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契丹國志卷之九 内容: 道宗天福皇帝   道宗諱洪基,興宗之子也。 興宗於重熙二十三年八月崩,洪基即位,改重熙二十三年為清寧元年。 乙未清寧元年。 重熙二十三年改元清寧。 丙申清寧二年。 宋仁宗嘉祐改元。 秋七月,彗出紫微垣,歷七星,其色白,長丈餘。 八月朔,日食。 丁酉清寧三年。 宋嘉祐二年。 是歲,祖母法天皇太后蕭氏卒,帝遣懷德節度使蕭福延詣宋告哀。 宋仁宗發哀於內東門幄殿,百官進名奉慰,輟視朝七日。 戊戌清寧四年。 宋嘉祐三年。 秋八月朔,日食。 己亥清寧五年。 宋嘉祐四年。 春正月朔,日食。 夏四月,宋以周恭帝子為崇義公,給田十頃[一],令奉周祀。 庚子清寧六年。 宋嘉祐五年。 春正月,大星隕東南,有聲如雷[二]。 辛丑清寧七年。 宋嘉祐六年。 夏六月朔,日食四分。 壬寅清寧八年。 宋嘉祐七年。 癸卯清寧九年。 宋嘉祐八年。 春三月,宋仁宗崩,在位四十二年,壽五十四。 契丹遣使祭大行於皇儀殿,遂見宋嗣帝英宗。 于東廂。 嗣帝痛哭久之。 先是,蕭后既卒,魯王宗元聖宗之子。 怙寵益恣,與其相某謀作亂。 及相某以貪暴黜,宗元懼,謀愈急。 帝知其謀,陰為之備。 秋七月戊午,宗元從帝獵於涼淀,帝讓宗元先行,宗元不可,帝乃先行,依山而左,宗元之子楚王洪孝以百餘騎直前,射帝傷臂,又傷乘馬,馬仆。 其太師某下馬掖帝,使乘己馬。 殿前都點檢蕭福美引兵遮帝[三],與洪孝戰,射殺之。 帝與宗元戰,宗元不勝而遁,南趣幽州,一日行五百里,明日自殺[四]。 燕京留守耶律明與宗元通謀,聞其敗,領奚兵入城授甲,欲應之。 副留守某將漢兵拒焉。 會使者以金牌至,遂擒斬耶律明,帝尋亦至,陳王蕭孝友等皆坐誅[五]。 其先遣來南宋使者數人,悉宗元之黨也,過白溝,悉以檻車載至,誅之。 獨蕭福延以兄福美有功,得免。 甲辰清寧十年。 宋英宗治平改元。 是歲,帝遣林牙左監門衞大將軍耶律防、樞密直學士給事中陳顗詣宋,求真宗、仁宗御容。 宋遣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昪為回謝使[六],單州防禦使劉永年副之。 後帝以御容於慶州崇奉,每夕,宮人理衣衾,朔日、月半上食,食氣盡,登臺而燎之,曰「燒飯」,惟祀天與祖宗則然。 北狄自黃帝以來為諸夏患,未有事中國之君如事天與祖宗者,書曰「至誠感神,矧茲有苗」。 其謂是矣! 先是,重熙中,興宗以其父聖宗及己畫像二軸,詣宋求易真宗、仁宗聖容,曰:「思見而不可得,故來求聖容而見之也。」宋朝許而會興宗崩,遂寢。 至是,遣使再求。 宋命修撰胡宿為回謝使,李緩副之,且許以御容,約因賀正旦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乙巳咸雍元年。 宋治平二年。 丙午咸雍二年。 宋治平三年。 春三月,彗見西方。 庚申,晨見于室,本大如月,長七尺許。 辛巳,昏見于昴,如太白,長丈有五尺。 壬午,孛于畢[七],如月,至五日沒。 秋九月朔,日食。 是歲,契丹復改號大遼。 丁未咸雍三年。 宋治平四年。 春正月,宋英宗崩,年三十八,皇子神宗立。 戊申咸雍四年。 宋神宗熙寧改元。 春正月朔,日食。 己酉咸雍五年。 宋熙寧二年。 秋七月朔,日食。 庚戌咸雍六年。 宋熙寧三年。 辛亥咸雍七年。 宋熙寧四年。 壬子咸雍八年。 宋熙寧五年。 癸丑咸雍九年。 宋熙寧六年。 夏四月朔,日食。 甲寅咸雍十年。 宋熙寧七年。 春三月,遼遣使蕭禧詣宋爭河東地界[八]。 國書大略言河東路沿邊增修戍壘,起鋪舍,侵入彼國蔚、應、朔三州界內,乞行毀撤,別立界至等事。 神宗面諭以「三州地界俟差官與北朝職官就地頭檢視定奪。 雄州外羅城今修已十三年,即非創築,又非近事。 北朝既不欲如此,更不令接續修。 白溝館驛亦俟差官檢視,如有創蓋樓子、箭窻等[九],並令拆去,屯戍兵級,並令抽回」。 國書亦云:「倘事由夙昔,固難徇從,誠有侵踰,何恡改正[一○]」。 秋九月,遼使蕭素再詣宋議疆事[一一]。 宋遣劉忱、呂大忠與之共議于代州。 遼指蔚、應、朔三州分水嶺土隴為界,及劉忱與之行視無土隴,乃但云以分水嶺為界。 凡山皆有分水嶺,相持久之,不決。 乙卯咸雍十一年。 宋熙寧八年。 春三月,遼復遣蕭禧賚國書詣宋,以劉忱等遷延為言。 宋命沈括為報使,詣遼面議。 括尋於樞密院閱案牘,得契丹頃歲始議地畔書,指古長城為分界[一二]今所爭乃黃嵬山,相遠三十里,其議遂決。 秋八月朔,日食,陰雲不見。 冬十月,彗出軫。 丙辰咸雍十二年。 宋熙寧九年。 丁巳咸雍十三年。 宋熙寧十年。 戊午咸雍十四年。 宋神宗元豐改元。 夏六月朔,日食。 東南有大星出匏瓜[一三],聲如雷,其光燭地。 己未咸雍十五年。 宋元豐二年。 庚申咸雍十六年。 宋元豐三年。 秋七月,彗出太微垣。 冬十一月朔,日食。 辛酉咸雍十七年。 宋元豐四年。 壬戌咸雍十八年。 宋元豐五年。 秋八月朔,日食,陰雲不見[一四]。 癸亥咸雍十九年。 宋元豐六年。 秋九月朔,日食。 甲子咸雍二十年。 宋元豐七年。 乙丑咸雍二十一年。 宋元豐八年。 宋神宗崩,年三十八。 皇子哲宗立。 丙寅咸雍二十二年。 宋哲宗元祐改元。 丁卯咸雍二十三年。 宋元祐二年。 夏六月,有星如爪,出文昌。 秋七月朔,日食,陰雲不見。 戊辰咸雍二十四年。 宋元祐三年。 己巳咸雍二十五年。 宋元祐四年。 春三月,晝有流星出東北。 庚午咸雍二十六年。 宋元祐五年。 辛未咸雍二十七年。 宋元祐六年。 夏五月朔,日食。 壬申咸雍二十八年。 宋元祐七年。 癸酉咸雍二十九年。 宋元祐八年。 甲戌咸雍三十年。 宋哲宗紹聖改元。 春三月朔,日當食,雲霧不辨。 乙亥壽昌元年。 宋紹聖二年。 丙子壽昌二年。 宋紹聖三年。 是歲,大國舅帳蕭解里四郎君善騎射,豪俠不羈。 嘗養亡命數十人從行,往來遊獵於遼,至東西郡閒,其飲食用度,強取辦於富民。 一日獲罪,遼國捕之甚峻,即嘯聚為盜,未旬日間,有衆二千餘,攻陷乾、顯等數州。 諸道發兵捕討,累戰不勝,潛率衆奔生女真界,就結楊割太師謀叛。 諸軍追襲至境上,不敢進,具以聞。 北樞密院尋降宣劄子付楊割一面圖之。 楊割遷延數月,獨斬賊魁解里首級,遣長子阿骨打獻遼,餘悉不遣,紿云「已誅絕矣」。 隨行婦女、鞍馬、器甲、財物,給散有功之人充賞。 遼不得已,反進楊割父子官爵。 自是,楊割父子自平蕭解里之後,內恃有功於遼,陰懷異志,吞併旁近部族,或誣以誘納叛亡,或詐云盜藏牛馬,好則結親以和取之,怒則加兵以強掠之,力農積粟,練兵牧馬,多市金珠良馬,歲時進奉,賂遺權貴,以通情好。 丁丑壽昌三年。 宋紹聖四年。 夏六月朔,日食。 秋八月,彗出氐,斜指天市垣,光芒三尺餘,越三夕,長丈餘,掃巴星。 戊寅壽昌四年。 宋哲宗紹聖五年。 六月改元元符[一五]。 己卯壽昌五年。 宋元符二年。 春三月,帝命蕭德崇等齎國書詣宋,見宋哲宗,跪言曰:「北朝皇帝告于南朝皇帝,西夏事早休得,即甚好。」哲宗答曰:「西人累年犯順,理須討伐,何煩遣使?」德崇等唯唯而退。 其國書略云:「粵惟夏臺,實乃藩輔,累承尚主,迭受封王。 近歲以來,連表馳奏,稱南兵之大舉,入西界以深圖,懇求救援之師,用濟攻伐之難。 理當依允,事貴解和。 蓋遼之於宋,情重祖孫;夏之於遼,義隆甥舅。 必欲兩全於保合,豈宜一失於綏存[一六]。 而況于彼慶曆、元豐中,曾有披聞,皆為止退[一七],寧謂輒違先旨,仍事遠征。 儻蔽議以無從,慮造端而有自。」宋報國書云:「惟西夏之小邦,乃本朝之藩鎮,曲加封植,俾獲安全。 雖於北嘗與婚姻之親,而在南全居臣子之分。 涵容浸久[一八],變詐多端。 爰自累歲以來,無復事上之禮,賜以金繒而不已,加之封爵而愈驕,殺掠吏民,圍犯城邑。 推原罪惡,在所討除。 聊飭邊防,稍修武備,據守要害,控扼奔衝。 輒於去歲之冬,復驅竭國之衆,來攻近塞,凡涉兩旬,自取死傷,數以萬計,糧盡力屈,衆潰宵歸。 更為詭誕之辭,往求拯救之力,狡獪之甚,於此可知。 采聽之間,固應洞曉。 必謂深加沮卻,乃煩曲為勸和,示以華緘,將之聘幣,禮雖形於厚意,事實異於前聞。 緬料雅懷,誠非得已。 顧於信誓,殊不相關。 惟昔興宗致書仁祖,諭協力蕩平之意,深同休外禦之情[一九]。 至欲全除,使無噍類,謂有稽於一舉,誠無益於兩朝。 祖宗貽謀,斯為善美;子孫繼志,其可彌忘。 今者詳味縟辭[二○],有所未諭,輒違先旨,諒不在茲。」又回白劄子,略云:「夏國犯順,罪惡如此,北朝所當共怒。 兼慶曆、皇祐間,興宗屢嘗致書仁廟,至有『孰料兇頑,終合平蕩』等語。 且言北朝興宗敦篤勸和,情義兼至,方夏人有罪,則協力討除;及西征勝捷,則持書相慶。 慮彼稱臣修貢,則欲當朝勿賜允從。 今來兩朝歡好[二一],加於前日。 乃以夏人窮蹙之故,詭辭干告[二二]。 既移文計會,又遣使勸和,恐與昔日興宗皇帝之意稍異。 竊料北朝臣僚不曾檢會往日書詞及所立誓約,子細聞達[二三]」。 宋詔郭知章報聘。 初,蕭德崇堅乞於國書內增「休退兵馬,還復土疆」等語。 往復議論,宋帝不從。 德崇留京師凡三十七日,乃歸。 庚辰壽昌六年。 宋元符三年。 春正月,宋哲宗崩,年二十五。 皇弟徽宗立。 夏四月朔,日食。 秋七月,熒惑犯房心。 遼帝大漸,戒孫延禧曰:「南朝通好歲久,汝性剛,切勿生事。」又戒大臣曰:「嗣君若妄動,卿等當力諫止之。」   帝崩,在位四十七年,廟號道宗,諡天福皇帝。 帝聰達明睿,端嚴若神,觀書通其大略,神領心解。 嘗有漢人講論語,至「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帝曰:「吾聞北極之下為中國,此豈其地耶?」又講至「夷狄之有君」,疾讀不敢講。 又曰︰「上世獯鬻、獫狁蕩無禮法,故謂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何嫌之有?」卒令講之。 先是,帝之末年,女真大酋阿骨打來朝,以悟室自隨。 遼之貴人與為雙陸戲,貴人投瓊不勝,妄行馬。 阿骨打憤甚,拔小佩刀欲刺之,悟室從旁救止,急以手握鞘,阿骨打止其柄,杙其胸不死[二四]。 帝大怒,侍臣以其強悍,咸勸誅之。 帝曰:「吾方示信以懷遠方,不可殺也。」侍臣又諫曰:「王衍縱石勒,卒毒中原;張守珪赦祿山,終傾唐室。 阿骨打朔北小夷,今乃敢陵轢貴臣,肆其無君之心,此其不追,將貽邊患。」帝不從。 女真之種,有生、熟之分,居混同江之南者,謂之熟女真。 阿骨打所居乃江之北,謂之生女真,亦臣服於遼。 方遼之盛,歲遣使者,稱天使,佩銀牌自別,每至女真國,遇夕,必欲美姬豔女薦之枕席。 女真舊例,率輸中下之戶作待國使處,未出適女待之,或有盛色而適人者,逼而取之,甚至近貴閥閱高者,亦恣其醜汚,屏息不敢言。 其後承平日久,需求無厭,酷喜海東青,海東之飛禽。 遣使徵求,絡繹於道,加以使人縱暴,多方貪婪,女真浸忿之,然苦無戰甲。 至壽昌二年,國舅蕭解里叛于女真,始得甲五百副。 女真大喜,賞為阿盧里移賚。 自後於海濱王之時,興師謀叛,纔有千騎,用其五百甲,攻破寧江州,累戰累勝,器甲益備,而女真始強,不可禦矣。 論曰:政出房闈,則龍漦改當璧之命;權歸悍妬,則衽席痛匹嫡之危。 道宗越自儲宮,遂登旒扆,雖氊屋之末更,亦寶曆之有在。 觀夫孽后,可為心寒。 卒之驕矜產禍,盤維就戮,亦痛矣。 然寬仁懷遠之方,卒不料後來亂亡之禍,而二百餘年之基業,一阿骨打得以敗之。 豈其疑似無辜之戮,不肯受寡恩之名,而勒與祿山之禍,帝自貽憂於子孫歟? 是可為之長太息矣! 校勘記   [一]給田十頃「十頃」原作「千頃」,據長編卷一百八十九改。 [二]大星隕東南有聲如雷長編卷一百九十一此年正月紀事作:「有火星墜西南,光燭地,有聲如雷。」   [三]殿前都點檢蕭福美引兵遮帝「都」、「福」二字原闕,均據長編卷一百九十九補。 [四]明日自殺「自」原作「被」,從長編卷一百九十九改。 案:遼史道宗紀二及重元傳,均言重元亡入沙漠自殺。 [五]陳王蕭孝友等皆坐誅「孝友」原作「孝先」,據長編卷一百九十九改。 案:遼史蕭孝友傳亦言友坐子胡覩首與重元亂,伏誅。 [六]宋遣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昪為回謝使「張昪」原闕,據席本並參攷宋史卷三百一十八本傳補。 [七]孛于畢「畢」原作「昴」,據席本及長編卷二百七改。 [八]遼遣使蕭禧詣宋爭河東地界「蕭禧」原作「蕭扈」,從席本及長編卷二百五十一改。 [九]如有創蓋樓子箭窻等「樓子」原作「樓宇」,從長編卷二百五十改。 [一○]固難徇從誠有侵踰何恡改正「從」原作「情」,「誠」原作「城」,「踰」原作「渝」,均從長編卷二百五十一並參攷席本改。 [一一]遼使蕭素再詣宋議疆事「素」原作「索」,從長編卷二百五十六改。 [一二]指古長城為分界「古長城」,宋史沈括傳同,明抄本及長編卷二百六十八誤作「石長城」。 [一三]東南有大星出匏瓜「匏」原作「瓠」,其上衍「如」字,據長編卷二百九十刪改。 [一四]咸雍十八年秋八月朔日食陰雲不見案:事在四月壬子朔日,見長編卷三百二十五。 [一五]宋哲宗紹聖五年六月改元元符原作「宋哲宗六月改元符元年」,此據席本改。 [一六]豈宜一失於綏存「宜」原作「知」,據明抄本及長編卷五百七改。 [一七]皆為止退明抄本「退」下有「者」字。 [一八]涵容浸久「涵」原作「含」,據長編卷五百九改。 [一九]深同休外禦之情「休」原作「謀」,據長編卷五百九改。 [二○]今者詳味縟辭「者」原作「日」,據明抄本及長編卷五百九改。 [二一]今來兩朝歡好「歡」原作「勸」,從席本及長編卷五百九改。 [二二]詭辭干告「干」,原誤作「于」,席本誤作「千」,從長編卷五百九改。 [二三]子細聞達「子細」二字原闕,從長編卷五百九補。 [二四]阿骨打止其柄杙其胸不死席本作「阿骨打止以柄戕其胸不死」。 案: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下簡稱會編)卷三作「阿骨打止得柄揕其胸不死」。   发布时间:2025-12-18 15:16:1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4511.html