亦要问首赌之人。 曾否在场捉头放筹。 果有隐情。 亦宜惩刁。 若将隐情先巳首出。 应免其责。 但捉赌止究当场之人不得勒招党羽牵扰无辜当时宜出示严禁。 如有窝赌之家。 里甲不首。 一体连坐则查察周密自然敛迹审私盐有旧例。 凡捉得私盐犯人。 于盐法处。 止详不解。 候批发审拟。 获盐不获人者不追。 贼盐器畜。 申报変价起解。 获人不获盐不究。 必人盐并获。 方始按律。 若举首私盐。 即押首人同往起取。 如无存盐。 反坐。 不得妄刑被首。 勒令供招、审一应邪教之人。 不可轻拿同类致生不测。 只将□获者究治。 余党若多。 只严查保甲使之出境盖处处严查则此辈自然解散归正也其有涉于奸污者。 每多株连□□。 有沾闺壸立宜重杖毙之以全风化审忤逆子孙宜痛加惩创若果三犯不悛。 败□伤化。 毙之可也。 然唯有庶母而无亲母。 并事继母。 与少年无父之母者。 必拘三党公论。 然后刑治。 此中大有隐情。 无使申生有憾。 凯风怨深若遇此等不可暴其亲恶宜激劝以善全之审鬪殴大有不同。 如酒后生隙。 争执致讼乃小民一时愤怒重者责治。 轻者发处可也。 每有一种无赖。 三五成羣。 好拳学武。 遇事蜂攒。 索诈酒食。 戏狎妇幼。 不遂其意。 捉人凶殴。 京师称为闯将。 江南汪北。 或称闲汉。 或称打行打手者。 皆属光棍。 不加重处不但懦弱受其欺凌亦致事有不测宜严拿党类。 痛行枷责。 依律决配若父兄不行送究亦宜罪以失教使人家自儆戒也○音释眦 【音恣】 顖 【音信】 颏 【音孩】 ■〈月曲〉 【音曲】 疱 【音泡】 罨 【音掩】 脗 【音吻】 ■〈月具〉 【音股】 肕 【音忍】 茜 【音倩】 挼 【音那】 漤 【音览】 ? ?贵 【音谓】 ■〈米皮〉 【音跛】 搵 【音温去声】 吻 【音刎】 榉 【音举】 ? ?? 从? 【音冈】 合? 酉 【音阿】 秆 【音感】 莨 【音浪】 菪 【音荡】 苨 【音你】 瘾 【音隐】 ? 土? 口厂毛? 【音殿】 脔 【音鸾】 螫 【音□】 猘 【音季】 ■〈奄页〉 【音掩】 臑 【音? ?喿】 髃 【音鱼】 ■〈骨行〉 【音行】 憝 【音队】 踝 【音瓦】未信编第四卷终 发布时间:2025-12-16 17:04:5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4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